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宋代文官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重要领域,历来为学界所关注。龚延明教授通过系统梳理职官称谓与品秩流变,奠定了制度研究的基础框架[1]。邓小南教授则从制度史研究方法论出发,着重阐释宋代文官选任制度与政治文化语境的互动关系,其“活”的制度史视角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新的路径[2];黄光辉教授通过梳理文官寄禄制度改革的历史,对元丰改制后“官职”分离的运作实态作了详细解析[3]。这些研究虽在宏观层面揭示了制度变迁的总体脉络,却较少关注特定历史情境下制度对个体仕途的具体影响。
本文选取北宋末年至南宋初年的士大夫赵明诚为研究对象。作为太学出身的典型文官,赵明诚历仕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亲历党争倾轧、建炎南渡等重大历史事件,具有制度考察的典型意义。关于他的相关记载虽散见于各类史料,但通过系统爬梳仍可重构其仕宦轨迹。本文尝试以微观史视角,将赵明诚个案经历置于宋代文官制度演进的宏观背景下,并结合历史文献记载,具体分析制度与个人仕途的互动关系,既为宋代职官制度研究提供新的实证案例,亦对散佚的相关历史记载具有拾遗补阙之效。
2. 赵明诚仕途出身辨析
赵明诚的入仕途径史无记载,学者诸葛忆兵在考据李清照生平时曾对其作过简略分析,他认为赵明诚是因宰辅子弟的特殊待遇而恩荫入仕的[4]。然而,根据宋代的文官制度结合目前已知的赵明诚官职履历来看,门荫入仕的升迁情况显然和赵明诚实际的升迁情况存在诸多偏差。
宋代的官僚队伍非常庞大。有宋一代,高官子弟皆可做官,然而,有官职并不代表就有具体差遣,且有出身和无出身官员的升迁之路也有着天壤之别。宋代在官员的职务之前加左右以示区别,“左”为有出身者,即通过科举进士步入仕途的官员(包含太学上舍赐进士者);“右”为无出身者,又称杂出身,以恩荫入仕或流外入仕、摄官转正和进纳补官等。
就升迁而言,出身于进士高科者可以迅速“依例”迁升;无出身者则需凭资考依次晋升[5]。以“转一官”的情况来看,“转一官,则有时相当于迁数资;所转得之官秩,依官员有无出身、差遣剧易、原寄禄官(本官)之高低清浊以及是否带职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是无出身逐资转,有出身、馆职乃至待制等超资转([5]: p. 145)”。元丰改制后,文官官阶共三十七阶。无出身者若逐资转,其晋升周期往往长达数十年且上升空间有限,这与进士出身官员的快速晋升路径形成显著差异。
以北宋科学家沈括为例,沈括早年以父荫入仕,任海州沭阳县主簿(主簿为从九品) [6],在任期间颇有政绩,然官阶难以得到提升,直到考中进士后的第二年才得授扬州司理参军[7],后两年便入京师编校馆阁书籍。可见,同样的才干能力,有无出身对于官员升迁的影响是很大的。故而,以恩荫入仕的二代子弟们大多盼望着能通过科举获得出身,从而步入仕途的阳关大道,又或者希冀于帝王的恩典,特赐进士出身。这里举蔡攸为例,以窥一斑。崇宁三年之前,蔡攸的寄禄官为通直郎,职事官为鸿胪寺丞[8]。崇宁三年正月赐进士出身后,即特赐紫服佩金鱼袋,政治地位骤然上升。根据蔡攸的升迁履历可知,有出身者和无出身者的晋升之路是明显不同的。蔡攸赐进士后短短一年时间就从直秘阁晋升为直学士([7]: p. 871),升迁之路一步登天。这侧面说明“出身”的重要性,即使是蔡攸这种特例走捷径的官宦子弟,也是需要“进士”的身份加持才能依次晋升。
