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维吾尔语是一种典型的黏着语,其语法结构特点主要表现为通过在词根后附加不同的词缀来表达复杂的语法意义。维吾尔语动词的主要语法范畴有式、时、人称、态等,他们虽然是独立的语法范畴,但是在语法形式的表现上是一种形式多种意义,即维吾尔语中某个动词的某个式、时、人称是用一个确定的形式表示的,比如动词barimɛn同时表示直陈式意义,时间为一般将来时,人称为第一人称单数。
维吾尔语动词的语法范畴有以下两个特点:一、形态省略现象,在古代维语中,存在着“ɛr”这一动词。“ɛr”具有一整套、完整的动词变化功能。例如“ɛr”dim,表示过去时、第一人称、单数、肯定。后来在语音演变过程中“r”语音脱落后,剩下的高“ɛ”与舌面擦音相邻就变成了相对的窄音“i”,“i”仍为动词[1]。二、类型划分标准存在多样性。关于维吾尔语“时”划分的内容在维吾尔语语法的书籍中提到。这些书籍主要有以下几本:易坤秀教授、高士杰教授编《维吾尔语语法》(1998) [2]、程适良教授编《现代维吾尔语语法》(1996) [3]、哈米提先生编《现代维吾尔语语法》(1987) [4],陈世明教授和热扎克教授的编著《维吾尔语实用语法》(1994) [5]等多位学者在其书中对维吾尔语时态类型进行了划分,从这些书中关于时态的研究可以看出,维吾尔语是形态变化非常丰富的语言,且属于黏着语系。我们可以看出上述各种“时”的分法中有一些相同或重合之处,如当时过去时与过去时持续体形式,现在将来时与现在时未完成体形式,存现过去时与过去时完成存在体形式等等,但还有一些分法是不同的。所以当我们分析它的动词时态的变化时,很难把“时”和“体”完全分开来研究。正因为如此,各位学者对维吾尔语时态的分类也有所不同。
2. 维吾尔语时的定义
从语言学角度来看,“时”(tense)是指通过动词形态变化或语法手段来标记事件发生时间与说话时间或参照时间之间关系的语法范畴。语法角度的“时”的定义与“自然时间”不同,不同国家和民族根据自身的语言习惯来表达说话人与动作发生时间的关系。若动作发生在说话之前,则使用过去时;若动作将在说话之后发生,则使用将来时。这些规则构成了丰富多样的时范畴。不同民族的语言对于动作时间的时范畴有着各自的分类。如:英语中“时”主要通过动词的屈折变化(ed, ing)或助动词来标记时间关系,形成过去时、现在时和将来时的三时系统。汉语中“时”在语言学研究中存在较大争议,主要因为汉语缺乏印欧语系那种严格的动词形态变化。所以汉语时态一般通过虚词“了”“着”“过”表示动作的完成、持续和过去的完成。但是三时分类具有局限性。所以汉语“时”一般通过时间词或副词等表示“时”的概念。
综上所述,维吾尔语的“时”是通过动词形态变化及句法组合,以说话时间或参照时间为基准,表示动作发生时间的语法范畴。
3. 维吾尔语时的形态
维吾尔语的时范畴体系比较复杂,特别是谓语部分体现的时、式、人称等成分往往成为相互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在传统语法中习惯于把他们放在一起讨论。现代语言类型学以及生成句法理论要求不仅要把每一个功能成分出现的位置交代清楚,而且把它所表达的语法意义也要交代清楚。尽量把各功能成分出现的相应位置及其语法意义分开来讨论[6]。
维吾尔语属于黏着语,表示时范畴的语法手段主要通过虚词和附加成分。维吾尔语中的虚词包含虚义动词,虚义动词由系动词、体助动词和构词轻动词三类组成。其中,表示时间意义的虚词主要为系动词。附加成分分为构词附加成分和构形附加成分,其排列顺序也具有一定的固定性。即在句中动词的形式为:动词 + 构词词干(语态词干/能定词干/肯、否、疑词干) + 非人称形式,人称可省略;动词 + 构词词干(语态词干/能定词干/肯、否、疑词干) + 人称形式,人称形式即为系动词 + 人称,人称不可省略。
3.1. V + 系动词 + 人称
该结构的基本框架由三部分构成:动词、系动词以及人称标记。系动词是句子中用来把主语和表语联系起来的一种辅助动词。系动词的主要作用就是和动词或静词结合充当合成谓语。现代维吾尔语中常用的系动词有15个。根据意义、作用和形态特点,可以把他们分为人称系动词、过程系动词和引介系动词三类。在该结构中系动词的数量大于等于一,这一现象主要源于维吾尔语系动词的多功能性:它们不仅连接主语和谓语,而且多个系动词的叠加可以进一步表达时态、语气等语法意义。
