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的批判性透视:平台、数据与新型劳动的异化
A Critical Perspective on the Network Economy: Platforms, Data, and the Alienation of New Forms of Labor
DOI: 10.12677/ecl.2025.14103130, PDF, HTML, XML,   
作者: 吴晶华: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关键词: 网络经济平台经济数据新型劳动异化Digital Economy Platform Economy Data New Forms of Labor Alienation
摘要: 新媒体时代网络经济异军突起,在对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的同时,也潜藏着深刻矛盾。本文指出,网络经济绝非技术中立的乌托邦,其以平台垄断为核心的组织架构、以数据攫取为引擎的运行逻辑,正系统性重塑劳动形态——零工经济中的骑手困于算法、数据工人的无偿生产被隐形剥削、内容创作者的自我商品化、玩工群体的娱乐劳动资本化,皆昭示着数字劳动、情感劳动等新型劳动的异化本质。这种异化呈现三重深化特征:劳动产品控制权与劳动者剥离、算法规训控制劳动自主性、无边界劳动消解主体认同,其根源在于资本通过平台扩张与技术异化重构生产关系。研究表明,网络经济中隐蔽而复杂的剥削机制,实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数字时代的延续与升级。破解异化需立足马克思主义批判视角,在数据确权、算法监管与劳动权益保障中探索扬弃路径,推动技术红利真正回归人的全面发展。
Abstract: In the new media era, the network economy has emerged as a powerful force, exerting a profound influence on economic development while also harboring deep-seated contradiction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 digital economy is far from a technologically neutral utopia. Its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centered on platform monopolies and its operational logic driven by data extraction are systematically reshaping labor forms. Riders in the gig economy are trapped by algorithms, data workers’ unpaid labor is subject to invisible exploitation, content creators are commodifying themselves, and the entertainment labor of the “playworker” group is being capitalized. These phenomena all reveal the alienated nature of new forms of labor such as digital labor and emotional labor. This alienation exhibits three deepening characteristics: the separation of control over labor products from workers, the erosion of labor autonomy by algorithmic discipline, and the dissolution of subject identity through boundary-less labor. Its root cause lies in capital restructuring production relations through platform expansion and technological alienation. Research indicates that the hidden and complex exploitation mechanisms in the digital economy are, in essence, the continuation and upgrading of capitalist production relations in the digital age. To address alienation, it is essential to adopt a Marxist critical perspective, exploring paths of synthesis and negation in data rights, algorithmic regulation, and labor rights protection, to ensure that technological dividends truly contribute to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ity.
文章引用:吴晶华. 网络经济的批判性透视:平台、数据与新型劳动的异化[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0): 181-187.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03130

1.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国家战略视野,深刻阐释网络经济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驱动作用,明确提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的发展要求[1]。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技术革命正深度重塑全球经济社会结构——其不仅释放了生产力潜能,更重构了生产关系,催生平台零工、数据生产、内容创作等新型网络劳动形态。这些虚拟空间中的劳动实践,既体现技术进步赋能价值,亦折射资本逻辑对劳动者的新型支配。将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与西方社会批判理论应用于中国特色网络经济实践,引出一个核心命题:如何在发展网络经济的同时实现劳动异化的批判与扬弃?这构成本文研究焦点。

本文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网络劳动异化现象。在资本与技术深度互构下,劳动者面临主体性消解困境:外卖骑手受算法系统规训、数据工人沦为信息链“标准化节点”、内容创作者在流量竞争中自我物化。这些案例揭示异化本质——资本主导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控制权,在技术监控中消弭自主性,并因劳动无边界化陷入认同危机。此类异化实为资本通过平台垄断、数据占有与算法操控重构劳动关系的产物,是传统“劳动异化”在网络经济中的深化变异。研究遵循“理论–现象–路径”逻辑框架:首先融合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与平台批判学说构建分析工具;继而解构“灵活就业”“数字赋能”等话语遮蔽,揭示网约车司机与用户数据生产中的异化共性;最终提出三重治理路径:通过数据确权与算法监管重建劳动尊严,借助集体协商与分配改革破除资本垄断,并在“公共数据共享”理念引导下推动网络经济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网络劳动异化研究关乎社会公平与人类解放。其理论价值在于揭露平台资本借数据和算法,进行价值攫取与不对称分配;实践意义在于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治理体系提供学理支撑,为零工权益保障、全民数字素养提升及人本化网络生态构建贡献方案。唯有使网约车司机轨迹、创作者智力投入、用户数据价值获得充分尊重,方能实现网络经济“造福人民”的本质回归。

