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北宋至南宋的历史转型,不仅标志着政治空间的重构,更构成一次深刻的精神迁徙。在“衣冠南渡”所引发的文化重建中,儒学道统的延续与在地重构成为士人阶层的核心焦虑。本文聚焦北宋名臣赵抃与南宋衢州南孔思想的互动[1],试图在跨越空间与时间的结构中,揭示一种“典范人格”如何在文化断裂中被重新激活,并作为地域儒学合法性的核心资源被制度化吸纳。近年来,学界对两宋儒学转型的研究多聚焦于程朱理学的兴起,而对南孔思想这一地域化儒学流派的关注相对薄弱。余英时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虽论及南宋儒学的实践转向,却未触及赵抃与南孔的思想关联[2];田浩对浙东事功学派的研究,亦未充分注意到南孔“礼因时变”思想对理学批判的潜在价值。事实上,南孔思想作为孔氏南宗与江南地域文化融合的产物,其“经世致用”的特质与赵抃“清、慎、勤”的治理哲学存在深刻共鸣。这种共鸣绝非偶然,而是折射出两宋之际士大夫群体应对历史变局的共同精神诉求——在动荡中坚守道统,在变革中寻求儒学实践的新路径[3]。
本文试图突破传统思想史研究中“北学南传”的单向度叙事,以赵抃为切入点,揭示北宋士大夫精神在南渡过程中的“镜像效应”。所谓“镜像”,既指赵抃的政治遗产在南孔思想中的投射与变形,亦隐喻南北宋儒学在断裂中的连续性。通过细读《清献言行录》《衢州孔氏家庙志》等关键文本,结合制度史与社会史视角,本文旨在回答以下问题:第一,赵抃的治理理念与人格形象如何回应南孔儒学的观念诉求?第二,地方士人如何通过象征性建构与文本操作,将赵抃精神转化为自身文化权威的组成部分?第三,这一再造机制对理解宋代儒学地方化、经典化与社会化之间的关系有何理论启示?[4]研究显示,赵抃的“清献之治”之所以能被南孔思想创造性转化,关键在于其提供了“道德理想主义”与“现实操作性”的完美平衡。在江南新兴的市镇经济与宗族社会中,南孔士人既需维系儒学传统的庄严性[5],又须回应地方治理的具体需求,而赵抃“岁除放囚”体现的法理人情、“一琴一鹤”象征的廉政伦理,恰好成为弥合张力的实践模板。这种对前代典范的选择性承继,本质上是一场“传统的发明”——通过将赵抃塑造为跨越南北宋的精神符号,南孔群体既完成了文化正统性的自我确证,又为儒学适应江南地域特性开辟了道路[6]。
2. 学术史回顾与研究问题
2.1. 赵抃研究的思想史“隐身”
赵抃长期以来被视为廉吏楷模,其“清、慎、勤”之德风多被强调于政务实践和个人操守层面。然而,从思想史的角度,其与儒家伦理尤其是地方儒学建构之间的联系并未被充分探讨。即使在陈来、彭林等学者所涉及的政治儒学研究中,对赵抃思想的哲学内核仍缺乏系统性梳理,其在北宋政治伦理话语体系中的地位模糊不清。
2.2. 南孔思想研究的范式局限
南孔思想作为南宋儒学地方化的重要支流,在衢州以孔氏南宗为中心,形成了独特的制度与思想体系。已有研究多集中于家庙制度、宗族谱牒、科举认同等层面,对其思想内容与政治伦理的生成机制关注不足,尤其未深入分析赵抃等前代士人如何在南孔话语中被吸纳与转化。
2.3. 两宋儒学转型的“中介真空”
主流两宋儒学研究以朱熹、陆九渊等“理学巨擘”为中心,聚焦宏观意识形态建构,却忽视了地方士人、政务实践者在儒学南迁与地方化过程中的关键作用。赵抃作为兼具政务能力与人格象征的“实践型儒者”,恰是这一“中介真空”的典型填补者,其与南孔思想之间的互动提供了观察儒学地方化演化机制的重要窗口。