有了沈括和蔡攸的例子,再来辨析赵明诚的官职履历,情况便一目了然。据《宋宰辅编年录》的记载,赵明诚的大哥赵存诚在崇宁年间已是进士,蔡攸在赐进士之前的职事官为鸿胪寺丞,正八品职事官,而在《宰辅编年录》的记载中,崇宁四年赵明诚是鸿胪少卿,正六品职事官([8]: p. 722)。倘或此时赵明诚无进士身份,那么根据宋代的文官制度来看,一个无出身低品阶的二代官宦子弟,是不可能得到鸿胪寺少卿这样的清曜之职的。来看此时赵明诚两位进士哥哥的职事官品级:大哥赵存诚为从四品卫尉卿,二哥赵思诚为从五品秘书少监,兄弟之间的品级差距并不大。除此以外,宣和七年(1125)和建炎元年(1127)关于赵明诚的两则转官记录,也能侧面证明赵明诚是“有出身”的官员。《宋会要辑稿》宣和七年下有关于赵明诚的记载:“十二月二日诏,朝散郎权发遣淄州赵明诚职事修举,可特除直秘阁[9]。”又《景定建康志》中关于赵明诚南渡后知江宁(即后来的建康)的记载:“建炎元年七月,翁彦国致仕,八月,起复朝散大夫秘阁修撰赵明诚知府事,仍兼江南东路经制使[10]。”宣和七年年末赵明诚的寄禄官为朝散郎,寄禄官阶序列为二十一,建炎中赵明诚在江宁时的寄禄官为朝散大夫,寄禄官阶序列为十八。两年不到的时间,赵明诚的寄禄官连升三阶。这显然不是无出身之人的晋升通道。若严格按照无出身之人逐资转官的规定,则赵明诚下一任差遣达到年限且考核通过才可获得一资,成资后方能以序递升一个位次。再看赵明诚的馆职变化,北宋末年徽宗朝,对于馆职的等级和升迁有明确的划分。从低到高依次是:直秘阁、直徽猷阁、直显谟阁、直宝文阁、直天章阁、直龙图阁、秘阁修撰、右文殿修撰[11]。宣和七年年末赵明诚的馆职为直秘阁,建炎中赵明诚到任江宁后的馆职为秘阁修撰,这期间赵明诚的馆职连升六级,足见其升迁速度之快。对比同时期江南东路转运副使李谟的馆职,时为直徽猷阁,李谟是进士出身,然就当时各自所带的馆职而言,则低于赵明诚四级。
综上,根据宋代文官制度结合赵明诚和同时期官员的升迁之路对比,可知赵明诚实为“左出身”(即有出身)的官员。宋代,特别是发展到徽宗朝后,事实上科举常科登第者只出自进士科一途,“有出身”实际上就是指“进士出身”。赵明诚的“有出身”身份则有科举、太学上舍赐进士、恩典赐进士(如蔡攸)三种。从目前留存下来的资料,如《金石录后序》中提到的“侯年二十一,在太学作学生”[12],结合徽宗朝的实际情况,赵明诚是太学上舍赐进士的可能性最大。
3. 赵明诚南渡之前的为官情况
3.1. 早年为官情况
赵明诚入仕后的初始职务,由于史料的缺失,现已成谜。目前已知赵明诚的第一个职位是崇宁四年的鸿胪寺少卿,因父亲赵挺之请辞相位,徽宗特赐兄弟三人官职以示安抚。赵明诚在鸿胪寺少卿的位置上方一年半,政治生涯却突然中断。大观元年(1107)三月,赵挺之在与蔡京的斗争中落败,罢相五日后即暴卒家中,三日后蔡京罗织罪名,欲置赵家于死地,赵明诚因此受牵连被捕入狱,后因查无实证被释放([8]: pp. 738-739)。由此,赵明诚开启了长期的屏居生活。赵明诚具体于何年再度出仕,史无记载。《金石录后序》言,后屏居乡里十年,曾连守两郡,分别是莱州和淄州([12]: p. 310)。如果按《后序》屏居十年的说法,那么赵明诚再度出仕的时间则是政和七年(1117)。而早在赵挺之恢复名誉的政和元年(1111),赵明诚的兄长们便已陆续复出。而且,按照宋代官制,任职知州之类的地方亲民官之前要先以知县、通判等依次升序[13],此前赵明诚长期屏居,从制度上来说,官员不可能无任何亲民官资历便直接跳到知州的职位上的。据此,赵明诚在知莱州前,至少还有一任知县或通判的任期,由于史料缺失,而不为人知。
3.2. 再度出仕,针砭时弊
赵明诚二度出仕后的北宋末期,朝廷日益腐烂,社会矛盾尖锐,山东地区贼寇不断,治安不稳。因官员调遣频繁而导致的地方吏治腐败、民生凋敝等问题非常普遍。对于赵明诚在莱州时期的为官情况,傅察曾在《任伯仲时德升用均父韵送德父守葘川邀余同赋》一诗中,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疲氓按堵身暂休,黠吏垂头声不出。人言功效真卓尔,归近高堂浑含喜[14]。”赵明诚在实际治理地方时,对于北宋末年的社会现状也是有切实关注和深刻思考的,这在他所撰写的《金石录》跋尾中多有体现。在《汉孙叔敖碑阴》跋尾中,赵明诚就曾借汉朝官员调遣之事指出地方官调遣频繁,导致劳民伤财,其根源在于官员为满足侥幸进取之心而苟且钻营[15]。又《唐义兴县新修茶舍记》的跋尾,他就曾借唐朝贡茶之事讽喻北宋末年的贡茶之弊([15]: p. 547)。北宋政和七年(1117),宋徽宗自册为教主道君皇帝,官员纷纷进献祥瑞,歌功颂德,赵明诚则以孙皓亡国为例对朝政进行讽喻,希望朝廷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切实的民生吏治中来([15]: p. 384)。诸如此类的跋尾,在他撰写的《金石录》中还有多处。政和七年《金石录》初步成稿,著述初见成果后,他开始把更多的目光投向朝堂政治,山东地区不断爆发的叛乱,已经使他感受到暴风雨将临的危险气息,现实的境况急转直下,已不容许赵明诚再埋头学术,做一个纯粹的学者。
