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汉字在从产生到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同一个字,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存在不同的写法,这种现象即传统文字学所说的“字有异体”现象。
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的异体字类型丰富、数量可观,了解异体字的情况,对我们推进汉字形体研究有重要意义。值得关注的是,书法作品中的异体字,不仅可以为文字研究提供参考,更体现了书法的审美追求,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组成汉字文化亮丽景观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异体字是一个汉字在正体之外的写法,字义与字音相同而字形不同的一组字,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字现象,在文字产生时就已经出现,在汉字使用和发展的漫长历史中,异体字在快速地演变,其体量也日渐庞大。关于异体字的诸多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迄今为止,学者们在异体字与唐代楷书法帖《灵飞经》的研究方面也获得了不少的成果。
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中对异体字的概念作了简要定义:“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1]宗慧坚从字典编撰的角度简述了异体字历来的收释概况,提出了继承发展异体字收释传统和助推汉字继续规范的建议。贺炜炜从书法字体转写异变、碑帖书手刻工优劣以及书写者好奇求异心理等几个方面分析了异体字产生的原因,并从书法审美性的角度认可了异体字对书法创作的积极影响。文师华参考启功先生《记〈灵飞经〉四十三行本》的研究,讨论了《灵飞经》帖的流传版本样式及其价值体现,并给出了“该帖用笔温雅,结体绵密,无一失笔,无一点火气,是楷书中的精品”[2]的评价。胡迪军逐本溯源,将与《灵飞经》密切相关的人与发展历程进行了详尽的叙述,剖析了《灵飞经》的前世今生。可见对于唐代楷书法帖《灵飞经》,已有的研究大多聚焦于其流传情况与文献价值,而对《灵飞经》中的异体字研究较少,《灵飞经》异体字是唐代“正字”与“俗字”交融的微观宇宙,为丰富唐代楷书法帖中异体字的研究内容,从多方面展示唐代楷书文字材料,本文将在王宁“汉字构形学”理论的基础上采用部件分析法拆解《灵飞经》中的异体字,并分析其在唐代特定文字文化生态中的独特表现。
2. 唐代楷书法帖概况
2.1. 唐代楷书法帖的整体面貌
根据历史学的通行断代标准,本文所讨论文字材料的时代范围,以唐代为限,即从公元618年太原留守李渊即位称帝,立国号为“唐”始,至公元907年国为后梁朱温所灭的290年[3]。唐朝是继隋朝之后建立的大一统中原王朝,共有二十一位帝王,享国二百九十年。
在汉字字体的变化发展过程中,楷书的确立和流行是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如今大多数人观念之中的楷书,是由汉代隶书发展演变过来的,历代书法家依据年代早晚和书写风格的差异,将其划分为两种书体,分别称为“魏碑”和“唐楷”。魏碑指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惯用的书体,也是隶书逐步演变为楷书的一种过渡形式。钟致帅在《雪轩书品》中指出魏碑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魏碑书法,上可窥汉秦旧范,下能察隋唐习风。”魏碑在书写的过程中,仍然保留着浓厚的汉代隶书的笔意风格,相较时代更晚的楷书,形制尚不成熟,因此更近于成熟楷书的先声。同时,正因为魏碑有着尚未定型的潇洒恣意,一方面为后世提供了隶书到成熟楷书之间的结构转变环节,另一方面,亦对书法风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局面的形成有所贡献,于书法界而言不失为一段佳话,康有为先生还曾赞许过“魏碑十美”[4]。狭义的楷书指的是到唐代以后逐渐成熟的唐楷,初唐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中唐的颜真卿,晚唐的柳公权皆是唐楷大家。唐代的文字政策并非字字严苛,而是在使用中根据身份层级、雅俗语境、文白要求等的不同,有着宽严相济的标准,这也是《灵飞经》能够实现“俗正交融”的根本前提。