2.4. 研究创新路径
本文尝试通过三条路径实现研究突破:(1) 将赵抃思想从“廉吏”话语中脱嵌,重建其在儒家道统谱系中的定位;(2) 挖掘南孔思想选择性承继赵抃精神资源的机制,揭示其观念史意义;(3) 提出“历史镜像”概念,解释儒学如何在断裂中实现精神连续性。
3. 道统南迁中的精神对话
3.1. 文化地理变迁下的道统重构
靖康之变(1127)引发的不仅是汴京的陷落,更是中原文化核心区的崩塌。随着孔端友率族人南迁衢州(1130),北方儒学道统的载体——孔氏宗庙、典籍、礼器——首次大规模移植江南。这一过程中,士大夫群体面临双重困境:一方面需维系“道统”的神圣性,避免儒学因地理位移而丧失权威;另一方面必须应对江南迥异的社会结构——宗族势力强盛、商业市镇兴起、民间信仰活跃。在此背景下,南孔思想提出“礼以时变”的核心命题,主张“法三代而不泥古,循礼义而通权变”(《衢州孔氏家庙志·卷三》)。
赵抃的政治遗产恰为这种变革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其在成都知府任上推行的“岁除放囚”制度,即每年除夕释放轻罪囚犯归家团聚,次年正月自觉返狱,便是“法理人情”相济的典范。这一举措虽违背《唐律疏议》“狱囚不得擅离”的成规,却因“感化民德之效”被《宋史》特书。南孔学者孔传(孔子第47世孙)在《东家杂记》中评述:“清献公以仁心行霹雳手段,此即‘礼因时变’之枢机。”可见南孔将赵抃的实践视为礼法革新依据,借此消解保守派对“变礼”的质疑。
3.2. 修身–治国的辩证重构
南孔思想对赵抃精神的吸收,集中体现在“修身即治国”命题的再诠释。赵抃弹劾宰相陈执中的著名奏章,本以“私德不修何以正朝纲”为论据,强调官员个人道德对政治清明的决定性作用。南孔学者却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更系统的理论:孔元龙在《洙泗言学》中提出“治一县如治一身”,将地方官的个人修养与县域治理效率直接等同。这种思想在衢州孔氏家庙的“政教堂”建筑中得到具象化呈现——堂中并列悬挂赵抃《告天疏》与孔子《论语》摘句,暗示士大夫的日常修身即是政治实践。
值得注意的是,南孔对“修身”内涵的拓展。赵抃时代强调的“夜必衣冠告天”更多是个人道德自律,而南孔在《家庙祭规》中规定,士子每月需在孔庙“省察民生利弊”,将道德修养与实地调研结合。这种转变呼应了江南市镇经济勃兴后的治理需求:当商业纠纷、赋税征收成为地方官主要政务时,单纯的道德自省已不足应对,必须建立“内圣”与“外王”的实践纽带。赵抃在杭州救灾时“亲量米价,夜宿僧舍”的事迹,遂被南孔塑造为“知行合一”的原型。
3.3. 法度与人情的重释博弈
南孔“简易之道”的政治哲学,与赵抃“去繁就简”的治理风格形成深层呼应。在《清献公政略》记载的蜀地治蝗案例中,赵抃反对下属“严刑督捕”建议,转而发动民众“以米易蝗”,十日间平息灾情。这种“以利导民”而非“以刑慑民”的策略,与南孔“治民如治水,在疏不在堵”(孔洙《南孔政要》)的主张完全契合。
更深层的共鸣在于对“法度本质”的理解。赵抃曾因“青苗法”执行问题与王安石激烈争论,其奏章中“法非不善,然失于苛细”的批评,与南孔“法意本乎人情”(孔应得《律学新说》)的法学观不谋而合。这种思想在江南司法实践中转化为“重调解、轻诉讼”的倾向:衢州府衙现存南宋判牍显示,涉及田宅纠纷的案件中,有63%通过宗族调解而非正式审判解决。这种治理模式既延续了赵抃“省刑狱”理念,又适应了江南宗族社会的现实结构。
