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存在即意义持续生成的过程
梅洛–庞蒂在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发展出身体现象学,为我们理解人与世界、语言文化及认知行为开辟了新视域。本文将围绕梅洛–庞蒂关于意义与知觉–表达共生性关系的理论核心展开论述,旨在为解析意义生成的历史维度构建现象学分析框架。J·斯密特指出:“梅洛–庞蒂沿着从知觉到表达,再由表达到历史和真理的路径展开思考。他对表达的研究,旨在揭示可感知世界如何通过符号世界进行表达,并为他人提供意义,同时以此为前提来探究意义在历史中如何通过制度化(的主体)而发生。”([1]: p. 103)。梅洛–庞蒂认为,意义在世界诸偶然的交织中或间际中或深邃中产生或涌现,例如意识与物质、知觉主体与可知觉客体、感受与可感受、前言语与当下言说者、文本与读者,以及过去和现在、秩序与非秩序、遭遇和事件之间([2]: p. x)。梅洛–庞蒂意义本体论的核心要义,在于将人类全部经验锚定于知觉体验与行为实践场的交织之中。知觉,即在看者与可见者的交汇点诞生的,不是简单的生理反应,而是渗透着意义,意义是在具体的历史和文化场域中形成的。存在始终游牧于清晰与混沌的褶皱之中。他的格言是“存在即无意义持续呈现出有意义的过程”以及“经验本身是意义孕育之母”([2]: p. xvi)。
2. 意义在知觉身体与可感知世界中生成
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受到了胡塞尔现象学哲学观的深刻影响。梅洛–庞蒂和胡塞尔都反对笛卡尔的主客二元论模式。笛卡尔将心灵与物质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实体,导致了主客体的彻底分离。胡塞尔通过现象学还原,试图回到纯粹意识领域,但最终还是回到了主体性的理论框架内。梅洛–庞蒂继承了这种方法,但他并没有停留在纯粹意识领域,而是将还原推向了一个更广阔的领域——主客之间的模糊地带。梅洛–庞蒂试图找到一个主客之间的中间地带,并致力于突破传统主客二元论思维定式,提出了以躯体知觉为媒介且指向世界的意向性意义生成理论。梅洛–庞蒂强调被知觉的意义之发生,视身体为主体与世界、意识与自然、经验与介质的交汇点。身体超越生理范畴,承载文化与历史经验,成为我们与世界接触的基底逻辑,使触觉既在世界中也在物中得以发生。
梅洛–庞蒂拒绝了经验主义认识模式,即外部物体刺激我们的内部器官,从而使我们记录感觉数据,而接受了感知始于身体,结束于物体的观点。他认为,“我们在知觉之前没有任何客体”或者“客体是反思性思维的二次产物”[3]。例如,相较于洛克将人类心灵喻为“白板”、主张其仅被动接纳外界刺激形成的感性印象,休谟则进一步提出:人类全部认知内容本质上都是对感觉印象的复现与重组,思维活动始终严格遵循印象关联法则而展开。梅洛–庞蒂着重探讨人类感知与意识的现象学哲学路径,旨在填补经验论与实证论在理解认知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性缺失:它们忽视了肉身化意识——即那种与周遭世界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身体性觉知——在构成知觉经验中的核心作用。他指出:“无论意识的发展所依赖的外部条件是什么——身体的、心理的、社会的,即使它们只是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它们所产生的历史本身,也只是意识对自己的既有意识所给予自己的观点。[……]这乃是批判主义对于心理决定论、社会决定论和历史决定论的永久回答。”([4]: p. 301)
针对智性主义将知识的获取视为构成主体判断力的唯一途径,梅洛–庞蒂指出,无论是笛卡尔的主体–心灵与客体–身体的二分,还是康德的纯粹理性与思辨方法论,虽理论各异,均未超脱经验主义。梅洛–庞蒂认为“康德从中得出我是一个利用和构成世界的意识的结论。在这种反省运动中,他超越了身体的现象和物体的现象。相反,如果我们想描述身体的现象和物体的现象,则应该说我的体验进入物体,在物体中自我超越,因为我的体验始终是在作为我的身体的定义的世界的某种联系范围内实现的。” ([5]: p. 384)他批评康德将直觉形式置于首要地位,忽视了身体在构建感知世界背景和图式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身体与世界“相互蚕食”“相互涵摄”,共同构成了相互关联的整体。这一主张贯穿在他的《行为的结构》和《知觉现象学》中。在《行为的结构》中,他强调了人的行为与环境、社会和文化因素紧密相连。他声称“我即为我的身体”([6]: p. 151)。身体不仅是一个自然的主体,而是涵摄了我的“世界之在”,即我的“存在的活动范围”或“存在的间主体性”。
梅洛–庞蒂提出了“身体与世界的结构化共在”理念,意在弥合身心二元割裂,并阐释“肉”作为世界与身体共通本质的普遍存在论概念。他主张,我的身体即是我感知理解世界的模态,此过程与身体经验紧密交融。他在《知觉现象学》中用“身体图式”概念指身体与空间的相互受孕的关系,即身体置于其中的历史场境,即人对身体位置、姿势和能动性的非显性意识。梅洛–庞蒂认为身体图式划出了我当前身体位置和姿势,蕴含着我生命中的多种可能性,标识着我与世界相互包孕的链接([6]: p. 103)。他认为身体从一开始就在面向世界的运动中被理解的。身体图式融合了自然与文化、意识主体与历史主体、自我与他人以及语言与知觉;同时统合了环境、历史、宗教、价值观或物质、生命和意义的结构辩证法。
