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商发展对基层治理的影响机制研究
Research on the Impact Mechanism of Rural E-Commerce Development on Grassroots Governance
摘要: 中国农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重构了乡村经济生态与社会治理格局。这一现象的背后,是电商技术对基层治理体系的结构性重塑。本研究对农村电商发展状况进行梳理,通过其对基层治理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农村电商通过经济赋能、组织重构、数字驱动和规则重构四维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多元协同转变,加速了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
Abstract: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mmerce in China has restructured the rural economic ecosystem and the pattern of social governance. Behind this phenomenon lies the structural reshaping of the grassroots governance system by e-commerce technology. This study review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rural e-commerce and analyzes its impact on grassroots governance. The research shows that rural e-commerce promot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from one-way management to multi-party collaboration through four-dimensional mechanisms: economic empowerment, organizational restructuring, digital drive, and rule reconstruction, thereby accelera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文章引用:叶青山. 农村电商发展对基层治理的影响机制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8): 646-652.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82564

1. 引言

在乡村振兴与数字中国双重战略驱动下,农村电子商务从单纯的商业渠道升级为基层社会变革的核心引擎。农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不仅重塑了乡村经济形态,更深刻触发了乡村治理结构的根本性变革。传统治理主体积极拓展功能边界,新兴力量不断涌现,外部资源持续注入,共同编织出一张多元协同、网络互嵌的治理新图景。商务部等九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8年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1]。这一目标的实现不仅关乎经济增效,更深度嵌入基层治理转型进程。政策与市场的双轮驱动使农村电商突破传统交易范畴,通过物流网络扩张、数字技术渗透和组织模式创新,重构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参与机制和公共服务模式。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明确将电商作为县域商业体系的核心节点,要求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目标协同推进[2]。本研究基于多案例分析,旨在揭示电商技术对基层治理的影响路径,为乡村振兴提供理论参照。

2. 农村电商发展现状与政策支撑

2.1. 规模扩张与结构演化

农村电商通过利用互联网、数字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等现代技术,在农村地区构建起链接城乡市场的线上服务平台,突破农村地区交易信息不对称、产品流通困难等困境,促进农村地区的产品及服务交易活动,旨在助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中国农村电商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梯度性扩散并存的特征。从交易规模看,农村网络零售额从2014年的1800亿元跃升至2023年的2.5万亿元,年均增速超过35%;空间分布上,淘宝村从2014年的212个激增至2018年的3202个,虽然95%集中于东部沿海,但中西部地区增速显著——内陆淘宝村从4个增至100余个[3] [4]。这种扩散标志着电商经济从沿海向内陆的结构性渗透,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了物质基础。

2.2. 政策体系的协同构建

政策支持在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通过不断优化政策设计,农村电商逐步从单纯的商业行为演变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政策支持是农村电商发展的关键制度保障,是推动其从单一商业行为向社会治理工具转型的重要推动力。自2014年起,中央政府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系统性支持,截至2023年,已支持1489个县建成近3000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15.8万个村级服务站点,极大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电商基础设施条件。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不仅提升了农村物流效率,也为农村电商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政策设计上,农村电商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进。第一阶段为基础覆盖阶段(2014~2018),主要目标是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农村电商的可及性。如2015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本,为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5]。第二阶段为产业融合阶段(2019~2023),政策重点转向电商与本地特色产业的深度融合。例如,福建省连城县构建“莲乡西遇”区域公共品牌,带动电商企业超过3000家,从业人员达2.5万人,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商产业链[6]。第三阶段为高质量发展阶段(2024至今),2024年《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育100个“领跑县”、1000个直播基地,推动农村电商体系向更高层次发展。这一阶段不仅关注电商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更强调其对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标志着农村电商已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转向治理创新阶段[1]

2.3. 典型发展模式比较

在农村电商发展的实践中,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出多种特色模式,形成了政府主导、平台赋能和党建引领三大主要类型。这三种模式通过不同的主体协同机制,有效推动了农村电商的发展,也为基层治理注入了新的动能,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多样化的实践路径。