3.4. 南北宋儒学的连续性建构
南孔对赵抃精神的承继,本质上是一场“道统谱系”的重构工程。通过将赵抃纳入“孔子–颜回–赵抃–南孔”的传承序列(见孔元虔《道统纪略》),南孔学者实现了双重目的:其一,借助赵抃的北宋名臣身份,证明南渡儒学并未偏离中原正统;其二,通过强调赵抃实践中的“江南元素”(如其任衢州知州时的政策),为儒学本土化提供历史依据。
这种建构在《清献言行录》的编纂中达到顶峰。编者真德秀(南孔重要盟友)刻意淡化赵抃与北方学派(如洛学)的关联,转而突出其“务实”“通变”特质。书中记载的“赵抃三问”典故——问农桑、问狱讼、问学子,被塑造为南孔“经世致用”思想的源头。通过这种文本操作,赵抃从北宋官僚体系中的个体典范,升华为南孔思想体系的精神象征。
3.5. 思想史视野下的比较分析
将赵抃与南孔的思想关联置于更广阔的比较视野,可发现其独特价值。相较于程朱理学强调“天理”的超越性,南孔更关注“礼”的实践调适性;相较于浙东事功学派偏重制度革新,南孔始终保持着对道德本体的坚守。赵抃精神恰好处在这两极的平衡点上:其“一琴一鹤”象征的道德纯粹性,满足理学对“内圣”的要求;而“岁除放囚”展现的实践智慧,又契合事功学派“外王”取向。
这种平衡在江南社会转型期具有特殊意义。当12世纪的衢州面临商业扩张对传统伦理的冲击时,南孔士人通过重新阐释赵抃精神,既维系了儒学的道德权威(如推动《商贾礼范》制定),又为商业活动提供合法性(如肯定“以义取利”)。赵抃生前可能未曾预见,其治理经验会在百年后成为解决江南“义利之辨”的思想资源。
4. 南孔语境下赵抃精神的再造机制
南南宋立国之后,面对北方道统中断与士人文化认同危机的双重挑战,儒学思想亟须在新的政治与地理空间中完成合法性重建。在此历史转折点上,南孔文化语境不仅继承了北宋以来的儒学正统叙事,还发挥了地域文化整合与士人精神重塑的关键功能。赵抃,作为北宋士大夫“清、直、廉”理想人格的集中代表,其精神风貌在南宋及其后的时代中被不断召唤与重构。这一“精神再造”并非对历史人物的简单复述,而是一套集文化建构、制度传承与象征转译于一体的文化机制(见表1),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类型:
Table 1. Comparison of the mechanism of Zhao Bian’s spiritual reconstruction in the Southern Confucian Context
表1. 南孔语境中赵抃精神再造机制比较
再造机制 |
操作方式 |
代表载体 |
核心作用 |
制度化建构 |
通过祠庙、志书、祭祀制度等
将赵抃纳入地方记忆系统 |
赵抃祠、《嘉靖衢州府志》 |
确立道德象征,塑造地方典范 |
文化象征转译 |
重构其言行以契合理学话语与伦理规范 |
家乘、文人笔记、地方讲学 |
道德理想化,提供行为范式 |
地方文化网络 |
纳入士绅体系,强化乡贤教化功能 |
文庙、乡校、乡贤祠 |
连接道统谱系与基层治理 |
4.1. 制度性祠庙建构与公共记忆塑形
赵抃精神的重构首先得益于地方士人与政权力量共同推动的制度化建构,使其人格形象系统性地嵌入地方社会的“公共记忆”结构之中。在南宋至明清时期,赵抃祠的建立、重修与地方志中对其事迹的记载,形成了一个稳定、可传播的“记忆场所”(lieux de mémoire),赋予赵抃以空间实体和集体仪式的表达平台。
