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聚焦电商经济与乡村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关联,从资源整合、治理主体、治理需求、治理效率四个维度,剖析二者内在逻辑,指出电商经济为乡村“三治融合”数智化转型提供内生动力与技术支撑。接着阐述该治理模式的核心构成,分别从数智化自治(协同决策与执行体系)、数智化法治(规范监管与权益保障体系)、数智化德治(价值引领与行为约束体系)展开说明。最后提出实践路径,包括完善数智化基础设施、培育数智化治理人才、健全数智化治理制度体系。
Abstract: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e-commerce economy and the digital-intelligent “integration of three governances” (autonomy, rule of law, and rule of virtue) in rural areas. From the four dimensions of resource integration, governance subjects, governance needs, and governance efficiency, it analyzes the internal logic between the two,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e-commerce economy provides internal impetus and technical support for the digital-intelligent transforma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three governances” in rural areas. Then, it expounds the core composition of this governance model, respectively from the aspects of digital-intelligent autonomy (collaborative decision-making and implementation system), digital-intelligent rule of law (standardized supervision and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and digital-intelligent rule of virtue (value guidance and behavior constraint system). Subsequently, it puts forward practical paths, including improving digital-intelligent infrastructure, cultivating digital-intelligent governance talents, and perfecting the digital-intelligent governance system. Finally, it points out the challenges in the practice of the model an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looks forward to its future as the mainstream rural governance model, which will contribute to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1. 电商经济与乡村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内在逻辑关联
电商经济在乡村地区的渗透与发展,不仅改变了乡村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更重塑了乡村社会的资源配置结构、利益联结机制与治理环境[1]。为乡村“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的数智化转型提供了内生动力与技术支撑。从资源整合维度来看,电商经济打破了乡村地理空间的限制,将分散的农产品资源、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纳入全国乃至全球市场体系,这种资源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与重组,要求乡村治理模式必须具备更高效的协调能力与响应速度,而数智化技术恰好能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实时信息交互系统等,实现治理资源的精准匹配与动态调配,为“三治融合”提供资源整合的技术底座。
从治理主体维度分析,电商经济催生了乡村新的治理主体群体,包括电商从业者、物流服务提供者、电商平台运营者、农村电商合作社成员等[2]。这些新主体在参与乡村经济活动的过程中,既有着维护电商交易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需求,也具备参与乡村公共事务决策的意愿与能力。数智化工具的应用,能够打破传统治理中主体间的信息壁垒,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治理网络,使自治的参与范围更广泛、法治的监督主体更全面、德治的引导对象更精准,推动“三治融合”从单一行政主导向多元协同共治转变。
从治理需求维度审视,电商经济带来的乡村社会结构变化,引发了新的治理需求。例如,电商交易中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问题,对乡村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商经营中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社会责任履行等议题,需要德治发挥价值引领与行为规范作用;而电商从业者在经营规划、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诉求,则需要通过更高效的自治机制予以回应。数智化技术能够精准捕捉这些新的治理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治理痛点与难点,为“三治融合”的内容创新与流程优化提供方向指引,使治理模式更贴合电商经济背景下乡村社会的实际需求。
从治理效率维度考量,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存在信息传递滞后、决策周期较长、执行反馈不及时等问题,难以适应电商经济快速发展的节奏。数智化技术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能够实现对乡村电商交易数据、公共事务数据、民生服务数据的实时采集与分析,使治理决策更具科学性与前瞻性;同时,线上办事平台、智能监管系统等工具的应用,能够简化治理流程、缩短办事时间、降低治理成本,提升自治的执行效率、法治的监管效能与德治的传播速度,为“三治融合”注入高效运转的技术动能。
2. 电商经济驱动下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的核心构成
2.1. 数智化自治:构建电商经济背景下的乡村协同决策与执行体系
数智化自治是乡村治理中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事务决策与执行的核心环节,在电商经济驱动下,其核心在于借助数智化工具拓宽自治参与渠道、优化自治决策流程、强化自治执行监督,形成“数据驱动、多元协同、高效执行”的自治新格局[3]。首先,在参与渠道建设方面,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搭建乡村公共事务线上议事平台,平台设置电商发展专项议题板块,如农产品电商品牌建设、农村物流体系优化、电商扶持政策讨论等,乡村居民、电商从业者、村干部等可通过平台随时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打破传统自治中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使更多主体能够便捷参与到与电商经济相关的公共事务决策中。同时,平台设置意见征集与投票功能,对于涉及电商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如电商产业园建设规划、电商专项补贴分配方案等,通过线上投票的方式收集民意,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与透明性。
