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21世纪以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和5G网络通信技术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推动了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升级,第四次工业革命悄然到来,人类逐渐进入数字化生存时代。对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已经渗透到人类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并深刻影响和重构着人们的社会生活与生产。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资本逻辑同数字技术相耦合,资本数字化与数字资本化现象同步发生,资本由传统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转变为数字资本,资本主义社会进入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在数字资本和数字技术的共同作用下,“数字”逐渐带上了“物神”的性质,成为了一种具有神秘性的东西为人们所追崇和膜拜,数字拜物教现象就此诞生。基于此,研究和把握数字拜物教的本质,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危害以及探寻破除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的路径成为了当下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数字经济理应回应的时代课题。
2. 拜物教的历史形态及其当代转变
“拜物教”一词最初是用以描述原始宗教的崇拜状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将拜物教从原始宗教意义上解脱出来并在政治经济学的语境下将其用在对19世纪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批判当中,分析了当时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三大拜物教形态即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作拜物教。”[1]
2.1. 马克思拜物教理论的三种形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现象的考察和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揭示了在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商品、货币和资本拜物教三种拜物教形式,在对拜物教现象的分析和批判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物与物的关系对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物化颠倒现实。
首先,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着商品拜物教现象,对商品拜物教的批判也是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的逻辑起点。马克思发现任何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其立刻就展现出了谜一般的性质,成为一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马克思以生产桌子作为例子,人将木头变为桌子的过程本身并无特别,但桌子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立刻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纱。这种神秘性就在于商品用自身物的天然属性代替了劳动者之间生产关系的社会属性,“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2]人们对桌子的生产最初是为了获取其使用价值,桌子仅仅是一种劳动产品。然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下,桌子作为商品生产并同其他商品进行交换,此时,人们让渡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转而追求其交换价值,正是这种交换价值及其所体现的社会财富内容为其带来了神秘的魅力,在这种交换过程中劳动创造的价值通过商品的价值表现出来,似乎这种价值是商品本身天生就具备的。同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下,劳动的有用性取决于其劳动产品是否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成为评估人们劳动产品的唯一标准,这就使得商品成为了人们追逐和膜拜的对象,并最终导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在劳动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时被商品之间物与物的关系所遮蔽和替代,商品拜物教由此诞生。商品拜物教不仅表现为人们对自身劳动产物的盲目追崇,同时还表现为商品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对人的支配和控制。“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3]
