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歌册《古板苏六娘全歌》的女性思想研究——基于女性形象建构与伦理张力的分析
A Study on Female Ideology in Chaozhou Songbook “Guban Su Liuniang: The Complete Ballad”—Analysis Based on Female Image Construction and Ethical Tension
DOI: 10.12677/cnc.2025.135117,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赵学敏:佛山开放大学社区教育部,广东 佛山
关键词: 潮州歌册苏六娘女性思想形象建构伦理张力Chaozhou Songbook Su Liuniang Female Ideology Image Construction Ethical Tension
摘要: 以潮州歌册《古板苏六娘全歌》为切入口,将本体研究和女性思想相结合,通过四类女性形象——顺从的闺秀、叛逆的抗争者、矛盾的母亲与机智的侍女,揭示清末潮汕女性在旧礼教与民间智慧间的生存挣扎。她们用方言暗喻、巫术血誓、诉讼抗争等手段撕开伦理裂缝,却难逃被家族物化为婚姻商品的命运,反抗的局限源于宗族经济的捆绑与权力体系的压制。这些故事印证了传统女性解放的未完成性,在守护文化根脉的同时探索平等新路,为女性研究提供新视角。
Abstract: Taking the Chaozhou songbook “Guban Su Liuniang: The Complete Ballad” as a focal point, this study integrates textual analysis with female ideology to explore four archetypal female figures: obedient boudoir ladies, rebellious resisters, conflicted mothers, and resourceful maids. These portrayals unveil the survival struggles of Chaoshan women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caught between old patriarchal norms and folk wisdom. Through strategies such as dialect metaphors, witchcraft blood oaths, and litigation resistance, these women exposed ethical fissures in feudal ethics, yet remained trapped in familial commodification as marital chattel. The limitations of their resistance stemmed from clan-based economic entanglements and suppression by patriarchal power structures. These narratives exemplify the unfinished nature of traditional female liberation, advocating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while forging egalitarian paths forward, offering fresh perspectives for feminist studies.
文章引用:赵学敏. 潮州歌册《古板苏六娘全歌》的女性思想研究——基于女性形象建构与伦理张力的分析[J]. 国学, 2025, 13(5): 823-829. https://doi.org/10.12677/cnc.2025.135117

1. 引言

作为岭南文化的重要载体,潮州歌册自19世纪上半叶形成以来,始终以方言文学形态在潮汕文化圈层中保持着鲜活生命力。这种植根于潮汕方言体系的韵文说唱艺术,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其独特的文化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历时性维度看,它以七言格律文体构建起跨越两个世纪的文化记忆库;从共时性维度看,其“女性本位”的创作机制与传播模式[1],为解析传统社会的性别文化结构提供了典型样本。在现存四百余部歌册文本中,《古板苏六娘全歌》凭借其复杂的社会伦理书写,成为最具研究价值的文化范本。该作品通过明代潮州府婚俗悲剧的文学再现,以“婚约抗争–出走抉择–生死明志”的三元叙事结构,深刻揭示了儒家礼教秩序与个体意志的冲突机制。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学术讨论存在明显的阐释分歧:既有研究或强调其“妇德训诫”的社会功能[2],或着重挖掘“文本裂隙”中的反抗意识[3],却普遍忽视了女性形象塑造过程中的文化协商现象。本文将本体研究和女性思想研究结合起来,基于女性形象建构与伦理张力,解析《古板苏六娘全歌》的多重女性形象及其蕴藉的女性思想。

2. 潮州歌册研究发展与版本考证

潮州歌册的学术研究始于上世纪40年代,早期学者主要关注其文本特征。1980年起,研究重点转向追溯艺术起源,陈觅等学者系统分析了歌册的表演形式和文化特征(《谈潮州歌册》《广东省戏曲和曲艺·潮州歌册》)。1990年后,吴奎信扩展研究范围,探索版本演变、艺术价值与文化影响。张玉娥则从诗歌角度研究其押韵规律和叙事结构,为后续研究打下基础。2000年后,许留夷团队从方言文字入手,分析民间口头文学如何转化为书面形式。此外,黄桂烽将歌册分为“改编类”与“原创类”,通过对比不同版本揭示创作者的意图[4]

