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将传统文化融入公民教育与道德教育,是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应对价值观念挑战、培育民族认同与文化自信的重要路径。但目前传统文化在课程教学中的融入仍面临诸多现实困境。部分教师对传统文化教育重视不足,教学方法较为传统和表浅,多局限于知识灌输,未能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其时代价值与精神内涵,导致学生文化学习动机不强、认同感不高。因此,尽管传统文化资源丰厚,教育融入机制却尚不健全,课堂教学存在“标签化”“碎片化”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学者从不同维度提出了对策。在教师教学素养方面,罗顺提出,应以问题为导向,遵循有效性及时效性原则,提升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与教学策略,强调教师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1]。郑玉认为,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系统性与外部支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提升教师传统文化认知与教学能力,并建议将传统文化素养纳入教师评价机制[2]。宁丽华则从学生心理特点出发,指出教师应善用模仿心理,塑造文化榜样行为,并借助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捕捉教育契机,实现传统文化与热点议题的融合教学[3]。郑晓晓进一步提出,教师应积极利用“学习强国”“慕课”等平台的传统文化资源,拓宽知识视野以增强教学实效[4]。在宏观制度层面,曹佳琳建议将传统文化教育全面纳入教师职前与在职培训体系,建立配套考核与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促进教师传统文化素养的提升[5]。任丽华则提出构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评价体系,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增强传统文化在考试中的比重与深度,引导教学重视文化传承[6]。
国外关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程教学的研究主要体现于三个层面:其一,将传统文化元素纳入各学科教材编写之中。例如,日本在道德教育教材中增设了传统文化相关篇目[7];新加坡则在本国相关课程教材中有机融入传统习俗与文化内容。其二,在教学目标层面明确传统文化教育要求。譬如,日本通过立法将传统教育目标列入教育法规;英国则依据学生年龄特点分阶段实施传统教育。其三,借助课程相关实践活动传承传统文化,如组织学生体验传统美食制作、参与传统节庆演出、参观文物古迹等。以韩国为例,部分中学设有专门场馆供学生研习传统礼仪。总体而言,国外在传统文化教育及跨学科融合方面的实践成果,为本研究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重要参考,尤其在融合策略的广度与深度方面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基于前人的研究成果资源,本研究将侧重点放在融入的策略方面,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一个整体,重在提出具体的融入策略,突出研究的侧重点。以此达到为一线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老师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广价值。
2.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阐述
在文章的探究中,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是关键的两个概念,阐述这两个重要概念的相关内容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主题的认识和理解,进而为探究路径奠定理论基础。
(一)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
儒家文化源自先秦时期,最早是由孔子为恢复周礼所创,后来在复杂社会情况的演变下,成为了封建统治阶级巩固统治地位、维护社会秩序的独特思想文化手段。儒家文化在春秋战国时期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文化流派,其核心主张为“仁”,并以“仁”“义”“礼”“智”“信”等方面共同形成的系统的人格追求和处世理念;西汉时期,董仲舒等儒学者结合时事政治的糅合发展,儒家文化更重视“国格”,并逐渐为统治皇权造势,以国家安危和国家利益为重;东汉时期,儒学文化又积极吸收其他学派精华来完善自身,并提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到了明代,朱熹等儒学者在总结各代儒学精神,并针对当时的社会需求,通过系统论述,将儒家文化进一步发展为理学。
儒家文化能在众多学术流派中留存并发展,关键在于其能紧跟社会实践的发展,回应时代需要,并结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针对儒家文化的庞大体系,本文研究所指的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是指在不同朝代的发展变化中积累留存发展的,符合今天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需要和育人价值的,并契合广大人民群众价值理念和精神需求的儒家文化。
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孔子、研究儒学,是认识中国人的民族特性、认识当今中国人精神世界历史来由的一个重要途径[8]。在物质利益高速发展的今天,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蔓延,人性与品德正遭受严峻考验。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理念,对于规范个人行为,涵养个性品格,培植优良家风,稳定社会秩序,传递和平仁爱思想等方面均具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 初中道德与法治课
根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道法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旨在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法治素养和人格修养等。初中阶段的学生,身心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变化,通过道法课程的培养,进一步丰富学生在认知、情感、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对于精心引导和培育“拔节孕穗期”具有重要的作用。
核心素养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义务教育阶段的道法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
政治认同是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的思想前提,是指具备热爱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感,以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能够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修养是立身成人之本,是指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把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治观念是行为指引,是指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健全人格是身心健康的体现,是指具备正确的自我认知、积极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生活态度;责任意识是当代青年肩负社会责任、成就历史使命的必备品质,是指具备承担责任的认知、态度和情感,并能转化为实际行动[9]。
