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当今社会,数字技术已经深刻地影响了各个领域的运作模式。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进入了所谓的“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在这一时代中,科技不再仅仅是生产工具,而是成为了资本主义体制中的核心力量,塑造着个体的生活、行为与思想。然而,这种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也带来了对个体主体性的深刻影响。尤其是数字平台对人类行为的调度与控制,使得传统意义上的“主体性”逐渐被“技术中介”所取代,个体的自主性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遮蔽。
这一现象的核心,正是我们所说的“异化”——一种源自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概念,描述了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与劳动产品、与劳动过程、类本质以及与他人疏离异化的状态[1]。数字资本主义中的异化逻辑,使得个体不仅在经济上被“物化”,更在精神和社会层面感受到深刻的疏离感。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个体的行为不再完全由自身意愿驱动,而是受到数字平台算法的深刻影响,数据、广告和内容推荐成为新的社会控制手段,看似自由选择的背后,实则蕴藏着个体的选择被无形地引导、限制,甚至替代。
本文将从数字资本主义的兴起、技术中介的作用以及主体遮蔽的表现入手,探讨在这个时代背景下个体如何在技术的控制下逐渐失去其主体性,陷入异化的困境。通过对数字平台运作模式的剖析,本文希望能够揭示在技术变革中的社会伦理问题,并思考如何在数字资本主义的框架下恢复个体的主体性与自由。
1.1. 数字资本主义
“数字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于1999年在其专著《数字资本主义》中提出,他认为数字资本主义指的是这样一种状态“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资本主义发展不可缺少的工具与动力”[2]他对互联网技术的起源进行了考察,指出信息网络的发展最初源自美国,最初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为了满足美国工商业提高生产效率和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政府开始推行自由主义的电信政策。对于数字资本主义的定义,国外尚未形成一致的观点。丹·席勒(Dan Schiller)在《数字化衰退:信息技术与经济危机》一书中指出,“我们需要修订并拓展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以强调社会对网络容量的程序挪用”[3]。进一步指出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
国内对数字资本主义的研究始于早期学者杨立平。他在研读丹·席勒的著作后,敏锐察觉到资本主义与数字网络技术结合的趋势,于次年将《数字资本主义:全球市场体系网络化》译为中文,为国内学界引入这一概念。此后相关研究一度停滞。俞可平认为“信息网络技术成为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并对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和社会政治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4]。白刚教授在《数字资本主义:“证伪”了〈资本论〉?》明确指出“数字资本主义”是资本借助数字信息技术实现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更新,“数字资本主义借助于网络技术和数字信息,实现了资本主义存在方式的数字化生存以及资本的持续积累和不断增”[5]。数字资本主义作为资本主义新阶段,本质上还是未跳出马克思时代分析的框架,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仍存在并且是不可调和的,《资本论》没有过时,仍适用于现在。
1.2. 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顾名思义就是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所进行的劳动。关于数字劳动的定义最早可以追溯到由加拿大传播学者达拉斯·斯麦兹提出的“受众商品论”,这一理论为数字劳动的早期研究奠定了基础。进入21世纪后,意大利学者蒂兹纳·泰拉诺瓦在其作品《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中首次明确提出“数字劳动”的概念,认为数字经济中的网络平台活动本质上都是劳动,其中很多活动是自愿的、无偿的免费劳动,尤其体现在数据信息的提供上。随后,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在2014年出版的《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中,进一步扩展了数字劳动的范畴,涵盖了传统媒体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整个价值链。这些学术成果为后来的数字劳动理论发展和讨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2. 马克思异化理论的当代阐释
异化理论是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理论,研究马克思绕不开的就是异化理论,在此需要对异化理论的核心要义以及当代适用性进行说明。
2.1. 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核心要义
