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论法的精神》作为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代表作,自18世纪问世以来,便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为现代政治学与法学奠定了重要基础。在中国,《论法的精神》的译介历经百余年,最早由在日留学的张相文、程炳熙与日本人何礼之于1900年发表在《译书汇编》,题为《万法精理》,然而该译本的传播、影响远不如同时期严复的译本(翻译时间为1904~1909 [1])。新中国成立以后,张雁深以卡涅尔兄弟1949年的版本为母本,重译了《论法的精神》并于1961年出版。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翻译界与出版界对孟德斯鸠的这本著作表现出异常的热情,由数名译者对《论法的精神》进行了重译,出版版本达百余种,其中传播度、接受度较广的为2009年许明龙以及2020年钟书峰的译本。《论法的精神》的译介横跨了不同历史时期,本文从翻译史的视角出发,对比分析严复、张雁深以及钟书峰三个译本的翻译策略与语言风格。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在这一背景下,重新审视《论法的精神》及其在中国的译介历程,对于理解西方法治思想的本土化过程,深化法制建设的理论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就如同钟书峰在译序中指出的那样,“它对当代中国政治民主法治等方面的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和现实意义”[2]。
2. 研究对象
本文以Lavigne出版社1844年的《De l’esprit des lois》版本为母本,选取1913年严复的《法意》、1961年张雁深的译本以及2020年钟书峰的译本作为研究对象。这三个译本横跨近百年的时间段,分别代表了中国近代、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与新时代背景下对《论法的精神》的译介与接受过程。严复的《法意》是《论法的精神》首个被广泛接受译本,具有开创性意义;张雁深的译本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反映了当时中国学术界对西方经典的重新解读与学术普及需求;钟书峰的译本则基于他法学博士的身份,突出了新时代对经典文本的重新阐释和法学学术研究的精细化。
3. 翻译史研究的基本方法
翻译史的关注对象既包括文本的语义内涵,也应当包括文本作为译者行为和社会活动的产物这一层面的意味[3]。翻译史研究不仅仅是对译事的简单罗列与介绍,而应充分展示翻译的主体因素即人的因素在翻译中的作用[4]。翻译史研究除了通史式的宏大叙事,还可以采取微观叙事。
翻译史研究有内部与外部研究两种研究方法,具体表现为文学化与史学化两种研究走向。本文主要涉及后者。史学化的翻译史研究讲究史料、史论和史观,研究者对史实和史料高度敏感,惯于使用归纳逻辑,惯于从细节出发,研究常受某种史观指导,力求使作品能够再现史实并形成合适的史论[5]。具体的研究路径有社会史、概念史、观念史、文化史等研究路径。
社会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也是历史学的叙事策略,主要将文本作为一种分析手段,用以考察其背后的情境。概念史与社会史研究使用的文本分析手段不同,概念史研究方法在讨论文本时非常关注“词语”,主要是对文本的构成和语言进行诠释。文化史研究路径关注符号以及对符号内涵的解释,偏向于描述性论述模式和文化史的研究路向,主张把个案放置回到历史的背景,否则便不能解释为什么原文与译文之间会有这样那样的相同和歧异[5]。
4. 译例分析
1. Les lois, dans la signification la plus étendue, sont les rapports nécessaires qui dérivent de la natre des choses; et dans ce sens, tous les êtres ont leurs lois: la divinité a ses lois, le monde matériel a ses lois, les intelligences supérieurs à l’hommes ont leurs lois, les bêtes ont leurs lois, l’homme a ses lois. [6]
严译:法,自其最大之义而言之,出于万物自然之理。盖自天生万物,有伦有脊,既为伦脊,法自弥纶,不待施设。字宙无无法之物,物立而法形焉。天有天理,形气有形气之理。形而上者固有其理,形而下者亦有其理。乃至禽兽草木,莫不皆然,而于人尤著。有理斯有法矣。[7]
张译: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8]
钟译:最广义之法,指源于物之本质的必然联系。万物皆有法:神有其法,物质世界有其法,超人智能有其法,兽有其法,人有其法。[2]
在这个译例中,“出于万物自然之理”对应“dérivent de la nature des choses”,这里的“自然之理”传达了“事物的本质”之意,但“自然”与“nature”含义接近而非完全重合。“自然之理”代替“事物的本质”稍显含混,使现代读者容易将其误解为“自然规律”而非“存在物的本质”。而“事物的性质”以及“物之本质”避免了“nature”一词的歧义,更为准确。“盖自天生万物,有伦有脊,既为伦脊,法自弥纶,不待施设”这一句属于严复的增译。“有伦有脊”一词出自《诗经·小雅·正月》,意为有条理和秩序。“弥纶”一词出自《易·系辞上》,意为统摄、治理。此处的增译是否有必要,目的在哪里?对于此处增译,有学者认为:
