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Participatory Teaching Method in the “Sociology” Course of National Security Law Major
DOI: 10.12677/ass.2025.149811,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马 亮: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陕西 西安
关键词: 国家安全法学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教学改革National Security Law Special Topics in Sociology Participatory Teaching Curriculum Reform
摘要: 为适应国家安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升“社会学”课程教学实效,本文探索将参与式教学法引入该课程体系。通过明确教学目标、转变教学主体、调整教学内容、转换教学方式,构建“问题导向–案例分析–情境模拟–项目实训–反思总结”的教学模式。教学实践表明,该模式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拓展了社会学课程在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功能定位。本文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法学课程体系中的社会学教学改革提供了实践参考与理论支持。
Abstract: To align with the training objectives of the Master’s program in National Security Law and enhance the teaching effectiveness of the course “Special Topics in Sociology”,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integration of participatory teaching methods into the course framework. By clarifying teaching objectives, transforming the role of instructors and students, adjusting course content, and shifting instructional approaches, a teaching model featuring “problem orientation-case analysis-scenario simulation-project-based training-reflective summary” is constructed. Teaching practice shows that this model helps improve students’ learning autonomy, interdisciplinary thinking, and practical competence, thereby expanding the functional positioning of sociology courses within graduate legal education. This study provides both practical reference and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the reform of sociology teaching in the curriculum of law graduate programs in the new era.
文章引用:马亮. 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J]. 社会科学前沿, 2025, 14(9): 329-335.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5.149811

1. 引言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强调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性[1],而国家安全法学专业作为典型的交叉学科,其核心挑战在于如何培养学生运用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分析复杂国家安全问题的跨学科实践能力。当前该专业“社会学”课程存在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教学以理论灌输为主,学生对社会学方法的实操能力薄弱;二是课程内容与国家安全法治实践脱节,难以支撑“用社会调查方法解决现实安全问题”的培养需求;三是忽视学生主体性,制约其主动探索与知识转化能力的提升。基于此,本研究聚焦“国家安全法学专业中如何有效教授社会学方法”这一具体问题,探索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路径,通过重构教学环节、创新教学形式,为跨学科实践能力培养提供实践参考。

2. 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法改革的目标

实践能力是指在专业领域中,学生具备运用创新思维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生实践能力主要受研究生个人能力、学校培养过程中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及校外实习等因素影响。目前部分单位的教育教学仍然存在对实践能力培养重视程度不足、校外实践与社会实际脱节、学生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现代法学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技术能力的培养,更应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综合能力包括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跨学科应用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等。从根本上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综合创新能力,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是教育改革的重点方向[2]

国家安全议题涵盖了法学、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社会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具有很强的交叉融合性,要求学生具备跨学科整合与应用能力。然而,在当前的国家安全法学教学实践中,大多数课堂仍旧强调单一学科训练,以讲授法律知识为主,忽视了对多学科融合能力的培养。这一现状导致学生跨学科进行现象分析与问题解决的能力较弱,难以应对复杂的国家安全现实问题,无法达到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因此,教学改革需要打破学科壁垒,加强学生的知识整合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的训练。

基于上述认识,特别是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培养目标的实际,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在法学专业中开设“社会学”课程,成为国家安全学院法学专业学生研究相关问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作为一门理论和应用并重的学科,“社会学”课程的教学内容不仅包括社会基础理论知识,还包括发现、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的调查方法与技术措施,简而言之,以理论研究服务现实问题。因而,“社会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始终锚定现实问题之解决,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学生不仅学习社会学的理论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还将掌握作为处理关涉国家安全问题基本技能的调查方法与技术,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3. 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法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目标思路

参与式教学法缘起于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学方法培训,强调在“导学提纲”的引领下,教师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过程,通过与教师和同学之间的互动合作来构建知识和理解[3] [4]。因其可以充分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实践能力的培养,该方法在世界各高等教育机构中逐渐普及[5]。参与式教学通常是基于真实生活情境或问题的探究和解决,鼓励学生进行实践、反思和总结,促进深度思考和理解[6]。其理论基础则包括实用主义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从做中学的观点、建构主义理论以及行为主义理论的观点。这些观点大多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教学应该贯彻“做中学”的原则,学习者应“主动地建构信息”,亲自去分析、综合发现规律,成为“发现者”[7]。因而参与式教学法必然要求改变传统的教师–学生单向度的教学形式,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打破课堂–课后的时间分割,将理论与实践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最大化资源利用,多维化教学形式,多样化教学空间,以提高教学效果。笔者借鉴实用主义理论、建构主义理论和行为主义理论,提出了具体的课程改革目标思路。