3.3. 淄州任上,平叛逋卒
莱州三年任满后,赵明诚调任淄州。就在宋金战争爆发之际,赵明诚因平定逋卒叛乱有功,而转一官。许景衡《横塘集》卷七记载:“赵明诚转一官:逋卒狂悖,惊扰东州。尔为守臣,提兵帅属,斩获为多。今录尔功,进官一等,剪除残孽,拊循兵民,以纾朝廷东顾之忧[16]。”
关于此次叛乱,目前无法从赵明诚视角得知前因后果,但翻阅史料仍然有迹可循。
宣和七年(1125)金人入侵,太上皇赵佶南下避难。此后,胜捷军在与金人作战中惨败没于河北,统制张师正被杀,大校李复鼓动众人于淄青地区作乱,形成一人振臂万人呼应之势,情势严峻,对淄州、青州地区的民生治安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宋史·童贯传》记载:“贯奔入都,钦宗已受禅,下诏亲征,以贯为东京留守,贯不受命而奉上皇南巡。贯在西边募长大少年号胜捷军,几万人,以为亲军,环列第舍,至是拥之自随([6]: p. 13661)。”
南宋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对此进一步补充:“初,胜捷军统制官张师正,与金人遇于河北而溃,至大名府。宣抚使李弥大斩师正以徇,而不能抚其众,皆不自安。又闻童贯已诛死,有大校李福(复)者率以为乱,遂掠淄、青间,其徒至四万人,所过无噍类。至章邱县离城问罪,令曰:「此朝廷处分,非小邑罪也。」遣人以牛酒犒之,乃舍去。弥大遣裨将,韩世忠以所部五百袭击之,追至临淄河,临阵斩福,余弃甲而遁,众犹满万。世忠单骑入其军,曰:「我辈皆西人,平时惟杀番贼,几曾作贼耶!官家使我招汝,若能降,悉赦汝罪。」皆拜而请命,遂降之[17]。”
此处的胜捷军兵败,时间是靖康元年(1126),地点是赵明诚所任职的淄州,“逋卒”指的就是宋金交战中溃败士兵聚集起来作乱的人。时间、地点、事件和赵明诚斩获逋卒的事件一一吻合。由此可以推断,赵明诚作为淄州地区的父母官,与韩世忠一同镇压了散乱到此的叛军。
4. 赵明诚南渡的时间线
关于赵明诚南渡的具体情况,目前主要资料来自《金石录后序》,然而,仅这一篇后序并不能完整串联起赵明诚的南渡经历。根据《金石录后序》的记载,建炎元年(1127)春三月,太夫人郭氏(赵明诚母亲)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赵明诚奔母丧至江宁,而后于建炎二年戊申(1128)秋九月起知建康府。但是,这一说法却和宋朝的史料记载相抵牾。赵明诚南渡踪迹最早的记载来自于李纲的《建炎时政记》:“(起建炎元年六月十三日止六月终)是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圣旨,唐重除本阁学士差知京兆府,范致虚发来赴行在,李复升职一等差知秦州,赵明诚发来赴行在[18]。”
时间往前推一个月,建炎元年五月初一,赵构在南京应天(今河南商丘)即位,南宋朝廷正式成立。显而易见,赵明诚此次赴行在是面见新君有重责在身的。赵明诚三月份从山东淄州出发南下江宁奔丧,最晚在五月份时,他完全可以抵达江宁。
从建炎元年五月南宋成立开始,江宁就有一件事情值得引起注意。那就是“翁彦国贪污案”。翁彦国是南宋建国后江宁的首任知府,他上任仅两个月,就因横征暴敛,以至百姓敲登闻鼓申诉。翁彦国本人却于七月份突然亡故,留下一个烂摊子。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对此事有详细的记载:“宝文阁直学士浙江荆湖等路经制发运使翁彦国,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西路经制使……先是,经制使翁彦国被旨修江宁城池宫室,彦国言所赐钱不足用(事见五月辛卯)李纲白上,益以淮浙盐钱四十万缗,且令因陋就简不事华壮。时彦国方暴赋横敛,而两浙转运判官吴昉,助之为虐,人不堪命,至有击登鼓以诉者”[19]。
