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幸福的讨论从古至今仍不间断,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幸福观。《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亚里士多德以“自上而下,自下返上”的逻辑方法,以灵魂为基础,从“善”出发,提取出“最高善”概念与幸福直接挂钩,而人必先“潜在地‘是幸福的’”,尔后才“实现地‘是幸福的’”,即幸福虽不是天生显现的,却是先天潜在的,且是能够通过后天努力获得的。那么如何实现最高善(即幸福)?有两条路径:一是需要借助德性的完满。德性分为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两者分别作用又彼此联系,道德德性的完满依靠逻各斯和适度,理智德性依靠明智、努斯和逻各斯。德性的完满强调做一种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知行合一,认知最高善,方能活在其中,即是幸福;二是通过最好的德性的实现活动——过沉思的生活,这种生活与智慧、努斯和神性相关。这两条是亚里士多德的主要探寻幸福的进路。
Abstract: The discussion of happiness has never ceased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Aristotle,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also formed his own unique view of happiness. In the book “Nicomachean Ethics”, Aristotle, using a “top-down and bottom-up” logical method, based on the soul and starting from “good”, extracted the concept of “the highest good” and directly linked it to happiness. People must first be “potentially happy” and then “actually happy”. That is, happiness is not inherently manifested but is inherently potential and can be obtained through later efforts. Then, how to achieve the highest good (i.e., happiness)? There are two paths: One is to rely on the perfection of virtue. Virtue is divided into moral virtue and intellectual virtue, which act separately but are interrelated. The perfection of moral virtue depends on reason and moderation, while the perfection of intellectual virtue depends on wisdom, nous, and reason. The perfection of virtue emphasizes doing a virtuous realization activity, integrating knowledge and action, understanding the highest good, and living in it, which is happiness; the other is through the best virtuous realization activity—living a contemplative life, which is related to wisdom, nous, and divinity. These two are Aristotle’s main approaches to exploring happiness.
1. 引言
