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传播史研究作为传播学体系中的重要领域,旨在梳理传播媒介、传播思想、传播制度及其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历史演化关系。从最初关注印刷术与近代社会的关系,到当代平台治理、算法推荐机制下的新型传播秩序,传播史理论不断吸纳技术史、政治经济学、社会史等多学科资源,以拓展其解释力与批判力。尤其是在当前数字技术深刻重构信息流动逻辑、用户行为习惯及公共舆论结构的背景下,对传播史进行新的理论重估已成为学界的共同关切。
早期传播史研究多依赖技术决定论路径,强调印刷术、广播、电视等新媒介的出现对文化传播与社会组织形态的决定性影响。如麦克卢汉所言媒介即讯息,媒介本身构成了人类感知的延伸,并深刻塑造文明形态[1]。伊尼斯则从时间与空间偏向的视角出发,认为媒介不仅传递信息,更维系国家权力与制度合法性[2]。这种媒介–文化–社会的分析范式为早期传播史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然而,随着批判学派的兴起,研究者开始质疑单一技术视角的局限,转而强调权力结构与意识形态控制对媒介发展路径的塑形作用。赫伯特·席勒(Herbert Schiller)指出,美国主导下的全球传播体系实质上是信息帝国主义的延伸。福柯的规训权力理论与后结构主义对主体建构的强调,也为传播史提供了新的理解框架[3]。
进入数字时代后,以平台为中心的传播格局引发了学术界对算法政治、数据规训与平台资本主义的广泛探讨。如范·戴克(van Dijck)与普尔斯(Poell)提出的平台社会理论,强调数字平台在构建传播生态中所起的中介与治理双重角色[4]。国内学者如张志安、李彬等则聚焦中国语境中的平台治理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互动,拓展了传播史研究的制度层面[5]。
在此背景下,本文拟通过对印刷传播、广播传播、数字平台传播等不同历史阶段的传播范式进行梳理与比较,构建一个跨越印刷–中心化广播–平台算法的传播史逻辑框架,旨在揭示:传播媒介如何在不同时期嵌入权力结构,如何影响认知秩序与社会组织形态,以及技术发展背后的权力逻辑如何通过媒介体系得以延续与更新。
2. 传播史的范式演变
传播史并非一条线性演进的技术史,而是一部权力结构、媒介逻辑与社会形态交织共构的复杂演化史。从印刷术兴起所引发的民族国家建构,到广播时代中心发出、边缘接收的国家控制型传播机制,再到当前以社交平台为基础的去中心化再中心化逻辑,传播史范式经历了深刻转型,呈现出三个主要阶段的理论结构与实践特征。
2.1. 印刷术与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
古登堡于15世纪中叶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打破了手抄文本的垄断地位,极大地降低了信息生产与传播的门槛,为《圣经》的广泛流传、宗教改革的兴起及教育普及提供了技术基础[6]。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指出,印刷资本主义催生了统一的语言体系和标准化的阅读空间,使地域性群体首次具备了想象为国家的可能[7]。由此,印刷传播不仅仅是文化传播工具,更是文化认同体系构建的重要机制。
这一阶段的传播史研究主要采用技术决定论范式,强调印刷技术的基础性作用。但也有研究者指出,印刷术的扩散并非完全由技术因素主导,关联宗教功能演进、社会治理体系发展与商业利益博弈等多重社会力量之中[8]。因此,传播史不应仅关注技术发明本身,而应研究技术如何在特定社会结构中获得合法性并塑造新的信息秩序。
2.2. 广播时代的传播秩序与国家权力
20世纪初期,广播技术的发展使信息传播从文本形态转向声音与即时性,打破了时空界限,为政府构建统一的意识形态与国民认同提供了有力手段。部分国家通过广播强化社会动员与文化凝聚,推动国家治理理念落地实践[9] [10]。
在这一阶段,传播史研究强调中心化–规训化的传播逻辑,揭示媒介在意识形态建构与社会整合中的功能。米尔斯(C. Wright Mills)等批判社会学家则提出大众媒介的权力危机,认为广播与电视的集中化生产剥夺了个体认知空间,制造沉默的大多数[11]。这种媒介批判路径为后来的媒介政治经济学与文化研究提供了理论源流。
