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黑格尔关于“现实”的论述,尤其是他在《法哲学原理》序言中提出的那句名言——“凡是有理性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有理性的”([1], p. 12)——是黑格尔哲学遭到最多误解的地方之一。造成误解的主要原因是“现实”一词在日常语境中和哲学语境中的不同含义,黑格尔哲学中的“现实”范畴,与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为“现实”的通常看法有很大区别。([2], p. 298)黑格尔主要在逻辑学(包括《逻辑学》和《小逻辑》)中对“现实”范畴进行了详细阐述,而他对包含在现实范畴中的实体、必然性等概念的阐释,又建立在他批评康德认为理性不能认识真理、在“现象”与“物自体”之间划下鸿沟的基础上。可以说,黑格尔逻辑学的“现实”范畴,是对康德认识论的超越。要理解这一范畴,首先要厘清黑格尔的“现实”与他所认为的“真正的理性”之间的关系,其次要将“现实”与“现象”范畴、“现实”与“概念”范畴作对比,这样才有可能消除对黑格尔“现实”论述的误解,并深入理解现实范畴对于哲学认识的意义。
关于现实范畴的研究状况,国外对亚里士多德以来“现实”概念的发展,尤其是近代哲学中的现实概念,有着深厚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成果,但以黑格尔逻辑学中现实范畴为专题的研究不多,更多的是在黑格尔辩证法、康德哲学等研究中被提及,而在现实范畴专题研究中又以“现实性”与“可能性”的对比分析为主。国内的相关研究则以黑格尔现实观与马克思现实观的对比分析为主,对于黑格尔现实范畴与康德认识论之间关联讨论较少。本文将黑格尔逻辑学中的现实范畴置于现象–现实–概念的逻辑进展中进行比较研究,着重指出黑格尔现实范畴对思辨认识的推进,以期为黑格尔现实概念研究提供微小的补充。
2. 现实与理性
康德认为,人类只能认识事物向我们呈现出来的形式,至于事物自身究竟如何,这是人类有限的认知能力无法知晓的。也就是说,人类就理论认知而言,只能认识现象,而不能达及客观事物本身即“物自体”。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对“知性”和“理性”进行了划分,指出知性凭借自身本有的认知范畴,结合感官对事物的感知,产生出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和经验。知性是有限的,只能认识有限的、有条件的事物,不能认识无条件的对象。理性虽然以绝对的无限者为对象,但由于缺乏对无限的经验感知,也不能产生关于无限者的知识。理性的作用除了使知性范畴系统化之外,就是约束知性,避免知性由于超出经验范围的使用而产生幻象。在康德看来,作为人类认识工具的理论理性,只是人的思想,是主观的,感官所接受的事物印象也是主观的,它们都不具有实在性,真正客观实在的只有物自体,而事物的这一现实性内核是人类理性所不能达及的。
黑格尔对康德“理性不能认识绝对实在”的论述极为不满,他指出,这种观点将会导致理性的肤浅化:“哲学已空疏浅薄到了这样的程度,即哲学自己以为并确信它曾经发现并证明没有对于真理的知识;上帝,世界和精神的本质,乃是一个不可把握不可认知的东西。”([2], p. 32)黑格尔认为,断言人类作为有限存在者无法认识真实事物,看上去好像很谦逊,其实只是思想的怠惰。与康德认为人类理性有限相反,黑格尔认为,理性能够为自己设置限制,这恰恰是理性具有无条件的独立性、无限性的证明。理性的独立和无限体现在它所把握的对象不是自身之外的他者,而是理性本身。其实康德也认为,认识并不是从经验对象中取得知性范畴,而是人类本有的知性范畴使客观事物成为可以认识的经验对象。与洛克等经验主义者不同,康德没有将认识所把握的对象当作独立自存,而是将知性范畴看作认识对象中的客观实在部分,只是知性需要与感官所获得的印象相结合才能产生知识。黑格尔称赞康德没有像一般经验主义者那样将无思想的直接存在当作实在的东西,但他指出,康德对于经验主义的批判不够彻底,留下了“物自体”这样的不可知之物,仍然没有将思维与存在、理论与现实统一起来,“固执着两者的分离”,([2], p. 315)从而陷入了二元论困境。
