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埃德加·爱伦·坡是十九世纪美国著名诗人、短篇小说家、文学评论家、文学批评理论家,其作品以阴郁恐怖的浪漫主义哥特风格流传于世。The Raven是坡的成名诗和代表作,韵律独特,阴森凄美,共有十八节,讲述了一个青年学生因为失去心爱的恋人丽诺尔而痛苦万分,冬夜里“一只庄严的乌鸦”[1]突然造访,他本想从乌鸦身上了解到逝去恋人的情况,乌鸦却告诉他“永不复焉”[1],这使他倍加忧伤。
曹明伦,男,1953年生,四川自贡人,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理事、成都翻译协会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中国翻译》《英语世界》《翻译论坛》和《语言文化研究》等刊物编委。曹先生翻译的《乌鸦》为该诗目前流传最广、公认最优秀的中译本。
目前学术界对于The Raven的研究以文学方向为主,少部分涉及到了该诗在中国的译介和传播,使用翻译相关理论对其中译本进行具体的翻译批评和赏析的论文很少。鉴于原作者在创作时有着清晰的写作目的,且该诗包含大量与宗教、神话相关的文化意象,本文将在翻译目的论的指导下,对该诗曹明伦译本中的文化负载词相关的翻译策略进行研究。
2. 理论概述
本文在理论层面涉及到了翻译目的论及其三原则、文化负载词的相关定义、以及翻译策略、翻译方法和翻译技巧的区分。
2.1. 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由汉斯·弗米尔于1978年在《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第一次提出,他认为“任何翻译行为都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2]。目的论强调译者应以译文的预期目的为主,并依据此目的采用符合实际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在翻译过程中还要遵循三个原则。
目的原则是目的论的首要和核心原则,包括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和使用某种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2]。在目的原则的指导下译者要灵活处理译文与原文的差异,方便译语读者的理解。忠实原则指译者要忠实于原文,在此原则中,忠实的程度和形式是由译者对原文本的理解所决定的,也取决于翻译的目的。连贯原则是指语内连贯,要求“译者产生的信息需以符合目标语读者认知情景的方式实现连贯”[3]。上述三条原则之间的关系是:“忠实原则服从于连贯原则,而这二者又服从于目的原则”[4]。
2.2. 文化负载词
语言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反映和折射出一个民族独特的文化现象,词语是语言的建筑材料,通过词语可以透视一个民族的文化状况。“文化负载词是指标志某种文化中特有事物的词、词组和习语,这些词汇反映了特定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积累的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的活动方式”[5]。由于地理环境、历史积淀、话语体系及人文精神的差异,试图寻找得体妥当的对等译词并非易事。
2.3. 翻译策略、方法和技巧
