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研究
Research on the Enhancement of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in Independent Colleges
摘要: 随着独立学院的稳步发展,学生规模和素质逐年提升。班级视角下学生素养“三弱一强”、治理过程不规范、治理思路落后。本文从法律素养诱因、法律素养内涵、法治过程贯彻、学业与社会现实要求等方面出发提出了“四位一体”的高校学生法律素养培养体系。立足班级治理场景,本文从显隐教育与诱因干预并重培养、依法依规治理、自觉意识提升等三个方面为学生健全法律素养给出了建设性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independent colleges, the scale and quality of students have been improving year by yea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lass, students exhibit “three weaknesses and one strength” in terms of their literacy, and there are issues such as non-standard governance processes and outdated governance approaches. This paper proposes a “four-in-one” cultivation system for college students’ legal literacy from the aspects of inducing factors of legal literacy, the connotation of legal literacy,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process, and academic and social reality requirements. Based on the scenario of class governance, this paper provides constructive countermeasures for students to enhance their legal literacy from three aspects: the balanced approach combining explicit and implicit education and intervention of inducing factors, governance in accord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enhancement of self-awareness.
文章引用:张震, 唐意贤. 独立学院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研究[J]. 创新教育研究, 2025, 13(9): 119-123. https://doi.org/10.12677/ces.2025.139677

1. 引言

随着独立学院的稳步发展,学院在招生规模、学生吸引力、录取分数线方面逐步提升。班级作为学院构成的最小单位,班级特征的变化映衬着学院的整体变化。班级人数的增多、班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为班级治理中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

围绕独立学院学生法律素养提升,早期研究提出了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法律实践、依法治校、加强心理教育等对策[1]。随着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的发展和办学实力的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得到了较大改善,促使关于独立学院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研究进入专精细分阶段。有学者从法科学生法律职业道德角度讨论学生法律素养的养成,强调理性认识、心理研究、实践教学在法科学生法律素养提升中的重要作用[2]。近年来,随着独立学院规模的加速发展,班级体量由小变大,班级视角下的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关系班级治理的平稳有序,进而关系到学院学生工作的稳定发展。本文在班级治理视角下,关注学生法律素养现状,分析学生法律素养内在成因,并给出学生法律素养提升对策。

2. 班级治理下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现状

班级学生的法律素养现状呈现出“三弱一强”的特点:1) 法律知识不足。在中小学应试教育下,学生的法律教育缺失。大学课堂中,法律教育作为思修课程的附属内容常被轻描淡写掠过。学生普遍不知道法律的基本要素;2) 法律关注度不高。由于学生法律知识匮乏,导致学生对法律事件缺少关注。学生普遍认为法律事件属于复杂难解的纠纷热点,未认识到法律事件是依法办事的参照案例;3) 法律信仰不够。学生错误地认为法律是权力的工具,是法庭陈述时的外交辞令。学生未认识到法律是扬善惩恶的最终信仰,是值得信任、尊崇的文明形态;4) 维权意识增强。随着教师职业化的发展,教师和学生的关系由传统权威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变[4]。学生对受教育过程中的正当权利越发重视,并对惩戒形式提出质疑。

依法治校最终落地到依法治班,班级治理呈现两个方面的不规范。1) 学生自治不规范。学生干部参与班级治理的过程中,凭个人主观落实受托事务。他们的治理手段缺乏规章依据,治理过程缺少正当程序。个人权力滥用给班内荣誉分配带来负面争议;2) 班主任惩戒不规范。班主任在盯紧学生行为底线中需要给予惩戒。事实未查明、惩戒无依据、惩戒程度与失范程度不匹配[4]等惩戒缺陷破坏了依法依规治理的法制原则。

班级治理思路落后于以“培养法律观念和意识”为特点的思政课培养精神。思政课培养已从“学习法律知识”向“养成法律观念和意识”方向转变[5],而班级治理的主线思路仍停留在违纪后果罗列上。教条式的班级治理思路不利于学生树立起“自觉正向看齐”的价值观念,不利于形成拥护依法治校的价值信仰。

3. 班级治理下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问题分析

学生法律素养培养在班级治理场景下是四位一体的。各要素共同贯穿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各环节,具体包含法律素养诱因、法律素养内涵、法治过程贯彻、学业与社会现实要求等四个方面。

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过程受社会、学校、个人心理等诱因的影响。1) 学生法律素养受社会价值观变迁和社会文化消极面影响[6]。首先,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文化功利主义渐浓。学生围绕有限荣誉资源的竞争,促使学生采取舞弊手段套取“高分”而铤而走险,最终导致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伴随着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平衡,学生在消费心理上的失衡,促使学生误入“盗窃”歧途,从而触发违法行为的发生。最后,伴随着外来文化消极面的渗入,一些不符合我国公序良俗的主义精神被少数大学生奉为时髦,由此造成他们的行为常游走在违纪灰色区域;2) 学生法律素养受学校法制教育缺位影响。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经历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两个阶段。基础教育下受应试教育的现实窘境逼迫,学生较少接受与考试课等同地位的法制教育,由此导致大学生文理知识底蕴强、法律知识底蕴弱,“法盲”现象比较普遍。高等教育下法律课程作为思修课的附属内容容易被课堂忽略。外加“依法治校”并不发达,校内学生事务缺少法制“紧箍”,法治主义并不蕴含在具体办事的始末之中。学生常在“依法”和“依惯例”的试探选择中失去“法治坚持”;3) 学生法律素养受个人心理不成熟影响。大学生处于身心快速发展期,需要面对个人心理的价值激荡。学生容易在矛盾心理的驱动下做出冲动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现实。

