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全球经济转型与中国高质量发展的双重背景下,城乡关系重构成为破解现代化进程中结构性矛盾的关键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核心战略[1]。与此同时,“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向绿色低碳转型,农村地区作为生态资源富集地和绿色发展的前沿阵地,亟待通过创新驱动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协同提升。在此背景下,返乡农民工群体的绿色创业活动,成为激活农村发展动能、弥合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手段。
江苏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2024年城镇化率已达75.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为2.04:1 [2],虽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征显著,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仍面临产业结构单一、生态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有关数据显示,2023年9月末,江苏农民工就业总量达2492.6万人[3],其中有超过50万人进行了返乡创业[4],但大多还是集中于传统的种植业上,真正落实的绿色创业项目占比不多,凸显出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创业生态体系不完善等深层矛盾。如何依托城乡融合发展优势,构建返乡农民工绿色创业的赋能体系,既是江苏破解“三农”问题的现实需求,又是其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使命担当。
2. 城乡融合发展赋能农民工绿色创业的时代价值
城乡融合发展作为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共进的核心战略,在赋能返乡农民工群体方面展现出多维度的深远意义,不仅重塑了农民工个人发展路径,还从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方面发挥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生态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效果。
在个体发展层面上,城乡融合为农民工开辟了绿色创业的新赛道,实现了职业转型与价值重塑。传统外出务工模式下,农民工多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面临收入不稳定、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城乡融合通过政策引导与资源倾斜,促使农民工将城市积累的资金、技术与管理经验带回乡村,依托当地特色资源,打造了特色农产品种植、乡村民宿等绿色创业项目,既获得了稳定的经济收益,又实现了从“打工者”到“创业者”的身份转变,增强了职业成就感与社会认同感。
在经济发展层面上,农民工绿色创业成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关键纽带,激活了乡村经济活力。城乡融合打破了要素流动壁垒,促使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向农村集聚。农民工利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获取创业用地,借助城市的技术创新成果升级农业生产模式,通过电商平台搭建城乡商品流通桥梁。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经济增长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
在社会层面上,农民工绿色创业促进了城乡社会融合与乡村治理创新。创业过程中,农民工通过“企业 + 农户”“合作社 + 村民”等模式,与当地居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带动周边村民增收致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不仅助力脱贫攻坚,还促进了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农民工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将城市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组织模式引入农村,推动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此外,农民工绿色创业带来的城乡文化交流,促使城市文明与乡土文化相互融合,丰富了乡村文化内涵,提升了乡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在生态层面上,城乡融合引导下的农民工绿色创业践行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相较于传统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模式,农民工绿色创业聚焦于生态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以绿色生态为卖点,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养殖等业态,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推动了乡村生态资源的价值转化,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最终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赢,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新路径。