法帖作为书法的载体之一,承载了中国书法艺术的千年意蕴。有唐一代,受帝王的个人喜好影响,勾摹前人墨迹的集帖应运而生,如其中的具有代表性的书法作品《万岁通天帖》。发展至宋代,又出现了刻帖,即汇集了历朝历代名家的书法墨迹,将其镌刻在石板或木板上,然后拓成墨本并装裱而成的卷或册。这种刻帖既能够使前人的书法作品得以流传后世,扩大影响,也成为了后人学习书法的标准范本,故称之为法帖。法帖在大体上保留了历朝历代书法名家的墨迹,展现了不同书体的不同书写风格,给书法学习者提供了丰富的学习样本,而楷书作为中国汉字发展全盛阶段的字体,其法帖的镌刻与流传对于文字和书法研究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
2.2. 《灵飞经》版本简介
《灵飞经》收录于《道藏》中,又名《灵飞六甲经》或《唐玉真公主灵飞六甲经》,主要阐述存思之法,由《上清琼宫灵飞六甲左右上符》及《上清琼宫灵飞六甲箓》等篇组成。关于《灵飞经》的书手是何人,学界主要有两派观点:一派认为是唐代书法家钟绍京;另一派认为是唐代的无名经生。对《灵飞经》书手的研究,传世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大约是元代袁桷在《清容居士集》里的一段话[5]:
《灵飞六甲经》一卷,唐开元间书。当时名能书者莫若李泰和徐季海,然皆变习行体。独钟绍京守钟王旧法。余尝见《爱州刺史碑黄庭经》,无毫发违越,至开元间从贬所入朝,一时字画皆出其手,此卷沉着遒正,知非经生辈可到,审定为绍京无疑。
可见袁桷认定《灵飞经》的书手为钟绍京,主要通过对开元年间诸位能书者风格习惯的比较及他个人对经卷书法水平的审美评价。明朝万历年间著名书画家董其昌得到《灵飞经》真迹后,先题一跋云[6]:
开元时经生皆仿褚河南,此独右军《黄庭经》,袁清容定为钟绍京以宋思陵于经生书不入内府,而书家品韵可望而知耳!
后又有另一处跋语曰[7]:
《灵飞六甲经》钟绍京书,为玉真公主写,进御明皇,有宋徽宗标题,后又倪云林、虞伯生跋,全仿《黄庭经》,赵子昂师之,十得其三耳。海宁陈太常次公所藏。
这两处题跋体现了董氏对袁说观点的认同,现在能看到的直接将《灵飞经》落款写为钟绍京的本子,大多源于此派。袁桷和董其昌所持“钟绍京说”影响较为广泛,后世多沿袭此说法。但因二人的论断皆无文献实证,故亦有学者书家持相左的观点,像王文治、王澍、钱泳和启功等诸位先生,就都不赞同《灵飞经》是钟绍京所书之迹。
王文治在《快雨堂题跋》[8]中曾认为董其昌在考辩《灵飞经》书手时,没有参考史书典籍、藏文杂录等资料,而仅凭一句“专求品韵”就暂定其为钟绍京手书,失之严谨。清代书家王澍结合钟绍京的生平、《三弥底部论》和《灵飞经》的字形笔法比较论证[9],大力辩驳董其昌的论断有误,并认定《灵飞经》非钟绍京所书。清代书法家钱泳则认为“按《灵飞经》为唐开元廿六年玉真长公主奉敕写,袁清容始定为钟绍京书,其说盖本思陵于经生书不收入内府一语,然亦未能断定为钟书也。”[10]由宋高宗不收经生字入内府的规定,并不能直接得出未署书手名的《灵飞经》一定是钟绍京所写的结论。中国当代著名书画家启功先生曾将《灵飞经》与出土的唐代敦煌经卷、日本平安朝遗留的时代相近的唐写本进行对比[11],认为它们的品类不相上下,无一逊色。由此可见,唐代经生的手书亦不乏精品,《灵飞经》出自唐代经生之手,也不无可能。