其次,随着商品生产与交换活动的范围持续拓展,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从商品世界中脱离出来,开始固定的充当商品流通交换的媒介,货币拜物教逐渐产生。从发展脉络来看,货币拜物教是商品拜物教演进历程中的深化阶段与更高发展形态。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用自身数量层面的货币价值来表示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价值,商品的价值只有通过货币形式才能体现出来,货币成为了所有商品的标尺。“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1]正是这种“货币价值形式”掩盖了商品交换的本质即商品交换是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由此,货币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物化颠倒为货币的“物”的关系,货币可以换取任何商品,占据货币就等于占据了人的活劳动,货币的私人占有表现为一种社会支配权力。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货币由此成为统摄一切人与物的抽象价值存在,为人们所追逐和崇拜,但究其根本,货币仍是一种商品,其本质还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旧社会的一切关系一般脱去了神圣的外衣,因为它们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4]
最后,资本拜物教是比商品拜物教和货币拜物教更加具有隐蔽性和剥削性的拜物教形式,也是马克思拜物教批判理论的核心所在。当货币能够实现增值的时候便转化为资本,而实现这一增值过程的关键便是货币对劳动力商品的购买,马克思指出,“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4]当资本家通过货币购买到劳动力商品后,将其投入生产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不仅创造了同自己工资相当的价值,还额外创造了剩余价值,而这一部分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并且通过支付工资的形式掩盖了这一剥削过程,仿佛资本可以通过自身的运转凭空产生价值实现自身的增值,从而营造了资本自行增值的幻象,引发了人们对资本的膜拜和盲目信任。然而,马克思指出,资本增值的本质是资本对工人无酬劳动时间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进行占有,这才是资本增值价值的真正来源。“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1]同时,资本拜物教还源于资本对劳动者的控制和支配,资本通过购买劳动力商品实现对劳动者的控制,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生产资料为资本家私人占有,劳动者如何生产,生产什么都取决于资本家的命令而非自己的创造选择,劳动者沦为服务于机器的被动存在,陷入主客关系颠倒的物化生存境地。资本对活劳动的这种支配和控制使得资本成为了具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物神”,实现了对整个社会的抽象统治,人们不由自主地拜倒在资本权力面前。
由此,可以看出资本主义社会拜物教产生的根源正是来自于资本逻辑扩大增值自身的需要,来自资本对商品所谓的“超感觉”的东西的追逐。另一方面,马克思所揭露的三大拜物教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经济运行与社会认知层面扭曲投射的结果,反映出资本逻辑下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为物与物关系的本质特征。劳动者劳动的产物成为了一种独立性的存在,人的社会关系体现为了物的天然的属性,人对自身的劳动产物进行盲目地崇拜,人为物役,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一幅人被“物”抽象统治的颠倒图景。
2.2. 数字拜物教的出场
马克思所批判的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是其生活的时代即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产生的社会现象,而在当下新的时代背景下,拜物教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新的拜物教形式——数字拜物教诞生了。赫拉利指出:“目前最耐人寻味的新兴宗教正是‘数据主义’,它崇拜的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数据。”[5]所谓数字拜物教是指人们对“数字”的盲目信任和崇拜,这里的“数字”包括数字资本,数字技术,数据商品以及数字平台等随着21世纪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算法等新兴科技发展而出现的资本新形态和数字产物,这些新兴科学技术的出现将人们带入了数字化生存时代。
在数字时代,资本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自身扩张和增值的目的,便同数字技术相耦合转变为数字资本,由此资本主义的新样态数字资本主义诞生了。丹·席勒指出:“在扩张性市场逻辑影响下,因特网正在带动政治经济向所谓的数字资本主义转变。”[6]数字资本主义一方面体现为资本增值逻辑对数字技术的依赖和对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当资本形式转化为数字资本,其增值和扩张的场域更多地是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和数字平台来进行,同时其为了获取价值而生产的商品也由实物商品转变为数据商品,数据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中即是一种生产要素,同时又是一种商品。另一方面,劳动的形式也发生相应变化。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除了传统的物质性劳动外,还诞生了非物质性的数字劳动以及非雇佣劳动。这些劳动形式相较于传统的工厂劳动对劳动者的剥削更为隐蔽和深入。基于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的种种变化,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观念表达的拜物教意识形态也发展出了与之相适应的最新形式——数字拜物教。