1) 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性
要真正理解把握马克思异化理论,就要重视异化概念的阐释。对于异化概念的阐释以及对异化理论的理解,不能简单地而应代入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不能拘泥于固定的思维定式,要从当时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去理解。马克思的异化思想是批判继承黑格尔与费尔巴哈等前人,并在社会主义运动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发展成熟。
早期,马克思认为“‘异化’是一种关于客体关系中最重要的名称……即摆脱人的控制并将自身塑造成自为的力量,与人相异并支配着人”[6]随着对资本主义社会认知的逐步深化,马克思对“异化”概念的阐释经历了理论的拓展与升华。早期他指出,异化是劳动者在体力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矛盾状态,这种状态致使劳动者与自身本质产生对立,进而丧失劳动主体性。马克思将异化理论置于现实社会生活场景中加以剖析,着重考察生产关系演变过程中异化现象的产生机制,明确异化本质上是现实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背离。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揭示,雇佣劳动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与劳动相分离的基础之上。此时,异化概念呈现出更为深刻的内涵——资本异化为一种脱离社会控制的独立力量,作为物化的社会权力,以资本家为载体,形成与整个社会相对抗的局面,异化现象由此演变为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总体劳动的系统性扭曲。
通过系统梳理马克思的经典著作可以发现,异化理论的核心范畴正是“异化劳动”。这一理论的提出,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演进过程中劳动本质的历史性嬗变。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阶段,劳动更多体现为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本能活动,具有鲜明的直接目的性与生命维系功能。然而,伴随私有制的产生和社会分工的深化,劳动的性质发生根本性转变——从维系生存的生命活动异化为追求交换价值的商品生产过程,劳动的工具性特征不断强化,原本作为人之本质力量确证的创造性活动,逐渐沦为资本增殖的手段。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的角色转变为被剥夺的客体,失去了对劳动与自我的认同:劳动者与劳动产品之间形成对立关系,商品交换中的人际关系也被利益化。私有制导致劳动与人的本质相背离。马克思指出,劳动本应是人类满足生存需求、实现主体性的活动。然而在私有制体系下,劳动丧失其本质属性,异化为可交易的商品,工人丧失对自身劳动的控制权与价值感。这种异化表现在四个层面,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详细阐述了:一是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按理说应该由劳动者自己所有,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资料被资本家垄断,劳动者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越多,其所受到的束缚就越多,他们创造的产品反而成为支配和压迫他们的异己力量,正如马克思所言“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7]例如,建筑工人可以建出高楼大厦,却在城市里买不起一套房;二是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的异化,劳动本身作为一种人的存在方式及生活需要,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往往是强制性的,不仅无法带来价值实现的满足感,反而走向了自我否定的道路,人是有自我实现的需要的,在单调枯燥乏味的工作中,人无法在闲暇时间培养自己的爱好,进而对本身工作的厌恶,在工作中不能实现幸福,反而是失去幸福的;三是劳动者与人类类本质的异化,自由自觉的劳动本身是与动物区分的标志,如今这种自由自觉性在强迫下失去了,人变成了和动物一样的存在,在劳动中劳动从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退化为维持生存关系的手段,丧失其“自由”与“意识”属性;四是“人与人关系的异化,经过前面三个层次的异化,人自然而然与人相异化,马克思指出对工人来说,这种劳动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别人的”([1], p. 10),这种异化劳动导致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形成剥削与对抗关系,加剧阶级分化。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对异化劳动与私有制的扬弃,异化与异化的扬弃走的是同一条道路,异化劳动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但也将随着固定分工和私有制消灭而得到消除,但要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情况下发生,在数字资本主义的背景下,异化劳动的情况仍存在,只是更加隐蔽与复杂。
2) 异化理论的资本主义批判功能