关于女性角色的研究,肖少宋最早将歌册女性分为“传奇人物”与“孝妇烈女”两类。刘文菊认为这些形象反映了明清时期对女性的道德要求,具有教化作用[2]。1990年开始,陈觅等学者注意到歌册对潮汕妇女精神生活的影响,开辟了新的研究方向。近年研究者采用口述历史方法,陆小玲通过采访传承人还原歌册传播过程[5],刘文菊团队记录老年女性的亲身经历,展现歌册对女性生活的深远影响[6]

现有研究仍存在不足:一方面过于关注文化属性,忽视文学艺术本身与性别观念的联系;另一方面对女性思想的探讨停留在表面。例如黄桂烽未深入分析改编过程中女性意识的变化[4],肖少宋的分类研究也未能揭示“正面形象”背后的男权文化影响。本文通过分析《苏六娘》,聚焦女性形象塑造中社会观念与个人意志的互动,尝试突破传统研究模式。

关于《苏六娘》的版本考证,歌册封面标注的“潮州义安路”是重要线索。据考证,李万利书坊是清末四大印刷机构之一,最初在府前街营业,后搬迁至商业中心义安路(今属湘桥区)。封面标注地址不仅是位置说明,更是一种宣传手段——当时义安路是文化商业中心,此举能提升书籍的可信度,结合史料判断,该版本应出版于1890~1912年间书坊鼎盛时期[7]。书名“古板”有两层含义:既指早期印刷版本,也暗指故事发源地揭阳古板村(现属榕城区)。这种命名方式展现了书坊的营销智慧——通过融合地名与传说(如《陈三五娘》),将地方文化转化为商品。封面同时使用“潮州”地名与“古板”村名,增强故事的真实性和地域特色。

从书籍形态看,该版本采用四孔线装,页面为单线边框,每页十行每行二十字,这与光绪末年《金花牧羊》的排版完全一致(参见郭又俊著作[8])。这种统一风格显示当时潮州印刷技术已十分成熟,直到民国时期被新印刷技术取代。书中未出现“共和”等民国词汇,且描写的家族制度与清末地方志一致,进一步证明其创作于清朝末年。

3. 《古板苏六娘全歌》中女性形象类型

潮州歌册《古板苏六娘全歌》(下称《苏六娘》)中的女性形象并非单一维度的道德符号,而是在潮汕文化的经纬中交织而成的复杂叙事主体。这些形象既承载着儒家伦理的规范,又暗涌着地域性反抗的潜流。

(一) 闺阁贤淑女

故事开篇描绘的苏六娘,是儒家道德标准的理想化身。在第二回清晨请安的情节中,她的行为充满仪式感:“天未光就推开纱窗,净手上香敬爹娘。低头奉茶三杯过,轻行细步无声响”。这些动作与潮汕传统民居的布局紧密相关——“四点金”式建筑严格划分女性活动区域。凌晨三点的起床时间,对应地方志中“闺中女子需清晨祭祖”的规定;“轻步无声”的描写,则暗示缠足习俗对女性行动的限制。但细看潮汕方言的巧妙运用:“焚香”在当地发音近似“烦乡”,暗指她的孝顺举动实为应付外界眼光的面子工程。

(二) 叛逆抗争女

当父母将她许配给富商子弟后,苏六娘表现出强烈的抗拒意识,她用方言表明了自己的决心:“若君恩爱结余,所望若君到久矣,尔余疲来欲言取,打秋薪家做媚郎”,以“打秋薪”(砍柴工)贬抑富商身份,借“媚郎”讥讽婚姻如同市井交易。她的反抗不止于言辞,更付诸行动:投江前“持刀自尽,父母切于莲上啼”,以“持刀”的刚烈姿态与“莲上啼”的潮汕丧仪(未婚女亡故需白莲铺棺)形成伦理撕裂。文中特别强调她的“大脚”特征:“绣鞋尺寸超常人,踏浪疾行赛蛟龙。”在盛行缠足的时代,这原本是缺陷,却被转化为反抗象征。婚前“玉弓鞋三十绣处央”的缠足绣鞋,在抗争时化作“踏出房门声铿锵”,以脚步声击碎“三寸金莲”的驯顺想象。

