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陈启源对朱子“淫诗”说的批评
On Chen Qiyuan’s Criticism of Zhu Xi’s “Obscene Poetry” Theory
摘要: 朱熹治《诗》废《小序》而不用,这不仅改变了汉、唐诸儒治《诗》的传统,而且对元、明两代学者治《诗》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朱熹《诗》学思想中,“淫诗”一说颇为清初学者所不满。其中吴江陈启源著《毛诗稽古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朱子“淫诗”说进行了反驳:一是重新强调《小序》论《诗》的“教化”、“美刺”;二是通过疏证字义、词义还原诗之本义;三是回归汉儒“以史证诗”的治《诗》观。可以看出,以上方法几乎全是汉儒治《诗》的路数,可见陈氏治《诗》已经开始由宋反汉,这也预示了清代治经观念的走向。
Abstract: Zhu Xi abolished the “Preface” and did not use it in his governance of “Poetry”, which not only changed the tradition of Han and Tang scholars in governing “Poetry”, but also had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governance of “Poetry” by scholars in the Yuan and Ming dynasties. But in Zhu Xi’s thought on the study of poetry, the concept of “obscene poetry” was quite dissatisfied among scholars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Among them, Chen Qiyuan from Wujiang’s book “Mao Shi Ji Gu Bian” mainly refuted Zhu Xi’s theory of “obscene poetry” from the following aspects: firstly, re emphasizing the “education” and “beauty” of “poetry” discussed in the “Preface”; The second is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the poem by clarifying the meanings of characters and meanings; The third is to return to the Han Confucian view of “using history to prove poetry” in governing poetry.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above methods are almost entirely based on the approach of Han Confucianism in governing the Book of Poetry, indicating that Chen Shi’s governance of the Book of Poetry has begun to shift from Song to Han, which also foreshadows the direction of Qing Dynasty’s concept of governing classics.
文章引用:雷炳超. 论陈启源对朱子“淫诗”说的批评[J]. 国学, 2025, 13(4): 645-652. https://doi.org/10.12677/cnc.2025.134092

1. 引言

朱熹是宋学集大成者,其《诗集传》及《诗序辩说》质疑《小序》论《诗》的“美刺”传统,将《国风》中《小序》认为是刺时、刺乱、刺淫奔、刺君等诗篇视为“淫诗”。这一观点与儒家传统诗教观龃龉,故此言一出,同时代的吕祖谦便反驳说:“《桑中》《溱洧》诸篇,几于劝矣。夫子取之,何也?曰:诗之体不同,有直刺之者,《新台》之类是也;有微讽之者,《君子偕老》之类是也;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词而意自见者,此类是也。”[1] (p. 108)清初由于治经风气的转变,学者对“淫诗”之说更是不以为然,其中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对朱熹“淫诗”说的批评最为言辞激切,他说:“朱子为《郑风》传,满纸皆淫媟之谈耳,《狡童》《褰裳》二篇,摹画荡妇口角,尤鄙秽无度,此正士所不忍出诸口,不知大儒何以形诸笔也,每展卷至此,辄欲掩目。”[2] (p. 卷五)。

对朱熹“淫诗”说的不满,甚至是陈启源写作《毛诗稽古编》的动机之一,他在《毛诗稽古编后序》中言:“甚以为五经皆圣人所以训世,《诗》独连章累幅俱淫媟之谈,此岂可为训?”[2] (p. 卷三十)所以陈氏撰写《毛诗稽古编》以求恢复《诗》之本意。目前学术界对清初学者批评朱熹“淫诗”说的现象有所讨论,但均未涉及到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对《毛诗稽古编》的研究,又多注重探究其对清代考据学、汉学展开的影响。本文则通过分析《毛诗稽古编》对朱熹“淫诗”说的批评,以求从另一侧面剖析陈启源的《诗》学思想,亦可一窥清初学者治《诗》风气之转变。

2. 朱熹“淫诗”说概说

《诗经》中被朱熹视为是淫诗的诗篇有三十多首,由于《论语》和《礼记》中言郑、卫之声为淫声、乱世之声,如《礼记·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比于慢矣。”[3] (p. 1080)所以这些所谓的“淫诗”大部分是《郑风》《卫风》里的诗篇。莫砺锋先生将这些“淫诗”归为两类,“第一类是《小序》认为与男女爱情毫无关系,而朱熹却解作‘淫诗’的。”“第二类是《小序》承认所咏之事与男女之情有关,但认为诗人之意是讽刺当时的不良风俗。而朱熹却解为男女自叙其事或自咏其情的‘淫诗’”[4]