学生法律素养由学生具有的法律涵养决定。科学构建法律涵养十分重要。周儒提出了基于ROCCIPI方法的法律涵养构成:法律知识、法律能力、法律信仰[3]。1) 法律知识是学生具有法律素养的基石。学生熟知文理,却较少知道法律基本概念。法律意识缺少常识支撑,树立法律主张有心无力,遵纪守法空洞虚无;2) 法律能力是法律素养的直观表现。判断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评价其用法过程最为直接。学生在诉求行为中是否彰显了法定思路、法定流程、法定责任、法定精神,是否具有“法制腔调”,是法律能力评判的直观感受;3) 法律信仰是学生法律素养的内驱力。“因为热爱,所以追求”是朴素的学生价值观。信奉法律是驱恶扬善、推动社会向理想形态前进的最佳手段,也是学生关注法律事件、树立法治立场、提高用法能力的动力源泉。

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过程受法治贯彻过程影响。法治过程贯彻体现在清晰立法、谨慎执法两个阶段。1) 清晰立法是法治行为指南。只有事务的执行有法可依,事务的执行过程才可体现法治。校内法规笼统模糊,为事务的盲目执行提供了机会。特别地,奖惩细则缺少比例原则,为过度行使权力埋下隐患;2) 谨慎执法是法治过程保证。严格授权行事、谨慎执法,是贯彻法治过程的质量保证。违反正当程序是当前执法过程失范的突出体现。在班级治理中,治理过程“操之过急”违反正当程序,不仅无法达到事务目的,更在过程上失去正当性。另外,查明事实、了解事情原委是法治过程的重要开端。正确的事实判断是事务法治的前提。

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受培养目标和社会现实推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是培育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7]。1) 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了法律素养培养的学分、学时、授课方式。法律通识课为学生法律素养形成提供了基本支撑;2) 和谐社会氛围要求学生具有符合现代社会文明特征的法律素养。在学生毕业前后阶段,职业能力认证考试、三方就业协议、学生档案转移、房屋租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现实课题要求学生依法依规推进相关流程。学生法律素养在现实法治框架下被动形成。

4. 班级治理下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解决对策

围绕学生法律素养“三弱一强”特征、班级治理不规范、治理思路落后等三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四位一体”学生法律素养贯穿式培养体系,本文提出三个方面的解决对策。

推行显隐教育与内外诱因并重的法律素养内涵培养策略。1) 着力开展以案例呈现为特点的实践教学,加强显式教育与外因价值观正面引导。班级治理场景重在以案说法,侧重法律意识培养。校内依法办事通过举例就事论事,在释疑指南的同时也注入了法治循序思维。鼓励热议专业热点事件,在梳理专业知识的同时也注入了专业与法律的现实联系。以软件工程专业班级治理场景为例,设立“技术伦理反思”课程思政目标,引导学生讨论“视频直播软件快播案”在技术中立、文化传播方面的企业责任,梳理软件技术与内容运营的关系、技术中立与责任免除的关系,让学生意识到“技术向善”的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公民意识和行业担当,提高学生法律素养;2) 积极开展具有法制色彩的隐性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法制色彩为特征的辩论赛、海报绘制、电子幻灯片演说、法律专题片放映。让学生在亲身所感、亲口所言、亲眼所见中内化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3) 主动引导学生个人心理,纠偏内因价值观扭曲。在大学校园文化的多元性和大学生面临选择的多样性氛围中,班主任要主动举起主流价值的大旗。主动表明老少咸宜的主流价值观念,做鼓励刻苦学习、肯定寒门学子的价值推手。让学生在多元价值中,找到主流价值的根据地。让学生在主流价值中依法依规循序渐进,不断夯实法律素养。

倡导依法依规治理为原则的治理模式。1) 班级治理场景下的价值立场需要依法依规。将个人主观价值判断放置于校规校纪的法制依据当中,进而使得价值立场有法可依;2) 班级治理下的奖惩行为程度应与校内法规相一致。奖惩行为一般从口头到书面分为多个层次,行为的发生也有具体的触发条件。这些奖惩行为体现了学校的奖惩价值观念。班级奖惩行为与校内法规一致,既使奖惩层次的认定科学有序,又使权力运用适度行使。

主张以自觉意识提升为重点的治理思路。1) 落实培养目标中的法律意识培养。培育高校高质量“四有”人才,法律意识培养是目标之一[6]。思政课程培养理念也已由灌输法律知识向培养法律意识转移[5]。坚守人才培养根本方向和思政课程培养理念,治理思路始终立足法律意识培养不动摇;2) 唤醒道德良知。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精神文明的支柱,它们交相辉映。“千圣皆过影,良知乃吾师。”正确的价值观往往是朴素的人格诉求。引导学生听心底的声音,既有利于学生发现自我,形成健康的完整人格,又有利于学生彰显朴素价值观念,形成与主流价值契合的价值认同;3) 教师法律素养自我提升。治人先自治,教师只有自身提高法律素养,才能以自身法律魅力影响学生。教师自身应当主动关注与教育、专业相关的热点法律案件,思考在班级治理场景下的师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思考专业应用场景中的技术与伦理的关系,善于撰写围绕这些关系产生的总结论文,形成看得见、可评估、可分享的理论成果。

独立学院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需要从显隐教育与诱因干预并重培养、依法依规治理、自觉意识提升等三个方面出发,贯穿思想行为养成全过程。结合班级治理场景,班主任应当利用好集会、任务协同共建时机,秉持“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理念,在这三个方面积极作为,向学生心中种下法律信仰的种子,为班级法治提供信用背书,为学生形成法治思维创造稳定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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