2.3. 平台化传播与数据治理机制的兴起
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平台的普及引发了传播结构的根本性转型。从表面上看,平台化传播打破了传统中心化媒介的单向灌输逻辑,实现了用户的互动性、去中心化与内容生产权下移。但实际上,平台通过算法推荐、内容排序、流量分配等机制重构了信息可见性与舆论场结构,形成一种分布式集中化的新秩序[12]。
如吉勒斯皮(Gillespie)所言,算法并非中立工具,而是价值嵌入与治理结构的体现[13]。通过控制看见什么与看不见什么,平台实质上成为信息分发的看门人。国内学者李彬指出,这种平台治理虽不同于传统国家权力形式,但同样具备制度性与规训性,需从制度演化的角度纳入传播史视野[14]。
因此,平台化传播并未终结历史上的传播秩序逻辑,反而通过算法、推荐机制等新型技术手段实现了对个体行为更为精细化的规训与社会控制。传播史在此阶段需突破新媒介=新自由的幻觉,重新审视技术如何与权力逻辑耦合,构建看似自由实则规训的传播现实。
3. 传播技术演化与认知秩序重构
传播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信息传递速度的指数级提升,更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的认知结构、感知方式与思维路径。自印刷术奠定以逻辑线性为特征的文本世界起,每一种新的传播技术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写着人类对知识、真理、现实的认识方式。传播媒介的每一次更新,都是一次认知范式的震荡重构。
3.1. 印刷术与理性线性思维的确立
在麦克卢汉看来,印刷术不仅仅是技术革新,更是一种冷媒介,它迫使人们依赖视觉、理解线性结构、建立抽象逻辑,从而催生现代理性主义的认知方式[1]。随着排版、标点符号与段落的规范化,文本的可控性与可复现性大幅提升,知识由口耳相传的经验性表达转化为可积累、可验证、可反驳的理性体制。
同时,印刷术还促进了作者概念的确立与版权制度的诞生。这一制度安排不仅规范了知识归属,也在潜移默化中建构了现代主体的认知秩序:知识是理性思考的产物,是个体能力的表达,是可以标注、引用与复刻的思想商品[2]。
这一阶段的传播技术强化了确定性与秩序感,构建出一个高度理性化、标准化的认知模型。然而,正是这种模型的普及,也为之后的传播技术突破创造了反叛的文化基础。
3.2. 广播电视与感官经验的重构
广播与电视等电子媒介的出现,标志着以声音与图像为主导的传播形态的兴起,它们不仅改变了信息的传播路径,更引发了认知方式的转向。麦克卢汉指出,广播以声音激活了听觉感官,使语言重获魅力;电视则整合图像与音响,引导人们转向一种以场景与情境为核心的认知方式[1]。
这种转向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即时性与临场感的确立。广播打破了文本需要阅读与解释的时间壁垒,实现了同步接收;电视更进一步,创造了一种在场的幻象,图像与声音所营造出的感官体验往往凌驾于事实本身之上,成为判断真实与否的主要依据[4]。认知不再以文本分析为基础,而被置于感知刺激与情绪唤起之中。
在社会层面,这种认知重构极大地推动了影像政治的兴起。政治人物开始以形象塑造为核心进行媒体运作,新闻生产也逐渐转向可视化事件的策划与演绎。斯图亚特·霍尔(Stuart Hall)指出,电视语境中传播信息的意义早已不取决于事实本身,而依赖于媒体如何编码与受众如何解码。这一时期,认知秩序已不再稳定,而是流动化、图像化、多通道的。
3.3. 平台算法与数据驱动的认知规训
当前,以算法为主导的数字传播技术对认知秩序的冲击更为剧烈。平台型社交媒体依赖算法对内容进行筛选与推荐,用户接收到的信息流不再是全景式的世界,而是由算法根据用户行为偏好定制而成的个性化泡沫。这种机制在便利用户信息获取的同时,也悄然将可见性定义权交由平台系统[12]。
一方面,算法根据点击率、停留时间、转发量等指标不断训练推荐模型,使得系统更准确地预测用户偏好;另一方面,这种预测性推荐也在反过来训练用户的注意力结构与思维方式,形成数据–行为–再推荐的循环路径[7]。这正是福柯所谓规训权力的典型逻辑在数字媒介语境中的体现:不是通过强制管控,而是通过自我管理、自我适应实现个体内化。