在决策流程优化方面,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自治决策所需信息进行整合与分析。一方面,收集乡村电商交易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居民需求数据等,通过数据挖掘识别乡村电商发展的优势与短板,为自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对线上议事平台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与情感分析,把握多数主体的核心诉求与利益关切,避免决策偏离实际需求。例如,在制定电商人才培养计划时,通过分析电商从业者的技能需求数据与意见反馈,确定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针对性。此外,建立决策草案线上公示制度,将基于数据分析形成的决策草案在平台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公众质疑与补充建议,进一步完善决策方案,确保决策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在执行监督方面,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自治决策执行过程的溯源系统。将决策执行的关键节点、责任人、执行进度等信息上传至区块链平台,信息一旦上传便不可篡改,乡村居民可通过平台实时查询执行进度,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设置执行效果评价功能,居民与电商从业者可根据决策执行对电商产业发展、生活质量提升的实际影响,对执行效果进行评分与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倒逼执行主体提高执行效率与质量,确保自治决策落到实处,切实推动乡村电商经济发展与公共利益实现。
2.2. 数智化法治:打造电商经济场景下的乡村规范监管与权益保障体系
数智化法治是维护乡村电商经济秩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关键支撑,其核心在于运用数智化技术完善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强化电商市场监管、提升纠纷解决效率,构建“全方位覆盖、精准化监管、高效化维权”的法治环境[4]。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结合电商经济特点创新宣传方式与内容。利用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制作通俗易懂的电商法律知识短视频与图文内容,内容涵盖电商交易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电商场景中的应用、网络诈骗防范等,通过案例解读、法律条文通俗化讲解等方式,提高乡村居民与电商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同时,依托大数据技术分析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如针对电商创业者重点推送企业注册、税务合规等法律知识,针对普通消费者重点推送网购维权流程与方法,实现法治宣传的精准化与个性化,确保法律知识能够真正触达有需求的群体。
在电商市场监管方面,构建“线上 + 线下”一体化的数智化监管网络[5]。线上依托电商平台数据接口与监管系统,实时采集乡村电商店铺的交易数据、评价数据、投诉数据等,通过人工智能算法对数据进行实时分析,识别异常交易行为,如虚假交易、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一旦发现异常,系统自动向监管部门发出预警,并推送相关证据信息,监管部门可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实现对电商市场的动态监管与精准执法。线下在乡村电商产业园、物流站点等重点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设备具备人脸识别、商品溯源识别等功能,可对商品仓储、物流运输、交易结算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与交易纠纷,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监管合力,维护公平竞争的电商市场秩序。
2.3. 数智化德治:构建电商经济环境下的乡村价值引领与行为约束体系
数智化德治是培育乡村良好道德风尚、引导电商主体规范经营的重要保障,其核心在于运用数智化技术创新德治宣传载体、完善道德评价机制、强化道德激励与约束,形成“线上引领、线下践行、数据赋能”的德治新模式。在德治宣传载体创新方面,充分利用数字媒体的传播优势,打造多元化的德治宣传平台[6]。
在道德评价机制完善方面,构建基于大数据的乡村居民与电商主体道德评价体系[7]。建立个人道德积分账户,将电商经营行为、公共事务参与、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与道德相关的行为纳入评价指标。使道德评价结果真正与个人利益相关联,引导电商主体与乡村居民自觉践行道德规范。
3. 电商经济驱动下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的实践路径
3.1. 完善乡村数智化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三治融合”技术基础
乡村数智化基础设施是支撑数智化“三治融合”治理模式运行的前提条件[8],必须从网络基础设施、数据基础设施、硬件设施三个维度发力,加快建设步伐,提升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与服务能力。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对乡村地区5G、光纤宽带网络的投入力度,推动网络信号向偏远乡村、山区延伸,实现乡村网络全覆盖与高速率接入。针对电商经济发展需求,优化网络资源配置,在乡村电商产业园、物流集散地、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建设5G基站与高速网络专线,保障电商交易、数据传输、在线办公等业务的稳定运行。同时,推动“村村通宽带”向“家家通高速”升级,降低乡村网络使用成本,确保乡村居民与电商从业者能够便捷、低成本地使用网络服务,为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全面推进奠定网络基础。
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构建乡村一体化数据平台,整合乡村电商产业数据、政务数据、民生数据、社会治理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数据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区域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与高效共享。例如,将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生产数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商监管数据、民政部门的民生服务数据、村委会的公共事务数据等纳入统一平台,为数智化自治的决策分析、数智化法治的监管执法、数智化德治的评价激励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手段,保护数据在采集、存储、传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与滥用,确保数据资源的合规使用[9]。
