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在当今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农户内生性发展已成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核心议题。大国小农作为我国基本国情农情,人均耕地少、户均规模小的生产方式长期存在。在此情境下,农业社会化服务成为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键桥梁。然而,当前服务体系仍面临产业规模有限、服务能力不足、领域覆盖不宽、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迫切需要探索新的赋能路径以激活农户内生动力。
当前,现有研究多聚焦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某一维度,如服务机制创新[1]或服务模式探索[2],缺乏从社会嵌入性与技术赋能双重逻辑的系统性分析。陈辉等[3]在农业技术推广研究中提出“嵌入性”发展模式,通过“示范点–乡土专家–村级组织”三维嵌入点破解技术“最后一公里难题”,其强调的“尊重农户主体性、利用熟人社会资源”逻辑,为理解平台经济如何嵌入乡土社会提供了实践参照;陈靖[4]则从关联营造视角指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通过人情机制、担保机制构建与乡土社会的精细关联,这对分析平台经济中农户与多主体的互动关系具有重要启示。本研究通过构建“社会嵌入性 + 技术赋能”的双重视角分析框架,深入剖析平台经济如何通过社会网络的拓展与优化,为农户提供资源共享与信任支撑;同时借助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提升农户的生产经营能力与市场对接效率,从而实现两者协同驱动农户内生性发展,填补了该领域理论研究的空白,为平台经济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切实可行的策略建议。
2. 理论基础与核心概念界定
2.1. 农户内生性发展理论
农户内生性发展理论强调农户作为发展主体,通过自身意识觉醒、能力提升与权益保障实现可持续发展,核心是摆脱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形成“自我驱动–自我升级”的循环。汪金英[5]指出,农户内生性发展涵盖内生意识、内生能力、内生权益与内生模式四个维度:内生意识体现为农户主动寻求发展机会的意愿,如主动参与平台合作、探索新经营模式;内生能力包括生产技能、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与市场判断能力,是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核心支撑;内生权益聚焦利益分配权与决策参与权,需通过制度设计保障农户在合作中的话语权;内生模式则强调自主经营与协同合作的有机结合,如农户通过合作社整合资源参与平台经济。张建雷等[6]基于陕西省B县苹果产业案例进一步补充,农户内生性发展需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规模化”,通过“托管”等模式将小农户纳入产销一体化体系——如B县M公司通过“半托”模式为367户农户提供农资优惠(肥料优惠20%、农药优惠50%)与保底收购,使农户亩产从3000~4000斤提升至5000~6000斤,商品率从70%升至80%以上。该理论为分析平台经济如何激活农户内在动力提供了核心分析框架,明确了“外部赋能需转化为内生动力”的关键逻辑。
2.2. 平台经济赋能理论
平台经济赋能理论以“要素投入–主体采纳–价值实现”为核心逻辑,阐释数字技术与平台组织如何重构农业产业链价值创造机制。戴春[1]构建“赋能基础–赋能实现–赋能效果”框架,指出平台经济通过数据要素投入与主体采纳行为,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环节发挥作用:产前依托研发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如生物育种技术通过平台扩散;产中通过服务平台优化生产管理,如智能灌溉系统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产后借助交易平台实现价值变现,如电商平台缩短流通环节。
薛楠等设计的“农业平台生态系统画布”进一步拓展了该理论,提出平台需以“标准化供给侧接口 + 品牌化需求侧接口”为抓手,以数据、人才、技术体系为基石输出商品化服务。例如四川理塘县通过数字农业基地大数据分析,筛选出高海拔特色萝卜品种“极地萝卜”,按750 g/个标准化包装直供电商,使萝卜售价从0.3元/斤提升至1.99元/斤,亩产值从1000元增至8000元[7]。
