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在预制菜销售中的平台责任
Platform Liability of E-Commerce Platforms in the Sale of Pre-Made Dishes
摘要: 预制菜产业的发展是工业化不断发展和社会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必然结果,近年来中国预制菜产业发展迅猛,全产业链不断完善,以法治规范预制菜产业的发展已成为一项社会共识。不同于其他商品,预制菜在电商平台的销售环节中备受消费者关注,而平台责任机制因其调整经营者、平台及消费者三者权利义务关系的功能,天然成为了规范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的最佳制度选择。通过对329份调查问卷进行定量分析,能够更加准确地探究中国预制菜产业需求侧的声音,从而助力电商平台在预制菜销售端的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在此基础上,面对数字经济的诸多新的挑战,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必须在继承传统平台责任理论的基础上适应时代的发展,通过多元协同的方式推动中国预制菜产业实现高质量法治路径的建设,进而推动中国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of pre-made dishes is an inevitable outcome of advancing 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rising professionalization of society. In recent years, Chinese pre-made dishes industry has experienced rapid growth, with continuous improvements across the entire industrial chain. Establishing legal frameworks to regulate this sector has become a societal consensus. Unlike other commodities, pre-madd dishes sold via e-commerce platforms attract significant consumer scrutiny. Platform liability mechanisms, which govern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mong merchants, platforms, and consumers, naturally serve as the optimal institutional choice to ensur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Through 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329 survey questionnaires, we can more accurately explore demand-side perspectives within China’s pre-prepared dish industry, thereby aiding the construction of platform liability mechanisms for e-commerce platforms in pre-prepared food sales. Furthermore, in addressing the novel challenges posed by the digital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these mechanisms must evolve from traditional theories of platform liability to adapt to contemporary demands. By fostering multi-stakeholder collaboration, we can adv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a high-quality legal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the industry, ultimately promoting the sustainable and healthy growth of Chinese pre-made dishes industry.
文章引用:冯东方, 陈泽佳. 电商平台在预制菜销售中的平台责任[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7): 1325-1332.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72310

1. 引言

预制菜是工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1]。其中原材料准备和烹饪的过程从家庭厨房转移到工业生产线这一现实反映了社会生产的分工与分化,并成为了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可逆转的现实。近年来中国预制菜产业迅速发展,但中国消费者对于预制菜卫生质量、营养健康等因素的担忧也甚嚣尘上。统一的预制菜产业规范尚未出台,也难以提升中国消费者们对于预制菜产业的信心。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文件明确了预制菜的概念与范围,并提出构建预制菜法治规范体系。数字经济时代下,电商平台在销售端成为了预制菜产业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平台责任作为平衡预制菜销售者、销售平台、消费者三者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制度设计[3],成为了构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法治路径的重要内容。

2. 平台责任机制保障预制菜全产业链发展

预制菜全产业链的发展将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提供契机,而作为下游的销售端是中国预制菜产业全产业链的重要一环,在预制菜全产业链发展中举足轻重。随着电商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责任机制在调整平台、消费者及经营者三者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发展预制菜产业就必须推动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在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下,关注需求侧的声音不仅有利于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更是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途径。

2.1. 预制菜产业链的下游销售环节

根据2023年人民网研究院发布的《预制菜行业发展报告》,预制菜是指“以农、畜、禽、水产品为原料,配以各种辅料进行预加工或预烹调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菜肴产品”[4]至2024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六部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从定义上对预制菜提出了新的要求:“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5]其中“不添加防腐剂”成为了新的亮点。预制菜是工业化以及社会分工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预制菜产业的发展也将成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中国预制菜全产业链发展迅猛。上游主要是预制菜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以第一产业为主,辅以一部分的初级加工业。中游主要是预制菜的加工制作,以第二产业为主。下游则主要是餐饮市场及零售市场[6],以B端和C端为主[4]。销售端作为预制菜产业的下游对于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近些年来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商平台在B端和C端中发挥的作用日渐重要。

