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贸易新业态正呈现显著增长趋势,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开辟了新的途径[1]。据《2024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17.66万亿元,同比增长4.8%,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的40.27% [2]。
然而,当前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国际贸易摩擦频发及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等趋势显著增加了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构成严峻挑战,使得企业跨国经营面临的风险加剧。在此背景下,中国积极拓展区域合作,其中《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区域经贸的成功探索,它的签署和稳步推进为各成员国开展经济合作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保障,为我国跨境电商逆风前行提供了新动能。据统计,2024年,RCEP区域内贸易总额较2021年RCEP生效前增长约2.4%,即便在全球货物贸易连续两年下降的背景下,也做到了稳定增长;预计到2030年,RCEP将增加5000亿美元的贸易额[3]。这一制度性开放也将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拓展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因此,本文以RCEP协定为研究视角,通过对相关理论的梳理和相关政策的深入解读,结合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上、中、下游的特点,分析其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机遇,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参考的策略。
2. 文献综述
关于RCEP框架下跨境电商的研究多集中于关税减让[4]、数字化贸易[1] [5]、物流绩效[6]等方面,但多局限于政策解读或局部效益分析,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和整体性分析框架,尤其缺乏全球供应链治理与制度环境互动的理论视角。因此,本文以全球供应链理论和制度环境理论为核心基础,构建RCEP协定下中国跨境电商发展机遇与挑战的理论分析框架,为系统研究区域经贸协定对跨境电商供应链上、中、下游各环节的影响机制提供重要视角。
全球供应链理论是在国际供应链管理研究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重要理论,全球供应链通常是指跨越国界的,将产品和服务传递到特定消费市场的实体网络[7],包含产品设计、采购、生产、仓储、物流和销售等多环节[8]。不同于全球价值链关注产业链中的价值创造、分配调整等,全球供应链更侧重于中间品、原材料的采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方面,主要表现为原有产业的回流和供应链布局再调整[9]。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持续深化,资源配置的范围不断扩大,国际分工日益细化,比较优势进一步凸显,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也变得更加高效。在此背景下,供应链管理加速向全球化方向演进,其理论支撑主要包括比较优势理论、规模经济理论和内部化理论[10]。目前关于供应链的相关研究多集中在供应链布局[11]、安全风险评估[12]以及韧性[13]研究方面。在全球供应链分析框架中,跨境电商企业的运营被解构为一个由“研发–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配送–售后”等环节构成的、跨国界的网络体系,上游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与生产,中游涉及库存管理、订单处理、跨境运输与清关,下游则涵盖市场营销、本地配送与售后服务。
以North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在20世纪70年代创立了制度环境理论,将其划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规章)与非正式制度(如行为规范、价值观念),认为一个组织的成功受自身管理水平和所处制度环境的双重影响,当所处制度环境比较稳定时交易和经营的不确定性或复杂性也会较低,而在制度环境不稳定的国家进行交易时则会相反,会阻碍交易行为的正常进行[14]。随后,有学者从新兴市场战略管理角度[15]和“战略三角”(产业基础、企业资源与能力以及制度环境)框架[16]出发,强调了制度环境在企业跨国经营与交易研究中的关键地位。高效的制度通过保护产权以激励生产与创新,采取标准化规模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并通过公正的立法、执法及行政手段鼓励竞争,从而促进经济增长[17]。这一观点为理解协定对企业跨境供应链运作的塑造作用提供了关键理论支持。