实用主义理论将课程、学生与教师视为教学的核心要素,认为教学过程是三者互动的结构关系[8],主张“以学生为中心”,重构师生角色与地位,摒弃单向知识传授,强调学生主体性及自主学习、合作探索能力的培养[9];同时倡导“从做中学”,认为教育本质是通过主客体交互获取经验的过程,要求教师创设鲜活情境,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观察分析、搜集资料、设计方案并实践检验[10]。在“社会学”课程设计中,这一理论指导体现为:课前环节,教师通过线上平台发布知识手册与国家安全相关课题指南,引导学生自主预习并初步梳理理论框架;课中环节,采用启发式讲授结合小组合作研讨,围绕“国家安全法治中的社会治理”等真实议题开展互动答疑,推动学生在探索中深化理解;课后环节,要求学生基于课堂讨论形成实践方案,如设计社区安全认知调研提纲,实现“学”与“做”的衔接。

建构主义理论聚焦学生对知识的反思与主动建构能力,教师在此过程中承担主导者、引导者与组织者角色。在课程设计中,该理论指导体现为:理论教学环节,教师在讲授社会调查方法等基础内容后,结合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特色创设情境,如模拟“网络安全事件中的社会舆论引导”研究项目;实践环节,引导学生通过田野调查,例如走访基层司法所、分析公共安全事件案例等,收集一手数据,自主构建“社会因素与国家安全风险”的关联模型;反思环节,要求学生以报告形式阐述研究逻辑,教师通过批注反馈推动其修正认知偏差,最终实现从知识接受者到自主建构者的转变。

行为主义理论认为,学习是通过反复尝试与纠错形成正确反应的过程,核心在于练习强化与效果反馈[11],注重可观测的行为反应及外部变量的影响[12]。在课程设计中,其指导作用体现为:技能训练环节,要求学生围绕“特定区域国家安全隐患排查”展开调研,教师通过阶段性检查,例如问卷设计合理性、访谈技巧运用等,及时纠正方法偏差;成果评价环节,采用量化标准与质性反馈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对规范研究流程的认知;循环提升环节,鼓励学生基于反馈调整方案并重新实践,通过尝试、纠错、再尝试的循环巩固调研技能,实现知识与能力的内化。

4. 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法改革的措施

4.1. 教学主体的转变

一方面,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在“社会学”课程教学中,教学主体逐步由教师主导转向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讲授比例减少,更多环节由学生主导完成,包括研究方案设计、问卷编制、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等,通常采用分组合作、讨论研讨等方式推进。这一过程中,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的对象,转变为主动探索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和问题的研究者。通过动脑思考、动手实践和小组互动,学生在真实问题中深化理解,增强了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感,也为参与式、研究性教学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重塑教师的功能定位。教师的定位应从单纯的课堂讲授者转变为教与学组织者和知识启发者。

在“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过程中,作为教学活动的引导者,教师对学生的理论性疑问进行解答、对研究设计进行建议、对技能实训进行反思性提问、对学习成果进行肯定性评价,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实现在教师引领下的自主学习。作为教学过程的促进者,教师向学生提供大量学术研究动态、教学案例、情景模拟方案、项目选题指南、问卷设计、访谈提纲、统计分析软件使用手册、调研报告等丰富的教学资源,为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提供了可以借鉴参考的教学资源。同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教师和学生一起共研共学。如参与学生项目研究的全过程,作为项目促进者,认真讨论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进而运用理论进行分析,并及时确定解决方案,教会学生面对问题并解决问题。如此,教师的角色锚定在实训前的引导设计、实践中的推动与促进、完成后的评价与反馈等方面,以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4.2. 教学内容的调整

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依据、学生学习的资料。在“社会学”课程的实践教学中,按照授课对象可区分为社会学专业和非社会学专业两类,两者在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异。对于社会学专业学生而言,社会学是他们的专业课,授课对象为专业学生,课程目标是塑造学生专业基础,注重理论的深度,专业知识的应用与实践则有“田野调查方法”课程与之衔接、配合,可以带领学生进行户外调查、参观和访问等教学实践,增强学生的专业水平。但对于非社会学专业而言,尤其是根据国家安全学院法学专业的培养需求,教学目标除了要教会学生社会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外,更加侧重培养学生运用跨学科的视角研究相关问题的品质,即强调学生能够使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实践能力的训练。而在以往具体的教学实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社会学”课程授课方式局限于以教师课堂讲授基础知识和理论为主导,缺乏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衔接课程,因而已有的社会学教材定位于“专业知识的资源”,而忽略了“实践能力的训练”,显然无法达成既定培养目标的使命。