(三) 矛盾母职

苏母的形象充满矛盾:既是家族权威的执行者,又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当丈夫远赴南洋经商,她代行父权:“父在番邦信为天,杨聘如山不可移”,以“番邦信”的纸质权威(潮汕“侨批”文化中家书等同肉身在场)与“如山”的婚约构筑双重压迫。逼迫女儿时,她坦言:“尔死累父损门风,祠堂除名如刈草”,将女儿除籍类比“刈草”(潮汕农事术语),暴露女性在族谱政治中的客体性。苏母的形象印证了朱迪斯·巴特勒关于“性别表演性”的论述,其母职实践实为父权制度的重复性展演[9]。这种代际压迫机制,与高彦颐(Dorothy Ko)对明清女性“闺阁政治”的观察形成呼应——母亲往往成为父权制度的共谋者[10]

(四) 智性婢女

宫女桃花是推动故事发展的关键力量,她以日常服务为掩护,暗中扶持苏六娘:借梳洗、打扮帮小姐掩饰病容,通过送餐的方式传话。在“剪发明志”情节中,她协助将头发与血渍装入布袋——这既是潮汕民间“血誓”风俗的体现,也是底层女性独特的抗争方式。桃花更突破侍女身份限制:深夜协助逃婚,从深闺走向荒野;在公堂上勇敢作证,用潮语描述婚礼乱象:“媒婆现场见新郎,顿时吵闹乱哄哄。”(“喽啕”指喧闹)通过官方场合发声,实现了底层女性的话语突围。即使在师父去世后,她依然跨越生死界限,将真情传递,表现得异常勇敢。

4. 女性形象建构的文化背景与影响因素

《苏六娘》中的女性角色并不是随意地创造,她们是从潮汕当地的社会环境走出来,她们是传统礼教与个人觉醒的产物,是社会权力结构变化的反映。她们从淑女到侍女,从循规蹈矩到暗中反抗,她们就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潮汕社会在儒家纲常与宗族统治的强力规范与民间信仰和时代新风的波动之中不断徘徊的困局。故事中的女性形象之所以多面,一方面来自潮汕地区两种文化力量的角力:一方面严苛的儒家礼法,一方面鲜活的民间信仰;一方面家族至上的铁律,一方面个人情感的觉醒。两种对立力量如暗流与礁石般共同决定着女性的命运。

(一) 儒家伦理与民间信仰的博弈

潮汕地区素有“海滨邹鲁”之称,儒家文化在此深耕,但民间信仰(如妈祖崇拜、巫术仪式)同样活跃。这种文化二元性在《苏六娘》中通过女性形象的矛盾性得以具象化。苏六娘初期形象是儒家伦理的典型产物:“六娘挑绣在楼台,针工夫完未落来”,其活动范围被严格限制在闺阁之内,刺绣、弹琴等行为不仅是技艺展示,更是“妇德”的表演。这种“贤淑”标签的本质是儒家“三从四德”的在地化实践,女性身体成为家族伦理的展演工具。苏母林氏主导的婚姻安排,“父母甚想紧于身,听许媒人大音神”,完全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被简化为宗族利益交换,女性情感需求被彻底边缘化。

儒家伦理以“贤淑”之名将女性禁锢于闺阁,却未能扼杀潮汕大地深埋的野性血脉。从闺阁的“女德”展演到阴间的“情义”申诉,儒家伦理的锁链终被民间信仰的烈火熔断,潮汕女性在正统与异端的撕扯中,完成了从“规训客体”到“神圣主体”的惊险一跃。苏六娘的“刘股剪发”行为是潮汕巫俗文化的直接体现:剪发象征断发盟誓,血肉则暗含“以命换命”的原始交感巫术逻辑。这一仪式将私人痛苦升华为神圣牺牲,赋予其反抗以宗教合法性——通过向神灵“献祭”,苏六娘得以突破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伦理禁忌。这种“以神抗礼”的智慧,正是民间文化赋予女性的隐秘力量。

