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类文明的演进历程,本质上就是一部人类不断挣脱束缚、探寻自身解放的奋斗史。从原始社会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与抗争,到近现代社会对制度枷锁的突破,对自由的向往始终是推动历史向前的深层动力。马克思对于“自由”这一核心命题的思考并非一蹴而就的静态,而是在不同历史阶段结合社会现实不断深化、逐步完善的思想成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关键文本,是其自由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为系统研究马克思自由观的起源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
2. 《手稿》中自由观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在撰写《手稿》时,19世纪的欧洲正处在由启蒙运动引发的剧烈社会变革之中。作为文艺复兴之后欧洲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思想解放浪潮,启蒙运动孕育了一大批主张追求民主、平等与自由的思想家。其中,卢梭、黑格尔等人的哲学观点成为马克思自由观的重要理论渊源。在对其进行批判性借鉴的过程中,马克思逐步形成了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科学自由观。
(一) 马克思对卢梭自由思想的批判继承
卢梭的自由思想是启蒙学者中最具代表性的。他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这一论述意在指个体在自然状态下本应享有原生的自由与平等,然而进入文明社会后,却陷入了各种外在束缚的桎梏。为消解这一矛盾,卢梭提出以道德规范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并将其视为解决自由困境的路径。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对卢梭的自由思想展开了系统性的反思与超越。他明确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这一核心论断,深刻揭示出人的存在本质上是与自然、社会及他人相互联结的整体性存在。在马克思看来,自由的主体绝非抽象的个体,而是深深植根于社会现实、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的具体存在。他着重强调人的社会属性,指出人与外部世界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人既存在于客观世界之中并受其规律制约,又能够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改造客观世界,脱离社会现实的孤立个体是不存在的。这种对自由主体的现实性规定,直接指向卢梭理论的局限性:卢梭所预设的自由主体是脱离具体历史情境的抽象存在,其追求的自由因此也必然停留在抽象层面,无法触及现实社会的根本矛盾。另外,卢梭的“共同体”思想也为马克思的自由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在批判继承这一概念的基础上,马克思构建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的理论构想:在这一理想社会形态中,旧式分工被彻底消灭,阶级差异与剥削压迫不复存在,自由成为人的本质属性,个体得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全面发展。对于“共同体”观点的创造性转化,既延续了卢梭对人类解放的价值追求,又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为自由的实现找到了切实可行的现实路径。
(二) 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由思想的批判继承
马克思以辩证思维审视黑格尔的自由观,在《手稿》中,他深入挖掘了黑格尔所忽视的实践维度,进而提出了劳动自由观,不仅丰富了自由的价值内涵,更拓宽了自由的实现路径。在对黑格尔自由思想的批判中,马克思首先指出其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上存在颠倒。黑格尔将国家视为社会的核心主体,但马克思通过对社会结构的深刻剖析,得出真正的社会主体应该是市民社会与个体。只有当市民社会获得自由时,国家的自由才具有现实根基。对于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厘清,重构了自由的存在逻辑,将自由的起点从抽象的国家层面拉回到具体的社会生活领域。同时,在自由和必然的关系这一问题上,黑格尔虽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提出“真正的自由在于对必然的认识”这一重要命题。但是,认识必然并不等同于实现自由,唯有进一步将对必然的认知转化为现实性的实践或劳动,自由才能从观念走向现实。也就是说,黑格尔仅强调人应发挥能动性去认识必然,却忽视了实践的决定性作用,未能正确处理自由与必然之间的转化关系。马克思吸纳了黑格尔“必然是实现自由的前提”这一合理见解,并进一步指出,实现自由的唯一途径是通过社会实践改造客观世界[3]。马克思主张,人在认识必然、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需以劳动和社会实践为能动手段,才能真正获取自由。这一观点既延续了辩证法的思维传统,又将自由的实现牢牢锚定在物质实践的基石之上,完成了对黑格尔自由理论的革命性超越。
3. 《手稿》中自由观的核心内容
(一) 自由的基础——实践
实践是自由实现的基础。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从唯物史观出发,认为现实的实践活动是实现自由的基础,主体只有在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础上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4]。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人在任何时候获得的自由都是有条件和相对的,自由的实现则是在实践基础上由现实向理想不断运动和接近的过程。他强调:“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5], p. 47)因此,人的自由只能是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中的自由,离开了人的实践也就不存在人的自由问题。人们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各种实践活动,不断发挥自身主观创造性,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也就是人不断逐渐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也就是说,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获得现实的自由。
实践是自由发展的基础。当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断认识必然、正确利用必然后所表现出一种自觉自主的状态,就是达到了自由的状态。但是,由于受到客观事物及其本质的显露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水平等限制,人们并不能穷尽对客观世界所有规律的认识,即使是已经认识到的客观规律也是有限的、不完全的。因此,人们在利用必然性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获得的自由也只能是相对的自由。但是随着人类实践和认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对必然性的把握越深刻,获得的自由程度也就越高。因此可以说,实践的深度与广度直接影响着人们能够获得的自由的最大限度。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将实践视为实现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充分体现了其科学的唯物史观的基础。通过实践将人与自由真正连接起来,明确了投身于变革自然和社会的实践中,是人们实现自由的唯一的途径。社会实践是由必然转化为自由的桥梁,自由通过社会实践得以实现,并通过社会实践得到提高和发展。
