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路径——基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研究
Marx’s Path of Critique against Hegel’s Philosophy —A Study Based on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摘要: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是马克思早期的重要著作,被视作其“两个转变”完成的标志。本文立足文本解读,旨在挖掘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逻辑前提、转向的方法论依据及转向与批判的聚合点。研究发现,对黑格尔哲学的定性分析是马克思批判的逻辑前提,实践是转向的方法论依据,国家观批判的唯物视角是转向与批判的聚合点。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哲学为德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指明方向的同时也为马克思哲学立场的转向提供了理论支持和方法论依据,使其能够从唯心主义走向唯物主义,从革命民主主义走向共产主义。
Abstract: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stands as an early seminal work by Marx, regarded as the culmination of his “two transformations.” This paper, grounded in textual analysis, aims to explore the logical premises of Marx’s critique of Hegel’s philosophy of right, the methodological basis for his shift in approach, and the convergence point between this shift and his critique. Research reveals that the qualitative analysis of Hegelian philosophy serves as the logical premise for Marx’s critique, while practice provides the methodological basis for the shift. The materialist perspective in critiquing the concept of the state represents the convergence point between the shift and the critique. By critiquing Hegelian philosophy, Marx not only charted a course for the 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German society but also provided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methodological grounding for the shift in his philosophical stance. This enabled him to transition from idealism to materialism and from revolutionary democracy to communism.
文章引用:胡静, 马玉欢. 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路径——基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研究[J]. 哲学进展, 2025, 14(11): 211-217.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11575

1. 引言

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重要来源,《〈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是马克思哲学立场的转变及对黑格尔哲学批判的直接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这一文本是马克思思想转变的关键文本体现,更是其后续理论体系构建的基础。纵观学界对《导言》的研究,成果丰硕。国内学者如黄志军、薛方圆等深入论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法哲学的批判与改造;丁乃顺、韩玲和袁颖芳总结了其蕴含的关于人的解放思想的线索和路径;程丙、张琪钰等总结了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及其国家观的出场逻辑。国际学界,麦克莱伦等亦强调该文本在青年马克思从批判哲学到革命实践转变中的枢纽地位。然而,现有研究对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内在路径及其核心概念群的联动机制,仍有进一步阐释的空间。因此,立足文本解读,将文本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中进行考察,还原马克思思想转变的时代语境,探寻其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路径,对于厘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起源与发展脉络,把握马克思思想的演变轨迹,挖掘其中蕴含的哲学思想和批判精神大有裨益。

2. 批判的逻辑前提:黑格尔哲学是德国现存制度的抽象继续

2.1. 取代虚幻的幸福

马克思在《导言》中对宗教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一批判不仅是对费尔巴哈宗教批判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更是对德国宗教现状的有力回应。在此,厘清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异同至关重要。费尔巴哈从心理学层面分析宗教产生的原因,指出宗教是人对自身“类本质”的异化,是人将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神的结果。然而,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指出的,“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1] p. 134)然而,费尔巴哈的批判止步于此,未能进一步分析宗教的社会物质根源,也没有找到宗教批判的正确道路。马克思吸收了费尔巴哈的进步思想,并将其向前推进,强调宗教作为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是压迫生灵的叹息和麻醉人民的鸦片。在德国,宗教不仅是一种精神寄托,更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因此,对马克思而言,宗教批判的归宿绝非费尔巴哈式的“理论启蒙”,而是“用人民现实的幸福取代宗教中虚幻的幸福”,将人们的视野从关注天国转移到关注现实,并通过“实践”来改变产生宗教的苦难世界。马克思指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界的真理。”([1] p. 1)这一转变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标志着德国思想界从宗教批判向现实批判的过渡,为后续的哲学立场转向和黑格尔哲学批判奠定了基础。

