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数字经济的深入推进,我国城乡生产与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数字经济正逐渐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重塑资源配置模式与社会关系结构。然而,在这一变革浪潮中,农村地区的老龄化问题愈发凸显。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比例显著高于城市,劳动力外流、家庭空心化与人口老龄化呈现叠加趋势,农村社会再生产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农村地区60岁及以上网民占农村网民总数的比例仅为12.3%,农村老年人智能手机拥有率约为58.2%,但其中仅31.5%能独立完成线上支付、网络购物等基础数字操作,农村老年群体的数字接入与应用能力显著滞后于数字经济发展进程。
在数字经济与农村老龄化交织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社会再生产机制遭遇功能性障碍。数字技术一方面为农村产业升级、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新机遇;另一方面农村的老年人因触网时间短、信息辨别力有限和网络技能的相对缺乏,处理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不足,成为脆弱的互联网用户群体,他们面临着跨越“数字鸿沟”的问题[1]。这些问题使老年群体在生产劳动、社会参与与文化传承中被边缘化,形成“数字排斥型老龄化”新现象。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出发,结合数字经济发展现实,探讨农村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再生产的困境与重构路径。
2. 理论基础:社会再生产视域下的老龄化与数字经济耦合机制
2.1. 社会再生产理论的基本逻辑与农村老龄化问题的契合点
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是研究社会结构持续运行及其内在矛盾的重要理论工具,强调物质资料的再生产与社会关系再生产的统一过程。社会再生产不仅仅指产品的连续生产和资本循环,更包括劳动力的再生产、社会关系与文化秩序的延续与变迁。马克思提出:“社会再生产分为生产资料生产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类,两大部类必须保持一定比例关系才能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实现。”[2]
但在农村老龄化问题上,社会再生产面临多重困境。一方面,青年劳动力大量外流造成农村劳动再生产的结构性断裂;另一方面,传统家庭养老与村落互助机制的弱化,导致社会关系再生产功能衰退。同时,随着城市文化和新型媒介的渗透,农村地区原有的文化再生产路径受到冲击,老年人处于“失语”和“失根”的边缘地带。将社会再生产理论引入农村老龄化研究,不仅具有方法论上的合理性,也为揭示人口老龄化问题背后的深层结构性逻辑提供了理论支点。
2.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的数字社会再生产新命题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数字经济体系的重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再生产逻辑也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倡导物质与人的统一发展的路径上。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生产关系、社会结构和治理逻辑正在发生重构,传统的再生产机制逐渐被平台逻辑、算法调配和数据资本主导的机制所替代。
从数字社会再生产的突出特征来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形式的数据化转型,以平台劳动、零工经济等新型就业形态替代传统实体劳动,改变了劳动力再生产的组织方式;二是社会分配机制的算法化,平台控制资源配置通道,导致农村老年群体在数字红利分配中被边缘化;三是文化与认知结构的碎片化重组,数字媒介打破原有的共同体秩序,造成老年人“技术排斥”与文化疏离共存的现实困境[3]。而数字赋能为老龄化社会提供了技术改造与服务升级的可能性,尤其是在“智慧养老”“远程照护”等新型服务模式方面展现出积极效应。但由于农村地区在基础设施、经济能力与文化适配上的劣势,数字赋能尚未真正转化为社会再生产的稳定机制[4]。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23年调研数据显示,农村数字经济相关岗位中,18~45岁劳动者占比达89.2%,55岁以上劳动者占比不足3.1%,老年群体在数字劳动市场中的参与度极低;且83.6%的农村老年人从未享受过数字政务、在线医疗等公共服务红利,数字经济的普惠性在农村老年群体中尚未充分体现。
2.3. 数字经济、农村老龄化和社会再生产的三维耦合路径
本文构建“数字经济–农村老龄化–社会再生产”三维互动分析框架,旨在揭示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再生产问题解决路径。