综上,本文试图从全球供应链理论与制度环境理论出发,构建一个系统考察RCEP协定下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上游、中游和下游所面临的机遇与风险的分析框架,并提出更具理论依据与实践意义的应对策略。可能的边际贡献:一是理论层面,弥补了现有研究多局限于政策解读或单一环节分析的不足,通过融合全球供应链理论与制度环境理论,为跨境电商供应链的安全与可控性研究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二是分析框架方面,将RCEP视为关键制度变量,辨析其不同条款对供应链不同环节产生的差异化影响;三是实践层面,本研究基于RCEP规则环境与区域条件,为企业提升供应链韧性、降低合规风险提供可参考的策略。
3. 内涵与政策分析
3.1. 跨境电商含义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历程
3.1.1. 基本含义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交易、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及海外仓储将商品送达买方,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实际上,跨境电商就是把传统国际贸易加以网络化、电子化的新型贸易方式[18]。
3.1.2. 我国跨境电商发展历程与现状
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始于20世纪末。1995年,亚马逊作为全球首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正式创立。四年后,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成立,逐渐发展为全球重要的B2B线上贸易平台。1999年至2003年被视为行业1.0阶段,以线上信息展示、线下完成交易为主要外贸信息服务模式。2004年敦煌网的上线,标志着行业进入可实现线上交易的2.0阶段。2013年行业进一步升级至3.0阶段,产业链日趋完善。至2017年,全国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累计零售进出口总额已达902.4亿元,年度增长率达80.6%。政策层面持续利好:201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并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适用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调整相关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据相关统计,2023年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较2018年增长1.2倍;2024年上半年进出口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0.5%;2025年上半年进出口额约1.32万亿元,同比增长5.7%,显示出持续扩张的态势[19]。
3.2. 政策解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20]。该协定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十国在内的15个成员方共同制定,历经八年谈判,于2020年正式签署,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关于跨境电商方面的政策主要有三点。
一是RCEP框架下的关税减让与灵活的原产地规则优化,为跨境电商企业带来显著成本与效率红利。其关税优惠与原产地累积规则降低了进口环节税负与合规成本,不仅直接提升了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与企业的盈利空间,还拓宽了企业对供应商与物流的选择范围,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在区域内供应链布局优化[4],进而提升其整体运营效率与抗风险能力。
二是RCEP通过推行贸易便利化措施,有效提升了区域内商品的物流与通关效率。该协定推动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等方式,简化了通关流程、协调跨境物流标准和提升物流信息透明度[4],有效缩短了货物的通关时间,降低中间环节的交易成本,为跨境电商提供稳定、高效且可预期的外部环境。
三是RCEP致力于构建协调统一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降低合规成本与跨境经营风险。协定涵盖电子商务条款的专项章节,强调线上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技术帮助与合作,有效减少因成员国制度或技术差异导致的合规障碍,为跨境电商创造有利条件,促进跨境电商全流程数字化转型升级。
4. 不确定性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面临的风险与机遇分析
4.1. 风险层面
在全球化贸易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仓储物流及终端销售等多个跨国环节面临风险与挑战,具体影响可依据供应链上、中、下游结构分解。
4.1.1. 上游:供应商依赖、产品质量与合规性及成本波动风险
