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研究
A Study of Creative Treason in Literary Tran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kopos Theory
DOI: 10.12677/ml.2025.13101110, PDF, HTML, XML,   
作者: 刘 礼: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
关键词: 目的论文学翻译创造性叛逆Skopos Theory Literary Translation Creative Treason
摘要: 目的论是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领域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与其他类型的翻译相比,文学翻译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翻译类型,译者必须把握其文学特点,结合相应的翻译技巧,才能做好文学翻译。目的论是文学翻译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它可以帮助译者实现理想的译文输出。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对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进行了研究,并对其特点和重要性进行了探讨。并通过对相关理论成果的研究和总结,结合一些文学翻译中创造性叛逆的实例,从目的论的角度研究了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并从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分别是为了人物形象的创造性叛逆;为了补充信息的创造性叛逆以及为了处理文化观念差异的创造性叛逆。
Abstract: Skopos theory, is a very important theory in translation, especially in literary translation. And compared with other kinds of translation, literary translation is a quite different type of translation. Translators must grasp its literary characteristics and combine corresponding translation skills to do literary translation well. Skopos theory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literary translation, which can help translators achieve ideal translation output. This paper studies creative treason in literary translation from the viewpoint of Skopos theory and does some research on its characteristics and importance. Through the research and summary of relevant theoretical achievements,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examples of creative treason in some literary translation, this paper studies creative treason in literary trans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kopos Theory and analyzes from three types of situations, which are creative treason for character creation, creative treason to supplement information and creative treason to deal with cultural concepts.
文章引用:刘礼. 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研究[J]. 现代语言学, 2025, 13(10): 700-709. https://doi.org/10.12677/ml.2025.13101110

1. 背景介绍

1.1. 背景及重要性

为了使翻译研究摆脱原译理论的束缚,汉斯·维米尔(Hans 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翻译是一个以原文为基础,具有目的和结果的过程,必须经过协商。在做翻译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规则要遵循,其中最重要的是目的规则。换句话说,翻译取决于译者的目的。此外,翻译还有“语篇内连贯规则”和“语篇间连贯规则”。语篇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从受众的角度看是可以理解的,而语篇间连贯是指译文也要与原文的意思一致。而有了这三个原则[1],评价的标准就不再是“对等”,而是译者是否达到了原文的目的。维米尔提出了“译者决定如何和何时去做”的概念。这意味着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采取翻译策略,并有权结合翻译目的决定原文中哪些内容应保留,哪些内容应调整。

目的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是一个有价值的研究方向,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也是一个重要而必要的概念。国内外已有相当多成熟的理论,但将两者结合起来仍有相当大的研究空间。而文学翻译是翻译体系中的难点。

本文主要从目的论的角度研究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

这对目的论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译者来说,在翻译过程中遵循目的原则,可以使翻译在最大程度上不受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产生最合适、最高质量的翻译。目的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具有显著的特点,因此对目的论在文学翻译领域的应用具有深远的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在中国翻译史上,严复的“信、达、雅”、鲁迅的“信而不信”、傅雷的“灵似”、钱钟书的“化境”、刘崇德的“信、达、切”,几乎都围绕着翻译的标准、形式或内容展开。与西方语言学较为系统的翻译理论不同,中国传统的翻译研究并没有上升到较为系统的翻译理论水平。原因可能是,正如王洪音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传统的中国译者喜欢随意的评论,不擅长抽象的思辨和系统的话语,因此错过了构建翻译体系的机会[2]。由于缺乏独立的面孔系统翻译理论。西方翻译理论是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必然。

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中国学者开始与西方国家进行沟通和学术交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交流越来越深入。