因此,经验主义和智性主义过于重视区分和判断,忽视了身体在知觉现象场中的丰富性、开放性。在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视域下,知觉既非囿于纯粹自然法则的被动映现,亦非受制于主观心灵逻辑的绝对建构。它既不构成对外在世界的单向度摹写,亦非纯粹内在意识的投射行为,而是主客体辩证统一的原初发生场域。相反,知觉在感觉与判断之间产生,存在于具体的结构现象场中,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知觉与被知觉在其中产生增殖性对话。这种对话的本质在于其模糊性,因为知觉中的主体与客体并无先后顺序,只是同时存在,唯一的先在性是身体现象场。尽管智性主义者讨论逻辑,但他们的言论往往缺乏逻辑的不一致性。正如梅洛–庞蒂所说,“无论一个人在形式化方面走了多远,它的意义仍然悬而未决,实际上毫无意义,而且根本没有真理,除非我们将它的上层建筑追溯到可见的对象物上。因此,只有当某物的结构被应用于作为意义或表达的来源来感知时,才能作为决定性行为来表示某物。同样,如果语言不追溯到我们感知到的世界,那么它就几乎或根本没有任何意义”([7]: p. 384)。
梅洛–庞蒂后期力作中,力倡身体经验与行为之重要性,力图弥合主客鸿沟,重估存在论意蕴。于《可见的与不可见的》里,他提出知觉非仅捕捉事物表象,更穿透至隐匿之“肉身”层面,此肉身乃我们与世界交涉之媒介。我们通过肉身的感知和体验,与我们所感知的世界建立起了一种亲密的、相互影响的关系,即“我的作为可见的身体包含在整个现象中。但我的正看的身体暗含着这个可见的身体和所有与其在一起的可见的事物相互交错和重叠”([8]: p. 171)。既然我不能随意把世界作为对象来把握,既然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世界的对象,既然我不能“从这个给了我们鲜活体验的具体世界退回到拥有一个纯粹理性的、自我透明的意识”([9]: p. 145),那么,世界之躯于我,犹雾中景,密度厚薄、洼凸轮廓、明暗景观、动力流转,皆混沌难辨。主体我难以尽览主体世界,致部分特质遁入不可视之境,而此隐匿者,仍悄然塑形吾之视觉与显见之解。梅洛–庞蒂的现象学类比海森堡测不准原理,揭示主客体交互的固有不确定性——现象场域的本质总在认知捕获中逸散。其不可见性概念成为解析知觉场域、语言现象、艺术创造、社会互动、政治实践、历史叙事及存在本质的核心密钥。
梅洛–庞蒂基于存在与知觉的互构性,提出艺术作为艺术家身体知觉与经验世界动态交织的具身化呈现。他指出“一件艺术作品,既不是各种颜色或仿制一件物体的材料之单纯重叠,也不是由艺术家或观众给艺术品强行赋予的一个观念。艺术品是某种表达行为的活生生的痕迹,是感觉或意义的具身化”([9]: p. 156)。艺术家以具象形式使存在显现,将其转化为大众可通过直觉与理性把握的经验对象——文学、音乐、绘画莫不如是。音乐尤以感性具象化方式,将形而上存在之谜编织为可聆听的音符序列——“奏鸣曲的音乐意义与支撑它的声音不可分离”,这种声波振动在时间中的展开,恰为不可见的存在勾勒出可被知觉把握的拓扑轮廓;绘画则经由视觉的空间建构,将超验理念转化为色块与线条的具身化在场,通过二维平面的有限性媒介,观者得以在感性直观中通达无限本体界的维度。梅洛-庞蒂使用了许多构成性的要素来描述这种不可见的观念,如隐藏、空隙、深渊、凹处等语词。这些语词描述了我们的经验和认知中难以直接观察到的不可见者。正如他所言:“一切可见物都是背景中的存在:如果我们没有身体,没有感觉,我们就无法很好地认识我们所说的观念。”([8]: p. 185)
意义是“在世之在”的涌现。在梅洛–庞蒂的哲学中,“注视”具有优先地位,成为解释肉身概念和含混存在论的重要论题。瓦莱里的一段话被梅洛–庞蒂多次引用,以阐述这一观点:“在目光相遇的瞬间,人们不再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是面临着独自存在的困难。这种交换,实现着一种转换和换位,两种命运、两种视点的交叉换位。”([10]: pp. 71-79)“注视”现象揭示了人类存在的本质和人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梅洛–庞蒂的“注视”概念超越了传统的主客二元对立哲学框架,强调主体与客体在相互蕴含与涵摄中的共生共存关系。值得提及的是,尽管梅洛–庞蒂与萨特均提出了“注视”这一概念,但二者的理论视角存在显著差异:梅洛-庞蒂倾向于从知觉和身体的维度深入探讨人与世界的内在联系,而萨特则侧重于分析人与他人之间的关联性。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中,他明确表示不再认同萨特早期的观察方式。他指出:“向一个自然的和历史的世界的开放不是一个幻象,也不是一个先天,而是我们与存在的交织。萨特在解释这一点时说,自为必然地被一个想象的为己的自在所纠缠。”([8]: p. 102)
我与他者或世界之间存在互为主体性的关系,任何单一形象都融入了自我与他者或世界的存在之中。换言之,存在一种匿名的、交互主体性的“第二自我”,它既体现于我们凝视身体物质性呈现的感知行为,又显现为一道炽烈而匿名的目光——这道目光始终穿透表象,反向逼视着每个自以为主体的观看者。梅洛–庞蒂在后期著作中多次以画家视角阐发存在论体验:“置身森林时,我感到注视的并非我,而是树木以目光相触、以呢喃相召……我侧耳倾听这主体间性的共鸣——画家应让宇宙穿透自身,而非试图穿透宇宙。”([11]: p. 46)我的注视与被注视并非二元对立,而是主动性与被动性、内在性与外在性相互蕴含的辩证运动。梅洛–庞蒂既突破了先验主义主体性框架下的空洞知觉论,亦超越了早期现象学阶段将知觉视为有限场域内主客二元互反的认知模式,最终揭示出身体与世界实为相互嵌入、动态交织的共生关系——当身体在场显现时,世界并非静默背景,而是与之共舞的意向性场域。