(1) V + 人称系动词(-i) + 人称
-i属于人称系动词,在古代维吾尔中系动词tur-与系动词-ɛr“是”的现在–将来时形动词形式eryr一起同时使用过。但到了现代维语时期它们之间有了明确的分工,即eryr这个形式逐渐消失,把现在时系词的功能完全让给dur-/tur-,而其词根-ɛr在语音上进一步演变成-i,只以表示过去时的idi或间接陈述式iken、imij的形式出现[7],表示对过去的判断,即一般过去时。例:
① ular birqantʃɛ kyn kɵzɛtkɛndin kejin, ʁulamni elip nɛq mɛjdanʁa bard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他们观察了几天后,便带着吾拉木到现场去了。
② u ailɛ sajahɛt nuqtisini qurup, iʃni jyryʃtyruwalʁutʃɛ pana tʃegra tʃarlaʃ iʃini ystigɛ ald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他家办了个旅游点,一马平川,承担起帕纳巡边的活。
③ mɛn taza sintʃilap qariwidim, ʃimal tɛrɛptiki qijaniŋ qap belidɛ bir kamarni bajqidim.
我仔细观察,在北侧的悬崖上,清晰地看到了一个洞穴。(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2) V + 人称系动词(dur-/tur-) + 人称
中古突厥语turur及动词词干tur-经过历史音变,经过不断发展为现代维吾尔语中的-dur/-tur、-du/-tu、-di/-ti、-t最后演变为零形式,语法功能也从动词变成系动词、时态、语气标志等。而“ur”同“-ɛr”一样,经过不同的语音环境和形式变化后由“i”承担非过去时的标记,与人称词缀结合表示非过去时意义[1],即一般将来时。例:
① ularniŋ mɛnpɛɛt qariʃida wɛtɛn mɛnpɛɛti hɛmmidin ystyn turidu.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在他们的利益观中,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
② kɵp rɛhmɛt, sizni mɛŋgy untup qalmajmiz!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多谢,我们永远不会忘记您!
③ Bɛzidɛ tiriktʃilik ʃirnimu tylkɛ qilidu.
有时候“谋生的狮子也是狐狸。”(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3) V + 过程系动词(-bol/-qil/kɛl) + 人称
过程系动词是由动词虚化之后形成的。它们与静词或形动词结合后,表示从工作状态从静态像动态转变的过程。过程系动词后可以附加各种时–语气附加成分,表示不同的时间、语气意义。例:
① aridin on kyn ɵtkɛndɛ, dʒani bilɛn zɛrinɛniŋ toji bold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时隔十天,加尼和再日娜完婚了。
② tɵwɛndɛ qerindaʃlarniŋ huzuriʁa naχʃamni sowʁa qilimɛn!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下面为兄弟姐妹献上我的欢歌!
③ bɛjʃu atʃam bilɛn ɛtiki ajropilanda kelidikɛn!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白术姐姐坐明天的飞机来!