王娜[8]进一步补充,平台经济的赋能效应还体现在资源整合层面,通过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的协作网络,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规模效益,为农户内生发展创造外部条件。
2.3. 社会嵌入性理论
社会嵌入性理论认为经济行为嵌套于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农户的资源获取与决策制定受网络结构、信任机制与规则规范的影响。芦千文[9]以“猪联网”“田田圈”等案例为基础,指出平台经济通过构建多元社会网络实现农户的社会嵌入:在生产网络中,平台推动农户加入合作社,通过“统一采购农资、共享农机设备”降低合作成本;在市场网络中,平台撮合农户与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合作,以稳定的市场联结保障农户收益;在信任网络中,平台通过电子合同、信用评分系统替代传统熟人社会的口头协议,减少信息不对称与合作风险。
陈辉等在陕西P县猕猴桃技术推广中的发现为该理论提供了实践佐证——通过“大学专家 + 政府农技员 + 乡土专家”的“1 + 2 + 2”团队,以示范点(如J镇坡头村试验田)、乡土专家(如红旗村WYL探索猕猴桃套袋技术)、村级组织(设科技副村长与信息员)为嵌入点,使猕猴桃种植面积从不足10亩扩展至30万亩[3]。此外,陈靖[4]在安徽G村调研中发现,外来经营主体需通过“人情机制”构建信任,避免“被偷抢”“阻工”等冲突,这种嵌入性逻辑为解释平台如何帮助农户突破传统社会网络局限、获取外部资源提供了理论支撑。
2.4. 技术赋能理论
技术赋能理论聚焦数字技术如何通过降低信息壁垒、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个体或组织的自主发展能力。杨丹[10]基于677户脱贫地区农户调研提出“提志–赋能–强权”三维机制:“提志”体现为数字技术打破信息闭塞,通过传播新观念激发农户发展意愿;“赋能”表现为平台提供如农业大数据分析软件、电商操作系统等数字工具提升农户生产与销售效率;“强权”则通过拓展消费权与发展权,如农户通过直播电商直接对接消费者,掌握定价主动权。张宁[11]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揭示技术赋能的“差异化效应”:头部平台依托算法权力实现34.7%的净利润率,而中西部柑橘主产区农户平台销售的价格转化率仅31%,山东寿光智慧大棚使用者亩均增收8000元,老年农户因技术采纳障碍生产效率差距达3.2倍。田杰[12]进一步验证,数字能力可通过促进农户创业、深化金融市场参与,增强家庭发展韧性,为技术赋能如何转化为农户内生能力提供了实证支撑。
3. 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的三重机制
3.1. 触发机制: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的双重推力
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形成的合力,是平台经济嵌入农户生产经营、激活其内生发展意愿的初始动力,二者分别从制度供给与需求牵引层面,为农户参与平台经济创造条件。
从政策引导维度看,国家与地方层面的政策体系为平台经济赋能农户提供制度保障与资源支持,直接降低农户参与门槛,激发其内生发展意识。中央层面,202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激发农民内生发展能力”,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建立农户数字能力培育体系,推动平台资源向小农户下沉”,从顶层设计层面确立平台经济与农户发展的结合方向;地方层面,浙江省推行“农户数字积分制度”,将平台使用频率、电商经营成效与补贴挂钩,贵州省明确2025年前实现60%以上农户具备基础数字技能。张建雷等提及的陕西省B县政策实践进一步丰富了政策引导的内涵——B县2013年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2014年每年投入800万元扶持“矮砧果园”,对2公顷以上连片新建园给予50%苗木补贴,至2015年建成10,200公顷示范基地[6]。这类政策不仅为农户提供直接的资源支持,更通过“制度背书”增强农户对平台经济的信任,推动其从“被动观望”转向“主动参与”,为内生发展意识觉醒奠定基础。