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下工人生存的残酷现状,揭示了其剥削本质。而异化理论则是他进行批判的理论工具。马克思的异化理论犹如一把锐利的解剖刀,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剥削的本质内核,以及由此衍生出的人的生存困境。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 ([1], p. 50)这一论断清晰展现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体系内,私有财产与外化劳动相互交织、彼此强化,共同构筑起资本剥削的逻辑闭环。
从劳动过程来看,工人创造的劳动产品非但无法归属于自身,反而异化为资本家手中的私有财产,成为持续压榨劳动者的工具,导致劳动产品与生产者的彻底分离。而当私有财产渗透至劳动实践领域,劳动的本质被扭曲——原本承载着人类创造力、以追求美好生活为目标的劳动,异化为纯粹服务于资本增值的手段,劳动者在其中丧失对劳动的掌控权,沦为资本运转链条上的“活零件”。
在资本的统治下,人的生存困境全面显现。对工人而言,机械重复的劳动剥夺了其生产活动中的能动性与创造性,个性被消解,精神逐渐麻木;对资本家而言,对资本利润的病态追逐使其异化为“资本的人格化代表”,同样失去了人性的完整。更深刻的是,私有财产不仅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还导致人与物的关系发生颠倒——物的交换价值凌驾于使用价值之上,物的属性不再由其自身规律决定,而是服务于资本增值需求,进而使人陷入对物质财富的盲目追逐,丧失自我发展与创造的能力。
马克思的异化理论表明,资本剥削的本质在于私有制对劳动过程和人的本质的双重异化,而人的生存困境正是这种异化的直接后果。因此,唯有扬弃私有财产,遵循否定之否定的历史规律,逐步消解资本的消极影响,才能打破剥削的枷锁,使人摆脱异化状态,迈向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共产主义社会的终极目标。
3) 与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比较
马尔库塞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认为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把人变成了“单向度的人”,是导致人们发生异化的罪魁祸首。马尔库塞所说的单向度的人指的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下,被技术和消费文化的影响下,而丧失其批判否定精神,成为追求虚假需求,失去自由思考的“单向度的人”。相较于单向度的人,马克思异化理论侧重于经济基础批判,从资本生产方式延申,而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更多从上层建筑层面,将异化理论延申至人们的心理层面,揭示了现代社会通过技术和消费对人进行“软性操控”的新形态。二者对于解决路径的探索也不一样,马克思认为应推翻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公有制,才能消除异化,恢复人的类本质;马尔库塞强调通过“文化批判”和“艺术革命”唤醒人的批判意识,打破技术理性和消费意识形态的操控,重建对现实的否定性思维。
2.2. 异化理论在数字时代的适用性
数字技术的勃兴正在重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底层逻辑。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算法平台成为新型生产资料,用户数据、点击行为、社交互动等均被转化为可变现的“数字劳动产品”。零工经济、远程办公、众包模式打破传统劳动时空限制,劳动者被算法精准监控与量化评估,成为平台系统中高效运转的“数字劳工”。数字资本凭借技术壁垒与数据垄断,将用户行为纳入资本增殖链条,不仅加剧了劳动过程的异化,更通过隐蔽的价值提取机制,使剩余价值剥削更为高效与隐蔽。这种生产关系的变革,使得劳动者与劳动成果、劳动过程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印证了马克思异化理论对当代资本主义批判的持久生命力。
3. 数字资本主义异化逻辑的多维呈现
随着数字技术与资本逻辑的深度融合,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在当代得到新的实践应用。数字资本主义通过算法、数据和平台重塑社会运行机制,将异化逻辑渗透至劳动、消费和社会关系等多个领域,形成系统性的问题。
3.1. 劳动领域的异化新形态
在数字资本主义的运作模式下,数字劳动的强制属性借助技术革新呈现出更为隐蔽的控制形态,劳动者与劳动过程的割裂在时间与空间层面持续加剧。一方面,数字资本依托前沿信息技术构建起精密的监控体系:劳动者的电子设备沦为数据采集终端,企业通过智能设备实时追踪员工行为;以亚马逊为例,仓库工人需依靠手持终端完成货物分拣,其操作流程、工作效率被系统全程记录,任何效率波动都可能触发失业预警。这种数字化监控以技术赋能的形式,将资本的支配力嵌入劳动的每一个环节。
另一方面,资本通过技术控制与意识形态渗透的双重策略强化对劳动者的规训:企业借助算法规则、企业文化等手段,将异化劳动包装为“合理”的工作模式;同时,“零工经济”的兴起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竞争,部分劳动者为获取有限的工作机会,主动接受高风险、低回报的工作条件。这种个体层面的自我剥削行为不仅恶化了整体劳动环境,更迫使其他劳动者为维持生计不断延长工作时间、提升劳动强度。在数字资本主义的逻辑下,劳动逐渐异化为劳动者必须屈从的外部力量,成为与人的本质相背离的生存负担。
3.2. 消费领域的异化机制
数字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精准营销将消费从需求满足转变为符号价值的追求。直播带货、限时折扣和会员制度等设计不断刺激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欲望,导致他们陷入“消费–焦虑–再消费”的恶性循环。消费主义与数字技术合谋,将商品转化为身份和社交资本的象征,导致社会更加物质化,精神则日益空虚。算法通过用户画像和偏好预测建立消费闭环,消费者表面上似乎拥有多种选择,但实际上他们的需求已被算法设定和引导。例如,短视频平台通过推送特定商品和内容限制了用户选择,导致消费者逐渐失去独立判断的能力,沦为算法驱动的消费工具。在数字消费环境中,消费者不仅是商品的购买者,同时也是平台数据的“生产者”。平台通过追踪消费行为和评价体系,将消费者转化为数据生成的工具。用户为了获取服务放弃隐私,却在无意识中被商品化,最终从消费主体转变为被资本收割的客体。
