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数商兴农”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战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商务部也提出要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等重大决策部署,农村电商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农业的产业化、信息化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石家庄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和人才培养等措施,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石家庄市农村电商仍存在问题,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因此,深入研究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优化问题,不仅能够丰富政府职能理论在农村电商领域的应用,还能为石家庄市制定针对性政策提供参考,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国外研究普遍认为农村电商对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具有积极作用,强调政府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和人才培养[3]来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国内研究则聚焦于政府在农村电商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指出政府需制定科学政策[4]、加大资金投入[5]、完善服务体系[6]。一些地区通过建设电商产业园区、开展人才培训、打造农产品品牌等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研究成果为石家庄市优化政府职能提供了宝贵经验,但石家庄市仍需结合本地实际,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本研究系统梳理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现状及政府职能履行情况。通过访谈收集农村电商企业、农户和政府部门的意见,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旨在为石家庄市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提供实践指导,并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参考经验。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农村电商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开放的因特网网络氛围下,以浏览及服务器应用形式为基础,经由网络技术、远程通讯手段和计算机技术,进而使整个商务活动实现网络化、数字化及电子化,其本质是借助于互联网,完成产品与服务线上买卖交易及配送事宜。但是对于农村电商几乎没有标准的定义,国内外的学者、专家从不同角度对农村商务给出了差异化的定义。本文认为农村电商是指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两个主要方面,农村电商冲破了传统的地域界限和交易样式,经由互联网平台实现农产品和消费者直接相连,切实降低了交易费用,带动交易效率升高,为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新活力。
2.1.2. 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国家管理的执行机关,在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也叫行政职能,也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即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干预社会的程度和方式。本文认为在现阶段,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包含了以下4个方面:一是制定一定时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二是进行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三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健全国家监管体系;四是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供给的不足。在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政府职能体现在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基础设施、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人才培养、维护市场秩序等多个环节,以促进农村电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2. 理论基础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政府应借鉴企业管理的理念与手段,增强公共服务的效率及质量,在农村电商发展持续推进阶段,政府可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与服务投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这种途径,将为农村企业和农户提供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委托给专业电商服务机构,增强服务的专业性与有效性。政府需强化对公共服务的绩效管控,建设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阵列,对农村电商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及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
2.2.2. 公共服务理论
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以实现社会公共需求。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信息服务等都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信息服务这些都归入公共服务范畴,政府应扩大对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的投入规模,提升农村地区网络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水平,为农村电商发展塑造良好的硬件支撑,凭借开展电商培训、给予市场资讯等服务,提高农民跟农村企业运用电商的本领,促进农村电商的普及和发展。
2.2.3. 政府干预理论
政府干预理论主张,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由于存在市场失灵等问题,需要政府进行适当的干预和调节。在农村电商发展初期,由于农村地区市场发育不完善、农民和农村企业对电商的认知和应用能力较低等原因,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实现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此时,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随着农村电商市场逐渐成熟,政府应逐步减少直接干预,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
3. 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现状及政府职能履行情况
3.1. 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现状
随着交易规模不断增大化,石家庄市农产品线上销售凸显出迅猛的增长态势,农村电商的交易规模正急剧增长,农产品网络零售的额度年年走高,电商渠道切实拓宽了石家庄特色农产品的销售范围,赞皇大枣、赵县雪花梨、藁城宫面等商品借助电商平台销往了全国各处,明显提升了在市场里的占有率。但与江浙这类电商发达的地区相较,石家庄市农村电商渗透率仍存在较大的提升潜力,部分农产品目前仍主要借助传统线下销售手段,线上渠道还未得到充分的拓展开发。
石家庄市近年来大力推动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为该行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和物流网络的逐步优化。在网络通信领域,全省提前实现“乡乡通5G”目标,行政村的光纤网络覆盖率已超过92.6% [7],为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物流配送方面,石家庄市全力推进县级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积极引导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企业合作,开辟多元客货邮合作线路,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交通服务支撑[8],在正定、平山等县区已经实现了村级快递服务站的全面覆盖。物流企业通过创新配送模式,如共同配送和定时配送等方法,有效降低了农村物流的成本,然而偏远山区仍然面临着配送效率低下、成本高昂的问题,这些问题限制了农产品的上行流通。