根据熊兵教授的定义,“翻译策略是翻译活动中为实现特定的翻译目的所依据的原则和所采纳的方案集合,分为归化和异化”[6]。翻译方法是翻译活动中基于某种翻译策略,为达到特定的翻译目的所采取的特定的途径,归化策略下的翻译方法有意译(包括释义和套译)、仿译、改译、创译,异化策略下的翻译方法有零翻译、音译、逐词翻译、直译。翻译技巧是翻译活动中某种翻译方法在具体实施和运用时所需的技术,有增译(包括加注)、减译、分译、合译及转换,转换可涉及拼字法、语音/音韵、词汇、句法、语篇、修辞、语义、语用、文化各个层面。“这三个概念相互之间形成一种从上至下的层级关系,即从宏观到微观、从宽泛到具体、从抽象到具象”[6]。
3. 案例分析
在The Raven一诗中,不仅主要意象raven存在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而且原诗中出现了许多与西方宗教、神话相关的文化负载词,给译者与读者带来了翻译和理解上的难度,其翻译策略值得探究。笔者各选取了三个典型案例,对其体现出的归化和异化策略以及在目的论视角下实现的效果进行详细的分析,并尝试提出对其中部分译法的改动建议。
3.1. 归化策略
“归化”的本质属性,是“译文接受者取向”[6],即译者在翻译中尽量向译文接受者靠拢,具体表现为在翻译中尽量用目的语读者喜闻乐见的语言、文学、文化要素来替换源语的语言、文学、文化要素,恪守、回归目的语的语言、文学和文化规范。
1) 案例一:raven,曹译:乌鸦
The raven不仅是原诗的题目,也是诗中最重要的意象,贯穿诗歌始终。作者爱伦·坡在选取该意象时并非无意择中,而是经过了严密的设计,有着其清晰的目的。坡提到,在该诗的创作中,他首先选取了叠句的修辞手法,欲通过同音同律和循环重复的感觉保持音韵上的美感,并通过叠句寓意之变化不断地创造出新的效果。决定了这一要点,接下来他便开始考虑该叠句的特性:既然其寓意要反复变化,那么本身必须简短,因为要让一个长句的寓意反复变化将会遇到不可克服的困难,所以这一叠句最好是一个单词。在选定了该叠句为“Nevermore.”之后,就需要为其反复使用找一个理由,可是没有理由让一个人再三重复这个单调的字眼。于是坡选择了一种动物:它会“说话”;身具不详的色彩,与诗歌悲郁的情调保持一致;有预言家的名声,给主人公带来别样的恐惧与绝望,它就是raven。
Raven一般翻译为“渡鸦”,与乌鸦crow相比,渡鸦体型更大,拥有鸟类中最大的大脑,智商很高,可以模仿环境的声音,也能模仿人类说话。在西方文化中,渡鸦有着双重形象,一方面是神之信使、先知,另一方面也昭示着死亡。在北欧神话中,众神之王奥丁的左膀右臂就是两只渡鸦,一只叫思想,一只叫记忆,替他巡视天下。在《圣经·列王纪》中,上帝告诉先知以利亚,让他向西躲在一条河边,上帝会命令渡鸦为他带去吃的,先知借此度过了艰难的时日[7]。《圣经·箴言》也提及,如果儿女不孝敬,渡鸦会啄去他们的眼珠[7]。古罗马历史学家普鲁塔克提到,渡鸦带领亚历山大大帝攻入埃及阿蒙神庙,还预言了大帝之死。但是作为食腐动物,渡鸦在西方人看来与死亡也密切相关。
在中国,渡鸦这种动物较为少见,因此译者将raven译为“乌鸦”,因为乌鸦在汉文化中也有着双重身份。在神话中,乌鸦被认为是居住在太阳里的神鸟。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乌鸦还被看作孝鸟,“乌鸦反哺”一词意指孝道。但后来人们逐渐发现,乌鸦嗜食腐肉,每当有死亡发生,乌鸦的身影便会成群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又兼羽毛乌黑、叫声凄凉、常出没于坟头,因此也成为了不祥之兆。
译者采用了归化的策略和套译的方法,借用目的语的惯用语来替换原文的文化负载词,较为流畅、地道地再现了原文的意义。“渡鸦”与“乌鸦”在中西方文化中尽管有着细微的不同,如前者在西方身具先知的属性,后者在中国是孝鸟,但整体上都有着“神性和死亡的色彩”[8],属性相似,因此在文化层面采取转换的翻译技巧能够充分体现译文的可接受性。尽管并没有完全贯彻忠实于原文的原则,但是译文语义连贯流畅,实现了作者的创作目的和翻译行为的目的,为读者带来了沉浸式的阅读体验。