此外,平台算法常常优先推送高互动内容,如争议话题、情绪言论、耸人听闻的视频标题等,这种机制进一步加剧了认知的情绪化、非理性化倾向。研究表明,社交媒体用户更容易记住带有强烈情感色彩的内容,而忽视理性论证型的信息[13]。结果是,平台传播所构建的认知秩序不再强调逻辑一致性,而以参与感、共鸣、冲突性为核心组织原则,导致知识–情绪–行为的认知路径被重塑。
在这种背景下,用户虽表面上拥有无限接触信息的自由,实则陷于算法规训构筑的知识监狱之中。平台并不直接决定你不能知道什么,而是通过筛选决定你只知道什么,从而操控个体认知结构的边界与中心。
4. 传播媒介与权力机制的制度化转译
传播媒介从来都不是独立于权力结构的中性工具。正如福柯所言,现代权力并非显性暴力,而是一种通过制度嵌入、规则制定与知识合法化完成的“规训机制”[3]。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传播媒介与国家、资本、宗教、平台等权力中心形成深度协同关系,使信息生产、筛选与分发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环节。从传统印刷制度的许可权,到广播电视时代的国家垄断,再到当代社交平台的内容审核与算法排序,媒介技术始终承担着权力机制制度化转译的双重职能:一方面使权力运作得以信息化表达,另一方面也通过媒介系统建构新的治理范式。
4.1. 印刷出版制度与国家文化治理
在印刷传播时代,出版制度作为国家与教会掌控意识形态的基本装置,构成了早期传播权力嵌入机制的核心。以英国1557年设立的出版许可制度与法国的《王家图书审查法》为代表,国家通过审查、许可证、版税制度等方式,实现了对知识内容的编制与传播过程的控制[13]。这种制度化转译体现出两个层面:其一,技术层面,印刷术虽然增强了传播效率,但在制度安排上被置入集权系统中;其二,文化层面,出版物本身成为合法权威的象征,其内容需在主流价值许可的边界之内。
中国在清末新政时期,也曾尝试建立出版审查制度,如1906年《大清报律》明确规定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刊印刊物。1949年后,新中国对出版系统实施计划管理,人民出版社等成为官方话语发布者的制度中枢,书籍的出版需经过主题审定、编辑、三审三校与成品备案等程序[15]。这种制度框架使得传播媒介不仅反映权力逻辑,更成为权力合法化过程的一部分。
4.2. 广播电视体制与国家意识形态工程
广播电视作为集中性、同步性强的传播媒介,其制度化结构更明显地体现国家对舆论引导与社会动员的统筹安排。以BBC、中央广播电台、苏联国家电视台等为例,这些国家级媒体往往被定位为人民声音、国家代言人,其播出内容严格服务于国家政治目标。
以中国为例,从1958年中央电视台(CCTV)开播起,广播电视逐步建立起以国家为主导、计划为核心的传播结构。新闻联播、春节联欢晚会等节目形式不仅是信息传递工具,更是国家意识形态的仪式空间[16]。正如政治学者格兰西所言,媒介制度既是文化霸权的物质呈现,也是一种制度性规训手段[17]。权力通过播出内容、节目时间、主持人语言等微观策略,完成对大众情绪、认知结构与价值导向的统一塑造。
此外,在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虽然形式上广播由私营机构掌控,但政府通过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进行内容审查、广播牌照发放与行业准入设置,同样在制度层面对传播权力进行结构性布局。由此可见,广播电视虽具娱乐与商业属性,其制度根基却深深植根于国家政体逻辑与意识形态需求之中。
4.3. 平台内容治理与算法权力的新转译机制
当今以平台为中枢的信息社会,传播制度已不再是显性法规约束下的政治控制,而是一种算法驱动的技术治理。这一治理体系建立在平台公司通过算法推荐、社区准则、内容分级与审查政策等一整套机制对用户行为与信息结构的全面规训之上[17]。平台公司如Facebook、TikTok、微博等通过内容推荐规则与内容审核机制决定何者可见、何者消失,构建出一种去行政化的权力运作机制。
这种新型权力机制被塔鲁林·吉勒斯皮(Tarleton Gillespie)称为内容管理即治理(content moderation as governance),强调平台并非技术中介,而是具备制定规则、执法与惩戒三位一体权能的治理者[18]。它们既不是国家政府,也不隶属传统媒体体制,却因其对信息流动的垄断性调度能力,在事实上扮演起现代数字主权实体的角色。
