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结合:传统文化基因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度耦合
The Second Integration: In-Depth Coupling between the Genes of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and Marxist Philosophy
摘要: “第二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的理论创新,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从实践层面向文明维度的历史性发展。这一结合并非简单嫁接,而是立足两者哲学内核的深度耦合:在本体论上,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与传统文化的“知行合一”共同指向现实世界的改造;在方法论上,唯物辩证法与传统辩证思维(如阴阳平衡、执两用中)形成动态互补;在价值论上,科学社会主义的“人的解放”目标与“天下大同”“民本思想”的社会理想高度契合;在实践论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逻辑与中华文明“守正创新”的基因相互激活。通过双向赋能,“第二个结合”超越了近代“体用之争”的二元对立,既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本土文化生命力,又推动传统文化实现现代性转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文明自主发展的根基。其现实意义在于为反思西方现代性问题提供思路,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路径,并通过倡导全球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等理念为全球文明贡献中国智慧,为探索兼具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文明新形态提供支撑。
Abstract: “The Second Integration” refers to th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of the in-depth integration of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Marxism with China’s fine traditional culture. It marks the historic development of the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from the practical level to the civilizational dimension. This integration is not a simple combination, but an in-depth coupling based on the philosophical cores of the two: in terms of ontology, Marxism’s view of practice and the traditional cultural concept of “the unity of knowledge and action” both focus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real world; in terms of methodology, materialist dialectics and traditional dialectical thinking (such as the balance of yin and yang, and adhering to the mean by avoiding extremes) form dynamic complementarity; in terms of axiology, the goal of “human emancipation” in scientific socialism is highly consistent with the social ideals of “Great Harmony Under Heaven” and “people-centered thought” in traditional culture; in terms of praxeology, the historical logic of the localization of Marxism in China and the “upholding fundamental principles while promoting innovation” gene of Chinese civilization activate each other. Through mutual empowerment, “The Second Integration” transcends the dual opposition of the modern “debate on the essence and function” (ti-yong debate). It not only endows Marxism with the vitality of local culture, but also promotes 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 laying a foundation for the independent civilizational development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lies in providing ideas for reflecting on Western modernity issues, constructing a people-centered modernization path, contributing Chinese wisdom to global civilization by advocating concepts such as global common development and mutual benefit, and providing support for exploring a new civilizational form that embodies both universality and particularity.
文章引用:刘晓宇. 第二次结合:传统文化基因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度耦合[J]. 哲学进展, 2025, 14(11): 27-34.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11549

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1]在后续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化阐释了“第二个结合”的历史逻辑、理论创新与实践进路,将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进程提升至新的理论境界。为在新时代对“第二个结合”进行准确理解提供了基础。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深度耦合”是“第二个结合”理论的核心命题,这一命题既非简单的文化拼接,也非单向的理论移植,而是通过哲学层面的内在契合性实现创造性转化,形成了一种新型文明形态的思想基础。

2. 哲学本体论:实践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2.1. 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的三重理论建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为根基,强调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实现自身解放。实践不仅是认识的基础,更是社会存在与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在哲学史上开创了全新的理论范式,将人类实践活动确立为理解世界本质的核心维度。这种革命性的本体论突破不是简单的理论修补,而是在德国古典哲学废墟上建构的完整理论体系,其理论内涵可从三重向度展开剖析。

2.1.1. 对传统本体论的实践论颠覆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标志着本体论研究的实践转向。旧唯物主义将物质抽象为静止的实体,唯心主义则将精神绝对化为世界的本源,二者都陷入了主客二分的认识论困境。马克思通过引入实践范畴,揭示出“对象性活动”才是存在的本真形态:自然在人类实践中成为“人化的自然”,意识在物质生产中形成“实践的意识”,社会关系在交往活动中构成“实践的结构”。这种本体论转换使哲学从思辨云端回归现实大地。

2.1.2. 历史生成的实践本体

实践本体论包含着三重辩证结构:在主体维度上,实践既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也是主体自我生成的途径;在客体维度上,实践将自在自然转化为属人世界,使客观规律显现为历史性存在;在主客体关系维度上,实践消解了认识与实践的二元对立,使真理标准内在于改造世界的活动本身。这种动态结构揭示了人类存在的根本特征——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人类不断重构自然秩序与社会关系,在此过程中实现自由与必然的历史性统一。