伴随市场主体的迅猛发展,石家庄市示范效果愈发明显,积极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已经构建起了多元的格局,包含电商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及个体经营者。石家庄市还造就出了一批农村电商的领军骨干,含有“新农人”主播以及返乡打拼的青年等,他们采用直播带货、社群营销等创新举措帮农户提高收入。但与发达地区相比石家庄市的农村电商企业整体规模依旧偏小,品牌化和标准化水平还需改进,目前还缺乏全国知名的电商企业或平台。
3.2. 石家庄市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政府职能履行情况
近年来,石家庄市政府积极履行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的各项职能,通过政策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人才培养等多方面举措,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政策支持方面,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设立了农村电商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电商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这些政策措施为农村电商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石家庄市在2023年已达成行政村光纤宽带以及4G网络全覆盖,5G网络正高速向乡镇延伸铺开,为直播电商等新类型业态的发展铺就了基础,物流体系建设成果斐然,已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在人才培养方面,石家庄市采取“政校企”多方联动模式,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一方面组织专业培训机构深入农村,面向农民、企业员工、返乡创业者等群体开展实操性培训;另一方面与本地高校合作开设电商专业课程,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
4. 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4.1. 服务体系与基础设施双重短板
在服务体系方面,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运营低效。县级中心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问题,缺乏专业团队和可持续模式,服务内容局限,难以提供品牌、营销、数据等深度服务;乡村站点问题尤在于设备老旧、网络不畅、人员多为兼职且专业度不足,导致农产品上行过程中信息不畅、物流衔接差,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配送效率低下。政府在后续运营管理、质量监督及考核机制上履职不足,造成财政投入效能低下。在基础设施方面,尽管网络覆盖率高,但质量不均,偏远山区带宽不足、稳定性差,约20%的行政村难以支撑高清直播需求。当前电商冷链物流存在较明显的短板,尽管已逐步建立“田头十直销十网络”的多层次冷链寄递物流体系,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9],但乡镇级覆盖率低导致生鲜农产品损耗率高,智慧农业设施应用率不足。同时,政府在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缺乏统筹规划,部门项目各自为政,存在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制约了电商与农业的深度融合。
4.2. 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
尽管石家庄市每年开展大量电商培训,但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依然严峻。培训工作存在三个主要问题:一是培训内容同质化严重,大多数培训集中在基础电商操作,缺乏直播带货、社群营销、数据分析等前沿内容;二是培训方式以理论讲授为主,实操训练不足,参训人员的转化率较低;三是培训对象针对性不强,未能根据新农人、返乡青年、合作社负责人等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课程。最为重要的是,政府仍待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和留用机制。农村地区普遍缺乏有吸引力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电商专业人才流失率高,政府与高校、企业的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健全,导致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脱节。
4.3. 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
石家庄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存在系统层面的短板,品牌培育缺少高层级的顶层设计,政府至今尚未制定统一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战略,各县区各自为政,品牌资源分散。其次,品牌建设投入极度匮乏,市级财政每年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安排的专项资金,无法支撑系统的品牌推广活动。品牌标准体系存在漏洞,大部分农产品缺少统一的质量标准与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参差有差,政府未能对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以构建品牌共建机制,造成企业、合作社以及农户的品牌意识普遍淡薄,全市大概仅有15%的农业经营主体有自己的品牌,极大阻碍了农产品溢价能力的稳步提升。
4.4. 农村电商市场监管缺位
一方面,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平均仅有2~3人负责电商监管,难以应对快速增长的电商主体。另一方面,监管手段落后,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投诉处理,大数据监测等现代监管技术应用不足。具体问题表现为:一是假冒伪劣商品反复整治却难绝迹,尤其是在食品、保健品等范畴,投诉量持续上扬;二是农产品电商存在夸大吹嘘、虚假宣扬现象;三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乏力,区域公用品牌被随意滥用的情况时有显现;三是部门间协同监管的机制有缺陷,商务、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彼此的职责边界模糊不明,存在监管有漏洞的地带。
4.5. 政府职能定位不准
政府职能定位表现出“越位”与“缺位”共同存在的现象,有部分地方政府过度插手市场主体经营,存在指定服务方、摊派工作等不当举动;在标准制定、质量监管、信息服务等要强化的领域投入不充分。体制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专项资金存在拨付滞后、使用分散等问题,社会资本参与度不足;二是部门协调不畅,涉及农村电商的12个部门间缺乏有效协同,政策执行存在“碎片化”现象;三是考核评价机制不合理,过度注重网点数量、培训人次等量化指标,忽视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等质性指标,严重制约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5. “数商兴农”背景下石家庄市优化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
5.1. 强化政策引导与基础设施支持
石家庄市政府需构建精准高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并强化基础设施支撑,以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在政策支持方面,可借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经验,对在农村地区开展电商创业的个人和企业实施创业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10],尤其要加大对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的专项补助力度,着力解决“最初一公里”问题。政府补贴和收益分享比例是促进主体达成合作的重要激励因素[11],政府还应强化资金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专款专用、高效利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PPP合作,可充分利用获批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契机,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需构建执行跟踪评估体系,定期收集企业和农户反馈,及时优化调整政策。基础设施是农村电商发展的关键支撑[12],在基础设施方面,要加速推进农村5G覆盖和光纤升级,降低网络使用成本,借鉴市数据局“11353”数字政府总体架构的经验,将农村数字基建纳入全市一体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布局,整合邮政、供销、电商、快递资源,构建高效物流网络。针对冷链短板,政府需扶持企业于农产品主产区搭建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推进标准化周转箱与可循环包装技术的推广。石家庄市可借鉴“一网统管”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的相关经验,开发一套农产品物流追溯系统,做到从产地到消费者这一全程的可视化监测,应引导物流企业开展共同配送模式,降低农村物流花销,同时探究“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新样板,扩展农村物流服务的覆盖区域及便捷程度。