当时的中国学者囿于固定的翻译观念。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翻译实践的快速发展,为了适应新形势,他们开始转向西方翻译理论。在这种情况下,尤金·奈达提出了功能对等理论。斯坦纳的翻译理论也被引入中国。然而,随着翻译研究的深入和翻译实践的需要,艺术学院的翻译理论并不能解决翻译中的许多问题。因此,国内学者开始批判和否定奈达的理论。在此背景下,翻译目的论以其独特的学术思想传入中国,引起了国内学者的极大兴趣,并引起了广泛的传播和研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在维米尔和他的导师赖斯合著的《一般翻译基础理论》中,对目的论的主要思想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其形成和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赖斯的研究为目的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赖斯对“平等”(译文与原文的形式、内容和传播功能)的研究中,他发现在某些情况下,译文与原文不可能完全平等,在另一些情况下,追求这种平等是不合适的,因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译文文本线条的要求不同,译者应优先考虑译文的功能特征和对等原则。维米尔在导师研究的基础上,突破了以“等值”为中心的等值理论,建立了以“行为”理论为基础的目的论。

他认为,翻译研究不能仅仅依靠语言,因为首先,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过程,甚至主要是语言,其次,这些语言还没有提出真正困难的翻译问题。因此,人们认为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有意义的,翻译行为也是如此。在这种指导下,译者综合考虑翻译的各个要素,选择最佳的翻译方法,达到预期的翻译目的。

目的规律是目的论的核心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翻译遵循的第一法则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要达到的目的决定了翻译行为的整个过程,即“结果决定法”,即产生一种能达到预期功能的译文是其最重要的目的。维米尔的“目的”包括:1) 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 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发读者);3) 使用特定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例如,为了说明一种语言的特殊语法结构,根据其结构采用直译)。它可以分为三类:一种语言的特定语法结构的字面描述;这里的“目的”主要是指沟通的目的,发起者将工作分配给译者,译者根据实际需要开始与发起者进行谈判,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最终目标。这里的“目的”主要是指沟通的目的,发起者将工作分配给译者,译者根据实际需要开始与发起者进行谈判,以达到双方都满意的最终目标。

维米尔也认为原文只是为了提供一些信息。当忠实原则失效时,翻译过程的标准是“适当性”。也就是说,译文只需要实现其预期的文化交际功能,而不需要考虑译文与原文之间的距离。还有另外两条定律。连贯规律是指语言中客体语篇必须遵循客体读者的文化背景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译文必须让读者理解译文在其文化语境中的意义。

忠实的原则是忠实地翻译原文,即实现词与词之间的联系。最后一条基本法则是忠实的法则。这是目的论发展过程中的第二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曼塔利和诺德主要负责第三阶段。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研究翻译过程,强调参与者(发起者、译者、使用者、受众)的角色和翻译发生的环境。这意味着目的论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诺德(Node)倡导“功能 + 忠诚”的规律。不仅翻译所需的材料必须与原文提供的材料相匹配,翻译功能也必须与原文的意图相匹配。

如今,目的论的研究已经趋于成熟,许多学生关注“功能目的论”或将目的论应用到功能翻译中。据中国学术期刊网报道,关于目的论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翻译目的如何影响译者的翻译策略,译者如何实现文本翻译的目的,或者是基于翻译的目的论的实践研究。

2. 目的论和创造性叛逆

2.1. 目的论

我们已经介绍了目的论的起源和发展,那么什么是目的论呢?首先,目的论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决定自己的翻译目的,而决定翻译目的的最大因素是受众。也就是说,如果译文要供人阅读,就必须根据受众来选择和调整翻译策略和翻译风格。

目的论包含三个原则,即目的原则、忠实原则和连贯原则。首先,目的原则是指所有的翻译活动都要使翻译在相应的语境和文化中以受众所期望的方式发挥作用。翻译的目的决定了整个过程。在翻译过程中可以有很多目的,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即译者的基本目的、翻译的交际目的和通过特定的翻译手段达到的目的。

连贯原则是指译者的翻译必须符合统一的语言标准,也就是说,译者的翻译必须易于阅读,为受众所接受和理解,并且必须在其文化和背景的范围内保持良好的表现。

最后的忠实原则是指译文与被译内容之间的一致性。

三个原则是目的论的基本原则,其中目的原则是主导原则,这意味着其他两个原则都应该遵循主导原则。

2.2. 创造性叛逆

法国文学家、社会学家埃斯卡皮特(Escarpit)提出了创造性叛逆的概念。他认为翻译是一种创造,而创造的结果本身就是叛逆。翻译本身就是为了给作品一个新的面貌,使它能够更广泛地传播,更多地与读者交流。换句话说,创造性叛逆指的是采取读者文化中可以接受的文学翻译形式,改变原本的意图内容[3]

