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环境危机日益严峻、传统现代化模式面临生态困境的背景下,这一理念不仅是对传统现代化模式的反思与超越,更是对未来发展方向的深刻洞察和战略选择,并且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为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方向。本研究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学术成果的系统性梳理,为深入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理论来源、科学内涵和实践路径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
1.1. 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主要包括理论基础、科学内涵、实践路径三个方面。
在理论基础方面。邓艳嘉[1]在其研究中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论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同时弘扬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理性借鉴了西方先进合理的生态观点。魏红[2]进一步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以及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三方面共同搭建起这一生态理念的底层思想逻辑。这些研究揭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理论的多元理论渊源。
在科学内涵方面。卢国琪和卢磊磊[3]从本体论、实践论、价值论三个维度探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哲学奥秘,强调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及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并存的绿色发展模式。王丽君和李国锋[4]则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蕴含着生态化与现代化相统一、生态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相统一的义理,强调了构建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
在实践路径方面。徐静[5]指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面临着公民生态价值观培育体系尚未健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仍任重道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仍有待完善等现实制约为此,我国应在优化完善多元主体协同的培育体系,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化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符合生态文明的制度现代化,主动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等方面下功夫。王琦和张蕾[6]则强调了发展绿色生产力、强化生态教育、遵循全球化潮流等实践路径。
1.2. 国外研究现状
本文的研究内容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外的研究内容相对较少,主要包括中国生态现代化的独特性和在全球生态治理的贡献两个方面。
在中国生态现代化的模式独特性方面。认为中国式现代化超越了西方工业文明的资本逻辑,其通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破了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范式,提供了新的生态治理模式。
在全球生态治理的贡献方面。认可中国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构建清洁美丽世界中的贡献,认为其为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中国的经验与模式。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综上所述,国内外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研究内容丰富,但值得注意的是,该研究主题仍存在进一步拓展的学术空间: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研究更侧重从哲学维度、历史演进和价值维度等宏观层面进行学理阐释,对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等实践路径的具体性研究稍显薄弱。从国际认可度来看,尽管中国在生态现代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在国际社会中的认可度和影响力仍有待提升。
2.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理论来源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理论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以及中国共产党生态现代化的实践指导。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为其提供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生态启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其注入了生态智慧,而中国共产党生态现代化探索则为其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指导。
2.1. 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理论启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理论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并受到其启示。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是马克思在不断涌现的环境问题的背景下,批判吸收前人的生态思想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对人与自然问题的思考,形成的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的理性认识。
马克思认为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指出“人是靠自然界生活”[7],表明人类生存和发展都不能脱离自然界,因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一切必需品都来源于自然界。恩格斯也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即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类本身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同时,人类通过实践活动从自然界获得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物质资料,不断改造自然,并在此过程中与自然环境共同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指出,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获取所需要的物质生产资料,保护好自然环境。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纽带,人类通过劳动实践将自然转化为“人的无机身体”[8],并通过这种互动维系人类的存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9]。因此,人类通过实践活动来认识自然并且改造自然,自然不可能存在完全剔除人类活动的存在[10]。
马克思深刻认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这种辩证统一不仅体现在人类对自然的依赖和改造上,更体现在人与自然的相互制约与和谐共生的关系中。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人类的活动如果超出自然承载能力,就会受到自然的反作用。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寻求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马克思认为,人类应该认识到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通过合理的实践活动,人类可以调节自身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2.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观以“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为核心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儒家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以“天人合一”、“参赞化育”以及“生生不息”构成一个完整的生态观。《庄子·内篇·齐物论》中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思想即“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类与自然同源,应该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同时,“仁”作为儒家的核心思想,儒家将“仁”的思想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从而提出“参赞化育”思想,主张人类应参与并协助自然的运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并且儒家认为“生生之谓易”,指出自然界的生命具有内在价值,生命和自然是相互依存的,强调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注重实施可持续发展。
道家的生态思想是主张“道生万物”的生态存在论。道家认为“道”是宇宙万物的根源,揭示了天地人万物的同根同源,认为自然万物与人类是一个有机整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平等性。同时,道家主张“道法自然”,强调人应遵循自然规律,不以人为干预破坏自然平衡[11]。在生态实践方面,道家倡导“无为而治”,即顺应自然,重视生态保护,减少人为干预,反对破坏自然的行为。道家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注重顺应自然,追求平衡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佛教也具有生态思想,其基于“缘起论”,认为世间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而成,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没有独立的存在,强调万物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同时,佛教强调“众生平等”,认为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仅是人类、动物这样的有情众生,就连山川草木这样的无情众生也具有佛性,即“无情有性”,主张人类应尊重生命及其环境,戒杀惜生,体现了深刻的生态伦理思想[12]。
2.3. 中国共产党生态现代化探索的实践指导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关注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生态治理的实际经验,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指导。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同志提出“绿化祖国”“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等号召,强调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的号召标志着新中国生态保护事业的起步。通过植树造林和水利建设,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为后来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改革开放阶段,邓小平同志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对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将环境保护确立为中国的基本国策。江泽民同志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强调环境保护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提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胡锦涛同志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核心理念之一,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生态现代化的探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理论指导。这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科学内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以“生命共同体”理念下的生态关系重构为核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模式,旨在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转变,推动社会、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共进,为人类文明的永续发展开辟新的道路。
3.1. 生命共同体理念下的生态关系重构的核心要义
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仅是人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的重构,而且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核心要义。
生命共同体理念超越传统发展模式的二元对立,传统的现代化模式往往将人与自然置于对立关系,强调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导致资源过度消耗和生态破坏。而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和依存性,人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要求人类从自然的主宰者转变为自然的守护者,实现从掠夺式开发向可持续利用的转变。“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了人与自然的不可分割性,认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本规律。[13]。
