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译者主体性和勒菲弗尔改写论的理论基础
译者主体性贯穿于翻译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地说,译者的主体性不仅体现在对原作的理解、诠释以及在语言层面的艺术重构上,还反映在翻译文本的选择、文化目标的设定、翻译策略的运用,以及通过译作序跋对预期文化效果的引导等方面[1]。文学翻译不仅是两种语言之间的信息传递,还需要关注文化差异和思维方式对翻译过程的深刻影响[2]。不同于科技翻译,文学翻译的目的不仅限于准确传递信息,而是致力于更高层次的艺术表达,强调情感、语言美感以及文学价值的传递,并努力在目标语言中再现原作的风格与独特魅力。
勒菲弗尔提出的改写理论界定文学为一种“人为构建的、动态变化的社会系统”[3]。这个系统受到由个体、群体及机构组成的调控机制的影响,这些机制通过赞助行为对文学系统进行干预,翻译本质上是对原文本的再创作过程,这一过程受到意识形态、诗学规范和赞助体系三方面因素的制约[4],意识形态因素指的是文学作品必须与社会主流价值体系保持基本一致;诗学因素涉及文学系统内部的各种创作规范,包括体裁特征、象征手法、人物塑造、典型情境等要素,以及文学在社会中的功能定位;赞助因素主要指赞助体系为作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该理论打破了传统翻译研究聚焦文本层面的局限,将翻译活动置于更广阔的文化交流背景下进行考察,现已成为文化学派翻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呼啸山庄》的翻译研究概况
《呼啸山庄》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哥特文学特有的阴郁、惊悚与暗黑特质,其“恐怖氛围”、“神秘元素”以及“噩梦与幽灵”等主题,结合极具情感冲击力的文学表达,共同塑造了典型的哥特式风格(Gothic) [5]。《呼啸山庄》自1847年出版以来,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流传。不同语言的译本反映了各自文化背景下的读者对这部作品的理解和接受。例如,早期的中文译本多采用意译的方式,以适应当时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而现代的译本则更注重忠实于原文,力求准确传达勃朗特的原意。不同译者在处理《呼啸山庄》中的文化元素、语言风格和情感表达时,采取了各具特色的翻译策略。有的译者倾向于保留原作中的英国文化特色,通过注释等方式帮助读者理解;有的译者则选择将这些文化元素转化为目标语读者更熟悉的内容。在语言风格方面,有的译本保留了原作中粗犷、激烈的表达方式,而有的译本则将其柔化,以适应目标语文化的审美习惯。
《呼啸山庄》作为一部经典的女性主义文学作品,其翻译研究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成果。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译本风格进行比较、文化负载词处理、哥特风格再现、女性主义视角解读和译者研究方面,然而,将译者主体性作为一个核心理论透镜,结合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和女性主义翻译理论,系统考察特定历史语境下译者是如何深刻影响其在词汇、句法、句子等微观层面对《呼啸山庄》的“改写”,并最终塑造译本整体风格与文化的研究,尚显不足。
本文旨在填补这一研究空白。通过聚焦杨苡与方平这两位具有代表性且译本风格差异显著的译者,进行细致的文本对比分析,深入探究其主体性在翻译策略选择及具体语言转换层面的体现。本研究不仅是对两位译者译本特色的深化解读,更是将译者主体性理论、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与女性主义翻译视角相结合,应用于经典文学翻译个案研究的一次尝试,以期更全面地理解《呼啸山庄》中文译本多样性的深层动因及其文化意义。
3. 译者主体性在《呼啸山庄》不同译本中的体现
本文选取杨苡(1955)和方平(1986)两位译者的译本,以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为分析框架,从词汇、句子以及句法层面对译者主体性在其中的作用进行对比分析。其中,句法层面关注句子结构和语法规则,而句子层面则关注句子整体意义的传达和情感表达。
3.1. 词汇方面
两位译者在对词汇词义的选择上,风格明显不同,对词义的选择充分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在翻译中的作用。在翻译策略上,方平对词义的选择更偏归化,用词让本土读者倍感亲切,而杨苡选择异化,更贴近源语风格,充满异国情调,更是在翻译中通过词义的选择体现了女性意识,女性主义将翻译视为一种跨越文化与语言的“跨界”行为,强调译者在传递、重构和操控文本中的作用,以使其更适合目标语言的读者。通过翻译行为及其语言运用,译者将其作为一种文化干预的方式,用以对抗并改变父权话语的主导模式[6]。因此,翻译不仅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写作形式,还深刻参与了文本意义的生成与重构。
例1:
原文:So much had circumstances altered their positions, that he would certainly have struck a stranger as a born and bred gentleman; and his wife as a thorough little slattern!
方平译文:环境把他们两个的地位改变过来了:他的外表会叫陌生人还道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乡绅,而他那位妻子倒十足像个小邋遢女人!