因此,此时的译文并不追求与原文相同,而是偏离原文。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如此,翻译与传播学研究认为,来自原作者的文化语境在翻译中不会完全消失,而是自始至终以一种文化力量的形式制约着翻译对原文的解读和阐释。语言位移还会将目的语文化的意义特征融入到翻译中,从而使译文与原文有所不同。

因此,翻译文学实际上具有民族性和异质性的双重特征。从这个角度来看,翻译本身就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因为翻译带来了不同文化的碰撞。在这个过程中,译者和读者都参与了创造性叛逆。

3. 文学作品及其翻译的特征

3.1. 文学作品的特征

说到文学翻译,首先要了解文学本身的特点。文学的特性与其属性密切相关。文学具有三种属性:思想属性、审美属性和语言属性。就审美属性而言,任何审美活动都具有想象、形象和情感的特征,文学作为一种审美活动也是如此。但除此之外,文学作品虽然是作者在想象中建构的世界,但在某种程度上,它通过各种手段反映了现实世界,因此文学作品也需要具有真实性。总之,从文学的属性来看,文学作品有四个特征:具象性、真实性、情感性和象征性。

形象原本是指人或动物的外貌和身体特征,但在文学作品中,形象是指作者根据现实生活的真实存在,加工创造出的具体、生动、真实的人物形象和生活画面,流露出作者自己的情感和思想。文学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场景或场景、环境都是一个形象或构成形象的要素。在一些情感作品中,作者所创造的意境也是一种文学形象。文学作品中洋溢着作者的主观情感,现实世界中的各种客体也在文学作品中获得主体性、情感性和审美特征。因此,文学形象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表现。

文学作品用形象来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情感,文学形象也有一定的思想和情感倾向。在塑造文学形象的过程中,作者总是不同程度地融入自己的情感,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自己的情感态度。同时,文学形象也揭示了作者的思想倾向。当然,这些表达都是通过形象本身的语言、行为和个性表现出来的,而不是具体指出来的。

论文学的感性。对一些人来说,文学作品实际上是一种表达情感的方式。作者在通过文学表达情感的同时,也通过情感感动读者。情感表达是作家创作的动力之一。

说到文学作品的特征,除了形象和情感,还有真实性。因为文学作品是作者对现实生活的思考和重构,所以文学作品总是不同程度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实际状态和真实风貌。因此,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真实性。虽然文学作品的真实与生活的真实不一样,但文学需要真实,无论是情感的真实还是逻辑的真实,无论是客观的真实还是负责任的真实,还是文学以幻想、扭曲、夸张的方式反映生活或表达情感,都离不开真实。没有真实性的文学作品很难打动读者,也就没有生命力。

文学作为一门艺术,追求真善美,而在艺术中,真实性往往是其他两者表达的基础。如果文学作品不能反映真实,就不能使人们看到生活的本质,那么人们对善恶的判断也就失去了依据。因此,真实性也是文学作品的主要价值。

文学真实性是作者对复杂的现实生活进行提炼和总结的典型现实,不同于现实事物现象的积累所呈现的现实。文学的真实性更接近生活的本质,因此比现实生活更具有真实性。

可见,文艺的真实性是对社会的浓缩、概括和加工。艺术的现实性使文学作品更好地反映生活的本质。

虽然文学作品的内容在本质上是虚构的,但虚构的艺术现实往往比现实生活更典型、更集中,因此更具有真实性。

同时,文学的真实性就是情感的真实性,作者在作品中所表达的情感必须是真诚的,才能打动读者。人们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往往会与作者或作品中的人物产生共鸣,因为作品中的情感真正唤起了读者的情感。在感动读者之前,作者必须先感动自己,而这只有通过真实的情感才能实现。

文学本身就是语言艺术,它以语言作为一种符号形式来塑造形象,表达情感观念。文学的具象性、情感性和思想性特征都与文字的符号有关。通过语言符号表达思想感情是文学与绘画、音乐等艺术形式的重要区别之一。因此,文学也具有象征的特征。