黑格尔犀利地指出,认为人类的思想是主观的、有限的,思想与现实截然对立,这只能表明持这种看法的人“既不了解思想的性质,也没有适当地了解现实的性质”。([2], p. 297)他认为,思维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是一致的,现实“并不居于与理性对立的地位,毋宁说是彻头彻尾地合理的”。([2], p. 297)认为思想是主观的、外在事物是客观的,主观与客观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这实际上只是沿袭成见,是抽象思维的设定。只有片面的、抽象的思维方式,才将理性当作形式化的、外在于事物本身的规定性,而真正的哲学,思辨的思维方式,是深入事情本身的具体的东西,具有充实的内容,它并不仅仅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不是缺乏现实性的主观悬想。思想作为自主性活动,不需要通过外在的、现成的材料实现自身,([2], p. 293)“理念乃是完全能起作用的,并且是完全现实的。”([2], p. 297)所以,黑格尔认为,人类理性完全能够把握现实,并且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2], p. 42)他甚至说:“除了理性外更没有生命现实的东西,理性是绝对的力量。”([2], p. 326)如果以为理性只是与现实绝对不同、仅存于人的头脑中虚无缥缈的东西,黑格尔的这种观点就是唯心主义妄想,但在思辨哲学的意义上,理性与现实、实在并不是截然对立,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3. 现实与现象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现实”与“现象”往往不加区分,一切空间时间中出现的事物,无论多么偶然、多么转瞬即逝、多么名不符实,都有可能被称作“现实”。“现实”还经常用来与“理想”对立,“理想”被认为是美好但虚幻的,“现实”被认为是有缺陷甚至丑陋、残酷,但不得不接受的。然而,在黑格尔逻辑体系中,“现实”并不是偶然的事物,也不是仅仅呈现出事物外部形态的现象,黑格尔对“现实”与“现象”作了严格的区分:“从逻辑的观点看来,就定在一般说来,一部分是现象,仅有一部分是现实。”([2], p. 43)现象还没有摆脱知性与感性的纠缠,没有将分裂的自身统一起来,缺少现实的完整性和确定性:“当我们说到现象时,我们总联想到一堆不确定的具有杂多性的实际存在着的事物,它们的存在纯粹是相对的,因而没有自身的基础,只能算作一些过渡的阶段。”([2], p. 277)“说某物只是现象,总暗示着那物有某种缺点,其缺点即在于现象自身有了分裂或矛盾,使得他没有内在稳定性。比单纯现象较高一级的范畴就是现实。”([2], p. 277)
与现象相比,现实是理性深入自身把握到的坚定不移之物,是现象扬弃自身矛盾后达到的更高的逻辑范畴:“现实性是本质和实存的统一体,在其中,无形态的本质和无支撑的现象,或者说无规定的持存和无持存的杂多性,具有它们的真理。”([3], p. 148)黑格尔认为,哲学不应纠缠于琐碎繁复的现象世界,而应当穿透五彩缤纷的现象外表,把握其现实内核:“一切的关键都在于,在时间性的和转瞬即逝的东西的显相(Scheine)中去认识实体,这个内在之物和目前东西的永恒之物。”([1], p. 12)从黑格尔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现实与现象有两个重要的不同之处:
一是现实具有绝对性,而现象具有相对性。现象需要借助知性范畴之外的感性材料才能形成,也就是说,它以外在有限事物为前提和条件,是有条件的存在。但实体的形成不需要借助自身之外的任何东西,是独立的、无条件的存在,所有相对的、有限的事物都以实体这个绝对者为最终归宿,在其中消亡。康德认为人类不能认知绝对者,我们不可能有关于绝对者的知识,因为按照康德的认识观,知识的来源除了知性范畴,还必须有感官对认识对象的印象,而“绝对者”是无法用感官感知的,因此,对于绝对者,人类只能有信仰,不能进行理性认识。黑格尔则认为,自然规律如天体运行规律,也不是写在天上的,它是感官无法看到、触摸到的。无限的、绝对的东西固然不能通过感官感受到、不能通过抽象思维推理出来,但通过有限事物扬弃自身的有限性、通过否定之否定,能够达到“非有限”即无限、绝对的现实性。