朱熹解《诗》废《小序》而不用,是有一个过程的,具体原因要从《小序》解诗的传统说起。宋以前学者治《诗》,以《毛诗》为宗,《毛诗》中有《诗传》和《诗序》,《诗传》即《毛氏训故传》,主注疏,《诗序》主解诗旨。《诗序》有大小《序》之分,一般称《关雎》前较长的一篇论《诗》长文为《大序》,各诗篇前论《诗》短文为《小序》。虽然《小序》和《大序》并非出自一人之手,但《小序》是严格按照《大序》的思想解《诗》。《大序》认为诗歌应该起着“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5] (p. 1)的作用,又认为《国风》是“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譎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5] (p. 1)明确指出《国风》中的诗篇应承担着教化讽喻的功能。尽管是产生在王道衰弱,礼仪废弛,政教不施的年代的变风,也应该是“发乎情,止乎礼仪”。《小序》按照该思想解《诗》,所以《国风》里诗歌的诗旨无非是刺时、刺乱、思贤、思君子等。甚至有时《小序》为了强行迎合《大序》的主旨,不得不穿凿附会,曲解诗意,朱熹便看出这其中的问题。他说“某向作诗《诗解》文字,初用小序,至解不行处,亦曲为之说。后来觉得不安,第二次解者,虽存《小序》,间为辨破,然终是不见诗人本意。后来方知,只尽去小序,便自可通,于是尽滌旧说,诗意方活。”[6] (p. 2085)由此观之,朱熹最初也是按照《小序》来解释《诗经》,但是有“解不行处”,最终才尽去《小序》。

尽管朱熹解《诗》不囿于《小序》,可为什么会认为《诗经》中的某些诗歌是淫诗呢?应有以下几点原因,首先,朱熹认为《诗经》有“淫诗”可能是发挥了《论语》等先秦典籍中关于郑、卫之声皆为淫声的观点。其在《诗集传》中曾言:“郑、卫之乐,皆为淫声。”“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7] (p. 88)尽管孔子所言的是“郑声淫”而非“郑诗淫”,朱熹却因此以为郑、卫之诗多为“淫诗”。值得一提的是,孔子曾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既然是“诗无邪”,怎么还会有淫诗呢?朱熹为了不悖圣人之言,专门对此做了解释,他说“至于《桑中》、《溱洧》之篇,则雅人庄士有难言之者矣。孔子之称‘思无邪’,以为诗三百篇劝善惩恶,虽其要归无不出于正,然未有若此言之约而尽耳。非以作诗之人所思皆无邪也。”[8] (p. 3371)又说“只是‘思无邪’一句好,不是一部诗皆‘思无邪’”[6] (p. 2065)此种解释不免有自圆其说之嫌。其次,朱熹认为《国风》中诗篇并非像《雅》《颂》中诗篇一样皆是“圣人之徒所作”,并且这些诗歌产生的地点也只是下层社会的里巷。《诗集传序》言:“吾闻之,凡诗之所谓风者,多出于里巷歌谣之作,所谓男女相与歌咏,各言其情者也。”[7] (p. 2)朱熹强调诗是里巷百姓男女言情之作,这就为“淫诗”的产生提供了一定的现实依据。再次,受时代疑经风气的影响。南宋学者黄震说:“雪山王公质、夹漈郑公樵始皆去《序》而言诗,与诸家之说不同。晦庵先生因郑公之说尽去美刺,探求古始,其说颇惊俗。”[9] (p. 卷四)朱熹本人也曾多次言及郑樵解《诗》,他说“郑渔仲谓诗《小序》只是后人将史传去拣,并看谥,却附会作《小序》美刺”[6] (p. 2079),又说:“旧曾有一老儒郑渔仲,更不信《小序》,只依古本与叠在后面。某今亦只如此,令人虚心看正文,久之其义自见。”[6] (p. 2068)并且朱熹解《诗》时也会引用郑樵之说,如关于《郑风·将仲子》的诗旨,朱熹《诗序辩说》说“莆田郑氏谓此实奔淫之诗……今从其说。”[7] (p. 29)可见当时疑经的风气对朱熹亦有影响。最后,也是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朱熹本人丰富的思想。朱熹集理学家和文学家于一身,故其思想中既有理学家的伦理,亦有文学家的情感。作为文学家的朱熹认为诗歌的创作是人的思想情绪的表达,他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馀音,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7] (p. 1)并且朱熹主张通过讽咏诗句来体会诗意,他说“于是乎章句以纲之,训诂以纪之,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7] (p. 2)也正因如此,他解《诗》才不拘泥于《小序》。又因朱熹是理学家,在理学家的思想中,理欲之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甚至鼓吹“存天理,灭人欲”,所以诗歌中男女相悦之辞,在朱熹这里自然就成了有违天理的淫奔者自述其情了,因此《诗》中此类诗歌也便成了“淫诗”。