在梅洛–庞蒂的晚期哲学著作,诸如《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眼与心》及《知觉的首要性及其哲学结论》中,他深刻阐述了“注视”这一概念的复杂性。注视的意义并非仅仅由观察的对象和主体所决定,而是深受整个社会环境以及物质世界的广泛影响,其中包括了光线、空气、声音等环境因素以及诸多无形的动机、意图和表情的微妙变化。注视的主体和对象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注视的完整且多维的意义框架。梅洛–庞蒂进一步地指出,矛盾性或二义性体现为主体在两个相对选择间的游移不定,而模棱两可则是一种更为深邃且复杂的现象,它涉及多种可能性与不可见的“力”之间的错综交织。在他看来,知觉是世界肉身内部一种模棱两可的现象,它蕴含着多种潜在的解释和可能性。为了精准地描绘知觉,特别是那些外貌和面部表情等模糊不清的感知,梅洛–庞蒂强调必须深入探究表达领域。在这一领域中,相似且微妙的概念如模糊性、互反性、可逆性、二义性以及肉身等,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言语的意义就是作为每一个被言说语词的深渊或隐藏内容而在场”([2]: p. 119)。
3. 意义在表达之中涌现与生成
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着重强调认知主体与世界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结构性差异,这一差异赋予了个体以独特而不可替代的经验和认知框架。正是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使得交流成为人与人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它促使我们超越自我中心的局限,寻求与他人建立共轭的交互主体性关系。在交流的过程中,个体不再囿于自身的视角和偏见,而是开始尝试从他者的立场和角度出发,去理解、去感知、去体验世界,从而实现认知的拓展和视野的开阔。梅洛–庞蒂认为,在知觉过程中主体和客体是通过恳请和胶合的方式,在互惠和涵摄的关系中纠缠在一起([12]: p. 40)。交流揭示了存在的结构性维度,体现为社会世界中的动态交互与他者间的虚拟关联。这种虚拟交流蕴含在我们内心中,以“沉默的恳请”形式存在,并先于我们的意识和事物的主题化([13]: p. 379)。梅洛–庞蒂视交流为现象场域,主体于其中向世界与他者敞开自身:言语现象与意义生成互为表里,主客体在此深度交织——“语言是他人和我自己之间的一种共同基础;我们的思想和他的思想被编织进一个单一的织物里,我的语词和参与者的语词是由讨论的状态所唤起的,它们都参与到一种共享的运作之中,在其中我们都不是原创者”([6]: p. 354)。
无论对话是发生在朋友之间、冤家之间、恋人之间,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其本质并无根本区别。在每一种对话情境中,交互主体性所生成的意义并非专属任何单一言说者,而是诞生于双方共构的现象学境域。究其本质,无论是独白式的言说者还是被动倾听者,皆囿于各自的现象学视域。正是“他人的言语促使我说,促使我思,在我之中制造了他者” ([8]: p. 284)。意义表达不仅存在于两个主体的对话中,还贯穿于由交互主体性构成的社会内部的众多对话之中。表达形式涉及主体间的互动和协调,受到社会、文化和历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维特根斯坦断言“不存在私人语言”,此论断的逻辑延伸必然指向:意义本质具有公共性。语言作为意义生成的唯一场域,唯有在交互主体性的实践网络中,意义才能完成其动态建构与现实化。梅洛-庞蒂借鉴海德格尔的描述,将这一语言汪洋的“存在”描绘为:“我自身的体验通过这个存在获得无限个体,它们在我生命的地平线上不断涌现,就像都市的喧嚣为我们的工作提供背景。”([2]: p. 175)
梅洛–庞蒂将存在阐释为“于我–物–他者关系中持续生成”的动态过程,这一现象学视域与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居所”的论断形成呼应,二者共同指向语言世界与存在论的内在关联。他在《可见的和不可见的》中提出,人本质上是语言或符号的存在。并非人掌握着语言,而是语言塑造并拥有人。是存在本身在我们之中发声,而非我们主动言说存在。这一观点暗示了语言作为一种准–客体的地位,它不仅是沟通的工具,更是将我们引入世界之中的媒介。作为符号性的存在,我们深深地植根于文化土壤之中,并通过语言这一动态交流的媒介参与着主体间的互动。梅洛–庞蒂认为意义不是预先存在的,也不是静态地存在于语言中,而是通过结构间的互动和语言指涉结构的继承与发展来产生的。他因此认为:“人类的存在和表达不存在一个绝对的开始或结束的时刻。沉默的‘在’不是一种静止的存在,而是在时间中不断涌现的,它没有固定的开始和结束,而是在我们的感知和表达中不断涌现出它的意义。”([14]: p. 147)
