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种书》与唐代书体观念研究
“The Fifty-Six Types of Script” and Tang Dynasty Concepts of Calligraphic Styles
DOI: 10.12677/arl.2025.144077, PDF, HTML, XML,   
作者: 于新汝: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浙江 金华
关键词: 五十六种书韦续杂体书The Fifty-Six Types of Script Wei Xu Miscellaneous Scripts
摘要: 本文以唐代书论汇编《墨薮》首篇《五十六种书》为核心,探讨其作为中古时期杂体书文献的价值。将《五十六种书》置于杂体书发展的脉络中加以审视,可以发现其内容反映出一种对传统书写规范的突围与艺术上的大胆拓界。尽管文中某些内容有附会传说之疑,看似荒诞不经,但其价值在于以某种系统而夸张的叙述方式,表现唐人对书体所蕴含的历史性、神秘性和政治文化意义的想象。论文通过梳理书体分类,分析其反映的唐代书体观念从实用功能向艺术自觉的转型,并强调其与政治文化、谶纬思想及意识形态的关联。
Abstract: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Tang dynasty compilation on calligraphy, “Mosu”, titled “The Fifty-Six Types of Script”, and explores its value as a mixed-genre literary document from the medieval period. By situating “The Fifty-Six Types of Script” within the development of mixed-genre writings, it becomes evident that its content reflects a breakthrough from traditional writing norms and an audacious expansion of artistic boundaries. Although some parts of the text may seem to draw on legendary accounts and appear absurd, its significance lies in the systematic yet exaggerated narrative that expresses the Tang people’s imagination regarding the historical, mystical, and socio-political-cultural meanings embedded in script forms. The paper examin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calligraphy styles, analyzes how they reflect the Tang-era perception of calligraphy transitioning from utilitarian function to artistic self-consciousness, and emphasizes their connections with political culture, prophetic thought, and ideology.
文章引用:于新汝. 《五十六种书》与唐代书体观念研究[J]. 艺术研究快报, 2025, 14(4): 513-517. https://doi.org/10.12677/arl.2025.144077

1. 《五十六种书》与韦续

《五十六种书》文献出自《墨薮》,位于其书第一篇,《墨薮》书分上下两卷,共计二十一篇,所列篇目书论皆无撰录者姓名,有的内容还加以删削,因此编辑较为杂乱。由于第一篇《五十六种书》为韦续所作,而其他书论并无作者记载,后人便把韦续当作全书编撰者,但也有人提出怀疑,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书录解题》《书画书录解题》等都根据韦续的姓名及生平,来论证《墨薮》一书不是或不完全是韦续所编撰。《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中记载:

“旧本题唐韦续撰。续不知何许人。是书唐志亦不著录,惟文献通考载墨薮十卷,引晁公武读书志曰,高阳、许归与编,未详何代人。李氏书目祇五卷,又引陈振孙书录解题曰,不知何代所集……盖即所见书中所记止于唐文宗、柳公权事,当出于开成后人。然题为韦续,则不知其何所据也。”[1]

张天弓先生据此考证“韦续当生于开元(713~741)年间……二十一篇本定非出自韦续。”其书论作者应至少出自晚唐[2]

大多古籍文献对韦续的记载皆是不详何人,刘有定《衍极》注曰:“唐《墨薮》,不知何人编,其书博取汉、魏迄唐诸家笔法叙论。”[3] (p. 439)《全唐文》卷三百六十三载:“续,驸马都尉鐬之孙,元宗末,官天舆令。”[4]《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卷七十四载:“韦鐬,太子太保、驸马都尉;长子友谦,陈王府长史,长孙续,天兴令。”[5]由此可知,韦续是唐代韦鐬之孙,在元宗末年官至天兴令。韦鐬,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人,属京兆韦氏,是中古时期最具代表性的士族家族之一,家族起源可追溯至西汉,鼎盛于隋唐,唐代“城南韦杜,去天尺五”的俗语彰显了其政治地位与社会影响力。韦氏家族之庞大,有多房多支,韦续这一支应属于东眷彭成公房,发展到韦续时,由于安史之乱对士族的影响,韦氏家族已显落寞。

