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第二个结合”提出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的比较分析在哲学领域备受关注。然而,当前学界的研究资源更多集中于其基因来源、价值彰显、实现路径等方面,而对于两者基本概念的比较仍十分稀少。这种研究倾向虽然对于宏观把握两种哲学的整体特征有帮助,却忽略了概念层面的深入剖析,而概念作为哲学思考的基本单元,是理解两种哲学体系的差异和共性的一种方式。文章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事”观的本体论的内涵及其异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之处,尤其二者在本体论上都强调实践的现实性与动态性。然而,二者在哲学基础与内涵上却有着较大的差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以唯物主义为基础,主张通过实践改造社会关系,注重强调物质生产活动的革命性与批判性;而中国哲学的“事”观则根植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主张通过“事”的践行实现天人和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物质生产与社会变革,中国哲学则更关注个人修养、伦理道德与天人合一。这样的差异反映了两种哲学传统在世界观与实践路径上的不同取向。
Abstract: Comparative analyses of Marxist philosophy and Chinese philosophy have attracted much attention in the field of philosophy since the proposal of "the second combination". However, the current research resources in the academic circle focus more on their genetic origin, value manifestation and realisation path, while the comparison of their basic concepts is still very rare. This research tendency, though helpful in grasping the overal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wo philosophies at a macro level, neglects in-depth analyses at the conceptual level, which, as the basic unit of philosophical thinking, is a way to understand the differences and commonalities between the two philosophical systems.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e ontological connotations of the “praxis” conception of Marxist philosophy and the “shi” conception of Chinese philosophy, as well as their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Marxist and Chinese philosophies are similar in many aspects, especially in their ontology, which emphasises the reality and dynamics of praxis. However, the two philosophies differ greatly in their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and connotations. The ontology of “praxis” in Marxist philosophy is based on historical materialism, which advocat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ocial relations through praxis and emphasises the revolutionary and critical nature of material production activities, while the concept of “shi” in Chinese philosophy is rooted in the concept of “Unity of Heaven and Humanity”. The Chinese philosophical concept of “shi” is rooted in the cosmology of "the unity of heaven and mankind", and advocates the practice of “shi” to achieve harmony between heaven and mankind and the stability of the social order. From this point of view, Marxism philosophy emphasises material production and social change, while Chinese philosophy is more concerned with personal cultivation, ethics and the unity of heaven and humanity. Such differences reflect the different orientations of the two philosophical traditions in terms of worldview and practical path.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的本体论意涵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究竟是什么?学界最主要持其为“实践”本体论的观点。“实践”一词由康德正式引入,到黑格尔其含义发生了诸多变化,但是都没有被看作是一种客观的物质活动和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实践”本体论扬弃了物质本体论中“抽象的物质概念”,强调“感性活动”(即实践)是现实世界的生成机制:在对象化活动中生成现实世界,使得人与自然各自获得其证明并统一于实践,并且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现实基础。