“天生万物”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一直有,类似的有“天生丞民”,与西方上帝为万物之主,似可以契合,算是比较成功;“伦脊”是否与“道器”或“体用”或“理器”或“形体”接近?对于读者来说,比较费解,算不得成功;“法自弥纶,不待施设”,意思同于“法”成于“自然”,这比较成功……[9]
我们再来看看严复在这一段其他的增译。通过与原文的对比,我们很容易发现严复省译了“les intelligences supérieurs à l’hommes ont leurs lois”,增译了“形而上者固有其理,形而下者亦有其理。”《易·系辞上》有云: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笔者认为,严复此处选择“形而上”“形而下”这样的说法是为了补充说明前文的“天”与“形气”。“la divinité”被译为“天”,也就是“形而上”之物,“le monde matériel”被译为“形气”,也就是“形而下”之物。按传统哲学来看,“天”与“形气”应该是出于对立之中的,也就是“道”与“器”的对立。严复在此处增译说“形而上”“形而下”都有其理,这就打破了目标读者对于二者对立的思维惯式,也更符合“法”是“出于万物自然之理”,“形而上”“形而下”都属于万物的范畴。至于增译的最后一句“有理斯有法矣”,若读者理解了上文的“法”是出自万物自身的特质,自然能够明白“理”与“法”的关系,何必再说一句“有理就有法”。
严复的翻译活动处于清末民初,中国正经历“西学东渐”和传统文化反思的重要时期。在此背景下,严复试图通过“信达雅”翻译理念将西方思想引入中国,并用传统哲学框架阐释现代法治思想,以适应当时中国士人的认知模式。“形而上者固有其理,形而下者亦有其理”这句增译将孟德斯鸠的观点提升到更抽象、更具普遍性的哲学高度。这体现了严复的译者主体性,他在翻译中融入了自己的思想立场,试图实现思想传播的“中体西用”,是一种创造性转换,不仅是对原文的再现,也是一种带有明确意图的思想改造。作为现代读者,看到“形而上”自然而然就联想到了métaphysique一词,但是,原文仅讨论“上帝”“物质世界”等具体存在物的法则,并未涉及“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哲学层次。严复将具体的存在物关系引向抽象哲学领域,虽然丰富了译本的内涵,但偏离了孟德斯鸠对事物法则的具体阐述,削弱了原文在科学性、逻辑性和经验性上的严谨性,形成一定程度的“文化漂移”。
张雁深的译本产生于新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60年代,此时翻译工作更注重科学性、客观性和普及性。张雁深在术语翻译上力求准确,直接翻译孟德斯鸠的“les lois”为“法”,并严格对照原文语义再现出“所有存在物都有法”的观点,避免主观增译。译文采用现代白话文表达,语言平实流畅,减少了解读的门槛,在忠实性和普及性之间取得了一定平衡。
钟书峰使用现代汉语中对“必然联系”的术语化表达,如“广义之法”“源于物之本质的必然联系”。这种表述精准且简洁,符合现代学术规范,提升了译文的普适性和科学性。但是,笔者认为,钟书峰完全直译的“超人智能”稍显突兀,且在当前人工智能的浪潮之下,或许会让读者造成误解,略逊于张雁深的处理方式。
2. Sitôt que les hommes sont en société, ils perdent le sentiment de leur faiblesse; l’égalité qui était entre eux cesse, et l’ état de guerre commence. [6]
严译:自人群既合,则向者自知儳弱之怖畏以亡。群合而有强弱众寡之殊,其平等之形亦泯。怖畏意亡,平等形泯,而人类之竞争兴矣。[7]
张译:人类一有了社会,便立即失掉自身软弱的威觉;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平等消失了,于是战争的状态开始。[8]
钟译:人类一旦进人社会状态,就不再有弱小之感,平等不复存在,战争状态开启。[2]
严复将“le sentiment de leur faiblesse”译为“儳弱之怖畏”,不仅传达了“软弱”的感受,还增加了“怖畏”(恐惧)一层含义。通过增译强化了心理描写,目的是让读者理解人类因害怕软弱而聚合的动机。这种处理与清末的社会危机意识和严复自身的救亡思想一致。还增译了“强弱”“众寡”,强调社会不平等的多维表现,对应了他《天演论》中的“竞争”的思想,适应晚清社会对“进化论”的需求。
张雁深的译文完全直译,未加任何改动。站在一个现代读者的角度来看,张译的“失掉”一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让人一下联想到了鲁迅先生1934年著的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失掉”在语义上直白、不含模糊的文学性,更符合现代汉语的普及需求。在张雁深的译文中,“失掉自身软弱的威觉”虽然没有鲁迅式的强烈批判意味,但同样使用“失掉”来描述社会变迁,展现了翻译时代背景中追求简明、理性而不失深刻的倾向,强调“信”和“达”。