例如,在2020年美国大选期间,Twitter与Facebook均对特朗普发布的选举舞弊言论加贴警示标记或直接下架。这一行为虽未违反法律,却对公众信息可得性与舆论走向产生重大影响。此类事例表明,平台在看似自由的传播机制中已完成控制逻辑的技术转译:通过推荐算法隐藏不受欢迎的言论、通过社区规则驯化用户表达方式、通过数据追踪进行行为预测与内容干预。
在中国语境中,平台治理还呈现出国家–企业–用户三元互动格局。一方面,国家通过《网络安全法》《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律对平台算法加以限制与规范;另一方面,平台自身亦通过舆情评估机制、内容风控模型协助政府实现治理效能[19]。这种嵌套治理模式凸显出传播制度从法规监管向数据治理的深刻跃迁。
5. 结语
回顾整个传播史的演进过程,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印刷术所开启的文本时代、广播电视主导的中心化传播结构,还是当前社交平台塑造的算法传播范式,其背后都不仅仅是信息技术的革新,而是权力机制持续嵌入传播媒介、并通过制度化转译实现治理模式转换的深刻过程。传播媒介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变迁中,始终在“技术理性”与“社会控制”之间形成张力:它一方面拓展了人类表达与认知的边界,另一方面也构建起越来越复杂、隐蔽的规训结构。
从“媒介即讯息”的麦克卢汉范式,到福柯“权力–知识”的规训逻辑,再到吉勒斯皮等人提出的“平台治理”理念,传播媒介早已不再是中性的工具链条,而是深度参与社会制度建构、个体行为规范与公共舆论重塑的关键场域。每一次媒介技术革命的表层看似是效率、自由与个性化的胜利,但背后实则往往隐藏着话语垄断、权力集中与意识操控的新形式。权力的形态也在这一过程中发生转变:从传统政教合一的硬权力,到现代主权国家下的传播制度,再到今日平台资本逻辑主导下的算法权力,传播媒介不仅承载权力,也构造权力。
具体而言,印刷术强化了理性线性思维和文本规范,为现代科学与国家建构奠定基础;广播电视则通过中央控制与同步传播机制,形成了国家意识形态体系下的声音主权与图像规训;而当代平台化传播则更进一步,将信息的可见性规则转化为黑箱操作,通过不可见的筛选机制重塑认知结构,形成一种无意识的顺从。在这一背景下,公共领域不再是理性辩论的平台,而更像是情绪操控、意见制造与数据操纵的场所。这种转变对现代传播理论构成重大挑战。
因此,传播史研究应当跳脱出传统线性、技术决定论的范式束缚,转向一种结构性批判的视角,系统揭示传播媒介如何在特定政治经济结构中成为权力生产、认知规训与社会整合的中介机制。我们需要将传播史重新视为权力机制的历史,理解其并非进步叙事的单一延伸,而是充满张力、对抗与再生产的动态过程。
同时,也应当看到,尽管传播媒介往往嵌套于权力系统之中,但它也始终蕴藏着反规训的可能性。每一代传播技术的兴起都曾一度带来表达自由的拓展:印刷术为启蒙运动提供物质基础,广播推动反法西斯声音传播,社交平台曾助推阿拉伯之春式的草根动员。因此,我们在对媒介权力机制进行批判性审视的同时,也需警惕传播虚无主义的陷阱。传播史不应只关注权力控制的维度,还应探索信息结构如何可能构建新的主体性与公共性。
展望未来,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脑机接口等新兴媒介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传播权力的边界与逻辑将更加模糊和复杂。平台不仅控制内容,还将借助生成式AI与深度伪造技术进一步模糊真伪边界,构建拟像–现实的循环秩序;用户将不仅是被动接收者,更可能成为内容生成的协作者,这将重塑传播系统中的身份关系与责任体系。传播史的研究应提前介入这些新技术生成的社会语境之中,持续追踪其治理结构、文化逻辑与伦理挑战。
总之,传播史不应只被视为媒介更新简表或技术节点年表,它是一部关于人类如何认识世界、组织社会、规训自身与反抗制度的历史。通过持续深化对传播技术、认知秩序与权力机制之间互动逻辑的研究,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传播在人类社会中的根本位置,并为建构一个更加开放、理性与多元的传播未来提供理论指引与实践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