从市场驱动维度看,消费升级与数字消费普及带来的需求变化,倒逼农户借助平台经济突破传统经营局限,形成内生发展的现实压力与机遇。一方面,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标准化、溯源化、个性化需求显著提升,具备品牌认证与全链路溯源的农产品线上溢价率可达30%,而传统分散经营模式下的“非标化、小批量”产品面临滞销风险,市场压力迫使农户寻求平台合作以提升产品竞争力[12];另一方面,平台经济带来的市场机遇直接吸引农户参与,熊雅芬[13]基于1024户农户调研发现,参与农村电商的农户人均收入比非参与者高57.46%,核心源于“销售收入提升312%”。薛楠等以广西“桂七芒果”为例补充,市场对生鲜农产品“鲜度”的需求倒逼平台优化冷链物流——通过产地商品化处理中心(自动清洗、智能分级)与冷链运输,使芒果物流时间从10天缩短至3~4天,损腐率从30%降至5%,分级包装使售价提升10%~20% [7]。这种可感知的收益增长成为农户主动融入平台经济、提升自身经营能力的核心动力,推动内生发展从“意识”转向“行动”。
3.2. 赋能机制:社会嵌入与技术赋能的协同支撑
社会嵌入与技术赋能是平台经济激活农户内生能力、保障内生权益的核心路径,二者并非孤立作用,而是通过“网络支撑技术落地、技术深化网络价值”的协同效应,全方位提升农户自主发展能力。
3.2.1. 社会嵌入赋能:网络重构与信任培育
平台经济通过构建“农户–合作社–平台–企业”的多元社会网络,帮助农户突破传统熟人社会的网络局限,实现资源整合、信任积累与权益保障,为内生能力提升与权益实现提供社会支撑。在生产网络层面,平台推动农户加入合作社或产业联盟,通过“统一采购农资、共享农机设备、协同生产管理”降低个体经营成本,胡蔚然[2]指出,这种组织化模式可使小农户“生产资料采购成本降低40%、农机使用效率提升50%”,同时增强农户“合作意识”,激发内生协作动力。陈辉等的“乡土专家”机制进一步优化了生产网络——陕西P县通过培育掌握猕猴桃种植技术的乡土专家,使其承担“技术试验、示范带动、话语转译、信息传递”四重角色,其中红旗村WYL探索的套袋技术解决了新西兰“海沃德”品种果面发黑问题,四年内实现全县推广。这种“本土精英带动”模式降低了技术传播成本,比单纯依赖外部专家推广效率提升28% [3]。
在市场网络层面,平台作为中介撮合农户与加工企业、销售商建立长期合作,如芦千文[5]提及的“猪联网”,通过“订单农业”设定保底收购价,使农户“内生权益保障率提升52%”,减少价格波动风险,让农户敢于投入资源优化生产。张建雷的B县案例则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产销一体化”拓展市场网络——如LQ农业公司在上海建立电商销售团队,通过“B县运营中心–西安中转–上海终端”链路,绕开4个中间环节,使农户直接对接消费者,避免“果农不挣钱、终端不挣钱、中间商获利”的困境[6]。
在信任网络层面,平台构建的农户社区促进经验共享与信任积累,老农户分享平台操作技巧、成功销售案例,新农户通过“同伴示范”增强参与信心,杨丹[6]发现,这种信任网络可使农户技术采纳率提高28%。陈靖进一步指出,熟人社会的“差序格局”可转化为信任资源——安徽G村年盈利800万元的本地企业家,通过村书记严新担保土地流转,使农户信任度显著提升,土地流转率从零散流转升至90%以上[4],这为平台构建信任机制提供了本土化参考。
3.2.2. 技术赋能:工具供给与能力提升
平台通过提供适配的数字工具与分层分类的技能培训,帮助农户提升生产效率、市场参与能力与决策水平,夯实内生发展的技术基础,实现“数字能力向经营能力”的转化。在基础工具层面,平台推动“数字接入”,如陈勇[14]提到的“宽带下乡”“智能手机普及”,使农村5G覆盖率达60%,农户可通过平台获取市场信息、政策动态,打破传统信息闭塞,为内生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在应用工具层面,平台提供覆盖生产、销售、管理全环节的数字化工具:生产端如智能农业设备,可使农户“养殖损耗率从12%降至5%”;销售端如电商运营软件、直播带货工具,帮助农户直接对接消费者,减少中间环节剥削;管理端如进销存管理系统、财务数字化工具,提升经营效率。在技能培训层面,平台联合政府、社会组织开展分层培训,针对老年农户开展“基础操作”培训,针对青年农户开展“进阶技能”培训,杨丹[6]基于677户农户调研证实,这类培训可使农户“数字应用能力提升37%”,推动“传统农户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型”。
3.3. 制度化机制:规则固化与角色升级
制度化机制是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发展从“短期效应”转向“长期可持续”的关键,通过数字规则替代传统惯例、推动农户角色升级,将平台赋能的成果转化为农户稳定的内生发展能力与权益保障。
