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协同影响
The Synergistic Impact of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Rural E-Commerce on the Urban-Rural Income Gap
DOI: 10.12677/ecl.2025.1493022, PDF, HTML, XML,   
作者: 陈乐乐:常州大学经济学院,江苏 常州
关键词: 数字经济农村电商城乡收入差距Digital Economy Rural E-Commerce Urban-Rural Income Gap
摘要: 近年来,数字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数字信息技术正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与农产品流通环节,为农村发展创造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依托互联网平台的农村电子商务迅速兴起,通过开拓市场空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联动等方式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此外,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协同效应:一是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缩减农户生产成本;二是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创造多元就业机会;三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本研究旨在探讨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协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内在机制,以期借助数字经济发展浪潮,推动农村电商实现信息化和高技术化,提升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实现乡村振兴。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digital economy has played an increasingly significant role in driving economic growth.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are being widely applied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the circulation of farm products, creating new opportunities for rural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internet platform-based rural e-commerce has rapidly emerged, contributing to the reduction of urban-rural income disparities through market expansion, optimized resource allocation, and enhanced industrial linkages. Furthermore, a synergistic effect exists between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rural e-commerce: 1) Reducing information asymmetry and lowering production costs for farmers; 2) Stimulating entrepreneurial enthusiasm and creating divers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3) Improving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and green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This study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intrinsic mechanisms through which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rural e-commerce collaboratively narrow the urban-rural income gap. By leveraging the momentum of digital economic development, we seek to promote the informatization and technological advancement of rural e-commerce, elevate rural residents’ income levels, and ultimately achieve rural revitalization.
文章引用:陈乐乐.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协同影响[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9): 1146-1153.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93022

1. 引言

在智能化与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已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这些数字技术不仅改变了传统生产模式,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作为新时期国民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数字经济正在推动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随着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战略地位的持续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生的影响力已渗透至各个产业领域,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全新动能。这一变革重构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当前,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议题。根据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战略部署,推进数字化建设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多项国家战略规划,包括《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均明确将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列为重点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下,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加速向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等领域渗透,有效地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并且减少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农村电商自从2014年被写入到中央一号文件以来,发展迅速,现已成为驱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根据《中国新电商发展报告(2025)》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农村网络零售总额达2.56万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15.8%。詹晶等(2022) [1]的研究表明,数字技术通过优化信息传播渠道,有效缓解了分散农户的销售困境,显著降低了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为农村电商的规模扩张提供了持续动力。

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背景下,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与创新的关键力量。深入探究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及其协同效应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机制,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显著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2. 核心概念

2.1. 数字经济

综合国内外学者对于数字经济的研究可以发现,数字经济的内涵随着数字技术和数字化产业的发展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将数字经济系统界定为:以使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知识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具备数字化、高效性、融合性、普惠性、网络效应等特征,其本质是以信息化数字技术为基础,以行业数字化应用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提升社会整体经济效率,推动社会经济向网络化、智慧化、信息化转变。

2.2. 农村电商

农村电商是农村电子商务的简称,是一种新兴商业模式,被视为农民脱贫增收的新动能。它通过新的商业流通和创业模式,克服了农产品的地域限制,成为农民稳定和拓展增收渠道的重要手段。淘宝村是农村电商的成功案例,对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就业、促进产业兴旺及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吴一平等,2022) [2]

2.3. 城乡收入差距

城乡收入差距是指城市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反映了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2020年底,中国消灭绝对贫困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成为新阶段的重要任务(伍卓等,2023) [3]。城市居民收入来源多样,包括工资、经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而农村居民主要依赖农业经营收入,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较少。这种差异与产业结构、教育水平、就业机会等因素密切相关。解决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2.4.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协同效应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协同效应,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政府、电商企业、农户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前提,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农村电商生态,实现数据、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在城乡间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循环,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一种系统性作用机制。该协同不仅体现为技术层面的融合,更关键的是通过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激发农村创业热情,提高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形成以数字驱动为特征、以电商为载体的农村发展新路径,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力与发展动能,提升农村地区整体收入水平,逐步改善城乡收入不平衡的局面。

