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朱熹是宋学集大成者,其《诗集传》及《诗序辩说》质疑《小序》论《诗》的“美刺”传统,将《国风》中《小序》认为是刺时、刺乱、刺淫奔、刺君等诗篇视为“淫诗”。这一观点与儒家传统诗教观龃龉,故此言一出,同时代的吕祖谦便反驳说:“《桑中》《溱洧》诸篇,几于劝矣。夫子取之,何也?曰:诗之体不同,有直刺之者,《新台》之类是也;有微讽之者,《君子偕老》之类是也;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词而意自见者,此类是也。”[1] (p. 108)清初由于治经风气的转变,学者对“淫诗”之说更是不以为然,其中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对朱熹“淫诗”说的批评最为言辞激切,他说:“朱子为《郑风》传,满纸皆淫媟之谈耳,《狡童》《褰裳》二篇,摹画荡妇口角,尤鄙秽无度,此正士所不忍出诸口,不知大儒何以形诸笔也,每展卷至此,辄欲掩目。”[2] (p. 卷五)。
对朱熹“淫诗”说的不满,甚至是陈启源写作《毛诗稽古编》的动机之一,他在《毛诗稽古编后序》中言:“甚以为五经皆圣人所以训世,《诗》独连章累幅俱淫媟之谈,此岂可为训?”[2] (p. 卷三十)所以陈氏撰写《毛诗稽古编》以求恢复《诗》之本意。目前学术界对清初学者批评朱熹“淫诗”说的现象有所讨论,但均未涉及到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对《毛诗稽古编》的研究,又多注重探究其对清代考据学、汉学展开的影响。本文则通过分析《毛诗稽古编》对朱熹“淫诗”说的批评,以求从另一侧面剖析陈启源的《诗》学思想,亦可一窥清初学者治《诗》风气之转变。
2. 朱熹“淫诗”说概说
《诗经》中被朱熹视为是淫诗的诗篇有三十多首,由于《论语》和《礼记》中言郑、卫之声为淫声、乱世之声,如《礼记·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比于慢矣。”[3] (p. 1080)所以这些所谓的“淫诗”大部分是《郑风》《卫风》里的诗篇。莫砺锋先生将这些“淫诗”归为两类,“第一类是《小序》认为与男女爱情毫无关系,而朱熹却解作‘淫诗’的。”“第二类是《小序》承认所咏之事与男女之情有关,但认为诗人之意是讽刺当时的不良风俗。而朱熹却解为男女自叙其事或自咏其情的‘淫诗’”[4]。
朱熹解《诗》废《小序》而不用,是有一个过程的,具体原因要从《小序》解诗的传统说起。宋以前学者治《诗》,以《毛诗》为宗,《毛诗》中有《诗传》和《诗序》,《诗传》即《毛氏训故传》,主注疏,《诗序》主解诗旨。《诗序》有大小《序》之分,一般称《关雎》前较长的一篇论《诗》长文为《大序》,各诗篇前论《诗》短文为《小序》。虽然《小序》和《大序》并非出自一人之手,但《小序》是严格按照《大序》的思想解《诗》。《大序》认为诗歌应该起着“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5] (p. 1)的作用,又认为《国风》是“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譎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5] (p. 1)明确指出《国风》中的诗篇应承担着教化讽喻的功能。尽管是产生在王道衰弱,礼仪废弛,政教不施的年代的变风,也应该是“发乎情,止乎礼仪”。《小序》按照该思想解《诗》,所以《国风》里诗歌的诗旨无非是刺时、刺乱、思贤、思君子等。甚至有时《小序》为了强行迎合《大序》的主旨,不得不穿凿附会,曲解诗意,朱熹便看出这其中的问题。他说“某向作诗《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觉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后来方知,只尽去小序,便自可通,于是尽滌旧说,诗意方活。”[6] (p. 2085)由此观之,朱熹最初也是按照《小序》来解释《诗经》,但是有“解不行处”,最终才尽去《小序》。