翁彦国七月去世,紧接着贪污案爆发,而此时的赵明诚正在赵构眼前。根据《金石录后序》的记载结合李纲集子中赵明诚的踪迹可知,赵明诚是抵达江宁后,收到朝廷诏令再赶赴行在的。当翁彦国贪污案传到行在时,正从事发地(江宁,今南京)赶过来的赵明诚免不了要参与到这次贪污案的讨论中来。江宁是东南首府,又是抵御金人的军事重镇,守帅之位定不能长期空缺。从结果来看,赵明诚在中央领了任命,于该年八月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路经制副使。
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对此事同样作了详细记录,同时对赵明诚知江宁的时间也作了辨析:“纲曰:「上以彦国已亡,因贴改所画旨,而独罢昉,且降诏慰抚东南。仍起复直龙图阁赵明诚知江宁府兼江东经制副使。」明诚,挺之子也。(挺之胶西人,崇宁右仆射,日历明诚明年正月己亥除知江宁府,而建康知府题名明诚以元年八月到任,按江宁要地,无缘彦国死半岁,方除帅臣,盖日历差误,今附此) ([19]: pp. 217-218)。”
综上,可结合李清照、李纲以及李心传的多方记录,对赵明诚南渡知江宁府的时间线进行简单梳理,即:靖康二年三月,赵明诚奔母丧至江宁;五月,赵构即位改元建炎;六月赴行在面圣;七月商丘议政领命;八月到任江宁。
5. 赵明诚江宁任上的具体情况
5.1. 赵明诚兼职辨析
赵明诚知江宁府,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江宁行政、民生事物。而关于赵明诚的“兼江南东路经制副使”,此前未曾有人做考辨,但于赵明诚此时的工作而言,应是与知府的职权同等重要。宋神宗熙宁中,朝廷设置经制司,是为了协调边防的财政用度,始称“经制财用司”[20]。从翁彦国在江宁作经制使时横征暴敛的举动,也可以证实经制使确实是一个协管“经制钱”的财政职位。此外,《宋代官制辞典》的“经制司”条,也提到了建炎元年,在河北与河东作为军事机构设置经制司的情况[20]。以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所记载的建炎初翟汝文奏书中提到的浙东军与经制司鎗仗手合万人的事情([19]: p. 242)。可知,在南渡初期的特殊情况下,中央朝廷赋予了该机构和该职位相当的军权。至于经制使和副使,包括如转运使和副使,在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亦有变动,并在南宋延续。北宋末至南宋,转运使的额名虽然存在,但诸路以转运副使或转运判官行使转运使的漕司之权,已成常态。这些称谓,于当时人而言,并非职权范围的大小,而是任事官员资序的深浅程度([5]: p. 158)。
由转运使、副使推及经制使和经制副使的职权、称谓,拿翁彦国和赵明诚的称谓作对比,情况便一目了然。《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对翁彦国任职江宁时的记载是:“宝文阁直学士、浙江荆湖等路经制发运使翁彦国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西路经制使”,翁彦国的经制使前面是没有带“副”的,而提及赵明诚时,李心传却称是江东经制副使,同时期江东并没有第二个经制使,可知翁彦国和赵明诚所兼的经制(副)使,实际上只是官员资序深浅的差别,而职权是相同的。
5.2. 临危受命,治理一方
赵明诚紧急接任江宁府,正是朝廷内忧外患之际。一方面,金人正逐步南下,外部形势严峻,另一方面,新成立的南宋朝廷根基不稳、贼寇不断,随着朝廷政策越来越偏向南方,作为东南军事战略重地,江宁府的重要性正急剧上升。就在赵明诚上任的当月,张遇作乱,动摇江东[21]。十月,杭州兵变,鲍贻逊领数千福建枪仗手移屯江宁([19]: p. 274),犹豫不前,前不救杭州,后不保江宁。