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政策引导和公共服务为核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资源统筹能力。例如,山西省高平市依托政府力量,打造了“太行优选”公益电商平台,整合了330多种本地农产品,通过政府背书增强市场信任度,有效解决了小农户在市场流通中的信任难题[7]。这种模式不仅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增强了政府在乡村治理中的公信力和凝聚力,为基层治理提供了稳定支撑。平台赋能型模式则依托大型电商平台的资源和能力,通过技术赋能和市场拓展推动农村电商发展。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构建了覆盖县、村两级的服务网络,通过“二段配送”模式有效破解了农村物流瓶颈,并引入蚂蚁金服等金融平台,为农村电商提供金融支持。这种模式不仅提升了农村电商的运营效率,还带动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普及,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活力。党建引领型模式则以党组织为核心,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农村电商与基层治理协同发展[8]。例如,福建省连城县创新性地构建了“党建 + 生产 + 电商 + 物流 + 商贸”五位一体模式,通过行业党委统筹电商园党总支与企业党支部,实现了从“无序发展”向“组织化运营”的转变。这种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了农村电商的规范化、组织化发展,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6]

3. 农村电商对基层治理的影响

3.1. 经济赋能与治理基础强化

电商发展不仅改变了农村的经济结构,更显著提升了乡村经济的内生驱动力,为基层治理的优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以山西汾阳东堡村为例,该村通过将集体闲置房屋改造为电商孵化基地,建成10个白酒直播间,实现了日发货量超千箱的电商运营规模,极大提升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这一经济模式的转变,不仅带动了本地就业,还为村集体创造了可持续的经济来源。收益反哺公共服务,如修建篮球场、党建书屋,为学子发放奖学金,举办重阳敬老活动等,极大改善了村民的生活质量,增强了村民对基层治理的认同感与参与度,彻底扭转了“落后村”的发展困境,使村民从“外流”转向“回流”,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回流与经济复苏的良性循环[9]。这种经济与治理的互动关系表明,电商带来的增收不仅拓宽了公共财政的空间,也增强了基层治理的合法性与可持续性。通过电商带动的经济繁荣,乡村治理不再仅仅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投入,而是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自我造血,从而推动治理模式向更加自主、高效和民主的方向演进。

3.2. 治理主体多元化与组织重构

村“两委”等基层组织不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者的单一角色,而是积极向服务型组织转型。电商经济的复杂性要求治理重心下沉,村两委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成为激活乡村治理内生动力的关键枢纽[10]。山西高平市行政审批部门主动下沉服务,为电商个体户提供上门办理营业执照等资质服务,推动乡村电商从“无照经营”走向“规范有照经营”[7]。这种转变不仅是服务形式的创新,更是治理理念的升华——以服务促规范,以赋能替代管控。同时,直播运营团队、电商协会等新兴市场主体凭借其专业性与灵活性,在治理网络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市场组织的治理参与弥补了行政手段的刚性,其专业性和贴近性成为制定行业标准、维护市场秩序的核心优势。福建连城县电商协会便是一个典型,它主动制定并推广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统一标准,严格约束会员企业的产品质量行为,有效维护了区域电商品牌声誉。这类组织在政府监管框架之外,构建了基于市场契约和行业声誉的自律机制,成为乡村治理网络中的重要一极。其次,面对乡村本土在技术、设计、营销、法务等方面的能力短板,电商发展能够引入外部专业力量,本质上是借助市场化力量快速填补乡村治理的“能力洼地”,实现治理效能的跨越式提升。这种“借船出海”的模式,将城市优质的专业化服务资源精准导入乡村,有效弥合了能力鸿沟,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动能。

电商催生的乡村治理变革,其深远意义在于构建了一种融合传统组织适应性转型、新兴市场主体性建构、外部资源战略性嵌入的协同网络。这种多元共治的新生态,不仅为乡村经济注入了活力,更重塑了乡村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创新动力。

3.3. 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精细化

电商发展带来的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治理从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转型。物联网与大数据等技术在乡村的落地生根,标志着乡村治理迈入“数治”新阶段。它不仅是工具的革新,更是治理理念、流程与关系的系统性重构。数据驱动的精准决策、智能高效的响应处置、透明开放的治理过程,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构建更智能、更人性、更值得信赖的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的科技动能。