2.1.3. 历史生成的实践本体

实践本体论本质上是一种历史本体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阐明:“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3]人类通过物质生产实践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存在方式,社会形态更替本质上是实践方式的革命性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拜物教、社会主义社会的解放实践,都根植于特定历史阶段的实践形态。这种历史性维度使实践本体论超越了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永恒性假设,展现出强烈的现实批判性。

技术革命正在重塑人类的存在方式。在此背景下,实践本体论展现出强大的理论生命力。数字劳动和人工智能等新型实践形态不断涌现。这些形态印证了马克思的一个判断:工业历史及其对象性存在,就像一部打开的书,展示出人的本质力量。同时,这些新形态也为实践本体论带来了新的理论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面向实践,扎根现实。这一理论品格,正是它能够超越传统本体论的关键所在。

2.2. 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的三重理论建构

中国哲学传统中蕴含着深厚的实践智慧。它与西方形而上学有明显的不同,即其始终将理论思考落实到现实人生。儒家、道家和墨家的理论旨趣虽迥然不同。但它们在实践理性层面形成了互补与共生,从而塑造了中华文明“知行合一”的精神品格。中国的实践理性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之间展开深刻对话,这一思想层面的互动与交融,为当代中国推进“两个结合”筑牢了丰厚的文化土壤,成为理论与文化衔接的重要支撑。

2.2.1. 儒家伦理实践的秩序建构

王阳明“知行本体,原是如此”的论断,揭示了儒家实践哲学的核心特征。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链条中,个体道德修养始终与家国天下紧密相连。《大学》“物格而后知至”的认知路径,本质上是通过“洒扫应对”的日常实践达成“明德”境界。朱熹强调“穷理”须在“事上磨练”,将知识论转化为功夫论。这种实践特性在当代社会治理中显现为“以文化人”的柔性治理智慧,与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实践观形成了方法论共鸣。

2.2.2. 道家自然实践的超越维度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实践观,构建了独特的生态实践范式。庄子“庖丁解牛”的寓言揭示:最高明的实践是“依乎天理”的“神遇”,这种“无为而无不为”的实践智慧,本质上是通过消除主体意志的僭越实现主客体的自然统一。在生态危机加剧的今天,道家“辅万物之自然”的实践原则,与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物质变换”理论形成互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哲学依据。

2.2.3. 墨家行动实践的技术理性

墨子“言必信,行必果”的实践精神,发展出中国古代相对较为系统的技术实践论。“三表法”将“本之、原之、用之”作为实践检验标准,与马克思主义实践标准论形成跨时空呼应。其“兴天下之利”的功利主义实践观,通过“节用”“节葬”等具体方案转化为社会行动,这种“知行合一”的技术伦理在当代工匠精神培育中仍具生命力。墨子“摩顶放踵利天下”的实践品格,更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形成精神共振。

2.3. 中国哲学实践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实践本体论的耦合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三次飞跃的历史进程中,传统实践智慧的现代转化具有特殊意义。儒家提出“极高明而道中庸”,体现了一种实践智慧。道家强调“道进乎技”,展现其独特的实践艺术。墨家主张“志功合一”,彰显了鲜明的实践理性。这三种思想共同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文化基因。

而当这一植根于中国历史的文化传统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相遇时,二者实现了创造性结合。这种结合不仅为“第二个结合”提供了具体路径,也在人工智能时代为人类实践哲学贡献了中国方案。这一方案的核心特质在于,既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保持动态平衡,又在工具实践与意义追寻之间寻求辩证统一。中华文明的实践智慧,也正是通过这一融合创新的路径,为全球现代性困境提供了富有东方智慧的回应。