3. 数字拜物教的生成逻辑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拜物教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即资本的增值扩张逻辑以及由此造成的劳动者的物化生存现状,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和资本增值逻辑仍然在场且仍是社会的主导力量,自然也是数字拜物教产生的根源之一。同时,数字拜物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对其生成理路的分析还应该回归现实之中,回到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社会生产当中去探寻,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不过是数字时代社会现实,社会存在在人头脑中的颠倒反映,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
3.1. 技术的“迷思”属性及其资本主义应用
第一次工业革命以来,技术在推动生产力发展进步过程中的作用愈发凸显,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得各种科技产品和机器设备不断诞生,这些产品和设备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劳动效率。“资产阶级在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7]究其原因正是在于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因此在马克思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就已经涌现出了“技术至上”一类的技术崇拜思想,另外,各种自动化技术和专业性机器的出现使得工人自身的技术优势逐渐丧失,资本家对生产和工人的控制更加集中,这加深了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对工人的剥削程度,最大限度的压榨了工人的剩余价值,提高了企业的利润和竞争力。资本家因此陷入了对技术的狂热追崇当中,为了更多地实现资本增值,资本家开始一味地追求技术的进步发展。
而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技术迅猛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算法等为代表性的数字技术广泛渗透进人们的日常生活生产,在便利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还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社会生产方面,数字技术的运用使得生产更加高效率化和精准化。不同于以往,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生产场所不是在工厂,而是在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设备为基础搭建的网络虚拟空间——数字平台中。数字平台成为了数字资本家谋取利润和资本增值的新的场域,究其本质数字平台是数字资本为了更加高效的增值和扩张而同数字技术姌合的产物。数字资本家通过数字平台获取经济价值,关键在于数字平台的算法和数据处理运作能力,算法越先进,数据处理能力越强,该数字平台竞争力就越大,谋取利润的能力也就越强。而数字平台的算法和数据处理能力无疑又取决于数字技术的革新和发展,由此可以看出,数字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就是指数字资本家将数字技术同资本结合起来,追求其带来的庞大的剩余价值。可见,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同数字技术共谋改变了传统的劳动场所和生产方式,在新的条件下,无论是数字资本新的积累场域还是增值扩张过程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参与和支持,因此,数字资本家普遍陷入了对数字技术近乎疯狂的崇拜当中,被数字技术强大的力量所折服,并不断追求数字技术的进步发展。在社会生活方面,数字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娱乐生活,在以互联网和众多数字平台为基础搭建的虚拟世界中数字用户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虚拟世界中数字用户浏览着各种影音娱乐,享受着同世界各地的其他数字用户的自由交流,这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不断地刺激着数字用户的神经,其带来的快感与数字用户在现实世界中的无力感形成鲜明对比,使其深陷其中。另一方面,数字技术重构了人们的社会关系和交往方式,在数字化时代,人与人的交流交往和联系已由前数字化时代的线下交流转变为了依托互联网和数字移动设备端的线上交流,线上交流方式打破了时空的限制,使得交流更为即时,便捷和高效,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社会联系和交往,然而在这种便利性的背后,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数字时代人为了同他人保持社会联系和交往必须首先将自身数字化为虚拟空间的数字形象,通过数字账号,数据图片以及数字符号来表达和指认自己,人将自身物化为数字化的物的存在,人与人的交流变成了数据符号之间的传输,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变为了数据与数据之间的关系,数字化时代仍然是物役性的时代。依托数字技术的线上交流方式在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遮蔽了人与物的颠倒以及物对人的主体性的干扰,表现为数字用户对技术的愈发依赖和盲目的崇拜信任,人成为了马尔库塞口中的“单向度的人”。