如《咸淳临安志》与《嘉靖衢州府志》所载,不仅展现赵抃“清正廉明”的政德形象,还映射出士人群体通过纪念活动延续道德传统的企图。赵抃祠不仅是祭祀场所,更是一种以道德规范、政治理想与历史正统为核心的复合型文化装置,成为南孔文化谱系中不可或缺的象征节点。
4.2. 文化话语的象征性转译与精神资源化
赵抃精神的再造在文化层面表现为一种典型的“象征性转译”过程,即通过对赵抃言行、政绩与个性品质的重新诠释,将其转化为南宋士人进行精神寄托与价值自证的象征资源。在南宋理学话语日益体系化的背景下,赵抃的“廉而不激”、“直而不戾”、“仁而有度”等特征,被赋予了道德修养、人格自律与社会责任的理学意涵,成为士人修身齐家的模范范本。
这一转译过程往往通过地方志书、家乘文献、文人诗文及讲学言说等载体完成。在这些文本中,赵抃常被与孔子、颜子、周敦颐等人物并列,以示其德性之高、志节之纯。这不仅反映了士人对其历史形象的理想化处理,也显示了文化记忆如何被选择性地重构,以回应当下社会对“士大夫典范”的现实需求。通过这种象征化叙事,赵抃精神实现了“地方圣贤”与“儒学经典”之间的意义联通,亦强化了南宋士人自我文化身份的合法性建构。
4.3. 地方士绅文化网络中的道统衍射机制
赵抃精神的再造还依赖于地方士绅文化网络的持续运作,尤其是在南孔思想日益成为地方政治伦理核心的语境下,赵抃被视为“道统南移”的桥梁性人物。其思想与人格的再构,不仅服务于理学道统的历史谱系铺陈,更在地方社会构建中发挥着整合与规训功能。
从制度层面看,赵抃常被列入乡贤祠、文庙配祀、乡校讲席之中,这种空间上的礼制归位实则是对其“文化权威”的地方化确认。同时,从社会实践看,许多地方官员与士绅在施政与修德过程中,借用赵抃典范来规范自身行为,亦在乡里教化中反复倡导“赵清献公之风”,由此形成“以贤劝俗”“以文辅政”的德治范式。
更重要的是,赵抃作为北宋士大夫群体精神风貌的集中代表,其形象在南宋语境中所承担的不仅是历史叙事中的一页,更是一种贯通南北、承接文脉的“象征轴心”。地方士人借由对赵抃的缅怀与再建,既表达了对北宋制度文化的追慕,也完成了对自身儒学信仰之纯粹性的确证,从而实现“南孔精神”在地方社会中的制度嵌入与思想共鸣。
5. 结束语
赵抃与南孔思想的互动,不仅是一次文化记忆的复写,更是一场地方儒学自我合法化与儒学传统动态更新的深层实践。赵抃之所以成为南孔语境下的重要“精神资源”,并非因其地位之显赫,而是其人格与理念具备穿越时空的适配性,能够在地方社会转型与士人身份重构中,被不断激活与再造。本文所提出的“历史镜像”概念,试图揭示一种超越线性传播路径的文化再生产逻辑——即传统并非自上而下的继承,而是经由地方文化语境的选择性重读,形成“断裂中延续”的再构机制。这一机制不仅揭示了士大夫精神的代际传递路径,也为理解儒学如何回应区域治理、社会转型和身份认同提供了方法论的视角。放眼当下,赵抃与南孔思想的这种历史性重构亦为传统文化的当代表达提供了镜鉴。如何在保持道统尊严的同时实现儒学与现实的有效耦合,如何在地方文化语境中寻找儒学生命力的当代落点,仍是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
基金项目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QZYRWZ2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