尽管朱熹解《诗》不囿于《小序》,可为什么会认为《诗经》中的某些诗歌是淫诗呢?应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朱熹认为《诗经》有“淫诗”可能是发挥了《论语》等先秦典籍中关于郑、卫之声皆为淫声的观点。其在《诗集传》中曾言:“郑、卫之乐,皆为淫声。”“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7] (p. 88)尽管孔子所言的是“郑声淫”而非“郑诗淫”,朱熹却因此以为郑、卫之诗多为“淫诗”。值得一提的是,孔子曾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既然是“诗无邪”,怎么还会有淫诗呢?朱熹为了不悖圣人之言,专门对此做了解释,他说“至于《桑中》、《溱洧》之篇,则雅人庄士有难言之者矣。孔子之称‘思无邪’,以为诗三百篇劝善惩恶,虽其要归无不出于正,然未有若此言之约而尽耳。非以作诗之人所思皆无邪也。”[8] (p. 3371)又说“只是‘思无邪’一句好,不是一部诗皆‘思无邪’”[6] (p. 2065)此种解释不免有自圆其说之嫌。其次,朱熹认为《国风》中诗篇并非像《雅》《颂》中诗篇一样皆是“圣人之徒所作”,并且这些诗歌产生的地点也只是下层社会的里巷。《诗集传序》言:“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歌咏,各言其情者也。”[7] (p. 2)朱熹强调诗是里巷百姓男女言情之作,这就为“淫诗”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现实依据。再次,受时代疑经风气的影响。南宋学者黄震说:“雪山王公质、夹漈郑公樵始皆去《序》而言诗,与诸家之说不同。晦庵先生因郑公之说尽去美刺,探求古始,其说颇惊俗。”[9] (p. 卷四)朱熹本人也曾多次言及郑樵解《诗》,他说“郑渔仲谓诗《小序》只是后人将史传去拣,并看谥,却附会作《小序》美刺”[6] (p. 2079),又说:“旧曾有一老儒郑渔仲,更不信《小序》,只依古本与叠在后面。某今亦只如此,令人虚心看正文,久之其义自见。”[6] (p. 2068)并且朱熹解《诗》时也会引用郑樵之说,如关于《郑风·将仲子》的诗旨,朱熹《诗序辩说》说“莆田郑氏谓此实奔淫之诗……今从其说。”[7] (p. 29)可见当时疑经的风气对朱熹亦有影响。最后,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朱熹本人丰富的思想。朱熹集理学家和文学家于一身,故其思想中既有理学家的伦理,亦有文学家的情感。作为文学家的朱熹认为诗歌的创作是人的思想情绪的表达,他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馀音,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7] (p. 1)并且朱熹主张通过讽咏诗句来体会诗意,他说“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7] (p. 2)也正因如此,他解《诗》才不拘泥于《小序》。又因朱熹是理学家,在理学家的思想中,理欲之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甚至鼓吹“存天理,灭人欲”,所以诗歌中男女相悦之辞,在朱熹这里自然就成了有违天理的淫奔者自述其情了,因此《诗》中此类诗歌也便成了“淫诗”。
3. 陈启源对“淫诗”说的批评路径
有明一代,程朱理学为主流学派,理学家治经讲究阐发义理,而轻视注疏,明代后期,阳明学派的末流解经更是各骋其说,使经学日渐空疏。到了清初,由于外部环境的骤变以及学者治学风气的内部转向,其时学者如顾炎武、王夫之、毛奇龄等人,都强调经世致用之学,抨击空谈心性的王学末流,主张由宋返汉,重新恢复汉、唐注疏的经学传统。在此种风气的影响下,陈启源以复古为前提,以《毛诗》为宗,通过编撰《毛诗稽古编》辨正宋学著作《诗集传》,《四库总目提要》言此书:“题曰《毛诗》,明所宗也。曰《稽古编》,明为唐以前专门之学也。所辨正者,惟朱子《集传》为多。”[2] (p. 卷三十)而在对朱熹《诗集传》的辨正中,最为言辞激切的是对其“淫诗”说的辨正,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以“教化”、“美刺”说反驳朱熹“淫诗”说