相比之下,《灵飞经》墨迹的流传情况则较为明朗。唐《灵飞经》于开元年间成卷时,其内容包括《上清琼宫灵飞六甲左右上符》及《上清琼宫灵飞六甲箓》等篇,而辗转流传到明代中后期时,只残存四十三行,即我们现在所见到的《灵飞经四十三行本》墨迹本。在现代印刷术产生之前,书法经典的留存和传播主要靠勒碑和刻帖。在宋代重文轻武的时代背景下,贵族和士人们掀起了学习书法的浪潮,为满足庞大群体学习书艺、应试进仕和传承文化的需要,官方机构往往将大量的名家经典墨迹进行翻刻,并以拓本的形式流传播散。明代日渐流行起私家刻帖的风气,《灵飞经》的首次翻刻正是在明代中后期,浙江海宁陈瓛私家刻制的《渤海藏真帖》,是《灵飞经》现存可考的最早翻刻本。陈氏从董其昌处得到《灵飞经》原帖,请了有名的刻手将其摩勒上石,由于直接从原作勾摩,且刻手的技法娴熟高超,故《渤海藏真帖》极大程度地还原了《灵飞经》的清秀精劲,实为小楷学书者的佳音。
如今我们所见到的《灵飞经》有刻帖本和四十三行墨迹写本两类,刻帖本以《渤海藏真帖》《滋蕙堂帖》《望云楼帖》三部为主,而唐开元年间的墨迹本几经辗转,流传到清代翁心存处收藏,历经五代后传到翁万戈先生手中。一九八七年,启功先生首次将美国收藏家翁万戈赠其的摄影本《灵飞经》在《艺苑掇英》第三十四期(一九八七年一月)上发表,世人方能重见此珍品,探寻其传奇的流传经历,原本现藏于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
3. 《灵飞经》异体字研究
3.1. 汉字构形学理论简介
法帖《灵飞经》墨书书成于楷书字体日渐成熟的唐代,相较于更早的时代,汉字的书写体现出规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汉字系统自身的历史积累、书法艺术领域“求异”的审美追求、书手刻工的主客观因素等等,《灵飞经》四十三行墨迹本中仍存在较多的异体字,尚待进一步整理研究。本章将在汉字构形学理论的指导下,对这些异体字进行拆解分析,探讨其字形构成和演变的理据规律,为经文文本的阅读和理解提供相应的参考。
汉字字体发展进入隶楷阶段时,书写元素就已经从线条定型为笔画。笔画在这一时期成为了有名称、有书写顺序、有数量组合的书写单位,以笔画为基础,根据一定的排列方式进行组合,形成的构字单位就是构件(也称作部件)。
从汉字构形理论的角度看,构件在字的组构中会体现一定的组成含义,所以汉字的形体中总是会携带着可以拆解分析的意义信息,这些可供分析的意义信息称为“构意”,是最初造字时,造字者想借此表达的意图。构件在汉字组构中的角色位置,是其组构功能与作用的体现,通常被称作“结构功能”。王宁先生认为,构件的结构功能可以分为四类:表形功能、表义功能、示音功能、标示功能。
表形构件在字的构意中表现的是一种客观的形体;表义功能指的是一个构件用它单独使用时体现的含义来表现构意;示音功能指的是构件体现示音意图的功能;而标示构件在字的构意中并不独立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附加品依附在另一个构件上,起到区别和指示的作用。
一个全字的形成就是由不同功能的构件根据不同的构形属性进行组合,并体现构字意图的过程[12]。汉字的构形属性主要有六类:一是构件的组合层次;二是结构的级层数,每个构件所在的级层和一个全字的级层数对于汉字区别构形和构意都有重要的意义;三是构件的功能体现;四是构件的组合样式:构件置向的区别、构件相对位置的区别、构件接合方式的区别;五是构形模式;六是构件的布局图式,按照通俗的说法可理解为全字的结构。
3.2. 《灵飞经》异体字结构分析
在各个构件组合形成一个全字的过程中,汉字的构形属性是用来比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汉字构形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我们了解汉字之间的构形关系,品析异体字之间的构形异同。在旧时社会同一时期使用的汉字中,有一部分汉字在组词造句中的运用是一致的,但其字体形态存异。一种是异写字,是指构形功能相同但写法不同的异形字;另一种是异构字,是指音义相同但二者的构形属性至少有一项不同的异形字。
《灵飞经》的书手(传统署名为钟绍京,但也可能为宫廷或官府中的专业“抄经生”)是其文字雅俗交融的关键执行者。《灵飞经》是一部需要抄经生日常抄写的道教经典,道教有使用“秘字”“异形字”增强其神秘性的宗教权威的传统,加上部分异体字(尤其是简化俗字)笔画更少、书写更快、能够提高效率,以便抄经生更快完成一项繁重的抄经工作。种种原因加持之下,经过穷尽式检索《灵飞经》四十三行本法帖中的异体字,可以发现在《灵飞经》四十三行本的664个字中,就有不重复的45个异体字,占比约为7%;其中有16个异构字,29个异写字。下面将对《灵飞经》四十三行墨迹本中存在的异体字进行结构分析。