杨苡译文:环境把他们的地位更换得这么厉害,陌生人乍一看,会认定他是个天生有教养的绅士,而他的妻子则是一个道地的小懒婆。
“乡绅”和“绅士”是不同历史阶段产生的概念,其含义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变化。由于研究时段、视角和理论框架的差异,中外学者对“乡绅”和“绅士”的定义各有不同。在清朝时期,“绅士”一词实际上涵盖了乡绅与士人两类群体[7]。费孝通则提出,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其亲属[8]。剑桥英语词典对“gentleman”的定义为“a man who is polite and behaves well towards other people, especially women; a man of a high social class”,可见二者内涵并不同,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所称的“绅士”更多地指代英国的绅士(gentry)文化,强调内在修养和礼仪。
方平选择“乡绅”,其译本所处年代正值中国改革开放后文化反思与对本土文化再认同的时期,其归化策略符合当时相对宽松、注重读者接受和文学可读性的翻译规范。杨苡译为“绅士”,符合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内强调学习苏联、批判资产阶级思想的语境。“绅士”一词更直接对应西方概念,其异化策略既源于对“忠实”的追求,也可能隐含了对特定阶级标签的谨慎处理。
例2:
原文:I’m not envious: I never feel hurt at the brightness of Isabella’s yellow hair and the whiteness of her skin, at her dainty elegance, and the fondness all the family exhibit for her.
方平译文:伊莎蓓拉披着一头亮光光的黄头发,雪白的皮肤,又是那样娇甜优雅,一家大小个个都疼爱她,我可从来不曾因为这些心里感到不好受。
杨苡译文:我对于伊莎贝拉的漂亮的黄头发,她的白皙的皮肤,她那端庄的风度,还有全家对她所表示的喜爱,可从不觉得苦恼啊。
凯瑟·莫泽在一次以“文学翻译与文学特性”为主题的大型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一个关于女性主义与翻译的问题,呼吁人们关注男性译者如何在翻译过程中颠覆、破坏和篡改女性作家的作品,尤其是在涉及女性主体性、身体及其功能的内容时[9]。从女性主义的视角分析,杨苡在翻译“dainty elegance”时,选择了更中性且更具内在特质的词汇,弱化了对女性外貌的过度关注,更符合女性主义对女性价值的多元化理解,从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的意识形态角度来看,契合了建国初期提倡“妇女能顶半边天”、反对资产阶级“娇小姐”形象的意识形态氛围,是对当时主流性别话语的一种潜在呼应或谨慎规避。而方平选择的“娇甜优雅”,更符合男性对女性的审美,侧重于对伊莎贝尔的外貌欣赏,延续了传统审美标准,无意中强化了女性作为“被观赏对象”的刻板印象,从勒菲弗尔的改写理论的意识形态角度来分析,则反映了改革开放后社会审美多元化、大众包容度高、对女性柔美特质重新接纳的背景。
3.2. 句法层面
句法层面从原文和两个译文的句子结构、语序、逻辑关系等方面进行对比,探讨杨苡和方平在翻译中的不同处理方式。方平的译文在句法层面更注重目标语读者的接受效果,通过调整语序和句式增强了译文的感染力和表现力,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在情感表达和语言流畅性上的创造性发挥。而杨苡的译文则更注重对原文句法结构的忠实保留,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在文化传递和形式对应上的坚持。
例3:
原文:If he loved with all the powers of his puny being, he couldn’t love as much in eighty years as I could in a day.
方平译文:凭他那瘦小可怜的身子,即使拼命地爱,爱上八十年,也抵不上我一天的爱!
杨苡译文:如果他以他那软弱的身心的整个力量爱她八年,也抵不上我一天的爱。
从句法结构的角度分析,方平的译文在语序和句式上进行了调整,将条件状语从句的内容前置,采用了“凭……即使……”的结构,以此强调“他”的身体状况和付出的努力,随后引出主句的比较结果。这种调整使句子更贴近中文的表达方式,同时通过让步句式“即使……也……”突出了“他”的努力与“我”的爱的对比,并通过感叹号进一步强化了情感的表达效果,这种处理体现了勒菲弗尔理论中“诗学”层面的改写,方平追求中文表达习惯下的强烈戏剧效果和情感张力,符合80年代读者对文学作品中激情表达的较高接受度。作为学者型译者,杨苡倾向于严谨传达原文逻辑结构,语序与原文基本一致,但在情感表达上较为保守,其选择的相对直译的翻译策略符合50年代外国文学翻译受政治审查影响,强调“忠实原文”,避免过度主观渲染的社会背景,更受学院派和研究者青睐。
3.3. 句子方面
从句子层面进行分析,揭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句子整体意义的传达方式,探讨译者如何通过句子的调整实现意义的准确传递和情感的有效表达。方平在句子层面的处理上倾向于采用流畅、自然的句式,同时进行了创造性翻译,使得译文读起来亲切易懂又引人入胜。杨苡的句子处理方式更注重传达原文的形式特征和文化内涵,风格偏含蓄内敛。
例4:
原文:“Bed-rume!” he repeated, in a tone of mockery. “Yah’s see all t’ bed-rumes thear is—yon’s mine.”