二是现实的“实然”,区别于现象的“应然”。现实的本质性实存于它自身之中,达到了思维与存在实然的统一。现象虽然与本质并不是两种东西,按照康德的说法,现象界就是物自体,但两者的统一只是“应当如此”,而非“是如此”。康德认为,人类对现象背后的事物本质、真理的认识,是“渐进”但永远无法真正达及的,真理对于人类而言是永远悬在远处却不可能达到的目标,是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无限遥远的彼岸。黑格尔则认为,本质之所以是本质,就在于它必然要展现出来,现实就是本质当前现在的展现,“理性不满足于渐进”,([1], p. 14)哲学“要把握的是当下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而不是提供某种彼岸的东西。”([1], p. 11)黑格尔认为,康德停留于现象范畴的“应然”,对于道德实践危害最深,由于康德将普遍性、实在性与有限的个别性相割裂,他坚持在道德实践中“特殊意志和普遍意志的差别……因此道德的意志只是一个‘应该’。”“人应该是有道德的,这仍然停留在应该上面。其结果是,这个目的只有在无穷的进展中可以达到。因此这仍然停留在谈说道德上面。”([2], p. 324)对于康德而言,有限的个人不可能具有纯粹、绝对的道德性,个人永远要与自己的自然倾向作斗争,“至善”是自然的彼岸,其实现被放在了不可知的、无限遥远的未来,这实际上取消了道德的现实性,使道德成为无内容的、空虚的东西。在黑格尔看来,善具有当前现实的确定性,它是“独立自决的东西”,不把直接现成的存在当成客观现实,而是具有“实现自身的冲力”,它“之所以存在,即在于它在不断地创造其自身。”([2], pp. 421-423)因此,在达到了现实性的思辨哲学看来,道德是“实然”而不是“应然”的。
黑格尔在他关于哲学、历史、法、艺术等理性对象的研究中,都力求穿透现象纷繁复杂的外表,以现实性原则把握其中的“实事”,而不是追求虚悬的“应然”。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批评那些对现实存在的伦理世界不屑一顾,凭空设计法律体系和国家制度的做法,是将人类精神世界当作比自然界更没有理性的事物:“关于自然界人们承认,哲学应该如其所是地认识它……自然在自身之中就是有理性的,知识就是要探究并在理解中把握这个现存于它之中的、现实的理性……与之相反,伦理世界,国家,它们所要探究和把握的理性,则不该享受这种幸运。”([1], p. 5)黑格尔没有从法和国家“应当”如何的角度,以及从主观目的出发构造出法的原理和体系,而是遵循他在逻辑学中提出的方法,重视“实事的必然性”,对法的概念进行了合乎理性的、按照必然顺序的展开:“法和伦理,以及法和伦理的现实世界,是通过思想来把握的,通过思想才取得合乎理性的形式,即取得普遍性和规定性,这种具有普遍性和规定性的形式就是法则。”([1], p. 8)黑格尔对现实与现象的区分、对康德认识论的批判没有停留在哲学论争上,而是切实体现在他对于法、历史、艺术等具体领域的阐述中。
4. 现实与概念
尽管黑格尔认为哲学不应满足于认识现象,而应当认识现实,并且认为现实是现象的真理,但他没有将现实范畴当作逻辑的最高阶段。黑格尔逻辑体系分为存在、本质、概念三个阶段,现实范畴与现象范畴都属于体系的第二阶段即本质阶段。本质是存在的真理,是比直接的存在更高的逻辑阶段,但概念又是本质和存在的真理,是比本质更高的逻辑阶段。现实范畴虽然是本质阶段的最高范畴,是抽象的知性思维方式过渡到具体的思辨思维方式,然而与概念阶段相比,现实范畴仍然是外在的、僵化的思维,缺乏主体性,人在现实性认知中虽然能够把握事物本身,却被外在的必然性所束缚,感受不到自由。