(二) 自由的阻碍——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
“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5], p. 46)马克思认为劳动这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本质,是区别人与动物的关键特征。然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却存在着异化现象,即人们进行劳动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因为一种外在的压力而不得不从事劳动,当压力一旦解除,人们会立即停止这种劳动。马克思在《手稿》中从当时的经济事实出发,分四个层次来论证了异化劳动。首先,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相异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异化,工人和劳动产品是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其次,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活动相异化。工人通过劳动过程不但不能发现自己的价值,而且感觉到压抑和束缚,人的劳动过程变成了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再次,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类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去改造社会,而异化劳动破坏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活动的关系,即人同自由自觉的活动及其创造的对象世界相异化。最后,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劳动活动以及自己的类本质相对立时,也必然同他人相对立。
马克思所论述的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实践活动是在人们在进行劳动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断认识客观世界、能动改造客观世界,从而逐步接近自由的过程。
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催生了私有财产的出现。私有财产是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人们生产出的物质生活资料除了满足自身与自身所属共同体的基本需要之外还有一定的剩余时才形成的。马克思在《手稿》中得出结论“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6], p. 166)。也就是说,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形成根源。同时,在《手稿》中马克思也指出资本家的财富积累和异化劳动的产生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私有财产的产生促使人更加热衷于财富的积累,工人生产的产品越来越多,阶级分化就更加明显,劳动异化的情况也就更加严重。私有财产的出现使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呈现出更加强烈的逐利性质,劳动原本是人自愿自发的行动,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下的工人劳动失去了这一性质。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工人之外的其他人对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控制和支配,劳动产品就不会成为反对工人的力量,劳动过程就不会给工人带来痛苦,也就不会有异化劳动。而异化劳动从开始形成之时就失去了人类从事劳动活动的本身意义,反而是成为了一种人们用来维持生存与获得财富的手段,不仅不能发挥和实现主体所具有的潜力,反而变成了压制人主体意识的反作用,成为人类通往自由道路的阻碍[7]。
(三) 自由的实现——共产主义
马克思在《手稿》中对私有财产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并提出要实现人的自由,就要积极扬弃私有财产,实现人的本质复归。他认为:“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6], p. 185)也就是说,共产主义不是简单消灭私有财产,而是通过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消除劳动与资本的对立,使人重新掌控自己的劳动成果和社会关系,最终实现人类自由与解放的价值追求。
共产主义将实现人的本质复归。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的一种“自由的无意识的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而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劳动力成为商品进入了市场,资本家雇佣工人劳动以开展价值增殖活动。工人阶级的劳动不再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而仅仅是他们自身赖以为生的手段和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机器。可以说,异化劳动使劳动者失去了自我和人性。雇佣劳动制度又催生了商品拜物教的出现,让本该是由人支配物的经济过程变成了物支配人,产生了“商品来支配其生产者命运”的现象。物的关系掩盖了人的关系,人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物的关系。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提到了人至少要实现三重解放。首先就是人与财产关系的解放,在物资资料极为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私有制不再存在,人将不会受到资本、商品等外在力量的支配,成为自由自觉的活动者。其次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解放,共产主义社会将消灭阶级与阶级对立,人与人之间实现相互平等,整个社会也会实现高度和谐。最后是人与自然关系的解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在实现这三重解放的基础之上,人的自由性得到了极大地发展,终将使人的本质得到复归。