2. 网络经济的核心架构:平台化组织与数据化生产

2.1. 平台:网络经济的新型权力中枢与组织形态

网络经济的运行建立在平台化组织与数据化生产的双重架构之上,这一架构深刻重构了当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与权力结构。作为网络经济的中枢神经系统,平台已演化为兼具市场连接器、基础设施提供者和规则制定者的新型权力组织。其实质是通过技术接口聚合多边主体,形成以数据流动为血脉的生态系统。例如电商平台连接商户与消费者并嵌入物流服务,社交平台串联用户与内容创作者并嫁接广告系统。这种多边架构使平台突破传统企业的封闭边界,成为社会资源调配的公共性节点。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视角审视,平台本质是资本在全球化和数字化进程中开辟的新型积累空间。资本凭借平台的网络效应(用户增长自发提升平台价值)与连接效应(打破地理限制整合全球资源),实现前所未有的集中与扩张。头部平台如GAFA (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或BAT (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通过垄断性市场地位,将数十亿用户纳入其资本循环体系。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财报显示,这些平台超一半的营收来自本土以外市场,印证其全球性剩余价值汲取能力。更深刻的是,平台对生产关系的重塑已触及资本主义雇佣制度的根基。其以“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话语包装零工经济模式,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纳入“去劳动关系化”的灰色地带。劳动者虽未被传统劳动合同束缚,却因算法调度系统、实时监控技术及评分奖惩机制,形成对平台的准依附关系。平台由此成为“数字工厂”的组织核心,劳动者沦为算法指令的执行器官,传统工厂的流水线控制进化为更隐蔽的数字化规训[2]

2.2. 数据:网络经济的关键生产资料与价值源泉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数据不但成为一种商品和生产要素,而且成为互联网数字平台上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地位堪比工业时代的机器与石油[3]。用户在网络空间的每一行为痕迹——无论是浏览点击、社交互动、内容创作还是消费支付——均生成具有经济价值的原始数据。这些数据具有非竞争性(可被无限复用)与正外部性(聚合价值大于个体总和),成为平台资本增值的核心资源。依据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数据的生产性本质必须回归活劳动过程。平台用户表面在进行社交娱乐或消费活动,实则从事着无偿的“数据劳动”。每一次搜索、点赞、评论都如同数字时代的“抽象劳动”,持续生产着原始数据这一特殊商品。而劳动者的显性工作更直接生成劳动过程数据。平台通过提供“免费服务”换取用户数据的无偿占有,进而借助雇佣专业技术团队对原始数据进行清洗、建模、分析,将其转化为高价值商品或资本要素。这一过程遵循严密的资本占有逻辑:首先,平台通过用户协议实现“数据分离”,将用户与其劳动产物割裂,使数据控制权归属平台;其次,用户既未获得数据生产的合理补偿,又被迫消费基于自身数据定制的广告商品,遭受价值创造与价值支付的双重剥削;最终,平台独占数据商品化的全部剩余价值。以脸书为例,其中大部分营收来自广告,实质是将用户的集体数据劳动转化为利润,而用户未得分毫数据分红。这种资本占有的隐蔽性在于,传统工厂的工时压榨可见可测,而用户的“产消行为”被意识形态包装为“自主娱乐”,掩盖了其劳动本质。

平台与数据的共生关系最终构筑起网络经济的权力金字塔。平台通过三重机制巩固支配地位:算法规则成为新型管理工具,数据垄断构成市场准入壁垒,评分系统行使数字生杀权。而数据的资本化进程进一步强化这一结构——平台将剥削所得剩余价值投入数据技术研发,开辟更深度监控用户的新场域,形成“数据捕获–资本积累–技术升级–数据再捕获”的闭环。这一架构的本质矛盾在于:数据作为社会化生产的产物,却被平台资本私有化占有;平台以“技术创新”之名行“劳动控制”之实,将马克思揭示的异化逻辑推向虚拟生产空间。当骑手在算法催单中闯红灯、用户在不知情下被数据画像、创作者在流量竞逐中自我商品化时,网络经济的光鲜表象下涌动着资本对活劳动的新型支配。这一权力结构的解构,亟需从数据产权的重新界定(如用户对自身数据的收益权)、算法黑箱的监管(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及平台垄断的实质性破除(如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入手,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框架下探索人的解放与数字文明的和解路径。