与此同时,这也是江南东路领导班子进行大换血之际。“翁彦国贪污案”爆发后,宋高宗赵构和一些大臣主张严肃追究其责任,涉事官员均被贬职处罚。如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刘蒙、提举常平公事陆友谅贬秩各五等([19]: p. 241)。刘蒙被贬后,李谟接替江东转运副使之职,提点刑狱司暂时未显示有何人在职,直到建炎二年年末由高士瞳履职([19]: p. 436),还有未知到任时间的通判毋丘绛和观察推官汤允恭。细看此时的江南东路领导班底,李谟,江苏无锡人;高士瞳则为宋英宗皇后高氏的族人[22],祖籍为安徽亳州;汤允恭,安徽贵池人。而作为江宁府的首席领导,赵明诚却是山东人。由此重组的政治班底,以江南东路、两浙路、淮南东路的南方本地领导为辅助者,与赵明诚这个北方人互相牵制、监督,旨在安抚百姓的情绪,让大家看到朝廷除恶的决心。这段期间(1127年8月~1129年2月),江南东路并无安抚使,军事是由赵明诚所兼的经制司主导,提举常平司(属于仓司)后被提刑司合并,由此可见,赵明诚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路经制使,是行政与军事事务两手抓,责任和压力尤为重大。
江宁本是富庶之地,然而经过翁彦国的横征暴敛,百姓早已被压榨殆尽,民心不稳,急需安抚;另一方面,朝廷要在江宁修建行宫、制造军备,这也需要动用一大批的人力、物力、财力。此外江宁还驻扎着一部分御营军、以及来自福建的枪杖手,他们分属不同的军队、领导,一旦生变,牵一发而动全身。此时,还有一大批宗室、士人、僧侣、北方百姓避难涌入江宁,江宁城内人员复杂,民心惶惶,如何安抚民心、建筑工事、征税上供,这些都是摆在赵明诚面前的棘手难题。在现代的各类李清照词传中,作者通常会忽略赵明诚知江宁的这段复杂历史背景,而臆测赵明诚此时得到该职位是因为朝廷无人可用的侥幸,继而,又拿后来发生的“缒城宵遁”一事,揣测赵明诚在江宁城内花天酒地、快活逍遥,并将其定义为一个尸位素餐的官员,这显然是对历史背景不作仔细分析导致的认知错误。对此,有必要作下澄清。
事实上,建炎期间,避事求退的官员数不胜数,朝廷甚至下诏:“文武臣僚非疾病、危笃、及笃疾、废疾、不能任职者,毋得陈乞致仕([19]: p. 152)。”赵明诚在众多大臣纷纷求退的乱世之际接任江宁,这必然是他深思熟虑后才下的决心。《金石录后序》明确写道赵明诚是因母亲在江宁去世才丁忧南渡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景定建康志》等史料中提及赵明诚的上任事宜,用的词语也是“起复”,而非连续性质的“移”或“改”,如果赵明诚本人不愿意,他完全可以用“守制”的理由推脱,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在忠孝难两全的情况下,他选择继续为赵宋朝廷效力。且在建炎元年(1127)八月至建炎三年(1129)一月之间(赵明诚调任湖州之前),江宁城内并没有爆发和此前一样的动乱,反而不断有外地人涌入城内避难。对于江宁在建炎三年冬金人入侵之前的情形,《景定建康志》记载:“建康承平时,民之籍于坊郭以口计者十七万,有奇流寓商贩游手往来不与([10]: p. 1069)。”可见在赵明诚的治理下,江宁城的情况正在逐步好转。
6. 赵明诚“缒城宵遁疑案”辨析
6.1. “缒城宵遁”的文献记载
赵明诚在江宁的实际任期共计一年半(1127年8月至1129年2月),建炎三年(1129)2月,就在赵明诚命移湖州之时,江宁发生了“王亦兵变”事件。关于此次兵变,宋朝史料唯一的记载来源于《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建炎三年)御营统制官王亦将京军驻江宁,谋为变,以夜纵火为信。江东转运副使、直徽猷阁李谟觇知之,驰告守臣秘阁修撰赵明诚,时明诚已被命移湖州,弗听。谟饬兵将率所部团民兵伏涂巷中,栅其隘。夜半,天庆观火,诸军噪而出,亦至,不得入,遂斧南门而去。迟明,访明诚,则与通判府事朝散郎毋丘绛,观察推官汤允恭,缒城宵遁矣。其后,绛、允恭皆抵罪。谟,无锡人;允恭,贵池人也。此据孙觌撰《李谟墓志》及江东运司所奏参修。明诚改除,《日历》不载,《建康题名》在今年二月。绛、允恭二月丁丑各降二官资([19]: p. 458)。”
从这段史料记载中,可以提取到以下四点信息。
第一:王亦在江宁发动兵变的时间是1129年(即建炎三年)不是靖康时期,且此次兵变的性质为内乱,而非外敌。
第二:事发时,赵明诚已命移湖州,名义上已是湖州的知州,而人尚在江宁府,当时正处于交接期。