3.3. 社会关系与自我认知的异化
社交媒体通过“连接”重塑了人际关系,但点赞、转发和粉丝量等量化指标使情感交流变为利益交换。在虚拟社交中,“人设经营”逐渐取代了真诚交流,人际关系被简化为流量与资源的争夺,个体逐步失去真诚沟通的能力。用户通过内容创作和形象包装在数字空间中塑造多重身份,但这也导致了自我认知的碎片化。例如,网红为了维持形象进行生活表演,粉丝为了融入社群模仿他人行为,这种虚拟与现实的割裂使个体陷入身份认同危机,迷失了自我的本质算法通过过滤和筛选信息强化群体偏见和认知固化。例如,新闻平台的“个性化推送”使公众陷入信息孤岛,社交分裂;招聘和信贷领域的算法歧视将偏见制度化,使弱势群体遭遇系统性排斥。算法本应作为工具服务人类,但却变成了操控认知、制造不平等的工具。
数字资本主义的异化逻辑表明,技术的进步并没有消除资本剥削的本质,反而创造了更加隐蔽和复杂的异化形式。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为揭示这些现象提供了批判性框架,也为超越异化、追求人的解放指明了理论方向。
4. 数字资本主义异化逻辑的现实启示
4.1. 建立以人为本的数字劳动观,推动主体性复归
在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数字劳动者在看似“自由”的表象下工作,在逐渐麻痹自己中丧失主体性。资本与技术的联姻加快了异化速度,要破除异化,则要从根本上转变数字生产方式,以人为本的数字劳动观为指导,构建具有人文关怀的劳动关系。在数字时代,尽管数字劳动在形式和内容上与传统劳动有所区别,可数字生产资料私有的现状,依旧将数字劳动与劳动者困于资本逻辑的统治之下。建立以人为本的数字劳动观,需要多方协同合作,企业作为数字劳动场景的主要构建者,应摒弃单纯追求效率和利润的最大化的思维,从劳动者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新型的劳动生产关系。同时给予劳动者相关培训,提升其使用数字技术的能力,提升其自主性。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谨防“钻空子”行为,让数字劳动保护贯彻到劳动者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劳动者主体性复归,还需引导劳动者自身增强主体意识,劳动者要主动学习数字技术知识,“打铁还需自身硬”,掌握数字劳动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劳动者还需积极主动组织起来,通过工会等组织维护自身利益,表达自身诉求。
4.2. 构建公平透明的数字平台,推动劳动自主性建立
首先,算法治理应实现透明化与规范化。当前平台算法在任务调度、绩效评估等环节存在“黑箱”操作,其不公开的运行逻辑与潜在偏见,易造成劳动权益失衡。对此,需建立算法公开机制,要求平台披露核心决策依据与规则,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动态审查,确保算法决策的公正性,杜绝其沦为资本压榨的技术工具。其次,数据权利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平台对劳动者行为数据的过度采集与滥用,正演变为新型监控手段。需通过立法明确劳动者数据主权,限制平台数据收集范围,赋予劳动者对个人数据的知情权、控制权与删除权,切断数据监控与劳动控制的关联链条,筑牢数字时代的劳动隐私屏障。最后,平台责任边界需进一步明晰。平台企业不能仅以营利为单一目标,应承担起劳动保护的主体责任。这包括建立公平的收益分配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量标准,完善职业健康保障体系,并设立独立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畅通的权益救济渠道。
数字资本主义以技术为媒介编织的异化网络,虽在形式上颠覆了传统剥削模式,但其本质仍是资本逻辑对人的主体性的压制。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在理论与实践层面双管齐下。理论上,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构建数字时代的异化批判理论体系,揭露“技术中立”表象下的资本逻辑;实践中,要推动数字生产资料的合理分配、算法治理的民主参与以及数据权利的主体回归,从根本上重塑“人控制技术而非技术控制人”的社会秩序。当劳动者能在算法规则中拥有话语权,当消费者能摆脱数据茧房的束缚,当社交关系能超越流量指标的衡量,数字技术才能真正成为解放人的力量,而非异化的工具。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数字时代的创新发展,更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构建数字文明时代的公平社会秩序提供了理论指引与实践路径。
4.3. 推动数字劳动普及,强化劳动者综合素养
构建覆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社会培训的全链条数字劳动教育体系。在基础教育阶段融入数字劳动启蒙课程,职业教育开设相关专业并深化校企合作,高等教育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同时面向社会劳动者提供丰富的数字技能培训资源。教育内容兼顾数字技术操作与劳动伦理教育,通过案例教学、模拟实训等多样化教学方式,提升劳动者对数字劳动的认知和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估与反馈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者反馈动态优化课程设置,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增强劳动者在数字劳动中的综合竞争力和主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