首先,实践本体论扬弃了物质本体论中的抽象概念。物质本体论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比人与人的关系更为本质的存在。在物质本体论中,作为本体的物质则是抽象的存在,这种物质本体论使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倒退至西方哲学的心物二元结构之中。其通过感性直观的非批判经验确定物质本体的存在,确证物质先于意识的第一性的地位,但这导致了对人的主体性的遮蔽。同时,这样将会导致人的现实性也将无法谈起,而失去现实根基成为抽象的人,人与自然之间就只剩下物质决定论作为维系的中介。所以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1]。邓晓芒认为“马克思的新的唯物主义是基于感性的世界观,自然科学是以感性为基础的,而非感性以自然科学为基础”[2]。对于马克思而言,个人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即实践)体现了他对于人及人的主体性的尊重。感性世界由人的感性活动生成,在“人的对象化”以及“对象的人化”中,人与自然的现实性得以确证,而且感性活动在时间中将得到批判性的验证,确保其客观性。
其次,“实践”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实践”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如何能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呢?马克思曾指出“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立、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它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3]: p. 73)。在这里马克思用共产主义回应了“实践”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感性活动,将人与自然、人与人、存在与本质、对象与自我、自由与必然以及个体和类统一起来。人类在实践过程中,不仅将自我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且也将对象人化,这是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因而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观的能力而自为地存在着那样为我存在着,因为对我说来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官来说才有意义)都正好以我的感官所达到的程度为限”([3]: p. 79)。而这就是马克思所认为的现实世界的基础。感性活动不仅是人的生存方式,更是自然与历史统一的媒介。“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家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4]: p. 192)这是马克思对传统哲学家的态度,认为只有回到实践才是出路。在此意义上,实践构成了“存在的敞开状态”,自然与人的关系不再是对立的客体与主体,而是通过实践双向确证的“一体两面”。
最后,“实践”提供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实基础。若继续以抽象的物质概念的物质本体论去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意味着社会关系是来源于对抽象物质的认识。质言之,物质本体论的抽象物质观念并不能兼容主客观、自由与必然以及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之间的关系。而以实践本体论的感性活动不仅能生成现实世界,而且能够使得处于对立面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回归统一。以前的旧唯物主义哲学家总是在人与物之间摇摆不定,而马克思则在感性活动中找到了人与自然,人与人统一的基础。感性活动不仅为自然科学提供批判性的事实,而且在生产实践中为法学、神学、政治经济学等上层建筑构建经济基础。
2. 中国哲学“事”观的本体论定位
与西方以“智慧”把握世界进路相别,中国哲学一向以“性与天道”的方式展开哲学追求。其中的“性”与人息息相关,涉及人的存在与发展,而“道”则关乎世界内在根据的探寻。围绕“天道与人事”展开的问题,即通过人所作之“事”来认识、处理与世界的关系。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事”并非仅指具体行为或事件,而且还蕴含了人与世界互动的本源性意义。从《周易》“开物成务”到《中庸》“赞天地之化育”,再到宋明理学的“事上磨炼”,“事”始终作为连接天人、贯通知行的重要范畴。人所作之“事”,是在哲学视域下回应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世界以及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密钥。以“事”观之,意味着从更本源的层面理解世界,成就世界,以及理解人自身与成就人自身,所以中国哲学的本体论是现实的人与世界展开双向互动“事”的世界视域,也就是关于“事”的本体论。
一方面,“事”作为现实世界生成的基础,凸显了其本源性的意义。其一为“事”对“物”的转化,即本然向实然的转变。“现实世界生成于‘事’,作为扬弃了本然形态的存在,现实世界处处打上了人的印记。”[5]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实体,而是呈现为与人相对的存在。《大学》中就指出“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即由“事”之活动而实现“物”之本然形态成为人的知行领域的对象,进入现实世界。“人通过‘事’而与‘物’打交道,在此意义上,人与‘物’的关系,乃是以人与‘事’的关系为中介。”[5]在《荀子·正名》中也曾提到:“不事而自然谓之性”,强调“物”的本然性需要通过人的“事”(活动)转化为属人的存在。这种转化不仅仅只是物理形态的改变,更是意义的赋予,赋予了物以价值意义。其二为“事”的动态性及其创造性。在中国哲学视域中,“事”的动态性及其创造性是其本源性意义的重要体现。“事”作为生成现实世界的基础,不仅具有动态性,还蕴含着深刻的创造性。这种动态性体现在“事”形成的过程性以及动态性上,因为“事”始终处在生成的过程中,而并非既成的存在。这是一种人与世界互动的动态过程。这种动态性可以使得“事”不断地适应环境的变化,但这也赋予了“事”的不可重复性以及不可逆性。“事”的创造性则体现在对现实世界的生成与意义赋予。“事”不仅使得本然之物向为我之物进行转变,而且作为中介,“唯有在做事中,‘物’的不同意义才可能逐渐敞开”[5]。
