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宁的《哲学笔记》中涉猎诸多问题,主要探讨的中心问题则是唯物主义辩证法。《哲学笔记》中主要通过《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及《谈谈辩证法问题》等阐述自身的辩证法思想,在前一篇文章中列宁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整体考察进而考察认识论,将黑格尔的逻辑学同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相对照,揭示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三者统一的关系,后一篇则更偏向列宁对于辩证法研究较为简练的总结。本文主要以《哲学笔记》为研究文本,对于列宁的辩证法思想发展进行探究,揭示三者统一的内在逻辑。研究列宁《哲学笔记》中的辩证法思想对于透彻了解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内在逻辑具有重要意义,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深入了解其思想对于未来开辟马克思主义哲学新的思想体系也具有一定助益作用。
Abstract: Lenin’s “Philosophical Notebooks” covers a wide range of issues, with materialist dialectics at their center. In particular, the “Conspectus of Hegel’s Logic” and “On the Question of Dialectics” articulate his views: the former surveys Hegel’s logical system as a whole and, by extension, epistemology, setting Hegel’s logic alongside the logic of Marx’s Capital to reveal the unity of dialectics, logic, and epistemology; the latter offers a concise summary of Lenin’s reflections on dialectics. Using the “Philosophical Notebooks” as the primary text,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development of Lenin’s conception of dialectics and explicates the internal logic of this “unity of the three”. Studying Lenin’s account in the “Philosophical Notebooks” is important for grasping the inner logic of materialist dialectics. Given Lenin’s pivotal place in the history of Marxist philosophy,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his thought also helps open new systematic directions for subsequent Marxist philosophy.
1. 辩证法何以成为逻辑学
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的第一版序言中,列宁提出这样一句具有深意的话:“关于逻辑学,说得妙:说它似乎是‘教人思维’的(犹如生理学是‘教人消化’的?),这是‘偏见’。”[1]正如生理学并不是教人消化的,人类与生俱来具有消化的功能,生理学只是起到帮助人们认识了解消化这个现象;按这样的推理逻辑学也并不是教人去思维的,思维是否是与生俱来的也不需在这里讨论,需要关注的问题是逻辑学“教”的是什么,摆脱单纯的认识形式,什么是逻辑?
列宁接着写出这样的表述:“……构成真正的形而上学或纯粹的思辨哲学的逻辑科学……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自己构成的道路——真正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运动的道路(据我看来,这就是关键所在)。”[1]很明显最后一句表述引出了认识论的概念,在最开始列宁便已将认识论引入了逻辑学的体系当中。到第二版序言,列宁将逻辑的范围划定为“外部存在的无数细节”的简化,而这些范畴又反过来为人所服务,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这段结论可以敏锐地察觉到另一层信息: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统一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接着列宁指出黑格尔所要求的逻辑有着这样的特点:“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1]这段有关形式与内容的表达,毫无疑问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密切相关:内容不同于形式,而内容与形式又是统一的,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后面列宁给出这样一段评语:“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1]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唯物辩证法的深刻基础,既然逻辑不是纯粹抽象的思维外在形式,必然需要丰富的内容来进行表达,也就是其所称的“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抽象的形式没有丰富的内容依托便是空洞的形式主义,而没有形式来凝练表述,内容也只是一团凌乱的素材与碎片。列宁上述的评语不难看出他是十分赞同黑格尔内容与形式相依存的逻辑的。从根本的角度出发,这只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内容,但如同上述列宁所划分出的逻辑范围,是“外部存在的无数细节”的简化,实际上是囊括了整个世界的极为重要的世界观,是认识世界的工具,而它最终反过来为人类所服务,成为人类用以改变世界的方法论。