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与《符号》中提出的“表达动力学理论”,承袭索绪尔语言学的结构、交织、居间视角,构建了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区分框架。A·拉比埃尔曾阐释其运用这一区分的具体路径:“梅洛–庞蒂强调共时与历时必须放在一起来考虑。从横向视域看,语言是一个连续体,不管现在可能出现多大意外,语言的过去都必然地进入每一个当下,这就是说共时包含了历时;从纵向视域看,如果新事物要出现,每一个历时系统内部都必然有缺口,这就是说历时包含了共时。”([15]: p. 200) A·拉比尔准确地概括了梅洛–庞蒂的表达辩证方式,即意义出现在表达、结构、场域、行为、艺术、社交、历史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意义作为人类思维与交流的枢轴,既非静态存在于语言系统,亦非通过可逆性对话获得对语言符号结构共时性与语域变量历时性的不确定性阐释,而是经由现象学还原实现向具体化表达的跃迁。共时性维度将结构、环境、资源、“非原初性起源”及身体图式构筑为意向性言说的现象学境域;历时性维度则为这种言说实践注入创造性生成的原始动力,使其获得真正原创性的哲学质地。根据梅洛·庞蒂,可逆性对话,作为连接共时性与历时性的桥梁,使得我们能够在不断的交流互动中,对语言的共时和历时语域进行不确定性的解释。这种解释不是绝对的、确定的,而是开放的、多元的([8]: p. 162)。
梅洛–庞蒂在其后期著作中深入探讨了对话的本质。他认为,表达的力量兼具无形与有形、沉默与被言说、肉身与知性、不可测度与可辨别等多重维度。基于这种理解,他提出了“世界之肉身”的概念。在其哲学体系中,“肉身”不仅指涉物质性的身体,更象征着存在或世界之在场的根本方式。他认为,我们的身体是可见者和不可见者、物质与精神的交织,即表达力量形成于两种力之间的交织。这些表达力量在相互交织中产生了含混的链接,从而形成了更加复杂的言说图景,即我们的意识和精神通过身体与世界进行互动和交流,从而形成我们的观念和意识。梅洛–庞蒂声称惟当肉身回返自身并与自身交织和重叠,意义才因此而产生。他把主客体以身体为轴心而形成的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的状态命名为“交织”。交织是身体与世界的交汇,是意义得以产生的场所。他把这个交织描述为一个“黑洞”,认为它吞噬了所有的意义和信息要素,然后又将它们释放出来。交织不仅体现于我他之间,更贯穿于我与世界、现象身体与客观身体、知觉者与可知觉者之间的多重互涉。这种立体交织无法用自为/自在的二元割裂来阐释。我们需要建立一种与存在的联系,这种联系必须在存在内部产生([8]: p. 272)。意义诞生于复数言说者构成的肉身化场域——不仅互为言说对象,更因其肉体作为交织的通道与事件发生的原初场域。这个普遍存在的“世界–肉身”恰是意义唯一的现象学锚点。当现象学还原彻底揭示人类身体的前本体论构架及其自视自听的肉身化机制时,将显明其前反思的沉默结构已然蕴含着语言的所有可能性。
梅洛–庞蒂在其后期哲学思想中赋予可逆性概念前所未有的重要性。它不再局限于早期著作中所提及的“完美的互反性”,而是演化为一种精神与物质、主体与客体、意识与物质、内部与外部、语言与沉默、意识与历史、文化与自然、反思与经验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对称性交织、交错与增值、共存与共生。这一可逆性观念深植于梅洛–庞蒂特有的“交互辩证法”,其现象学维度呈现为去中心化、非主题化、解域化、模糊性、沉默、偶然性、非对称性、裂隙、挫折、深渊等否定性要素交织的拓扑网络——正是这些要素持续敞开着意义生成的现象学场域。此思想实验恰可视为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中“鸭兔图”的肉身化呈现:当知觉主体凝视该图形时,并非被动接受模糊轮廓,而是经由身体图式的主动介入,在鸭子与兔子的视觉转换间实现意向性构成的动态平衡。此过程恰如梅洛–庞蒂所阐述的可逆性:我们的知觉与理解并非单向行进,而是处于一种总在逼近但在事实上从来没有实现的可逆性([8]: p. 183+192)。这一见解深刻揭示了人类认知与理解的动态性和复杂性。
因此,在表达的领域里,我无法把握所指的意义或绝对的意义,也无法以一种整体的、透明的语言来阐释这种意义。我与那个产生意义的世界,或曰“存在的肉身”,保持着一种紧密而不可分割的联系,却永远无法完全掌控它。“身体的厚度,远非能与世界的厚度相抗衡;相反,正是这身体的厚度,成为了我通过将自己融入世界、将事物视作肉身的一部分,从而深入事物核心的唯一途径。”([8]: p. 167)我既是这个世界的观察者,亦是被观察的肉身化存在。既非全知视角,亦非被动承受,而是交互主体性困境的具身化呈现——当视觉能力将身体锚定于具象世界时,具身化视域的边界必然导致认知的双重限制:既存在不可见的视域盲区,亦蕴含无法解码的意义深渊。这种原初的认知不对称性,恰源于身体前反思层次的结构性在场。
4. 真理:在身体、历史与语言的交织中诞生
