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增速放缓,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特别是后疫情时代,各国加速产业脱钩断链,去中国化趋势明显,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愈演愈烈。我国急需摆脱旧有的发展模式,转换经济发展动力,需要加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质生产力这一理念布局我国产业链,实现价值链的跃升。此背景下,数字经济规模却逆势增长,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23年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达到53.9万亿元,占GDP比重已超40%,增强了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什么是新质生产力?数字经济能否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其影响机制尚未明确,如何围绕数字经济布局新质生产力的路径尚未清晰。本文将剖析数字经济影响新质生产力的机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数字经济、新质生产力内涵
普遍认为数字经济的概念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唐·泰普斯科特(Don Tapscott)在其著作《数字经济》中提及(李晓华,2019) [1],在这之后,随着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不断涌现出信息经济、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等不同的经济形态,但都是基于信息技术,也就是ICT技术的发展而来的(许宪春,2020) [2]。关于数字经济的内涵,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给出了答案。有学者从范畴的角度出发,认为数字经济是基于数字技术的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杨慧梅,2021) [3]。这部分学者认为数字经济局限在部分行业中,而有学者认为要从要素的角度认识数字经济,他们认为数字经济是使用以数据为代表的非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基于信息技术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刘军,2020;裴长洪,2018) [4] [5]。有些学者则从更为宏观的角度认识数字经济,从全要素生产率角度提出数字经济是一种全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和过往的机械化范式、蒸汽动力和铁路范式、电气和重型工程范式一样,数字经济能带来全新的生产方式,带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李天宇,2021) [6]。虽然对于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等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是已有的研究表明,数字经济对经济的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有学者从微观的角度,表明数字经济能够促进企业的转型和分工合作(袁淳,2021) [7],提升产出投入效率(刘淑春,2021) [8],提升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赵宸宇,2021;何帆,2019) [9] [10]。也有从宏观角度,证明数字经济能够促进产业转型(焦勇,2020) [11],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荆文君,2019) [12]。可以说,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信息技术为基础,正在成为实现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内涵,一些学者从新旧生产力对比的角度进行阐释,认为新质生产力是基于科技创新起到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是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生产力(王珏,2024) [13],而有些学者则从微观角度提出对于新质生产力的理解,认为是以算力为代表的新质态生产力(刘志彪,2023) [14],而有些学者认为新质生产力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念,发展思维,是立足现代,展望未来的生产力,是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张林,2023) [15]。还有学者认为新质生产力是满足人民新的需求、新的需要的生产力(高帆,2023) [16]。总的来说,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突破点,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新产业、新业态为代表的新质态生产力。
可以看出,对于数字经济的研究已经较为丰富,既有理论层面对于数字经济的内涵、特征等的探讨,也有从实证层面对于数字经济的研究。但是,对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层面,也较少辨析数字经济对于新质生产力的机制。因此,本文将提出数字经济对于新质生产力的影响路径。
3.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要性
在深入辨析其影响机制之前,有必要系统梳理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现实动因,厘清当前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痼疾”,从而为理解数字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奠定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凭借低廉的土地与劳动力成本,积极融入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贸易体系,通过“三来一补”等加工贸易模式,实现了持续数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特别是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过剩产能得以向全球输出,中国逐步确立起“世界工厂”的地位。然而,这一增长模式本质上高度依赖代工与组装环节,缺乏核心技术与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国长期处于微笑曲线底部,在全球价值链中扮演低附加值角色,难以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进一步暴露了这一模式的脆弱性。尽管此后政府通过大规模投资计划有效缓冲了外部冲击,拉动了短期经济增长,但也带来了投资效率下降、资本回报率递减等问题。根据索洛模型,资本边际报酬递减规律意味着单纯依靠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效应将逐渐减弱。与此同时,我国人口结构发生转折性变化,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劳动投入的边际贡献亦呈现下降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多重结构性痼疾日益凸显:一方面,供给侧存在产品质量整体不高、产业基础能力薄弱、高端供给不足等问题,面临着高端和低端供给的双重挤压;另一方面,需求侧内需潜力释放不充分,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有待提升,人们的需求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的特征,供需之间存在明显的结构性错配。此外,产业发展不平衡,地区间以邻为壑,难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效应的优势,国内市场仍面临一定程度的分割和壁垒,要素自由流动受阻,统一大市场建设任重道远,制约了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实现。这些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彼此强化,导致传统增长动能显著衰减。必须依靠技术创新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培育具有高附加值特征的新质生产力,打破低端锁定、破解供需失衡、打通国内大循环,最终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因此,发展新质生产力不仅是突破价值链低端锁定、重塑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更是应对要素约束加剧、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根本路径。在这一现实诉求下,数字经济作为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核心驱动力,如何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便成为一个亟待深入辨析的重要议题。接下来,本文将从机制层面系统阐述数字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4. 数字经济影响新质生产力的机制