那么符号本身的属性是什么呢?这是象征性的。所谓符号,是指人们根据自己的意图所创造的赋予事物意义的符号形式。文学作为一种语言符号,具有象征特征,文学话语是一套象征意义系统。任何文字符号,任何语言符号在这个系统中都有一定的象征意义。总之,文学作为一门语言艺术,是一种具有丰富意义的象征形式。

这些都是文学本身的特点,所以文学翻译也需要考虑到这些特点。由于文学本身的丰富,文学翻译比其他类型的翻译有更多的可能性,同时也更困难。

3.2. 文学翻译的特征

实际上,翻译本身就是一门复杂的技术,对于不同风格的翻译有其独特的语言特征。译者只有掌握了源语和译语的特点,并能熟练地运用两种语言,才能创作出真正反映源语风格的翻译作品。作品的语言风格不同,蕴含着不同的文化元素。例如,科技文本中的文化因素就比文学作品少得多。在翻译这类作品时,正确忠实地将原语中的信息和内容转换为译入语,远比两种语言之间的文化转换重要得多。相反,在文学作品中,如散文、诗歌、小说等,文化已经成为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忽略了文化因素,翻译出来的作品就会显得很有限,读者就会觉得难以理解内容。因此,优秀的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必须考虑如何处理不同的文化元素。

在所有文学体裁中,诗歌所包含的文化元素最多,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充分体现了诗歌的文化特性。除了忠实地再现原作者的内涵、风格和思想外,还必须翻译出诗歌的所有文化特征。运用补语、注释、回译、代换等多种翻译技巧来解决文化差异现象,使目的语读者充分理解源语的文化风格。汉语注重意合,而英语注重形合,这是一个事实。汉语的典型特点是有许多无主语的句子和不完整的句子,但在正常的英语语法中,句子必须包含主语。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要对主语、宾语或相关词进行增减,以达到内容的连贯,解决两种语言文化差异的矛盾。

一般来说,根据文学的特点,文学翻译也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和调整。文学是一门艺术。而对于一部文学作品来说,它的内容和形式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由于形式本身是传达情感意图的手段,形式的重要性不亚于内容。虽然对翻译的标准有不同的理解,但我们在进行文学翻译时注意形式是必要的。仅仅翻译意思是绝对不可能的。形式的艺术性很重要,它决定了内容能在多大程度上被读者接受。

为了使译文尽可能地与原文相等,翻译自然需要使用文学语言。比如,翻译诗歌需要用诗的语言,翻译小说需要用小说的语言,翻译散文需要用散文的语言。以诗歌为例。当你翻译一首诗时,翻译本身就应该是一首诗。即使是叙事诗也不能把它翻译成小说的形式。同样,在翻译小说时也不应滥用诗歌的语言手段和结构。另一方面,文学语言也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一点在前面提到的文学特征中得到了证明。

英语文学翻译作品总是包含着一定的价值,这些价值往往是伟大的作品。当然,只要是文学作品,不管是不是经典,都会有很强的文学性格。这些作品的翻译必须重视它们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不仅带给人们信息和具体的事实,而且以文字的形式对待它们,然后充分表达作者对社会生活的感受和理解,从而给读者带来心灵的爆发、心灵的净化和精神上的愉悦。

茅盾曾经说过,一般翻译的最低要求是表达清晰连贯的译文,忠实地传达原文的内容,但对于文学翻译来说,这样的要求远远不够。文学作品是用语言创造的艺术。在翻译文学作品时,不仅仅是对事物的观念和情节的叙述,更重要的是能够吸引读者对内容进行思考和产生情感的艺术境界、意境和文化氛围。要注意整体艺术品质的表现。

此外,在翻译过程中要进行形象思维。文学作品旨在表达作者的真实生活和真实情感。图像的内容是用抽象的词语来表达的。作者在写作时,通常用意象的思维活动贯穿文学作品。形象思维是指利用一定的形象来感知、把握和认识事物,即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获得对事物真理的认识。它是一种思想形式。