我们接着探讨梅洛–庞蒂如何理解意义在历史中产生以及真理与表达的关系问题。梅洛–庞蒂主张,真理并非孤立地由大脑所发掘,而是深深植根于历史和语言的内在结构之中。它是我们的身体、语言与历史三者相互交织、共同塑造的产物,是在与世界持续互动与交流过程中逐渐显现。因此,真理并非一种静态、永恒不变的实体,而是一个动态演变、不断发展的过程。进一步而言,语言表达与真理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塑造。此外,梅洛–庞蒂还强调,历史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有机统一,其中偶然性的存在使得历史的发展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和多样性,充满了未知与变数。最后,他认为历史的存在具有一种内在的模棱两可性,这要求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历史视为一种纯粹的客观存在,而应当将其理解为一种在主体间性的交互作用中不断涌现出意义的实践过程([5]: p. 83+225)。
根据梅洛–庞蒂的深刻洞见,在历史领域中,意义诞生于多重维度与复杂因素之间的相互交织与作用。这些维度和因素涵盖了“时代精神”的流转变迁、过去与现在的对话碰撞、共时性与历时性的交织融合、制度与观念的相互塑造、自由与制约的动态平衡、个体与集体的相辅相成、传统与现代的交汇冲突,以及意识与实践的相互映照,还有表达与沉默的深邃对话。正是这些维度和因素的相互作用,共同编织出了历史丰富多彩的纹理,赋予了历史以深邃而复杂的意义([7]: p. 55)。梅洛–庞蒂认为,历史的意义源自于不同“时代精神”之间的相互交织、激烈碰撞与深远影响,这一动态过程驱动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他的思想深入探索了身体与自然之间那微妙而复杂的关联,以及垂直存在所蕴含的深邃哲学意义。这种探索如同一座桥梁,引领我们跨越精神与身体的界限,促进精神与精神之间的深度对话,进而拓宽了我们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交流之域。最终,这些深邃的思考汇聚成一股磅礴的力量,塑造出一种既蕴含野性魅力又富有表达力的世界精神,以及一篇篇生动鲜活的世界散文。从这一视角出发,精神不再呈现为超验维度,而内在于现实生活的内在关联;过去与现在、传统与现代始终维系着结构性共生关系。这种共时性不仅体现为被认知的经验形态,更内蕴着垂直维度——传统以结构性要求植根于存在论根基,持续重构着当代人的感知范式与实践逻辑([8]: p. 131)。因此,他坚决拒绝将真理视为纯粹意识心智的产物,而是着重强调真理的场域性特征、实践性本质以及历史性维度([9]: p. 13)。
对梅洛–庞蒂而言,历史是一个充满对话与交互的过程,它发生在多元哲学观念与世界观的交汇融合之处。观念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塑造着我们的思维与行为,悄无声息地融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往往在我们未曾察觉之时便已发挥作用。他认为,哲学不仅是对世界的沉思与反省,更是在特定历史情境中孕育而生,是对当时特定问题的深刻回应与解答。哲学的概念化意义,正是在这一历史的“场域”中得以生成,是历史情境孕育的产物([16]: p. 208)。通过历史,我们得以窥见过去的人们如何诠释世界,如何传达他们的思想与情感。对历史进行深入分析,实则是对存在本身的一种剖析,是对人类经验与意识层面的深度探索。梅洛-庞蒂指出,符号之所以具备“符号”的全部价值,是因为意义已被赋予其中。然而,意义的赋予乃是先决条件:“意义植根于我们的历史当下,它们以我们前人的世界为存在的基础。并且,我们终究得以复数的形式来谈论这个世界。[……]当我们叙述过去之时,同时也被过去所叙述,这种叙述永远处于一种不断持续的阐释过程之中。”([17]: p. 23)
梅洛–庞蒂认为,哲学的根基与意义需在历史的肥沃土壤中寻觅。他主张,哲学应当将目光聚焦于具体的历史现实,而非仅仅局限于抽象的思辨与纯粹的理论构建。譬如,在解读海德格尔时,我们仿佛重新开启了与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们的深刻对话;而阅读《道德经》之际,我们实则与孔子、孟子、荀子等先秦诸子展开现象学视域中的交互主体性对话。这种跨越时空的哲学交流呈现为可逆性的思想共振——既存在于诸子间的互文性阐释网络,亦投射于各自所处的文化–制度–人群三维场域:在共时性维度形成思想传统的横向共振,在历时性维度构成哲学范式的纵向绵延:
每一种哲学都是一种符号的建构,都是在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哲学存在于历史之中,它无法脱离历史话语的影响和制约。然而,从根本上来说,哲学只是一种有意识的象征意义,它替代了日常生活中的沉默。哲学以一种显性的象征意义替代了一种隐性的象征意义。哲学不能满足于仅仅接受其历史背景,也不能只满足于汲取其过去。相反,哲学通过揭示处境而改变处境,并因此进入与其他时代和其他地域的对话中,并表达其真理。([6]: p. 57)