另一方面,“事”作为沟通事实与价值的枢纽。人通过做“事”与“物”打交道。“物”也必须通过“事”作为中介,融入“事”,才能呈现多样的意义。“‘事’展开的过程,也是‘物’的意义不断呈现的过程。”[6]“事”并非孤立的事实陈述,而是蕴含着价值取向的实践过程。它既包括对事实的认知,又蕴含着对价值的追求,二者在“事”的展开中相互渗透,不可分割。“事”的价值维度是内在生成的,它在时间中自然显现,基于实践本身的合理性以及正当性,而不是抽象的道德命令。这种内在生成性使得“事”能够超越于那种简单的事实描述以及抽象的价值判断,实现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动态统一。同时,具有动态性即生成性的“事”进一步强化其作为沟通枢纽的作用。并且其在实践中不断生成新的事实与价值判断,展现出开放性与包容性。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与中国哲学“事”观的本体论相似性
(一) 本体论的实践转向:从思辨到现实活动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曾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 p. 502)这一论断标志着哲学本体论的根本转向:从抽象存在的思辨转向对现实活动的关注。所以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批判了物质本体论的抽象概念,而将感性活动作为实践载体,以此为基点去认识世界、认识人的“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7]。实践被定义为“感性活动”,这既是人类存在的基础,也是主客统一的中介,其核心在于通过对象性活动的劳动实现社会关系的改造与历史的发展。这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对“存在”的静态化理解,而且将本体论问题置于动态的历史过程中,强调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8]。
与之呼应,中国哲学中的“事”观同样强调本体论与人类活动的不可分割性。王夫之曾提出“形而上者,非无形之谓。既有形矣,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无形之上,亘古今,通万变,穷天穷地,穷人穷物,皆所未有者也”[9]。道与器(形上与形下)统一于“一形”,而脱离了具体实践对形上进行追问则只是空洞的思辨,对超验的存在与经验对象的领域作形上、形下的区分都必须内在于实在的世界。所以“王夫之强调对世界的考察需要联系人自身的存在,由此扬弃对世界的思辨构造”[10]。这与《周易》“即事显理”的传统,有其一脉相承之处,主张通过具体之“事”的展开实现对世界意义的理解。杨国荣则从“具体形而上学”的视角提出,本体论不应该局限于对“存在”(being)的抽象讨论,而是需要通过“事”的具体展开来呈现世界的意义生成的过程。
(二) 主客体连接的实践机制:动态统一与意义生成
“实践”是连接主体和客体的中介,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事”观展现出深层的理论共振。马克思强调,主体不仅在不断地改造对象,也在推进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断重塑自己,即“实践”是一种对象性活动。“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8]: p. 92)这样的动态统一性不但揭示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还表明了客体对于主体的反作用。即“通过作用于对象而化本然世界为现实世界、形成合理的社会伦理秩序,这同时表现为建构意义世界的过程”[11]。
中国哲学则通过“事”观来解释主客体之间的互动,强调“感应”关系。王夫之就曾提出:“‘天下’,谓事物之与我相感,而我应之受之,以成乎吉凶得失者也。”[12]即天下涵盖万物,但是它并没有超然于人,超越于人生活于其间的现实世界。而天下、人之间是相感相应的,若其间无此种感应关系,天下则不复存在。这表明世界的意义通过人与物的关系,通过做“事”为中介得以显现。杨国荣受海德格尔的影响将其概括为“存在的敞开性”,认为“事”既是自然迈向世界的中介,也是世界向主体呈现意义的通道。此外,意义的生成和实现需要基于实际地做“事”的过程,通过“做‘事’,人不断化本然的存在为合乎人需要和理想的为我之物,从而既扬弃超验存在,实现自身的多重目的,又在彼此理解和沟通的同时,建构现实的意义世界”[11]。
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的“事”观都对实践的现实性和动态性进行了强调,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在本体论上便具有高度的相似性。马克思提出的“改变世界”的命题,使哲学本体论实现了从抽象思辨活动转变为现实活动,把实践视作主客体统一与社会改造的基础。而中国哲学的“事”观同样也强调实践与人类活动具有极强的不可分割性。同时,在主客体连接机制上,二者也都强调动态统一与意义生成。在马克思的观点中,实践是“对象性活动”,也即主体会在利用实践改造客体的同时将自身重构;中国哲学“事”观则通过“感应”关系来对主客体互动进行解释,王夫之所提出的“天下”——人与物像感应而生成的意义世界,便是最好的佐证。由此观之,二者均以实践为中介,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与意义的生成,在理论上展现出极其深刻的相似性与相通性。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与中国哲学“事”观本体论的差异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的“事”观在本体论维度上存在显著差异。前者以物质生产为根基,强调社会矛盾运动的革命性与批判性;后者则依托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侧重伦理规范与德性完善的和谐秩序。
