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领域,其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国家的和谐稳定与长远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建设正稳步向前推进,为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提供了关键支撑。文章通过分析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其内在关联,探讨了法治建设视域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剖析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实现路径。研究发现,通过强化法治思维、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以及推进智慧治理等举措,能够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协同化和智能化水平,从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的借鉴。
Abstract: As an important area of the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at the grassroots level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harmony, stability and long-term development of the countr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comprehensively advancing law-based govern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s steadily moving forward, providing a key support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This article, by analyzing the connotations and intrinsic connections betwee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explores the necessity of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dissects the current practical predicaments faced by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realization paths.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through measur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building a multi-party governance pattern, and promoting smart governance, the levels of leg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coordination and intelligence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can be effectively enhanced, thereby providing a strong guarantee for building a higher-level country and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offering useful references for achieving moderniz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1. 引言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手段,集中反映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的幸福生活。经研究,在基层治理中,国外学界多强调社区公民参与以及权限机制,注重发挥居民及社会组织的主体作用,对于治理法治化研究缺乏系统性。而国内学界大多聚焦于基层治理的理论意义与机制创新,法学视角欠缺,且较少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背景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应当进一步探索法治建设对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义。针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诸多挑战,亟需在法治框架下探索现代化实现路径。文章从法治建设的视角出发,通过利用现代数字技术加强法治建设,能够更好地规范基层治理行为,对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从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朝着现代化方向不断迈进。
2. 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阐释
2.1. 法治建设的内涵
法治是现代化的基本标志,对于新时代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积极作用[1]。法治建设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环节,是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过程。从立法层面来看,需构建科学、完备、合理的法律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在执法环节,强调行政机关须严格依法行政,严禁执法不公与腐败等现象。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应确保独立、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法意识的培养是法治建设的社会基础,全社会成员需自觉守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总之,法治建设的核心在于依法治国,把国家和社会事务纳入法治轨道,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而为基层社会治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2.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基层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构建良好的社会运行机制,实现社会环境的平稳发展。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表面上看是“基层 + 社会治理 + 现代化”的有机组合,体现出运用现代治理理念、方法和手段,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过程[2]。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将重大矛盾风险控制在基层,从而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此过程中,要注重从传统的管控思维向现代的服务、协同、共治理念转变,构建起一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并综合运用法治、德治、自治等多种手段,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总之,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要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严要求的社会治理现代化。
2.3. 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相辅相成,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一方面,法治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价值指引。完备的法律法规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则和依据,使基层治理行为有法可依,能够有效避免治理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在基层治理过程中,法治建设也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关键作用[3]。另一方面,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实践场域。随着基层社会治理中不断涌现出的新问题、新情况和新挑战,亟需不断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基层治理的现实需求。总而言之,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法治将以“良法善治”的优势不断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 法治建设视域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3.1. 破解基层治理“人情困局”的必然选择
在传统基层治理中,往往出现“人情大于法理”的现象,容易导致治理不公,损害公共利益和部分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得群众在基层治理领域话语权、获得感不强。而法治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平等性、权威性且不易受个人情感影响的规则之治,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对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并能够帮助打造具有正当性、合法性的基层治理模式,从而实现稳定的社会预期[4]。此外,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将基层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也能够有效打破人情的束缚,以法律的刚性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基层治理的公平公正,使基层事务的处理变得更加透明、规范,以此来增强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和支持。
3.2. 应对基层矛盾“复杂化”的现实需求
随着社会转型加速,基层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由于基层社会地域和主体范围广泛,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矛盾的类型也从传统的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单一民事纠纷向涉及环境保护、土地纠纷、劳资纠纷、社会保障等新兴社会纠纷领域扩展,矛盾的成因也更加复杂,涉及利益分配、观念冲突等多个方面[5]。因此,基层社会中的矛盾纠纷不能简单地通过合理的调解途径来解决,往往会出现打架斗殴等报复性行为,使得纠纷进一步恶化。法治作为一种科学、规范的治理方式,能够为解决复杂矛盾提供系统的方法和程序。通过实施法律途径,可以对矛盾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判断,并依法进行调解或仲裁,从而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3.3. 实现基层治理“多元协同”的制度基础
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强调多元主体间的共同参与和协同合作。然而,多元主体在投身基层社会治理进程时,社会治理主体内部容易出现职责不清、权利争夺等现象,且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等协同配合机制不顺畅,会导致社会治理风险加剧。法治建设能够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清晰界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各治理主体的权力与责任边界,为多元主体协同开展治理工作搭建起稳固的制度框架,实现资源整合,并打造出体现合作共赢的社会治理模式。在法治的保障下,各治理主体能够在各自岗位上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的协同治理机制,从而达成和谐社会的保障责任,共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高效发展,实现基层治理目标。
4. 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
4.1. 法治意识薄弱,治理规范性不足