方平译文:“窝室!”他嘲弄地学着我的声气说。“这儿的‘窝室’你都看到了呀。那边一间是我的。”
杨苡译文:“卧房,”他用嘲弄的声调重复一下。“你看了所有的卧房啦——这是我的。”
在原文中,“bed-rume”一词特意用斜体标注,不是“bed room”的拼写方式,用以表现约瑟夫对伊莎贝尔说的话的不屑,这个卧房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卧房,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却并不体面。方平在这里做了谐音处理,主动进行文化干预,谐音“wo shi”模仿原文对方言的听觉效果,这体现了译者主体性在勒菲弗尔“改写”理论中的核心作用,既表达了卧房的意思,又栩栩如生地表现出了约瑟夫的嘲弄感,情感表现更为浓烈。这种大胆的创造性翻译在80年代追求文学翻译生动性和可读性的场域中是受到鼓励的,是争取读者认可资本的成功实践。杨苡在处理“bed-rume”这一词汇时,选择了直接表达该词汇的指代,将其译为“卧房”,并未像方平那样进行谐音处理或创造性翻译,且未对原句的顺序和结构进行调整,丢失了原文的方言特色、嘲弄口吻和隐含的粗鄙感,这种处理方式严格遵循了50年代可能更主流的优先传达基本信息、避免使用过于俚俗或可能引起歧义的词汇以及淡化阶级差异的描写的翻译规范。
例5:
原文:His manner was even dignified: quite divested of roughness, though stern for grace.
方平译文:他那摆脱了粗野的举止甚至很有气派,虽然太严峻,说不上优美。
杨苡译文:他的举止简直是庄重,不带一点粗野,然而严峻有余,文雅不足。
“摆脱”和“说不上优美”,说明在方平的视角下,希斯克利夫这个形象原本是粗野无理的,强调了希斯克利夫气质的转变过程,在后半句中的形容“说不上”更突出主观评价,体现了译者对该人物的主观理解和审美倾向,这种处理方式与80年代中国文学界对人物成长叙事的偏好相契合,和改革开放初期文学批评强调主观感受的风气一致,当时出版社鼓励增强文学作品的可读性和感染力,其戏剧化处理符合当时文化市场对情感表达的需求。杨苡的形容用词主观色彩较淡,“严峻有余,文雅不足”采用了对比结构,暗含人物内在性格特点,以四字格实现韵律平衡,既保留原文对比关系,又融入汉语传统审美范式,体现译者对古典文学形式的借鉴。“不带一点粗野”强调希斯克利夫变化的结果,反映了50年代中国学界对人物评价的辩证思维传统。两版翻译共同构建了希斯克利夫形象在中国接受史中的多元解读可能,方平译本突出其转变过程,杨苡译本强调其内在矛盾,这种互补性诠释正体现了文学经典通过译者主体性翻译获得的丰富阐释空间。
4. 结论
通过对比分析杨苡和方平的《呼啸山庄》译本,本文揭示了译者主体性基于改写理论的框架上在词汇、句法和句子层面的具体表现。译者的文化历史背景、性别意识和翻译策略选择显著影响了译文的风格和读者接受度。方平倾向于采用归化策略,使译文更贴近目标语读者的文化习惯,而杨苡则通过异化策略保留了源语文化的独特性,并在翻译中体现了女性意识,说明译者不仅是语言转换者,更是文化传播者与意义构建者。然而,本文仅对比了杨苡和方平的译本,样本量较小,但是这种聚焦恰恰为深入剖析译者主体性、历史语境与微观语言选择的复杂互动提供了可能。基于本研究的发现和方法,未来研究可朝以下更具启发性的方向拓展:一是运用语料库文体学方法量化多译本风格差异,特别是归化或异化倾向、情感强度、性别词汇使用模式等,为本研究观察到的定性差异提供更广泛的实证基础;二是深化性别视角,探究译者性别身份对角色塑造和情感表达的影响;三是延伸理论应用,检验改写理论等在同类文本中的解释力,并进一步丰富对译者主体性在跨文化传播中作用的理解;四是开展接受研究,考察译本风格与目标文化经典化过程的互动关系,探究译者主体性策略的选择如何影响作品在目标文化中的形象塑造、经典化过程及其对读者性别观念的可能影响。
通过以上方向的探索,不仅能更全面地描绘《呼啸山庄》在中外文化交流中的翻译图谱,更能深化我们对翻译作为一种受制于历史语境、承载着译者主体性的文化改写实践本质的复杂性与创造性的认识。
基金项目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医学院校学生外语能力线上实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编号:230900960200625)。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