陈启源不满后儒解经“多取更新”,故其《毛诗稽古编》治《诗》的思想是复古、尊古,他在《毛诗稽古编序例》中言:“先儒释经,惟求合古,后儒释经,多取更新。汉《诗》有鲁故、韩故、苍氏、孙氏故、毛故训传,《书》有大、小夏侯解故。故者,古也,合于古,所以合于经也。后儒厌故喜新,作聪明以乱之,弃雅训而登俗诠,缘叔世以证先古,为说弥巧,与经益离源也,惑之。”[2] (p. 卷一)陈启源解释了自己复古的原因,因为合于古便合于经,即复古的目的是为了探求经书本义。他批评后儒喜新厌旧,认为他们这样做,只会离真正的经义越来越远。因为陈启源认为《诗序》最古,所以他的《毛诗稽古编》,“篇义一准诸小序”[10] (p. 132)。
前文提到,《小序》解《诗》遵循《大序》“美刺”的传统,该思想也是孔子“诗教”观在汉代的继承与发展。而朱熹却不认同《小序》的“美刺”说,并认为《小序》中一些所谓的“美刺”诗是“淫诗”,这自然会得到陈启源的批评。
所谓“诗教”是强调诗歌和政治教化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诗歌能使人变得“温柔敦厚”,《礼记·经解》引孔子言:“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3] (p. 1638)即诗歌承担着教化的功能,正因为承担着教化功能,故诗歌本身要“正”,孔子说《诗》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孔子还从“诗教”出发,强调诗的社会作用,即“兴、观、群、怨”,其中“怨”则生“刺”,又因孔子强调中正平和,不能过分,所以是“美刺”。《小序》继承了孔子的“诗教”观,从而强调《诗》的“美刺”、“教化”功用,陈启源尊《小序》、也尊孔子,他由此出发对朱熹“淫诗”说大加挞伐,他说“夫孔子删诗,以垂世立训,何反广收淫词艳语,传示来学乎?”[2] (p. 卷五)陈启源认为孔子删《诗》,欲使《诗》成为后世教育的规范和准则,怎么大量的收集淫词艳语呢?即《诗》中的诗篇皆应“无邪”,因为如此才能“垂世立训”。陈启源认为《国风》中有些诗歌虽然描写的是猥事,却是文人墨士写来劝诫教化世人的,如对《卫风·氓》的解释,朱熹说:“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7] (p. 57)朱熹认为诗篇是“自作”即自叙其情,故是“淫诗”,这就使诗歌丧失了教化劝诫的功能。而陈启源则解释说“里巷猥事足为劝戒者,文人墨士往往歌述为诗,以示后世。如《陌上桑》《雉朝飞》《秋胡妻》《焦仲卿妻》《木兰诗》之类,皆非其人自作也,特代为其人之言耳。《国风》美刺诸篇,大率如此。”[2] (p. 卷四)与朱熹强调诗歌为“自作”的“淫诗”不同,陈启源以诗歌的劝诫教化功能为前提,认为诗是文人墨士“代作”以讽戒世人的,这就突出了诗歌的教化、美刺的功用。他也强调《国风》中的“美刺”诸篇大都是这样。
总之,陈启源十分不满朱熹对《小序》“美刺”说观点的否定,而坚决肯定《国风》的“美刺”、“教化”功用,并以此来驳斥朱熹的“淫诗”说,其在《毛诗稽古编总诂》中,他用较长的篇幅论及此事。原文如下:
“朱子又谓《小序》之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不切于性情之自然,使读者疑当时之人绝无善则归君、过则归己之意,非温柔敦厚之教。斯语尤不可解,夫诗之有美刺,总迫于好善嫉邪、忠君爱国之心而然耳,此非性情,必丑正党、恶视君亲如秦越,而后为性情邪?况刺时之诗,大抵是变风、变雅,伤乱而作也。处污世,事暗君,安得不怨,怨则安得无刺?孔子曰:‘可以怨’,孟子曰:‘不怨则愈疏’,未尝以怨为非也。惟其怨,所以为温柔敦厚也。而朱子大讥之是贡谀献媚、唯诺取容。斯谓之忠爱,而厉王之监谤,始皇之设诽谤律,足称盛世之良法矣,有是理乎?史迁有言:‘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作。’朱子所见何反出迁下也?既以刺时为不可,而悉为淫女之词,夫淫奔之女反贤于忠臣义士耶?”[2] (p. 卷三十)
该文显明显地表达了陈启源对朱熹将怨刺之诗视为的“淫女之词”的不满。陈启源认为刺时之诗,本就乱世之作,由于诗人身处乱世,则有“怨”,而“怨”则不能无刺,因为“怨”是“温柔敦厚”诗教观的内在要求。且“怨刺”也并非是出于党同伐异、恶视君主之性情,而是诗人有疾恶好善、忠君爱国之心,所以才写诗以美刺君主或者劝诫世俗。
