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终之典:清代功臣专祠的实践样貌
Posthumous Honors System: Practical Manifestations of Qing Official Commemorative Temples for Meritorious Officials
DOI: 10.12677/ojhs.2025.134045, PDF, HTML, XML,   
作者: 樊炎阳:新疆大学历史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李晓霞:会宁县第五中学,甘肃 会宁
关键词: 清代功臣专祠制度因袭实践样貌Qing Dynasty Commemorative Temples for Meritorious Officials Institutional Inheritance Practical Manifestations
摘要: 清代功臣专祠是朝廷推行“饰终之典”制度的核心,通过建立专祠表彰功臣的忠烈功绩,以强化“崇德报功、风砺臣节”的政治伦理。该制度始于顺治十一年(1654)为孔有德建“定南武壮王祠”,终于宣统朝立山、联元合祠,历时二百余年。纵观清代功臣专祠祭祀的发展历程,呈现出前期入祠严苛,后期冒滥的现象。本文通过梳理清代官方典籍中功臣专祠的建造与祭祀情况,分析其时空分布特征、立祠形式、祭祀礼仪以及运转模式,认为功臣专祠这一形式是承继历代名宦乡贤祭祀的结果,而功臣滥祀是在晚清内忧外患的时代背景下,中央政府、湘淮督抚以及地方士绅三方争夺话语资源而导致的结果,最终导致功臣专祠从最初“褒忠酬勋”的礼制工具,蜕变为地方官绅群体认同的载体。
Abstract: The commemorative temples for meritorious officials in the Qing Dynasty were central to the imperial “posthumous honors system”, aimed at rewarding loyalty and incentivizing civic virtue through state-sanctioned rituals. This system began in 1654 with the “Temple of Martial Virtue” for Kong Youde and concluded in the Xuantong reign with the joint temple for Lishan and Lianyuan, spanning over 250 years. Throughout its evolution, the system transitioned from stringent early-Qing eligibility criteria to excessive proliferation in the late Qing. Through analyzing the construction, spatial-temporal distribution, sacrificial rites, and operational mechanisms of these temples as documented in Qing official archives, this paper argues that these commemorative practices inherited traditions of venerating historical figures while their late-Qing excesses resulted from tripartite contention among the central government, Xiang-Huai military governors, and local gentry for discursive power amid internal and external crises. Consequently, these temples devolved from ritual instruments “rewarding loyalty and merit” into tools for regional power consolidation.
文章引用:樊炎阳, 李晓霞. 饰终之典:清代功臣专祠的实践样貌[J]. 历史学研究, 2025, 13(4): 364-375. https://doi.org/10.12677/ojhs.2025.134045

1. 引言

《礼记·祭法》有云“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1]: p. 1204)。”有清一代官方对去世功臣的表彰,往往是通过赠官、赐谥、颁爵、立传、祠祀等形式间互相配合而展开,从而在不同等级、不同群体的功臣之间形成有等差的“饰终之典”,借以达到崇德报功,风砺臣节的目的。功臣祠祀便是这一整套“饰终之典”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文武诸臣殁后,朝廷以其劳绩、勋功大小,分祀诸臣于不同祠宇。清代的官方功臣祠祀,以祠祀人数而言,有总祀祠与专祀祠之分,其中总祀祠是将具有相同祭祀标准的群体同祀一室。如昭忠祠、名宦祠、贤良祠。专祀祠则是专为奉祀某位或某几位在同一事件中有功或殉节的官员而建立;以祭祀地域而言,则又有京师及直省两个官方功臣祭祀系统,即京师有配享太庙、昭忠祠、贤良祠以及专祠祭祀。各直省地方有昭忠祠、名宦祠、贤良祠、及功臣专祠。

关于清代功臣专祠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张楠、李玲玲的《王东槐及其专祠》[2]、陆德洛的《南京曾靖毅公祠源流述略》[3]、陈维亮的《清江宁府官办功臣专祠相关研究》[4]、彭灵彤的《南京专祠建筑的特征与保护研究》[5]以及陈明亮的《礼制乱象:杨昌濬请修琦善专祠事件考述》[6]、魏星的《清咸同时期战争旌恤与纪念制度研究》[7]。以上诸文有梳理特定功臣专祠的建造、规制及沿革,亦有探讨清代功臣专祠冒滥所体现出的清末礼制失衡、专祠的社会功能以及其在基层治理之间的关系。功臣专祠作为清代功臣祠祀的组成部分,其在产生演变与发展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二者皆是由官方倡导修建,由中央向地方推行,祠祀活动的展开由中央操控,并随着时间发展逐渐滥祀。故研究功臣专祠虽难以窥见清代功臣祠祀的全貌,但可对清代功臣祠祀的发展规律,乃至于对研究清代礼制的演变与发展都有一定程度的揭示。清代功臣专祠的立祠模式随着时间的发展情形较为复杂,其专祠建造在官方文本与地方实践中存在一定差异性,故本文拟用清代官方史籍、地方志、档案史料以及文集等文献,试从中央与地方、政治意图与社会实践两个视角来审视与勾勒清代官方功臣专祠的演化过程、运转模式。