在数字规则替代传统惯例层面,平台通过制定标准化的交易规则、数据规则,替代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人情惯例”“口头约定”,使农户的经济行为更符合市场规范,保障内生权益的稳定实现。平台设定的农产品分级标准,引导农户按标准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通过电子合同明确平台、合作社与农户的权责,如约定“优质优补”条款,保障农户收益分配权;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农户的履约情况、产品质量进行评分,优质农户可获得更多平台流量倾斜,这种“规则透明化”减少合作纠纷,为农户内生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形成“规则约束–权益保障–能力提升”的正向循环。
在农户角色升级层面,平台经济推动农户从“单一生产者”向“生产–经营–协作”复合型主体转型,使其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与自主决策能力显著提升,实现内生模式的优化。在平台赋能下,农户的角色拓展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成为自主经营者,通过平台直接对接消费者,掌握市场需求与定价主动权,如青年农户通过直播电商打造个人农产品品牌,自主制定销售策略;二是成为协同合作者,加入合作社或平台组织的产业联盟,参与生产协作、资源共享与利益分配,如农户通过合作社参与平台订单生产,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收益;三是成为信息传递者,向平台反馈生产需求与市场动态,帮助平台优化服务与政策制定,如农户通过平台“意见反馈”功能提出对溯源系统的改进建议,推动平台工具更适配实际需求。这种角色升级不仅提升农户的内生发展能力,更使其从“产业链末端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与价值创造者”,为内生发展的可持续性提供保障。
4. 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的差异化路径
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的路径选择,需结合农户数字素养、区域资源禀赋与平台服务特性的差异,形成适配性方案。基于既有研究中农户参与平台经济的实践形态,可提炼出“合作社介导型”“平台直连型”“政企协同赋能型”三类差异化路径,各类路径在赋能逻辑、适配条件与实践形态上存在显著差异,且均能通过社会嵌入与技术赋能的协同作用,激活农户内生动力。
4.1. 合作社介导型路径:组织化衔接的基础赋能路径
4.1.1. 适配条件
适用于数字基础薄弱、组织化程度低但区域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小农户“社会化服务意愿弱、交易成本高”,单独对接平台易陷入困境,合作社可通过“统一整合资源”降低参与成本,且需地方政府提供合作社建设补贴、培训经费等支持。
4.1.2. 实践形态
以“平台–合作社–农户”三级联动为核心,如芦千文[5]提及的吉林宇丰供销服务中心,与电商平台合作后,组织50余户农户按标准种植,统一采购农资、共享农机,安排专人学习平台运营并提供“统一包装、集中发货”服务,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最终农户线上销售额较线下提升40%,数字技能普及率从20%升至75%,内生决策意识增强。
4.2. 平台直连型路径:高素养农户的自主赋能路径
4.2.1. 适配条件
适用于数字素养较高、具备自主经营意愿与风险承受能力的群体,如返乡青年、新型职业农民。杨丹[6]调研显示,35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农户互联网使用深度高,技术采纳率达68%,远超老年农户的12.5%,且需平台提供“一键开店”“直播模板”等轻量化工具。
4.2.2. 实践形态
以“农户–平台”直接互动为核心,如熊雅芬[9]研究的山东曹县返乡青年农户,独立入驻短视频平台,利用“直播推流”“数据分析工具”运营,拍摄种植过程打造IP,根据数据优化包装,借助平台物流直达消费者。
4.3. 政企协同赋能型路径:资源匮乏地区的兜底赋能路径
4.3.1. 适配条件
适用于数字基建薄弱、产业基础差但政策支持力度大的欠发达区域,如中西部山区。陈勇[10]指出,西部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较城镇低15.4个百分点,物流成本高30%;戴春[1]补充,需政府“基建补短板”与平台“技术下沉”协同破解困境。
4.3.2. 实践形态
以“政企合作项目”为载体,如王娜[4]提及的陕西洛川政企合作,政府建冷链物流中心与5G基站,京东开发“苹果产业大脑”平台,提供种植指导、订单匹配、品牌营销服务,开发方言版APP并开展培训。一年后县域线上销售额破5000万元,80%参训农户实现自主运营,部分成立合作社。张宁[8]指出,该模式设“佣金率上限10%”保障农户权益。