(一) 异构字
《灵飞经》第一行“行此道,忌淹污、经死丧之家”句的“
”,从心、巳声,是忌字的异体,属于异构字,在此处是用“巳”部件替换了“己”,是唐代常见的写法之一。《玉篇·心部》《集韵·去声·志韵》收录了“
”形。
同为第一行“行此道,忌淹污、经死丧之家”句的“
”,从哭从亡,亡亦声,是“丧”字的异体,属于异构字,《字汇·口部》中亦收录了“
”形。
第六行“当须精诚洁心”句的“
”,从页、从彡,隶变讹化从水,是须字的异体,属于异构字。《隶辨·平声·虞韵》收录了“湏”形。
第十五行“行厨卒致也”句的“
”,隶人给事者为卒,古以染衣题识,故从衣、十,是卒字的异体,以“九”替换了“衣”部,属于异构字。《敦煌俗字谱·十部》中收录了“卆”形。
第二十二行“复数十人”句的“
”,从攴、娄声,是數字的异体,以“攴”替换了“攵”部,属于异构字。“数”为“數”的简化字。《类篇·攴部》《异体字手册·十三画》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六行“幽州刺史刘虞别驾渔阳赵该姊也”句的“
”,从刀朿、朿亦声,是刺字的异体,因“朿”与“夾”形近,故讹化用之,属于异构字。《广韵·去声·寘韵》中收录了“
”形。
同为第二十六行“幽州刺史刘虞别驾渔阳赵该姊也”句的“
”,从金、从丣、从刀、同“镏”,表示斧钺,是劉字的异体,属于异构字。“刘”为“劉”的简化字。《偏类碑别字》引〈唐大德寺碑〉中收录了“
”形。
同为此句的“
”,从言、亥声,是该字的异体,示音构件“亥”被替换,属于异构字。《中国书法大字典·言部》中收录了“
”形。
“幽州刺史刘虞别驾渔阳赵该姊也”句仍有“
”,从女、𠂔声,是姊字的异体,示音构件“𠂔”被替换,属于异构字。《敦煌俗字谱》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七行“魏明帝城校尉范陵王伯纲女也”句的“
”,是明字的异体,属于异构字。“明”为日月轮回照耀之形,多指日月的光亮;“眀”可理解为以目见月为“眀”会意。《李贞墓志》中均收录了“眀”形。
第二十八行“魏明帝城校尉范陵王伯纲女也”句的“
”,从纟、岡声,是綱字的异体,示音构件“岡”被替换,属于异构字。“纲”为“綱”的简化字。《宋元以来俗字谱》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八行“一旦忽委婿李子期”句的“
”,从士、胥声、壻或从女,是婿字的异体,表义构件“女”替换为“士”,属于异构字。《汉隶字源》中收录了“壻”形。
第三十一行“一旦失所在”句的“
”,从日见一上;一,地也,是旦字的异体,表义构件“日”替换成了“口”,属于异构字。《增广字学举隅·卷二·正讹》中收录了“
”形。
第三十六行“其受符皆对斋七日䞈有经之师”句的“
”,从贝、为声,是䞈字的异体,示音构件“为”替换成了“危”,属于异构字。《字汇》《集韵》中收录了“
”形。
第四十一行“散于山林之寒栖”句的“
”,象形字,日在西方而鸟栖,是栖字的异体,表义构件“木”替换成了“扌”,属于异构字。《偏类碑别字》引《隋董美人墓志铭》中收录了“
”形。
第四十二行“割损以赡已利”句的“
”,从贝、詹声,是赡字的异体,此处写法为将“言”部的点与三横替换为“工”,是为构件碑变,属于异构字。《敦煌俗字谱》中收录了“
”形。
(二) 异写字
《灵飞经》第二行“又对近妇人尤禁之甚”句的“
”,从丵从土从寸,“
”形下部作类“至”形,是“对(對)”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偏类碑别字·寸部·对字》引《唐骑都尉郭义本墓志》铭文中有收录。
第三行“令人神死魂亡”句的“
”,阳气也,从鬼、云声,是魂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此处的变体是省去了“鬼”部最上面的“丿”笔,是唐代常见的写法之一。这种省写在汉代就已经出现,《汉隶字源·平声·魂韵》引《郎中郑固碑》《玉篇·鬼部》收录了“
”形。
第三行“生邪失性”句的“
”,会意兼形声字,从心、从生,生亦声,是性字的异体,此处的写法是省去了“生”部的“丿”,属于异写字。《敦煌俗字谱·心部》中均收录了“
”形。
第四行“灾及三世”句的“