3. 陈启源对“淫诗”说的批评路径

有明一代,程朱理学为主流学派,理学家治经讲究阐发义理,而轻视注疏,明代后期,阳明学派的末流解经更是各骋其说,使经学日渐空疏。到了清初,由于外部环境的骤变以及学者治学风气的内部转向,其时学者如顾炎武、王夫之、毛奇龄等人,都强调经世致用之学,抨击空谈心性的王学末流,主张由宋返汉,重新恢复汉、唐注疏的经学传统。在此种风气的影响下,陈启源以复古为前提,以《毛诗》为宗,通过编撰《毛诗稽古编》辨正宋学著作《诗集传》,《四库总目提要》言此书:“题曰《毛诗》,明所宗也。曰《稽古编》,明为唐以前专门之学也。所辨正者,惟朱子《集传》为多。”[2] (p. 卷三十)而在对朱熹《诗集传》的辨正中,最为言辞激切的是对其“淫诗”说的辨正,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以“教化”、“美刺”说反驳朱熹“淫诗”说

陈启源不满后儒解经“多取更新”,故其《毛诗稽古编》治《诗》的思想是复古、尊古,他在《毛诗稽古编序例》中言:“先儒释经,惟求合古,后儒释经,多取更新。汉《诗》有鲁故、韩故、苍氏、孙氏故、毛故训传,《书》有大、小夏侯解故。故者,古也,合于古,所以合于经也。后儒厌故喜新,作聪明以乱之,弃雅训而登俗诠,缘叔世以证先古,为说弥巧,与经益离源也,惑之。”[2] (p. 卷一)陈启源解释了自己复古的原因,因为合于古便合于经,即复古的目的是为了探求经书本义。他批评后儒喜新厌旧,认为他们这样做,只会离真正的经义越来越远。因为陈启源认为《诗序》最古,所以他的《毛诗稽古编》,“篇义一准诸小序”[10] (p. 132)。

前文提到,《小序》解《诗》遵循《大序》“美刺”的传统,该思想也是孔子“诗教”观在汉代的继承与发展。而朱熹却不认同《小序》的“美刺”说,并认为《小序》中一些所谓的“美刺”诗是“淫诗”,这自然会得到陈启源的批评。

所谓“诗教”是强调诗歌和政治教化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诗歌能使人变得“温柔敦厚”,《礼记·经解》引孔子言:“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3] (p. 1638)即诗歌承担着教化的功能,正因为承担着教化功能,故诗歌本身要“正”,孔子说《诗》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诗无邪’”。孔子还从“诗教”出发,强调诗的社会作用,即“兴、观、群、怨”,其中“怨”则生“刺”,又因孔子强调中正平和,不能过分,所以是“美刺”。《小序》继承了孔子的“诗教”观,从而强调《诗》的“美刺”、“教化”功用,陈启源尊《小序》、也尊孔子,他由此出发对朱熹“淫诗”说大加挞伐,他说“夫孔子删诗,以垂世立训,何反广收淫词艳语,传示来学乎?”[2] (p. 卷五)陈启源认为孔子删《诗》,欲使《诗》成为后世教育的规范和准则,怎么大量的收集淫词艳语呢?即《诗》中的诗篇皆应“无邪”,因为如此才能“垂世立训”。陈启源认为《国风》中有些诗歌虽然描写的是猥事,却是文人墨士写来劝诫教化世人的,如对《卫风·氓》的解释,朱熹说:“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7] (p. 57)朱熹认为诗篇是“自作”即自叙其情,故是“淫诗”,这就使诗歌丧失了教化劝诫的功能。而陈启源则解释说“里巷猥事足为劝戒者,文人墨士往往歌述为诗,以示后世。如《陌上桑》《雉朝飞》《秋胡妻》《焦仲卿妻》《木兰诗》之类,皆非其人自作也,特代为其人之言耳。《国风》美刺诸篇,大率如此。”[2] (p. 卷四)与朱熹强调诗歌为“自作”的“淫诗”不同,陈启源以诗歌的劝诫教化功能为前提,认为诗是文人墨士“代作”以讽戒世人的,这就突出了诗歌的教化、美刺的功用。他也强调《国风》中的“美刺”诸篇大都是这样。