5.2.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
农村电商的人才培养也是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新生态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引进和培养两个方面,提高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素质水平[13]。石家庄市应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可参考冀南新区“种子计划”的做法,在初级阶段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培训,在精英阶层选拔有潜力的个体参加特训营,在领军层面重点扶植电商带头人。培训内容要聚焦实战性,纳入电商平台操作、直播技巧、短视频制作等实用技能课程体系。培训方式上,可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利用“石i民”APP等平台4开展远程教学,扩大培训覆盖面。人才留引机制同样关键,政府应拿出优惠政策,吸引电商人才到农村开展创业就业,如提供住房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可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库,组织创业大赛、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人才互动合作。石家庄市还应加强与高校、职业院校的合作,开设农村电商相关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化人才。同时,鼓励成功创业者如冀南新区高臾镇的张改霞等“新农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传帮带”的人才培养生态。
5.3. 助力农产品品牌建设
电商平台有利于充分展示农产品的特色,特色农产品竞争力明显[14],而品牌化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途径,石家庄市应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如赵县雪花梨、赞皇金丝大枣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可借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打造“大美赞煌”、“柏坡湖”等区域公用品牌的经验,从品质提升、包装设计、品牌故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打造。政府应鼓励生产主体开展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在品牌营销方面,应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拓展推广渠道,石家庄市可组织农产品电商直播大赛,邀请知名主播为本地农产品带货;利用“一网统管”平台的数据分析能力,精准定位目标消费群体,开展定向营销;推动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制定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规范,提升产品一致性。政府可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促进电商企业与农业生产者的有效衔接,形成稳定的供应链关系。
5.4. 优化电商市场监管
优良的市场环境是农村电商良性发展的关键保障,应当强化监管能力的打造,充实电商市场监管执法力量,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石家庄可借鉴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经验,助力“市场监管码”的应用实施,实现“一码看信用”的现代化监管格局。同时,应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搭建电商市场监测预警体系,迅速察觉并处理违法违规现象。信用体系建设同样十分关键,政府应搭建健全的农村电商信用评价体系,对电商企业和从业者进行信用评级,随后公示结果,可学习政府采购“双盲”评审的做法,强化监管的公平性及透明度,石家庄市还应健全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保证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性,快速处理电商矛盾,就服务这一范畴,应当对电商企业注册登记流程加以简化,降低制度性交易的成本支出,为农村电商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5.5. 健全协同与绩效体系
“数商兴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制保障。石家庄市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成立农村电商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领导牵头,商务、农业、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职责应明确划分:商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政策制定;农业农村部门主抓农产品生产和质量;财政部门保障资金投入;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这种协同治理模式可借鉴市数据局与常山纺织集团、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围绕“石i民”APP提升开展的专题研讨会经验。构建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是促进工作推进的有效手段,可把农村电商发展放进相关部门与县的绩效考核,拟定网络零售额增长、基础设施打造、品牌培育相关量化指标,评估结果得与奖惩相互挂钩,对表现超群的予以褒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问责,宜引入第三方评估手段,保证评估实现客观公正,可借鉴《河北省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石家庄市的具体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评估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 结论
本研究通过对“数商兴农”背景下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现状及政府职能履行情况的深入分析,发现石家庄市在农村电商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电商服务体系与基础设施双重短板、人才培养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农村电商市场监管缺位、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等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了一系列优化政府职能的对策建议,包括强化政策引导与基础设施支持、加强电商人才培养、助力农产品品牌建设、优化电商市场监管、健全协同与绩效体系等。通过实施这些对策建议,以期提升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未来,随着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数商兴农”战略的持续推进,石家庄市农村电商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政府应持续关注农村电商发展的新趋势、新问题,不断优化政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社会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推进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希望本研究能够为其它地区在促进农村电商发展、优化政府职能方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共同推动我国农村电商事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