上游环节主要包括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及供应商管理,其风险主要集中在供应商依赖、产品质量与合规性以及成本波动三个方面。一是供应商依赖风险,由于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多依赖东部沿海地区及东南亚制造基地,部分地区产能集中度过高,地缘政治冲突、自然灾害或公共危机(如疫情)易导致供应链中断。尤其是中小跨境商家,其通常只与少数供应商合作,缺乏替代方案,抗风险能力较弱。二是产品质量与合规风险,由于跨境采购链条长、监管存在盲区,部分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涉及知识产权侵权;此外,国际市场的标准差异要求供应端具备高度适应性,否则易引发退运、罚款或法律纠纷。三是成本波动风险,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汇率波动及关税政策调整等因素,这些都直接推高采购成本,挤压企业利润空间,并对定价策略构成持续压力。上述风险不仅影响上游供应稳定性,还会向中下游传递,干扰生产计划连续性,削弱整体供应链韧性,对跨境电商可持续运营带来挑战。
4.1.2. 中游:通关要求提高与物流时效下降
中游环节主要包括仓储、跨境物流、清关及库存管理等,其核心风险体现清关与政策合规和物流时效两方面。一方面,为应对不断变化的通关要求及合规负担,物流服务商倾向于主动调整原有运输路线、延缓报关流程或征收各类附加费用,这些操作直接推高了跨境物流的综合成本,并显著延长货物运输时间。另一方面,中游物流与清关效率的下降会进一步扰乱供应链的整体节奏,导致跨境物流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大幅上升,对企业供应链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构成持续挑战。
4.1.3. 下游:市场份额流失与售后环节复杂
下游环节涵盖销售、营销、支付及售后服务等,其风险主要集中在市场竞争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一是商品价格竞争力削弱与市场份额流失:由于进口与运营综合成本上升,企业往往会上调售价以维持利润,致使产品价格竞争力削弱,尤其对价格敏感型消费者产生消极影响,可能引发销售下滑与市场份额流失。此外,海外市场尤其是欧美等成熟市场竞品增多、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价格竞争频繁,易导致我国跨境电商企业面临市场份额被本土竞争者挤压的状况。二是售后环节风险突出,跨境退换货流程复杂、成本高昂,高客单价商品尤为明显,且欧盟等市场消费者保护法规严格,纠纷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经济损失、法律诉讼及品牌形象受损等问题。
4.2. 机遇层面
RCEP削减了货物贸易关税,还设立了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框架,涵盖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对跨境电商供应链的上、中、下游均产生了显著影响,提升了供应链效率并降低了综合成本。其效应在各环节的影响如下。
4.2.1. 上游:采购成本下降与供应链区域整合
RCEP通过关税减让与原产地规则降低了区域内的货物贸易成本。从协定第一章“货物贸易”及第三章“原产地规则”相关条款来看,企业应根据承诺表削减或取消对其他缔约方原产货物的关税,且禁止缔约方对进出口货物采取除关税、国内税等以外的数量性限制措施,包括配额、进出口许可等非关税壁垒。同时可凭借区域价值成分(RVC)累积标准,在成员国间灵活采购中间品与原材料,从而享受关税优惠。这一机制不仅提升了原材料、中间品及关键零部件在区域内的可获性与流动效率,还直接减轻企业进口税负,提升企业的利润空间及最终产品在区域市场中的价格竞争力,更推动跨境电商企业将供应链布局重心转向RCEP区域。大型制造类企业能够依托规模优势系统优化生产布局,而中小跨境电商则可借助区域内采购降低对单一供应源的依赖,提升整体供应链韧性。
4.2.2. 中游:贸易便利化提升流通效率
RCEP协定通过推行无纸化贸易、电子认证及快速通关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显著优化了跨境物流与通关流程。依据RCEP协定第四章“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及第十二章“电子商务”相关条款,缔约方被要求致力于推行电子化贸易管理文件,承认其法律效力,并促进文件的公开可用。同时,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被赋予与传统方式同等的法律地位,成员国不得仅以签名形式电子化而否认其效力,并应鼓励采用可互操作的认证技术。这些制度安排有效提升了物流环节的透明度与协调性,尤其针对生鲜等时效敏感型商品,RCEP还推动设立绿色通道等便捷措施,这大幅缩短了清关时间,降低了货物在途损耗。整体上,RCEP框架下的贸易便利化规则有助于跨境电商企业减少供应链运营中的时间与交易成本,增强物流可靠性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4.2.3. 下游:产品竞争力增强与市场扩容
RCEP协定通过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市场准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了跨境电商在下游销售与市场环节的扩容与升级。一是产品价格竞争力的提升。关税优惠直接降低最终产品成本,成本优势转化为终端售价的下行空间,提升消费者购买意愿和扩大市场份额。二是区域市场准入放宽与消费潜力释放。RCEP带来了更广阔且低门槛的区域市场,其庞大的人口基数与持续增长的购买力为跨境电商企业创造了更多的机遇。以东南亚地区的新兴市场为例,该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激发了旺盛的消费需求,协定实施后,企业得以以更低成本进入市场,有效开拓新增量空间。三是电子商务规则强调消费者保护。协定第十二章第七条围绕“线上消费者保护”作出多维度规定,该条款要求缔约方建立并实施透明、有效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防范欺诈和误导行为,同时倡导跨国合作以提升消费者保护水平,并明确要求公开发布消费者救济途径及企业合规指引。这增强了下游市场中消费者对跨境交易的信任,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或售后保障缺失导致的纠纷,同时降低了企业应对多国监管差异的合规成本,为跨境电商企业构建稳定、可持续的境外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基础。