3. 新型劳动形态的涌现及其异化表征

3.1. 网络经济催生的主要新型劳动形态

网络经济的深化催生了多元化的新型劳动形态,这些形态既体现了技术赋能的解放性潜能,又深嵌于资本逻辑的支配结构之中。在显性层面,平台零工经济重构了传统职业图景。例如,外卖骑手穿行于算法划定的时空网格中,其配送路线与时间被平台系统精确计算与监控;网约车司机在抢单竞争中被动接受浮动定价规则,收入稳定性让位于平台的动态调价机制;内容创作者则陷入流量竞逐的漩涡,创作自主性屈从于算法推荐逻辑,其内容产出被转化为平台的流量生产资料。这些劳动者虽享有形式上的“灵活就业”,却因缺乏劳动合同保障、社会保障缺位而陷入深度不安全感。更隐蔽的是海量用户的隐性数字劳动:社交媒体的每一次点赞、评论、转发不仅是情感表达,更是平台行为数据的生产行为;在线社区志愿者的无偿内容维护支撑着平台的底层生态;甚至游戏玩家在虚拟世界的活动也被资本吸纳为“玩工劳动”,其创意成果被平台无偿占有。这些劳动形态共同呈现出双重性特征:技术赋能带来工作场所的灵活性,却以劳动强度无边界扩张为代价;平台宣称“降低就业门槛”,实则通过算法评分系统制造劳动者内部竞争;劳动成果的所有权归属平台,劳动者仅获得微薄分成或虚拟激励。

所以算法作为一种非人化的控制权力,其本质区别于传统的科层管理或机器控制。它并非通过固定规则或人为指令进行外在压制,而是以动态、隐匿、自适应的方式渗透至劳动全过程。算法通过实时数据抓取与反馈循环,不断优化控制策略,塑造出一种“自动统治”的幻象,使劳动者在看似自主的决策中内化平台目标。这种控制机制深刻重塑了劳动者的主体性:劳动者被迫进行自我量化、自我优化,成为“数字泰勒主义”下的自觉工具;时间感被碎片化为即时响应与持续待命的状态,空间感则被虚拟和现实交织的工作场景所重构。最终,算法权力在提升资本积累效率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劳动者身体、认知与情感的深度渗透与重塑。

3.2. 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下的多维异化分析

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为剖析这些现象提供了锐利的武器。首先表现为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的异化。用户产生的行为数据本是其数字足迹的人格化延伸,却被平台通过用户协议剥离控制权,转化为广告商定制的消费画像;内容创作者生产的视频、图文被平台纳入版权库进行二次分销,创作者难以追踪作品流向与收益分配。这种占有关系在零工经济中更为赤裸:骑手配送的餐食、司机提供的位移服务作为劳动产物,其服务标准与定价权完全由平台垄断,劳动者沦为可替换的“人力接口”。其次体现为劳动过程的异化。算法管理系统将劳动碎片化与去技能化:数据标注员在流水线上机械识别图片,丧失对数据意义的整体理解;网约车司机在导航指令下退化为“自动驾驶的辅助元件”。更关键的是,算法通过实时监控与行为预测深度介入劳动过程,劳动者在数据全景监控中丧失自主性。平台以“智能调度”之名行“数字泰勒制”之实,将马克思批判的“工人沦为机器附庸”升级为“劳动者臣服于算法”。异化的第三维度是劳动者与自身类本质的疏离。网络劳动消弭了工作与生活的物理界限,却未带来解放,反而导致自我认同的危机[4]。内容创作者为迎合算法偏好进行自我商品化:主播在直播间表演情感以刺激打赏,UP主追逐热点话题稀释创作本真性。零工劳动者则陷入“永久在线”的困局:滴滴司机在无保障状态下延长工时以维持收入,其家庭时间与社会关系被劳动侵蚀。当劳动不再成为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异化为流量数据与用户时长的抽象数字时,劳动者陷入“为平台存在”而非“为自我存在”的异化状态。最终引发劳动者与他者关系的异化。平台经济将劳资矛盾转嫁为劳动者间的竞争与劳消对立:算法排名系统在劳动者内部制造零和博弈;用户评价机制则将消费者转化为数字监工,差评可能导致劳动者收入锐减甚至账号封禁。更值得警惕的是,资本通过塑造“灵活就业神话”掩盖剥削实质——平台将劳动关系重构为“合作伙伴关系”,使劳动者在失去社保与集体谈判权的同时,将困境归因为个人能力不足。