3. 城乡融合发展赋能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内在机理
城乡融合发展对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赋能,本质上是通过制度创新、要素重组与空间重构,构建起“动力激发–路径传导–系统协同”的立体化作用体系。这一过程既遵循城乡要素流动逻辑,又契合创业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规律,更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价值实现要求,形成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赋能逻辑链条。
3.1. 赋能动力机理:多维要素的协同驱动
3.1.1. 政策制度的底层支撑效应
政策体系是城乡融合赋能绿色创业的核心制度动能。江苏省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的良性互动,构建了覆盖创业全周期的政策框架。一方面,通过《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等文件,打破城乡要素流动壁垒,例如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绿色创业项目,使苏州、无锡等地的生态农业项目用地获取成本降低了很多;另一方面,依托《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财政补贴 + 税收优惠 + 金融支持”的激励体系,对返乡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叠加了税收优惠,直接推动了扬州有机水稻种植、徐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等项目的规模化发展。政策驱动的独特价值在于,通过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等改革,将农村“沉睡资产”转化为创业资本。
3.1.2. 市场需求的导向牵引效应
城乡居民消费升级与产业协同发展,共同构成绿色创业的市场引力场。2024年江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6.61万元、3.24万元[5],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对绿色农产品、生态旅游的需求年均增长18%,催生了“太湖雪”蚕桑文化园、周庄生态旅游等典型项目,其中苏州“太湖雪”通过开发桑叶茶、蚕丝被等深加工产品,2024年营收达到5.16亿元[6],验证了绿色产品的市场潜力。同时,城乡产业协同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如南京农业大学与淮安合作社共建智慧温室,将草莓种植周期缩短30天,亩产提升50% [7];昆山台资企业与周庄农户合作开发有机蔬菜直供项目,使流通成本大大降低,溢价率得到提高。因此,城乡融合创造了“城市需求–农村供给”的价值闭环,形成消费升级与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3.1.3. 社会资本的资源整合效应
农民工的“城乡双重社会资本”构成绿色创业的独特竞争优势。技术经验、管理能力和市场网络是具有城市性资本特质的,而亲缘地缘网络和文化认同具有乡土性资本的,两种资本的耦合,显著降低了创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这不仅有利于城市资本的活化,还有利于乡土性资本的加强。最重要的是,双重资本的协同效应更体现在城乡资源跨界整合,许多返乡农民工通过自己原有的社会网络,向城市销售绿色农产品,不仅获得良好的收益,还吸引了部分城市资本加入。这表明,拥有双重社会资本的创业者,创业收益比单一资本持有者高,市场开拓周期也大大缩短[8],凸显了社会资本在创业资源获取中的关键作用。
3.2. 赋能传导机理:要素重组的价值创造逻辑
3.2.1. 要素流动的效率提升路径
要素在城乡间的双向流动与优化配置,是绿色创业的物质基础。资金流方面,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破解融资难题,江苏各地农商银行根据绿色农业项目的生态效益评估,推出了“绿色农业贷”“绿色乡村贷”“绿色食品贷”,惠及了很多农户;技术流方面,全省许多“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站”推动绿色技术下沉,南京林业大学在宿迁推广薄壳山核桃种植技术,使亩产收益从数百元提升至数千元;人才流方面,“乡村振兴人才专项计划”每年选派很多科技特派员和企业家导师下乡,同时吸引城市青年参与绿色创业,苏州“新农人”计划带动了项目平均科技含量得到提升。因此,要素流动的本质是打破城乡“资源孤岛”,实现了土地、技术、人力的跨域重组。