在导言部分,列宁再次提出:“否定的东西同样也是肯定的——否定是规定的东西,具有规定的东西,具有规定的内容,内部的矛盾使旧的内容为新的更高级的内容所代替。”[1]我们知道事物发展的历程是螺旋上升的趋势,经历否定、肯定、否定的过程,经历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旧的事物灭亡中孕育着新事物的诞生,这正是发展的真理,也是理解辩证法与逻辑学的根本所在。前文中列宁指出:“逻辑形式是僵死的形式——因为它们没有被看成‘有机的统一体’,它们是活生生的具体的统一。”[1]这也是许多人对辩证法的理解误区,将形式与内容割裂便会使形式僵化,不能正确地理解逻辑学便无法正确地理解辩证法,反之亦然。“在旧逻辑中,没有过渡,没有发展(概念的和思维的),没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也没有某些部分向另一些部分的‘过渡’。”[1],进而黑格尔提出两个基本要求:(1) “联系的必然性”和(2) “差别的内在的发生”。可以看出黑格尔的逻辑不是僵死的抽象的,彼此之间有着灵活的联系,并且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的运动过程中的[2]。
列宁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创造性地吸取了其关于逻辑学的理论,虽然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的辩证法,但其关于辩证法的内在逻辑结构,即“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三者相统一的思想,这一思想同时体现了世界观与方法论的统一。
2. 辩证法何以成为认识论
列宁的《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有这样一句话:“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实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1]这段话中,列宁表明了马克思主义与黑格尔在辩证法上的同一性,而批判了普列汉诺夫及其他马克思主义者。
“辩证唯物主义”并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具体概念,而是出自列宁之口,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确实是如此体现的。普列汉诺夫也“钟情”这一术语,只是他在使用时更加偏向“唯物主义”而相对忽视了“辩证”的概念,由此滑向了本体论[3]。列宁先前也曾踏入过相同的误区,后1913年开始,列宁致力于研究辩证法的思想,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的核心有了更加深入科学的认识理解,而后对黑格尔的《逻辑学》进行创造性地吸收和批判时,汲取了黑格尔哲学辩证法的核心,萌发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统一的思想,写下《谈谈辩证法问题》时便毫不留情地批判了这些仍站在旧唯物主义立场的学者们[4],列宁在其中这样写道:“辩证法内容的这一方面的正确性必须由科学史来检验。对于辩证法的这一方面,通常(例如在普列汉诺夫那里)没有予以足够的注意:对立面的同一被当作实例的总和。而不是当作认识的规律(以及客观世界的规律)。”[1]此时的列宁已经意识到了需要站在辩证法的立场上将认识论与辩证法统一起来,这不仅是对于曾经的自身的超越,也是对于普列汉诺夫的一元论历史观的超越[5]。
对于这一观点的阐述,列宁是从人最基础的认识本性出发的:“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在这里(正如黑格尔天才地指出的)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很像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1]从上述表述中可以看出,列宁所指的是物质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人类通过物质形成认识,认识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辨证发展的过程,认识并不是僵化的、固有的刻板印象,而是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处于运动过程中的,永远处在矛盾的斗争过程之中;而第一部分也提到过列宁有关逻辑的评语,即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如此说人通过客观世界形成的主观认识也是逻辑规律,上文已论述过辩证法怎样成为逻辑,而这样来说辩证法也就成为了人类所固有的,辩证法也即认识论。通过许多表述不难看出列宁对于黑格尔的思想体系有诸多赞同之处,汲取了许多精华为自身所用。事实上反观黑格尔的辩证法发展历程,首次将内容引入逻辑学当中进行考察,洞悉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关系,这又何以不是一种认识的过程?对于辩证法的探索和认识本身就包含着全人类的认识史。
在《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列宁曾写下这样一段话:“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1]列宁在这里不同于之前较为隐晦的表述,清晰地表明了自身对于辩证法的观点,即“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是统一的,且列宁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的逻辑也清晰地表明着这一思想,但本文主要以《哲学笔记》为研究文本,在此便不过多赘述。我们知道近代哲学史的最重大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之间的问题,然而现代不说普罗大众,甚至是很多学者对于辩证法的问题都是云里雾里,割裂形式与内容,分离世界观与方法论,将辩证法视作僵化的、凝固的,这不仅是对辩证法认识的误区,也是对逻辑学、认识论的认识不足的原因,而列宁的三者统一的理论就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补足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缺口,为马克思主义者提供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来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国内学者更偏向强调《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与认识论是同一个东西”,由此把列宁对黑格尔《逻辑学》的解读置于《资本论》的双重语境之中。这一基本框架也是本文的行文逻辑脉络,然而笔者更聚焦于‘三者一致’中的实践维度:即逻辑——认识的统一如何以实践作为检验与展开的纽带。回到列宁文本中,从概念的运动——对象的运动——实践检验的闭环阐明‘三者一致’。”