2.2. 克服时代的错乱

德国在当时明显落后于欧洲其他国家,尤其是英法等已经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的国家。从历史发展阶段来看,德国仍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之下,而英法等国已经迈入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历史发展阶段的差异,使得德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都落后于英法等国。在经济上,德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行会制度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英法等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在政治上,德国的封建专制政权维护着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利益,压制着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而英法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已经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文化上,德国的思想文化领域仍然受到封建神学的束缚,而英法等国的启蒙运动已经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推动了科学文化的发展。然而,德国人民对英法等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却充满了向往。在他们看来,英法等国的资产阶级国家是理想的制度典范,是德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这种向往并非没有道理,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革命确实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然而,德国人民所向往的英法等国的资产阶级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在英法等国,尽管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但政治经济学对财富的统治、现实中的剥削压迫、轻视人、使人非人化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遭受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生活困苦,毫无政治权利可言。这种现象在德国同样存在,甚至更为严重。德国的封建专制统治不仅维护着贵族和地主阶级的利益,还与新兴的资产阶级相互勾结,共同剥削和压迫广大劳动人民。在这种情况下,德国人民对英法等国资产阶级制度的向往与德国现实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如果想从德国的现状[status quo]本身出发,即使采取唯一适当的方式,就是说采取否定的方式,结果依然是时代错乱。”([1] p. 3)

这种“时代错乱”现象对德国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一方面,德国的封建专制统治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使德国在经济上落后于英法等国;另一方面,德国人民对英法等国资产阶级制度的向往又使得德国的思想文化领域受到西方启蒙思想的影响,产生了变革的呼声。然而,由于德国的现实条件与英法等国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变革的呼声难以得到有效的回应和落实,导致德国社会陷入了一种困境。要解决这种困境,就必须对德国的现实制度进行深刻的批判和变革,将德国的发展纳入到符合自身国情的正确轨道上来。

2.3. 黑格尔哲学:德国现存制度的抽象继续

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德国哲学史上的一座高峰,也是德国现存制度的抽象继续。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博大精深,其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更是对德国社会现实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绝对精神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是自由的最高形态。国家不仅包含了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而且还是普遍利益的代表。黑格尔认为,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它有权对家庭和市民社会进行干预和调节,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这种国家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德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特点,也为普鲁士政府的统治提供了理论支持。黑格尔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被用作德国普鲁士政府的代言哲学,这并非偶然。在当时的德国,普鲁士政府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诸多压力,需要一种强大的理论武器来维护其统治地位。黑格尔的哲学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黑格尔的国家观强调国家的权威和统一,这与普鲁士政府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稳定的政策相契合;黑格尔的法哲学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权威性,这与普鲁士政府推行法治、维护社会秩序的措施相一致。因此,黑格尔的哲学成为了普鲁士政府的官方哲学,被广泛应用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之中。

同时,资本主义也习惯用黑格尔哲学变相维护自身的合法性。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资产阶级需要一种理论来证明其统治的合理性,黑格尔的哲学正好提供了这样的理论基础。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发展变化是通过矛盾的对立统一来实现的,这一思想被资产阶级用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资产阶级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和冲突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通过不断的调整和改革,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这种解释为资本主义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支持,也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提供了辩护。

“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延续。因此,当我们不去批判我们现实历史的未完成的著作,而来批判我们观念历史的遗著-哲学的时候,我们的批判恰恰接触到了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的那些问题的中心。”([1] p. 7)因此,马克思认为,要实现德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就必须对黑格尔哲学进行深刻的批判。批判黑格尔哲学不仅是对德国现存制度的批判,更是对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通过批判黑格尔哲学,马克思揭示了德国现存制度的本质和根源,为德国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批判黑格尔哲学也为马克思哲学立场的转向奠定了基础。

3. 转向的方法论依据:思辨法哲学解决的现实方法

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过程中,马克思也指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泛逻辑主义方法的缺陷。与青年黑格尔派将批判局限于“自我意识”或“纯粹理论”的战场不同,马克思寻求一条通向现实世界的道路,对于马克思辩证法研究来说,如何对待思辨(spekulative)是辨识它与黑格尔辩证法区分的重要标志。这种辨识不像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那样,仅仅把思辨哲学理解为从概念到概念的诡辩把戏,从而把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哲学的批判看作对思辨本身的批判[2]。“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对这种哲学的批判既是对现代国家以及同它相联系的现实所作的批判性分析,又是对迄今为止的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的整个形式的坚决否定,而这种意识的最主要、最普遍、上升为科学的表现正是思辨的法哲学本身。”([1] p. 9)显然,即使黑格尔哲学提出的运动变化逻辑和思想表达了世间万物一切的消亡和生成过程,但是其哲学体系规定了最终结果绝对精神,认为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的辩证法过分强调了逻辑的抽象性和普遍性,忽视了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正如国内学者薛方圆所指出的,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绝不仅仅是简单的颠倒,而是在内容、思维结构、思维形式以及矛盾分析等四个方面,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根本性的批判改造,这一改造过程也是马克思历史主义辩证法的确立过程[3]。马克思主张辩证法应该在事物的自身发展中揭示事物发展的逻辑,而不是将逻辑强加于事物之上。“对思辨的法哲学的批判既然是对德国迄今为止政治意识形式的坚决反抗,它就不会专注于自身,而会专注于课题,这种课题只有一个解决办法:实践([1] p. 9)。这里的“实践”具有三重意蕴,这三重意蕴清晰地划清了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界限:

第一,破除德国政治意识的藩篱。思辨法哲学在德国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为现存政治秩序辩护的作用。黑格尔的法哲学强调国家的权威和统一,认为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这种观点为普鲁士政府的统治提供了理论支持,维护了封建专制统治的稳定。同时,思辨法哲学通过对法的抽象理念的论证,试图证明现存的法律制度和政治秩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抑制了对现存制度的批判和变革的思考。要改变德国的政治现状,就必须对这种以思辨法哲学为代表的政治意识形式进行坚决的反抗。首先,需要破除思辨法哲学抽象地与现实脱离的局限。黑格尔的法哲学侧重于对法进行抽象的逻辑推演,将重心置于理念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忽视了法与现实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现实联系。这种抽象的思辨使得哲学脱离了现实社会,无法为社会变革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因此,马克思强调要将哲学从抽象的思辨中解放出来,关注现实社会的发展和变革,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第二,理论与群众脱离是德国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正确的理论能够为实践提供科学的指导,但本身并不直接具有改变现实物质世界的力量。理论只有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和接受,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变革的物质力量。青年黑格尔派中鲍威尔将群众视为“消极的质料”,是历史进步的阻力;马克思则彻底颠覆了这一唯心史观,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 p. 9)

第三,实现从“政治”到“人”两种解放的跨越。这是马克思超越青年黑格尔派“政治解放”纲领的核心所在,新型的政治制度设计并不能为人的解放提供突破性的方式,新型的制度设计与现实的个人是对立的,把人的解放窒息在政治解放的窠臼内。因此,必须揭露政治解放的虚假性并加以扬弃才能回到人的解放进程中[4]。青年黑格尔派追求的是一种模仿英法的资产阶级政治革命。而马克思深刻指出:“对德国来说,彻底的革命、普遍的人的解放,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相反,局部的纯政治的革命,毫不触犯大厦支柱的革命,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1] p. 12)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是马克思在《导言》中提出的两个重要概念。政治解放是指特定阶级通过政治革命获得解放,从而取得普遍统治地位。但这仅仅是资产阶级的解放,它并未触动私有制这一“大厦支柱”,反而以新的形式完成了人的异化。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只是人的解放的一个阶段,人的解放才是最终目标。人的解放是指全体人类在经济、政治、社会和精神等各个领域实现全面的自由和平等,消除一切形式的压迫和异化,“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对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和唯心主义的精神解放的批判,促使马克思从政治解放和精神解放之外探索真正的人的解放之路”[5]。而实现这一终极目标的唯一途径,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实践”为根本特征的彻底的社会革命。

4. 转向与批判的聚合点:国家观批判的唯物视角

4.1. “头足倒置”是黑格尔国家观的根本特点

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是其哲学立场转向的重要标志之一。黑格尔的国家观是其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德国现存制度的理论基础。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绝对精神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是自由的最高形态。国家不仅包含了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而且还是普遍利益的代表。黑格尔的国家观强调国家的权威和统一,认为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这种国家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德国封建专制统治的特点,也为普鲁士政府的统治提供了理论支持。