值得玩味的是,当我们依据表达方式对哲学与文学进行区分时,往往会认为文学倾向于具象呈现,而哲学则侧重于抽象阐述。然而,若我们从观念的角度出发来审视这两者,便会发现哲学实则是观念的明确且直接的具象化表达,而文学则是观念以隐含且间接的方式具象呈现。哲学与文学,实乃意义探索的两个不同维度。因此,即使是最具原创性的哲学家,也无法在完全孤立的状态下创造出独一无二的真理。他们的思想深受其所处环境的熏陶,包括哲学氛围、政治背景、社会结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乃至个人的生理体验和具身实践。尼采以其颠覆性和原创性在哲学界声名鹊起,然而,他的哲学体系并非凭空产生,而是深深植根于前人的思想观念之中。倘若没有苏格拉底对理性的深入探索,伏尔泰那坚定不移的勇气,艾默生与荷尔德林哲理诗篇的启迪,叔本华深情而悲观的哲学视角,以及尼采所处时代的社会反犹太情绪、僵化的官僚体系、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个人所经历的身体痛苦,那么尼采那独具特色的哲学思想或许永远无法闪耀于世。
同样值得玩味的是,尼采提出的“上帝已死”这一震撼性的宣言,对后世的哲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为萨特等哲学家提供了重要的哲学基石,使他们能够更为无情地剖析人类的处境。尼采还认为,新的思想结构往往孕育于旧的结构之中,而旧的结构也并未因新的结构的诞生而消失,而是继续以某种形式存在于新的结构之内。这种相互孕育、相互影响的关系,使得过去与现在紧密相连,彼此交织,共同塑造着哲学的演进历程([17]: p. 107)。梅洛–庞蒂在《符号》中提出,“作为存在于事物中的沉默的言词”是通过整体积累的方式来推动我们的思维,是“在有一种意义的整体中的偶然性的继续,具体化的逻辑”([9]: p. 39)。我们对语言提出的所有问题皆是自我指涉的追问。唯有突破时空桎梏,语言方能显现事物本身。然而是否可能存在超越时空的语言形态?这并非否定意义创新的潜能,而是揭示:任何意义生成都内嵌于前理解结构——前语法、前逻辑、前苏格拉底、前黑格尔、前轴心时代诸子构成的肉身化传统场域。当修正者试图解构传统时,其解构行为本身已然被效果历史原则所先行捕获,形成修正与被修正的辩证循环。这正是梅洛–庞蒂从索绪尔的“区分原则”中获得的启示:“我们应该知道,共时性只不过是历时性的一个横断面,在共时性中实现的系统根本没有完成,始终包含潜在的变化或处在酝酿之中。”([17]: p. 107)
意义深深地植根于我们的存在境遇之中,扎根于那构成世界本质的“世界之肉”里。萨特,作为尼采存在主义思想的继承者,以讽刺的口吻断言:“我们被命定为自由”,意在强调自由乃是我们无法逃避的必然状态,我们的生命之责便是捍卫这份自由。然而,此自由之赋予恰构成存在论困境的显性表征——当此在必须于存在关系的网络中持续作出决断,自由本身便显现为向死而生的宿命论悖论。此抉择的宿命性恰在于:自由作为被抛的境遇,其行使本身即构成对前理解结构的确认。我们拥有在可能性中展开选择的自由,却无法选择“自由本身”这一原初境遇:“生活,便是在束缚中醒来,如同小人国中的格列佛一般;仿佛我们的自我,在一种前生的存在中便已被塑造与安排,而我们此生的努力,不过是试图挽回那永远的延宕,将这份出生前、仅为裁决我们而存在的自由,转化为现实中的自由。自由,既在我们背后追逐,又或许在我们前方引领,而我们,永远无法与之完全重合。”([18]: p. 187)
其实,萨特与梅洛–庞蒂在现象学场域中形成“可逆性”的思想共振,其理论互文既非简单互补亦非单向呼应,而是在存在论层面共同重构了二十世纪法国哲学的认知版图——这种交互主体性印证着思想史推进本质即是哲学对话的肉身化实践。当萨特与梅洛–庞蒂、波伏瓦共同创办《现代》杂志时,实则开创了形而上学与政治实践交融的哲学现场——这个由存在主义、现象学与现象学政治学交织而成的思想场域,既保持理论的专业性深度,又彰显公共性明晰。正如萨特在回忆中所言:“我们都是意义的追踪者。如果存在真理,那么无论它在何处,我们都必须找到它。每一种社会现象和每一种态度——无论是最公开的还是最个人的——都是真理的具体化。”([12]: p. ix)
尽管萨特和梅洛–庞蒂都重视寻找真理,但他们的社会观、真理观和追寻意义的看法有所分歧。萨特主张意识的绝对自由,认为主体通过纯粹选择建构自身本质,拒绝任何先验意义对自由的限制。而梅洛–庞蒂强调存在的历史性,指出“知觉主体始终已被抛入一个结构化的历史场域”([8]: p. 327),其自由受制于文化、制度等匿名性的规约。萨特的真理观基于自为意识的否定性,真理通过个体对虚无化的激进选择显现;梅洛–庞蒂则提出真理的“肉身化”理论,认为“真理验证于存在内部的交错关系”([8]: p. 328),其有效性依赖于历史结构的可理解性。萨特将历史视为离散的实践–惰性集合,其意义完全由主体投射;梅洛–庞蒂则批判此种观点会导致“历史结构的消解”([16]: p. 561),强调事件必然嵌入制度性矩阵,即使偶然事件亦通过“意义的微分”与整体历史关联。萨特坚持自在与自为的二元对立,而梅洛–庞蒂提出“存在之交织”,主张“自在与自为的融合发生于具身存在的交错中”([8]: p. 328),真理由此获得现象学厚度。
萨特主张人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因此追求普遍的生命意义是虚无的,人必须通过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来塑造自己的本质。相比之下,梅洛–庞蒂主张,“因为我们是世界之‘在’,所以注定是有意义的,事件必须在历史中为自己命名,否则我们就无法做任何事情或说出任何事情来”([5]: p. 16)。梅洛–庞蒂认为人的意义和价值是通过身体介质与世界的互动中产生的。他拒斥萨特学说,因萨特虽承认主体多元性却遮蔽了主体间性维度——在萨特视域下,世界与历史并非多入口的认知系统,而是互斥的视角集群,其共存只能依赖主体绝望的英雄主义勉强维系([18]: p. 239)。梅洛–庞蒂认为自由总是历史境遇中的自由,即“没有哪一个人独自是主体、是自由的;各种自由相互对立、彼此要求;历史就是它们的冲突的历史;这种冲突被记录了下来,它在各种制度、各种文明中,在重大的历史行动的侧影[间性]中都是可见的” ([8]: p. 240)。因此,历史意义唯能萌生于现象学视域中的可逆性对话之际,既非单纯历史境域的结构性给定,亦非纯粹生存境域的有限自由,而是于境域融合与生存论自由构成的张力场中显现其存在。