(一) 本体论基础的差异:历史唯物主义与天人合一的宇宙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本体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基,马克思曾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8]: p. 54)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实践是“感性的活动”,其本质是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改变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将本体论从物质本体论的抽象思辨拉回到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其认为历史运动变化发展的动力是社会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推动历史向前发展,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样的实践观以“改变世界”作为革命性的诉求,通过革命来打破现有秩序,推动社会的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其认为旧唯物主义并未理解人的实践活动及其重要意义,而事实也是如此,这正是旧唯物主义所欠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科学的实践观出发,揭示了人类历史运动变化发展的规律。
与其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相反,中国哲学的“事”观根植于“天人合一”的宇宙论框架之下。儒家以“礼”为核心,将“事”定义为伦理规范的践行。在《中庸》中就有“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强调个体德性修养实现天人秩序的和谐性。《礼记·大学》就强调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观念,以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道家虽然主张“无为而治”,但其“事”依旧以“道法自然”为依归,追求人与宇宙规律的契合。这种“事”观依托于宇宙的整体性与内在秩序,而并非社会矛盾的外在的抵抗,其目的就是要达到“致中和”、天人合一的伦理境界。
(二) 核心内涵的分野:革命性生产实践与伦理化德性实践
正如前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是以物质生产为根基的,其具有明确而强烈的革命性与社会批判性;与之相比,中国哲学的“事”观则更侧重于伦理规范与个人德性的完善,更加强调“个人”的修养与进步。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没有物质生产活动,便不存在上千年来人类的发展与进步。在马克思的观点中,实践不仅仅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现实活动,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人类解放的关键性力量。这样的实践观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批判现存的不合理的资本主义制度,建设一个没有阶级对立的共产主义社会。可以看出,这种实践观具有强烈的革命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并以此为基础揭示了异化劳动的根源。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根源,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种在生产初期有效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会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变成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枷锁,会导致社会的阶级对立与不平等。通过实践的物质生产活动,无产阶级将会认识并深刻感知到自己的历史使命,即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共产主义社会,这种社会是“从全部才能的自由发展中产生的创造性的生活表现”[13]。这种革命性的批判精神,不仅是对资本主义道路的否定,更是对人类的解放道路的探索。
与其“实践”观以物质生产为根基,有明确的批判性和物质性相比,中国哲学的“事”观更加偏向于个人伦理规范与个人德性的培养。儒家将“修身”视为实践的基础以及目标,认为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是个人的道德修养。《礼记·大学》也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强调从个人的道德修养出发,扩展到家庭、国家乃至于天下的治理。并且非常注重人伦道德,通过忠君、孝悌、以及慎独等方式,实现个人德行的提升。其“事”观以伦理规范为内核儒家的“格物致知”与“知行合一”都强调通过道德实践实现“内圣外王”的道德理想,如朱熹将“事”解释为“即物穷理”,王阳明推崇“事上磨练”,最终的目标都在于个体德行的完善以及社会伦理秩序的稳定。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以物质生产为根基,侧重于革命生产实践是完全不同的。
5. 结论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与中国哲学的“事”观在本体论维度上有同也存异。从“同”的角度来说,二者均强调实践的现实性与动态性,将实践视为主客体统一与意义生成的基础,展现了哲学本体论从抽象思辨向现实活动转向的共同趋势,这样的共同趋势是二者能够进行有机结合与意义互补的基础。从“异”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实践”观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根基,强调物质生产活动的革命性与社会批判性,通过实践推动社会变革,以实现人类解放为目标;而中国哲学的“事”观则依托“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侧重于伦理规范与个人德性的完善,通过“事”的践行实现天人和谐与社会秩序的稳定。这种差异并非绝对对立,而是各有侧重。因此,在有“同”有“异”的条件下,二者在当代哲学研究中便具有了相互补充与对话的可能性,这为理解人类实践的本质与意义提供了多元的视角和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在哲学领域,将“第二个结合”的研究深入到概念层面的比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哲学内在逻辑与本质特征理解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二者深度融合以及创新发展的关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