国内外学者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进行了深入探究,并形成以下五种核心流派。第一,以John Cooper和余纪元为主的理智论认为亚里士多德将最高幸福等同于纯粹的沉思(即哲学思辨活动);第二,以W. F. R. Hardie和丁万华为主的包容论主张幸福并非仅依赖沉思,而是包含道德德性(如正义、勇敢)和外在善(如健康、财富)的综合实现;第三,以Alasdair MacIntyre和周辅成为主的德性论强调幸福的核心在于德性的完满,尤其是道德德性(如节制、勇敢)与理智德性(如智慧、明智)的结合;第四,以Martha Nussbaum和方杲为主的政治幸福论认为幸福不仅是个人的德性实现,还需依托城邦的政治生活;第五,以Martin Seligman和国内部分教育学者为主的现代心理学与实证研究视角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与积极心理学结合,探讨“幸福”的现代测量方式(如主观幸福感与德性实践的关系)。本文将主要以理智论、德性论与包容论为展开脉络,研究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德性与沉思对幸福的重大意义,并对争论焦点“沉思与道德实践孰高?”给予补充。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引出的“善”的理念,是最高的追求,是理念世界的“太阳”;亚里士多德则区别于他的老师,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的第一卷,亚里士多德便给予了幸福以一种形而上学的定义,提出善是一切活动的目的,而最高善是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幸福就是灵魂的最高的善[1],这是《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的总论点——幸福是灵魂的最高善。首先第一个分论点是“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亚里士多德的论证关系是这样的:幸福是一种灵魂层面的,幸福等于最高善,而最高善的实现,依靠完满德性,完满德性依靠实现活动(也可称实践活动)。
2. 第一条进路——德性的完满
2.1. 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第一卷)
从《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第13节得出了幸福的第一个分论点——“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2],我们可以从第1节开始进行论证过程的梳理。
第1节~第4节引出了“最高善就是幸福”的引论,赋予了幸福初步的定义。第2节这样描述最高善“它是在我们的活动的目的中因其自身之故而被当作目的,我们以别的事物为目的都是为了它”等同于第7节所定义的幸福的性质——自足性(是指一事物自身便使得生活值得欲求且无所缺乏)和完满性(自身即完满,不需要寻求他物填补自身而去追求完满) ,得出结论即幸福是最高善,是一切别的事物的最终目的,具有自足性和完满性。第2节和第3节论证了政治学是研究最高善即幸福的一门最权威的科学,政治学研究的是高尚和公正的行为,也就是说,幸福与实践行为有关。第4节中谈到始点时写到了道德品性一词:“有良好的道德品性的人才有能力学习高尚与公正即政治学”亚里士多德是将道德德性与道德品性看作为同一的,因此得出结论即获得幸福的前提是具有道德德性,强调了良好的德性是获得幸福的必要条件,这一点在第5节“德性更加是政治生活的目的”也有论据。虽然亚里士多德肯定了德性和实践活动有利于帮助我们追求幸福,但是他也肯定了两者对于幸福是缺乏完满性的,因此还需要继续往下探究获得幸福的条件。
第6节谈到柏拉图的善概念时,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提到灵魂一词“努斯就是灵魂的善”[2]即心灵的直接映照就是灵魂的善。