2. 《五十六种书》与杂体书

对于杂体书各种字体的记载,《五十六种书》中提到的最早杂体书是三皇五帝远古时期和先秦时代,如太昊庖牺氏始作龙书、炎帝神农氏作八穗书等,这些大多是传说瑞纪故事、自然崇拜之事,并不能追根溯源。汉代以来,杂体书才流行起来,对杂体书的记载逐渐增多,最早许慎《说文解字》对杂体书略有解释,后萧子良《古今篆隶文体》是最早记录较全的一篇,是古代第一部书体研究专著,在《李善注文选》《法书要录》中都有所引用,现存日本镰仓抄本。研究后发现,韦续《五十六种书》的内容与《古今篆隶文体》有相似重合之处,韦续所撰应源于萧子良本。

《五十六种书》可以视为韦续对前人关于书体传说与记载所作的一次系统性整理,其中所收录的书体,大多脱离日常书写的实用范畴,而强调装饰效果与象征意义,属于“杂体书”一类。这类书体往往不拘成法,将神话传说、历史实存乃至文人想象熔于一炉,构建出一套独特的书体源流与分类体系。所谓杂体书,也常被称为“杂书体”或“破体书”,其特点在于跳脱出传统书写的规范与审美框架,追求视觉上的奇趣与表现力。从本质上看,它不再以准确记录语言为首要目的,而更像是一种围绕字形展开的艺术创作,通过对文字形态进行夸张、变形甚至重构,不断拓展书法的表现边界。可以说,杂体书是一场以文字为载体的审美实验,其意义不在实用性,而在视觉表现与观念层面的探索。

刘涛在《中国书法史》中认为,受当时学风的影响,产生于“小学制”的杂家书派,是一种书写形式的猎奇;张天弓先生指出,杂体书法源于书学的“小学化”的影响,是对“八体六书”的进一步发展。古代的“小学”教育以文字学为核心,通过识字、书写、训诂等训练,奠定“通经致用”的学术根基。《周礼》记载“六艺”中,“书”即包含文字书写的基本规范,至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更将“小学”定义为“文字之学”,强调文字作为“经艺之本”的核心地位。在早期文献著录史上,小学书目与书学书目存在很大重叠,后人归入书法类的著述在著录史上先是分入小学类中,而后才别入艺术类。从汉唐时期目录学的著录传统中可知,有关杂体书的著述常被录于经部文字学中,而且所占分量不小,可以说是当时文字学中之大宗[6]

杂体书与古代小学教育也互相影响。唐代国子监规定学生需“篆、隶、草三体兼习”,这种训练体系使学童在楷书基础上,必须理解篆书、隶书的结构与笔法,而这正是杂体书创作的基础。敦煌出土的学童习字本中,常见稚拙的篆隶笔意,甚至夹杂了一些仿鸟虫书的装饰笔画。宋代米芾自述幼时“日写篆隶各一纸”,明代《对类启蒙》中更以“云书对雨篆”引导学童想象书体与自然意象的结合。

3. 《五十六种书》书体分类

韦续所纂《五十六种书》,是对汉魏以来散佚书论的收录,系统性地呈现了五十六种名目繁复的书体名称。相较于同时代《书断》等偏重技法品评的书论,其价值在于并非简单地罗列书体,而是融合了历史传说、自然崇拜、政治哲学与艺术想象等,反映了秦汉以来的谶纬神学、天人感应思想。