3.2. 数据商品化吸引众多“信徒”
数字拜物教是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特有的拜物教现象,其产生的原因除了数字技术本身具有极大的价值,容易引发技术崇拜思想外,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便是数据的商品化。所谓数据是指实时网络利用二进制符号系统对现实中的一切事物进行数字化定义和描摹所形成的数字符号。在数字化时代,现实中的一切事物甚至是社会关系都能被数据所编码,让一切现实事物都成为虚拟的抽象物,具备被消费的可能性,正如尼克·斯尔尼塞克所讲的那样:“在数字技术变革的基础上,数据越来越成为企业及其与员工、客户和其他资本家关系的核心。”[8]因此,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通过数字技术的算法提取和加工,作为生产要素的原始数据被整合和打包成可供数字用户消费的数据商品,资本家通过数字平台上数据商品的生产和消费来谋取利润,实现资本增值,数据商品成为了数字时代资本家借以获取交换价值的新的商品形式。
数据商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数字平台上的一切音频,视频,图片图像都属于数字商品的表现形式。这一部分数据商品既包括数字资本家所生产上传的,也包括数字用户自己制作上传的,例如当下极为流行的TikTok、YouTube、抖音等平台。这些数字商品的消费可以为数字平台带来巨大的流量和用户在线量,这些庞大的流量和用户量本身就使的数字平台商业价值暴增,同时数字资本家还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将流量优势变现,进一步获取利润,实现资本的增值扩张。其次,数字平台上用户浏览,观看,购买商品等数字使用痕迹所构成的原始数据信息在被数字平台收集后,通过大数据提取以及算法价值的加工处理形成极具用户针对性的数据包,数字平台将这些数据包出售给广告商以供其进行精准化的广告投送服务,提升交易成交率。这些用户数据所形成的数据商品为数字平台带来了巨大的利润,因此,数字资本家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而陷入了对用户流量和数据的疯狂追逐和痴迷中。
另外数据商品还具有非物质性和低消耗性的特点,这使得同一种数据商品可以被多次消费。“不同于物质性的东西,数据的价值不会随着它的使用而减少,而是可以不断地被处理”[9]。数据商品非物质性和低消耗性的特点使得数字资本运行周期得以缩短,生产成本降低,相较于传统商品生产消费模式数据商品生产消费所带来的资本的增值幅度和速度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同时,数字平台的用户通过上传数据商品也能获得流量以及平台给予的金钱奖励,人们的社会生活表现为庞大的数据商品堆积,使得大众普遍陷入了对数据商品消费生活方式的依赖和崇拜,这就引发了数字时代数字资本家和数字用户双双陷入对数据商品的无限追逐和疯狂痴迷中。这种追逐数据和数据商品的行为,本质上是对其背后所隐含的数字经济价值的获取。正是在这种盲目痴迷的追逐中“数字”无形中实现了对人的抽象控制,人拜倒在“数字”之下,自觉接受认同了数字资本所构建的数字社会秩序。
4. 数字拜物教的现实表征及其危害
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的东西是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表达,是通过虚假的普遍性形式表达的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数字拜物教作为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意识形态产物,其本质也是对数字资本家利益的观念表达,是资本增值逻辑的数字化版本。其背后掩盖着数字时代人的物化生存境地,造成了人的主体性失落和消费异化现象,遮蔽着数字资本对人的更广泛更深层的剥削,使得资本的“迷雾”更加神秘和复杂,且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拜物教带来的负面影响愈发明显。
4.1. 自由幻象与隐秘监视
在数字化生产生活图景中,各种数字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应用使得人们的生产生活获得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通过智能移动设备实现居家办公,数字平台上琳琅满目的数据商品和娱乐服务可供用户自由消费和体验,数字化的交往方式让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同他人产生联系,不再受限于时间空间的限制,智能算法的应用为人们的日常决策提供更加理性的分析和判断,可见,数字技术,数据已经同人们的生产生活深度交融在一起,在这样一片和谐场景下,人们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不自觉的对数字技术,数据以及数字资本产生认同和接纳,陷入对数字生存方式的迷恋和依赖中。然而,在数字技术、数据信息的全面渗透和应用下,自由幻象的背后隐藏着的却是数字化的全面监控。