3. 方法论:辩证思维与中庸之道的互补

3.1.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黑格尔哲学体系揭示出历史演进遵循“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法则,这种“对立–扬弃–超越”的思维范式正是辩证法的核心。费尔巴哈从本体论层面突破传统观念桎梏,提出“物质实在性第一性”的论断,为唯物论搭建了关键基石。马克思创造性地整合两者的理论精髓,最终构建起唯物辩证法体系——这一体系并非简单叠加,而是能揭示自然、社会与思维普遍规律的科学方法论。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成果,唯物辩证法首次对宇宙运动、人类社会发展及认知活动的基本规律进行了系统阐释。其理论架构清晰呈现为两个维度:在本体论层面始终坚持物质第一性的根本立场,在方法论层面精准运用辩证思维分析问题。该体系揭示出:物质世界始终处于普遍联系与永恒运动之中,其运动根源在于事物内在矛盾的对立统一,其联系本质呈现为辩证关系的网络结构。

这一哲学体系具有双重特性。它以唯物论为基础,这确保了其科学性。它又以辩证法为工具,这增强了其解释力。两者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保持着动态平衡。它们既相互制约,又协同演进。

该体系的生命力来自与实践的深度互动。它通过社会生产实践,不断检验自身理论的科学性。它也以其方法论指导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这种理论与实践的持续互动,推动着哲学体系自身的完善。同时,它也促进了社会文明的进步。

作为揭示客观规律的科学工具,唯物辩证法能够超越意识形态的局限。它为全人类提供了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它所揭示的真理价值跨越时空界限。它既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指南,也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这一科学方法论阐释了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通过这些深刻阐释,它建立起解析复杂世界的多维坐标系。

3.2. 中国传统辩证思维

中国传统辩证思维是以对立统一为核心认知模式的哲学体系,其发展贯穿先秦至明清,形成三大思想脉络,如《周易》的“阴阳互变”、儒家的“执两用中”、道家的“反者道之动”,均以动态平衡和整体性思维为特征,与唯物辩证法在方法论上存在深层共鸣。

3.2.1. 阴阳动态平衡体系

道家《道德经》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构建以阴阳二气为基元的宇宙观。阴阳既对立制约(“反者道之动”),又互相转化(“祸福相依”),形成太极图式的动态平衡模型。《周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将阴阳辩证升华为解释自然社会变易的根本法则,六十四卦象系统演绎出量变质变(“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否定之否定(“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等规律。

3.2.2. 中庸系统思维

儒家以“执两用中”(《中庸》)建立辩证方法论,主张“过犹不及”的适度原则。朱熹阐释“理一分殊”[4],既强调整体统一性(“万物一理”),又承认差异特殊性。王夫之“天下惟器”论提出“道在器中”的物质辩证观,揭示普遍规律与具体存在的辩证关系[5]

3.2.3. 辩证实践智慧

兵家“奇正相生”(《孙子兵法》)、法家“世异则事异”(韩非)等学说,将辩证思维应用于社会实践。禅宗“不二法门”打破主客对立,中医“五行生克”构建人体系统辩证模型,共同形成注重整体关联、动态调和的东方智慧特征。

3.3.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中国传统辩证思维的耦合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中国传统辩证思维在核心理念与实践智慧上呈现出深刻的耦合性。二者均以动态发展的眼光看待世界,将矛盾视为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唯物辩证法强调矛盾的对立统一推动事物发展,与中国传统思想中阴阳互补、相生相克的辩证观不谋而合,例如《周易》以阴阳交感阐释万物演化,《道德经》通过“反者道之动”揭示对立面转化的规律性。

在变化认知层面,唯物辩证法提出的量变质变规律与传统哲学中“积微成著”“物极必反”的渐进式变革思想相互映照,均强调事物突破临界点后产生根本性转变。二者还共同关注主体实践与世界规律的关系,唯物辩证法主张通过实践把握客观规律,而儒家“知行合一”、道家“道法自然”等理念同样注重在实践活动中实现主客观统一。

这种思维融合在整体性维度尤为显著: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观与中国“天人合一”“理一分殊”的宇宙观都强调整体与局部的有机联系,反对孤立静止的认知方式。二者的深度交融不仅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文化土壤,也使传统辩证思维在现代社会实现创造性转化,共同塑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注重矛盾分析、把握发展节奏、统筹全局的思维特质。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中华文化矛盾观共同秉持对立统一的矛盾观。它们都认同相反相成的矛盾转化观。二者也都强调穷则思变的辩证发展观。它们共享普遍联系的总体观。它们还遵循适度合理的矛盾分析法。