(二) 宗族制度与个体情感的冲突

潮汕宗族以祠堂为心脏,用“房头”制度织成密网。苏家将女儿许给杨家,本质是通过联姻加固家族地位——“玉书尚家”的清誉与“钱平富贵”的结合,让苏六娘沦为活体契约。苏母既是宗族利益的打手,也是父权下的傀儡,这种双重性撕扯出旧式母亲的悲剧。她的“精明”体现为对宗族利益的绝对维护,但其权威完全依附于父权结构,自身并无独立话语权。这种角色矛盾揭示了宗族制度对女性主体性的双重剥夺。

但人心终究难被完全驯服。苏六娘与恋人“销金帐内静沉下”,在绣楼私会,让本应象征贞洁的闺房染上情欲;她“心忙意急,默默携姨”,夜奔逃婚,从深宅大院逃向韩江边的芦苇荡,用空间转换宣告身份觉醒。更耐人寻味的是,她最终靠着清末新兴的官府诉讼推翻婚约——这场胜利看似是法律进步,实则是新旧势力博弈的产物。潮汕宗族虽强盛,但清末民初法制改革为个体提供了新的申诉渠道。苏六娘的胜诉不仅是个体胜利,更预示宗族制度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合法性危机。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女性形象,既是潮汕传统社会的产物,也是其现代化转型的见证者与推动者。

5. 歌册呈现的女性伦理关系及张力表现

《苏六娘》中的女人关系绝不是简单的正邪对立,而是浸透潮汕文化基因的权力网络——血缘与利益交织,温情与压迫并存的母女、婆媳、姐妹三人之间的一张权力网络。闺房之内,伦理规则如暗礁密布:母亲以“慈爱”为名掌控实情、婆媳失势显威力、裂隙中重构姐妹同盟……一个个细节,让人触目惊心。歌册通过方言诗学的棱镜,将女性关系折射为宗族社会的微观战场,既暴露了伦理规训的暴力性,又暗藏了底层互助的韧性。

(一) 母女关系

苏母表面是慈母,实则是家族权威的执行者。她以“父母之命”强迫女儿接受包办婚姻,全程用“我们都是为了你好”的道德说教掩盖真实意图。当苏六娘绝食抗议时,母亲没有安慰,反而用“注意体面”的训斥维护家族脸面。潮汕俗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像一把锁,将女儿的情感需求锁在孝道牢笼里。苏六娘痛哭的描写,揭露了母爱的变质——母亲成了压迫者的帮凶。

(二) 潜在婆媳矛盾

虽然故事未直接描写婆媳冲突,但细节处处暗示危机。杨家送来的金银聘礼,实则是给新娘标价:黄金代表生育价值,银器象征家务劳动。潮汕婚俗中,新娘过门后要经历“三天贵客”的考验期,随后便要承担繁重家务。苏六娘誓死不嫁的宣言,不仅是对包办婚姻的反抗,更是对沦为婆家“工具人”命运的拒绝。最终通过打官司退婚,虽然暂时逃脱厄运,但民间传说中“恶婆婆变鬼纠缠”情节的缺失,暗示故事对婆媳矛盾的回避。

母女婆媳关系暴露出潮汕女性的生存困境,母女关系中本应保护女儿的母亲,却成为家族权威的帮凶,而通过婚姻交易,婆媳关系将女性变成了夫家经济链条上的一环,这一点,潮汕女性的生存困境在母女关系中已经显现出来。苏六娘用私奔和打官司的方式进行反抗,虽然没能彻底打破这些枷锁,但他们用实际行动撬开了传统道德的高墙上的裂缝。她的抗争,不仅是为自己争取自由,更是在潮汕社会撕开女人生存的真相——错综复杂的权力压迫,隐藏在看似温情的伦理规则下,这种反抗的可贵之处,就在于让人们看清,在家庭与社会的夹缝中,旧时代的女人是怎样艰难地活下来的。