3. 理论基础

3.1. 协同效应理论

协同的概念最初源于系统科学,是一门涉及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重要领域,主要探讨不同事物之间的共同特征以及相互作用的机理。协同效应理论的研究对象是多个子系统之间的联合作用,作为一种物理现象,反映了客观世界中各种子系统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影响和合作关系,它强调多个成分共同作用的整体效果超过这些成分单独作用的效果。哈肯对协同效应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他指出在开放环境和共享资源的条件下,各个子系统通过相互依存、协作和关联作用,产生的整体效果应当远远超越各系统单独作用的效果。协同效应的研究不仅在物理学、社会学上有着丰富的成果,尤其是在经济学领域,更是以协同效应理论为基础,发展形成了金融协调理论,以分析和研究经济金融中的问题。

在本文中,数字经济和农村电商作为两个子系统,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具有一定相互促进的协同作用。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农村电商得到迅速发展,并在电商交易平台上积累了大量客户信息。对这些信息的有效利用将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而降低信贷成本,促进规模经济,并推动数字资源在农村地区的均衡分配。同时,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农村电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设施和资金支持,有效提升了当地就业和创业水平。二者相互作用,融合发展,共同推动农村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有效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3.2.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主要通过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风险成本两个方面发挥作用。在降低信息成本方面,传统经济模式下,农村与城市市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农村生产者很难了解城市消费者的需求信息,城市消费者也难以知晓农村的优质产品信息。农村电商平台打破了这种信息壁垒,而数字经济为电商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支持。例如,电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功能可以帮助农村生产者获取消费者偏好信息,降低了信息搜索成本,使农村产品能更好地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交易效率和收入水平,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在降低交易风险成本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提供的支付、结算、保险等服务降低了农村电商交易的风险成本。在线支付保证了交易的及时性和安全性,保险服务可以为农产品运输、储存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提供保障。这使得农村电商交易更加稳定,减少因交易风险导致的损失,增强了农村居民参与电商交易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

4. 机制分析

4.1. 数字经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数字经济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现代化与农民收入水平提升两个方面。在农业生产领域,数字技术能够实时采集气象数据与农作物生长情况,通过智能终端向生产者发布灾害预警,辅助制定科学的农事计划,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自动驾驶农机与智能植保设备的应用,不仅实现了种植规模与产量的精准测算,更显著减轻了农民的劳动负荷,提高了工作效率。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构建的农情监测系统、生产服务系统和安全追溯系统等数字化系统,有效整合生产管理、品质监控、流通销售等环节,形成高效的数字化管理链条,这种技术驱动的转型促使传统农业生产向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模式演进,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和生产质量(唐红涛,李胜楠,2020) [4]

从农产品流通角度分析,传统销售渠道由于需要兼顾卫生监管、物流配送、运营管理等复杂流程,整体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导致销售价格大幅提升。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催生出诸多创新业态,以农产品电商平台作为典型代表,通过搭建信息化交易平台,有效提升了农产品各流通组织的合作效率。这种创新模式重构了农业企业的管理架构和运营流程,显著提升了生产效率与信息化水平。另外,数字基础设施的持续完善既推动了传统农业的智能化改造,又通过优化要素配置促进了资本向农村地区的流动,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4.2. 农村电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农村电商通过开拓市场空间、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联动等机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首先,农村电商能够开拓市场空间。相较于依赖本地市场的传统农产品销售模式,农村电商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农产品销售范围从本地扩展到全国乃至全球。这种转变有效抑制了农产品价格波动程度,提升了平均销售价格。王奇等(2021) [5]的研究表明,电子商务能够通过拓展市场范围,缓解地理位置和人口规模对区域发展的制约,推动农村经济增长。通过市场拓展,农村地区的农产品能够进入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其次,农村电商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电商平台为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土地及资本等核心要素提供了更高效的配置渠道,农户充分掌握电子商务技术后,便可依据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生产结构,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优化资源配置不仅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还为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