2) 案例二:Plutonian shore,曹译:冥府阴间
Plutonian shore在原诗第八节和第十七节各出现了一次,是主人公口中raven的来处。Pluto,即普鲁托,是罗马神话中的冥王,灵魂世界的主宰者,他的王国一般被称为地狱或冥界,是活人无法接近的地方。传说地狱有数条河流,河里翻滚着咸水,那是罪人的眼泪,充满了悔恨,河水的魔力可以使灵魂忘记一切生前的欢乐、悲哀和痛苦,诗中Plutonian shore指冥河的河畔。
译者将Plutonian shore归化为“冥府阴间”,会令中国读者联想到“阴曹地府”,它涉及道教阴阳学说,阴间泛指亡魂所在的空间,这一概念一般与“三魂七魄”“黄泉”“阎罗王”“黑白无常”等相关联,极富中国文化色彩。
译者采用套译的方法,借用目的语的惯用语来替换原文的文化负载词,虽然传达了原文的语义,但是由于两个词汇在东西方语境中给人的感受不同,破坏了原诗作者力图展示的西式哥特风阴郁恐怖之美,因此这一文化层面的转换不够忠实,影响了风格上的连贯,未能实现作者的创作目的和翻译行为的目的,影响了读者对本篇哥特式诗歌的阅读感受。
基于目的论三原则,建议通过异化的策略,将Plutonian shore译为“冥河之畔”:在目的原则层面,该译法通过保留“冥河”这一核心神话意象,忠实再现了原诗追求的阴郁神秘感;在连贯原则层面,“之畔”的文言表述既符合诗歌语体要求,又与上下句“你这幽灵般可怕的古鸦,漂泊来自夜的彼岸”“留给我完整的孤独!快从我门上的雕像滚蛋!”[1]等押韵;在忠实原则层面,准确传达了“shore”作为水域边界的空间实感,避免文化误读。
3) 案例三:Aidenn,曹译:仙境
Aidenn出自原诗第十六节,“告诉这充满悲伤的灵魂。它能否在遥远的仙境(Aidenn)/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纤尘不染/拥抱被天使叫作丽诺尔的少女,她美丽娇艳。”[1]这是坡虚拟的一个地名,暗指伊甸园(Eden)。根据《圣经·旧约·创世纪》记载,伊甸园是上帝为亚当夏娃创造的乐园,那里地上撒满金子、珍珠、红玛瑙,各种树木和奇花异卉从地里长出来,树上的果子还可以作为食物,河水在园中淙淙流淌,天不下雨而五谷丰登[7]。伊甸园在《圣经》的原文中含有乐园的意思,后世用以比喻幸福美好的生活环境。
在中文语境下,仙境是道教神仙所居的胜境。道教追求得道成仙,这样就能超脱生死,在仙境中过永恒逍遥的生活,道教并不认为人死后才能到达仙境,而是认为人的形体通过一些形式的锻炼与悟道可以长生不死,成为“活神仙”,也可以到仙境中生活。现在仙境也借喻景物极美的地方,在英文中一般对应fairyland或wonderland。由此可见“伊甸园”与“仙境”二词虽有相似之处,但是在具体含义上存在差异,在宗教色彩上更是大不相同。
译者通过归化和套译,借用目的语的惯用语来替换原文的文化负载词,使道教文化色彩遮盖了基督教文化色彩,因此在文化层面不够忠实,使原诗的哥特风格不能连贯地展现出来,影响读者的阅读体验,未能完全实现翻译行为的目的。
本案例中,Aidenn作为全诗唯一指向基督教彼岸世界的关键词,其文化专属性决定了异化翻译的必要性,因此建议将Aidenn译为“伊甸园”,以此实现译文三重功能:在目的原则层面,保留原诗隐含的基督教文化色彩,与后文出现的天使意象形成神学体系的一致性;在忠实原则层面,准确传递诗人通过大写Aidenn刻意强化的宗教隐喻;在连贯原则层面,“伊甸园”能与下文的“纤尘不染”“美丽娇艳”[1]形成押韵效果,且中文语境已普遍接受“伊甸园”作为固定译名。这种处理既维护了诗歌语言的凝练,又实现了文化深度的传递。
归化策略的优势表现在译文流畅地道,通俗易懂,容易被目的语读者所接受,顺应、满足目的语读者某些特定的需求。但是它也会导致原文的语言、文学、文化要素的丢失,并因此导致目的语接受者被剥夺欣赏异域语言、文学、文化的机会,无助于不同民族间的文化交流[6]。