3.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法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融入初中道法课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提升初中道法课教学实效,助力学生文化自信和核心素养的培育。
(一)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需要
新时代国际环境风云变幻,文化软实力竞争日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内容。文化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创造力、发展力、向心力的作用更加明显。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是新时代促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对象。因此,探究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法课程的重要性更显而易见。一方面,可以发挥我国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育人优势,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到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强大的文化资源;另一方面,有利于盘活文化资源,增进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距离,激活千百年来沉淀的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使其在现代的教学课堂焕发新的生命力。
(二) 提升初中道法课教学实效的需要
在传统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教师很容易不自觉陷入传统的、单一枯燥的讲授式教学模式中,这种教学方式虽然能够梳理知识,但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法课堂,能增强课堂的生动性,增强教学实效。一方面,初中道法课可以寻找与教学内容相切合的相关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既丰富学生课外知识,开发学生思维,又可以增强课程的魅力;另一方面,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教学方法,可以丰富课堂的教学形式。例如“君子之教,喻也”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可以帮助教师关注学生的思维发展;“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践法则刚好契合道法课程实践性的课程性质,进一步推动学生将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 厚植学生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不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对本民族的文化产生自信,需要对本民族的文化有足够的底气。在中学道法课中融入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能够增进学生对千百年形成的儒家智慧结晶的认识和了解,而且通过深厚的文化滋养,让学生感受到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增强民族文化底气,激励学生主动探究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促使年轻一代主动肩负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任,提高文化认同,增强文化自信,汇聚起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力量。
(四) 培育学生核心素养
在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中,教育部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道法课程的学习中提出了五大核心素养: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这五大核心素养要求教师应着重围绕这五大方面开展教学。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融入初中道法课堂,政治认同方面,增进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增强文化自信;道德修养方面,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修身、内省、慎独等内容能推动学生进行品德修养,促进个人发展;法治观念方面,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倡导以德治国思想,可以帮助学生更深入领会我国的法治建设,认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健全人格方面,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提倡“志于道,据以德,依以仁,游以艺”的理想人格,启发学生完善自身,追求君子品格;责任意识方面,儒家优秀传统文化重视家国责任,匡时济世,能引导学生认识青年责任,自觉肩负时代责任。
4.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法课的困境分析
在现实教学中,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有效、深度融入道法课堂,依然面临着多方面的现实挑战。深入观察实践,主要存在以下四个维度的困境:
(一) 主体责任的模糊与偏移
一个核心问题在于融入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且存在认知偏差。实践中,无论是学生群体还是相当一部分教师自身,都倾向于将促使儒家文化融入课堂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单方面地归于道法课任课教师。这种认知忽略了儒家文化传承与教育本身的复杂性和系统性特质。理想状态下,这应当是一项需要学校管理层统筹规划、学科教研组协同设计、全体教师(特别是人文社科类教师)共同参与、以及学生主动内化的系统工程。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责任过度集中于个体教师身上,导致其他相关教育主体的角色缺位,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
(二) 融入方法的单一与固化
在具体融入的方法与形式上,丰富性和创新性明显不足。观察主流教学实践,相当多的教师仍然高度依赖传统的“讲授法”作为主要手段,即通过单向的知识灌输进行文化传递。虽然部分教师尝试引入情境教学、探究式学习等更具互动性和体验性的方法,但这尚未成为普遍现象。同样,学校层面组织的相关活动,也较多地局限于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较为传统和静态的形式。这种方法和形式的单一化,难以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深度体验,也限制了儒家文化精神内涵的生动展现和有效内化。
(三) 环境氛围的营造尚显薄弱
校园环境作为隐性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文化氛围的营造对儒家文化的浸润至关重要。然而,当前的校园环境建设存在显著的不平衡。部分学生反馈能在校园中(如通过孔子雕塑、《论语》标语等)感知到儒家文化元素的存在,这显示了一定的建设意识。但不容忽视的是,在日常学习生活的环境中,学生有时难以明显感受到校园内部对儒家文化元素的系统规划和充分展示。这种环境建设的缺失或不显著,削弱了儒家文化在校园日常中的存在感与感染力,使其难以形成持续、潜移默化的育人氛围。
(四) 制度激励与支持的缺位
有效的制度支撑是保障教师持续投入和创新的关键动力。遗憾的是,在支持教师将儒家文化融入教学的制度设计上,存在明显的短板。在现实中,大多数教师反映,学校层面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将主动、创新地融入儒家文化的教学行为纳入教师评价体系(如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学校属于少数。即使存在认可,也多停留在学校领导口头表扬的层面,缺乏实质性的、制度化的肯定与奖励。这种制度支撑的缺位或不完善,客观上降低了教师投入精力探索和实践儒家文化深度融入的积极性与持久性。