5. 应对策略与建议
5.1. 上游:优化供应链地理布局与政策协同
微观层面:为应对供应链上游环节原材料成本上涨和不稳定性问题,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布局选址应致力于“安全优先”,可推进供应链本地化与近岸外包,并依托RCEP区域原产地规制优势,重构跨境电商供应链。一方面,企业可利用RCEP的关税优惠和原产地规则,优化中间品采购和成品流通,从而降低税负并实现成本集约。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环节集中于RCEP成员国或目标市场,如在劳动力成本较低的越南、柬埔寨等国布局服装、家具等劳动密集型生产环节,在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在泰国、马来西亚等国进行电子元器件、橡胶制品等中间品的区域采购,并扩大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资源密集型国家进口农产品与优质原材料。通过结合成员国产业优势、要素成本与物流条件,企业应建立更具韧性、更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
宏观层面:推动RCEP区域内关键原材料的协同储备机制,加强对成员国贸易政策、产业动态及基础设施的监测与研究,为企业供应链布局提供信息支持与风险预警。同时,通过双边合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跨境投资、设厂和标准互认等实际问题。
5.2. 中游:提升合规能力、充分运用贸易便利化条款与建设智慧网络
微观层面:构建专业化合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身对货物的通关与合规要求。企业自身应设立或强化合规部门,负责精准归类HTS编码及规范准备原产地证明,并持续跟踪各国海关政策动态。同时,全面推进电子单证管理,依托RCEP无纸化贸易条款及电子认证条款,简化进出口检验环节与有效压缩物流周期,减少不必要的查验滞留以及货物损失等风险,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控制物流总成本。
宏观层面:政府可推动建设RCEP区域“智慧口岸”合作网络,统一电子单证标准,推广提前申报、到港直提等便利模式。尤其针对生鲜、电子产品等高时效性商品,落实“绿色通道”,压缩查验时间,降低损耗率。
5.3. 下游:产品区域化运营、市场多元化发展与创造健康良好的制度环境
微观层面:为有效应对产品价格竞争力削弱与市场份额流失等问题,跨境电商企业一方面可依据RCEP关税减免清单精准调整进出口产品结构,扩大优惠品类的贸易规模。另一方面企业可结合区域消费特征,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例如,针对日韩消费群体开发设计简约、功能集成的小家电,以差异化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用户粘性。与此同时,企业应着力构建本地化营销与售后服务体系。通过贴近区域市场需求的运营模式增强品牌认同感,巩固市场竞争地位。
宏观层面:政府与行业协会可牵头组织跨境展销、品牌推介活动,建立RCEP电商合作示范区,支持企业共建海外仓与区域配送中心。同时,政府与行业协会应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对接与消费者保护协调,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在RCEP区域内经营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和便利的制度环境。
6. 结论
在全球贸易规则重构与技术变革交织的复杂环境下,跨境电商发展风险与机遇并存。本文以RCEP协定为研究视角,分析跨境电商企业供应链在上、中、下游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潜在机遇。研究发现: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剧的大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将面临着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物流效率降低以及产品竞争力削弱和市场份额萎缩等诸多风险,而RCEP协定的稳步推进则为跨境电商企业创造了关税优惠、贸易便利化、新市场拓展等众多发展机遇,为其发展注入了稳定性与确定性。
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致力于安全优先的原则,辩证地审视外部环境。同时要结合RCEP成员国产业优势、要素成本与物流条件,通过系统性规划与前瞻性布局,主动优化供应链地理布局、提升合规能力、充分运用贸易便利化条款、推动市场多元化发展等,这样才能有效抵御外部风险,在变局中构筑韧性,实现可持续的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