文本的翻译需要具象思维,因为文学作品必须在转换过程中再现其艺术特征。译者要用不同语言的原文来创作,要用形象来翻译形象,用形象来表达。同样的图像,用不同的语言表达出来,就不仅仅是对原内容情节的简单复制或复述。文学翻译中运用形象思维的过程就是译者在反复阅读原文后正确理解原文,然后将原作者提供的语言符号转化为与作者心目中的形象基本一致的审美形象,从而实现译者审美体验与作者审美体验的最大统一。译者首先要对原文内容有深刻的理解,然后再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

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从目的论的角度来审视文学翻译本身。翻译的目的是什么,受众是谁,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些都是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在目的论视角下的文学翻译中,译者应考虑原语与目的语之间的文化差异和受众差异,选择合适的翻译技巧和方法,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原文进行再创作,从而创造出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译文。这就是翻译的目的。目的论不仅是文学翻译的关键,也是给译者指明方向和动力的重要因素。目的论为文学翻译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也增加了译者做出更准确、更恰当译文的可能性。

4. 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

4.1. 创造个性的创造性叛逆

那么,从目的论的角度看文学翻译会是什么样子呢?文学翻译本身就需要将原文的美学和艺术元素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使读者在阅读译文时如置身于原文一样受到启发、感动和感受。在此基础上,译者可以确定翻译的目的。由此可见,文学语言是一种通过意象思维对作家所创造的艺术世界进行重塑和再现的语言,这也决定了文学翻译的目标。让我们从角色创造的创造性叛逆开始。

例1:

原文:观其肌肤、仪状、言词、气性,真天人也。[4]

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文:He found her an angel in complexion, manner, speech and character.

在此翻译中,两位译者将“天人”译为“天使”,主要是为了传达作者在这里所设定的人物形象。天人是指从天而降的人,一般描述了圣洁高贵的形象,而英语中的angel则是指美丽高贵的女性,这与这里的“天人”一词是一致的,既保留了人物形象,也更有利于英语读者理解整个意境。

例2:

原文:大喜,偕诣刘氏。诈谓文静曰:“有善相者思见郎君,请迎之。”[4]

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文:…They went to find Liu, and told him, “A good fortune…”

在此译文中,作者使用了“诈谓”一词,但从全文的内容来看,不难看出李靖是一个诚实的人,所以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将“cheat”一词翻译为“told”,表达了“告知”的意思。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诈谓”一词的文化意义,维护了李静的人物形象。

这种创造性叛逆的目的在于塑造出与原著内容相契合的角色形象,并通过译者的主观理解来达到对角色的塑造。当然,这种主体性是指译者在充分理解原文内容和作者意图后所进行的自主反叛。有时原作者不可避免地使用了一些与人物形象不太一致的词语,那么译者就需要通过自己的理解来“纠正”其表达形式,这种创造性的叛逆是很有意义的。

4.2. 补充信息的创造性叛逆

当谈到创造性叛逆以补充信息时,众所周知,在不同的文化中有许多术语或表达,根据文化的不同,读者会有不同的理解。特别是在丰富的中国文化中,许多传统和专有的表达可能对其他文化的读者来说是难以理解的。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文化信息,译者通常会随意添加信息,这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也是帮助读者理解内容的重要信息来源。

例3:

原文:隋炀帝之幸江都也,命司空杨素守西京。[4]

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文:When emperor Yang of the Sui Dynasty (605~618) visited Yangzhou, Councilor Yang Su was ordered to guard the West Capital.

如果直接翻译这些历史元素,读者可能会因为缺乏对中国历史的了解,而无法真正理解故事的整个脉络和背景。因此,两位译者在处理翻译时,增加了从隋朝开始到隋朝结束的时间,并更详细地解释了故事的背景。这个小小的叛逆行为让读者更好地理解了翻译。

更有甚者,一些译者还会给名词加上一些解释,如江都(即现在的中国扬州)、西京(即现在的中国西安)。这也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译文。

例4:

原文:贞观十年,公以左仆射平章事。[4]

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文:During the Zhen Guan period (627~649), while Li was left minister and acting prime minister, …