为了克服这一弊端,笔者对“社会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了针对性调整,对与国家安全法学关联度较低的“社会学学科史”“理论流派”等内容进行删减,仅保留基本概念和理论。同时,精选与国家安全问题高关联度的内容,进行专题模块化组团教学。新的教学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板块。第一大板块是社会学基础知识,充分考虑了学生的认知规律与学习需求,目的是让学生掌握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与理论。第二大板块是研究方法板块。该板块以如何开展调查研究为主题,按照田野调查的一般程序进行内容安排。具体内容如下:田野调查该如何选题,田野调查中怎样进行抽样,如何设计田野调查方案,如何设计田野调查工具,怎样运用田野调查的基本方法收集资料,怎样整理和分析资料,怎样撰写调查报告。第三大板块为实训板块,围绕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以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与实践能力训练为中心,设置“社会问题”“社会稳定”“社会结构与国家安全”等内容为主的实训板块,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强调从“做”中学,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

4.3. 教学方式的转换

教学目标是教学设计的基础和核心,教学设计要围绕教学目标而进行。“社会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既包含了对学生而言的先验性理论知识,又包含了让学生以经验方式认知社会现实的实操性内容,共同构成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性质的不同决定了教学目标的差异,因而针对不同的教学目标理应辅以差异化的教学方式。

第一,启发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直接目标在于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局面,采用启发诱导办法让学生在积极思考的过程中学习知识、培养能力[13]。该方法强调教师授课时不直接进行知识点的介绍,而是先设计问题,引导学生思考回答问题,待学生得出初步结论后再由教师进行总结和讲解。比如,对“社会稳定”概念理论知识点的教学中,笔者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课前即在学习平台上传相关学习资料,作为课前必须完成的阅读学习作业,包括理论教学内容、学术前沿动态和微课视频,明确告知学生课上将不再单独讲授基本概念和理论,通过提高“上课门槛”的方式,引导学生养成课前自学并掌握基础知识的学习习惯。课中,首先教师抛出核心概念理论,让学生自由表达课前自学后的独立认识;其次,教师对学生的自由表达做“要点式”归纳,逐步概括并引导出整体性理论知识框架;最后,通过提出发散性问题,如“社会问题如何影响社会结构的稳定?”“中外对译问题引起的概念认知差异有何现实影响?”等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引导学生通过积极地、独立地思考,尝试形成自己对概念的认识。在此过程中,教师只扮演引导者的角色。该教学方法是让学生在积极思考的过程中,体验运用科学方法探索问题、解决问题的方式,让间接性的经验转变成直接性的经验,意在帮助学生养成关联思考的习惯,掌握“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思考方式,不仅懂得“为什么——理论原理”,更能掌握“怎么办——分析解决”,对于实践能力的训练有积极的启发作用[14]

第二,案例式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在于教学内容与案例的有效整合。为实现此目标,课程根据教学内容特点采取专题式设计,每个专题都分为基础案例、进阶案例和高阶案例三个层级,同时配备一个或多个紧密关联的案例,并辅以拓展案例支持。案例内容侧重理论知识与实践运用的结合,以确保学生在学习理论的同时,能够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例如,“社会问题”专题中设计了群体性事件案例,帮助学生通过概念分析、关系图构建及小组讨论理解相关理论并实现知识内化;以“社会稳定”为核心的专题,引入印度东北邦分离主义等案例,引导学生洞察复杂社会现象背后的本质,提升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而“社会结构与国家安全”等专题,则通过前南斯拉夫解体等案例,强化学生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知识的分析与应用能力。此外,同一案例在不同教学环节中具有多重角色,既可导入,也可应用于分析。案例教学法依托专题式、多层级的案例设计,侧重理论与实践的深度结合,有效提升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并锻炼了他们的实践能力。

第三,情景式教学。情景教学法的关键在于做好教学设计,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表演”舞台,因此情境的创设绝不能随意决定,而是要紧密围绕教学目标,对环境进行加工和提炼,把典型情景搬到课堂中,以情景驱动知识链的呈现[15]。具体的教学实施则分为情景带入、情景感知、情景演练和讲评总结4个步骤。情景带入指教师通过场景布置、事件陈述、播放音像资料、发布任务要求等确定出明确的情景框架。情景感知指学生以小组形式,随机抽取演练任务,通过随机方式获取演练主题,围绕任务的安排策略、执行流程及角色分配等方面进行集体研讨,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后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在模拟实施过程中,各小组依照既定计划开展演练,结束后由本组成员对其方案的设计思路与操作过程进行系统汇报,其余小组则承担观察和记录职责,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在讲评总结中,教师和学生共同点评各组的优点和不足。在实施情境导向教学过程中,诸如学生分组并随机获得演练主题、小组协作制定执行方案等环节的设计,不仅增强了模拟任务的不确定性,有助于锻炼学生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也在集体讨论与协同决策中促进了团队协作精神和集体认同感的形成。