第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没有提及赵明诚被罢官的事情,受到责罚的是汤允恭和毋丘绛,各降了二官资,时间是二月丁丑。对于赵明诚后续的调动,李心传在注释中做出了解释,此次任命调动《日历》没有记载,但在《建康题名》中有记载,作为赵明诚行踪的补充,一并附录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
第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根据孙觌撰写的李谟墓志铭以及江东转运司的奏折记录的,此事的资料来源皆为李谟方。
6.2. 赵明诚罢官说辨析
第一和第二点,前文已解释清楚,下面将重点辨析赵明诚是否被罢官,以及史料记载的可信程度。可以确定的是,在唯一记录了江宁兵变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没有提及赵明诚被罢官的事情,现存最早的南宋时期南京史料《景定建康志》也无罢官之事。赵明诚被罢官的唯一出处是《金石录后序》:“己酉春三月罢。”这里就结合史料和《金石录后序》的记载具体辨析下赵明诚三月被罢的可能性。
就在赵明诚处于留江宁还是前往湖州的不确定之际,建炎三年三月,不远处的杭州发生了一起震惊朝野的大事件,即“苗刘兵变”,也称“明受之变”。叛乱由苗傅和刘正彦发动,号称“清君侧”,逼迫宋高宗赵构将皇位禅让给两岁的皇太子赵旉([19]: p. 489)。且该事件的导火索之一就是御营都统制王渊([19]: p. 484)。
此时朝廷内部已然溃乱,君王易位自顾不暇,朝廷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管赵明诚的任免事宜。赵明诚三月被罢,在实际情况下是说不通的。那么还有一种可能,赵明诚是二月被罢官,收到正式的罢免命令是三月,故而李清照说是三月被罢。但这样就产生了新的疑问,史料记载了二月两个副官皆抵罪,却独独遗漏了赵明诚,这于理不通。作为一名严谨的史学家,李心传并没有理由为赵明诚遮掩。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李心传没有赵明诚被罢官的实证,因此史书在这里留下了空白。
再来看作为江宁事件当事人李谟方的可信度,以及采用了李谟墓志铭的李心传的信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作为一部权威的高宗朝编年体史书,无论从编排还是资料的取舍上来说都相对严谨。江宁兵变所提到的江东转运司的奏折今已不存,幸好,李谟的墓志铭被收录到孙觌的《鸿庆居士集》中。墓志铭中对于此次江宁兵变的记载为:“御营统制官王亦者,驻兵建康,谋为变,以夜纵火为信,公觇知之,驰告守帅,弗听。公饬兵将官率所部团民,伍伏涂巷中栅其盗,夜半天庆观火起,诸军噪而出,所至不得入,遂斧南门而去,迟明,访守帅,则缒城宵遁矣[23]。”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说法和墓志铭的说法相似度极高。但也有一些细节的区别和补充。墓志铭没有提守帅是谁,史料则点名了守帅的名字是赵明诚。以及史料补充了一些情况,事发时明诚已被命移湖州,以及“缒城宵遁”的另外两个官员汤允恭和毋丘绛。根据李心传的记载,这些补充的资料,他是从江东转运司的奏折上得知的。李谟是江东转运副使,江东转运司的奏折是由他来起草的。
这里还需注意到转运使的职权问题。一路转运使的职责繁重,主要以纠察官吏、征收赋役、经度本路租税为主,并没有军权。实际上,北宋一朝,路转运使的职权在各阶段都有所调整,宋朝初年,朝廷设置转运使供办军需,作为临时差遣,事毕即撤。此后转运使一度成为一路中最高的行政长官,于是,朝廷又设置提刑司、安抚司分割其权力。到了建炎年间,路转运使已经低于暂时性的经制使职位——比如,《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就记载,翁彦国为江东江西两路经制使时,他便能以经制使的职权号令江西的转运司:“己酉,枢密院言昨翁彦国为经制使,令江西转运司认定钱百万缗,而本路诸州军食不给,诏蠲之([19]: p. 277)。”