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各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其核心是认识到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精密且相互关联的整体,其中每一个组成部分都与其他部分紧密相连,相互影响,共同维持着生态平衡。这一理念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要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同时,人类作为生态系统的一部分,其任何行为都会对整个生态系统产生影响,因此必须从整体出发,统筹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
生命共同体理念重构人类活动与自然生态的关系。在生命共同体理念下,人类需要重新审视自身在自然界中的位置,突破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思维,避免将自然视为单纯的服务对象或资源库[14]。而是要将自然视为与人类同属一个生命系统,尊重自然的客观性和先在性,承认自然具有独立的价值和权利。通过遵循自然规律,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3.2. 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福祉的价值旨归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态福祉为价值旨归,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民生福祉紧密结合。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以及公平正义的原则,强调全体人民的生态权益和福祉[15]。生态权益是全体人民的基本权益,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保障每个人平等享有清洁空气、洁净水源、安全食品和宜居环境。这种公平性不仅体现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也体现在代际之间,确保当代人的发展不以牺牲后代人的福祉为代价。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成为这一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不仅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包括满足他们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16]。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自然财富,为人们提供丰富的精神财富,更是社会财富和经济财富。通过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可以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同时,现代化建设不仅注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同时也致力于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将绿水青山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幸福源泉[17]。这种模式确保了现代化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还强调了人民在生态治理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全体人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不仅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关键所在,也是推动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18]。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人民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生态环境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主要力量。通过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可以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在生态治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种实践路径不仅提升了生态治理的效率,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参与现代化进程的机会,增强了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3.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底色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其核心生态底色在于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模式创新。这种模式以生态文明为核心,旨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推动人与自然的关系走向和谐。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为基础,追求高效、低碳、可持续目标的发展模式[19]。它要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这一模式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相结合,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向绿色化、低碳化方向转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以绿色低碳理念为主导的现代化发展道路。这一理念强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既要避免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也要避免忽视经济发展而过度保护环境。绿色低碳理念要求在经济发展中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动态平衡,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统一,即通过保护生态环境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是发展理念的转变,更是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全面绿色化转型。在生活方式方面,绿色低碳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鼓励公众采取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选择绿色食品和绿色产品、减少浪费等。通过这些生活方式的改变,可以降低个人对环境的负担,推动社会的整体可持续发展。在生产方式方面,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摒弃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生产模式,转向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生产方式。通过发展绿色科技,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并建立清洁绿色低碳的能源产业体系。
4.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践路径,不仅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更是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探索。通过生态制度保障、绿色发展转型和社会共建,中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4.1. 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
生态制度体系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在源头、过程和后果三个维度实现全方位的制度覆盖和监管。一是建立生态源头严防制度,严格管理自然资源资产,明确责任主体,科学把控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信息及使用情况。二是强化生态过程严管制度,通过法律规章约束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各类主体的行为,保证生产发展的有序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生态后果严惩制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确保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落实。
加快推进生态体制改革。完善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多元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在实践中能够切实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生态问题。通过深化环保制度改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执行力,避免制度成为“没有牙齿的纸老虎”[20]。同时,要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保护上升到法治层面,并强调生态保护是一场持久战。
创新制度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中国社会主义生态实践,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进其他相关法律的“生态化”。完善群众参与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意识,监督主体的生态行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规范各主体的生态行为,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4.2. 推进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
科技创新与绿色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关键手段。通过科技创新,可以突破传统产业的技术瓶颈,可以实现生产方式的改进,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物质支撑。同时,绿色发展则强调在经济发展中融入生态保护理念,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协同推进[21]。绿色发展作为动力支撑,不仅有助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也能够推动生态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绿色技术创新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研发清洁能源技术,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是推广低碳技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例如钢铁、水泥等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三是构建绿色产业链,通过绿色物流、智能电网等创新技术,优化资源循环利用,减少碳排放。
4.3. 引导全民参与与社会共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不仅需要政策引导和技术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全民参与和社会共建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使生态保护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这种模式通过激发公众的环保意识,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协同合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在实践过程中,需要着力打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生态文化,引领当下生态民生建设新发展[22]。一方面,要树立生态意识,培育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必须让人们从思想上认识什么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什么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从而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探索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路径。另一方面,要践行生态保护,形成全民自觉投身环保的自觉行动。实践是检验民众掌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理念程度的唯一标准。只有在真正投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过程中,人民大众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什么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己是否真正明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涵。
5. 结语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这一理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刻认识和坚定决心,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未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仍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探索。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