哲学家福柯提出了“全景敞视主义”的著名概念,该概念的提出是受到英国哲学家边沁所设计的“全景敞视监狱”的启发,全景敞视监狱是一种圆形监狱,在这座圆形监狱的中间是一座很高的瞭望塔,从瞭望塔上可以详细观察到监狱的每个房间的情况,而房间里的囚犯却只能看到瞭望塔的轮廓,这样即使瞭望塔中无人值守囚犯也有一种在被监视着的感觉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福柯借用此概念来表述现代社会已经由外界规则的约束转变为了自律性质的自我限制,规训社会已经形成。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在享受各种数字技术和数字设备带来的便利和快感时,同时也被数字技术数字设备无时无刻的监视着,犹如全景敞视监狱中的囚犯一样。在数字时代的劳动生产中,数字劳动者沦为了客体般的存在物,其劳动时长,劳动姿态以及劳动的成果都被数字平台在后台进行着严格的监视,一旦时长不达标,或者数字劳动者稍作休息,数字设备屏幕上便会弹出提醒或者后台监视软件直接上报管理层对数字劳动者做出相应的惩罚,如克扣薪资等,当下社会中的外卖骑手和滴滴司机便是这样的数字平台劳动者,其路线行程,送达时间,以及接单量多少等等全部由数字平台控制,一旦出现违背平台规划的行为便会被提醒或受到减少派单量,克扣工资等惩罚,在这一过程中,外卖骑手和滴滴司机沦为了被“数字”所监视和控制的劳动者,现实的人沦为了数字平台意志的机械执行者,丧失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性,而自身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一味的信任和遵从数字平台代替自己做出的决策,成为数字技术的附庸,劳动者被不断的规训,陷入了对数据资本意识形态的认同之中。传统工厂生产中的工厂主或监工角色现在已由“数字”来代替,外显化的人的监视变为了数据资本的监控,营造了表面自由的幻象。在数字交往中,这种监视同样存在。当人自愿将自身虚拟化进入数字网络空间时,数字技术就构成了新的瞭望塔,数字全景敞视监狱得以形成,数字用户在数字平台当中的一切评论发言,视频图文的浏览,网络购物的偏好等等痕迹都被数字平台记录,并被数字平台的云处理中心分析提取生成精准化的数字用户图像,用作后续的算法推荐,广告投放等商业活动,并且这种对用户数据信息的搜集和商业化利用往往是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但在数字拜物教和数字资本逻辑的机制作用下却伪装成尊重用户隐私的虚伪表现,试图掩盖数字时代自由与监视的尖锐矛盾,社会成员成为了数字平台隐形圈养的“羔羊”。
4.2. 虚假消费欲望满足的幻象
数字化时代,数字平台带来了全新的消费方式即数字化消费,数字平台提供了庞大的数据商品供用户自由选择,用户可以通过数字平台进行商品,服务的挑选,浏览和最终消费,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购买自己心仪的商品,数字化消费打破了传统消费方式的时空限制,为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体验,同时,数字化消费的内容也区别于传统消费,数字化消费的商品更多是体验服务类,这类数字产品的消费可以让消费者获得极佳的体验,或刺激或愉悦。总之,数字化消费带来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内容的转变为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全新的消费体验,消费者逐渐习惯和依赖于数字化的消费生活方式并认为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好处,形成了对数字平台,数据商品的追崇,琳琅满目可供选择的数字产品更是让消费者认为自己获得了极大的消费自由,从而陷入了数字拜物教的迷雾之中。“所有这些拜物教都在分散的、喧嚣的、充满偶像崇拜的消费领域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显现。”[10]
然而在这样一种便利和“好处”的背后却隐藏着资本增值逻辑和数字资本权力的操纵。在数字消费生活方式下,消费者许多看似表现为自由意志和真实需求的消费欲望实则都是数字资本隐性操纵的结果,数字资本家通过数字平台对用户的各种消费记录,浏览记录进行监控和算法分析提取,精准化掌握数字用户的消费偏好和需求等信息,并对其进行精准化广告投放,通过频繁的广告闪回不断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诱导其进行消费,消费者一步步掉进了数字资本制造的消费陷阱之中。同时,数字资本还通过数字传播媒介不断营造虚假拜物欲望和伪需求,数字资本利用新闻,自媒体,广告等方式进行消费宣传,消费潜意识洗脑,赋予普通数字商品以特殊的含义,打造出各种消费狂欢节日,例如“双十一”“618”等等。消费者在这些数字资本创造的“商品景观霸权”刺激和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影响下无处躲藏,将其营造出的虚假消费欲望当做自身的真实消费需求,自愿地去购买那些被数字资本打上所谓“时尚,年轻,不被定义”等标签的昂贵商品,享受其带来的所谓彰显社会地位的符号价值,而非注重其使用价值,人的消费不再是依照自己的本性,而是被庞大的数据商品景观堆积所裹挟,被数字资本设计的消费狡计所诱导,最终沦为为数字资本增值服务的工具,消费成了异化的消费,却表现为消费自由和真实需求极大满足的幻象。“无论个人怎样与这些需要相一致并感觉到自己从中得到满足,这些需要始终还是它们一开始那样——要求压制的势力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产物。”[11]
4.3. 数字劳动异化及其隐匿性剥削
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同数字技术耦合转变为数字资本,资本增值积累的场域也由传统工厂转变为数字平台,数据商品化进程不断加深,由此推动了劳动形式的转变,数字劳动应运而生。所谓数字劳动是指一切生产非物质性数据商品的劳动形式,其劳动主体是数字时代的数字劳动雇佣者,劳动资料由传统的物质性生产工具和机器转变为智能技术,算法工具,虚拟网络和移动设备端,劳动对象则是以信息,数据为主的新型生产要素。除了以上变化外,数字化时代劳动的生产组织形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平台化虚拟化的特点,数字平台的出现使得生产不再需要在固定场所固定时间集中统一的进行,而是可以分散式的随时随地的进行。