2. 清代功臣专祠祭祀的历史背景与建造情形

中国古代历来就有对名宦先贤祭祀的传统。如商人对伊尹、伊涉以及周人对周公等人的祭祀。随着古代社会的发展,其祭祀逐步由国家下移为基层主导。名宦先贤祠庙也逐步成为一种具有垂范性的象征,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宋代由于重文传统与理学的发展,先贤建祠祭祀在地方逐步向普遍化发展。而以专祠形式对先贤进行祭祀在中国古代祠庙祭祀发展中也其来有自,其最初的形式最早见于汉代,如“元始四年,诏书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蜀郡以文翁,九江以召父应诏书。岁时郡二千石率官属行礼。([8]: p. 3642)”以及三国时蜀汉“昔周人怀邵伯之美,甘棠为之不伐。越王思范蠡之功,铸金以存其像。自汉兴以来,小善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9]: p. 486)。”后经唐宋,专祠祭祀的模式得到保留并不断发展。明代地方名宦乡贤祠虽有一定的入祀标准,但入祀人员的“冒滥”严重削弱祭祀旌贤褒异的功能。加之由于中央对相关祭祀的控制,地方士绅的政治表达受到制约,故地方在祭祀实践中出现对这名宦与乡贤这两类群体祭祀的特殊表达形式——专祠祭祀,其具体表现为生祠与乡贤专祠的出现。

清代功臣祠祀,无论是中央或是地方既有对历代王朝祭法的传承与整合,又因时因时对制度的调整与创新。其既保留传统以名宦、乡贤为对象的祭祀,又在京师和地方以功臣专祠、昭忠祠、彰忠祠以及贤良祠等对祠祭形式加以拓展,丰富祠庙祭祀的实践形式。尤其是清代功臣专祠,一般修建在其殉难、立功或者本籍地方,这与传统地方名宦及乡贤祭祀的区别,便是其内涵更侧重于以死勤事、以劳定国、能御大灾以及能捍大患,即更关注对国家以及整体上的功劳,而不是简单的对地方“勋劳懋著、遗爱在民”。

随着顺治入关并逐步在全国建立统治,其在关外所建立的满洲礼制已经不能满足现实政治的需求。故在顺治朝其开始全面继承明朝礼制。吉礼作为传统五礼的一部分,清朝统治者也在保留满洲祭礼的同时,对明朝祭礼进行大规模传承与整合,即“其祀典之可稽者,初循明旧,稍稍褒益之([10]: p. 2484)”。吴恩荣通过对康熙朝《大清会典》祭礼的分析,认为“武壮王祠……等少数群祀虽为清朝新增,但使用明朝祭仪模式”([11]: p. 145)。

清代的功臣专祠,有京师功臣专祠与直省功臣专祠两部分。其中京师专祠的修建始于顺治十一年(1654)在广宁门外修建的孔有德“定南武壮王祠”,其后历朝因之建祠不辍。宣统元年(1909)在宣武门外修建的立山、联元合祠是最后一座功臣专祠。

顺治十一年,孔有德以“桂林之役……竟以身殉……建祠于广宁门外”([12]: p. 119)。并祀白、李二妃。其后康熙帝为追念孝昭仁皇后,于康熙十八年(1679)以其父遏必隆“宣力累朝,忠殚谋猷……况笃生贤淑,佐理宫闱……建祠于安定门外([6]: pp. 119-120)雍”正帝于雍正元年(1723)在京师朝阳门外建勤襄公祠祀佟图赖并夫人觉罗氏,于德胜门外建文襄公祠祀图海并夫人觉罗禅氏、钮祜禄氏两所功臣专祠。乾隆朝于京师共建六所功臣专祠,其分别为乾隆二年(1737)于安定门外建弘毅公祠祀额亦都。乾隆十四年(1749)于东安门外建恪禧公祠祀哈世屯。乾隆十六年(1751)于崇文门内建“双忠祠”祀傅清、拉布敦。乾隆十九年(1754)将原盛京怡贤亲王祠改为盛京贤王祠合祀雅尔哈齐、礼敦、额尔衮、界堪、代善、阿巴泰、济尔哈朗、萨哈廉与胤祥等九人,其后多尔衮、多铎、克岳托三人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入祀。乾隆三十六年(1771)于地安门外建旌勇祠祀明瑞。乾隆四十三年(1778)祀多尔衮于朝阳门的睿忠亲王祠。嘉庆朝于京师共建功臣专祠两所,其分别为:嘉庆元年(1796)于东安门外福康安之“奖忠祠”。以及嘉庆十年(1806)于地安门外额勒登保之“褒忠祠”。道光、咸丰及同治三朝,再未建功臣专祠于京师。光绪朝在京师分别建僧格林沁及李鸿章祠,即光绪十五年(1889)于安定门内建“显忠祠”祀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光绪二十七年(1901)建“表忠祠”于崇文门内祀李鸿章。清代最后一所京师功臣专祠修建于宣统朝,即“合祀立山、联元祠在宣武门外([4]: p. 2605)”的立山与联元的合祀祠。

有清一代,于京师共建有功臣专祠14所,其中按照修建原因可大体分为崇德奖功及酬勋推恩两类。其中因崇德奖功而建祠的有定南武壮王祠、文襄公祠、双忠祠、旌勇祠、奖忠祠、褒忠祠、显忠祠、表忠祠以及、立山、联元合祀祠。因酬勋推恩而建祠的有遏必隆的恪禧公祠、勤襄公祠、弘毅公祠、哈世屯的恪禧公祠、睿忠亲王祠。从以上京师功臣专祠修建的原因、被祀者身份、修建数量以及祠庙位置等方面,结合其修建的年代,不难看出京师功臣专祠修建条件的严苛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政治意涵。以其立祠原因而言,其中因崇德奖功而修建专祠的或立功行伍、或捐躯尽节,抑或二者皆有。同时酬勋推恩类专祠则以酬勋之名而侧重推恩,其被祀者多为皇室姻亲,钮祜禄氏家族的弘毅公祠与恪禧公遏必隆祠,富察氏家族建有恪禧公哈世屯专祠,以及佟佳氏家族的勤襄公专祠;以被祀者身份这一角度考察,京师专祠中除李鸿章因“功勋迈常,自宜逾格加恩”[13]在京师建祠外,其余皆为旗人。从祠庙位置来看,清代京师功臣专祠分布于内城、外城与外城之外三种,建于内城的有恪禧公哈世屯祠、双忠祠、旌勇祠、奖忠祠、褒忠祠、显忠祠以及表忠祠,建于外城的有立山、联元合祀祠,而建于外城之外的有定南武壮王祠、恪禧公遏必隆祠、勤襄公祠、文襄公祠、弘毅公祠、睿忠亲王祠。另外京城专祠的修建同时还与清朝历代战事有高度相关性,如后金初创时期跟从努尔哈赤、皇太极参与对周边地区的战争,顺治朝与南明之战,康熙朝平定噶尔丹与三藩之乱,乾隆朝平定准噶尔、西藏及征缅之战,嘉庆朝平定川陕楚白莲教之乱等。根据以上的分析,京师功臣专祠以崇德奖功为主,其被祠者皆是在不同时期获有军功之臣,即便是乾隆朝富察氏一门三祠,亦是以军功立祠为主。