内容上首先是帝王祥瑞类书体,古人一般将文字起源归功于帝王受命与天降祥瑞,通过“感生创字”构建君权神授的符号象征,这是中国古代“君权神授”意识形态在文字领域的具象化表达,如龙书、云书、鸾风书、仙人形书、龟书等。《五十六种书》开篇即“太昊庖牺氏获景龙之瑞,始作龙书。”太昊庖牺氏,即伏羲,《汉书·律历志》称:“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师古曰:‘罟音古。’故天下号曰炮牺氏。”[7]伏羲有很多发明创造,因此称号较多也各不相同,有一些是同音异字。“景龙之瑞”,相传伏羲氏时,有龙负图出河,以龙纪事,创立文字,这是天地开启文字的征兆。龙书,又称龙篆、龙书篆,字形盘曲如龙纹。最早北朝王愔《古今文字志》中列有“龙书”,到乾隆《御制盛京赋》第二十种书体为“龙书篆”。又“黄帝时,因卿云作云书。”云书起源于对流云的摹画,在秦汉时期演变为“神符”,被古人信奉为天神借助云彩显现的篆纹,体现“天人感应”观念,后经方士、道士载录而成为符箓。“卿云”也称“庆云、景云”,是五彩云的别名之一。五彩云与龙一样,也是祥瑞。“帝尧陶唐氏,因轩辕灵龟负图,作龟书。”帝尧是上古五帝之一,帝喾之子,13岁时受封于祁地,15岁时诸侯国都定于陶唐,被称为“陶唐氏”。“轩辕灵龟负图”与“景龙之瑞”相似,都是祥瑞之物。此类神话书体的本质,在于意识形态对文字的系统性重塑,其叙事逻辑主要围绕天命符应、农事隐喻及征伐功绩的祥瑞表征而展开。其中部分书体在功能上即属仪式性书写,功能性超越了书写本身,如黄帝云书摹写卿云缭绕之象,专用于封禅岱宗、铭刻玉牒。

其次自然象形类杂体,这类书体是“书肇自然”理论的具体化,大部分书体基本都是采取“观物取象”的造字方法,主要包括有虫书、气候书、偃波书、蛇书、转宿篆、垂露篆等。“虫书者,鲁秋胡妻浣蚕所作。”刘有定《衍极》曰:“虫书,鲁秋胡子远宦五载不归,其妻幽居怀思,因玩蚕而作。故又名‘蚕书’”[3] (p. 413)。鲁人秋胡的妻子终日与蚕为伴,通过观察蚕的体态,创造出虫书,也叫雕虫篆。此种字体线条纤细盘曲如虫形,多见于兵器、印章及青铜器铭文,如湖北宜昌出土的越王勾践剑铭文。“转宿篆者,宋司马以荧惑退舍所作也,象莲花未开形也。”转宿篆是一种在笔画上饰以三星、形似未开莲花的书体。“荧惑”则指火星,在古人观星术中象征战争与死亡。“垂露篆者,汉章帝时曹喜作也。”垂露篆又称“垂露书”,王愔《文字志》云:“垂露书,如悬针而势不遒劲,婀娜若浓露之垂,故谓之垂露。”[8]垂露是书写鸟虫书和篆书的过程中,在笔画的中间按笔而形成垂露欲滴的笔法。《王子午鼎铭》和《楚王熊朏盘铭》便是垂露篆的代表作。自然象形书体在汉晋之际多受材质制约,魏晋时期转向对美学的追求,唐代进一步异化,与唐朝交往密切的国家,尤其是日本也有借鉴,“雪舟流”画道吸取有云书笔意,画面中带有丝丝禅意。

内容上还有篆隶变体类杂体,主要是为适应社会分工而产生,当时社会字体因过于繁复不便快速书写,不仅官员办公不便,百姓也不易学习,便有了社会需求推动的书体分化。这类书体包括殳书、刻符书、徒隶书、署书、稿书、一笔书、行书、散隶书等。“殳书者,伯氏所职。文记笏、武记殳,因而制之。”殳书,秦书八体之一,古代刻于兵器或觚形物体上的文字。唐兰《中国文字学》:“秦代的若干觚形的权上较方整的书法,像‘栒邑权’,就是殳书。”[9]古代文官上朝,用笏遮脸,并用以记载皇帝的诏令;武官就记在“殳”上,进而将“殳”引伸为兵器。陕西临潼出土的《相邦吕不韦戈》,字体方整,笔画匀劲,是成熟的殳书风貌。“刻符书者,鸟头云脚,李斯、赵高并善之,用题印玺。”刻符书,秦时专用于符信的一种篆书体。一般是刻于符节上,载体材质较硬,书写时不能很好的勾画,因此字体较平直、方正,如现存阳陵虎符上的文字。还有为方便帝王和官员办公,以及百姓的日常书写而产生的书体。“稿书者,行草之文也,晋卫瓘、索靖善之。”稿书,指起稿所用的草字。作文必先起稿,其书多草而涂改,故名。稿书是草体应用性的名称,而它本身并无严格的体系。南朝羊欣是第一个明确将“草稾”视为一种书体者,《采古来能书人名》中释“草稾”为“相闻书”。韦续所论“稾书”,应是从中化出,又用“稾书”直接代替了“稾草”,后世书法文献中“稾草”“草稾”“稾书”之名词互见,“稾”与“藳”通,故“稾书”也写为“藳书”,汉字简化后则为“稿书”。变体类书体实际上是历史上众多无名书吏的集体智慧,其中推动书法发展的也有秦汉以来政治文书量剧增与书写工具革新的原因。

