摘要: 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数字贸易带来各领域颠覆性的创新,催生了大量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诠释与理解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数字贸易发展中的适用性,这对于拓展和形成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理论上,深刻理解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数字贸易的适用性,不仅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验证与革新,更是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贸易实践提供启示;在教学实践上,突破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课程框架,构建“理论 + 数字”融合的知识体系,促成新时期大学生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专业需求。
Abstract: Driven by emerging digital technologies such as big data, cloud computing, 5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igital trade has brought disruptive innovations in various fields, spawned a large number of new trade formats and new models, and put forward new requirements for traditional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ies. This paper interprets and understands the applicability of traditional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in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rade,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expanding and forming an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system adapted to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In theory,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applicability of traditional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to digital trade is not only a verification and innovation of traditional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but also provides inspiration for global trade practice 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 In teaching practice, we should break through the traditional curriculum framework of international trade theory, build a knowledge system of “theory + digital” integration, and promote college students to adapt to the professional needs of the digital economy era in the new era.
1. 引言
自由经济奠基人亚当·斯密提出绝对优势理论以来,国际贸易理论历经200余年的发展,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古典贸易理论、新古典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和新新贸易理论[1]。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加速进程,数字技术对全球贸易发展与规则体系将产生深刻的影响。21世纪以来,互联网经济的爆发式增长造就了世界级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平台,这些平台在全球数字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极大地促进了数字贸易的发展;同时,以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技术、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进步也为数字贸易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2]。数字贸易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和经济的新增长点。然而,数字贸易产生与发展对国际贸易理论提出了新的要求。但由于各阶段国际贸易理论之间存在着区别和联系,国际贸易理论尚缺乏一般分析框架。那么,在今后一段时期全球数字贸易具有重大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有一个问题值得学界思考,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对数字贸易发展是否具有适用性?这是本文需要讨论的问题。
2. 数字贸易的理论基础
传统贸易理论认为,一国的贸易竞争力体现在该国与他国同一产业对国际市场份额的争夺,而市场份额的不同源于各国之间争夺能力的差异[3]。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这种能力差异的理论阐释主要包括比较优势理论、要素享赋理论、新贸易理论等方面[4]。这些理论的共同特性普遍在于强调比较优势在不同环境下的表现形式和决定作用。因此,对数字贸易及其国际竞争力的讨论在本质上就是对一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进行探讨。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加速向服务业领域渗透并不断重塑传统服务行业转型改造,促使服务业呈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新趋势,这无疑有利于服务贸易活动的提高,而且丰富了跨境服务贸易的内容,使得传统交易或者无法存储的服务活动变得可远程或可存储贸易,因而,在数字化发展背景下的服务贸易活动构成了数字贸易视域下的重要组成内容。关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理论研究大致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学界鲜有将这些理论应用于数字贸易的研究中,因此,本文将探讨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数字贸易发展的适用性,对拓展和形成适应数字贸易时代的贸易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2.1. 比较优势理论对数字贸易的适用性与评价