这种异化机制在我国语境下呈现特殊张力。一方面,零工经济为失业群体与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就业缓冲,促进了我国人口灵活就业;另一方面,劳资冲突集中于物质权益层面:外卖平台骑手投诉中,薪酬拖欠、事故赔偿缺失与算法罚款不合理成为焦点。这反映劳动者仍处于争取基本保障的“防御性抗争”阶段。而在数字内容产业,异化更呈现非物质化特征:MCN机构通过“流量对赌协议”绑定创作者,迫使其自我压榨内容生产力;用户的情感劳动(如粉丝社群运营)被转化为平台的黏性资本,却未获得价值回馈。当游戏玩家在《原神》中耗费数百小时探索地图只为提升平台日活数据时,当小红书博主精心营造“精致生活”人设却陷入焦虑症时,网络经济的繁荣表象下涌动着深层的异化暗流。这些现象印证了马克思的预见:科技发展本应解放人类,但在资本主义框架下却成为异化的加速器——算法不是中立的工具,而是资本重构劳动控制的权力技术;数据并非自主生成的资源,其价值本质上源于用户的主动劳动与互动,而当前技术经济范式下常与创造者相分离。

当前我国劳资冲突的特征进一步凸显了异化的复杂性。工资支付延迟与社保缺失,如外卖骑手工伤保险覆盖率不足,暴露了平台对劳动者再生产成本的转嫁;算法管理引发的工伤争议揭示技术的不足[5];内容创作者与平台的收益分成纠纷则体现数字剩余价值分配的极度失衡。这些冲突的本质是资本通过技术重组实现的对劳动控制的升级:当工厂的流水线监控进化为平台的算法调度,当计件工资变形为动态计价模型,异化完成了从物理空间到数字空间的资本全部占有。而劳动者在评分竞争与流量焦虑中的自我消耗,标志着异化逻辑对主体意识的深度内化——这正是网络时代劳动异化最尖锐的表征。

4. 根源探析:资本逻辑驱动下的异化深化

4.1. 资本增殖本性的必然延伸

平台资本对垄断地位与超额利润的追逐构成异化深化的原始驱动力。这种资本逻辑具体呈现为三重压迫机制:数据的价值攫取与不对称分配体系的扩张、劳动关系的人为模糊化以及效率压榨的技术化升级。在数据攫取层面,平台通过用户协议中的隐形条款和行为轨迹抓取技术,将劳动者与用户的日常活动转化为免费生产资料。例如外卖平台持续收集骑手轨迹数据以优化配送系统,社交媒体平台利用用户浏览习惯训练推荐算法[6],实则将人类活动创造的衍生价值收归资本所有。在成本转嫁层面,平台借“去劳动关系化”策略(如将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社保缴纳、工时保障等法定义务。网约车行业数据显示,司机实际时薪普遍低于宣传值,而平台抽成比例却呈逐年攀升趋势。在效率压榨维度,算法管理系统通过实时路径规划和精确到分钟的送达时限控制,迫使劳动者进入持续加速状态。实证研究表明,资本积累的齿轮正以劳动者的安全为代价高速运转。这种系统性压迫催生出“加速主义”文化——技术迭代周期从五年压缩至十八个月,市场扩张要求全天候即时响应,导致近半数零工劳动者出现慢性焦虑症状,深刻暴露了资本增殖需求与人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根本对立。

4.2. 技术(平台、算法、数据)的资本主义应用

技术工具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被重构为支配劳动的精密装置,其“中立性”假象掩盖了服务于资本权力的实质。平台架构首先建立起数字时代的领地:表面是连接供需的双边市场,实则通过规则制定权、准入裁判权、价值分配权构筑新型阶级结构。

算法在实现对劳动过程控制的同时,也完成了对数据所有权的系统性剥夺。劳动者和用户在平台上进行劳动与互动所产生的一切数据,无论是从配送路径、创作内容还是到社交关系、行为偏好等,皆被平台以默示协议的方式直接占有[7]。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彻底分离构成数据的价值攫取与不对称分配的核心机制:个体作为数据的源头创造者,却无法主张任何产权,更无权参与数据价值二次分配的决定;而平台则凭借私有架构与算法优势,将数据整合为高价值资产,用于优化服务、训练模型或进行商业交易。