梅洛–庞蒂《意义与无意义》的译者休伯特与德雷福斯提炼其核心命题:意义通过主体与世界的交互生成,既非外在强加(以先验范畴框定历史),亦非内在独断(从历史目的论中抽离),而是“必须参与到意义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12]: p. xxi)。这种“历史性存在”被表述为无意义向意义的动态转化,主体如同戏剧中的助产士,“需熟稔台词而非被动沦为临时演员”,若意义由封闭意识预设,则必然陷入狭隘([8]: p. 232)。梅洛–庞蒂由此批判两种传统范式:机械论(人被简化为物理–社会结构的被动产物)与唯心论(人作为绝对自由的精神存在),指出前者消解主体性,后者割裂主客统一,二者均未能把握存在之辩证性([12]: p. 72)。
对此,梅洛–庞蒂在《辩证法的历险》中主张,满意的答案应在具体的历史语境中探寻,而非抽象的普遍观念中。他认为,意义源自于时代间际、世界视域、制度间际、人际关系及经济条件间的相互碰撞。他阐述了这些世界视域间的关联,强调其相互作用,并倡导以更具体的历史视角审视世界与解决问题。梅洛-庞蒂揭示,历史之可理解性内核,实为人类面对自然、他者与死亡时形成的典型回应模式,这些象征性结构恒常显现于主体际遇既定自然条件与历史经验的时空交织场域。这些要素唯有通过相互触碰才能得以确认,且每一要素的历史意义,也仅在与其他要素的触碰中获得。他以新教伦理为例,指出选民通过勤勉、节俭等可见行为体现“上帝之光”的信仰,这种精神经由富兰克林“时间乃金钱”等格言完成向世俗禁欲主义的转化,并在卡内基、福特等实业家身上实证了“当精神意义世俗化时,世俗行为必然与价值相融合”的辩证过程([18]: p. 11)。历史的可理解性正源于由自然认知、人际互动及死亡观念构成的象征体系,其总在历史具体交汇处经由要素碰撞生成意义。尤其当某种精神性意义投射于世俗场域时,世俗实践必然呈现为精神性与价值性的交织形态:
人们在面对一种他们无法掌控的超自然命运时所产生的恐惧使他们把全部重量都施加到了清教徒的世俗活动中,经由一种显而易见的悖论,由于他们想尊重上帝与人之间的无限距离,他们就开始赋予实用的世界甚至安逸舒适的世界一种尊严,一种宗教意义,开始贬低好逸恶劳甚至还有贫困,把禁欲的各种严格要求推广到世上的习俗中。([8]: p. 9)
梅洛–庞蒂认为,“历史意义内在于人类事件或事物的间际之中;其产生并非源自某种超越性的统一意志,而是源于我们众多不同意志力之间的固有冲突”([6]: p. 51)。换言之,历史的意义并非客观普遍的真理,而是主观相对的体验与理解。每个人对历史的价值和意义都持有独特见解,这些见解既源自个人层面,又深受文化价值层面的影响。
从个人行为层面看,不同时代文化背景深刻塑造着价值观与行为模式。十八世纪美国新教徒将宗教信仰视为“人生意义的源泉”,通过内化教义获得行为准则;而当代大学生则更倾向追求物质成就,即便职业缺乏崇高感,“财富增长带来的社会地位提升”仍成为个人价值的体现([18]: p. 9)。梅洛–庞蒂援引韦伯指出:“宗教孕育的工作与节俭精神是财富创造驱动力,但当财富累积时,俗世欲望也随之膨胀。”这种转变在女性群体中尤为显著——她们从精神完善转向更关注“优雅居住环境、高薪厚职”等物质指标,反映传统价值观正被实用主义取代([19]: p. 968)。现代社会将生命意义嵌入“以物为媒介的人际关系网络”,使财富、成功等物质符号成为连接个体的纽带,个体行为既效仿这些符号,又受其内在意义指引,从而形成身份认同与社会认知的闭环。
从文化价值层面看,梅洛–庞蒂将历史本质重构为充满偶然性的“野性进化”过程,他强调“历史不应被粗略地划归为单一的精神或物质范畴,而是诸多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20]: p. 69)。这一观点在《辩证法的历险》中得到深化,他指出资本主义并非历史必然,而是“人类的主动性通过重新聚集分散的材料而建立起一个生活系统”的偶然产物。通过“世界的肉身”“野性的存在与精神”“含混的存在”“可逆性”等概念,他构建了强调交互主体性、可逆性与含混性的存在论框架,揭示了人类历史演进中秩序与无序、必然与偶然、善与恶的辩证关系,既否定启蒙理性的纯粹观念史观,又颠覆经济决定论的机械因果链,最终形成对历史目的论的根本性质疑,即:历史必然内蕴意义维度,然此意义绝非观念史的线性演绎,而是植根于存在论根基的辩证展开。当人类的主动性通过重新聚集分散的材料而建立起一个生活系统时,历史就使它的意义与偶然性联系在一起([18]: pp. 10-11)。