最后,农村电商能够促进产业联动。农村电商不仅推动了农产品的销售,还带动了农村地区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了良好的产业联动效应。物流配送、产品包装、冷链仓储等配套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有效提升了农村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胡瑞等(2024) [6]的研究发现,山东省“淘宝村”具有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相邻县域间的协同效应持续增强,农村电商逐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态势。这种产业间的良性互动增强了农村地区的经济活力,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4.3.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协同影响的作用机制

4.3.1. 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缩减农户生产成本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协同发展将能够降低电商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缩减农户生产成本,推动规模经济。一方面,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协同效应显著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由于农村人口分散,传统信用体系建设成本高、见效慢。数字技术通过实时采集交易数据,帮助农户和电商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有效降低了信贷成本。这种模式同时缓解了农村市场的信息壁垒——以往因地理隔离导致的销售价格低、销售渠道单一等问题,现在通过电商平台得以解决。农户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灵活调整生产策略,从而提升产品价值和销售价格。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融合有力推动了农村基础设施的优化升级。物流基础设施的完善显著提升了农村电商配送效率,畅通了农产品流通渠道,大幅降低了物流成本。同时,互联网及移动通信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普及,不仅便利了居民生活,更有效减少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农村经济增长效率。

4.3.2. 激发农民创业热情,创造多元就业机会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的协同发展为农村居民创业和就业提供了重要支持。

数字经济凭借其广泛渗透性、高创新性和强协同性等特征,能够有效覆盖偏远地区农村居民等群体,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拓展新兴业态,从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创业热情。与此同时,农村电商的兴起为农民提供了全新的创业平台,拓宽了农村特色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渠道。创业活动往往需要资金、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支持,数字经济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数字支付、云计算等数字化工具,为有创业想法的农民提供支持。这种支持弥补了农民在商业知识和人力资本上的不足,助力农民创业增收。此外,这种协同发展还将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有效缓解农村电商企业的融资约束,助力电商行业创新发展(周亚虹等,2023) [7];另一方面,电商产业的壮大带动了物流、广告、人才培训等配套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促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释放经济增长红利。

4.3.3.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赵巍(2022) [8]的研究表明,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城市技术创新能力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且这种提升效果在新一线城市表现得尤为突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加速了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也为农业领域的技术革新和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与资金支持。

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是提升农业经营效益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然而,要实现农业技术进步,优化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离不开数字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农村电商的有力支持。在数字技术的供给支持下,农业生产要素(如劳动力、土地等)的使用效能得到充分释放,显著改善了要素配置效率,同时推动了农业技术创新与生产方式变革,进而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以及农业生产效率的整体改善。此外,陈苏等(2024) [9]指出,以农村电商为代表的数字交易平台可以提高农产品供给的绿色化含量,推动农业绿色生产,提高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农村电商可以将农产品的绿色和有机属性通过电商平台呈现在购买者面前,从而使他们愿意加价购买农产品,而更高的价格,可以提高农民对绿色农产品的价格预期,从而使得农民更愿意进行绿色生产。同时,蒋玉等(2021) [10]的研究证实,农村电商通过简化供应链环节,实现生产商和线上线下渠道直接对接,这种扁平化模式不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还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生产过剩或不足,从而间接提升了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5. 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面临的问题

5.1. 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当前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和偏远山区,仍面临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物流体系等数字基础设施覆盖不足和质量不高的现实问题。5G和千兆光网在行政村一级的部署明显滞后,制约了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与电商运营中的深度应用。同时,冷链物流、智能仓储等现代化供应链设施欠缺,导致农产品上行困难,生鲜类商品损耗率居高不下,严重限制了农村电商的服务范围和运营效率。基础设施的滞后不仅影响了数字经济本身的发展,更阻碍了其与农村电商在数据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方面的深度融合。

5.2. 专业技术人才严重短缺

农村地区普遍面临专业技能人才匮乏的困境。大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数字设备操作知识和电商平台运营能力,难以独立完成网店开设、直播带货、客户管理和数据分析等数字业务。同时,既了解农业产业规律、又掌握数字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十分稀缺,导致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之间缺乏真正有效的联结纽带。人才短板使得农村电商运营水平低下,数字技术应用程度不深,无法充分发挥两者协同带来的创新效应和效率提升作用。