在数字化时代,劳动形式的这些新变化在数字拜物教机制作用下表现出为数字劳动者带来了劳动时间和劳动场所的自由,将劳动者从马克思时期资本主义社会中那种长时间,重体力的繁杂工厂生产劳动中解放出来,然而在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劳动的具体表现形式虽呈现出显著变化,但其核心内容与内在本质仍然保持其根本属性。数字劳动在数字资本逻辑的主导下依然呈现出异化样态。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被数字资本家通过数字平台所收集和掌控,数字技术和算法工具等生产资料同样属于数字资本家,数字劳动者只能出卖自身的劳动力同数字资本家结成雇佣劳动关系以获取薪酬维持自身生存,“数字资本不断变换的数字生产资料、数字平台、数字符号和数字劳动等物象化的物质形态和存在样态,遮蔽了数字资本家对数字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对数字劳动力的深度化剥削。”[12]在这样的条件下,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数据商品并不属于自己,而是被数字资本家所占有,且随着数据商品的资本化其成为了一种新的支配力量。不仅数字劳动者的劳动成果成为了支配自身的异己力量,同时在数字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还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数字化时代的一切‘实在’想获存于资本主义,就要实现存在物的数据化。”[13]数字劳动者为了能够进行数字虚拟劳动,首先需要将自己抽象化为“数据人”,在数字平台劳动场所中生成自身身份的指代物,劳动者的现实存在变为了虚拟的数据存在,当其在数字平台进行劳动生产时,劳动者的差异性和主观能动性荡然无存,只能机械的配合数字平台和算法工具进行数据的处理和数据商品的生产,数字劳动者沦为了数字平台中数据商品生产流水线上机器零件般的存在。可见,数字资本剥削活劳动实现资本增值的逻辑线索在数字时代依然在场。
其次,在数字技术的便利性,数字平台的自由性下被遮蔽的还有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更加隐匿的深度剥削。由于生产组织形式的变化,数字劳动者不再需要在固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劳动,这营造出劳动者的对象化劳动不在场的假象,仿佛资本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并不存在,另外,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劳动者同数字资本家之间并非是刚性的雇佣劳动关系,而是催生出了多种劳动模式,例如零工经济,外包经济等等。当下社会中的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就处于这样一种零工经济中,外卖骑手和网约车司机同数字资本家之间并不存在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数字资本家只是为劳动者提供数字平台,扮演需求与劳动生产之间的中介角色,当数字平台接收到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订单之后,将其派发给依附于平台的个体劳动者,个体劳动者进行劳动生产满足平台订单的需求,而一旦平台处于订单减少或没有订单的状态时,依附于数字平台的劳动者也既处于失业状态,在这样一种不稳定的零工经济生产关系下,数字资本家不需要为平台劳动者的失业负责和发放补贴,对其可谓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同时,因为是零工式,临时性的短期流动关系,数字资本家也不需要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和发放员工福利,将成本支出降到了极致。而另一方面平台劳动者为了获取更多和更优质的订单,只能不断提升自身的算法价值,提高平台对自己的评价,为此不惜加班加点的工作,平台劳动者之间盲目“内卷”,自愿被数字平台疯狂压榨。“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下,数字技术作为资本运行的重要工具内在地升级了资本剥削劳动的方式。”[14]而这一切都在数字化进程中以及人们对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的盲目崇拜信任中成为了社会成员的自觉认同,仿佛一切本该如此。可见,数字化时代资本对劳动者的压榨和剥削不仅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而且更为隐蔽。
5. 数字拜物教的消解路径
数字拜物教的产生离不开数字资本。资本的增值逻辑和对活劳动剩余价值的剥削本质是数字拜物教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因此,消解数字拜物教现象及其带来的影响,既要立足于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的思想根基,又要结合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来探寻其消解路径。