大卫·李嘉图于1817年率先提出了比较优势论,并且在代表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详细阐释了该理论的思想和内容,其主要建立在“绝对成本”的基础上,立足于“比较成本”概念来认识和理解国际贸易的起因和影响。比较优势理论指出,假设世界上存在一个国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另一个国家则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处于绝对劣势,但两国在劳动生产率上存在相对差别,这也导致了一国产品价格和生产成本出现差别,不同国家间产品的比较优势就会由此产生,致使国际贸易与国际分工的产生[5]。另外,大卫·李嘉图还指出国际贸易与国际分工的产生是由于各国生产技术存在差异,继而使得生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必然要求出口国家相对其他国家拥有较高的技术生产率。在自由贸易下,资源在国际上自由流动,必然要求拥有较高技术生产率的国家具备更多出口的能力。由此可见,在国际贸易产生过程中绝对优势并不是唯一的必要条件,只要两国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比较优势就会引发国际贸易。而且一国可以集中生产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或者劣势最小的产品,并非生产全部产品,也就是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样通过国际贸易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从而在参与国际分工中获得经济收益。
比较优势理论作为国际分工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也是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指导性理论。在数字贸易背景下,虽然双边交易的达成也依赖于比较优势,但其产生的新变化也从多个方面重塑了比较优势理论。首先,在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数据要素作为一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分工过程中新的比较优势来源。随着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轮新兴技术的崛起,数据要素已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融入经济社会中的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改变传统的国际贸易方式,成为国际贸易领域新的比较优势来源。相比传统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具有虚拟性、低成本复制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征。数据要素依托互联网等虚拟媒介存在,能够实现低成本复制,也可以同时被多个主体使用。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应用的演化,数据要素投入生产的途径可分为三次价值释放过程,即数据支撑业务贯通、数据推动数智决策、数据流通对外赋能。第一次价值释放体现在数据投入生产的一次价值体现在支撑政府、企业等组织的业务系统运转,实现业务间的贯通;第二次价值释放体现在通过数据的加工、分析、建模,可以揭示出更深层次的关系和规律,使生产、经营、服务、治理等环节的决策更智慧、更智能、更精准;第三次价值释放体现在让数据流通到更需要的地方,让不同来源的优质数据在新的业务需求和场景中汇聚融合,实现双赢、多赢的价值利用。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数据要素既是信息沟通的媒介,又是信用的媒介,同时还是承载着知识和信息的创新媒介,推动形成新的价值网络。由于各国企业对数据要素的掌握程度存在差异,对数据要素处理的技术能力也存在差别,这就形成了比较优势的不同,进一步体现为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同位置。
其次,数字贸易标的内涵的变化重塑了世界各国或地区比较优势。数字贸易标的转变为数字产品和服务。与传统贸易中的有形产品相比,数字产品具备知识密集型产品的特性,尤其是人力资本和技术要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尤为凸显,伴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轮数字技术的崛起,滋生了自动化和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生产中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逐渐降低,而不断增加了掌握高精尖技术的人才需求,致使各国或地区企业比较优势的差距逐渐显现,数字贸易背景下弱化了传统意义上的比较优势,又强调了新型比较优势的作用。最后,数字贸易中比较优势的内生性与自我强化可能会引发各国或地区经济呈现“强者恒强”的特征。根据传统贸易理论的观点,国际贸易的发展将最终导致要素报酬和收益率的均衡化。而在数字贸易环境下,数据要素的特殊性将会导致某国或地区某产业中的竞争优势通过规模经济效应不断强化,从而使得国际分工体系的布局更为固化,势必会引发各国或地区贸易的发展差距更加明显。
2.2. 要素享赋理论对数字贸易的适用性与评价