5.3. 农产品供应链整合不足且韧性较差

农村电商与数字经济的协同需要稳定、高效、标准化的供应链体系作为支撑。然而,当前我国很多农村地区仍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农产品在生产端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和分级规范,在流通环节又存在信息不透明、响应速度慢、协同能力弱等问题。数字经济虽然可以提供溯源、追踪和预测等技术手段,但由于产业链各主体间数字化程度不匹配、利益机制不完善,导致全供应链协同效率低下。一旦遇到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外部冲击,供应链易发生中断,严重影响电商销售的稳定性。

5.4. 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水平较低

数据是驱动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的核心要素,但目前农村数据资源的价值远未得到有效释放。农业生产、商品流通、消费者行为等多维数据处于分散、割裂状态,缺乏系统性采集、整合与分析能力。电商平台积累的交易数据未能有效反馈至生产环节,导致种植、养殖仍依赖传统经验,无法实现以销定产、精准营销和供应链优化。同时,由于数据意识薄弱和治理能力欠缺,农村经营主体难以将数据转化为信用资产和决策依据,限制了数据在金融、技术、市场等服务中的应用深度。

5.5. 农村内部数字鸿沟与平台依赖风险并存

数字技术与电商模式的快速演进,正在加剧农村不同群体间收入的不均衡。熟悉数字工具的返乡青年、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能够迅速捕捉市场机会,而普通小农户、高龄农民则因数字技能不足而面临边缘化风险。另一方面,农村电商发展高度依赖少数大型平台企业,其在规则制定、流量分配、佣金机制等方面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农村经营者自主性不足、抗风险能力弱。这种数字资源与能力的不平等,不仅制约了协同发展的包容性,也影响了农村电商与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 政策建议

6.1. 系统推进农村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协同发展根基

制定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重点推进千兆光网、5G网络、物联网等在偏远地区的高质量覆盖,为农业传感器、视频监控、远程控制等数字化设备部署提供坚实基础。另外,依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政策,统筹布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寄递网点,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和冷链仓储,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损耗与配送成本,打通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协同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6.2. 构建多层次农村数字人才培育体系,强化协同发展智力支撑

地方政府应联合职业院校、电商平台与企业,共同建立面向不同群体的数字技能培训体系,针对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电商运营、数据分析等高阶课程,面向普通农户提供智能手机应用、直播带货入门等普及性培训,并积极引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等具备数字技能的人才参与农村电商与数字农业项目,通过政策扶持和平台赋能缓解农村数字人才短缺,为电商企业发展提供稳定人力资本。

6.3. 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与供应链整合,提升供应链韧性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与合作社共建数字化供应链管理系统,统一农产品品质分级、包装标识和溯源标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透明化管理。同时,支持核心企业构建“订单农业 + 数字赋能”模式,通过数据共享引导农户以销定产,发展智慧种植、智能分级和精准配送,增强供应链协同效率和抗干扰能力,系统性提升农产品电商标准化水平和市场稳定性。

6.4. 深化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增值

推动建立县域农业数据资源平台,整合农业生产、市场交易、物流配送等多源数据,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向经营主体开放共享,支持其开展市场需求预测、生产决策优化和精准营销推广,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核心企业合作,基于真实、连续的经营数据开发信用评估模型,创新推广“数据贷”“供应链金融”等普惠金融产品,帮助小微主体突破融资瓶颈,真正发挥数据在促进产融结合和减损增效中的核心作用。

6.5. 构建多元协同、包容共享的数字生态,跨越内部数字鸿沟

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电商平台优化服务协议与佣金机制,为农村中小经营者减负赋能,同时支持发展一批扎根县域的本地化电商平台和社交电商网络,降低对外部单一平台的过度依赖。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共同开发适老化、简易化的数字工具和培训课程,帮助传统农户融入数字商业环境,并通过“平台 + 合作社 + 农户”等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小农户能够公平分享数字化增值收益,实现协同发展成果的普惠与共享。

7. 总结

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电商经济快速崛起,二者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研究了数字经济与农村电商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协同影响,发现二者的协同效应能够降低农户生产成本,激发农村创业热情,提高农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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