5.1. 以资本逻辑的自我否定性消解数字拜物教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私有制同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构成了其基本的内在冲突。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会周期性的引发经济危机,破坏生产力发展,马克思还指出正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使得资本主义制度走向灭亡具有了历史必然性,而这也是资本增值逻辑的否定性所在。资本无限增值的冲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限制之间必然爆发冲突,资本在增值扩张的过程中总是会遭到生产资料私有制同社会化生产之间矛盾的限制,并由此引发诸多其他矛盾,如经济大萧条,无产阶级的极度贫困化,尖锐的阶级矛盾,工人失业,资本过剩等等。资本在增值扩张中,在推动生产力发展中同时也产生着以后破坏这种生产力的力量,马克思指出“资本的限制就在于: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但是这种对立的形式本身是暂时的,它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现实条件。”[15]资本主义在短短一两百年内创造了比以往任何时代加起来都要多的财富,但资本逻辑的内在矛盾预示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资本终将走向自我否定和自我扬弃。而当资本逻辑进行自我否定和扬弃时,数字拜物教等抽象统治意识形态也将一同被破除。“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2]
5.2. 觉醒大众主体意识,加强大众主体性塑造
破除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迷雾,消解其带来的不良影响,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批判,现实的实践同样重要。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仍然具有时代价值和适用性,彰显出其理论的历史穿透力。数字时代,无论资本的形式如何变化,劳动的内容如何不同,劳动者都应当觉醒自我意识,看到隐藏在这些表面形式背后资本增值逻辑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本质并没有改变,反而在“数字”和数字拜物教的合力掩饰下更加具有隐秘性和迷惑性。数字拜物教作为数字资本同数字技术姌合的产物,其形成具有客观性和必然性,然而,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对人是否一定产生影响却取决于人自身的认知和选择,因此,加强数字用户主体意识培养和主体性塑造在数字时代尤为重要。
塑造数字用户主体性一方面要推动用户从数字化自我回归到现实自我。数字时代,大众无论是工作生产还是休闲娱乐都极大地依赖于数字平台和数字虚拟空间,数字身份在线时间大大延长挤兑和压缩了现实身份时间,数字身份的频繁使用使得数字用户对自我的认识逐渐迷失,形成了对数字身份和数字化的社会关系的认同,而忽视了数字化自我是为现实真实自我服务的工具。为此,大众应主动明晰数字化身份和现实身份的边界,培养自我主体意识,发挥数字身份工具属性,用真实自我统筹多元化的虚拟数字身份,通过唤醒自身主体性,实现向现实社会关系和真实自我的全面回归,有意识有目的的选择自己需要的数字化生活方式,让“数字”为实现自由选择和自我意志服务。另一方面,数字用户要主动提升自身数字素养,利用数字平台资源加强对数字技术,数字算法常识的了解,通过自我学习认识到数字平台等网络虚拟空间存在着数字资本家营造的“信息茧房”,其目的就是削弱数字用户的自我意识,使其在被动接受信息中逐渐同质化和去个性化从而失去独立思考、反思批判的能力。同时在提升数字素养中还应明白数字技术本身虽然是价值中立性的存在但在资本的参与下其已成为资本剥削剩余价值实现扩张增值的工具和手段,因此,坚持主体自身价值理性,自觉识别和对抗数字拜物教下的资本权力意识形态操纵和隐藏在数字平台中的价值裹挟,才能有效规避数字拜物教和数字技术资本化应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5.3. 发挥制度优势遏制数字资本权力,构建数字文明新形态
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资本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扩张,依托数字平台和数据商品模糊劳动休闲界限,隐秘延长劳动时间,侵占用户数据信息,实现对数字劳工和数字用户的柔性剥削,并利用数字技术先进生产力的象征和数据商品的经济符号价值性催生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进行掩盖。因此,只有击穿技术崇拜表象,破除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迷雾,才能透过表象看到数字资本剥削剩余价值的本质。因此,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充分利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规范数字资本的发展,遏制数字资本权力的无序蔓延。同时,加快推动数字命运共同体构建,引领数字文明发展新形态。
首先,数字资本发展应当限制在社会主义制度的轨道和界限内。数字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同时也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对待数字资本既要发挥其推动生产力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正向作用,又要避免和消解其带来的不良影响,即规范引导其发展,又要限制资本权力过大,明确其底线和原则所在,始终将数字资本摆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位置上。“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要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16]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既要刚性保障数字资本应有的权利和适度的发展空间,又要防止其过度扩张和蔓延到社会的其他领域,形成数字资本霸权,侵犯数字劳工和数字用户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应当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体系,实现对数字资本发展的有效引导和监管,对数字资本利用数字平台窃取用户隐私牟利,监控数字用户私人生活等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坚决反对数字资本对数字技术和数据信息的垄断行为,积极引导其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利用我国制度优势,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我国数字资本治理能力和水平。