4.4. 路径选择与动态升级
路径选择需结合“农户特征–区域资源–平台服务”判断:数字素养高者选“平台直连型”,低者适配“合作社介导型”;基建薄弱地区靠“政企协同型”,完善地区可灵活选前两类。且路径可动态升级,如“合作社介导型”农户数字素养提升后,可转向“平台直连型”;“政企协同型”区域基建完善后,可过渡至市场化路径,确保赋能可持续。
5. 理论贡献与政策启示
5.1. 理论贡献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集中体现为构建“社会嵌入性–技术赋能”双逻辑整合框架,突破现有研究单一视角局限:一方面,明确社会嵌入性通过资源整合与信任培育为农户内生发展提供网络支撑;另一方面,界定技术赋能通过工具供给与技能提升夯实农户能力基础,且两者存在“社会网络降低技术学习成本、技术优化网络协作效率”的协同效应。完善了平台经济与农户内生发展互动的理论体系,填补了农业数字化转型中“双逻辑协同”与“路径差异化”的研究空白。
5.2. 政策启示
5.2.1. 强化合作社中介作用,夯实组织化赋能基础
地方政府可设立合作社数字化专项补贴,重点支持合作社购置订单管理系统、共享农机调度平台,对西部县域合作社给予60%设备购置补贴;同时建立“平台–合作社”定向合作机制,要求平台向合作社倾斜30%以上区域订单,并设置“保底收购价 + 优质优补”条款,保障农户收益稳定性,激发农户参与意愿。
5.2.2. 优化数字工具与技能供给,激活自主赋能动能
推动平台开发“阶梯式工具包”:为老年农户提供方言语音交互的“一键开店”工具,为青年农户开放数据分析、直播营销功能;推行分层培训——线下实操班培训老年农户基础操作,电商特训营指导青年农户店铺运营,同时建立“技术特派员”制度,实现农村青年数字技能达标率三年内超70%。
5.2.3. 补齐基建短板,完善政企协同赋能机制
建议将西部农村5G覆盖率、冷链覆盖率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三年内实现5G覆盖率70%、冷链覆盖率55%,采用“政府 + 社会资本”模式建设县域物流集散中心,降低流通成本20%;出台《涉农平台利益分配指引》,设定生鲜品类佣金上限10%,要求平台公开算法逻辑,同时由政府与平台按1:1出资设立农户收益保底基金,保障农户基本收益。
5.2.4. 健全监管与评估体系,保障赋能可持续
建立“农业农村部 + 网信办 + 市场监管总局”跨部门联盟,查处平台数据垄断、算法歧视等行为,推行“平台助农成效公示制度”;设计“内生意识(平台参与意愿)、内生能力(数字技能达标率)”等评估指标,按县域开展年度评估,动态调整政策方向,确保精准适配农户与区域需求。
6. 结语
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关键载体,为破解小农户“社会网络窄化、数字能力薄弱”的发展困境提供了创新性的赋能路径与解决方案。凭借社会嵌入性构建的多元协作网络,平台经济能够有效整合分散农户,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信任水平;依托技术赋能提供的数字工具与技能支持,可显著增强农户生产经营效率与市场对接能力,进而推动小农户从“外部依赖”向“内生发展”转型,驱动农业农村发展向更具自主性、可持续性的方向迈进。
本研究系统探讨了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的作用机制与差异化路径,深入分析了“政策引导 + 市场驱动”的触发逻辑、“社会嵌入 + 技术赋能”的协同支撑以及“规则固化 + 角色升级”的保障效应,并结合农户数字素养与区域资源禀赋,提炼出“合作社介导型”“平台直连型”“政企协同赋能型”三类适配路径。研究表明,平台经济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绝非单一的经济或技术问题,而是一个需要政策、平台、农户、合作社等多主体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
未来,推动平台经济深度赋能农户内生性发展,亟需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在政策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与资源统筹,完善数字技能培训体系,优化利益分配与权益保障机制,营造更适配的制度环境;在平台层面,深化数字工具的轻量化、差异化开发,强化社会网络与技术赋能的协同效应,提升赋能的精准性与有效性;在农户层面,激发主动参与意识,积极学习数字技能,增强在平台协作网络中的自主性与话语权。唯有通过多主体的协同并进、同频共振,才能充分释放平台经济的赋能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