各直省功臣专祠修建亦是始于顺治朝。顺治十四年(1657),于湖北江夏建忠节祠,以祀总兵徐勇。其后各朝或因战功、或因酬庸、或因尽节,各于直省建立专祠。与京师专祠相同,官方典籍中,最后于直省修建专祠的是因“庚子拳祸”被杀的徐用仪。

顺治十一年,湖广辰常镇总兵官徐勇在与白文选作战中因“辰州孤城莫援……城遂陷。勇督兵恭战,被枪堕马犹立斩数贼,力竭不支,为贼所害……阖门遇难者三十九人”[14] (卷八十五·顺治十一年甲午·八月乙亥)并于顺治十四年十月建祠“予殉难辰常总兵官徐勇建祠、赐名忠节[8]”。(卷一百十二·顺治十四年丁酉·十月己丑)康熙朝共立祠6所,其中共祀15人,其分别为:康熙二十一年(1682)于广西建双忠祠祀广西巡抚马雄镇、傅宏烈。康熙三十四年(1695)于福建分别建祠祀福建总督范成谟及巡海道陈启泰。康熙三十五年(1696)于福建建祠合祀福宁总兵官吴万福、福州府知府王之仪、邵武府知府张瑞、江西建昌府知府高天爵、建宁府同知喻三畏、邵武府同知高举、侯官县知县刘嘉猷、尤溪县知县李埙、福州城守营千总廖有功等九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于云南建祠祀云南贵州总督甘文焜。同年又在山西建祠祀汾州府知府黄廷柏。雍正帝在位期间共为4人立祠,分别为雍正七年(1729)在江苏清江浦为河道总督靳辅、齐苏勒建祠。雍正十年(1732)在河南开封为原河东总督田文镜建祠。以及雍正十二年(1734)在盛京、直隶等四省为怡贤亲王建祠,其中各地的怡贤亲王祠因各事皆罢,唯盛京怡贤亲王祠于乾隆间被改为盛京贤王祠合祀怡贤亲王与开国诸王。乾隆年间共为10人于五地建祠,分别为乾隆四年(1739)在浙江为原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建祠。乾隆十六年(1751)将原驻藏都统傅清、左都御史拉布敦建祠合祀于西藏拉萨。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在河督任内“颇著劳绩”于江南为高斌建祠。以竭忠全节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新疆伊犁为原定边将军班第、参赞大臣鄂容安建双烈祠。以及乾隆五十四年(1789)由安南国王奏请于安南为因平定安南内乱,而临阵捐躯的原广西提督许世亨、闽粤南澳镇总兵张朝龙、广西左江镇总兵尚维升三人建祠合祀。嘉庆朝共建祠四所,即嘉庆七年(1802)于甘肃武威建双烈祠祀副将韩自昌、韩加业弟兄二人,嘉庆十三年(1808)于福建同安建祠祀原浙江提督李长庚,嘉庆十四年(1809)于四川成都建祠祀原西安将军德楞泰,以及在嘉庆十九年(1814)于陕西韩城建祠祀滑县知县强克捷。道光年间先后为22人建祠,即道光三年(1823)在河南沈邱县为原槐店分防县丞王庆澜建祠、道光四年为原江南河道总督黎世序于江南建祠,道光六年(1826)重修原叶尔羌旧城的那木扎尔祠,道光十三年(1833)在斗六门建祠合祀嘉义县县丞方振声、千总马步衢、把总陈玉威三人,道光十五年(1835)在山西赵城建祠祀原赵城知县杨延亮,道光二十一年(1841)在广东虎门、浙江定海及镇海、江苏镇江等地建祠祀裕谦、关天培、陈化成、刘大忠、麦廷章、祥福、沈占鳌、洪达科、葛云飞、郑国鸿、王锡朋、陈连升、陈举鹏等人。道光二十二年(1842)在江苏睢宁为前明总兵周遇吉建专祠祭祀。至咸丰、同治、光绪三朝,各直省专祠修建数量急剧扩张。依据清实录、清会典事例、清史稿等官方史籍记载统计,咸丰至光绪间,全国各直省共有895人建立专祠,其分别为咸丰朝225人,同治朝330人,光绪朝340人。乃至于宣统朝虽时间短暂,全国仍有26人建祠于各直省。晚清功臣专祠数量的膨胀与修建的冒滥这种礼制失衡现象的产生,固然有内外交困、战事频发的原因,还需关注到中央与地方之间博弈,以及湘淮集团以国家礼制来进行内部自身的团结性的构建有关。

3. 清代功臣专祠的时空区域分布与立祠形式

清代功臣专祠的修建,其目的无外乎三点,即崇德、报功、酬庸。故在专祠的修建中所体现出来便是将往往将专祠修建于被祀者的原籍、立功地及阵亡地方。这就导致清代功臣专祠在时空分布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同时其立祠模式以及祀典规制上在不同时期也不尽相同。