5.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具体路径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融入初中道法课堂,作为一项复杂又系统的工作,需要深度剖析当前的发展困境,从主体发力、方法增色、环境加持、制度赋能四方面不断优化融合路径。
(一) 明晰各教育主体责任,汇聚教育主体促融新合力
增强道法课教师能力素养。中学道法课教师是探究融合路径最重要的主体之一,教师拥有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以及采用的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影响是最直接且最深刻的。在探究如何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法课的过程中,需要大力发挥道法课教师的主体力量。道法课教师不仅要丰富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保持终身学习的态度,而且应该在日常的教学中积极创新教学形式,引导学生主动探究、乐于探究儒家优秀传统文化。道法课教师在这一项融合工作中任重道远,既需要自觉用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涵养自身,用自身丰厚的知识涵养和个人修养感染学生;又需要积极创新,主动求新,不断思考先进的教学形式,用道法知识指导传承。
突出学校行政工作人员的关键助推作用。在校园生活中,除了科任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十分重要之外,学校内各行政管理人员的影响也是十分重要的。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到教授学生的工作中,但其起着管理校园文化、组织校园活动,制定相关教学制度的作用。学校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增强自身的文化素养之外,还应该根据学校道法课施教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应的教学交流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园活动,打造校园的精神文化环境。除此之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应该结合道法课程的知识内容,组织形式多样的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或实地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既增加学生的知识素养,更丰富学生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情感体验,增强学生对本民族优秀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又引导学生外化优秀文化所传递的价值信念。
发挥学科专家和教研员的专长与引领作用。学科专家和教研员虽然不直接参与对学生的教学管理,也不是学生校园环境中所接触的关键主体。但学科专家和教研员对于课程内容的编排、试卷试题的组织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学科专家和教研员应该深入了解一线道法教学实况,掌握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初中道法课程的融合痛点与发展困境,在教材编制中提出相关措施,在试卷组织和命题内容方面提供更多参考,向学生群体释放发扬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信号,助力一线教师落实优秀传统文化与道法课教学的深入融合。
(二) 丰富教学方法形式,形成有力方法促融新活力
破除单一教学形式。当前一线道法课堂中关于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指导教学中,仍然是以教师的讲授为主,学生在学习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主体性仍未完全体现出来。因此,教师应积极采用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例如情境教学,主题探究、互动教学等方法,让学生成为融合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道法课程的主体,进一步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探究的内生动力。
引入人工智能等技术资源。在现实的教学中,教师的教学压力较大,学生也面临着中考的压力,这导致实践活动组织难,学生参与难。人工智能等技术资源的引入,一方面,可以根据教学目标,在内容的精选和呈现方面选择适合的人工智能技术。例如,可以利用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创建沉浸式的儒家文化学习体验,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儒家文化的魅力。同时,还可以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进行智能问答和讨论,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儒家思想。另一方面,在学习资源方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技术以生动、形象的方式整合和呈现,选取儒家经典中的故事、人物、思想等设计一系列与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教学活动,如模拟历史人物和场景,让学生在互动中体验儒家文化的内涵,让学生更容易接受和理解。
延伸课外校外活动。实践性是道法课程的重要特性,在促进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道法课的工作中,应充分丰富实践活动和开展体验教学。学校和教师都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参观儒家文化遗址、博物馆、孔庙等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的场所,让学生亲身感受儒家文化的历史底蕴。此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儒家文化主题的实践活动,如学习书法、茶艺等,培养学生的文化素养,增进学生对儒家文化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脉络的了解。
(三) 加强隐性环境建设,优化育人环境促融新助力
打造“儒学育人”校园特色文化环境。在校园内设置儒家文化长廊或展示区,展示儒家经典著作、名言警句及历史人物的画像,使学生们在课间或放学后能够随时接触和学习儒家文化。同时,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定期推送儒家文化知识和故事,营造浓厚的文化学习氛围。校园环境设计也应体现儒家文化的精髓。在校园绿化、建筑设计等方面融入儒家文化元素,如设置儒家文化雕塑、种植具有象征意义的植物等,使校园环境更具文化气息和人文底蕴,这些都能无声地传递儒家文化的价值。同时,校园布局应合理,注重天人合一、和谐共生的理念,体现儒家文化中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开展系列“儒家传统文化在校园”活动。学校定期举办儒家文化主题讲座、经典诵读比赛、书法比赛等活动,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通过亲身体验感受儒家文化的魅力。此外,还可以结合传统节日,如端午节、中秋节等,开展儒家文化庆祝活动,增强学生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学校也可以鼓励学生自发组织儒家文化社团,如国学社、书法社、诗词社等。这些社团定期组织活动,如诗词朗诵、国学讲座等,让学生在参与中感受儒家文化的魅力。与此同时,社团还可以与其他学校的同类社团进行交流和合作,扩大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内外的影响力。