一是公共服务精准化。数字技术推动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发生根本性转变,使其更加聚焦个体需求、响应更加敏捷。可穿戴设备与远程监测系统的应用,为脆弱群体构筑起全天候守护屏障,弥合了乡村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鸿沟。福建百户村的实践提供了生动范例:为村内留守老人配备的健康监测手环,持续采集心率、血压、血氧饱和度及位置信息[11]。数据通过无线网络直连村务指挥中心大屏,一旦出现异常指标(如突发性心率失常)或老人主动触发SOS按键,系统立即报警并精准定位,村应急小组与签约医生可第一时间上门处置。这种“数据 + 响应”的闭环,显著提升了高风险人群的安全保障水平,使公共服务更具温度与精度。二是环境治理高效化。智能物联设备赋能下的环境与设施管理,实现了问题早发现、快处置,大幅提升管理效能与居民安全感。城市级智慧管理理念与技术下沉乡村,使基础设施“开口说话”、事件处置“自动流转”。广泛应用联网智能井盖传感器,可实时监测井盖位移、倾斜或井下水位异常,预防窨井吞人、城市内涝等安全事故;遍布村居重点区域的智能安防摄像头,结合AI图像识别,能自动监测乱倒垃圾、违章搭建、火灾烟雾等事件并即时告警,村庄环境秩序得到质的改善。

3.4. 文化重塑与治理软环境优化

电商文化对乡村的改造是静水流深式的。它通过日日发生的交易行为、触手可及的致富案例、真实可见的评价反馈,将现代治理所需的规则意识、文化自觉与道德内驱力,潜移默化地植入乡村社会肌理。这种文化转型不仅降低了治理的制度成本,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创造了条件,更培育了乡村走向现代化最宝贵的社会资本——一群既保有乡土根脉、又拥抱现代文明的新时代村民[12]

契约精神培育。传统乡村社会依赖人情与熟人信用维系交易,而电商则强制植入了现代契约文明的基因。在线交易的透明评价机制与信用约束体系,倒逼生产者将诚信内化为生存准则,重塑了乡村经济伦理。电商平台推动“订单式生产”模式普及,养殖户需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质量标准交付产品。一次违约可能导致店铺差评甚至关停,这种强约束迫使农户告别传统“看天吃饭”的随意性,建立起以合同履约、品质保障为核心的契约意识。这种规则意识的觉醒,为乡村法治建设提供了微观基础。

文明风尚再造。电商经济带来的财富增长与开放观念,催化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范式升级。治理者巧妙利用电商创造的“榜样效应”与“声誉机制”,将德治要求转化为村民自发追求的目标。陕西神玉村的实践颇具启发性:村委会联合电商平台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将“科学教子”(关注子女教育投入与方式)、“勤劳致富”(电商创业成效与帮扶带动)、“诚信经营”(店铺好评率与售后质量)等现代性指标纳入评选标准[13]。当选家庭不仅获得平台流量扶持,其家风故事更被制作成短视频广泛传播。这种将道德倡导与切实利益挂钩的模式,激发了村民向上向善的内生动力,显著改善了邻里关系与村庄风气。

4. 农村电商影响基层治理的机制分析

4.1. 经济赋权机制

电商创业的低门槛特性,使普通村民得以突破传统农业收入的局限,建立起独立的经济支撑点。当村民的钱袋子不再单一依赖土地或打工经济时,其经济人格的独立性随之觉醒,进而催生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当电商在农村得以发展,许多原本依靠种地或外出务工的村民,通过开设网店、参与物流、从事产品包装等获得稳定收益。经济地位的提升使他们不再满足于被动接受村务安排,而是积极要求参与道路规划、产业布局、环境整治等公共决策,推动村务治理从“干部拍板”向“群众议事”转型。电商引发的经济赋权本质上是资源支配权的再分配,当村民经济收入来源多元化且可自主支配时,传统基于土地控制或行政权威的资源分配模式被打破,协商性治理成为必然选择[14]。经济赋权使村民具备了与村集体、外来企业平等对话的资本,任何涉及公共资源使用的决策必须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这种基于经济自主的协商能力,正是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最坚实的底层支撑。

4.2. 组织协同机制

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构建了新型经济链条,更催生了多主体深度协作的制度化平台。这些平台通过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跨界融合,实现了治理资源的创造性整合与系统性增值,推动乡村治理效能实现质的跃升。纵向整合依赖权责明晰的分级负责制,横向联动依托契约化的利益共享机制,跨界融合则立足公益与市场的价值共识。电商产业链倒逼政府服务体系重构,推动行政资源向基层精准滴灌。“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的构建,本质是行政力量顺应市场逻辑的自我革新,弥合了公共服务与市场需求的断层。跨部门协作平台的建立,实现了行政资源与市场资源的化学反应。政府部门跳出传统职能边界,以市场化机制激活闲置资源,催生了“政务 + 商务”的治理新物种。公益组织与电商产业的深度耦合,使社会关怀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动能。社会组织将公益目标嵌入产业链条,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培育内生发展能力,实现“输血”向“造血”的质变。这种模式既赋予弱势群体经济自主权,又将公益资源转化为乡村电商人才储备与社会资本网络,形成“帮扶–赋能–反哺”的治理闭环。这种协作本质是治理资源的交换与互嵌,通过责任共担实现效能提升[15]