然而,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国家观存在着严重的错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形式主义逻辑的两个方面,深入剖析市民社会通过关系在哲学逻辑和社会历史中的矛盾,揭示黑格尔在国家观上的错误,揭示了其理论的非批判性,马克思在根本上挪用了理性式“抽象”的概念意义与意识形态功能,使之成为注解和批判现代国家的重要工具[6],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形式主义逻辑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他从两个维度深入分析了市民社会在哲学逻辑和社会历史中的矛盾。首先,他揭示了黑格尔在国家观念上的根本错误,指出黑格尔的理论缺乏批判性,导致其政治立场显得保守、折中,甚至倒退。在黑格尔的理论中,国家的精神和理念被视为先验存在的,它们似乎在家庭和市民社会之前就已存在,这种观点将国家视为一种脱离市民社会的抽象实体,而实际上,这种观点忽视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

黑格尔将国家视为脱离市民社会的抽象实体,认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这种观点颠倒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基础。黑格尔的观点不仅在理论上存在着矛盾,而且在实践中也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它使得国家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而忽视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揭示了其“头足倒置”的错误本质。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不仅揭示了黑格尔理论中的矛盾,而且提出了一种新的视角,即国家、家庭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动态的、发展的,并且自由的实现必须通过具体的社会实践,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来实现。这种观点强调了人的实践活动在社会变革和自由实现中的核心作用,为后来的社会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此外,黑格尔认为自由是理念的自我实现,而马克思则强调自由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的,将自由抽象化、观念化,马克思提出了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是与人的实践活动紧密相连,人在实践中实现自由,在劳动者实现人生价值,共产主义是实现人的复归的必然环节。

4.2. 唯物主义国家观的基本观点:市民社会决定国家

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国家观是其哲学立场转向的重要成果之一。要理解这一转向的深刻性,必须回到其起点,即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批判与重构,“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一再强调精神的绝对作用,指出国家和法律都只是精神发展的一部分,建立在精神的基础上。唯物主义反而是精神自由的障碍,必须扫清这种障碍”[7]。黑格尔完全颠倒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把国家这种上层建筑当作整个人类社会的基础,而把社会的经济关系当作派生的东西。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市民社会是介于家庭和国家之间的“需要的体系”,是一个私人利益争斗的战场,其内在的贫困与混乱必须由作为“普遍理性”体现的国家来超越和统摄[2]。因此,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而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这样,思维非但不是存在的产物,而成为了存在的基础,不是物质决定意识,而是意识决定物质,在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系阐述中深深陷入唯心主义的漩涡。现实的理念,即精神,把自己分为自己概念的两个理想性的领域,分为家庭和市民社会,“分为自己的有限性的两个领域,目的是要超出这两个领域的理想性而成为自为的无限的现实精神。”[8]

“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逻辑泛神论以及形式主义逻辑的经验的批判,强调国家如同市民社会和家庭等社会团体一样,都只是人的社会存在方式,国家制度始终由私有财产决定”[9]。市民社会是“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10] p. 2),它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础。市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国家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强调,国家是市民社会的产物,是人们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建立的特殊组织。国家的权力来源于市民社会,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市民社会。这一“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命题,不仅是对黑格尔的简单倒置,更是一种理论范式的革命。它标志着马克思的研究视域从思辨的天国转向了现实的尘世,转向了现实社会中的人及造成社会普遍非人状态的经济原因,“将哲学的视角关注到现实和现实的人的问题,马克思正是在批判黑格尔抽象的精神哲学的基础上开辟了切中社会现实的实践之路,以实践的方式在社会实践领域中切中社会现实”[11]。这一转向,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奠定了基石。

5. 结语:性质分析奠定批判基础

通过对《导言》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马克思对特定历史条件下德国的宗教、现实、哲学进行的深刻分析。宗教批判到现实批判的转变是青年马克思哲学立场转向迈出的第一步,它将德国思想界的关注焦点从宗教的虚幻世界拉回现实世界,为后续的哲学立场转向和黑格尔哲学批判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单纯停留于现实制度批判的“时代错乱”深层原因,指出反对德国现实制度是批判现实的必要环节,但不是全部,而是要联系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来进行。通过对德国普鲁士官方哲学的理性分析,马克思揭示了黑格尔哲学的现存制度抽象继续的性质,形成了正确批判的逻辑前提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没有止步于黑格尔国家哲学和法哲学的定性分析,而是进一步探索消解思辨性质的方法论,将批判与转向进行了深度聚合。批判黑格尔颠倒的国家观与国家观的研究视域转向拓展了其国家观的历史唯物视野,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马克思哲学立场的转变,也展示了其对黑格尔哲学的深刻批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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