3.2. 以疏证字义、词义反驳朱熹“淫诗”说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在字义、词义的疏证与训诂上成就颇高,《提要》说它“引据赅博,疏证详明”,陈启源也在多方考证字义、词义的基础下,对朱熹“淫诗”说提出质疑与反驳。这首先是对“郑声淫”中“声”、“淫”二字的考证。他说:“朱子《辨说》谓孔子郑声淫一语,可断尽郑风二十一篇,此误矣。夫孔子言郑声淫耳,曷尝言郑诗淫乎?声者,乐音也,非诗辞也。淫者,过也,非专指男女之欲也,古之言淫多矣,于星言淫,于雨言淫,于水言淫,于刑言淫,于游观、田猎言淫,皆言过其常度耳。”[2] (p. 卷五)陈启源直接否定了朱熹对“郑声淫”的认识,他认为“声”是指“乐音”,并非指“诗辞”,而“淫”也不是男女之欲,而是过度的意思,并且还列举了先秦关于“淫”字的使用情况。由前文可知,朱熹的“淫诗”说依据之一便是《论语》等先秦典籍里所说的“郑声淫”,陈启源通过重新疏证字义,直接否定了该依据。至于“郑声淫”到底是何意呢?陈启源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说。“乐之五音、十二律,长、短、高、下皆有节焉,郑声靡曼幻眇,无中正和平之致,使闻之者导欲增悲,沉溺而忘返,故曰:淫也。”[2] (p. 卷五)他认为“郑声淫”是言郑乐“靡曼幻眇”而不符合儒家“中正平和”的音乐观。所以陈启源从对“乐”字和“淫”字字义的疏证中反对朱熹“淫诗”说,他说“朱子以郑声为郑风,以淫过之淫为男女淫欲之淫,遂举《郑风》二十一篇,尽目为淫奔者所作。”[2] (p. 卷五)
在对具体诗篇的辨正中,陈启源亦多考证辞意来辨正朱熹“淫诗”之说。如在对《鄘风·桑中》的解释中,陈启源通过疏证郑、卫与“桑间濮上”并无关系,从而反对朱熹将此诗判为“淫诗”。朱熹认为该诗是淫诗,是引《礼记·乐记》里一段文字进行证明,朱熹这样做的原因是因该诗《小序》里的一段文字和《礼记·乐记》里的一段文字相似,而《礼记·乐记》里的这段文字中又提到了“乱世之音”,故朱熹以此证该诗为“淫诗”,下面将《小序》和朱熹《诗集传》的原文摘录如下:
《小序》:“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5] (p. 69)
《诗集传》:“《乐记》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按《桑间》即此篇,故《小序》亦用《乐记》之语。”[7] (pp. 46-47)
这里朱熹认为《小序》和《乐记》都有“政散民流,而不可止”等内容,故将“桑间”和诗名《桑中》等同,从而认为此诗是“淫诗”,他认为这也是《小序》引《乐记》之语的原因。陈启源不认同朱熹此说,他说“至《小序》所云:‘政散民流,而不可止。’语偶与《乐记》同,非谓桑中即桑间也。”[2] (p. 卷四)并且陈启源又通过疏证“桑间濮上”和“郑、卫并”非一地,来反驳朱熹之说,他说:
“朱子因此,语遂全引《乐记》文以证此诗之即桑间,殊不知《乐记》既言郑、卫,又言桑间濮上明属两事。若桑濮即桑中,则《桑中》乃卫诗之一篇,言郑、卫,而桑濮在其中矣,何烦并言之耶?《乐记》又言:‘乱世之音怨以怒’而系之郑、卫。言:‘亡国之音哀以思’而系之桑间濮上。是此二音之伦节与作此二音之世时,逈不相同也”[2] (p. 卷四)
陈启源辨正说如果“桑、濮”即是桑中,而《桑中》又是《卫风》中的一篇,那么说郑、卫就可以包括桑濮了,《乐记》又为什么要不厌其烦的并言二者呢?他还根据《乐记》的原文解释说“郑、卫”和“桑、濮”的音乐伦节和时代亦不同,即“怨以怒”和“哀以思”的音乐伦节不同,“乱世”和“亡国”的世时不同,故“郑、卫”和“桑、濮”并非一地明矣。陈启源通过这些逻辑清晰的疏证力辟朱熹之说,并最终感慨道“朱子引《乐记》以为证,而全不辨其文义,岂后儒耳目竟可涂哉?”[2] (p. 卷四)。
以上所述情况,在《毛诗稽古编》并非少数,如对朱熹认为是“淫诗”的《卫·有狐》《陈风·月出》《陈风·出其东门》等诗的辨正,都是通过疏证辨明字义、词义来反驳朱熹之说。
3.3. 以“以史证诗”的论《诗》观反驳朱熹“淫诗”说