借鉴儒家思想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儒家思想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提倡互敬互信。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应尊重学生,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思想观点,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同时,学生也应尊敬教师,信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儒家核心思想是“仁”,即对他人的关爱和尊重。在师生关系中,教师应以仁爱之心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其成长和发展,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除此之外,儒家思想特别强调礼仪规范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在日常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和学生都应该遵守基本的礼仪规范,如尊重对方,言行文明等。教师和学生都应积极学习儒家思想的相关原则和方法,构建和谐亲诚的师生关系,促进教学的顺利进行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 落实制度支撑,释放支撑制度促融新动力
推进融合考评制度。在现实的学校教学中,不能仅仅依靠教师个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去推动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道法课的融合,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教学考评制度,去衡量和敦促教师落实工作。考评制度既能敦促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落实好两者融合工作,又能为教师所采用的融合方法提供衡量和交流,促进融合方法的取长补短。除了对教师的考评之外,也应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相应的考评。通过考评学生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道法知识相融合的认知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并适时调整融合的措施和方法。
引进融合奖励制度。“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0]。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法课不仅仅需要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应该有相应的奖励制度进行支撑和激励。奖励制度的好处在于能够激励相关人员更主动去探究融合的体制机制。这种奖励制度并不一定只是体现在对教师的主动行为,同样可以针对现实中教师将二者相融合的效果和影响方面。这样不仅能够增强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主动融入的行为,更能提高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深入融入的效果。
加强融合监督制度。针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法课的探究中,不仅需要考评和奖励制度的柔性支持,同时也需要监督制度的刚性支持。学校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对于教师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堂教学的行为进行一定监督,促使教师落实工作,履行职责。与此同时,也应该建立针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与道法课融合效果进行监督,通过对学生的知识考核和行为观察,建立针对效果影响的长效监督机制。
6.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示例
笔者以《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为教学案例,探讨在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过程中如何更有效地融入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并引导学生对其中的思想进行批判性反思,处理其与现代法治观念的异同。
(一) 课题名称
“亲亲相隐”还是“大义灭亲”?——探讨儒家伦理与现代法治精神的碰撞与融合
(二) 教材分析
本单元在八年级上册学习完《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与公民责任的核心单元。本单元有两课:第四课《公民义务》明确规定了公民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其中就包含了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要求;第五课《依法维权》强调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本单元不仅要求学生知法、懂法,更要求他们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用法,处理法情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本节课选取的儒家经典案例,正是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深度思辨的活动契机,将书本上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鲜活的价值抉择。
(三) 学情分析
教学对象为八年级下学期的学生,在认知特点上,该阶段的学生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开始能够进行更复杂、更深刻的理性思辨,对“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等抽象概念有强烈的探究欲望,但辩证看待问题的能力仍需引导;在知识基础方面,学生已经学习了法律的基本特征、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法治原则有初步了解,为本课进行古今对比和深度辨析奠定了基础。
(四) 教学目标
法治观念:通过辨析“亲亲相隐”与现代法律条文的冲突,深化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司法”、“公民依法作证义务”等法治原则的理解。通过了解我国法律中的“亲属免于强制出庭作证”条款,感受法治的人文关怀,理解法治建设中对情、理、法平衡的追求。
道德修养:通过解读儒家经典,感受中华文化中重视家庭亲情、仁爱友善的传统美德,增进对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在困境讨论中,进行道德体验和判断,培育学生的仁爱之心、责任之心,引导其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
责任意识:通过模拟法庭和辩论,引导学生认识到作为社现代公民,在面对情与法的冲突时,应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学会在复杂情境中做出理性、负责任的选择,提升辩证思考能力和公共参与能力。
健全人格:通过面对和探讨经典道德困境,促进学生理性思维、辩证思维的发展,避免偏激和片面。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复杂关系,培养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和应对两难困境的心理韧性。
(五) 教学重难点
重点:组织学生开展有效的辩论和反思,使“传统伦理”与“现代法治”的冲突清晰化,并引导其理解冲突背后的深层原因。
难点:引导学生建立历史视角,理解“亲亲相隐”思想的历史合理性,而非用现代标准简单否定;引导学生辩证看待我国现行法律对“亲亲相隐”精神的批判性继承——“免于强制出庭”而非“容隐犯罪”,理解其中的法治智慧。
(六) 教学过程
【教学导入:情景设疑】
情景案例:小明无意中发现自己最好的朋友小刚在校园里偷了同学的贵重物品。小明应该怎么办?是告诉老师大义灭亲,还是替朋友保密亲亲相隐?