”,是世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此形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而省。《说文》云:“三十年为一世。从𠦃而曳长之,亦取其声”,是根据小篆的写法进行说解。《新加九经字样·十部》中收录了“
”形。
第四行“死为下鬼”句的“
”,从儿、象鬼头,从厶,是鬼字的异体,此处的写法与上述的“魂”字异体类似,省去了“鬼”部上面的“丿”,同样属于异写字,是唐代常见的写法之一。《字汇·卷首·古今通用》有载:“
”形是“鬼”在隶变过程中的变体,今以“鬼”为标准字,而“
”为异体字。
第四行“常当烧香于寝床之首也”句的“
”,会意字,从黍、从甘,是香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中华字海·禾部》中收录了“
”形。
第五行“上清琼宫玉符”句的“
”,亦玉也、从王、夐声,是琼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金石文字辨异》引《北魏吊比干文》中收录了“
”形。
同为第六行“当须精诚洁心”句的“
”,从水、絜声,是潔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洁”是“潔”的简化字。《金石文字辨异》中收录了“
”形。
第六行“澡除五累”句的“
”,从𨸏、余声,是除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孔宙碑》《集韵》中收录了“
”形。
第七行“杜淫欲之失正”句的“
”,从木、土声,是杜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金石文字辨异》中收录了“
”形。
第十一行“必破券登仙矣”句的“
”,从矢、㠯声,是矣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隶辨·上声·止韵》引《夏承碑》收录了“
”形。
第十三行“上清六甲虚映之道”句的“
”,丘谓之虗、从丘、虍声,是虚字的异体,表义构件形异,属于异写字。《字汇·虍部》收录了“虗”形。
第十七行“九疑真人韩伟远”句的“
”,从辵、袁声,是远字的异体,汉隶“口”形或作“厶”,唐代常沿用此写法,属于异写字。《广韵·上声·阮韵》中收录了“
”形。
第十七行“昔受此方于中岳宋德玄”句的“
”,甲金文从日、从𡿧,“𡿧”或为声符,“𡿧”为“灾”的初文,字像洪水将日淹没之形,本义是水灾。是昔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敦煌俗字谱·日部》中收录了“
”形。
同为第十七行“昔受此方于中岳宋德玄”句的“
”,从彳、𢛳声。是德字的异体,与正体相比省去了横置“目”下的“一”,属于异写字。《烈女传》、《金瓶梅》中写作“
”形。
第十八行“服此灵飞六甲得道”句的“
”,从舟、𠬝声,是服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隶辨·入声·屋韵》引《景北海碑阴》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一行“今处九疑山”句的“
”,處或从虍声,是處字的异体,为汉代以来的俗体字,属于异写字。“处”为“處”的简体字。《广韵·去声·御韵》收录了“
”形。
第二十三行“方诸台今见在也”句的“
”,从至、从之、从高省,是臺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台”为“臺”的简化字。《金石文字辨异》引《唐阿弥陀佛像文》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三行“南岳魏夫人此云”句的“
”,“魏”本作“巍”,后省去“山”旁,读为去声,是魏字的异体,此处的写法与上述的“魂”“鬼”字异体相同,都是省去了“鬼”部上面的“丿”,属于异写字,是唐代常见的写法之一。《集韵·去声·未韵》《字学三正·体制上·古文异体》中收录了“
”形。
第二十六行“幽州刺史刘虞别驾渔阳赵该姊也”句的“
”,从虍、吴声,是虞字的异体,属于异写字,从“虍”之字,俗多有作“