2.2. 以平台责任机制规范下游销售环节

预制菜是食品烹饪环节与食用环节相分离的直接结果,这是工业化进程中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必然结果。现代社会中,销售环节是预制菜生产加工与食用重新结合起来的重要一步。近年来在“懒人经济”的不断推动下,通过电商平台购买预制菜已成为新趋势,如预制菜在外卖行业中的应用。虽然目前民众对此仍存在大量争议,但不可否定预制菜的应用不仅使消费者获得了便利,而且降低了经营者的时间、人力成本。调查问卷结果显示,受访者真正反感的不是餐饮行业使用预制菜,而是不规范使用预制菜,如“要求必须明确标注是否为预制菜,以及告知消费者包装生产日期”“要求餐厅标明是否为预制菜,及预制菜来源,餐厅和预制菜供货商承担连带责任关系”“预制菜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但是一定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对数字平台从立(修)法到执法加强监管,已成全球共识[7]。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平台经济的发展和治理上都经历了从宽松到严格的历史阶段,我国也不例外。当前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迅猛,从商家经营模式、消费者消费习惯等多方面深刻地改变了预制菜产业的市场。而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信息安全等问题的担忧,以及经营者在公共卫生事件后日益增长的经营压力让原本置身事外的平台运营商再也无法独善其身,在这一背景下,推动平台责任机制适应当下新的社会发展成为了人民的呼声和时代发展的必然。

2.3. 从需求侧入手完善平台责任机制

伴随着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以及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快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成为共识[8]。当前我国供给侧改革的短期任务在于抓好以“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核心的五大战术任务[9],而这就要求预制菜产业在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更加注重需求侧的声音,做到精准定位市场需求,降低经营成本。

平台责任机制提供了一个成熟的制度性框架,将经营者、平台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平衡。可以说,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就在于规范平台[10]。在此框架中,需求侧不仅代表市场精准、真实的消费需求,还引导着预制菜产业的发展方向,更是平台在数字经济时代降低平台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的风向标。因此,准确把握预制菜产业的需求侧就能更好地推动预制菜产业全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而量化分析的方法可以基于数学、统计学等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与评估,从而在精准识别问题、科学制定规则以及动态评估政策效果等方面大展拳脚,这就使得以量化分析的方法了解预制菜产业的需求侧成为了可能。

3. 对预制菜产业需求侧的分析

为对预制菜产业需求侧的现状进行量化分析,本研究于2024年7月29日22时36分在网络上发布调查问卷,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8时56分共收集329份有效答卷。数据采用SPSS 27.0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以均数 ± 标准差( x ¯ ± 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单因素方差分析。p值 < 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3.1. 问卷设计及基本数据分析

调查问卷设计为三部分,分别为受访者基本情况、受访者对预制菜的态度及认知现状,以及受访者对预制菜产业的法治需求。问题设计的逻辑模型见图1

Figure 1. Question logic diagram

1. 问题逻辑模型

根据329份有效数据显示,受访者居住地涵盖一二三线城市及农村,且以三线及以下城市为主(149人),其在问卷调查中的得分也最为集中,约为92分。具体可见图2

Figure 2. Distribution of respondents’ scores by place of residence

2. 居住地影响下受访者得分及分布

预制菜已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然而受访者对预制菜的认知水平并不理想。根据《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官方已明确了预制菜的定义: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5]。数据显示,329名受访者在第5题的平均得分为5.57分(满分为11分),只有31名受访者获得了满分。

3.2. 对预制菜产业的法治需求分析

中国预制菜产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法治框架,因此而滋生的一系列问题便加剧了民众对于预制菜的不信任[11],甚至使预制菜的形象走向妖魔化。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家长式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国家和政府带头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被视为公众的自然期望。当然,面对复杂和多方面的现实挑战,如何分配立法资源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即使在今天,仍然有观点认为没有必要针对预制菜行业专门立法。然而,公众信心的丧失会对行业的发展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且通过完善法治路径来促进中国预制菜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数据显示,消费者在以法治规范预制菜产业这一观点上不因居住地的不同而有差异,受访者在立法、执法、监督、企业自律及法律科普等因素上均有较高需求(得分均高于8分,满分10分),详细信息可见图3