3.2. V + 非人称形式 + 系动词 + 人称
根据语法形式和语法功能特点,维吾尔语动词可以分为人称形式和非人称形式两部分。非人称形式是指本身不具有谓语人称变化的动词形式,包括动名词、形动词、副动词。其中形动词和副动词有谓语式功能,即可构成V + 非人称形式 + 系动词 + 人称结构表示时范畴。时的改变随着副动词和形动词的改变而变化。
副动词是兼有动词和副词部分语法特征的动词非人称形式。副动词保持原动词的支配能力和带状语的特点,可有语态、肯定否定的变化。根据副动词的形式与意义,可以分为状态副动词、原因副动词、目的副动词等七种副动词。其中状态副动词是维吾尔语中高度发展的动词非人称形式之一,可与人称系动词结合作为时的标记附加在动词词干后表示时意义,副动词的改变会引起时的改变,人称系动词的改变会引起式的改变。例:
(1) V + 副动词(-p) + 系动词(tur-) + 人称
-p副动词与tur-系动词结合会发生语音融合现象。如-p副动词与tur-系动词结合后发生语流音变,“p”音会变成“w”音,形成“wed”形式附加在动词词干后,表示完成时意义。
① dʒani sanap beqiwidi, ular on bir kiʃi bolup tʃiqti. dʒani teχimu sɛgɛklɛʃt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经过清点,一共是十一个人,加尼更清醒了。
② zɛjtunɛm ɵjigɛ qajtip kelip, dorini itʃiwidi, dɛslipidɛ ɵzini biraz jaχʃilanʁandɛk sɛzd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回到家,再吐娜木服下药,刚开始她觉得好转了一些。
例①中加尼“数了一下”这件动作已经结束了,但是这个动作的结果并没有予以说明,后一句中“有11个人”这个动作是在数过之后被确认的。这么一来,前后两个动作都是过去时,数的动作在之前,所以从时间上讲前一动作使用完成时,后一动作使用一般过去时。这个并没有问题,但是这里暗含着后一动作是前一动作发生之后的一种描述。即“11个人的数量”是通过“数”这个动作得出的,他们具有一定的连贯性、承接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完成时是最合适的。例②的情况与例①相同,这种情况在维吾尔语在也是使用此类句型的。该句型中的完成时的使用也是此句型特有的。
(2) V + 副动词(-a/-ɛ/-i) + 系动词(dur-/tur-) + 人称
该形式是由副动词(-a/-ɛ/-i) + 系动词(dur-/tur-) + 表示过去时成分-di/-ti和人称结合后表示说话前某一行为动作多次反复,经常进行,即反复过去时。
① jiraqtin qariʁanda ular aq seriq rɛŋdɛ tʃaqnap turatt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远远望去它们闪着白色的光。
② birdin uniŋ kɵzigɛ sirttin kirgɛn bir iz tʃeliqti. u dʒiddijlik bilɛn dɛrhal qotazlarni toχtitip, izniŋ keliʃ mɛnbɛsini tɛpsilij kɵzɛtt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他的眼睛上突然闪过一道陌生的痕迹。他紧张地迅速勒住牦牛,仔细查看那痕迹的来源。
形动词是兼有动词和形容词部分语法特征的动词非人称形式。形动词保持动词的支配能力和支配特点,保持动词带状语的能力,有语态、时的变化。形动词有将来时形动词-ar/-ɛr/-r和过去时形动词-ʁan/idiʁan两种形式,也可与系动词结合作为时的标记附加在动词词干后表示时意义。例:
(3) V + 形动词(-ar/-ɛr/-r) + 系动词(-i) + 人称
该形式由将来时形动词-ar/-ɛr/-r + 系动词(-i)和人称构成,是反复过去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在这一形式中,人称可省略。
① mɛjli, ariliq bɛk jiraq bolmiʁandikin birɛr saɛttɛ jetip barar.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行吧,既然距离不太远,一个小时就能到。
(4) V + 形动词(-ʁan) + 系动词(-i) + 人称
该形式过去时形动词-ʁan + 系动词系动词(-i)和人称构成,是完成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① bu χɛtlɛrni oʁlum qirzija hɛrbij sɛpkɛ qatnaʃqanda jazdurʁanidim.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在参与集体改革期间,我并未将这些信件公之于众。