”者;从“吳”之字,亦多作“吴”。《敦煌俗字谱》中共收录了“
”形。
第三十四行“皆列盟奉䞈启誓”句的“
”,从攴、启声,是啟字的异体,以“攴”替换了“攵”,属于异写字。“启”为“啟”的简化字。《异体字手册》中收录了“
”形。
同为第三十四行“皆列盟奉䞈启誓”句的“
”,从言、折声,是誓字的异体,构件“扌”的相对位置发生改变,但不影响全字的构成,属于异写字。《敦煌俗字谱》中收录了“
”形。
第三十六行“其受符皆对斋七日䞈有经之师”句的“
”,从帀、从𠂤,是師字的异体,构件“𠂤”隶变为“㠯”,属于异写字。“师”为“師”的简化字。《孔彪碑》《尹宙碑》中收录了“
”形。
第三十七行“金环六双”句的“
”,从金、睘声,与環同,是環字的异体,汉隶“口”形或作“厶”,唐代常沿用此写法,属于异写字。“环”为“環”的简化字。《龙龛手鉴·金部》中收录了“
”形。
第三十七行“五色缯各廿二尺”句的“
”,二十并也、古文省多,至唐石经二十皆作卄,是廿字的异体,此处写法省去了下“一”,属于异写字。《字汇·十部》收录了“卄”形。
第三十八行“以代剪发歃血”句的“
”,从髟、犮声,是髮字的异体,构件“犬”替换了“犮”,相对位置改变,高田忠周和高鸿缙认为“犬”是“犮”省,作为“髮”的声符;属于异写字。“发”为“髮”的简化字。《金石文字辨异》引《汉袁良碑》收录了“
”形。
第四十行“诣积夜之河”句的“
”,从夕、亦省声,是夜字的异体,此处写法为右下撇捺不交叉,属于异写字。《增广字学举隅·卷二·正讹》中收录了“
”形。
第四十二行“割损以赡已利”句的“
”,从手、员声,是損字的异体,汉隶“口”形或作“厶”,唐代常沿用此写法,属于异写字。“损”为“損”的简化字。《隶辨·上声·混韵》引《白石神君碑》《集韵》中收录了“
”形。
第四十二行“不遵科法”句的“
”,从辵、尊声,是遵字的异体,此处的写法为在“酋”部内增加“一”,属于异写字。《汇音宝鉴·君上平声》中收录了“
”形。
经由上述对《灵飞经》四十三行墨迹本中异体字的结构分析归类可以看出,唐代虽然是汉字发展的成熟阶段,但字形中仍存在前朝的笔画风格与构形模式,加上唐代宽严相济、雅俗和谐的文字政策,书手运用其精湛的笔法和卓越的结字能力,不仅赋予了《灵飞经》艺术生命力,更使经文的庄严性得到提升。因此唐代的楷书法帖中仍存在大量的异体字,且构字方式各异,种类繁多,打破了“正”与“俗”之间的壁垒,造就了一场艺术盛宴。
4. 结语
《灵飞经》四十三行本仅664个字中,就有不重复的45个异体字,占比约为7%;其中有16个异构字,29个异写字,异写字所占比例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在字形的变化中,构件写法不同而构意相同引起的形态相异,是形成异体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汉字构形学的理论基础上对异体字进行拆解分析、归类整合,我们可以更加快速地掌握唐代楷书法帖《灵飞经》中的异体字情况,同时窥见唐代楷书法帖等文字资料中异体字全貌的一隅,逐步了解其发展演变的规律。
《灵飞经》的异体字现象是唐代文字文化生态的一个缩影,唐代文化的自信包容、书法艺术的协调融合、“正”与“俗”的动态关系在《灵飞经》法帖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个强大的时代从不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反而能将民间活力吸收转化,纳入自身的宏大体系之中和谐共处,在如此深厚的文字文化土壤中,唐代楷书法帖在书法艺术中将“官方标准”与“个性表达”糅合共生,浇灌出《灵飞经》等无数璀璨的艺术经典,而《灵飞经》的存在不仅证明了“雅俗共赏”的可能,而且可以成就唐代楷书艺术的巅峰。
本文对《灵飞经》四十三行本异体字概况的探讨,有助于完善此前在唐代楷书经文法帖异体字研究,对进一步丰富唐代楷书法帖的文字材料展示角度、推进汉字形体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诚然,受学历和知识储备等条件的限制,本文在深化同时代异体字对比研究方面,未来还有继续深入讨论的广阔空间尚待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