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于1919年提出了要素禀赋理论,并且在他的经典文章《对外贸易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中详细阐释了其思想和内容。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差异是比较成本的基础,因此,赫克歇尔探究了各国资源禀赋差异与贸易发展模式之间的关联关系,从而得出了要素禀赋理论的基本观点。随后,俄林将要素禀赋理论引入国际贸易研究中,从而形成了完备的赫克歇尔–俄林定理(简称H-O定理),亦称为要素禀赋理论。而俄林定理和要素价格均等定理构成了要素禀赋理论,其中,俄林定理指出,资源禀赋决定了一国参与国际贸易与国际分工的地位,其原因在于,由于各国资源禀赋存在稀缺性差异,各国要素禀赋间存在非替代性,且国际贸易、国际分工也存在非均衡性,这就决定了一国集中生产和出口本国资源禀赋丰富的产品,进口资源禀赋稀缺的产品[6]。要素价格均等化定理指出,在自由贸易中,由于各国自然资源禀赋存在差异,导致了各国生产要素的价格不同,而生产要素和商品通过国际贸易转移最终实现要素价格直接均等化和间接均等化,致使要素价格趋于均等[5]。在赫克歇尔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中,土地、资本和劳动是主要的三要素,此后,企业家才能、知识、信息和技术等隐性高级要素也被学术界视为生产要素。尽管要素禀赋理论的切入点是货物贸易,但在参与国际社会分工过程中,诸如知识、信息和技术等隐性高级要素可以通过贸易形式在国际上流动,并可以作为一国或地区经济生产活动的中间投入要素,因此,要素禀赋理论在数字贸易领域也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诚然,在数字贸易背景下,数据要素跃升为新的生产要素,势必对传统要素禀赋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这可能会引发更多的“里昂惕夫悖论”。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数据要素的引入是数字贸易发展的突出表现。对于数字技术而言,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应用将会刺激传统生产环节的自动化转型,如以往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可能会在技术渗透过程中出现要素禀赋优势的转变。更进一步地,数字贸易背景下要素禀赋的变化可能会重塑世界贸易格局的转变。数字贸易时代,在国际分工体系中本身就占据高位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技术优势、数字技术对传统行业的渗透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进而挤占发展中国家在传统贸易格局中具有的要素禀赋优势,继而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和成本形成双重挤压。虽然数据要素本身具有共享性和低成本复制性等特征,各国或地区各部门在国际贸易环节中的要素禀赋差异相对较小,但各国或地区对数据隐私保护和数据要素跨境流动限制的政策差异成为竞争优势新的影响因素。
综上观点可以发现,由于数字贸易涵盖数据要素、数字技术等隐性高级要素,恰恰这些隐性高级要素被视为生产性要素,因此,在数字贸易研究领域中,要素禀赋论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一国或地区在参与国际社会分工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要素禀赋特点,不断加速推进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
2.3. 新贸易理论对数字贸易的适用性与评价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和技术的不断扩散与应用,发达国家在参与国际分工过程中出现了进口和出口相同或相似产品现象;与此同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经济体之间形成产业内贸易的现象逐渐显现,这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相悖。1975年格鲁伯(Grubel H. G)和劳埃德(Lloyd P. J)为度量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设计出了著名的C-L指数,后经克鲁格曼(Krugman P)、巴拉萨(Balassa B. C)等经济学家的不断完善,产业内贸易在理论体系和模型构建上日益成熟[7]。传统的产业内贸易理论有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理论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理论之分。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理论多用来研究发达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问题,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理论多用来研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问题。这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是建立在不同产品而具有相同或相似要素密集度假设上,用来解释不完全竞争条件下消费者偏好和产品多样性对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后者是建立在不同产品而存在差异变化的要素密集度假设上,用来解释完全竞争条件下各国资源禀赋不同而形成比较优势对产业内贸易的作用[8]。各国要素禀赋存在差异致使产业内贸易理论的兴起,而产业间贸易的发生源于各国比较成本存在差异。产业内贸易理论应用于服务贸易领域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如戴维斯和格雷等在20世纪70年代指出规模经济和产品差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产业内贸易的产生。Markusen (1986) [9]认为规模经济影响服务贸易的产生;Kierzkowsk (1989) [10]分析产业内贸易囊括了运输服务;Hoekman等(1997) [11]以运输、金融和商务服务为研究对象,论证了国际服务贸易中产业内贸易流动的特点;Li等(2003) [12]在此基础上将产业内贸易理论的研究拓展到服务贸易领域。数字化发展下的服务贸易活动构成了数字贸易视域下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数字贸易既包含服务贸易中可数字化交付的部分,又拓展了传统服务贸易的边界,两者在数字化进程中深度融合,继而新贸易理论在数字贸易领域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诚然,在数字贸易背景下,数字技术水平是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区别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将技术内生化,探讨技术创新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以Krugman提出的模型最具代表。该模型以李嘉图模型为基础,将国家按照技术水平排序,产品也依据技术密集度分类。技术先进的国家或地区能够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机会,与传统的技术差距也会进一步拉大。根据这一模型,具有技术先发优势的国家或地区往往能够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13]。