② soʁuq hawa sɛwɛbidin jajlaq-dalalar qelin paχtiliq jotqanʁa pyrkɛngɛndɛk appaq tyskɛ kirgɛn, oj-duŋlɛrmu tyzlinip tɛptɛkʃi bolup kɛtkɛn, ʃundaqla aq mɛrmɛr taʃtɛk ujuʁanidi. (肉孜·古力巴依《帕米尔丰碑》)
原野在冷空气的侵袭下变得银装素裹,宛如被厚厚的棉被覆盖,连凹陷之处也变得平整,仿佛凝结成了洁白的汉白玉。
4. 维吾尔语时的类型
4.1. 三时为主,时体不分
目前有很多学者对维吾尔语时的概念及其划分进行了研究,从他们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维吾尔语的时范畴和体范畴在理论上是独立的语法范畴,但因维吾尔语形态变化丰富,动词的人称、数、时、体、式等语法形式常共现于同一附加成分中,“时”与“体”很难完全分开研究。
如哈米提·铁木尔先生在其著作《现代维吾尔语语法》(1987: p. 310)中把动词的“时”范畴描写为“时态”范畴。他认为“时态”范畴是由表达动作各种状态的“态”和表达动作属于哪一时间的“时”组成。“态”有“完成态”“未完成态”“持续态”和“愿望态”四种;“时”有“一般过去时”“过去时”和“现在时”三种[4]。结合两者就有了一般过去时形式、过去未完成体形式等9种类型。而易坤秀教授,高士杰教授编著的《维吾尔语语法》一书中认为维吾尔语动词的陈述式有时态的变化。不同的时态表示不同的时间和体。从时间上看,维吾尔语动词有现在(现在将来)和过去之分。从体上看,维吾尔语动词有完存,持续,未完,目的,目的持续之分[2]。结合两者就有了一般过去时形式,现在时完成存在体形式,过去时完成存在体形式,现在时未完成体形式,过去时未完成体形式等11种类型。所以各位学者都是以传统语言学理论为基础划分维吾尔语时范畴,普遍将“时”分为过去、现在和将来,并将“时”与“体”结合在一起划分维吾尔语时范畴类型,具有三时为主,时体不分的特点。
现在传统三时分类在维吾尔语研究中被广泛采用,三时分类符合维吾尔语的形态句法特点,体系清晰且规则性强;并且这种分类与突厥语族整体时态系统高度兼容,便于语言类型学比较研究。例如,与哈萨克语、土耳其语的时态标记存在明显对应关系。但传统分类难以涵盖复杂的体貌意义。如完成体“jazʁan”(写过)与经历体“jazʁan idi”(曾经写过)虽同属过去时间域,但语义差异显著。现代语言学研究表明,维吾尔语实际存在8种以上体标记,简单三时框架无法准确描述这些细微区别。因此我们需要一种更精细的分类方法,在接下来的论述中,将具体探讨四时多体系统。
4.2. 四时多体,时体区分
结构主义语言学以索绪尔的理论为核心,主张语言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的符号组成的系统,其意义通过成分之间的对立关系和分布规律体现。该理论强调从共时角度分析语言结构,关注形式标记的分布、二元对立及层级性。在时态研究上,结构主义认为时制(tense)和体(aspect)应基于形式标准(如词缀、助动词)和功能标准(时间指向vs.动作内部状态)进行区分[8]。
在结构主义视角下,时态分类的本质在于时间参照的对立系统,而体则关注动作的内部时间结构(如完成、持续、起始等)。这一理论框架尤其适用于分析维吾尔语的时体系统,因为维吾尔语的时制和体具有明确的形式标记,并通过不同的语法手段(如动词词缀、助动词、复合结构)实现功能分化。结构主义语言学强调,时体系统的划分必须基于形式标记的分布规律和语法范畴的对立关系,而非单纯依赖语义解释。例如,过去时与非过去时的对立、完成体与未完成体的互补分布,均可通过结构主义的分析方法得到清晰界定。
维吾尔语的时态系统在结构主义理论的支持下,可归纳为“四时多体”的框架,即四种基本时制和多种体范畴的交叉组合。这一分类的理论支撑主要来自结构主义的三个核心原则:
二元对立原则:虽然在实际时空概念中有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间范畴,但它们不一定在每个语言中都会有如实的反映。因为语言遵循经济原则,可以用最简单的手段表达较复杂的一些逻辑概念。维吾尔语也一样,在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个时间范畴的表达上,只用过去时和非过去时两种语缀,而非过去时根据上下文的不同表示现在时或将来时。
形式与功能的对应关系:结构主义强调,语法范畴的界定必须依赖可观察的形式标记。维吾尔语的时制(如过去时标记-di、现在时标记-ydu)和体(如进行体标记-wat)均有稳定的形态或句法表现,使得时体区分具备形式依据。