第四,项目式教学。项目式教学指以项目研究为载体,以实践能力训练为目的,将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相结合的一种创新教育方式[16]。该教学法通过让学生深度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学中做”,由此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一体化有机衔接。项目式教学以项目为基本的实践单位,强调在教师的引导、启发、互动和组织下,充分发挥理论的引领作用,通过确定研究主题,规范使用研究方法与技术,借助科学的软硬件器材,完成项目研究工作。为实现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个体特长发挥与团体合作、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知识的系统掌握与重点领域突破等五个方面的统一[17],在“社会学专题”课程的实践教学中,笔者结合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的知识特点,在课程初期就发布了“课程项目研究指南”,学生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自选研究项目。之后根据教学内容、项目研究的内在逻辑,课程将项目式学习划分为六个环节,分别是:选题阶段、查阅文献阶段、研究设计阶段、田野调查阶段、资料处理分析阶段和撰写调查报告阶段,逐一设定阶段性任务,并确保各环节与整体教学目标保持一致。学生的学习路径从确立研究主题出发,依次经历方案设计、资料查找、实地调研、数据整理与分析,最终完成完整的研究报告,全面参与一个系统的研究过程。通过该过程,力求实现三个核心目标:夯实理论基础、提升实践能力以及增强团队协作意识。

5. 教学效果评估

为评估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实效,采用混合研究方法收集量化与质性数据,结果显示教学效果呈现多维度提升。为评估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参与式教学改革的实效,采用混合研究方法收集量化与质性数据,结果显示教学效果呈现多维度提升。

量化数据方面,课前课后知识测试对比显示,学生对社会学核心方法的掌握率显著提高:“抽样方法设计”“问卷信效度检验”等实操知识点正确率从课前的52.3%升至课后的81.5%,其中“田野调查流程”“访谈技巧应用”等与国家安全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正确率提升达35%以上。发放42份学习动机与满意度问卷,统计结果显示,82.3%的学生认为“项目实训环节”有效增强了运用社会学方法解决安全问题的能力,76.5%对“师生共研式”教学模式表示满意,较传统教学满意度提升28个百分点。质性数据进一步印证了改革成效。对15份课程调研报告的内容分析发现,学生平均调用3种社会学研究方法,较改革前有所增加。此外,笔者还对8名学生进行了深度访谈,学生高频提及“通过模拟网络安全事件舆情调查,理解了法律条文与社会诉求的衔接逻辑”“小组合作完成边境民族地区安全调研时,逐渐掌握跨学科分析框架”等体验,反映出跨学科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实质性提升。从教学过程指标看,学生课堂主动提问频次从改革前的每节课2次增至每节课6次,在毕业论文写作中,68%的学生引用本课程所学方法开展实证研究,较改革前提升33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参与式教学法在提升学生社会学方法实操能力、跨学科应用水平及学习主动性方面成效显著。

6. 结论与反思

国家安全法学专业“社会学”课程的参与式教学改革,作为一次探索性实践,在提升教学实效方面呈现出阶段性成效。通过教学主体的角色重构、内容的针对性调整与方式的多元化创新,学生对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的掌握从“认知层面”逐步深入“实践层面”:不仅能够独立完成从国家安全相关问题识别、调查方案设计到数据收集分析的完整流程,还能在《社区安全隐患治理建议》等实践成果中体现跨学科思维,将法学规范分析与社会学实证研究相结合,部分方案已为基层治理单位提供参考。同时,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显著增强,课堂互动参与率、课后实践完成度较传统教学模式均有明显提升,印证了参与式教学对“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有效落地。

同时,这一改革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教学效果的验证尚未形成长期跟踪机制,当前数据主要来源于单届学生的短期反馈;第二,针对不同基础学生的分层教学策略尚不完善,部分学生在高级研究方法的掌握上仍显薄弱;第三,受限于实践资源,部分敏感国家安全议题的模拟训练深度有待加强。

总体而言,本次探索为国家安全法学专业交叉学科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但其普适性与持续性仍需在后续实践中进一步检验与优化。未来的核心方向在于夯实实证基础、完善分层机制,以更好地衔接国家安全法治人才的培养需求。

基金项目

西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践创新能力培养背景下参与式教学法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编号:YJZC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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