其次,破除数字拜物教意识形态迷雾及其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不良影响,还应当积极推动构建数字人类命运共同体,确保数字经济、数字技术发展成果全人类共享。瓦解西方以数字资本霸权逻辑垄断数字技术、数据信息等新型生产资料,独占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凭借“数字鸿沟”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数字帝国主义霸权意识形态殖民的做法。构建数字文明发展新形态,已是当今数字时代的历史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握好数字化发展机遇,处理好数据安全、网络空间治理等方面的挑战,需要各国深化沟通合作,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7]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组成部分,数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顺应了数字时代数字经济、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的现实状况,响应了消解数字拜物教不良影响的现实要求,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体现的是在数字网络空间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追求和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公平,正义,和平的价值目标,根本不同于被数字拜物教粉饰了的虚假颠倒的数字资本霸权意识形态。2020年,中国发出“共同推进全球数字治理,共同打造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倡议,结合我国“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对推动构建数字文明新形态做出了切实的努力,数字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联合体在数字时代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破解全球数字资本霸权,扬弃数字劳动异化和消解数字拜物教颠倒意识的有效路径,也是当代我国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的中国智慧。
6. 结语
数字拜物教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对生产关系颠倒、异化、遮蔽的意识形态,数字拜物教的产生体现了数字时代人的主体性丧失和物化的生存境遇。数字资本利用数字技术规训社会大众,通过数据商品景观堆积塑造新型消费生活方式,营造自由幻象引发大众盲目崇拜,借助数字平台侵占用户数据痕迹谋取利润,实现对用户的隐秘剥削。通过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尤其是资本批判理论下对数字拜物教现象的哲学反思,可以发现数字拜物教现象不仅遮蔽了数字资本对劳动者的多重剥削,还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同时其并非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同样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经济发展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因此,要以马克思资本批判理论为武器,达到对数字资本和数字拜物教的科学认识,觉醒大众主体意识,同时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导数字资本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相适应,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限制数字资本的无序扩张和权力过大,发挥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生产要素属性作用,另外,结合“数字丝绸之路”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引领数字文明发展新样态,使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全球共享,以此消解数字资本霸权和数字拜物教不良影响,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全球数字治理能力。
基金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创新型科研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