梅洛–庞蒂由此指出,资本主义并非历史终结论的必然产物,而只是偶然延续的社会形态。这一论断揭示了世界历史固有的多元复杂维度,以及资本主义作为历史现象的偶然性与相对性本质([18]: pp. 69-70)。这让人联想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只是表明,在一定的、历史的和技术的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定采取这种形式。”([21]: p. 294)值得注意的是,梅洛–庞蒂明确指出,历史存续的社会形态绝非道德正当性、自由度或无矛盾性的终极实现:诚如资本主义虽消解了前新教伦理的结构性困境,然则其自身亦在资本逻辑中衍生出异化悖论与系统性危机。社会形式和社会制度及其意义矩阵,并非按照理想、预设、线性或进步的模式演变,而是按照一种偶然、树状、渐进,甚至混乱或逆向的方式演变([18]: p. 12)。在《人文主义和恐惧》中,梅洛-庞蒂强调,意识形态在行为中总是以中介化的形式出现,因此无法被直接分析([9]: p. 15)。在《辩证法的历险》里,他则进一步提出,新的意义意向唯有包含可被支配的意义,并在表达活动的结果中方能自我认识。这些可被支配的意义依照某种未知规律骤然交织,从而催生出一种新的文化存在([5]: p. 239)。可见,梅洛–庞蒂关于意义的主张与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确实有着深刻的共鸣,因为梅洛–庞蒂和胡塞尔都反对将意义视为静态的、预先给定的对象属性,而是将其视为动态的、生成的意识活动产物。他们都强调意义是在不断的运动中涌现的,是经验与历史之间结构性与再结构性交织的产物。同时,两人强调了意义的相对性和历史性,指出意义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和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演变。
梅洛–庞蒂后期历史观强调历史蕴含不可消解的可逆性与含混性,其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中指出:历史进程本质是偶然性、际遇性、曲折性与亏损性交织地展开。周遭世界实为多维交织的时空结构,资本逻辑、权力网络与生存体验在此构成动态交织,成为历史本体论的生成基底——所有社会形态的孕育、分衍与现实化均在此现象学场域完成本体论发生。生命乃具身之在与文化生命的交织融合,是面容、姿势、言语、行为混杂的集合,呈现不可割舍的内在一致性。主体在特定“历史厚度”中被环境制度化塑造,始终缠绕于可感世界与历史世界的迷雾之中([8]: pp. 107+126)。
需要指出,梅洛–庞蒂的历史哲学源自其对语言的深入探讨,并进而拓展至历史与政治领域,这一思想体系在其《知觉现象学》《行为的结构》《世界散文》《符号》及《辩证法的历险》等著作中得到了充分展现。他将意义的发生场域进行了结构化分析,指出人与历史之间存在着一种悖论性关系:历史与生活同生共存,但要真正理解历史,却必须超越生活的层面。他认为,哲学家在现实生活或历史进程中难以找到真正的归属感。这些独到见解为后结构主义的历史阐释理论奠定了基石,他也因此被视为后结构主义及当代具身哲学的先驱([9]: p. 182)。福柯作为后结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沿袭了梅洛–庞蒂的探索路径,但采用了谱系学的方法而非进化论视角。他深入阐释了梅洛–庞蒂作品中的开创性主题,如身体的向心性、对世纪与规约间过渡与转变的追踪,以及知识、权力、话语、制度、性与社会形态之间的错综复杂关系([21]: p. 146)。
尽管梅洛–庞蒂与福柯存在思想论争,然则二者在历史本体论层面形成重要共识:意义、真理及“价值性存在”的显现,实为高度情境化、充满歧义性且具偶然性的历史过程之产物——此非先验构想的产物,亦非“我思”对“我在”的直接奠基。对此在性价值需投以存在论层面的关怀:既要见证其现象学诞生的瞬间,亦需通过谱系学实践维系其存在论根基。正如梅洛–庞蒂所强调:
因为它们的意义尚未完结,而是向着我独能洞察的领域敞开着。我无须远求他者以寻觅意义;我在自身的经验之中便能发现它们,它们栖息于那些指示出我所不能见之物与他人能见之物之间的裂隙之中。([18]: p. 158)
5. 结语:意义永远是在表达中发生
梅洛–庞蒂以其独特的知觉现象学为基础,深入探讨了意义生成及语言–历史交织中的意义表达,为我们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语言与文化的互动以及人类认知与行为模式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他强调,意义并非语言中的先验存在,而是在知觉与表达、历史与文化的交织中逐步显现,这一观点颠覆了传统主客二元论的认知框架。梅洛–庞蒂通过“身体图式”概念,揭示了身体作为知觉与世界的交汇点,承载着文化和历史经验,是意义生成的重要场所。他进一步指出,意义是在动态的交流与对话中产生的,而非孤立个体的内在体验。这种交流不仅发生在个体之间,更贯穿于社会、文化和历史的多重维度之中。在历史观上,梅洛–庞蒂认为历史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意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涌现,与时代的变迁、文化的演进紧密相连。他反对将历史视为静态的线性发展,而是强调其充满对话与交互的复杂性。这一观点不仅深化了我们对历史的理解,也为后结构主义的历史阐释提供了重要启示。梅洛–庞蒂的现象学语言观与历史–意义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核心。他主张语言非静态的符号系统,而是与我们的存在和经验紧密相连,意义在言语的表达与流转中生成。这种动态的理解方式,不仅揭示了语言的本质,也为我们理解世界和人类认知提供了深刻的哲学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