第一维是数字经济的扩张机制。数字技术在农村的渗透路径主要通过电子商务、数字政务、智能农业与线上服务平台的下沉实现。数字经济作为更高级、更具可持续性的经济形态,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对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了前所未有的促进作用[5]。而这种扩张过程重塑了农村的经济活动组织方式与服务供给逻辑。第二维是农村老龄化的再生产断裂问题。伴随人口结构失衡,农村家庭逐渐失去照护与劳动力再生产的能力,老年人被边缘化于数字劳动体系与新型治理结构之外,导致社会再生产秩序碎片化。第三维是再生产机制的变异重组。将生产劳动、社会关系与文化再生产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三大核心维度,考察其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重组路径。
3. 数字经济发展与农村社会再生产变迁
3.1. 数字经济的内涵及其在农村的渗透路径
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为驱动的新型经济形态。其核心特征是通过技术平台实现资源配置、价值创造与社会关系的再组织。数字经济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为数字乡村发展提供关键生产要素和技术支撑[6]。
在国家政策推动和技术普及的背景下,数字经济正逐步向农村延伸,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化,如“千兆入村”“5G + 智慧乡村”等工程的持续推进,为数字服务的落地提供网络支撑;二是数字平台服务的下沉,例如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推出“兴农计划”,推动农产品上行;三是数字公共服务的延伸,如“掌上政务”“线上问诊”等,使农村居民逐步接触和使用线上化资源。2023年我国农村地区5G网络覆盖率达88.7%,较2020年提升34.2个百分点,但在数字服务使用层面,农村居民中仅28.3%使用过在线医疗服务,而60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的使用率更是极低,数字经济在农村的渗透呈现“基础设施先行、服务使用滞后”的特点。
3.2. 数字化技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重构
数字经济语境下国民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数字化赋能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新动能[7]。尤其在生产层面,数字技术加快了农村传统劳动组织方式的瓦解与重构。农村电商兴起推动了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连接,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地域封闭带来的经济滞后。如江苏徐州的“银发电商合作社”模式,当地通过政府支持与电商平台合作,组织老年人参与手工艺品生产与电商运营,不仅实现了老年再就业,也为农村集体经济注入了新活力。
而平台经济也催生出新的“灵活劳动”模式。如外卖配送、直播带货、乡村物流等零工岗位吸纳了一部分边缘劳动者,部分身体条件尚可的老年人亦可参与其中。此外,智慧农业的推进使农村生产方式趋于信息化、自动化。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实现农事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决策,从而部分缓解因老龄化造成的劳动力不足问题。以山东潍坊智慧农业示范基地为例,该基地引入“数字农业管理平台”后,60岁以上老年农户占比从35%提升至52%,通过平台远程监控和自动调控灌溉设备,老年农户日均农业劳动时长大大缩短,农田亩产提升12%,但该模式的设备投入成本较高,且需要定期维护,对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普及难度较大,因此该模式在潍坊农村的推广率仅为较低。
3.3. 数字技术对农村社会关系与文化结构的影响
社会再生产不仅包含物质劳动,更包括社会关系的维系与文化的传承。数字经济的发展改变了农村社会的连接结构和文化环境,同时信息流动方式的变革也使农村社会从“熟人社会”逐步过渡为“半熟人——虚拟混合型社会”,村庄内部的传统交往网络正在被微信、抖音等平台所重塑。
而数字媒介也对代际沟通产生双重效应,数字工具可促进远程家庭联系,加强亲情维系,如老年人通过视频通话与外出务工子女保持沟通;但老年群体的“数字隔阂”也可能造成家庭沟通障碍和代际文化断裂,出现“数字沉默”的现象。从文化层面来说,数字技术为农村文化的保存与传播提供新渠道,但同时也带来主流文化对本土文化的覆盖。
3.4. 数字经济赋能下的乡村社会新结构与再生产形态
数字经济在推动农村社会再生产方面表现出明显的双重性。首先,它通过技术赋能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为农村老龄人口的再就业、社会融合与文化参与提供了新通道;其次,它也引发了新的再生产断裂与社会分层问题。如浙江省的“数字乡村 + 智慧养老”试点项目,通过建设适老化平台、推广远程照护设备和健康数据监测系统,实现了老年照护服务的系统升级。但项目的可持续性和普及性仍受制于成本、技术适配与老年人数字素养等因素。