最后是名家新创与域外书体,这类杂体一般是突破传统书法模式进行创新,凸显书家个性与跨文化碰撞。主要包括有填书、鼎小篆、细篆、飞白书、一笔书、外国胡书、天竺书等。“填书者,亦周之媒氏作,魏韦诞用题宫阙,王庾、王隐皆好之。”填书,指填篆。梦英《十八体书》曰:“填篆者,周媒氏以仲春之月判会男女,则以此书表信往来,及魏明帝使京兆韦仲将点定芳林苑中楼观,王廙、王隐皆云字间满密,故云填篆。亦曰方填书。至今图书印记并用此书。”[10]古代“媒氏”职责掌管民众的婚姻,填书就是由执掌婚姻事务的官员创造。东晋的王廙、王隐都喜欢这种古文,认为字间饱满密集,所以称它作填书,在青铜器铭文、玺印篆刻等领域留有实物遗存。“飞白书者,蔡邕待诏,见门下吏垩帚成字所作。”飞白书,也称“飞帛书”,张怀瓘《书断》曰:“案飞白者,后汉左中郎将蔡邕所作也……时方修饰鸿都门,伯喈待詔门下,见役人以堊帚成字,心有悦焉,归而为飞白之书。”[11]载蔡邕见到役人用垩帚成字而创飞白书,又说其多用于“题署宫阙”且“创法于八分,穷微于小篆”。现存西安碑林《升迁太子碑》碑额“升仙太子之碑”即为此体。域外书体是古代“丝绸之路”“书籍之路”交流的结果,其价值不在审美,而是激发了本土书法的创新。“天竺书者,梵王所作《涅盘经》,所谓《四十二章经》也。”天竺书,指古印度及西域诸地流行的文字。僧人法显曰:“鄯善(今新疆罗布淖尔以南)以西诸国,国国胡语不同,然出家人皆习天竺书、天竺语。”郑杓《衍极》卷二刘有定注:“颜师古云,西域胡僧能以十四字一切音,文省而义广,谓之婆罗。”[3] (p. 414)大概包括梵文、佉卢文、吐火罗文、于阗文等,在新疆及甘肃敦煌等处曾有大量发现。书法名家对书体进行变体创新,实际也可称为艺术自觉。书法从“工具书写”提升至至“观念表达”,其中也是对艺术话语权的争夺,如蔡邕创飞白书以枯笔露白解构篆隶匀称,实为对抗鸿都门学官样书风。《五十六种书》大部分书体并没有实物印证,系汉唐谶纬累积,部分书体有时代工具或可实现,如石刻刀痕产生了悬针篆。韦续以“五易八体”框架整合文字演进史,其价值非在分辨真伪,而是反映了杂体书随时代的发展、古人思想价值观与文化交流现象。

4. 结语

《五十六种书》是对古代书体名目进行系统性梳理的重要文献,并非凭空而来,而是汉唐以来谶纬思想、文字观念与书法实践长期交织的结果。从中我们可以窥见古人“观物取象”的传统造字思维,及“君权神授”政治观念在文字形态中的渗透,暗示书写在当时已萌生艺术化与观念化的倾向。这启发我们跳出传统上对书体真伪的纠结,转而关注其背后隐含的观念建构,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书法与传统政治文化、哲学思潮间的互动,也将为书法史研究开辟更为广阔的跨学科视野,不断拓展其内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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