共产主义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人发展的最高境界,也是人人应当享有的自由权利。由于剩余价值规律始终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挥作用,这就使得资本家必然会想方设法来提高工人的劳动时间以增加产生的剩余价值。尤其是通过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或提高工人劳动强度而产生的绝对剩余价值,实际上大量挤占了工人的自由发展时间,剥夺了工人追求自身发展的诸多可能性。马克思认为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真正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主义社会作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彻底消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弊病与异化现象,其中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剥削和压迫,人们能够在充足的自由时间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自身的个性与能力,实现个人的理想[8]。人类的自由应该是全体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由,马克思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强调每个人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形式。人的自由发展是在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实现的,只有人真正实现全面的发展,在德、智、体、美、劳等诸多方面获得普遍提高,且彼此之间相互协调,达到主客体和谐统一的境界,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4. 《手稿》中自由观的现实价值
(一) 为实现社会公平与共同富裕提供思想资源
马克思认为,自由的实现离不开物质基础,而私有制和阶级分化是阻碍多数人获得自由的根本障碍。他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其前提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一思想对当代中国具有直接指导意义: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目标,更是实现人的自由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当人们摆脱物质匮乏的束缚,才能有时间和精力追求教育、艺术、社交等“发展性自由”;只有消除城乡、区域、阶层间的结构性差距,才能让每个个体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马克思强调的始终是“一切人”的整体自由,而非少数人的独享特权。这一核心理念,为当前我国调节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通过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实践,提供了清晰的价值坐标和行动指南,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将对自由的追求切实彰显于每个个体。
(二) 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实践路径
马克思所追求的自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发展”,即体力、智力、情感、个性等多维度潜能的充分释放。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与旧式劳动分工条件下,工人在资本家的剥削与压迫下被动劳动、艰难为生。人只能得到片面的发展,不仅丧失了人的本质属性,更难以实现真正自由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问题的讨论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指明了观念上的自由并不能使人彻底摆脱束缚和禁锢。现实的人要想实现真正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必须投身实践,不可能脱离社会环境、劳动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根据马克思的观点,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是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解放的必然前提,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程度又与人类的总体实践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只有在社会实践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有机结合,个人所需与社会所得的同频共振,确保人在自身所处的生产关系和社会交往中通过劳动等实践手段既实现自身价值又推动社会进步,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个性发展。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科技进步最终都应服务于人的成长与发展。例如,当前倡导的“双减”政策、素质教育改革、文化事业发展等,本质上都是为了打破“应试教育”、“唯分数论”等异化现象对人的束缚,深刻回应着马克思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追求。
(三) 为迈向共产主义理想社会提供坚强支撑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基本特征与价值追求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这是马克思在深刻洞悉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之后提出的科学预测。但是,共产主义事业是一代又一代人的接力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必须努力靠近并不断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自由做准备。第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基石。只有当社会生产力达到让“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的程度,才能彻底摆脱物质匮乏对人的自由的束缚。这就要求必须持续推动科技创新与生产力革新,努力使物质资料分配不再成为限制个体发展的枷锁。第二,政治制度的成熟是保障。共产主义的自由需要建立在“自由人联合体”这一制度载体之上,也就是要彻底超越阶级对立。通过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健全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在共建共享共治中实现对“必然王国”的超越,逐步迈向“自由王国”。第三,精神文明的繁荣是核心。在打破物质束缚的同时,也必须实现人精神世界的丰富与个性的全面发展。这需要构建与共产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价值体系,培育以人的解放为核心的集体主义精神,让每个个体都能在创造性实践中实现精神富足、个性解放。总的来说,应该在物质生产、制度保障、精神文明等维度共同发力,为人类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必需的社会条件,从而推动共产主义理想在社会的整体进步中逐步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