中国最早“以史证诗”的典范之作,非《小序》莫属。《小序》解《诗》事实多联系《左传》,即通过《左传》的历史背景阐释诗义,这种现象在《小序》中十分普遍,如《小序》解《邶风·北风》说“北风,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莫不相携持而去焉。”[5] (p. 60)解《邶风·新台》说“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5] (p. 62)等等。这甚至引起了一些宋人的不满,如朱熹引郑樵的话说“郑渔仲谓诗《小序》只是后人将史传去拣,并看谥,却附会作《小序》美刺。”[6] (p. 2079)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以史证诗”的思想,如孟子的“不以辞害志”、“知人论世”说便与“以史证诗”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不以辞害志”出自《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11] (p. 12)即强调不能仅仅根据诗歌字面意思去解读诗歌,要通过揣摩去寻求诗歌的言外之意、微言大义,陈启源也有同样的解诗观。他认为诗和文章不同,文章是“以辞达意”,诗歌却立意深远,而诗歌则使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幽渺的旨意,而又不会在辞中表述写作的年代以及当时的社会情况,所以他说诗歌是“或似美而实刺,或似刺而实美,其意不尽在辞中,尤难臆测。”[2] (p. 卷三十)如何探求诗歌的言外之意?孟子给出了自己的方法,即“以意逆志”,而“以意逆志”的“意”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自己的臆测,那么如何培养这个“意”呢?孟子在《孟子·万章章句下》中说“孟子谓万章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11]也就是说通过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情况和时代背景,有了这样的背景知识,便可以培养自己的“意”,然后再通过“意”探求诗中通过比兴、隐喻表达的外之意。而想要了解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和生活年代,就必须要联系当时的史事。这样就有了一个清晰的逻辑思路,因为诗有言外之意,所以“不以辞害志”而要“以意逆志”,因为“以意逆志”,所以“知人论世”,因为“知人论世”,所以“以史证诗”。陈启源十分尊崇《小序》,又受到孟子论诗观的影响,他说“源因考诸孟子所论读诗之法,其要不外二端,一曰:‘诵其诗,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一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然则学诗者必先知诗人生何时,事何君,且感何事而作诗,然后其诗可读也。”[2] (p. 卷三十)所以陈启源治《诗》强调“不以辞害志”,重视通过联系史事阐明诗旨,在此种治《诗》的思路下,陈启源十分反感朱熹将一些含有言外之意的美刺诗篇直解为“淫诗”,如他论被朱熹视为“淫诗”的《郑风·叔于田》的诗旨时言:
“两《叔于田》,玩其辞,皆美太叔。而《序》云刺庄公,噫!此《诗》不可无《序》也。段之美,饮酒耳,搏兽耳,射御是力耳。美之,乃以讥之也。然段之以此为能,庄公之过也,左氏所谓:‘讥失教也。’微《序》,则诗之意将以词害矣。”[2] (p. 卷五)
陈启源通过联系《左传》史实认为,《郑风》中两首名为《叔于田》的诗篇是讽刺郑庄公未能履行兄长的责任,放任自己的弟弟不管,使弟弟太叔段以“饮酒”、“搏兽”、“射御”为能事。在论《王风·丘中有麻》一诗,朱熹说“此亦淫奔者之词,其篇上属《大车》,而语意不庄,非望贤之意,《序》亦误矣”[7] (p. 29)。陈启源则通过联系史事,认为“留”是地名,属东周畿内邑,子嗟和子国是父子,二人由于贤能,而闻名于东周,但是惨遭放逐,故国人写了这首诗来思念他。因此,他对朱熹将此诗解为“淫诗”十分气愤,并且对子嗟、子国父子二人被朱熹曲解表示同情,说“《采葛》惧谗也,《丘中有麻》思贤也。《集传》因《大车》一篇厕其间,遂槩指为淫诗,果何据乎?惧谗者,不知主名,则亦已矣。独惜子国、子嗟贤而被放,已为生不逢辰。幸而遗泽在人,风诗显其姓氏,不意二千载后,复横被淫僻之名,反不如《采葛》诗人姓氏湮没之愈也,二留有知应,攒眉于九原矣。”[2] (p. 卷五)