总之,陈启源十分不满朱熹对《小序》“美刺”说观点的否定,而坚决肯定《国风》的“美刺”、“教化”功用,并以此来驳斥朱熹的“淫诗”说,其在《毛诗稽古编总诂》中,他用较长的篇幅论及此事。原文如下:

“朱子又谓《小序》之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不切于性情之自然,使读者疑当时之人绝无善则归君、过则归己之意,非温柔敦厚之教。斯语尤不可解,夫诗之有美刺,总迫于好善嫉邪、忠君爱国之心而然耳,此非性情,必丑正党、恶视君亲如秦越,而后为性情邪?况刺时之诗,大抵是变风、变雅,伤乱而作也。处污世,事暗君,安得不怨,怨则安得无刺?孔子曰:‘可以怨’,孟子曰:‘不怨则愈疏’,未尝以怨为非也。惟其怨,所以为温柔敦厚也。而朱子大讥之是贡谀献媚、唯诺取容。斯谓之忠爱,而厉王之监谤,始皇之设诽谤律,足称盛世之良法矣,有是理乎?史迁有言:‘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作。’朱子所见何反出迁下也?既以刺时为不可,而悉为淫女之词,夫淫奔之女反贤于忠臣义士耶?”[2] (p. 卷三十)

该文显明显地表达了陈启源对朱熹将怨刺之诗视为的“淫女之词”的不满。陈启源认为刺时之诗,本就乱世之作,由于诗人身处乱世,则有“怨”,而“怨”则不能无刺,因为“怨”是“温柔敦厚”诗教观的内在要求。且“怨刺”也并非是出于党同伐异、恶视君主之性情,而是诗人有疾恶好善、忠君爱国之心,所以才写诗以美刺君主或者劝诫世俗。

3.2. 以疏证字义、词义反驳朱熹“淫诗”说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在字义、词义的疏证与训诂上成就颇高,《提要》说它“引据赅博,疏证详明”,陈启源也在多方考证字义、词义的基础下,对朱熹“淫诗”说提出质疑与反驳。这首先是对“郑声淫”中“声”、“淫”二字的考证。他说:“朱子《辨说》谓孔子郑声淫一语,可断尽郑风二十一篇,此误矣。夫孔子言郑声淫耳,曷尝言郑诗淫乎?声者,乐音也,非诗辞也。淫者,过也,非专指男女之欲也,古之言淫多矣,于星言淫,于雨言淫,于水言淫,于刑言淫,于游观、田猎言淫,皆言过其常度耳。”[2] (p. 卷五)陈启源直接否定了朱熹对“郑声淫”的认识,他认为“声”是指“乐音”,并非指“诗辞”,而“淫”也不是男女之欲,而是过度的意思,并且还列举了先秦关于“淫”字的使用情况。由前文可知,朱熹的“淫诗”说依据之一便是《论语》等先秦典籍里所说的“郑声淫”,陈启源通过重新疏证字义,直接否定了该依据。至于“郑声淫”到底是何意呢?陈启源亦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他说。“乐之五音、十二律,长、短、高、下皆有节焉,郑声靡曼幻眇,无中正和平之致,使闻之者导欲增悲,沉溺而忘返,故曰:淫也。”[2] (p. 卷五)他认为“郑声淫”是言郑乐“靡曼幻眇”而不符合儒家“中正平和”的音乐观。所以陈启源从对“乐”字和“淫”字字义的疏证中反对朱熹“淫诗”说,他说“朱子以郑声为郑风,以淫过之淫为男女淫欲之淫,遂举《郑风》二十一篇,尽目为淫奔者所作。”[2] (p. 卷五)