第7节是命题的论证关键节。第7节“幸福和德性都因其自身故而被欲求,但是我们也为幸福之故而选择德性”即幸福是最高的目的,也是德性的目的,得出结论即德性是低于幸福一级的善,德性以幸福为目的。第7节“幸福是完善的和自足的,是所有活动的目的”就是说,幸福是最终极的目的了,德性是低它一级的目的,其他所有活动首先以幸福为首要目的,其次德性为次要目的。这里就将德性从普通活动拎出来,赋予了它最接近幸福的地位,但又不及与幸福并肩。第7节提到了逻各斯和努斯,是由“如果人有一种活动,他的善也就在于这种活动的完善”延伸出来的,即亚里士多德强调灵魂的逻各斯部分在人们从事活动过程中,引导我们追求这种活动的完善性,因此得出结论:人的活动是灵魂的一种合乎逻各斯的实现活动与实践[3],而前面我们提到过,人的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追求幸福,因此这里已经隐晦地得出了一部分我们想要论证的命题——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第7节“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这里他想表达的是,人的实现活动如何才能达到善?人的灵魂合乎德性即可。这里提出了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我们论证命题的关键,即人追求一种自身灵魂合乎德性的行为活动。紧接着又写了:“就是合乎那种最好、最完善的德性的实现活动”即人的灵魂追求一种合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
第8节中,将善的事物分为三种:外在的善、身体的善和灵魂的善。“灵魂的善是最恰当意义上的、最真实的善”亚里士多德肯定了灵魂的善,而外在的善属于身外之物,身体的善停留在肉体层面,例如:向神、佛求平安健康。灵魂的善是与两种善都不同的,它强调灵魂,灵魂对于人的善的作用大于一切,灵魂才能让人触碰到真正的善,以及越来越接近最高善,得出结论即灵魂是幸福不可缺少的部分。第8节他肯定了幸福在于德性或者某种德性,合乎德性的活动包含着德性。第8节“合德性的行为给予爱德性者快乐,合德性的活动就必定自身就令人愉悦”这里的快乐已经接近于幸福了,但不完全等同幸福,他肯定了合德性的行为带给灵魂的积极作用。接着再一次给出论据“幸福是万物中最好、最高尚和最令人愉悦的”前后联系起来,说明了合德性的行为和幸福都令人愉悦,两者不仅相关,并且幸福与合德性的行为近似等同。
第9节“幸福规定为灵魂的一种特别的活动”即幸福是人的灵魂的活动,强调了幸福的实现不开人的灵魂,前面第8节也提到过最真实的善是灵魂的善,灵魂对人的作用最大,因此作为人的特殊活动的幸福,也就少不了灵魂的参与,灵魂也是最接近于最高善即幸福的。现代社会的和谐是依靠法律的强制手段和个人的道德自觉结合作用稳定的,政治学负责强制,而个人实现德性的自觉,这区别于亚里士多德口中的政治学,第9节“政治学的目的是最高善,它致力于使公民成为有德性的人、能做出高尚行为的人”这句话的重点在于,政治学是使人有德性和做合乎德性的行为以获得幸福的途径,因此得出结论,习惯做合乎德性的行为能够接近幸福,这一点在第10节也有支撑的论据“造成幸福的是合德性的活动,合德性的活动具有最持久的性质,且幸福的人总是或至少经常在做着和思考着合德性的事情”都强调了合德性的活动和幸福是相互成就,相互作用的关系。
第一卷对“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命题论证思路如下:第1节~第4节关于幸福的完满性和自足性的初步定义,以及德性和幸福的关系的初步探讨,第7节幸福和德性关系的具体分析以及实现活动、德性和灵魂之间的关系,第8节讨论合德性的行为分别与灵魂和幸福的关系,第9节则将灵魂、幸福、实现活动、合德性的行为联系起来作了整体的把握,最后在第13节得出完整的结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
2.2. 幸福的途径——实现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完满(第二卷、第六卷)
2.2.1. 道德德性的完满依靠实践和适度(第二卷)
第二卷关于实现道德德性的论述,围绕的核心是“适度”概念,辅以“实践”概念,适度是道德德性实现完满的手段,道德德性即适度;而由于实践包括快乐和痛苦,实践因此决定德性的好坏,两者对于道德德性的完满实现具有关键作用。我们可以从第二卷第1节开始梳理。
首先从第1节我们就可以知道,道德德性可以后天获得,其次揭示道德德性怎样获得的问题。“道德德性通过习惯养成”他给出的理由是因为由经验世界显而易见,例如国家提倡素质教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小学课堂便有思想品德教育,父母从小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勇敢、友爱等,这些都说明道德德性是可以由人所改变的,并非一成不变的,那么道德德性就不是自然形成,而是通过后天习惯培养的。而这种习惯是通过做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而养成的:“一个人的现实活动怎样,他的品质也就怎样,因为我们是怎样的就取决于我们的实现活动的性质”实现活动决定习惯,习惯获得道德德性,道德德性是完满德性的一部分,道德的完满能够达到幸福。