在总论《郑风》中《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蘀兮》《狡童》《褰裳扬之水》《扬之水》六篇诗歌时,陈启源力主是刺忽之作,并多方联系郑国史实来解释各诗的次序和诗意,而这几篇诗,朱熹都解作“淫诗”。原文如下:
“郑诗二十一篇,其六篇皆为忽而作,计忽两为君,其始以桓十一年五月立,是年九月奔卫,其继以桓十五年六月归,至十七年冬遇弑。前后在位不及三载,事至微矣。而国人闵之,剌之卷卷无己者,岂非以其世子当立而不克令终?故独加怜惜与。案忽六诗,孔氏以《有女同车》、《褰裳》二篇为作于前立时,以《山有扶苏》、《蘀兮》、《狡童》、《扬之水》四篇为作于后立时。今合之郑事,殆不谬也。忽之立而即出奔也,因宋人之执祭仲也,衅起于外也,使结齐昬有大援,或时有贤方伯起而正之,则郑突不能恃宋以窃国矣。故《有女》之刺辞昬,《褰裳》之思见正,皆汲汲于外援也。忽之归而复见弑也,因恶高渠弥,而不能去也。祸生于内也,使忽能去奸用贤,断制威福,权臣不得擅命与!忠臣良士共图国政,则臣下之逆节无自萌矣,故《山有扶苏》诸篇刺其远君子近小人。主弱臣专,孤立无附之事,所忧在内也。然则前立二诗,其作于忽之既奔,后立四诗,其作于忽之未弑乎?既奔,故多婉惜之情。未弑,故有忧危之语。诗人忠爱之,思千载犹如见矣。”[2] (p. 卷五)
郑昭公忽之事见《左传》,《左传》载郑国太子忽曾协助齐国抵御北戎的进攻,因此得到齐国国君的青睐,欲将女儿嫁与忽,但被忽辞谢了。郑庄公死后,太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后来宋国威逼郑国权臣祭仲立郑突为国君,祭仲因为被擒,无奈之下与宋人结盟,答应立突为国君。昭公听说后便主动流亡到了卫国,郑突继位是为郑历公,历公与大臣祭仲不和,欲谋害祭仲,但却图谋败露,被迫流亡,这时祭仲便又迎接昭公忽回国复位,后昭公于一次打猎时被大夫高渠弥射死。陈启源论《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蘀兮》《狡童》《褰裳扬之水》《扬之水》六首诗时,便以此历史背景为依据,即“今合之郑事,殆不谬也”,认为忽为世子,乃正统,当立,却命途多舛,以至“不克令终”,国人怜悯他,作此六诗。《有女同车》《褰裳》二首诗是写于忽第一次立为国君之时,此时忽势力薄弱,所以《有女同车》刺忽辞齐国联姻之请,《褰裳》“思见正”,都是为了请求外援。《山有扶苏》等诗篇是写于忽二次立为国君之时,此时由于忽未能亲贤远佞,以至于被臣子所弑。故这四篇诗是刺忽疏远君子而亲近小人之作。陈启源论该六诗时,直引郑国史实而不言“淫”字,由此可见其对朱熹“淫诗”说的态度。
4. 结语
陈启源的《毛诗稽古编》是清初治《诗》著作中的代表性作品,《四库总目提要》说它“引据赅博,疏证详明,一一皆有本之谈。盖明代说经,喜骋虚辨,国初诸家始变为征实之学,以挽颓波,古义彬彬于斯为盛,此编尤其最著也”[10] (p. 123)。在《诗》学的发展史上,主要有汉、宋两家之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此总结说“《诗》有四家,毛氏独传,唐以前无异论,宋以后则众说争矣。”[10] (p. 119)可见汉代至唐代“诗经汉学”为主流,南宋至明末,尤其是元延祐之后,由于朱子之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诗经宋学”为主流,因此朱熹“淫诗”说提出后,虽为宋、元、明三代的一些学者所不满,但在宋学流行的年代,这些微弱的反对声却难成气候。到了明末清初,社会环境的“天崩地裂”引起了学术思潮的转变,故在这一期的治《诗》学者中,对“诗经宋学”的批评之声四起,“淫诗说”更是他们攻击“诗经宋学”的靶子之一,朱鹤龄《诗经通义》言:“文公谓淫奔者自为是诗,则其人已至不肖大无耻矣,圣人何录焉?”[12] (p. 40)其他如毛奇龄《白鹭洲主客说诗》、姚际恒《诗经通论》等,也都对朱熹“淫诗”说表示不满。陈启源在《毛诗稽古编》中不遗余力地批评朱熹“淫诗”说,言辞激切甚于他人。通过对陈启源批朱子“淫诗”说的研究,不难发现,明末清初的陈启源治《诗》,不仅仅是汉、宋兼采,而是已经开始向汉学回归,这也预示了清代治经风气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