层级性与分布规律:时制和体在维吾尔语中分属不同语法层级,时制通常由动词词干后缀直接标记,而体则可能通过助动词或复合结构体现。结构主义的分布分析法可验证二者的独立性,例如,某些体标记(如进行体)可自由出现于不同时制中,而时制标记则不可省略。
综上所述,结构主义语言学为维吾尔语的时体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其系统观、对立原则和形式分析方法共同论证了“四时多体”分类的合理性。这一结论不仅适用于维吾尔语,也为其他突厥语族的时体研究提供了可借鉴的范式。
据此我们可以把“时”分为四类,即一般过去时、一般将来时、完成时和反复过去时。
时制类型 |
形式 |
示例 |
一般过去时 |
V + 人称系动词-di + 人称 |
bardim |
一般将来时 |
V + 人称系动词-i/-j + 人称 |
barimɛn |
完成时 |
V + 副动词(-p) + 系动词(-tur) + 人称 |
beriwidim |
V + 形动词(-ʁan) + 系动词(-i) + 人称 |
barʁanidim |
反复过去时 |
V + 副动词(-a/-ɛ/-i) + 系动词(dur-/tur-) + 人称 |
barattim |
V + 形动词-ar/ɛr/r + 系动词-i + 人称 |
barar idim |
而在参照点上的时刻即为现在时,无论是以说话时间为参照时刻点还是以过去某个时刻点为参照时刻点,都是动作所属状态的体现,即属于维吾尔语的体范畴。学界中对体范畴的结构定义为“动词词干 + 副动词 + 助动词 + 人称”。
孟大庚《试论现代维语的时象(di)和(i)》中阐述了“体”语法范畴及其形式[1]。“durmen”与动词的副动词形式、助动词的连用形式结合后、就时态而言,则是表“durmen”时态是在“现在”的“体”的语法范畴。现试举例说明:“keliwatimɛn”,动词词干后附加带有“a”或“ə”的词级就构成了未完成副动词的形式。它在与“wat”和表示时的“i”以及第一人称、单数的“man”结合,就具有了“现在时持续体”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其中“wat”是状态助动词“yat”的变体。而表示时象的“i”和表示人称、数的“men”的古老形式,是由tururmen演变而来的“durman”这一形式。现在,我们可以得出keliatimon的古老形式是:“kel + ə + yat + dur + man”的形式。也就是:“动词词干 + 未完成付动词词级 + 助动词 + 词现在时时象 + 人称、数”形式。通过语音弱化规则就得出“keliyatdurmen”这一形式。而“ur”是“ar”的变体,“ar”又是“i”的变体,所以得出“keliwatdimen”的形式。最后,“d”也脱落了,就成了今天的“keliwalimen”“at”是状态助动词词缀。同“kəl”或其它动态动词词干结合,表示“持续”意义,形成“体”的概念。
其中助动词是自身词汇意义消退,不能表示应该独立的动作,只能在副动词形式后给副动词的动作添加持续、完成、开始等过程意义的一种辅助动词。维吾尔语的助动词共有23个,不同的助动词和状态副动词结合后表示不同的意义,构成不同的体。
5. 总结
维吾尔语时范畴作为动词的核心语法范畴之一,其表现形式和类型划分一直是语法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从现代语言类型学以及生成句法理论角度对维吾尔语时范畴的形式和类型进一步进行了描写和划分。
在形式表现上,维吾尔语时范畴主要通过动词词干附加构形词缀和系动词的组合来实现,呈现出明显的黏着语特点。维吾尔语中存在形式省略现象,包括部分省略和完全省略两种情况。部分省略主要体现在古代系动词-ɛr的语音演变中,如-ɛr演变为现代-i,导致部分时态标记的缩略;而完全省略则发生在特定语境中,如人称标记在对话中的省略。这些省略现象反映了语言的经济性原则,同时也增加了时范畴分析的复杂性。
在类型划分方面,学者们对维吾尔语时范畴的分类存在分歧,主要表现为划分标准不一。传统语法研究多采用三时系统,但未能严格区分时与体的界限,导致部分体范畴被纳入时范畴的讨论中。而现代语言学视角则倾向于将时与体分离,提出四时系统,更注重时间参照点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基金项目
新疆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学院,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维吾尔语中外来语借词的本土化、世俗化、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21BYY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