Figure 3. Legal demand scores and place of residence

3. 居住地影响下法治需求得分

3.3. 以法治规范下游销售环节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在众多的食品安全治理手段和机制中,法治手段对于一体化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意义[12]。如今,中国消费者对于预制菜产业的法治需求呈现出多维度的态势。这不仅要求尽快建立起统一的预制菜标准体系,还强调执法、监督、企业自律、信息透明、法律科普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中国的预制菜产业已经在各行业协会和省市地区建立起了大量的专业标准和规范,这为构建预制菜产业统一的法治框架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构建统一的预制菜法治框架不仅可以通过法律清理与法律汇编的方式理清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和行业规范,还有利于推动预制菜产业实现高质量的发展。当然,制定了良好的规范和政策并不意味着预制菜产业就必然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具体法律实施和政策落实方面,各个地区和行业依旧要从其存在差异的现实出发,依据具体情况推动法律和政策的落实。需求侧所反映出的信息不仅对于销售环节的调整和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在当前推动平台责任机制改革从而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依据。

4. 在法治轨道中发展预制菜产业

预制菜不同于其他产品,在电商平台的销售中具有其特殊性,这主要体现在其不仅要考虑到平台规则与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范的衔接,还要考虑到平台规则与预制菜地区规范、行业规范之间的衔接。在此基础上,传统平台责任机制在数字经济面前也必须改革,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多元协同共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法治路径将会成为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4.1. 电商平台销售中的预制菜

预制菜的加工、储存及运输遵循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1,网络交易平台对经营者的资质及经营行为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而消费者在网购中由于完全无法接触到所购买的商品,仅能依靠平台和经营者的广告宣传做出判断,因此平台责任机制在责任分配中势必将更多的法律责任转嫁到平台和经营者身上,如《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便通过增加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定义务的方式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此外,当前中国预制菜产业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从法律法规到地方、行业规范的规范体系,这就为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依据。一方面,预制菜的地方、行业规范势必要在遵循《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执行,另一方面平台责任机制必然要做好法律法规与预制菜规范体系之间的衔接,因此,唯有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才能实现消费者权益、产业发展与平台合规的动态平衡。

4.2. 数字时代的新挑战

平台责任机制的背后是“对价、垄断和公共利益三要素组成的动态体系”[13],而这一动态体系实际上是对经营者、平台和消费者三方之间的博弈关系的具体体现。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深刻地改变了当前的经济环境,三方之间的博弈也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具体表现为对价的影响不断缩小,而垄断与公共利益的影响不断扩大。相应地,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也更需凸显时代特色。

数字经济的发展不仅为预制菜产业的发展带了挑战,更带来了机遇。一方面平台因为其垄断性的优势地位必然要接受更多制度设计上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恰恰由于其垄断性的优势地位,在让平台承担更多公共利益上的责任也成为了一项更有效率的制度设计。当前预制菜产业的下游环节仍存在大量信息公开不规范,消费者难以维权的情况,这也就难以避免地导致消费者对预制菜产生负面观点。为保障预制菜产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平台责任机制提升平台在预制菜销售中的注意义务水平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七条便通过差别待遇规定,禁止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3

4.3. 共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法治路径

通过平台责任机制调整经营者、平台及消费者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绝不是预制菜产业发展的终点,预制菜全产业链的发展需要社会多方的共同努力。在对预制菜产业需求侧的分析中已经得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法治路径的建设需要立法、执法、监督、企业自律、信息透明、法律科普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技术的发展让预制菜生产加工信息的公开与追踪成为可能,这不仅为经营者与平台设置了更高的责任标准,更对消费者自身的注意义务提出了挑战。因此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所导向的必然是通过多元协同共建的方式推动构建预制菜产业的高质量法治路径,从而消除并扭转社会对于预制菜的偏见,进而推动中国预制菜产业实现健康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5. 结语

如今社会上对于预制菜的反对声音仍然不在少数,但这恰恰证明了以高质量法治路径重塑预制菜形象的必要性。当前,更加复杂多样的因素影响着经济的发展。在这一前提下,平台责任机制的构建更应体现时代特点,通过关注到需求侧的声音来推动供给侧实现更加精准的改革,从而助力中国预制菜产业走上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路径。

NOTES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 国反垄发〔2021〕1号)》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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