公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是衡量法治建设的一个关键指标。现实生活中部分基层干部和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深入,存在重权利轻义务、重结果轻程序、社会责任感缺失等现象,并在处理基层事务时,缺乏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例如,某些基层干部大多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和经验办事,缺乏相应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并在坚守重大决策的同时,忽视法律规范,甚至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的现象。基层群众不仅是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受益主体,同时也是参与主体,然而部分群众在社会治理中遇到问题时,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他们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要么采取极端方式表达诉求,要么依赖人情关系来处理问题,缺乏灵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能力,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规范性,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
4.2. 法律法规不完善,治理依据缺失
健全的法律法规与完备的法治体系,既是社会治理得以稳固的根基,又能为基层社会治理构筑起坚实框架。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我国的法律体制尚存诸多不足,存在很多法律空白或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例如,在现行法律法规中,通常只是针对法制工作中某一特定领域的立法或者执法行为作出标准化规定,而那些具备主干地位、能够发挥统领作用的法律法规则较为匮乏[6]。随着基层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有新的治理难题浮现出来,如新兴产业的监督管理、社区自治的具体流程等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在面对这些问题时,难以给出全面且精准的指引。此外,一些地方的法规政策与基层实际情况相脱节,没有制定专门适用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工作规范和相应法规,且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基层治理在实践中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据,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果。
4.3. 多元主体协同不畅,共治机制不健全
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起步较晚,虽然基层社会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但在实际运行中,社会治理各参与主体之间尚未形成治理合力,严重阻碍了社会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以往党和政府在基层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发挥引领作用,对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的参与重视程度不足,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法律协调机制。其次,在新制度主义视角下,由于制度供给滞后于实践需求,各主体之间权责界定模糊,协同行动缺乏稳定的制度化保障,制约了多元协作的有效性。最后,由于社会与公众层面所激发的内生动力相对不足,导致主体间网络协作松散,缺乏有效沟通与信任机制,且网络规则尚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法治化的参与机制,从而使得基层群众所具备的自治能力以及网络整体效能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7]。这些问题导致多元主体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共治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
4.4. 治理手段落后,智能化水平较低
基层治理智能化、精准化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当前,部分基层地区仍沿用传统的治理方式,大多主要依赖人工检查、纸质记录等方式收集信息和处理事务,导致治理效率低下且容易出现疏漏现象。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智能化、法治化治理手段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普及与应用程度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一些基层地区缺乏完善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并存在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高的问题,导致信息系统之间存在数据孤岛现象,无法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此外,由于未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使得智慧治理平台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现代治理需求,影响了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
5. 法治建设视域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5.1. 强化法治思维,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若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就要凭借法治思维来精心规划治理的具体内容,进而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在法治层面的建设水准。首先,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培育。具体而言,应将法治教育系统融入干部培训体系,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使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其次,要加强对基层干部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防止权力滥用。通过构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执法行为严肃问责,以此倒逼基层干部强化法治意识,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最后,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文化下乡、社区法治讲座等活动,帮助基层群众树立自觉守法的意识,使法治理念牢记于心,以此来引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从而突破基层社会治理困境[8]。
5.2. 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基层治理制度体系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法治制度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首先,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速推进法治化建设的进程,着手制定并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完善法律修订工作,从而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9]。其次,要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结合基层社会当下的实际发展状况以及具体的治理需求,地方在制定与基层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边行边试,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和规章,不断巩固基层治理的基础。最后,要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积极引导基层群众以合理的方式表达自身诉求,努力在基层层面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从而更好地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
5.3.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增强治理协同性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关键并非数量上的显著变化,而是主体既要发挥好引导与管理效能,更要积极主动参与,共同增强治理的协同性。首先,要明确政府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引领地位。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利用法治优势,构建多元主体共治平台,以此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居民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其次,培育和壮大社会组织。需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利用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协同稳定,提升其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使其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区和谐等领域发挥更大效能。最后,需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的法治化渠道。通过完善企业和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机制,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的途径,进而更加充分地激发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构建起多元主体携手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体。
5.4. 推进智慧治理,提升治理效能
当前,我国步入社会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各种困境,治理难度加大,利用现代智能技术,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筑牢坚实的技术支撑。首先,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整合基层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搭建起一体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为智慧治理提供平台支撑。其次,积极推广“互联网 + 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通过加大对基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利用互联网的即时性,积极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大力开展“智慧普法”,以此实现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简化了办事流程[10]。最后,运用人工智能辅助决策。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可对基层社会治理数据进行即时采集、深度剖析与精准处理,快速察觉和解决问题,并实施系统化地分析监管,进而提升基层治理效率,增强决策科学性,推动治理效能实现跃升。
6. 结语
法治建设视域下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长期性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协作,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新时代背景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法治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机遇和路径。通过深度剖析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相互关系,明确认识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必要性,并通过强化法治引领、完善制度体系、推进智慧治理等路径,能够有效破解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困境,从而构建起法治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未来,需要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居民等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法治与现代技术的深度融合,强化基层法治力量,并通过持续探索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法治中国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5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重要论述的民生意蕴研究”(项目编号:KYCX25_129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