Figure 1. Simplified chart of the number of dedicated shrines in different periods after the Qing entering the shanhai pass

1. 清入关后不同时期专祠数量简图

图1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在道光朝之前,功臣专祠的修建整体处在一个较为稳定的状态,即走出了清前期专祠制度初创时期的谨慎。即便是在此期间,乾隆、嘉庆以两朝出现过国家层面的大规模军事行动,专祠修建从数量上也未出现爆发增长。更遑论道光时期专祠的修建主要集中于鸦片战争以及之后。而在咸丰、同治及光绪三朝,功臣专祠建造被大量批准,这与彼时清王朝所面临的政治危机息息相关。首先是在咸丰朝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其领袖提出“反满”以及提倡拜上帝教两种观念直接动摇统治者的根基。故作为传统儒家观念在基层的教化工具以及场所的专祠,在此阶段被大量修建,此中既以儒家传统伦理中的“忠君报国”“保卫桑梓”来号召士绅,又借儒家思想来冲淡太平天国提出的“反满”口号以及瓦解拜上帝教所带来的新价值观对百姓及士人的冲击。及至同治、光绪两朝,专祠修建未呈现放缓趋势,这也进一步说明统治者借用儒家伦理及礼教工具对基层的教化与渗透仍然有效。

Figure 2. Simplified chart of the number of dedicated shrines in different regions after the Qing entering the shanhai pass

2. 清入关后不同地区专祠数量简图

清代功臣专祠除在时间上分布不均外,还存在地区之间分布不均。从图2可以看出,与北方相比较,南方专祠修建较多,与西北相比较江南、东南地区修建较多。我们从表中可以看出,专祠修建分布不均衡看似较为混乱,但仍有一定线索可循。首先便是专祠修建与当地文化传统与科举是否兴盛有一定的相关性,江南或南方地区在清代科举相较北方或西北地区发达,文教昌盛其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这一地区在中央或地方便会出现势力较为庞大的士绅群体,其通过专祠这一国家崇功酬庸的名器,来维护士绅群体内部的乡谊。故具有文化传统及科举兴盛的地区,其呈请修建专祠便较为频繁,专祠数量便相较其他地区为多。

其次功臣专祠地区之间分布不均除与文教有关外,还与该地区的经济状况有一定关系。相较于清前中期功臣专祠为国家拨给经费,由官府建造祭祀。至咸丰以后,专祠多由本地士绅、家属捐资修建,这就导致经济状况较差的地区在晚清专祠大量呈修的背景下无经济实力对本区域殉节或有功官弁士绅进行立祠。这也导致了另一种现象的出现,本地区大量存在大量外来官员或官弁专祠,这类专祠往往由被祀者属下、幕僚以及生前所属士兵基于各种动因而捐资建造。晚期由于湘淮集团的崛起,其往往跨区域作战,故专祠修建呈现出个人专祠分散,但相应集团人员专祠集中的现象,即个人专祠修建地区与集团活动区域有高度的一致性。

最后,功臣专祠分布也与此地战争烈度有一定的关联性。如表中安徽、江苏、浙江、湖南、直隶、陕甘及贵州等省专祠较他省为多的主要原因,便是这些省份在清代曾是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回民起义以及苗民起义的主要地点及主要战场,战争烈度较高,战争规模较大,战争的波及面也相较周边省份更广,其间阵亡或殉节官弁士绅较多,专祠修建因而也较多。

这些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功臣专祠,我们也可以通过立祠以及运转模式、祀典及祠堂形制等制度及实践层面进行分类进行归类研究,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首先可以依据敕建专祠建祠经费的来源将功臣专祠分为官建与民捐两种类型。

官建功臣专祠。即由官府出资,使用官府地产建造的功臣专祠。这类专祠除个别祭祀前朝人物(如周遇吉、郑成功、张国维等),绝大多数祭祀当朝大臣。官建功臣专祠的修建横贯清朝历代,案光绪朝《清会典事例》所载,咸丰朝之前功臣专祠绝大部分为官建,如乾隆十六年双忠祠“傅清既有专祠……该部会同内务府查拨官房,营度以闻……”([6]: p. 122)。嘉庆七年额勒登保祠亦是官建“额勒登保……加恩建立专祠,岁时赐祭。著禄康于地安门外,相度地基,动用官项,营建祠宇……”[15]同样在嘉庆年间李长庚在福建同安原籍修建的专祠亦是官建并列入地方祀典“……李长庚以提督大员,总统各路舟师,殁于王事,必当优加懋奖,用示酬庸。李长庚著加恩追封伯爵,并于原籍同安县地方,官为建立祠宇,春秋致祭[13]”。

民捐功臣专祠即由地方士绅或家属、部属以及幕僚等捐资,购买地产建造的功臣专祠。这类专祠的修建主要集中于咸丰朝之后各地大规模修建功臣专祠之时,以至于民捐建祠逐渐成为成例,以至有张之洞在光绪十六年曾为彭玉麟、杨岳斌二人在湖北专祠上奏称“职镇所属水师均系二公旧部,分应捐助建祠经费,共襄厥成……伏思此项专祠,多由捐建,落成之日,禀请入奏,免其造报,是今年历办之情形也([16]: p. 224)。”以及“近来各省敕建专祠,均有故员家属义故捐修,不支官款”[7]乃至于李鸿章京师专祠亦是使用家宅地产建造“李经迈等呈请,将坐落崇文门内总捕胡同住宅一区交出改造,臣等亲往查勘,周围丈尺尚足敷用……”[7]