这种哲学共识并非简单的概念移植。它体现了人类辩证思维在不同文明中的范式显现。

在当代中国的实践中,二者通过“守正创新”实现融合。这一机制既坚守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原则,也激活了“和而不同”的传统智慧。它们共同构建起新时代矛盾治理的方法论体系。

4. 价值论:社会理想与伦理目标的契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6]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理想追求和价值取向上存在深刻的耦合性,这种耦合不仅体现在表层理念的相似性,更在于二者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层思考及对理想社会的终极关怀

4.1. 社会理想:大同世界与科学社会主义

4.1.1. 中华文化的“大同理想”

《礼记·礼运》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7]的“大同社会”,强调财产共有、选贤举能、社会和谐,与《诗经》中“民亦劳止,汔可小康”的民生关怀共同构成中国传统社会理想。并且《礼记》中的大同理想并没有仅仅停留在人们的想象中,历代仁人志士为了这一理想曾进行过多样化的制度设计尝试,譬如西周“井田制”、王莽“王田制”、北魏“均田制”等,试图通过土地分配实现经济公平;抑或是陈胜吴广“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黄巢“均平”、李自成“均田免赋”、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等以“均贫富”为口号的农民起义;更有历代改革家如范仲淹“庆历新政”重民生、张居正“一条鞭法”简化税制,体现对社会矛盾的调节。

4.1.2.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愿景

马克思提出“自由人联合体”,主张消灭阶级剥削、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其“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与大同理想在资源公平分配、社会共享目标上高度契合。马克思深刻指出,资本主义制度内在的私有制结构与剥削机制,正是阻滞社会共同富裕的根本症结。唯有通过革命性变革——彻底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摧毁维护阶级压迫的国家机器、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并在分配领域逐步推行“按劳分配”向“按需分配”的过渡,方能从根本上破除资本逻辑的桎梏,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与公平正义的历史性统一。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8]。马克思则进一步指出,“随着阶级差别的消灭,一切由这些差别产生的社会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失”[9]

4.1.3. 中国共产党的创造性转化

中国共产党以“小康社会”衔接传统理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目标,以“共同富裕”对接科学社会主义远景,完成了文化符号的现代化重构。将“大同”转化为科学社会主义相关理念、“民本”升华为“人民民主”、“和合”拓展为倡导全球共同发展的理念;基层协商民主吸收“乡约”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仁义礼智信”精髓。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耦合,本质上是两种文明对人类社会美好愿景的共识性表达。这种耦合不是简单的概念比附,而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了对传统的批判性继承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本土化发展,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这一过程既激活了传统文化的现代生命力,也为马克思主义注入了东方文明的历史深度。

5. 核心差异与张力:扬弃式结合的辩证逻辑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耦合,并非无差别的“同化”,二者在历史语境、理论内核与价值侧重上存在的差异,构成了“第二个结合”中需要直面的张力。这种张力并非理论障碍,而是通过“扬弃”实现创造性融合的关键契机——既保留二者的核心特质,又克服其局限性,使差异转化为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的动力。

5.1. 阶级斗争学说与等级和谐观的张力及扬弃

马克思主义以阶级斗争为“历史的直接动力”,认为在阶级社会中,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必须通过革命手段打破旧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这一学说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立的现实批判。而儒家文化长期服务于传统宗法社会,虽倡导“仁者爱人”的伦理精神,却也蕴含“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观,主张通过道德教化与礼制规范实现社会“和谐”,本质上是对封建等级制度的维护。

中国共产党对二者的扬弃式结合,体现在历史语境与理论内涵的双重转化:在革命时期,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阶级状况相结合,明确“农民阶级是革命的主力军”,同时批判摒弃儒家等级观中维护封建统治的内容;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随着社会主要矛盾从“阶级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后进一步发展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阶级斗争学说的适用范围逐步调整,而儒家“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和谐理念被赋予现代内涵,转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目标——既承认社会利益差异的客观性,又通过制度设计化解矛盾,实现“和而不同”的社会治理,使阶级斗争的批判性与和谐理念的建设性形成互补。