第2节和第3节引出了实践和适度,即道德德性完满的必要条件。“道德同实践与感情有关,而后两者又伴随着快乐和痛苦,那么德性也由于此而与快乐和痛苦相关”、“我们不是为了了解实践,而是为了使自己有德性,因此道德德性是一种实践目的”即道德德性具有实践性质,伴随实践的情感性质也附着在道德德性之上,影响灵魂德性的好坏本性,因此实践影响甚至决定道德德性的好坏。“实践要按照正确的逻各斯去做”并且需要按照正确的逻各斯去实践,才能达到道德德性的完满。“不及与过度都同样会毁灭德性”、“节制与勇敢都为过度与不及所破坏,而为适度保存”亚里士多德借批判过度与不及,是为了凸显适度对于道德德性的成就性影响,就好比过度饮食会导致肥胖,而不及的事物供给——节食会导致胃病,只有适度的营养均衡,才能使身体强壮,适度的饮食造就了健康的个体。
第4节强调道德德性的实践的决定性作用,第5节强调道德德性即是品质,是我们同这些感情的好的或坏的关系。[2]
第6节~第9节亚里士多德都在对适度进行描述。首先第6节表示“每种德性都既使得它是其德性的那事物的状态好,又使得那事物的活动完成得好”即说明德性的完满的效果是能达到事物和活动的善,但是不完满的德性是“同感情与实践相关,而感情与实践中存在着过度、不及与适度”,那么不完满的道德德性用什么手段可以达到完满的这种效果呢?“道德德性就必定是以求取适度为目的的”、“道德德性是一种适度,因为它以选取中间为目的”因此即便不完满的道德德性包含两个坏(不及与过度)和一个好(适度),但是它以追求适度为目的,致力于区别和抛弃另外两个坏,以此达到完满境界,区别不及、适度、过度则需要依靠逻各斯——“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适度之中,是由逻各斯规定的”灵魂依靠正确的逻各斯去实践,就能寻找到适度,完满道德德性。第7节是对具体德性的不及、过度、适度的区分。第8节是区分过度、不及、适度的关系,是在认识论层面进行讨论。第9节是重中之重,即如何获得适度?这能帮助我们最终达到道德德性的完满境界。“只有懂得这种知识的人才能找到它”首先我们得先获得关于适度的知识,这一步我们在本文的前面部分已经做足了功夫。“避开最与适度相反的两个极端”、“我们要研究我们自身容易去沉溺于其中的那些事物”、“在所有事情上,最要警惕那些令人愉悦的事物或快乐”是获得适度的三个方法,但是更容易达到适度的方法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讲实话,朋友之间讲实话是信任、真诚,属于一种好的德性,而在公众场合(例如领导在场且实话有损他的面子)就变成了笨拙、低情商,变成了一种坏的德性。
第二卷主要围绕实践和适度两个维度来讲如何实现道德德性的完满问题。第1节是本卷的前提——道德德性是后天实践的习惯决定,由此才能继续引出如何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完满德性。第2节~第9节进行论述,首先是将道德德性定位为以实践为基础,实践又影响、决定道德德性是好是坏,而决定德性是好是坏的,除了实践,另外一个就是适度。适度是德性完满的手段,其次它的两个极端——过度与不及也会使得德性变坏
2.2.2. 理智德性的完满依靠明智、努斯和逻各斯(第六卷)
本卷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理智德性中的明智与道德德性有联系,努斯与后文将要论述的沉思有联系。因此我们着重来看明智、努斯和逻各斯部分。
“明智是合乎逻各斯、求真、变化的实践品质”即明智是一种合乎逻各斯的品质,属于理智德性的范畴。第5节和第8节都谈到明智与实践、适度有关“明智的不同在于它包含的实践的题材会变化”、“节制的意思就是保持明智”这里是说实践、适度也是道德德性的范畴,因此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有关联。“政治学和明智是同样的品质,它包括考虑明智和裁决明智”、“明智是同具体的事情相关的”,这便是在说,明智依靠具体的实践,正是如此,所以“明智相关的这些具体的东西是感觉而不是科学的对象”[3],即明智是合乎逻各斯的,那么明智就是努斯的相反者了,因为努斯是相关于始点,对这些始点是讲不出逻各斯的,但是努斯和明智是同范畴却相反的,直接把握对象的是明智和努斯,而间接把握对象的是科学。第9节对明智从考虑方面进行把握,即好的考虑和正确的考虑,前者指向某种善,后者指向推理,明智两者皆有。