可见,建炎期间经制使的职权是要大于转运使的。李谟作为转运司的领导,正常情况下是没有兵权的,赵明诚是江宁知府兼江南东路经制副使,要动用江宁的民兵,无论是江宁府的兵力,还是经制使的兵力——前文已提到过,这时期经制司被赋予了一定的兵权,都需要动用赵明诚的权力,这也是李谟访守帅的主要原因。
该事件中的御营军,在南宋前期的地位很高,南宋建炎元年五月八日,设御营使司都制度([19]: p. 519),为天子亲兵,不受知府管辖。且在这之前,就有赵叔近、邓绍密的前车之鉴——赵叔近、邓绍密皆是因为得罪御营军被杀。如杀死邓绍密的是“御营平寇前将军范琼”([19]: p. 458),在事态并不明朗的情况下,赵明诚并不会贸然和御营军正面对抗。
既然赵明诚不愿意出面采取行动,那么李谟在做防御之前,必然得向赵明诚拿到调兵遣将的权力。李谟有了这个权力,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调动府衙的民兵力量,同时,也撇清了职责僭越的问题,顺便卖赵明诚一个人情。而对于赵明诚来说,这样的安排恰恰是他当下最好的选择——万一兵变消息是假,那么谎报军情的人是李谟。即便兵变是真,权力是由自己转交给李谟的,李谟也会顾及移交权力的情面。况且赵明诚有移知湖州的命令在先,在程序上是说得通的。
从李谟的墓志来看,江宁“缒城宵遁”事件似乎是板上钉钉。但严谨的历史考据,向来需要考古出土加史料互相比对,方能接近真相。这里试举姚舜明弃城一例。姚舜明弃城之事发生在绍兴元年江州任上,因李成叛宋,江州沦陷,姚舜明不能阻挡,遂弃城而遁。此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史》中皆有记录,然而在姚舜明的墓志铭中,却将此事重新裁剪,改头换面,变成姚舜明日夜死守,次后又以秘阁修撰充江淮荆浙都督府。李心传对姚舜明此事的记载为:“是日,马进陷江州,守臣直龙图阁沿江安抚使舜明弃城遁,时江州被围仅百日,粮食皆尽,人相食……([19]: p. 891)。”但在姚舜明本人的墓志中,此事却变成了:“建炎三年(1129)冬,知江州(今九江等地)兼本路安抚制置使,李成叛宋,拥众30万围城,姚布列将士,召募敢死,昼夜接战,生擒其将王林等,复以秘阁修撰充江淮荆浙都督府[24]。”
墓志作为官员一生盖棺定论的重要载体,对墓主人人生经历的描写通常会有所取舍,隐恶扬善,或利用文字障眼法美化其行为的做法是存在的,故而不可尽信。赵明诚在《金石录》中,关于墓志金石和史料的取舍曾这样写道:“予尝谓石刻当时所书,其名字、官爵不应差误,可信无疑;至于善恶大节,则当以史氏为据([15]: p. 302)。”故而,我们今天对于李谟墓志铭中的这则记载也应当谨慎看待。李谟的墓志铭会提及这一事情,本意是彰显墓主人的光辉,因此隐去了此时守帅已命移湖州的事实,用在任守帅的“缒城宵遁”一事衬托墓主人的英勇行为。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录此事,也是根据当时现存的资料进行整合,补充了一部分历史背景,并点名了其他两位“缒城宵遁”的官员。李心传在史书中没有特意包庇赵明诚,也没有对不知情的事情妄下断语。
至于赵明诚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罚,推测原因如下:
第一:他有命移湖州的调令在先,江宁兵变,从程序上来说并不归他所管。
第二:转交职权给李谟,故而江东转运司的奏折把责任推到了通判府事和观察推官身上。
第三:在下一任知府吕颐浩正式接管江宁之前,赵明诚依然留任,且事发后江宁没有受到实质的破坏,这从三月赵构下诏巡幸江宁就可以看出([19]: p. 479)。
再看《金石录后序》中对此事的记载。“己酉春三月罢”,这里说的被罢,也不应该理解为被朝廷罢免官职,而是李清照主观意识里看到赵明诚没有实际差遣了。三月份的“苗刘兵变”赵构已经被逼退位,那么此前已经收到调令但还没去上任的赵明诚,这时候的处境就非常尴尬了,他的调令是上一任皇帝发出的,君王易主,新君被控制,那么这个调令还要不要继续执行,这是需要权衡的一件事情。“苗刘兵变”时吕颐浩作为知府来江宁调兵再去勤王,这时候,江宁名义上的领导是吕颐浩,赵明诚能做的,就是待在江南东路静候吕颐浩勤王的消息。细看《金石录后序》中关于赵明诚离开江宁后的行踪:“己酉春三月罢,具舟上芜湖,入姑孰,将卜居赣水上。夏五月,至池阳,被旨知湖州([12]: p. 311)。”上述所提到的芜湖、姑孰、池阳都隶属于江南东路,可见这一时期赵明诚还留在原先自己管辖的区域内(赵明诚是江南东路经制副使)。这期间,这些地区并未爆发战争,也没有恶劣天气发生。