数字经济正在催生一种新型的“平台化乡村社会”,其特征包括以技术为中介的生产劳动参与、以平台规则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以及以数字媒介为载体的文化再生产机制。这种社会结构的变迁,既为农村老龄群体的再生产能力提供了更新空间,也对社会政策与制度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
4. 农村老龄化的社会再生产困境
4.1. 劳动再生产危机:青壮年外流与劳动力不足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8]在数字中国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双重推动下,农村社会发展迎来了新的技术赋能机遇。然而,这一进程中也暴露出农村老龄化所引发的社会再生产困境。农村老龄群体在劳动力参与、家庭支持、文化传承以及数字适应等方面面临显著挑战,严重制约了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农业农村发展在基础设施、科技人才、要素供给、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和薄弱环节,如关键核心农业技术研发滞后、产业融合协同性不强、农业数字化应用场景不多、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促进农民增收的内生动力亟待提升等[9]。而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导致农村地区出现“人口空心化”现象。国家统计局2023年县域经济监测数据显示,中西部农村地区15~59岁劳动力外流率达48.7%,其中25~45岁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率高达67.2%;在农业生产领域,60岁以上老年人已成为主要劳动力的农村地区占比达53.6%。
而老年群体自身因身体机能衰退,难以胜任现代农业生产或新兴数字劳动形式,致使农业经营主体逐渐萎缩。同时,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形成“既缺劳又缺照”的双重困境。正如党的十九大所强调的:“要注重家庭发展,完善老龄服务体系”,但在劳动力持续流失的背景下,传统依赖家庭自养和互助养老的机制已难以维系。
4.2. 社会关系再生产障碍:家庭养老弱化与社区支持缺失
家庭是农村社会关系再生产的核心单元。从传统意义上来说,农村家庭承担着养老、照护、心理支持等多重功能。但当前家庭小型化与核心化趋势明显,老年人与子女分居成为常态,导致家庭内部的支持功能弱化。尤其是在信息化治理背景下,原有基于血缘与地缘的邻里互助机制被削弱,农村社区普遍存在“有制度、少功能”的虚化现象。
在当前数字治理逐步渗透农村治理体系的背景下,老年群体往往缺乏对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能力,难以有效获取政策、医疗、社保等信息与服务资源。这种对治理结构的“制度性排斥”,使得老年人处于“看得见却摸不着”的制度边缘地带,进一步加剧了其社会孤立感与资源匮乏状态。正如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在当前农村数字社区治理模式尚不成熟的情境下,老年人仍然处于现实支持体系的“断裂带”之中。
4.3. 文化再生产困境:传统价值衰退与数字文化疏离
文化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黏合剂,也是代际传承的精神纽带。在城乡一体化与信息全球化的背景下,农村原有的本土文化体系正经历快速瓦解。老年群体作为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传递者,其文化生产与再生产功能正在被边缘化。传统节庆、民俗技艺等逐渐失去年轻一代的认同和参与;数字媒介主导的话语体系和娱乐内容与老年群体生活经验之间形成“文化隔膜”。
而数字文化的主流价值观、语言风格与传播方式更偏向年轻用户,使得老年人在情感上产生距离感,难以将其融入自身的日常生活实践中。这种“技术疏离”与“文化疏离”的双重作用,不仅削弱了文化再生产的连续性,也影响了老年人的社会归属感与价值认同。
4.4. 数字鸿沟与社会排斥:老年群体在数字经济中的边缘化现象
目前“数字中国”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农村老年群体与数字经济之间仍存在较深的“技术鸿沟”和“认知壁垒”。大多数农村老年人由于教育水平有限、信息素养不足、设备可及性低等原因,难以主动接入数字平台,形成“被动数字公民”的身份状态。政府大力推动数字适老化平台与智能终端普及,但因缺乏针对老年群体的界面优化与操作简化,再加上部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弱势群体需求,老年人依然处于数字经济系统之外,难以获得应有的技术赋能。
这种排斥不仅表现在信息获取与服务使用方面,更深层地体现在老年人被排除于平台劳动、数字金融与网络消费等核心经济行为之外。如线上支付、网上挂号等制度性门槛不断提高,使得“不会用”“用不起”成为数字治理下农村老年人的真实困境。这种“结构性失能”不仅压缩了老年人的生活空间,也削弱了其参与社会再生产的能力。