3. “三者统一”的辩证法的实践基础
纵观《哲学笔记》,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和《谈谈辩证法问题》中皆有唯物主义思想的身影,因此完全可以说,列宁所主张的“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三者统一的基础是建立在实践之上的。首先从逻辑学出发,先前提到过列宁将逻辑的范畴划分成“外部存在和活动的简化”,将范围建立在外部的客观世界之上,而不是纯粹的抽象概念,此为逻辑的客观范畴,而后又说这些范畴反过来又在实践中为人们服务,如此便更加明显了,在外部客观世界上建立起来的逻辑范畴又反过来通过实践作用于人类,实现双向互动,这何尝不是一个运动发展的过程呢?在一定程度上又一次佐证了逻辑学与辩证法之间的统一关系。
再谈认识论,甚至不需要借助《哲学笔记》当中列宁的论述了,回想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人们通过外部的客观活动才能获得认识,由此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而人们通过实践获得的认识能够促进人类的实践继续向前发展,以便获得更为广博的认识,由此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真理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认识,人们想要获得真理,便需要在实践当中检验自身获得的认识,以此来检验真理,由此实践即认识真理的唯一的标准;人们通过实践获得认识,并不是为了认识而认识,人类认识世界是为了改变世界,因此最终还是要回到实践当中去。综上所述,认识论完全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的。事实上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最大不同之处,虽然黑格尔将内容引入了逻辑学,重视形式与内容的相互依存,但仍不是唯物主义的思想,不可否认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列宁,并同时影响着后世千千万万的马克思主义者。
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指的“逻辑”非外在思维形式之学,而是关于“自然的、社会的与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因而与“概念的运动”相关;“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加深的、不断向本质靠近的过程;“实践”既是活动的目的与衡量尺度,亦是逻辑——认识统一性的现实基础。由此,“三者一致”并非三个单纯陈列的概念,而是通过实践结合的同一性:逻辑规定在概念中展开,为认识所把握,并在实践中受检验。以最简单的价值形式为例:个别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包含资本主义的主要矛盾。对该“简单形态”的把握,要求我们在概念的运动中把握对象的内在联系,而不是把交换看成若干静止状态的相加。正因此,概念的形成本身就是对客观联系的把握,并在现实交换——生产的实践循环中被不断检验与修正。而这也说明,将辩证法仅限为“认识论”会遮蔽其作为逻辑学(即对象内在生成逻辑)的维度。
列宁通过《哲学笔记》全面又深刻地推进了唯物主义辩证法的研究,不仅超越了普列汉诺夫过于偏向“唯物主义”的本体论,完成了对于“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三者统一的工作的完成,并且在文本当中解读了一系列问题,如为什么唯心主义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辩证法都能同认识论与逻辑相统一、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中辩证法、逻辑学、认识论的统一。而对于黑格尔,列宁还有过一个“有趣”的说法,他将黑格尔称为聪明的唯心主义,而普列汉诺夫之流则成了愚蠢的唯物主义,而在列宁看来,聪明的唯心主义是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加接近聪明的唯物主义的[6]。黑格尔的辩证法被视为所有辩证法的起源,这是因为在黑格尔的观点中,辩证法代表了思想的深层逻辑。黑格尔的“辩证”概念与黑格尔所处时代的时代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黑格尔的哲学观点是对哲学史的深入理解。他坚信哲学史是精神发展的内部动态,即绝对观念在其发展过程中的最核心的动态,而这一动态的开始、发展、进程和回归都是在辩证法的框架内确定的。黑格尔的思维方式具有辩证性与形而上学化倾向。对于黑格尔而言,批判性的辩证法构成了所有实际情况的核心属性。正是从这个基础之上,黑格尔揭示出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规律,即由人所创造的世界,以及人对于世界的改造。作为一种特定的运动方式,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所有发生的事件,也就是历史的走向[4]。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列宁对于黑格尔的《逻辑学》的解读,一定程度上帮助了人们更好地了解黑格尔,创造性地去吸收和批判其中的思想理论,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而其中三者统一的实践基础也不能被忽视,实践观中谈到获得认识是为了更好地去指导实践。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读经典文本,最终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提供理论指导。列宁的《哲学笔记》蕴含的辩证法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新阶段,但是目前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等待着更多的学者更加深入的研究。在上述论述中,不难看出辩证法、逻辑学及认识论大体上还是围绕着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在打转,因此想要更好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相关问题的研究,还需要重新去理解和表述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