清代地方祀典,惩前明地方名宦、乡贤滥祀之弊,在清前期继承“前明之制”的同时,经雍正、乾隆两朝改革,完成了将地方名宦乡贤入祀的审批权由地方到朝廷的转变。同样功臣专祠,审批权亦在中央。其具体是由地方士绅向地方官员申请,再督抚及学政上报建祠,并礼部核明呈请,待皇帝批准后,建祠经费由官方给予并祠庙列入祀典,由地方官员春秋致祭。如广西双忠祠便由时任巡抚郝浴提请“后巡抚郝浴疏请建双忠祠,与傅宏烈并祀之[17] (卷二十七·宦绩二,p. 15)。”其给予祀典的过程如下“双忠祠,康熙二十年间,祀巡抚马雄镇、傅宏烈。二十五年,按察使黄性震重修,置祭田。四十四年,巡抚萧永藻疏请春秋二祭[11] (卷十五·坛庙,p. 30)。”康熙五十七年,黄廷柏汾州专祠建造完工,地方官员请颁给祭典“五十六年,又建公专祠,巡、学两宪题请春秋给祭,载祀典”([18]: p. 32)关于各地专祠祠名,一般称为某公或冠以谥号,如“黄公祠”“范公祠”以及“曾文正公祠”“左文襄公祠”等。另清代有部分专祠因各种原因,其祠名由皇帝颁赐,这类专祠京师及地方皆有例证,如顺治朝湖北江夏徐勇专祠“忠节祠”,康熙朝祭祀广西巡抚马镇雄、傅宏烈的“双忠祠”,乾隆朝为在伊犁殉节的班第及鄂容安建专祠并赐祠名“又原任将军班第、参赞大臣鄂容安在伊犁竭忠全节,应否制造神牌于庙后房屋,设位致祭,伏候钦定。奏入。报闻。寻赐名双烈祠([19]: pp. 4825-4826)。”嘉庆七年“谕副将韩自昌、韩加业弟兄,均殁于王事,著于伊原籍官建祠堂一座,赐名双烈祠,令地方官春秋致祭,以示朕优恤忠荩至意”[13]等皆是例证。清代御赐祠名的专祠仅有十几座,其具体情况如表1

Table 1. Simplified list of names of dedicated shrines for meritorious officials in various regions during the Qing Dynasty

1. 清各地区功臣专祠祠名简表

建祠年代

祭祀对象

祠名

建祠地点

建祠年代

祭祀对象

祠名

建祠地点

顺治十四年

徐勇

忠节祠

湖北江夏

嘉庆七年

韩自昌、韩加业

双烈祠

甘肃武威

康熙二十一年

马雄镇、傅宏烈

双忠祠

广西桂林

嘉庆十年

额勒登保

褒忠祠

京师

乾隆十六年

傅清、拉布敦

双忠祠

京师

同治五年

黄万友、昆禄、谭联陞

三忠祠

上海金山

乾隆三十一年

班第、鄂容安

双烈祠

新疆伊犁

光绪二年

文祥、崇实、都兴阿

三贤祠

辽宁沈阳

乾隆三十三年

明瑞

旌勇祠

京师

光绪十五年

僧格林沁

显忠祠

京师

嘉庆元年

福康安

奖忠祠

京师

光绪二十七年

李鸿章

表忠祠

京师

除赐名外,部分功臣专祠还会御赐匾额,如福建福州范承谟专祠有御赐匾额“忠贞炳日”,陈启泰专祠有御赐匾额“忠毅流芳”([20]: pp. 59-60)以及云南甘文焜祠亦有匾额“甘忠果祠……祀总督甘文焜,敕赐御书‘劲节’匾额”([21]: p. 3)。道光年间,亦有建祠赐额之举,如“叶尔羌旧城为前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庆祥之祖义烈公那木札尔殉节之所……著仍在旧城建立专祠,春秋致祭,并颁发御笔扁额,以垂久远([22]: p. 1886)。”功臣专祠匾额殊不易得,左宗棠曾抗击阿古柏收复新疆,死后于新疆各地建立专祠,饶应祺曾奏请为新疆左宗棠专祠请颁匾额未被允许“上谕:‘饶应祺奏新疆左宗棠专祠请颁匾额等语……乃饶应祺辄以荒诞不经之语登诸奏牍,实属非是。饶应祺着传旨申饬,所请着毋庸议[23]。’”由此可见,即便是在晚清功臣在全国滥祀的背景下,御赐祠名及匾额仍是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及要求。

另外,在清代仍有部分功臣专祠的立祠模式与上述两种相异,这类专祠最初不载于官方祀典,仅由地方士绅百姓组织祭祀,后经由地方督抚奏请经朝廷批准后列入祀典,成为载于《清会典》以及《清史稿》等相关典籍的功臣专祠。这类祠宇多祭祀本朝名臣,最初为民间所建生祠或报功祠。如广西桂林的彭鹏祠以及甘肃兰州的阿桂祠。“彭公祠,在依仁坊,祀前广西巡抚彭鹏。康熙三十九年巡抚广西,调任广东,已去,民思建祠以祀……光绪十八年巡抚张联林修复,奏改专祠,列入祀典([24]: pp. 149-150)”。再如兰州阿桂祠于那彦成总督陕甘之时由甘肃士绅私建之报功祠,未列入官方祀典,及至宣统元年才由总督奏请“阿公祠,在县西雷坛左侧,祀故大学士文成公阿桂……道光四年,公孙那彦成总督陕甘,奏请建祠……”([25]: p. 12)。宣统元年,护理陕甘总督毛庆蕃奏请将祠列入祀典“故大学士、诚谋英勇公阿桂……甘肃士民德之,私建专祠于兰州城西,岁时奉祀……恩准将故大学士阿桂兰州旧有专赐列入祀典……”[26]