这种技术异化在数据层面形成认知陷阱:平台刻意传播“数据即石油”的隐喻,将劳动者创造的行为价值伪装成天然资源[8]。当社交媒体用户接受“用数据换便利”的交易逻辑时,实则在不自知中让出数据所有权。最终,数据所有权的不对称结构进一步固化了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力鸿沟,使劳动主体在数字生产中持续处于从属地位。

4.3. 用户体验与行为引导:网络服务的架构性约束

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网络服务的界面设计与用户体验远非中立的“服务优化”,而是演变为一套精细的行为引导与控制机制。平台通过交互设计、算法推荐与反馈系统,将用户无意识地纳入预设的行为路径,从而实现数据提取与价值创造的最大化。这种架构性约束巧妙地掩盖了其剥削性:界面友好性与便捷性背后,是对用户注意力、时间与情感的定向捕获,使得劳动进一步隐匿化与碎片化。用户看似自主的点击、浏览与互动,实则是在平台设定的逻辑框架内进行,其行为被转化为可预测、可量化的数据商品。资本借由“用户体验”这一柔性话语,将异化深化至认知与行为层面,使人们在享受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再生产着平台支配与数据商品化的劳动关系。

5. 结论

本研究揭示,网络经济在资本逻辑驱动下,以平台垄断为组织基础、平台的数据积累与控制机制为运行引擎,系统性重构了劳动形态与生产关系[9]。当骑手在算法中追赶配送时限、用户在日常浏览中无偿生产行为数据、内容创作者的创意被流量机制扭曲时,马克思揭示的“劳动异化”在数字时代呈现出更隐蔽复杂的形态。这种异化首先体现在劳动产品层面,深化为“数据所有权剥夺”——用户创造的原始数据经平台加工后成为私有化商品,劳动者彻底丧失对劳动成果的支配权。其次,劳动过程的异化升级为“算法全景监控”,平台通过实时路径规划、行为评分系统等技术装置,将控制精度推进至微秒级。再者,人的类本质异化表现为“数字生存异化”,当每周29.5小时的在线时长成为常态,人类的社交、娱乐乃至思维活动皆被纳入资本积累链条。最后,人际关系的异化演化为“原子化竞争”,平台借游戏化机制瓦解劳动者团结,将劳资矛盾转嫁为劳动者之间的竞争。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犹如穿透数字迷雾的射线,它戳破了“平台赋权”“灵活就业”等话语幻象,揭示出网络经济非但未超越资本主义逻辑,反而通过“无雇佣数字劳动”将剥削边界扩展至全社会,形成“资本数据化”与“数据资本化”的循环增殖。历史警示我们:技术应通向人的解放而非资本的无限增值。

为构建以人为本的数字文明,需探索三条实践进路。制度重构层面,核心在于通过法治与政策手段破除平台资本的无序垄断,重建公正的数字经济秩序[10]。建立普惠性的个人数据账户制度,在法律上明确用户对自身数据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可携带权,使数据价值分配向创造者倾斜,而不仅是平台独占;同时强制推行算法透明化原则,要求平台公开关键算法逻辑与决策规则,禁止使用隐蔽性的监控与剥削机制,确保劳动者与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保护[11]。劳动者赋权层面,需从认知、组织与保障三个维度增强数字劳动者的议价能力和生存尊严。需普及“数字劳动价值”认知以揭露“用隐私换便利”的交易本质,创新抗争形式如建立跨平台组织发起数据罢工,同时要在社会保障制度层面做出根本性调整,使零工经济从业者等新型劳动者全面纳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养老保险体系,打破传统雇佣关系与社会保障的绑定,构建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全民保障网络。理论创新层面,应立足政治经济学批判传统,发展适应数字时代的理论工具与分析框架,解构“数据–资本–垄断”的全球剥夺链条,并探索公共数据池建设将数据红利转化为全民基本收入。

网络经济存在终极悖论:它既创造互联互通的技术乌托邦,又筑起数据垄断的数字牢笼。面对不断发展的“网络经济”,我们亟需回归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初心,以技术平民化取代资本控制,以数据公有制消解异化,以算法向善重塑劳动尊严。唯有将“数字中国”愿景锚定在“人民性”坐标上,方能在批判中开辟新路——让骑手摆脱算法枷锁自由驰骋,让内容创作者免于流量焦虑真诚表达,让每个用户重获数据所有权,最终使网络经济从资本增值引擎蜕变为人的解放。网络经济的未来,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批判其异化本质的基础上,推动其走向一个更公平、更自由、更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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