3.2.2. 产业融合的价值延伸路径
城乡产业融合通过纵向延伸与横向跨界,创造绿色创业的新场景与新价值。农业绿色化转型方面,江苏许多绿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形成“生产–加工–服务”复合功能,如盐城大丰“稻渔共生”模式亩均收益达8000元[9],超过了传统种植收益;生态产业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苏州周庄开发“非遗体验 + 低碳民宿”产品,使过夜游客比例得到显著提升,人均消费额也增长了;城乡产业链协同构建“研发在城市、生产在农村”的分工体系,无锡生物医药企业在宜兴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采用“订单农业 + 技术托管”模式,使农户风险显著降低,企业成本明显下降。产业融合的核心是提升农业的“生态溢价”与“服务价值”,如扬州广陵“生态农业 + 预制菜”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有机蔬菜附加值,相关创业者年营收得到增速,体现了从“卖产品”到“卖功能”的产业升级逻辑。
3.2.3. 生态补偿的价值实现路径
生态补偿机制与价值实现制度,将生态保护转化为创业激励的可持续动力。生态补偿方面,省级财政对洪泽湖周边乡镇按生态保护面积进行补助,推动盱眙县发展湿地生态旅游,一些农民工所建的观鸟基地接待游客人次与年俱增,补偿资金支持沭阳花木生态产业园建设,这些农民工成功地实现了创业转型和效益提升;价值实现方面,南京率先开展生态产品GEP核算,浦口区“森林碳汇 + 休闲旅游”项目据此获得银行的绿色信贷,盐城开展“绿色金融 + 湿地修复 + 蓝色碳汇”项目试点,累计发放碳汇远期交易质押贷款4亿多元,带动碳汇融资15亿元[10]。生态补偿的实际意义在于,将“生态保护成本”转化为“创业收益来源”,如徐州潘安湖通过生态修复获得了丰厚的碳汇收益,不仅覆盖了生态修复成本,还发展了生态养殖与光伏产业,形成“保护–创业–收益”的闭环,印证了生态价值的经济实现可能。
3.3. 赋能协同机理:多元主体与空间结构的系统耦合
3.3.1. 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支持
政府、市场和社会通过相互作用,实现功能互补,进而形成江苏农民工协同支持网络。政府发挥制度供给与公共服务职能,省农业厅通过农村创业大赛推动农村农民工绿色创业项目的落实,特别是无锡“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使许多农民工绿色创业项目获得更广泛的政府支持;企业通过产业链整合带动创业,江苏农垦集团在盐城推行“集团+合作社 + 返乡农民工”模式,带动了许多农民工参与有机大米种植,户均增收可观;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省创业服务协会的“创响江苏”创业指导专家团,每年指导数量不等的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项目,南京“新农人联盟”使学员项目存活率得到大大提升。协同机制的关键在于利益共享,如扬州仪征“茶旅融合”项目采用“政府 + 企业 + 当地农民工”的投资结构,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实现了公共利益、企业利润与当地农民工收入的同步增长,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支持逻辑。
3.3.2. 城乡空间的协同重构
城乡空间协同通过县域经济带动与特色小镇集聚,构建农村绿色创业的空间载体。县域作为城乡融合的关键节点,承担要素集散功能,如昆山在周庄、锦溪设立绿色创业园区,吸引许多农民工创办企业开发江南水乡产品,带动他们营收不断增长;而特色小镇则形成创业“微生态系统”,苏州震泽丝绸小镇集聚87家企业,形成“种桑–缫丝–文创”全产业链,年产值35亿元[11],吸引数千余名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沿江绿色经济带等产业走廊则构建“城市研发–乡村转化”的梯度布局,南京江北新区智慧农业技术通过促进农民工溧水示范基地转化,技术转化周期大大缩短,创造市场效益的速度加快。空间协同的本质是打破地理阻隔,形成“中心城区创新策源–县域资源转化–乡村应用落地”的协作网络,如常州光伏企业在溧阳布局“制造–应用–服务”全产业链,带动当地农民工创业就业数千人,体现了城乡空间协同对绿色创业效能的放大作用。
4. 城乡融合发展赋能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作用机制
城乡融合发展对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作用机制,本质上是通过多元主体的动态协同、资源要素的系统整合与制度环境的持续调适,形成“主体互动–资源重组–路径创新”的立体化作用网络。这一机制体现了发展经济学的全要素创新要求,具体通过主体结构、资源体系和路径推进三个维度展开,构建起从赋能到增效的完整逻辑链条。
4.1. 赋能主体结构:多元角色的协同演化逻辑
4.1.1. 核心主体的能动性释放与能力约束
江苏农民工作为绿色创业的决策中枢,其城乡双重经验的复合性决定了创业活动的独特性。城市务工经历赋予其市场敏感度、技术应用能力与管理经验,提升了返乡创业的成功率。而具有亲缘网络和地缘认同秉性的乡土社会资本则降低了资源获取成本,许多农民工依托宗族网络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获得了农产品的高溢价。然而,主体性短板仍然存在,有关数据显示,仅部分江苏农民工接受过系统创业培训,也缺乏绿色技术应用能力,导致许多地区生态养殖项目同质化率高。这种能力结构性短缺,迫切需要通过“理论教学–实践模拟–导师带教”的分层培训体系加以破解,如南京农业大学针对农村初创者的“绿色技术实操营”使学员项目技术含量得到大大提升,针对农村成长型创业者的“生态管理高级研修班”使企业年均营收得到增长。