需要补充的是,清代各地方县志中多载有功臣专祠,其部分为地方士绅私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功臣专祠,其只具有民间崇德报功祠祀性质,因其未载入官方祀典,故此类祠庙祭祀费用由民间自行筹措。同时,晚清功臣专祠修建及祭祀上,还需注意到一个现象便是,由于专祠后期多有地方官员、故员家属及幕僚等捐资修建,这就导致一部分专祠因资金筹措困难备而未建。这种现象在晚清屡见不鲜,因而山西学政上奏“军兴以来,各直省尽节诸臣……恩准建立专祠……有官为建立者,有该家属自为建立者,有官方为相度,而该家属欲得爽垲,遂致有所牵制久未建立者。有官惮于任劳筹款给该家属,或别经花费无存,不能建立者……请饬部将各处专祠应责成何人建立,分别妥议,并因如何分别致祭之处,斟酌画一……”[27]

4. 清代功臣专祠的祭祀仪注及运转模式

清代功臣专祠仪注京师及直省各有不同。总体而言,各功臣专祠皆为少牢即每祭陈羊一豕一。京师不同功臣专祠之间,以专祠奉祀、配祀人员相应仪注各有不同,其主祀者皆以少牢一、果品五盘、素帛一、尊一以及爵三致祭,附祀及配祀人员则为帛一、爵三。专祠每增加一名被祀者,相应祭祀标准增加。

京师功臣专祠中,其每年祭期以及承祭官皆有规定,即“每岁春秋仲月诹吉,遣太常寺堂官致祭”。([28]: p. 74)各专祠其祭仪相同,以定南武壮王祠为例。

“祠内一案以福晋配祭。(祭)日太常寺官入祠,具器陈羊一、豕一、果实五盘、炉一、镫二。中设一案,少东陈祝文;东设一案,陈尊一、香盘一、素帛三、爵九。设洗于祠门内之东。司祝、司香、司帛、司爵、典仪、掌燎各以其职为位如常仪。质明,承祭官朝服诣祠。赞礼郎二人引自中门入,盥手毕,升阶诣拜位,前立典仪、赞执事官各迺职。赞礼郎赞就位。承祭官就位立。赞礼郎引承祭官诣香案前。赞上香,司香跪奉香,承祭官上炷香三,上瓣香毕,赞复位,承祭官复位。赞跪,叩,兴,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兴,典仪赞奠帛、爵,行初献礼。司帛奉篚、司爵奉爵,各奠于案,如常仪。退,司祝至祝案前跪,三叩,兴,奉祝文立案右,北面宣读。辞曰:维某年月日,皇帝遣某官某,谕祭于定南武壮王孔有德之灵,曰:人臣进忠仗节,矢天日而不渝;朝廷恤死酬勋,抚岁时而增感。尔定南武壮王孔有德,肤功早著,伟烈常存。兹当仲春秋之辰,益念忠良之绩。特颁祭典,用慰幽灵。王如有知,尚克歆飨。读讫,以祝文安于篚内,跪叩如初,典退。典仪赞:亚献。司爵献爵于左。赞:终献。司爵献爵于右,均如初仪。赞礼郎赞:跪,叩,兴。承祭官行二跪六叩礼。典仪赞:奉祝帛送燎。司祝、司香、司帛奉祝帛香,以次送燎,如仪。承祭官避立拜位西旁,俟过,复位立。典仪赞:望燎。赞礼郎引承祭官诣燎炉前视燎。赞礼毕,仍引由中门出,退。”([29]: p. 242)

双忠祠与、旌勇祠以及盛京贤王祠祭仪与其他专祠不同。其盛京贤王祠祭仪“余行礼仪节与京师贤良祠同”([28]: p. 75),而双忠祠祭仪亦是如此,即“太常寺官,具器陈如前仪。镫、镫各具。司祝、司香、司帛、司爵、典仪、掌燎各以其职为位。承祭官行礼仪节与祭贤良祠同([30]: p. 77)”。旌勇祠则与双忠祠相同。需要说明的是,盛京因与北京相隔较远,其祭祀日期与祭仪人员上,与京师诸祠有所不同,即“每岁春秋季月,奉天府尹承祭,读祝、赞礼及执事等官,以盛京礼部赞礼郎充([28]: p. 75)”。关于京师各专祠祭祀人员服装要求,嘉庆前相关史籍记载为着朝服诣祠,嘉庆七年对祭祀服装做了规定,即“七年,各功臣专祠致祭时,俱穿蟒袍补服行礼([28]: p. 75)”。

清代直省功臣专祠祭仪则有区分,据嘉庆朝《大清会典》载“忠孝节义则以祀……地方官岁以春秋致祭,以羊一豕一,笾、豆各四,主祭官行一跪三叩礼……又忠节诸臣,各省奉旨建立专祠。湖广辰常镇总兵官徐勇……地方官春秋致祭([31]: pp. 386-387)。”以及“名宦乡贤则以祀……地方官岁以春秋致祭,皆以羊一、豕一,笾、豆各四……其余各祠以教谕一员致祭。上香、读祝、三献,主祭官均行一跪三叩礼。其名臣奉旨建立专祠者,河道总督、太子太保、袭拜他喇布勒哈番谥文襄靳辅……皆官为致祭([31]: p. 387)。”由此可致,地方以尽忠殉节所建立的功臣专祠,比照地方忠孝节义祠祭礼祭祀,而以仕于其土有功德者比地方名宦祠祭礼祭祀,其祭仪为:

“忠孝、节孝、名宦、乡贤四祠岁春秋释奠礼毕。教谕一人公服诣祠致祭。是日清晨,庙户启祠门拂拭神案。执事人入陈羊一、豕一、笾四、豆四、炉一、镫二;陈祝文于案左;陈壶一、爵三、帛一、香盘一于案右。引赞二人引主祭官入诣案前北面立。礼生自右奉香盘,主祭官三上香讫。引赞赞:跪,叩,兴。主祭官跪,三叩,兴。礼生自右授帛,主祭官受帛拱举,仍授礼生献于案上。礼生挈壶酌酒实爵,自右跪授爵,主祭官受爵拱举,仍授礼生,兴献于正中。读祝者取祝文跪案左。引赞赞:跪。主祭官跪。读祝辞曰……读毕,以祝文复于案,退。主祭官俯伏,兴。执事者酌酒献于左,又酌酒献于右,退。引赞赞:跪,叩,兴。主祭官跪,三叩,兴。执事者以祝帛送燎。引赞引主祭官出。执事者彻,皆退。各祠致祭仪同……名宦、乡贤二祠祝文,各省州县所在兴辞,不悉载。”([32]: p. 198)

清代功臣专祠祝文各不相同,祝文内容主要依据其生前功绩以及经历而撰,其京师专祠祝文载于《大清会典》以及《礼部则例》等典章,直省专祠祝文则载于各地方志,如陶模专祠祝文为:

“曰惟公勋成匡济,德协怀柔。安边定远,圣主纾忧。由词馆而洊陟封圻,本文章而发为经济。生则旗常,殁膺俎豆。立专祠以表忠,钦承诏命;合因时而举事,用报宗功。兹届□□,敬申祀典。伏惟昭格,鉴此精虔。尚飨。”([33]: p. 685)

刘锦棠专祠祝文则为:

“惟公勋铭带砺,功在边疆。马到功成,硕望上隆于北阙;开疆拓土,余威尚震于西陲。立专祠以表忠,钦承诏命;合因时而举事,用报宗功。兹届□□,敬申祀典。伏惟昭格,鉴此精虔。尚飨。”([33]: p. 674)

清代功臣专祠,通过营造独立祭祀空间,并单独以少牢之礼祭祀,这表明功臣专祠是对元勋节臣的特别表彰,是“饰终之旷典”。作为地方公共祠庙,功臣专祠为达到褒忠酬功,宣示教化的目的,必须在日常形成一定的运转模式。除在官方祀典载明的祭祀日期外,功臣专祠如何发挥其教化激励的功能,在清代如何维持其日常运转?我们从《两湖会馆并刘高二公专祠条规》入手,以清代西安高连升与刘松山两人专祠为例。

晚清有多人在西安敕建专祠,其中两湖官员居多,如左宗棠、刘典、刘蓉等,其中高连升及刘松山也与光绪八年奉敕建祠西安,彼时恰逢关中两湖会馆重修,遂“开工时,适奉命建高勇烈、刘忠壮二公专祠,扩馆连缀之,章忠荩也([34]: p. 465)”。而《两湖会馆并刘高二公专祠条规》是清代西安两湖会馆内部管理条规。既涉及会馆的日常制度,也包含对刘松山、高连山二人专祠的管理。《条规》共十八条,关于功臣专祠管理的有五条,涉及专祠祭祀、日常修葺、经费来源及使用监督、杂役选用及管理等方面。从《条规》内容可看出,关中两湖会馆深度介入到了刘、高二公专祠祭祀与管理。除《条规》中所载明的专祠经费,会馆还为二公专祠置办了房产以为专祠日常维护及祭祀所需。从《条规》的规定以及其后续的刘、高二公专祠的情况,其运转需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序的日常管理,最重要的便是需有除官方以外的团体深入介入到专祠的维护及管理上。刘、高二公祠的运转需要两湖会馆维持,两湖会馆以刘、高专祠所蕴含的乡梓情谊为纽带联系同乡,二者形成“会馆借两祠以落成,两祠附会馆以垂久,分而为三,合而为一,彼此相依,永世无穷”([34]: p. 463)之局面。故专祠的运转除去官府的参与,还需要稳定的经费来源、有序的日常管理以及地方或民间力量的深度介入。

稳定的经费来源,即专祠祭祀及日常修葺管理经费。一般列入地方祀典的功臣专祠,其祭祀为官方春秋二季择吉日祭祀,其祭祀银皆有定额,但各不相同,但君从民赋中解支。功臣专祠祭祀银一般为二两左右,如江苏清江县有“专祠五庙,每庙二祭,共银十两九钱四分七厘,又山阳划分专祠祭祀银六两五钱六分八厘([35]: p. 5)。”祭祀银只用作春秋二祭,专祠日常香烛花费及维护修葺则需另行筹措。一般清代部分功臣专祠由地方士绅或官员捐款购置祀田,其田租用作专祠日常经费开支,如广西双忠祠“双忠祠,在城隍庙右……康熙二十五年案按察使黄性震重修,置祭田……黄性震捐祀田碑记……移藩岳麓,节其廩入,与黄太守良骥谋,买置临桂秦塘村民户李清腴田一百一十一亩一分,庄屋牛具备,付本祠羽流秦道意,以永蒸尝。仍行县量免,俾垂久远。又捐俸,凡祠宇舍若围墙,倾者葺之,圮者筑之[11] (卷十五·坛庙,pp. 30-31)。”祠田来源有多种形式,有官员捐俸购买者如广西双忠祠祠田,有地方士绅捐献者如湘潭县塔齐布祠田“忠武祠在通济门东,祀湖南提督塔齐布……卒于九江军中。丧过县城,士民举哀奠之,即为立祠。奏准春秋二祀。公置祀田四十六亩,岁租四十五石三斛([36]: p. 7)。”祠田可以申请减免田赋,即“仍行县量免,俾垂久远”。