5. 数字经济赋能下农村老龄化社会再生产的重构路径
5.1. 生产层面:推动数字农业与老年参与型产业发展
生产是社会再生产的基础环节,数字经济为农村生产提供了新的动能,要“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要拓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促进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10]。优先在农村老龄化严重地区推广适老化的数字农业与老年参与型产业。比如在农业端推进智慧农业、智慧灌溉、大数据管理等,使身体条件受限的老年人能够从“体力劳动”转向“管理参与”或“生产监控”。其次,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参与的电商平台、手工艺扶贫项目、乡村旅游等“银发经济”形态,使老年群体在再生产中重获参与机会。这样不仅有助于其再就业,也推动老年人的角色从被服务者向生产参与者转变,从而完成从“被动承受”到“主动创造”的社会角色转换。
5.2. 社会关系层面:构建“数字互助养老”“智能社区治理”等社会支持体系
社会再生产还包括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再生产,如家庭、社区、互助网络等。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各类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在农村数字化推进过程中,构建基于数字技术的互助治理平台。比如,建立乡村社区“数字互助养老”平台,通过APP或微信小程序连接志愿者,实现线上互助、线下服务;再如推进“智能社区治理”,将农村村庄治理、医疗、服务资源整合进数字平台,使老年人也能参与乡村治理,强化其社会参与感、认同感和归属感。这种参与机制不仅增强了社会关系的活力,也提升了老年人在乡村公共事务中的再生产作用。
5.3. 文化层面:利用数字媒介重建代际交流,推动乡村文化的代际传承
文化再生产是社会再生产中容易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老龄群体往往承载着本土传统文化、乡土技艺与乡村记忆,而数字经济在带来现代文化和信息流动的同时,也带来文化断裂与代际疏离的问题。通过数字媒介重建代际交流渠道,如通过短视频、云课堂、在线书屋等方式,能让老年人参与乡村文化记录、传统技艺教学,增强文化的“迁移性”。同时,打造面向老年人的数字文化产品,如老年大学线上课程、适老化微信圈乡村线上博物馆等,使其在乡村文化再生产中由“被传承者”转向“传承者与创新者”。从而提升其文化主体地位,强化乡村社会文化的连续性与活力。
5.4. 制度保障层面: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与包容性政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制度是保障农村社会再生产机制顺畅运行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并把发展银发经济纳入国家行动议程。在农村地区推进数字经济赋能老龄化再生产,必须从制度保障入手。首先,加快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行政村5G通达率90%以上、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为老年人参与数字经济提供技术保障。其次,出台包容性政策,如数字适老化改造补贴、新业态扶持政策、老年人数字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等,确保老年群体不因经济或技术能力受限被数字化进程边缘化。同时构建多方协同机制,政府、村集体、市场、社会组织共同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强化老年人参与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确保制度改造真正落地。
6. 结论与启示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农村社会再生产体系正面临严峻挑战。而数字经济作为推动新型生产关系与社会结构重构的重要力量,在改善老龄化带来的发展困境方面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本文以“数字经济–农村老龄化–社会再生产”三维为分析主线,系统梳理了数字技术如何深度融入农村生产劳动、社会关系和文化传承等再生产过程,揭示了其对农村老年群体带来的多重影响。
党的二十大指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要“推动数字技术更好服务老年人”。数字技术只有嵌入公平、包容的制度设计,才能真正服务于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弱势群体。因此要立足共同富裕目标,坚持数字包容战略,完善基础设施、政策制度与文化支持体系,全面提升老年群体的数字能力与社会参与度,这样才能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实现农村社会再生产的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