在翻译中,译者以现代年代学的方式补充了朝代的年代学信息。这是因为古代的习惯是确定统治者的年龄,而现代通常使用公元后的年表。因此,添加相应的时间信息可以方便读者了解相关的历史信息。

由于两种语言的结构不同,再考虑到文化差异,这种信息补充在翻译过程中往往是必不可少的。信息补编可分为有词补编和无词补编两种类型。事实上,信息有很多种,如理性信息、修辞信息、社会文化信息等。然而,信息补充并不是无中生有,它是建立在译者对作者的探索,对原文内容的深刻把握,以及对读者所需信息的判断之上的。由于补充信息完全由译者决定,所以译者自身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在翻译过程中带有主观目的的补充信息是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也是基于目的论的一种非常常见的叛逆。

4.3. 处理文化观念的创造性叛逆

实际上,翻译是两种语言、两种文化之间的交流。译者需要做的是架起一座桥梁。因此,文化差异是译者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充分考虑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并努力克服它们。译者在考虑读者文化背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己的理解和知识,向读者解释各种文化元素、传统和内涵。然而,这些内容不会出现在译文中,所以如何解释它们是译者自己的选择,也是他自己创造性的叛逆。

例5:

原文:公既去,而执拂者临轩指吏曰:“问去者处士第几?住何处?”[4]

杨宪益、戴乃迭的译文:When he was leaving, she said to the officer at the door, “ask him his name and where he lives.”

如果划线部分直接翻译,读者可能不明白“处士第几”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指的是“家里排行第几”。在这里,译者将其直接翻译为“问他的名字”,这其实既考虑到了文化差异,又结合整个内容做出了自己的创造性叛逆。问这个问题的人想知道的是他的身份信息,而翻译正好符合意思,可见译者选择的巧妙。

例6:

原文:小弟这么一说,王大夫当即明白了,小弟只是讨要红包来了,没有别的意思。[5]

毕飞宇译文:Now Wang Daifu realized that his brother simply wanted a red envelope-the traditional wedding gift of money and nothing else.

中国式的“红包”在西方并不流行。在西方,现金通常不作为礼物赠送。相反,赠送其他礼物是为了表达良好的祝愿。译者在这里添加了翻译,进一步解释了中国红包的含义,也让读者知道红包里面是什么,从而了解中国文化的特点。

在文学翻译中,以处理文化观念为目的的创造性叛逆其实是很常见的。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是必然存在的,所以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必须考虑到原作者和读者文化背景的差异。此时,译者为读者补充了不熟悉的文化信息,这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这种创造性的叛逆对于读者充分理解作品的内容和背景是必不可少的。

由此可知,从目的论的角度看,文学翻译中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创造性叛逆。事实上,有两个概念。创造和反叛。文学翻译归根到底需要创造性和叛逆性,把原意全部翻译成译者自己的理解,包括原意和作者想要传达的情感、态度、观念、文化内涵和意境。在深刻理解这些之后,译者需要做的就是用另一种语言重新创造和传达所有这些元素。其结果是,读者会受到影响,就像读者受到原文的影响一样。

这就是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实际上,翻译本身就是一个创造的过程,这一点在文学翻译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无论如何,再现作家对人物情感、行为和思想的体验是一种创作形式。即使它被定义为再创造,毫无疑问,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创造。

无论从语言艺术还是文学本身的特点来看,文学翻译总是比其他类型的翻译难度更大。创造性叛逆使译者在这一过程中更顺利地达到预期的效果。

创造性叛逆的表现形式包括个性化翻译、故意误译、省略和改编。个性化翻译是指译者自己的风格影响译文的呈现。不同译者所作的同一篇译文,其翻译风格必然不同。也就是说,不同的译者在创作自己的译文时,或多或少会融入自己的风格,这就是个性化翻译。故意误译是指译者为了适应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的文化心理和接受习惯,故意不采用正确的翻译方法,故意不采用正确的翻译方法,从而造成故意误译。虽然这种误译在人文精神上可能与原文有一定距离,但其目的是为了更适合读者接受。省略是指为了达到更好的表达,故意删去一些乏味的词。这也是一种既能适应意识形态又能满足读者期望的翻译技巧。最后的改编是指文学风格发生变化的作品的翻译。有时,需要通过改编淡化宗教色彩,突出某些内涵。这种创造性的叛逆对于读者理解和接受原著的精神内涵以及在其他文化中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都是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叛逆。它的特点是创造性和反叛的结合。文学翻译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只有先达到标准,并允许其自由发展,才能创造出更优秀的翻译作品。