3.2. 异化策略
“异化”的本质属性是“原文作者取向”[6],即译者在翻译中尽量向原文作者靠拢,具体表现为在翻译中尽量保留原文的语言、文学、文化特质,保留异国风味。
1) 案例四:a bust of Pallas,曹译: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
这尊雕像在原诗中共出现六次,是原诗的重要意象。作者爱伦·坡自述选择这一意象的原因有三:在发音上,帕拉斯这个名字读音响亮动听;在色彩上,乌鸦栖在帕拉斯半身雕像上面,可以使黑色羽毛与白色大理石产生对比效果,画面感强;在寓意上,帕拉斯雕像与房间主人的学者身份相符。
在希腊神话中,战争与智慧女神雅典娜出生时就全副武装,有一次她与自己的好朋友、河神法厄同的女儿帕拉斯用长矛练习格斗。两个女孩打得正酣时,宙斯看到了这一切,担心自己的女儿受伤,于是就在两人之间降下了一面羊皮盾牌,护住了雅典娜。结果帕拉斯的长矛被盾牌挡住,而正当她为这突然出现的盾牌感到不解时,雅典娜的长矛已经刺穿了她的身体。雅典娜因为误杀了自己的朋友而伤心不已,为了纪念她,雅典娜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帕拉斯·雅典娜,并为帕拉斯制作了一尊雕像放在宙斯的神像前。因此帕拉斯等同于大名鼎鼎的智慧女神雅典娜。
译者采取异化的策略和音译的方法,把一种语言的文字符号用另一种语言中与它发音相同或相近的文字符号表示出来,这是因为源语词语在译入语中存在语义空白,翻译无法直接从词汇/语义转换入手。译者将a bust of Pallas译为“一尊帕拉斯半身雕像”,照顾到了原诗作者在读音和色彩上的目的,但是对中文读者来说,很难从帕拉斯联想到智慧女神雅典娜,也不知道雕像的身份和主人公学者的身份有什么关联,这是因为中国读者对希腊神话缺乏深入的了解。因此该译法虽然足够忠实,但是只能部分实现翻译行为的目的,由于读者不了解该词的意思,还会造成语义上的不连贯。
根据目的论中诺德提出的“功能加忠诚”[9]原则,当文化专有项的异化处理可能造成严重理解障碍时,译者应在保证功能对等的前提下,选择目的语文化中具有等效联想价值的表达方式。因此笔者建议将Pallas改译为“雅典娜”,虽然牺牲了部分语音特质,但在功能上更符合目的原则:首先,“雅典娜”作为中文语境中智慧女神的通行译名,能够立即唤起读者对“智慧–学者”关联性的认知;其次,这种处理维护了原诗的核心隐喻功能,即雕像与主人公学者身份的对应关系;最后,从语音补偿角度看,“雅典娜”(Yǎdiǎnnà)在中文发音中同样包含多个响亮的元音/a/,部分保留了原词的音韵效果。
2) 案例五:Seraphim,曹译:提香炉的撒拉弗
Seraphim出现在原诗中第十四节,是Seraph的复数形式,在《圣经》中被译为“撒拉弗”[7],该词源自希伯来文,意为“燃烧”,是“治愈者”和“至高者”的合成词。撒拉弗无形无体,以其振动创造生命,若是必须现身于人前时,是以六翼四首之姿出现,所以又被称为炽天使、六翼天使。撒拉弗是所有天使九阶中的最高位,在天使群中甚持威严和名誉,被称为“爱和想象力的精灵”。通常撒拉弗被描绘成上帝宝座边的护卫,赞美神的天使。《旧约·以赛亚书》第六章中描述的以赛亚死后所见到的幻景中,就有许多人形的撒拉弗守护在天堂王座两侧[7]。
译者将Seraphim译为“提香炉的撒拉弗”,和《圣经》一样采取了音译的方法,同时也使用了增译的翻译技巧,根据目的语语义的需要在翻译中增添词语,以更好地表达原作内容和实现特定翻译目的。作者这样增译是因为该词对中文读者来说意思较为陌生,同时上一句提到了“接着我想,空气变得稠密,被无形香炉熏香”[1],因此增加了“提香炉”一词试图让读者通过上下文的关联理解该词的意思。遗憾的是,对读者来说“撒拉弗”仍然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无法联想到上帝最亲近的护卫——无形的六翼炽天使。从效果来看未能完全达到翻译行为的目的,虽然忠实于原文,但是在语义上不够连贯。