4.1.2. 支持主体的功能互补与协同失灵
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是绿色创业生态系统的关键支撑。政府通过制度供给塑造底层规则,如苏州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使生态农业项目用地获取周期大大缩短;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实现资源整合,如扬州食品产业园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订单农业 + 保底分红”模式,使有机蔬菜种植户风险大大降低;社会组织通过专业服务提升创业效能,如省绿色创业协会的“创业诊断服务”每年为多个绿色创业项目优化生态效益评估模型。但协同失灵问题仍然突出,某些生态旅游项目因政府补贴滞后、企业擅自变更合作条款、农户缺乏契约意识,导致项目流产,反映出多元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的缺失。江苏的实践表明,建立“政府政策引导–企业市场运作–社会组织专业支撑”的协同网络,需通过利益分配协议,明确政府扶持资金退出机制、企业农户分红比例,同时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金融监管部门协同施策实施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以保障。
4.1.3. 环境主体的制度塑造与路径依赖
城乡融合制度环境通过土地、户籍、生态等制度创新,重构绿色创业的可行边界。土地制度突破方面,泰州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模式,发放绿色信贷额度逐年递增,支持了许多返乡农民工绿色创业项目落地;生态制度创新方面,南京开展生态产品GEP核算,将浦口区森林碳汇价值纳入银行授信评估,为相关项目争取到额度高的绿色信贷;户籍制度配套方面,徐州推行“返乡创业人才落户政策”,解决了许多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但制度路径依赖依然存在,全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的县域数量仍然偏低,特别是苏北地区因教育资源城乡差异导致许多返乡者放弃创业,反映出制度创新存在区域不均衡性。
4.2. 赋能资源要素体系:有形与无形资源的整合逻辑
4.2.1. 有形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效率瓶颈
资金、土地、设备等有形资源的城乡流动,是绿色创业的物质基础。资金流方面,江苏银行根据绿色效益评估,通过“绿色兴农贷”产品,支持绿色信贷,促进农业领域的低碳发展,但苏北绿色创业项目仍存在较大的融资缺口;土地流方面,南通如皋“光伏 + 农业”复合用地模式使单位土地收益提升了许多,但全省土地集中流转率仅达60% [12],制约规模效应;设备流方面,常州“智能农机共享中心”使农户设备使用成本降低了,增加了农业机械化率,但苏中地区农业机械化率比苏南低,反映出资源配置的区域落差。因此,有形资源的效能提升,需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金融工具创新”的多元投入机制与“县域统筹–镇域集散–乡村应用”的空间配置体系加以推进。
4.2.2. 无形资源的价值创造与转化障碍
绿色技术专利、品牌价值、政策红利等无形资源,是绿色创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技术转化方面,尽管有很多高校专利得到转化,但江苏高校专利整体转化率比较低,转化对接平台的缺失导致技术转化周期大大延长;品牌建设方面,苏州“阳澄湖大闸蟹”区域品牌价值已飙升至282.65亿元[13],但苏北地区农产品品牌知晓度明显不足;政策捕获方面,有盐城当地农民工利用“黄海湿地申遗”政策获得资金扶持,项目增收了数倍,但是多数农民工缺乏政策解读能力,导致相当部分的补贴资金流向大型企业而非当地农民工所创小微企业。无形资源的激活,依赖“技术经纪人培育–区域品牌整合–政策精准推送”的服务体系创新,譬如扬州建立“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为高校与农户搭建中试平台,使技术转化周期大大缩短。
4.2.3. 资源整合的协同模式与效能提升
城乡资源的跨界整合效能,取决于“城市资本–农村资源–技术要素”的协同水平。江苏的典型模式包括:一是“城市研发–农村转化”,如南京江北新区智慧农业技术在溧水示范基地应用;二是“区域品牌–电商平台”,如徐州沛县“沛公”品牌线上销售额突破5亿元,绿色农产品占比70% [14];三是“企业技术–农户实践”,如扬州大学低盐鸭蛋技术授权农户,出口量剧增。这些模式的共同特征是通过组织创新(如产业联盟、合作社)与制度创新(如技术入股、收益分成),将城市的资本技术优势与农村的生态资源优势深度耦合,实现“1 + 1 > 2”的协同效应。
4.3. 赋能路径机制:政策、产业与能力的三维联动
4.3.1. 政策支持机制的精准化与动态化