5. 总结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翻译是一个创造艺术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是一种创造,把艺术家自己的习惯和风格投入到艺术中是一种叛逆。目的论使文学翻译不再受传统翻译规则的约束,译者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在受众身上,翻译的目的与受众紧密相连。在这种情况下,译者可以更好地为观众创造合适可接受的翻译。目的论在理论层面促进了文学翻译的发展。只有打破桎梏,文学翻译才能真正将文学作品从一种文化传递到另一种文化。

目的论视角下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是译者为使译文被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而做出的选择。译者在深刻理解了译文的内容和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之后,根据自己的文学素质和能力,将自己的风格融入到翻译中,主观地使用适当的翻译手段或方法。最终的结果是创造一个优秀的译本,使读者可以理解并被感动,启发或产生共鸣。翻译本身就是一种创作,译者的文学素质也会在其中体现出来。在译者的努力下,译文甚至可以极大程度接近原著。

为什么目的论和创造性叛逆对文学翻译如此重要?目的论强调译者不受翻译规则的限制,以读者为出发点,以读者的阅读体验为目的,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技巧,完整地传达译文。在这个过程中,既不会丢失原文的艺术元素和意境,又能把作者想要表达的各种信息完整表达。目的论改变了过去以“准确”作为翻译的目标,强调“准确”与“完整”之间的平衡。译者根据受众的语言背景和文化差异,选择和运用不同的翻译方法,以达到与受众的有效沟通。因此,文学翻译应该把“准确”作为实现良好翻译效果的工具,而不是唯一的目标。

其次,目的论强调提高读者的可达性,以满足读者的实际需求。翻译就是把译文的信息传递给受众,受众的积极参与是这种信息传递的基础。因此,译者应根据受众的语言和文化背景做出调整,尊重受众的需求,增强读者的可达性,将译文的信息准确、恰当地传达给受众。

此外,目的论着眼于追求完美的翻译质量,并提出了这种翻译的基本要求。它不仅追求翻译的准确性,而且要求翻译的完整性。为了达到近似和忠实的翻译效果,可以将译文的信息更准确地传达给受众[3]。还要求翻译的审美品质,即既要保持译文的审美风格,又要传达译文的艺术特色,使观众在阅读译文时也能体会到原文的艺术品质。

译者在进行文学类文本的翻译工作时,应该仔细斟酌原文本内容,以让读者能够更好,更容易理解并感受原文内容与文学特色为目的,采取合适的翻译策略与方法来生成准确且灵活的译文文本。尽力做到“创造”与“忠实”的平衡,即创造性的叛逆不影响译文的忠实程度,而忠实的框架也不会过度束缚住创造的过程与译者本身的思考。在此基础上,译者需充分考虑目标语的文化语境与表达习惯,避免机械直译导致的生硬与隔阂。通过灵活运用意译、增删、重组等手段,在忠实传达原意的同时,增强译文的可读性与感染力。尤其在处理隐喻、双关、韵律等文学修辞时,应寻求功能对等而非形式对应,使译文既保留原文的艺术神韵,又符合目标读者的审美期待,从而实现跨语言的文学再现与文化沟通。

必须承认,目的论对文学翻译的贡献是巨大的。目的论的存在,提高了文学翻译的质量与上限。虽然由于目的论而导致的译者在文学翻译中的主观创造性叛逆可能导致译文一定程度上偏离原文,但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并不是错误的表现。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不仅需要跨语言,而且需要跨文化来传达作者想要传达的内容和文化信息。这种偏离既能增强译文的可读性和文学性,又能体现作者在翻译过程中的思维,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价值。

目的论及其三大原则已成为当代文学翻译的宗旨。在目的论的帮助下,相信越来越多的译者可以把文学翻译做得出色,为文化交流和经典作品的传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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