教师提问:同学们,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为什么?
设计意图:用一个贴近学生生活的情境,迅速引发学生对“情与法”冲突的思考,激发学习兴趣。
【新课讲授】
活动一:讲解两则故事
故事一:“其父攘羊”:通过PPT呈现原文和译文,讲解孔子反对儿子告发父亲,认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才是真正的“直”(正直)。引导学生思考:孔子眼中的“直”是什么?(是发自内心的、符合人伦的亲爱之情,而非机械的守法)。
故事二:“瞽瞍杀人”:讲解孟子设计的这个极端思想实验。强调孟子的解决方案:舜不会利用权力阻止司法(“执之而已矣”),这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但他会选择放弃天子之位,偷偷背着父亲逃跑,这又体现了对亲情的极致维护。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总结:儒家的核心思想是“爱有差等”,即对人的爱是有亲疏远近之分的,家庭伦理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活动二:我是小法官
教师抛出问题:如果“其父攘羊”或“瞽瞍杀人”的案件发生在今天,根据现代法律,应该如何处理?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对照现代法治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犯罪,都应受到法律追究;公民的作证义务:《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司法公正:严禁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进一步引导学生明确结论:从现代法治视角看,“亲亲相隐”和“窃负而逃”都涉嫌包庇、窝藏罪,妨碍司法公正。
活动三:课堂辩论赛:情与法,孰轻孰重?
辩题:儒家“亲亲相隐”的观念在当今社会是利大于弊/弊大于利?
正反方分组辩论,教师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阐述。
正方: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人性温暖;避免法律过于冰冷严酷;符合人性。
反方: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纵容犯罪;与现代法律精神相悖。
教师活动:教师借助AI数字人带领学生进行两个反思,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呈现孔子和孟子的AI数字人,与学生对话,解答为何孔子和孟子会提出“亲亲相隐”、“窃负而逃”等观点,并进一步深入了解今天对于儒家经典伦理有怎样的批判继承。
反思一:我们是否在用一个现代的标准去简单否定古代?为什么孔子和孟子会提出这样的观点?
设计意图:通过AI数字人技术带领学生回到历史背景——在儒家思想产生的春秋战国时代,家是国的基础,“孝”是“忠”的前提。一个能对父亲尽孝的人,才可能对国家尽忠。维护家庭伦理的稳定,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因此,他们的思想具有历史的合理性。
反思二:现代法律是完全不讲人情的吗?现代法律有没有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亲亲相隐”的合理成分?
设计意图:反思二介绍我国现行法律的“免于强制出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不被强制出庭作证。这是法律对人性、对亲情的一种体恤和尊重,避免将公民置于“要么背叛家庭,要么违法犯罪”的残酷境地。这体现了“法律的温度”。
【总结升华】
儒家伦理和现代法治的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作为现代公民,我们既要传承中华文化中重亲情、讲仁爱的美德,更要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信念。当亲情与法律冲突时,最终的底线是法律。
(七) 课后作业
儒家文化不仅是书本上的道理,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真正的传承在于“知行合一”。课后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为校园儒家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月设计一个具体的方案,将“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核心价值融入校园日常,营造一个充满人文关怀和道德芬芳的校园环境。
7. 结语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融入道法课程,引导青少年提升素养,成长成才,既增强青年一代的文化认同与文化自信,又引导其积极向上,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坚定的责任意识。但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应特别把握两者相融的度,切忌陷入流于形式或过犹不及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