在硬件设施建设方面,根据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实践需求,配置必要的智能硬件设备。在乡村公共服务中心、村委会办公室等场所部署智能终端设备,如自助办事终端、智能查询机等,方便居民与电商从业者查询政策信息、办理相关业务,提升自治服务的便捷性。在乡村主要道路、公共活动场所、电商产业园等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物联网传感器等,实现对乡村公共安全、环境状况、电商物流运输等情况的实时监测,为法治监管与自治管理提供实时数据支持。同时,为乡村治理工作人员配备移动办公设备,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依托移动办公系统实现随时随地处理治理事务,提高治理响应速度与执行效率,全面夯实数智化“三治融合”的硬件基础。
3.2. 培育乡村数智化治理人才,强化“三治融合”主体支撑
数智化治理人才是推动电商经济驱动下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落地的核心力量[10],需要从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三个方面入手,打造一支懂电商、懂数智化技术、懂乡村治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人才培养方面,构建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针对乡村干部,开展数智化治理能力培训,内容涵盖数智化技术应用、电商经济知识、“三治融合”治理方法等,提高其运用数智化工具开展自治、法治、德治工作的能力。针对乡村电商从业者,开展数智化经营与道德规范培训,包括电商平台运营技巧、数据分析在电商经营中的应用、电商法律风险防范、诚信经营道德准则等,提升其数智化经营水平与道德素养,使其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针对普通乡村居民,开展数智化应用普及培训,教授智能手机、线上平台的基本操作方法,提高其使用数智化工具参与公共事务、获取公共服务的能力,扩大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参与范围。
在人才引进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部人才投身乡村数智化治理。面向高校毕业生、电商行业专业人才、数智化技术人才等群体,发布乡村数智化治理人才需求,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住房保障、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吸引其到乡村担任电商辅导员、数智化治理专员、乡村干部等职务。同时,加强与电商企业、数智化技术公司、科研机构的合作,通过“政企合作”“校地合作”等模式,引进专业团队为乡村数智化“三治融合”提供技术指导、方案设计、人才培训等服务,弥补乡村本土人才的不足。此外,鼓励外出务工的乡村能人、电商创业者返乡,发挥其在电商经营、数智化技术应用方面的经验优势,带动乡村数智化治理人才队伍建设。
在人才激励方面,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将数智化治理工作成效纳入乡村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对在数智化自治、法治、德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晋升、奖励等激励;对为乡村电商经济发展与数智化治理做出重要贡献的电商从业者、专业技术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并在电商扶持政策、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同时,搭建人才发展平台,为乡村数智化治理人才提供交流学习、项目实践的机会,如组织开展数智化治理经验交流会、电商创业大赛等活动,促进人才之间的知识共享与能力提升。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的长期运行提供稳定的主体支撑。
3.3. 健全乡村数智化治理制度体系,保障“三治融合”规范运行
健全的制度体系是确保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需要从数据治理制度、协同治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三个层面构建完善的制度框架,明确各主体的权责边界,规范治理流程与行为。在数据治理制度方面,制定乡村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使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数据采集的范围、方式与责任主体,确保数据采集的合法性与全面性;规范数据存储管理,要求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可用性;建立数据共享审批制度,明确不同部门、不同主体的数据共享权限与流程,防止数据滥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定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数据安全检查与评估,确保数据安全。同时,明确数据治理中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数据治理制度、造成数据泄露或滥用的单位与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保障数据资源的规范、安全使用。
在协同治理制度方面,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数智化“三治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村委会、电商企业、电商从业者、乡村居民、政府部门等不同主体在数智化自治、法治、德治中的职责与权利,制定协同治理工作流程与议事规则。例如,在数智化自治中,明确村委会负责线上议事平台的搭建与维护,电商从业者负责提出电商相关的公共事务议题,居民负责参与意见讨论与投票;在数智化法治中,明确政府监管部门负责电商市场的数智化监管,电商平台负责配合提供交易数据,村委会负责协助开展法治宣传与纠纷调解。同时,建立协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各主体参加的会议,沟通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治理合力,确保数智化“三治融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 结论
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乡村数智化“三治融合”治理模式的构建与实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通过数智化技术与自治、法治、德治的深度融合,能够有效破解传统乡村治理的困境,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尽管当前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基础设施不均衡、人才短缺、数据安全、协同机制不完善等挑战,但通过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专业人才、构建数据安全体系、完善协同机制等应对策略,能够逐步克服这些困难,推动治理模式不断优化。未来,随着技术的持续升级、主体的不断拓展、服务的精准延伸、模式的标准化推广,数智化“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模式将成为乡村治理的主流模式,为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助力乡村在电商经济浪潮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谱写乡村振兴的新篇章。
基金项目
江苏大学第24批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4C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