根据新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的出现是技术发展的结果之一,技术发展对一国或地区尤其是发达国家或地区国际贸易发展的贡献尤为明显。新贸易理论强调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政府政策等非传统要素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突破了传统理论以比较优势为核心的框架。其核心在于解释产业内贸易、技术差异和市场结构对国际分工的作用。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也是数字技术提升的过程,数字技术水平的提高势必会影响一国或地区的生产率,从而影响到该国或地区产业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的地位。按照新贸易理论的规模经济假设,随着数字贸易的发展,数据要素的内生性不仅强化了规模经济特性,而且带来了更大的范围经济,这对新贸易理论造成冲击。一方面,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相结合必将进一步强化贸易活动中比较优势的内生性,要素流动性增强也势必会促使比较优势的加强;另一方面范围经济强调生产之间的互补关系,数据要素的低成本跨部门共享也弱化了对传统要素的争夺,数据要素的共享特征也强化了生产和交换活动的正外部性,即一种产品的生产可以通过积累数据的方式为另一种产品提供支持。
3. 未来展望
前文分析了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数字贸易发展中的适用性与普适性,为了更好地应对数字贸易的发展,提升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的解释力和理论预判能力,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调整和拓展势在必行,本文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索:
3.1. 数据要素的内生化特征纳入贸易理论模型
在数字贸易时代,数据要素作为关键新型生产要素,数据要素的内生化就是区别于传统要素的典型特征,因此在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的国际贸易理论不仅要引入数据要素,还要从更深层次上对数据要素区别于以往的内生化特征加以刻画。事实上,数据要素的内生化不仅会导致比较优势从贸易的原因转变为贸易的结果,而且可能会引发从贸易动机、贸易形式到福利分配等一系列颠覆性的变革。
3.2. 探索垄断性市场结构下的贸易理论框架
传统贸易理论主要基于完全竞争市场和比较优势理论,假设各国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国际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强调国家通过专业化生产并出口具有相对优势的产品,主张自由贸易。在数字贸易发展过程中,市场结构往往以寡头垄断甚至是完全垄断的形式呈现,而且数字贸易中的范围经济特征愈发凸显,致使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呈现跨界关联的特征,继而引致生产和定价等贸易决策的调整。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为了适应这一变化,需要探索垄断市场结构尤其是具有范围经济特征的跨行业垄断条件下的的贸易理论框架。
3.3. 在贸易理论中融入可变的要素投入结构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着重关注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的产业间贸易,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贸易,亦或是初级产品与制成品之间的贸易。这种贸易理论旨在解释相同或者相似禀赋国家之间、相同或者相似产业之间的贸易现象时存在一定困难,归结原因在于这种贸易理论依赖于完全市场竞争和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而这些假设在现实中并不成立。因此,要素投入结构在这种理论中被忽略,如,比较优势理论中只包含单一的劳动要素;以要素禀赋理论为代表的新古典贸易理论中,要素投入结构被视为由产品差异决定的既定外生因素。然而,数字贸易区别于传统贸易的重要特征之一在于资本对要素的广泛替代,由此可能引致贸易与分工格局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在分析框架中纳入要素投入结构也是未来国际贸易理论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必然选择。
4. 结论与启示
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包括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新贸易理论等主要基于货物贸易和传统服务贸易的框架构建;而数字贸易的产生与发展如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服务、平台经济、虚拟商品等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提出了新挑战。本文通过诠释与理解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在数字贸易发展中的适用性,这对于拓展和形成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的启示在于,在理论上,深刻理解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对数字贸易的适用性,不仅是对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验证与革新,更是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全球贸易实践提供方向;在教学实践上,可能需要将数字贸易相关内容整合到课程中,比如增加模块讨论数字贸易的特点、案例,以及相关的新理论模型。同时,需要结合现实中的政策问题,如数字税、数据本地化、跨境电商监管等,因此,突破传统国际贸易理论课程框架,构建“理论 + 数字”融合的知识体系,促成新时期大学生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专业需求,有助于弥合理论滞后与实践需求之间的鸿沟。
基金项目
基于OBE理念的“国际经济学”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践路径研究(XJG202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