6. 女性思想在形象与伦理张力中的体现

(一) 身体自主

首先,苏六娘初期被限制于绣楼,刺绣、弹琴等行为是对“女德”的被动表演。但当她与郭继春私会时,身体从伦理符号转化为情欲主体,闺阁空间的功能被颠覆。其次,为救郭继春,苏六娘“刘股剪发”,血肉与头发装入“形包”。这一行为虽未直接关联缠足批判,但通过身体自残将私人情感神圣化,赋予其反抗以巫术合法性,符合潮汕民间“以血盟誓”的信仰逻辑。苏六娘的身体始终在“规训”与“反抗”间撕扯,其自主性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自由”,而是通过在地文化符号(巫术、幽冥)实现伦理越界的策略性表达。

(二) 经济理性

歌册中的经济叙事深刻暴露女性在宗族制度中的商品属性,同时隐含底层女性的生存智慧。苏六娘被许配杨家时,“百两黄金做聘礼”,“金盏银匙照十定”,聘礼的量化直接暴露其身体的交易价值。潮汕俗语“嫁女如卖田”在此具象化为宗族资本的增值行为。金器不仅是财富象征,更是对女性未来生育与劳役的预支契约。苏六娘的反抗(逃婚、诉讼)本质是对这一经济契约的撕毁。

其次,桃花作为无产婢女,其价值体现为信息传递与危机化解能力。例如,掩护私会,以劳务交换换取生存空间;传递血帕,将身体劳动转化为反抗资本。她的行动不依赖货币,而是通过共情苏六娘的“情感劳动”与深夜传信等的“风险劳动”维系自身地位,反映底层女性在资源垄断下的生存策略。苏六娘通过官府诉讼推翻婚约,表面是法律胜利,实则需付出高昂代价:家族声誉受损、经济补偿压力(未明写但可推及)。诉讼的“胜利”本质是男性权力体系对女性反抗的有限妥协,而非经济自主的实现。歌册未刻画女性蓄财或投资行为,经济理性更多体现为宗族对女性的物化,而非女性主体的经济觉醒。

(三) 平等幻象

歌册通过诉讼胜利营造的女性平等假象,实际上暴露了性别权力的深层矛盾,苏六娘的诉求依赖于“太守”(男性官僚)的裁决,而其胜利的实质则是父权系统内部的博弈结果。法律并未赋予女性独立法权,而是通过男性权威的“恩赐”实现局部正义。桃花虽在公堂作证,但其证词仅作为事实补充,未获法理上的平等权重,底层女性在公共领域仍处于失语状态。

歌册未将苏六娘神格化,其死后结局以“阴间申诉–还阳成婚”收尾,回避了民间传说中“化鬼复仇”的超自然反抗。这种叙事选择暗示:女性的终极救赎仍需依托世俗权力(官府、婚姻),而非通过神权颠覆性别秩序。苏六娘最终与郭继春成婚,看似实现情感自主,实则重回“夫权”框架。她的反抗止步于婚姻对象的选择权,未能挑战“婚姻作为女性唯一归宿”的宗法逻辑。可见,歌册的“平等”叙事是一种有限进步,既迎合民间对“善恶有报”的道德期待,又维护父权体系的根本稳定。女性的主体性仍被困在“女儿–妻子”的身份链中。

7. 结语

这部诞生于韩江之滨的民间叙事诗卷,用绣线的银光、私语的弦音、冥府的状纸,交织成晚清潮汕女子的生命图谱。它不仅是方言艺术的珍宝,更是照见旧时性别秩序的明镜——既映着礼教祠堂的森严阶石,也闪着妈祖庙里的祈愿烛火;既刻下宗族将女性物化的伤痕,也留下她们用潮韵乡音写就的反抗诗篇。歌册最动人的力量,在于真实呈现了觉醒之路的艰难曲折。没有虚构的理想国,只有绣娘被金针刺破的手指、投江者随浪沉浮的衣袂、公堂血迹斑驳的证物,在七言诗句的平仄里,吟唱着对自由的曲折求索。如今重翻这些泛黄篇章,不仅为打捞尘封的抗争记忆,更是为了听见时光褶皱里的私语:女性的真正解放,既要扎根于韩江水土滋养的生存智慧,也需拥抱现代文明的星光,在传统与变革的交汇处走出一条新路。

基金项目

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潮州文化研究专项)“俗情雅韵:潮州歌册中的女性日常书写”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D22CZZ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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