要了解其中缘由,就要结合“苗刘兵变”和《金石录后序》中的时间线。三月“苗刘兵变”爆发,四月,兵变平息赵构复位,夏五月,赵明诚被旨知湖州。从时间上来看,赵明诚属于是“无缝衔接”。这和史书上说的赵明诚命移湖州相符合。
再者,倘或赵明诚真的是受责罚或罢免后再启用,那么根据宋朝的文书制度,他再起湖州时的官职前面也应该有“降授”或“叙复”的字眼以示区别,而目前仅有的两条资料中,提到赵明诚转任湖州的用词则是“改除”、“移知”,这和赵明诚“罢官”说显然并不一致。
6.3. “缒城宵遁”和“弃城逃跑”的区别
最后来辨析“缒城宵遁”和“弃城逃跑”的语义区别。根据前文已知,在宋朝的史料记载中,赵明诚、汤允恭、毋邱绛的行为被称之为“缒城宵遁”,而在现代人的表述中,通通变成了“弃城逃跑”,实际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含义的词汇。“缒城宵遁”强调的是当下的及时行为,即当天夜晚顺着绳索翻墙而遁,后续的行动并无显示,而“弃城逃跑”强调的则是一个完整的逃跑事件,即舍弃整个城池逃之夭夭。李心传是一名用词非常严谨的史官,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弃城”一词出现的频率非常高,譬如赵野弃城之事,李心传就曾明确写道:“庚戌,杜彦据密州。赵野将辎重家属弃城而去,军民偶语,两日不定。后三日,彦坐黄堂上,数野以弃城之罪,命脔之,而分其室,枭其首于市([19]: p. 277)。”而关于江宁兵变,李心传的描述则是“迟明,访明诚,则与通判府事、朝散郎毋丘绛,观察推官汤允恭,缒城宵遁矣。”可见,“弃城”和“缒城宵遁”的概念并不相同。因此,赵明诚“弃城逃跑”的说法是不准确且有歧义的,正确的表述应该为赵明诚“缒城宵遁”。至于赵明诚在“缒城宵遁”后是否有做过相应的善后措施,由于史料的缺失,已不为人所知了。
另外,对于现在几乎众口一致的“弃城”说,重点辨析一点,即赵明诚是否“大节有亏”,是否“叛国”。陈祖美在《李清照评传》附录的《赵明诚传》中,明确说赵明诚是“书生”,是“被推上抗金前线”[25],由此赵明诚面对金人逃跑的故事就这样出现在了一些李清照的相关讨论中。南宋战败,金人进入江宁(建康)是建炎三年十一月([10]: p. 1069),此时,掌握建康事务的领导是陈邦光、李棁和杜充等人,该事件与早已卸任并且已经病亡的赵明诚毫无关系。赵明诚所任职的江宁是抵御金兵的军事战略要地,但这不等于在江宁发生的所有事情都与金兵有关。在赵明诚一生的政治生涯中,曾面对过内乱,却没有面对过外敌(此处指金人)。所谓赵明诚“叛国”论实在是一种污蔑,不可不辨,不可不察。
7. 总论
综上所述,赵明诚一生的政治生涯,与其家族、时代紧密相关。赵明诚少年时期入读太学,其父赵挺之官至尚书右仆射,太学浓厚的政治氛围和赵家显赫的政治背景,为他早期的仕宦生涯提供有力支撑。然而,北宋末年逐渐异化的党争和瞬息万变的政局,导致家族一度淡出朝野,赵明诚也因此受到牵连,被迫终止仕途生涯。政和元年,其父赵挺之恢复名誉,赵家兄弟得以再度出仕,在完成《金石录》初稿后,赵明诚先后任莱州、淄州知州。为官地方期间,他关注朝政,深入了解民生、整顿吏治,并写下诸多借古讽今的跋尾。靖康之难爆发之际,赵明诚奔丧江宁被迫南渡,于内忧外患之际夺情起复知江宁府,守护一方平安。在即将离任江宁府的交接期发生的“缒城宵遁”事件,又流露出权衡利弊、明哲保身的深厚城府,该事件也使得赵明诚的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作为一名乱世中的地方大员,赵明诚不仅有着丰富的吏治经验而且有着极其敏锐的政治嗅觉,他的官场形象多面且复杂,而非“伟光正”和“懦弱无能”等两极化的词汇可简单囊括。他感受过政治倾轧的狂风骤雨,也被时局推上政治的风口浪尖,终其一生,赵明诚始终效忠于赵宋朝廷。时至今日,对于官员赵明诚的为官经历、所作所为,应当实事求是地给出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