政策体系的效能提升,依赖靶向设计与动态调适。差异化政策方面,苏南侧重创新激励,特别是环保科技项目,苏北侧重生态补偿,如对采煤沉陷区修复项目补助较高;绿色金融创新方面,“苏碳融”根据碳减排量授信,“创业履约保证保险”将担保费率大大降低;政策评估调整方面,针对生态旅游项目补贴向大企业倾斜问题,已经将江苏农民工所创办的中小微企业补贴比例进一步提升,使受益面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的核心逻辑,是通过制度供给降低返乡农民工绿色创业的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如苏州“创业风险池”制度使返乡农民工绿色创业融资成功率得到提升,验证了政策工具的实际效能。
4.3.2. 产业引导机制的链条延伸与跨界融合
产业融合路径通过纵向延伸与横向跨界,创造绿色创业的新场景。纵向链条方面,无锡三凤桥食品在宜兴建立酱排骨原料基地,通过“中央厨房 + 冷链物流 + 社区门店”模式,使农产品附加值提升数倍;横向跨界方面,苏州树山村“农业 + 旅游 + 康养”模式不仅带动旅游收入的增长,相关项目也获得了增长;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江苏发布《有机农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使抽检合格率从82%提升至98%,投诉率下降60%,地方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98%以上[15],江苏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产业引导的关键,是依托城乡产业链分工,通过“研发在城市、生产在农村”与消费升级趋势,绿色农产品和生态旅游获得持续的需求,来构建“生产–加工–服务”的复合产业形态。
4.3.3. 能力建设机制的分层培育与持续赋能
人力资本提升是绿色创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阶梯式培训体系方面,初创层“绿色创业入门培训”使创业意愿得到提升,成长层“企业管理进阶培训”使学员企业营收获得增长,精英层“创业领军人才计划”使项目创新指数得到提升;导师帮扶机制方面,扬州“1 + 1 + N”导师团(政府官员 + 技术专家 + 企业家)帮助仪征茶旅项目对接上海市场,客流量直线上升;数字技能普及方面,全省“新农人电商培训”使创业者线上销售占比大大提升,徐州丰县“直播带货”给当地苹果的销量带来了快速增长。能力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弥补返乡农民工在绿色技术应用、市场运营、生态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短板,构建“理论学习–实践锻炼–资源链接”的赋能闭环。
5. 赋能中的障碍因素识别与调节机制的创新路径
在城乡融合发展赋能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进程中,制度性、资源性与主体性瓶颈的相互交织,形成了制约绿色创业生态系统效能的结构性矛盾。这些障碍既源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历史惯性,也与转型期的制度供给不足密切相关,需通过系统性调节机制实现创新性突破。
5.1. 多维障碍因素的形成机理与表现特征
5.1.1. 制度性壁垒: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性梗阻
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遗产仍深刻影响着资源配置效率。土地制度方面,尽管泰州、苏州等地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但全省仍有部分县域未实现土地流转与抵押的市场化运作,苏北地区因土地产权模糊导致生态创业项目用地审批周期苏南慢。户籍与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苏北地区部分农民工因子女无法享受城市同等教育资源而放弃落户,制约了人才的长期居留意愿。政策供给层面,现有扶持政策缺乏项目类型细分,如生态旅游与农业种植项目的补贴差异不大,未能体现生态溢价的价值导向,导致相当部分的补贴资金流向大型企业而非中小创业者。
5.1.2. 资源性短缺:要素配置失衡与价值实现困境
资金、技术、生态资源的城乡配置失衡,构成返乡农民工绿色创业的实质性约束。金融市场对长周期绿色创业项目的态度比较谨慎,许多绿色创业项目平均投资额大且周期长,但金融机构对回收期超过5年的绿色创业项目贷款意愿不足,导致融资缺口较大。技术转化层面,江苏高校专利转化率比较低,南京某高校研发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因缺乏中试基地,导致了延迟转化,反映出技术供给与绿色创业需求的“最后一公里”障碍。生态资源产权模糊问题比较突出,相当数量的林地、湿地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导致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价值实现机制难以落地,如盐城首批湿地碳汇交易仅覆盖很小部分的适合交易湿地,影响了当地农民工绿色创业的收益预期。
5.1.3. 主体性约束:能力结构断层与协同机制缺失
许多农民工的能力结构与绿色创业需求存在显著不匹配。从全省调研情况来看,相当部分农民工的管理能力明显不足,特别是缺乏电商运营等新型技能,这直接导致绿色农产品线上销售规模难以扩大。此外,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形成有效体系,政府部门间政策衔接存在“碎片化”问题,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扶持措施缺乏系统性联动,一些地区的绿色创业项目因跨部门政策冲突被迫搁置;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也较为松散,部分合作项目因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引发纠纷,暴露出契约精神与利益共享机制的双重缺失,导致农户在合作破裂后面临权益受损等问题。