第6节得出结论:“始点只能靠努斯来获得”,第11节将明智与努斯联系起来。“当一个人能分辨明智相关的事务,他就学会了理解、体谅,这些都是同终极的实践事务相关的,在这些实践事务中,努斯把握终极前提,一个人生来便具有努斯”努斯给予明智运用得顺畅的可能性,经验实践使努斯从始因走向目的,其中借助明智作为工具,达到理智德性的满足[4]。
“明智考虑增进人的幸福的事务”即幸福的实现也有理智德性中明智的促进。明智与智慧由于本身值得欲求而产生一种结果——幸福,这类似于吃营养健康的事物能给人带来健康而非产生健康。明智还有另一个用处“明智与道德德性完善着活动”,幸福是一种实现活动,因此明智是促进幸福的一个部分。同时区别了聪明和明智,前者是坏人,后者是好人是严格意义上的德性,优于前者。
第13节亚里士多德明确了明智与道德德性的关系问题。聪明是一种天然德性,有努斯的参与,就成了严格意义上的德性,即明智。明智是一切道德存在的前提,“离开了明智所有的道德就无法存在”,德性是一种合乎明智的品质,明智就是正确的逻各斯,明智赋予了德性以善的意义,“一个人有了明智德性,他就有了所有的道德德性”,这里强调了明智存在的意义,即是赋予其他德性存在的前提。
第六卷理智德性主要围绕明智,明确它的内涵和意义,它对于一切德性都有存在前提般的重要作用,因此需要被格外重视,由明智赋予德性意义,才能再出发从德性获得幸福。
3. 第二条进路——沉思的生活(第十卷)
3.1. 幸福与实现活动
在第一部分反复论证过幸福与实现活动的关系,第十卷[幸福]部分,再次提及,主要是为了强调“实现活动”的概念,同时引出“最好部分的德性的实现活动是沉思”的观点。
第6节开篇表示“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的目的,幸福不是品质,而是一种实现活动,一种因自身故而欲求的实现活动,合乎德性的实践似乎就具有这种性质”[2]。实现活动对幸福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哪种才称得上好的实现活动呢?依靠德性和努斯就够了——“德性与努斯是好的实现活动的源泉”。亚里士多德借“实现活动”开出一个更重要的概念——沉思。
3.2. 沉思的生活
第7节~第9节是对沉思的叙述,借助努斯和神性,来说明沉思进入幸福的路在何方。沉思如何实现幸福?两者有何关联?由实现活动引出沉思的含义与性质:“最好部分的德性的实现活动——沉思”、“沉思是最高等的一种实现活动,最为连续,最愉快的、自足的,因其自身故而被人喜爱,包含着闲暇”,最好的德性的活动即沉思,是具有神性的。且能构成完善的幸福,凭借的是作为最好的完满德性的沉思,是实现幸福的第一路径。沉思的一系列性质有些类似于哲学的性质,哲学是一门爱智慧的学科,学习它是因为它深厚的哲学内容,学到高级境界的哲学家,是处于愉悦状态的,能够自己自足,即精神满足。在古时的西方,哲学学者大多都是贵族,因为既有闲暇,也不愁吃穿等生存问题。这些都类似于过沉思的生活的性质。这样的生活,在门外人看来是不幸福的,而学者自己是乐在其中的,深感幸福的。
沉思与努斯的关系与幸福有什么联系?“努斯的实现活动,即沉思”[2],努斯是始点,是理智德性起作用的前提,而沉思与努斯是等同关系,那么沉思、努斯、理智德性则是一脉相承、相互作用。合乎努斯的生活最值得过,努斯是最属于人的,而沉思的实现活动正是合乎努斯的,因此沉思最接近人的最完善的幸福。
沉思与神性的关系与幸福有什么联系?“人的完善的幸福——就在于沉思的实现活动,因为人依据的是它的神性而生活”,沉思的生活由于能给人带来完善的幸福,“唤起”神性,因此沉思的实现活动优于其他一切德性的实现活动。第8节将沉思与其他德性对比,重在强调沉思的优越性:神性的生活,即沉思的生活,是高于一切其他德性的生活的;其他德性的生活依靠外在因素,而沉思和努斯则依靠自身自足,有完满的能力。“由于神的实现活动,最为优越的福祉就是沉思,因此人的与神的沉思最为接近那种活动,也就是最幸福的”,人的沉思的生活因为与神的部分相似,包含神性,因此才能最幸福,幸福与沉思同在。
4. 总结
幸福是一种最高的善,是完满德性(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实现活动,与明智、努斯、逻各斯、沉思等有紧密的联系。亚里士多德通过两条进路:一是德性的完满,二是沉思的生活,借此来展开对如何达到幸福的论述。他首先将幸福划在形而上学的最高善的层面,看似遥不可及,却慢慢剖析,分解为几个小概念来解释幸福的获得问题,落实到了形而下的经验世界讲如何生活在幸福中,最终再复归到最高善的形而上的层面。亚里士多德将形上、形下两个世界结合,相互作用,相互成就,才能说明幸福是终极至善和现实形下善的结合,要获得幸福,我们不仅要真正“活”在现实中,还要真正“活”在形上世界中,知行合一,方能幸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