在对具体诗篇的辨正中,陈启源亦多考证辞意来辨正朱熹“淫诗”之说。如在对《鄘风·桑中》的解释中,陈启源通过疏证郑、卫与“桑间濮上”并无关系,从而反对朱熹将此诗判为“淫诗”。朱熹认为该诗是淫诗,是引《礼记·乐记》里一段文字进行证明,朱熹这样做的原因是因该诗《小序》里的一段文字和《礼记·乐记》里的一段文字相似,而《礼记·乐记》里的这段文字中又提到了“乱世之音”,故朱熹以此证该诗为“淫诗”,下面将《小序》和朱熹《诗集传》的原文摘录如下:

《小序》:“桑中,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5] (p. 69)

《诗集传》:“《乐记》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按《桑间》即此篇,故《小序》亦用《乐记》之语。”[7] (pp. 46-47)

这里朱熹认为《小序》和《乐记》都有“政散民流,而不可止”等内容,故将“桑间”和诗名《桑中》等同,从而认为此诗是“淫诗”,他认为这也是《小序》引《乐记》之语的原因。陈启源不认同朱熹此说,他说“至《小序》所云:‘政散民流,而不可止。’语偶与《乐记》同,非谓桑中即桑间也。”[2] (p. 卷四)并且陈启源又通过疏证“桑间濮上”和“郑、卫并”非一地,来反驳朱熹之说,他说:

“朱子因此,语遂全引《乐记》文以证此诗之即桑间,殊不知《乐记》既言郑、卫,又言桑间濮上明属两事。若桑濮即桑中,则《桑中》乃卫诗之一篇,言郑、卫,而桑濮在其中矣,何烦并言之耶?《乐记》又言:‘乱世之音怨以怒’而系之郑、卫。言:‘亡国之音哀以思’而系之桑间濮上。是此二音之伦节与作此二音之世时,逈不相同也”[2] (p. 卷四)

陈启源辨正说如果“桑、濮”即是桑中,而《桑中》又是《卫风》中的一篇,那么说郑、卫就可以包括桑濮了,《乐记》又为什么要不厌其烦的并言二者呢?他还根据《乐记》的原文解释说“郑、卫”和“桑、濮”的音乐伦节和时代亦不同,即“怨以怒”和“哀以思”的音乐伦节不同,“乱世”和“亡国”的世时不同,故“郑、卫”和“桑、濮”并非一地明矣。陈启源通过这些逻辑清晰的疏证力辟朱熹之说,并最终感慨道“朱子引《乐记》以为证,而全不辨其文义,岂后儒耳目竟可涂哉?”[2] (p. 卷四)。

以上所述情况,在《毛诗稽古编》并非少数,如对朱熹认为是“淫诗”的《卫·有狐》《陈风·月出》《陈风·出其东门》等诗的辨正,都是通过疏证辨明字义、词义来反驳朱熹之说。