黑格尔以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为例,分析了现实范畴在哲学上的得失。斯宾诺莎认为“只有唯一的实体是真的”,([4], p. 108)实体展示在偶性中,对偶性而言具有“必然性的力量”,([2], p. 315)是偶性即有限之物的归宿,也使有限之物获得确定性。实体是思维与广延的绝对统一,思维和广延分开来都不具有实在性,它们只有作为实体的属性统一在实体中才具有实在性、真实性,这是笛卡尔哲学的完成。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对斯宾诺莎哲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要开始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做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灵魂必须在唯一实体的这种元气里洗个澡,一切被认为真实的东西都是沉没在这个实体之中的。这种对一切特殊物的否定,是每一个哲学家都必须达到的。”([4], p. 112)然而,黑格尔紧接着又说,斯宾诺莎哲学虽然是真正哲学研究的开端,但也仅仅是开端,哲学不能停留于这个开端阶段。尽管斯宾诺莎的“实体”是真的东西,但它是不动的、僵硬的现实,是有限之物消失于其中的深渊。有限之物在实体中只有否定的持存,没有积极的自身持存性,([2], p. 317)因此实体“还不是完全真的东西”,([4], p. 113)在黑格尔看来,只有活生生的、自身能动的精神才是“完全真的东西”。
黑格尔指出,斯宾诺莎的实体是未展开的普遍性,思维作为实体的属性,只是抽象普遍性,他的哲学缺少自我意识环节和个体性原则。实体虽然是“理念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但还不是理念本身,不是绝对理念,而是尚在被限制的必然性的形式里的理念。”([2], p. 315)斯宾诺莎哲学在清除个体思想的偶然性、任性的同时,也压抑了人的个性和主观能动性,因此人们从斯宾诺莎哲学只能获得心灵的平静、消极的自由,却没有积极自由和生命活力之感。黑格尔认为,斯宾诺莎哲学所缺乏的自我意识和个别性,是“在莱布尼茨的单子论里以哲学的形式首先出现”的,([2], p. 316)并且在康德哲学中进一步得到发展:“康德哲学所包含的真理在于把思维理解为本身具体的,自己规定自己的东西;因而它承认了自由。”([4], p. 284)哲学史上的进展,对应的是逻辑体系中从现实范畴向概念、理念的进展:“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而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2], p. 324)现实范畴在矛盾发展过程中,克服了必然性外在僵硬的形式,起决定作用的一方和被决定的一方成为概念中的两个环节,“被决定”成为自身决定,外在必然性成为主体的内在必然性,“由自”也就是自由。黑格尔说:“由必然到自由或由现实到概念的过渡是最艰苦的过程。”([2], p. 326)对于习惯于抽象思维和固执的知性思维方式的人而言,理解必然性与自由并非截然对立,而是互为前提,这是相当困难甚至不可思议的。然而,这正是思辨哲学的要求,它要求“以概念来把握现实,并在实体性的东西中同样取得主体的自由”。([1], p. 14)
5. 结语
综上所述,“现实”在黑格尔哲学中与日常语境的“现实”有很大区别,它是黑格尔逻辑体系的重要范畴。在论述现实范畴时,黑格尔往往将其与康德关于现象的论述相比较,批驳康德认为人类不能认识事物自身、只能认识现象等观点,指出理性并不像康德所说的那样软弱无力,理性能够深入事物、把握其现实内核,而不只是停留于事物的外部形态即现象世界;理性也能够在现实世界不断实现自身,而不是只能永远追求彼岸遥不可及的至善目标。黑格尔肯定了斯宾诺莎的“实体”是理性深入事物现实内核、把握真理的开端,同时他又指出,现实范畴、实体、必然性等只是逻辑体系的环节,不是真理本身。现实范畴只达到了僵硬、外在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还要扬弃自身的外在性,进展到具有自我意识和个体原则的概念范畴,转化为与内在必然性互为前提的自由思维。现实范畴是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重要一环,理解了黑格尔关于现实的论述,才能理解黑格尔对于康德认识论的超越,对于思辨哲学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