钟书峰的译文简洁、平直,但略显生硬,乍看起来毫无特点。但钟译的特点恰恰在于“无特点”。他用语简练,如“弱小之感”“战争状态开启”,直接对应原文。钟译更接近原文的句式结构,句意直接呈现,缺少一定的汉语润色,导致整体语感略显机械化。或许他的目标读者从一开始就并非普罗大众,而是相关领域的学者、研究者,追求的是一种“译者的隐身”。但是,单就“战争状态开始”这种表达来看,晦涩感实在太浓了,私以为不如许明龙2007年的译本“战争状态于是就开始了”。加上些许连接词就影响“准确性”和“学术性”了吗?我们可以以钟书峰翻译的其他社科作品为例:
“看看吧,那流逝的岁月已证实这一真理,而且仍将不断证实这一真理……”[10]
“Considérez comme la marche du temps a mis cette vérité en lumière et achève de l’y mettre tous les jours…”[11]
《旧制度与大革命》也是一部社科领域的巨著,但钟书峰在本书的翻译中并未选择同《论法的精神》译本一样极为生硬的行文。在此段翻译中,他添加了“看看吧”这样的字眼,使得句子的流畅度极大的增加了。而且添加此类连接词来“润滑”句子,学术性与严肃性并没有被弱化。
3. Dans l’aristocratie, la souveraine puissance est entre les mains d’un certain nombre de personnes. Ce sont elles qui font les lois et qui les font exécuter; et le reste du peule n’est tout au plus à leur égard que comme dans une monarchie les sujets à l’égard du monarque. [6]
严译:贤政者,以一国之少数,临驭其多数者也。向所谓无上主,归此少数者之掌握;议制之权,行政之柄,二者皆操之。而自余之民,其此少数,犹独治之国之臣民对其君上矣。[7]
张译:贵族政治最高的权力是掌握在某一部分人的手中。就是这些人制定并执行法律。其余的人民和这些人的关系,最多就象君主政体中的臣民与君主的关系。[8]
钟译:贵族政体最高权力,由一定数量之人执掌。他们拥有立法权、行政权,与其余人之关系,犹如君主政体中君主与臣民之关系。[2]
严复使用了“贤政”来对应“l’aristocratie”,体现了严复追求文雅和古典气息的翻译风格。这种处理方式带有一定的主观解释色彩,他把“aristocratie”与“贤能统治”直接挂钩,但这个词并没有“贤德”或者“才能”的意思。根据法国权威词典Larousse给出的解释,“l’aristocratie”只是指小部分人统治国家的这么一种政治体制,而后这部分人构成了所谓的“精英”群体,而非先有“精英”然后由他们治理国家。由此可见,严复用“贤政”来翻译“l’aristocratie”是欠妥的,至少忠实层面是不够的,因为“贤政”一词很容易造成误解,读者可能会联想到“贤人治理”,偏离了原文中更具阶级性的涵义。张译、钟译直接选用了更贴近现代汉语的“贵族政治”或“贵族政体”,更清晰地传达了原文所指代的具体政体形式。
再看“la souveraine puissance”一词,严复使用古雅的“无上主”一词代替“最高权力”,强化了政体概念的哲学意味。但“无上主”这种表达对普通读者来说可能难以直接理解,需要结合上下文分析,语义比较模糊。张译、钟译选择了直译,保持了语言的直接性和易懂性,忠实于原文。但就忠实度而言,张雁深的译本相较钟书峰的译本是更加忠实原文的,就以原文中的“tout au plus”为例,张雁深以“最多”一词体现了出来,而钟书峰则选择性的略过了。或许钟书峰认为这个词不重要可以省略,但前文中提到,或出于他法学博士的身份,钟书峰为了保持严谨和学术,一个连接词都不加导致异常生硬,那此处直接把原文的成分删减,岂不矛盾?
5. 结语
本文以《论法的精神》一书的三个中文译本(严复的《法意》,张雁深的译本和钟书峰的译本)为研究对象,结合翻译史的视角,对这些译本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通过考察译文中的术语处理、语言风格、文体以及译者意图与时代语境,探讨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翻译特征及其背后的文化与社会背景。在术语处理方面,严复的译文充满了他个人的哲学思考和时代色彩,使用了诸如“形而上者固有其理”等文言化表达,这体现了他翻译时追求哲学深度和文化传递的特点。张雁深的译文则更加注重流畅和易懂,尽管其中部分词汇如“失掉”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但整体风格较为现代和口语化。钟书峰的译文则倾向于严谨和学术化,使用了大量正式、书面化的词汇,如“乃”“倘若”等,呈现出一种学术性强、文言化的翻译风格,尽管在某些地方也显得较为生硬。在语言风格和文体方面,严复的译文偏向文言,语言富有哲理性,适合当时知识分子群体的阅读需求,但对现代读者而言,可能有些艰涩。张雁深的语言风格较为直白,简洁明了,符合新中国初期对于知识传播的需要,更易于大众理解。钟书峰则采用了较为正式、书面化的语言,尽管语法规范,但由于其过于学术化,可能让普通读者感到稍显僵硬。
综上所述,三种译本各有特点,反映了各自时代的文化氛围和翻译理念。严复的译文具有较强的哲学深度和文化积淀,张雁深则注重通俗易懂,钟书峰则体现了严谨的学术风格。通过对这些译本的对比分析,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论法的精神》在中国的接受和传播,也能够从翻译史的角度探讨不同历史时期翻译实践的变化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