5.2. 物质生产优先与伦理优先的张力及扬弃

马克思主义将“物质资料的生产”视为“一切历史的前提”,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发展的物质性根基。而儒家文化以“伦理”为核心建构社会秩序,将“修身”置于“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首位,主张“德主刑辅”,强调伦理规范对社会运行的主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义轻利”“重伦理轻生产”的倾向。

二者的扬弃式结合,体现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物质生产优先的基本立场,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通过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为伦理建设与文化繁荣奠定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批判继承儒家伦理中的合理内核,将“仁义礼智信”等传统美德转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强调“仓廪实而知礼节”,即物质富裕与道德提升的同步性,避免陷入“物质主义膨胀”或“道德空想”的极端。这种结合既克服了马克思主义在传统阐释中可能存在的“经济决定论”倾向,也弥补了儒家伦理脱离物质基础的局限性,形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兼顾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路径。

5.3. 线性历史观与循环历史观的张力及扬弃

马克思主义主张历史发展的“线性进步性”,认为人类社会将遵循“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规律演进,这是一种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科学历史观,强调历史发展的方向性与不可逆性。而中国传统历史观多带有“循环论”色彩,如“五德终始说”认为历史按“土、木、金、火、水”的顺序循环更替,儒家“一治一乱”的论述也暗含历史周期律的认知,这种观念虽能反思历史教训,却缺乏对历史发展规律性与进步性的科学把握。

中国共产党对二者的扬弃,表现为“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与阶段性相统一”的认知:一方面,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科学性,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中国式现代化是朝着科学社会主义远大理想迈进的历史过程,肯定历史发展的进步性;另一方面,吸收传统历史观中“鉴往知来”的智慧,承认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与曲折性,既不否认传统社会“治乱循环”中蕴含的治理经验,也通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时代”等理论判断,把握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避免将历史规律简单化、绝对化。这种结合既克服了传统循环史观的保守性,也避免了线性历史观可能导致的“冒进”倾向,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渐进式推进提供了理论支撑。

6. 结语:耦合的实质是“双向赋能”

“深度耦合”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互动中实现双重超越:马克思主义因融入中国文化基因而更具本土生命力,传统文化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方法论而获得现代转化的可能。这种耦合不仅是理论层面的创新探索,更为文明新形态的构建提供了哲学奠基,为中国从“文化自觉”迈向“文明自信”提供了理论支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深刻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在中国扎根,不仅因其科学性与革命性,更得益于其与中国文化基因的内在适配性:儒家“仁政”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结合,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道家“自然无为”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结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创造性转化”,传统文化中的治理智慧、伦理资源、生态观念被激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哲学支撑。

中华文明突出的包容性,是其与外来文化互动、实现理论融合的核心特质。从文明观层面看,这种包容性首先体现为中华民族始终秉持“和而不同”的原则看待世界文明——既不否定文明的个性差异,也不忽视人类文明的共性价值,而是在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实现融通中外、贯通古今,这为理论与文化的融合奠定了思想基础。正是基于这种包容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突破“特性差异”的壁垒,开启深度对话并实现有效融合:既尊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质,也坚守自身文化基因,在相互观照中找到契合点;同时,包容性赋予中华文明海纳百川的开放姿态,使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未受文化排斥,反而能在与中国实际的结合中广泛传播、持续发展,成为指导中华民族现代化实践的理论武器。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共性与个性矛盾运动中,两者将在包容性的持续滋养下进一步深度融合。这种融合不再是简单叠加,而是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新文化生命体,为建构具有中国式现代化鲜明特色的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方向指引与实践可能。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耦合,超越了“体用之争”的二元对立——不再局限于“中体西用”或“全盘西化”的认知框架,而是构建新的文明主体性。通过传统文化对工具理性的批判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相结合,为探索“以人为本”的现代化路径提供思路,并为人类文明提供一种非西方中心、非资本主导的现代性方案,为破解全球现代性困境贡献中国智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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