有序的日常管理,即关于功臣专祠管理的管理制度,是保证专祠正常运转的遵循。专祠的日常管理,涉及祀典安排、祠宇维护、经费收取、使用及监督等。关于祀典安排,除官方祀典中规定的春秋二祭外,一些功臣专祠会在祀主生日及忌日安排祭祀,如关中两湖会馆对西安左宗棠、刘典、刘蓉、刘松山、高连升安排祭祀。即“两祠除春秋官祭外,各添生、忌私祭二次……所需经费,在两祠岁修项下动用。每年十二月十六刘公生期、十二月初六髙公生期,同乡吉服致祭。每年正月十六刘公忌日、二月二十高公忌日,同乡素服致祭([34]: pp. 462-463)。”关于祠堂经费来源较为丰富,如前文有祀田出租、有官员捐俸生息,同样亦有地方士绅及商人捐纳,兰州左宗棠专祠日常香火银即为茶商捐纳“茶商议定每捐纳兰州省城左文襄公祠香火银二两,辛亥革命后始废止([37]: p. 295)。”在经费动支监督方面,专祠亦有制度。《两湖会馆并刘高二公专祠条规》载:

“一、……现经刘毅斋中丞另筹巨款,以备忠壮公祠岁修。又得张香田、李幼良、杨敏堂等捐款,以备勇烈公祠岁修,计每岁息银所入,除祭祀经费外,尚有赢余,由值年另账登记,各归各款,以便随时修理;一、会馆并两祠岁修等项费用,新立四柱底簿各一本,平时进出一切细数,随手分注流水花账,不妨琐屑,以免遗漏,年底会算,将花账逐款汇齐,誊入底簿,分别注明:一、旧管上年实存银钱若干,实欠银钱若干。二、新收本年收房租若干,收某人捐费若干,收团拜费若干,注新旧共收银钱若干。三、开除付岁修费若干,付长班等口食费若干,付住馆人辛资若干,付祭祀费若干,付团拜某项费若干,付添置家具费若干,付置买物产等项价若干。总注以上共用银钱若干,末后再注收付两抵,实存银钱有无若干。某年十二月某日,值年某人注。次年以后,仿此接写,则简便赅括,眉目分明,虽年久亦易清查。”([34]: pp. 463-464)

地方或民间力量的介入,即功臣专祠建于本籍者,族人及亲属尚可照料管理,建于立功及阵亡殉节之地则难免鞭长莫及,故这些地区专祠除官方进行管理外,还需借助一定地方民间力量,方可崇德而久祀。首先地方力量介入体现在守祠人的选派上。功臣专祠有祠田者,便有日常经费来源,其部分管理便可雇佣守祠人。守祠人有地方政府佥派,其口食银从官府经费解支。也有委派地方僧人、道士看守,如广西双忠祠“……买置临桂秦塘村民户李清腴田一百一十一亩一分,庄屋牛具备,付本祠羽流秦道意,以永蒸尝……[11] (卷十五·坛庙,p. 30-31)”其次,专祠的运转需要地方力量介入还体现在传统官府力量退却后专祠祭祀的延续上,这点主要体现在王朝易代之后。清亡后,全国各地功臣专祠相继裁撤充公,兰州左宗棠专祠因祀主为乡人所敬重以及两湖同乡会维持,仍然得以保留,祠堂于抗战中被日军炸毁,后再两湖同乡会斡旋下,两湖政府及在兰同乡等踊跃捐款得以重修。

京师功臣专祠日常运转则与地方专祠稍有差异,其经费及管理全由官府支给,如双忠祠守祠人及日常杂役均有太常寺及顺天府管理,即“看守祠宇。太常寺于乐舞出身官内,择一员为主持,扫除人役,顺天府拨派。均有本部题准后,移文各衙门遵行([24]: p. 77)。”清末,京师专祠与地方部分功臣专祠类似,其维护及管理日渐松弛,导致部分祠宇倾颓。宣统三年,御史德寿上奏称“京师名臣祠宇。日见圮颓。而旌勇褒忠二祠尤甚。亟宜修葺保存。以励忠荩。下民政部知之[38](卷之六十一·宣统三年八月丙辰,p. 1069)。”但由于京师专祠的特殊性,地方或民间力量难以介入,导致易代逐渐消失,未有遗存。

清代功臣专祠运转存在一定的条件,除去上文所述经费、管理及地方力量介入外,还有多种因素影响,诸如祀主的声望以及影响、在地方上的功绩以及社会秩序的变迁等都会影响到专祠的运转与存废。

5. 结语

功臣专祠既是清王朝对明代名宦乡贤祭祀的补充,这种补充初期对自身统治合法性的建构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对自明末名宦乡贤祭祀失衡的一种应对,通过丰富祠祭形式、严格入祀标准来缓解民间对名宦乡贤祭祀的冲击。清代功臣专祠是对官员政治伦理最终表彰,即“国家敷恩之典,特重褒忠”,崇祠列祀是“饰终之旷典”“殊不易得”。统治者借立专祠于全国,其意在“以培正气以植人伦”“昭德劝来”“表扬忠义以激劝风化”,这是功臣专祠在现实实践中正当性的来源及体现。

但在晚清社会动荡、内忧外患背景之下,专祠逐渐由官建转变为民捐,地方绅民及会馆逐渐参与到日常的管理,其建造也由前期中央“报功崇德”的教化工具演变为督抚援例“擅行奏请”的政治资源。面对功臣专祠滥祀的局面,统治者也曾干预。光绪九年曾发上谕“各直省建立专祠,系属旷典,应候特旨加恩,嗣后不得擅行奏请[13]。”但由于专祠为“援例”奏请建立,终无法遏制。但晚清功臣滥祀这一礼制失衡现象的背后交织着统治者、湘淮集团、地方督抚以及地方士绅等多种社会力量,展现出多元的社会诉求与目的,其或是政治教化的工具、或是维系乡谊的形式、或是重建社会秩序的符号,乃至于参与地方公共事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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