笔者赞同译者的异化策略,但建议将Seraphim译为“六翼天使”。在目的原则层面,该译法准确传递了Seraphim的位阶特征,维持了诗歌的神学严肃性;在连贯原则层面,《圣经》和合本已确立此译名,“六翼”的视觉化表述既符合中文读者的认知图式,又能与后文的天使意象形成呼应;在忠实原则层面,虽未保留词源“燃烧”之意,但可以通过简注说明其希伯来语源及“炽天使”的别称,在可读性与文化深度之间取得平衡,最终实现译文的交际目的与诗学功能的统一。
3) 案例六:balm in Gilead,曹译:基列的香膏
出自原诗第十五节“Is there—is there balm in Gilead?—tell me—tell me, I implore!”“基列有香膏吗?——告诉我——告诉我,求你可怜!”[1]在《圣经·旧约》中,基列是死海边的一片山区,生长着许多药用植物,基列的香膏被解释为一种灵药,能够治愈以色列人以及一般罪人的病痛[7]。
译者采取直译的方法,在词汇意义的处理上不进行转义而是直接翻译出来。同时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意思,译者在文外增加了注释:“基列有香膏吗”语出《旧约·耶利米书》第8章第22节“难道基列没有镇痛香膏吗?难道那里没有治病的医生吗?”[1]以便读者能明白此句的意思是在问“有没有什么能让我平息对逝去恋人的思念之痛”。该译法既让读者明白诗句的含义,也彰显了原诗对《圣经》的引用,体现了诗歌的宗教色彩,在忠实于原作的情况下实现了翻译行为的目的。尽管注释会影响到诗歌语义及阅读的连贯性,但译文要在诸多方面都达到忠实而流畅并不容易,该译法已经在中西文化存在差异的背景下尽力实现了翻译的目的。
异化策略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可以在目的语中引入源语的语言结构、表达方式、诗学特征和文化要素,丰富目的语的表达,促进目的语的发展;使目的语读者能够更充分欣赏和领略异域风味,并借此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但异化策略也会影响到译文的可读性,即译文可能会生硬,不够地道自然,并因此影响译文在目的语接受者中的接受和传播[6]。
4. 结语
爱伦·坡最显著的写作风格是浪漫主义的哥特风格,《乌鸦》就是一篇充分诠释哥特式元素的诗歌,包含大量与宗教、神话相关的文化负载词,具有一种独特的意象美,将这种意象美通过恰当的翻译策略、方法和技巧展现给读者,对译者来说是一项挑战。
研究发现,曹明伦译本一方面采用了“帕拉斯神像”和“提香炉的撒拉弗”等译法,采用远离读者的方式来营造西方神话和宗教中渗透出的哥特恐怖气氛;另一方面又采用了“冥府阴间”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译法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导致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一方面联想到了西方的意象,另一方面又联想到了中国特色的神鬼文化”[10]。曹明伦所翻译的《乌鸦》中译本为公认的优秀译本,但同样无法避免由于语言差异所导致的诗歌意境流失,这不免是一种遗憾,但这种遗憾是由于“两种语言所涉及的文化、习俗或宗教背景之不同”[11]。尽管曹明伦先生在翻译中已经尽力做到了“意义相同、语义对等、文体相当、风格接近”[11],但仍然不能够完整表达诗歌原文之意境,可见文化负载词的翻译极具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