数字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发展并非单一维度的线性作用,而是通过构建“底层要素–核心技术–组织形态–生态系统”的全链条作用机制,实现对传统生产体系的系统性重构与创新性突破。这一机制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纽带,以数字技术为关键支撑,以组织变革为重要载体,以生态演进为持续动能,形成多维度协同、多层次渗透的作用框架。从微观的要素配置优化到宏观的产业生态重塑,数字经济通过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传导路径,为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注入基础动力、核心能力、组织保障与演进活力,以下将从要素重构、技术赋能、组织激活、生态演进四个维度展开具体论证。
4.1. 要素重构:数据要素化突破传统生产约束
数据作为新型关键生产要素,凭借非竞争性、可复用性与近乎零的边际成本特性,实现对土地、劳动、资本等传统要素的范式突破,打破稀缺性限制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在配置层面,数据驱动算法优化与算力协同,达成多要素跨域整合与动态调度,例如制造业中通过生产数据实时分析实现原材料精准投放,降低资源错配率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直接推动全要素生产率(TFP)提升。价值创造模式更实现根本性转型:从人工经验主导的“试错型”决策转向数据支撑的“预见型”治理,从局部效率优化升级为全链条系统重构,催生规模化定制、预测性维护等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及平台经济、零工经济等新业态。
4.2. 技术赋能:数字技术集群触发效率革命
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为核心的通用数字技术集群,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发系统性生产范式迁移。决策机制上,算法驱动替代人工经验,依托大数据实现智能预测与动态自主优化,如智慧农业中通过物联网数据构建生长模型预测产量并调整种植策略;生产场域层面,打通物理空间与数字系统的实时映射与闭环控制,形成全流程可感知、可互联、可调控的智能生产环境;协作机制上,区块链技术构建去中心化、可溯源的信任架构,重塑跨主体交易逻辑。三者共同推动生产组织向分布式协同、服务化增值与柔性化制造转型,使产业运行从大规模标准化生产转向范围经济、敏捷创新与生态化运作的新范式。
4.3. 组织激活:网络化重构产业生态运行逻辑
数字平台推动经济组织突破科层制刚性边界,形成以数据流动为导向的多主体共生价值生态,平台化、模块化、生态化成为核心特征。生产函数组织机制发生根本转变:算法协调与共识机制逐步替代传统指令控制体系,分布式决策与自主治理得以实现,如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数据接口连接上下游企业,实现供需动态匹配与协同生产,降低合作摩擦与制度性交易成本。组织间关系从竞争转向共生,借助数字接口与开放架构实现跨域资源共享、能力互补与创新耦合,使产业系统具备持续适应环境的学习与进化能力,为新质生产力提供组织支撑。
4.4. 生态演进:正反馈机制培育创新动能
数字经济构建“数据驱动–技术迭代–产业升级–制度适应”的闭环正反馈机制,形成自我增强发展范式。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产业应用生成海量数据,经算法与算力加工反哺技术研发,实现创新螺旋上升;同时倒逼人力资本升级,推动教育与职业培训向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素养与创新能力兼具的劳动力群体;更驱动制度创新,完善数据产权、算法治理等数字治理体系,提供稳定激励性制度环境。该机制有效化解传统创新的“断裂”与“摩擦”,形成韧性强、自适应的演进动能,保障新质生产力规模积累与代际跃升。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通过“要素重构–技术赋能–组织激活–生态演进”的协同作用机制,不仅突破传统增长模式下的要素约束与价值链低端锁定,更通过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系统培育并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表明数字经济不仅是工具性的效率提升者,更是范式层面的系统重构者,成为引领经济向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核心引擎。
5. 政策建议
为推动数字经济全面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价值链跃升,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系统施策:
5.1. 靶向要素重构: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
以破解数据产权界定、流转与安全难题为核心,搭建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建立“持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置的产权框架,开展跨行业产权登记试点,明确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与个人衍生数据的权属划分标准。实施数据交易分类管理,按敏感程度划定交易权限,培育具备资质的经纪与评估机构,规范交易定价与结算流程。构建“事前评估–事中监测–事后追溯”的安全体系,搭建跨部门监测平台,配套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等金融支持工具。
5.2. 聚焦技术赋能: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
构建“研发–转化–应用”全链条创新支撑体系。发布底层技术攻关清单,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基础研究,鼓励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提供免费诊断与方案设计,给予设备改造与软件采购补贴,配套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技术融合评价标准,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需求对接,加速数字技术在制造、农业等领域的场景化应用。
5.3. 立足组织激活:优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环境
以破除壁垒、规范治理为重点培育生态活力。细化平台经济合规规则,明确数据垄断认定边界,建立“政府监管 + 平台自治 + 行业自律”协同机制,对开放生态资源的平台给予税收减免激励。推进跨区域数字协同,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白名单”制度,统一接口标准与审批流程,共建区域数据共享枢纽。畅通大中小企业协同通道,破除要素流动障碍,培育平台化、模块化的产业共生生态。
5.4. 围绕生态演进:完善可持续发展制度保障
构建人才、法律、国际合作三位一体保障体系。优化数字人才培育,调整高校专业设置,开展传统工种数字技能培训,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加快数字经济立法,明确数据安全、算法治理等核心规则,设立专门司法机构处理权属纠纷。深化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技术标准制定,推动与重点区域标准互认,建设海外数字合作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