5.2. 调节机制的创新路径
5.2.1. 制度性创新:畅通城乡要素流动
一是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需在全省推广泰州、苏州等地土地经营权抵押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土地流转与抵押交易平台,完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尤其对苏北地区开展专项确权行动,通过建立用地预审机制和并联审批制度,将生态创业项目用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周期进一步压缩;二是要优化户籍与社会保障制度,出台差异化落户政策,对返乡创业者实施“积分落户 + 专项政策”双轨制,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创业者纳入职工社保范畴,保障其子女平等享受城市教育资源,增强人才长期居留意愿;三是要完善政策供给体系,制定生态创业项目分类补贴标准,根据生态旅游、农业种植、生态修复等项目的生态价值差异实施阶梯式补贴政策,建立中小创业者扶持绿色通道,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提高政策精准度,确保补贴资金向中小创业者倾斜。
5.2.2. 资源配置创新:优化要素与价值实现
一是要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可设立省级绿色创业引导基金,对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等长周期项目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补偿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生态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将生态项目贷款期限延长至10年,提高对回收期超5年项目的贷款意愿;二是要打通技术转化链条,在高校、科研院所与创业园区之间共建中试基地,设立技术转化专项基金,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实用技术给予中试补贴,建立技术需求对接平台,定期组织产学研洽谈会,进一步提升高校专利转化率;三是要明晰生态资源产权,开展全省林地、湿地确权登记专项行动,按计划完成未确权生态资源的确权工作,建立省级生态资源交易中心,完善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机制,扩大碳汇交易覆盖范围,释放生态资源经济价值。
5.2.3. 协同创新:提升能力与强化协同
一是要构建创业能力培育体系,在突破主体性约束,提升能力与强化协同上,可联合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展“绿色创业能力提升工程”,针对江苏农民工开设管理能力提升和电商运营等定制化课程,建立创业导师帮扶机制,为创业者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有效提升创业者管理能力和电商运营技能普及率;二是要完善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成立省级绿色创业协调委员会,统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政策,建立跨部门政策联动平台,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避免政策冲突,推广“企业 + 合作社 + 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制定标准化合作协议范本,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保障契约执行,提高利益分配透明度。
综上所述,城乡融合发展赋能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有着“动力激发–路径传导–系统协同”的内在机理及“主体结构–资源体系–路径推进”作用机制,通过调节机制创新,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壁垒,从而消除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中的障碍因素,重构绿色创业生态系统的底层逻辑。从而提供了从制度设计到技术应用以及实践反馈的城乡融合赋能方案,推动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从“政策驱动”向“生态驱动”转型。未来,通过更具突破性的制度和技术创新,实现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从“要素集聚”向“能力培育”的跃迁,最终构建起城乡协同、生态友好、充满活力的农民工绿色创业新生态。
基金项目
江苏省规划办项目“城乡融合发展赋能江苏农民工绿色创业的实现路径研究(21SHB00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资本下乡与农民生活空间重构研究”(20BSH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