4.3. 数据驱动机制

数据采集与整合机制是基础。通过物联网设备、政务服务平台、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等多元渠道,基层能够广泛收集人口信息、房屋数据、公共服务需求、矛盾纠纷等各类信息。这些数据经过清洗、分类和整合,形成全面的基层治理数据库。智能分析与决策支持机制是核心。借助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分析。能够快速识别社区潜在风险点,如通过分析居民水电使用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预防火灾等安全隐患;还能精准预测公共服务需求趋势,合理调配资源,如根据居民健康数据预测社区医疗资源需求,提前做好安排。为基层治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使决策更加精准、高效。协同治理与联动机制是关键。数字平台打破了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基层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的互联互通。不同主体可以在平台上共享信息、协同工作。公众参与和反馈机制是保障。数字技术为公众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便捷渠道,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社区论坛等随时随地表达诉求、参与社区事务讨论。同时,政府和社区能够及时收集居民反馈,对治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形成良性互动,提升居民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和认同感[16]

4.4. 规则重构机制

农村电商的蓬勃发展正在深刻地重塑乡村基层治理规则,成为推动乡村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力量。电商实践带来的显著经济收益,成为打破传统习俗束缚的“破冰船”,为乡村治理规则的革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随着电商经济的兴起,村民在实践中逐渐内化数字素养,这种技术接受度背后,是村民对现代风险管理认知的觉醒。从过去对新技术的“讳疾忌医”,到如今主动学习和运用电商技术,村民的价值观发生了蜕变,开始主动防控风险,积极拥抱现代化的治理理念。

电商引发的规则嬗变,其革命性在于生成机制的翻转。这种扎根于在地经验的内生性制度,既规避了外部政策“水土不服”的困境,又以“收益可见性”激活了村民的规则自觉。电商实践让村民切身感受到规则的重要性,通过电商交易中的诚信经营、规范操作等要求,村民逐渐将现代治理要求转化为自发守护的行为准则。例如,在电商平台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直接影响店铺信誉和收益,这促使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则,提升自身信誉和形象。当这种规则自觉在乡村社会广泛形成时,乡村治理便真正实现了“治”与“善”的统一。

农村电商不仅改变了乡村的经济格局,更重塑了乡村的治理规则。它通过内生性制度的生成,让乡村治理规则更加贴合村民的实际需求,更加符合乡村发展的现实情况。这种基于电商实践的规则重构,不仅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率和水平,还增强了村民对乡村治理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乡村现代化治理开辟了新的路径。

5. 研究结论及启示

5.1. 研究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农村电商发展及其对基层治理影响机制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农村电商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发现,农村电商通过经济赋能、组织协同、数字驱动和规则重构四大机制,深刻改变了乡村治理的结构与模式,推动基层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多元协同转变,加速了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经济赋能机制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电商发展不仅提升了村民的经济收入,还增强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投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这种经济赋权使村民具备了参与公共事务的主体意识,推动了基层治理从“干部拍板”向“群众议事”的转型。组织协同机制通过构建多主体协作的治理平台,实现了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村民在电商产业链中各司其职,形成了“政务 + 商务”“公益 + 市场”的治理新模式,极大地提升了治理效能。数字驱动机制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了基层治理从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的转型。数字技术不仅提升了公共服务的精准化水平,还实现了环境治理的高效化,为乡村治理注入了科技动能。规则重构机制通过电商实践的内生性制度生成,重塑了乡村治理规则。电商带来的经济收益和风险意识觉醒,促使村民自觉遵守现代治理规则,提升了治理的效率和水平,实现了“治”与“善”的统一。

5.2. 研究启示

农村电商不仅是乡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更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的政策支持体系,优化电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民的数字素养,推动电商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同时,应注重发挥电商在组织协同、数字驱动和规则重构中的作用,构建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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