3.3. 以“以史证诗”的论《诗》观反驳朱熹“淫诗”说

中国最早“以史证诗”的典范之作,非《小序》莫属。《小序》解《诗》事实多联系《左传》,即通过《左传》的历史背景阐释诗义,这种现象在《小序》中十分普遍,如《小序》解《邶风·北风》说“北风,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莫不相携持而去焉。”[5] (p. 60)解《邶风·新台》说“刺卫宣公也。纳伋之妻,作新台于河上而要之,国人恶之,而作是诗也。”[5] (p. 62)等等。这甚至引起了一些宋人的不满,如朱熹引郑樵的话说“郑渔仲谓诗《小序》只是后人将史传去拣,并看谥,却附会作《小序》美刺。”[6] (p. 2079)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了“以史证诗”的思想,如孟子的“不以辞害志”、“知人论世”说便与“以史证诗”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不以辞害志”出自《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11] (p. 12)即强调不能仅仅根据诗歌字面意思去解读诗歌,要通过揣摩去寻求诗歌的言外之意、微言大义,陈启源也有同样的解诗观。他认为诗和文章不同,文章是“以辞达意”,诗歌却立意深远,而诗歌则使用委婉的语言表达幽渺的旨意,而又不会在辞中表述写作的年代以及当时的社会情况,所以他说诗歌是“或似美而实刺,或似刺而实美,其意不尽在辞中,尤难臆测。”[2] (p. 卷三十)如何探求诗歌的言外之意?孟子给出了自己的方法,即“以意逆志”,而“以意逆志”的“意”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自己的臆测,那么如何培养这个“意”呢?孟子在《孟子·万章章句下》中说“孟子谓万章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11]也就是说通过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情况和时代背景,有了这样的背景知识,便可以培养自己的“意”,然后再通过“意”探求诗中通过比兴、隐喻表达的外之意。而想要了解一个人的人生经历和生活年代,就必须要联系当时的史事。这样就有了一个清晰的逻辑思路,因为诗有言外之意,所以“不以辞害志”而要“以意逆志”,因为“以意逆志”,所以“知人论世”,因为“知人论世”,所以“以史证诗”。陈启源十分尊崇《小序》,又受到孟子论诗观的影响,他说“源因考诸孟子所论读诗之法,其要不外二端,一曰:‘诵其诗,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一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然则学诗者必先知诗人生何时,事何君,且感何事而作诗,然后其诗可读也。”[2] (p. 卷三十)所以陈启源治《诗》强调“不以辞害志”,重视通过联系史事阐明诗旨,在此种治《诗》的思路下,陈启源十分反感朱熹将一些含有言外之意的美刺诗篇直解为“淫诗”,如他论被朱熹视为“淫诗”的《郑风·叔于田》的诗旨时言:

“两《叔于田》,玩其辞,皆美太叔。而《序》云刺庄公,噫!此《诗》不可无《序》也。段之美,饮酒耳,搏兽耳,射御是力耳。美之,乃以讥之也。然段之以此为能,庄公之过也,左氏所谓:‘讥失教也。’微《序》,则诗之意将以词害矣。”[2] (p. 卷五)

陈启源通过联系《左传》史实认为,《郑风》中两首名为《叔于田》的诗篇是讽刺郑庄公未能履行兄长的责任,放任自己的弟弟不管,使弟弟太叔段以“饮酒”、“搏兽”、“射御”为能事。在论《王风·丘中有麻》一诗,朱熹说“此亦淫奔者之词,其篇上属《大车》,而语意不庄,非望贤之意,《序》亦误矣”[7] (p. 29)。陈启源则通过联系史事,认为“留”是地名,属东周畿内邑,子嗟和子国是父子,二人由于贤能,而闻名于东周,但是惨遭放逐,故国人写了这首诗来思念他。因此,他对朱熹将此诗解为“淫诗”十分气愤,并且对子嗟、子国父子二人被朱熹曲解表示同情,说“《采葛》惧谗也,《丘中有麻》思贤也。《集传》因《大车》一篇厕其间,遂槩指为淫诗,果何据乎?惧谗者,不知主名,则亦已矣。独惜子国、子嗟贤而被放,已为生不逢辰。幸而遗泽在人,风诗显其姓氏,不意二千载后,复横被淫僻之名,反不如《采葛》诗人姓氏湮没之愈也,二留有知应,攒眉于九原矣。”[2] (p. 卷五)

在总论《郑风》中《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蘀兮》《狡童》《褰裳扬之水》《扬之水》六篇诗歌时,陈启源力主是刺忽之作,并多方联系郑国史实来解释各诗的次序和诗意,而这几篇诗,朱熹都解作“淫诗”。原文如下:

“郑诗二十一篇,其六篇皆为忽而作,计忽两为君,其始以桓十一年五月立,是年九月奔卫,其继以桓十五年六月归,至十七年冬遇弑。前后在位不及三载,事至微矣。而国人闵之,剌之卷卷无己者,岂非以其世子当立而不克令终?故独加怜惜与。案忽六诗,孔氏以《有女同车》、《褰裳》二篇为作于前立时,以《山有扶苏》、《蘀兮》、《狡童》、《扬之水》四篇为作于后立时。今合之郑事,殆不谬也。忽之立而即出奔也,因宋人之执祭仲也,衅起于外也,使结齐昬有大援,或时有贤方伯起而正之,则郑突不能恃宋以窃国矣。故《有女》之刺辞昬,《褰裳》之思见正,皆汲汲于外援也。忽之归而复见弑也,因恶高渠弥,而不能去也。祸生于内也,使忽能去奸用贤,断制威福,权臣不得擅命与!忠臣良士共图国政,则臣下之逆节无自萌矣,故《山有扶苏》诸篇刺其远君子近小人。主弱臣专,孤立无附之事,所忧在内也。然则前立二诗,其作于忽之既奔,后立四诗,其作于忽之未弑乎?既奔,故多婉惜之情。未弑,故有忧危之语。诗人忠爱之,思千载犹如见矣。”[2] (p. 卷五)

郑昭公忽之事见《左传》,《左传》载郑国太子忽曾协助齐国抵御北戎的进攻,因此得到齐国国君的青睐,欲将女儿嫁与忽,但被忽辞谢了。郑庄公死后,太子忽继位是为郑昭公,后来宋国威逼郑国权臣祭仲立郑突为国君,祭仲因为被擒,无奈之下与宋人结盟,答应立突为国君。昭公听说后便主动流亡到了卫国,郑突继位是为郑历公,历公与大臣祭仲不和,欲谋害祭仲,但却图谋败露,被迫流亡,这时祭仲便又迎接昭公忽回国复位,后昭公于一次打猎时被大夫高渠弥射死。陈启源论《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蘀兮》《狡童》《褰裳扬之水》《扬之水》六首诗时,便以此历史背景为依据,即“今合之郑事,殆不谬也”,认为忽为世子,乃正统,当立,却命途多舛,以至“不克令终”,国人怜悯他,作此六诗。《有女同车》《褰裳》二首诗是写于忽第一次立为国君之时,此时忽势力薄弱,所以《有女同车》刺忽辞齐国联姻之请,《褰裳》“思见正”,都是为了请求外援。《山有扶苏》等诗篇是写于忽二次立为国君之时,此时由于忽未能亲贤远佞,以至于被臣子所弑。故这四篇诗是刺忽疏远君子而亲近小人之作。陈启源论该六诗时,直引郑国史实而不言“淫”字,由此可见其对朱熹“淫诗”说的态度。

4. 结语

陈启源的《毛诗稽古编》是清初治《诗》著作中的代表性作品,《四库总目提要》说它“引据赅博,疏证详明,一一皆有本之谈。盖明代说经,喜骋虚辨,国初诸家始变为征实之学,以挽颓波,古义彬彬于斯为盛,此编尤其最著也”[10] (p. 123)。在《诗》学的发展史上,主要有汉、宋两家之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对此总结说“《诗》有四家,毛氏独传,唐以前无异论,宋以后则众说争矣。”[10] (p. 119)可见汉代至唐代“诗经汉学”为主流,南宋至明末,尤其是元延祐之后,由于朱子之学成为官方意识形态,“诗经宋学”为主流,因此朱熹“淫诗”说提出后,虽为宋、元、明三代的一些学者所不满,但在宋学流行的年代,这些微弱的反对声却难成气候。到了明末清初,社会环境的“天崩地裂”引起了学术思潮的转变,故在这一期的治《诗》学者中,对“诗经宋学”的批评之声四起,“淫诗说”更是他们攻击“诗经宋学”的靶子之一,朱鹤龄《诗经通义》言:“文公谓淫奔者自为是诗,则其人已至不肖大无耻矣,圣人何录焉?”[12] (p. 40)其他如毛奇龄《白鹭洲主客说诗》、姚际恒《诗经通论》等,也都对朱熹“淫诗”说表示不满。陈启源在《毛诗稽古编》中不遗余力地批评朱熹“淫诗”说,言辞激切甚于他人。通过对陈启源批朱子“淫诗”说的研究,不难发现,明末清初的陈启源治《诗》,不仅仅是汉、宋兼采,而是已经开始向汉学回归,这也预示了清代治经风气的转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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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朱鹤龄. 诗经通义[M]. 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第八十五册. 新北: 商务印书馆, 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