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理论概述
1.1. 定义
接受理论,又称接受美学,是以汉斯·罗伯特·姚斯(Hans Robert Jauss)和沃尔夫冈·伊瑟尔(Wolfgan Iser)为代表的联邦德国康斯坦茨学派所创。接受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勃兴于联邦德国,逐步发展为德国的重要文艺流派。其后十年,接受理论异军突起,其影响波及欧洲诸国及美国大陆,并与美国大陆的读者反应批评合流。该理论以现象学和阐释学原理为依据,关注读者和文本在整个文学接受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接受理论,读者是文本接受历史的决定性因素和能动的主体。读者的先在理解或期待视野和审美能力直接影响文本的理解和接受。不过,读者的主体性作用不能脱离历史的规定性,始终以文本为前提。文本通过其本身存在的诸多未定性和空白,召唤读者的合作,从而实现读者与文本之间的交流[1]。
1.2. “空白”与“未定性”
空白是接受理论的重要概念之一。伊瑟尔借鉴现象学美学家罗曼·英枷登(Roman Ingardon)的文本图式化框架中的未定性概念,提出了意义空白与未定性理论。意义空白是指因叙述的中断或不连贯而造成的言语空白,是一种无表达的表达。通常,文学文本的空白可分为四大类:1) 表现为复义、双关、隐喻、含蓄、寓言、暗示、反讽和象征等形式的语义空白。2) 对习惯性语言常规的反拨或破坏所产生的句法空白。3) 采用跳跃、穿插、倒叙等方法形成的结构空白。4) 体现文学最高审美本质的意境空白,即文外之旨,言外之意。未定性则指语言、结构、意象和主题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接受理论认为,文学作品的意义未定性和空白是文学作品为读者接受并产生效应的基本条件。在阅读过程中,读者主动积极地参与文本意义的生成,填补文本中的意义空白并实现未定性的具体化。文本所呈现的意义潜势通过读者以不同方式得以现实化和具体化,呈现为不同面貌,文本意义因此具有多元性特征。鉴于此,根据接受理论,在不影响译文的可接受性的情况下,译者应尽可能避免填补空白和未定性。而在不得已使空白和未定性具体化时,译者应注意具体化的度和恰当性[2]。
2. 译作与译者介绍
2.1. 《草叶集》作品简介
《草叶集》是美国诗人沃尔特·惠特曼创作的诗集,首次出版于1855年;是浪漫主义诗集,共收有诗歌300余首。诗歌奔腾壮阔,大气飞扬,汪洋恣肆,豪放不羁;使用朴实粗犷的语言,创造出独具一格的自由体,近于口语,节奏鲜明。惠特曼的诗集《草叶集》于1855年初次出版,当时只收了十二首诗。其后不断补充,到他病逝前的最后一版,已经收有近四百首诗歌了。他之所以把他的诗集取名为“草叶”,是因为草叶代表着生活在底层的、最普通的美国民众。讴歌民主和自由是《草叶集》的主题,诗集中还赞美人生,歌颂普通劳动者。《草叶集》在艺术形式上也有重大革新,诗人打破了长期以来美国诗歌的格式,创造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在诗句结构上,诗人大量采用叠句、排句、长句、平行句等形式,广泛应用象征、比喻等手法,并吸收了一部分俗语,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和雄辩的风格。诗集感情真挚炽热.风格豪放清新。读后使人回肠荡气。《草叶集》在美国诗歌史乃至整个文学史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是世界闻名的佳作,开创了美国民族诗歌的新时代,甚至对整个英语诗歌来说,它的影响也可以用“革命”二字来形容。当朗费罗等人的诗歌从内容到形式还在同欧洲传统亦步亦趋时,作者已在诗歌形式上有大胆的创新,创造了“自由体”的诗歌形式,打破了传统的诗歌格律,以断句作为韵律的基础,节奏自由奔放,汪洋恣肆,舒卷自如,具有一泻千里的气势和无所不包的容量[3]。
2.2. 赵罗蕤生平简介
赵萝蕤(1912~1998),女,浙江杭州人,文学翻译家,北京大学教授。她赞赏惠特曼强烈的民主要求、提倡个性的自由和发展、歌颂与物质并行不悖的精神力量、反对蓄奴制、主张自由贸易以打破壁垒促进各民族团结等始终不渝坚持的信念。认为惠特曼的民主思想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离心的,独立的,与众不同的,自由发展的“个性”;一方面则是向心的,归属于集体的,人人平等的,紧密团结的“全体”。有许多个性发达的个人,团结得像兄弟像同志,才能构成一个民主国家。不管风格如何,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赵萝蕤很注重作品的内涵,她称赞批判现实主义的杰出作家狄更斯同情穷苦人,歌颂小人物,憎恨统治者的作品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正如她自己所说:“一国的文学就是一个民族的灵魂的表现;一个人的文章就是他个人的灵魂的表现”[4]。
2.3. 李野光生平简介
李野光(1924~2014),男,原名李光鉴,湖南涟源人。著名诗人、翻译家。195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历任湖南春元中学和建国中学教师,北京育英中学教师。他最有名的译著是惠特曼的《草叶集》,作为美国“自由诗之父”惠特曼的研究专家,他还著有《惠特曼评传》《惠特曼名作欣赏》等丛书。李野光翻译惠特曼纯属偶然,1980年他“因故”离开《世界文学》编辑部,结果在所长冯至先生的关心下又进入英美文学研究室工作。当时英美室的负责人董衡巽向李野光建议研究惠特曼,虽然此前对惠特曼基本没有了解,但他也没多想就一口答应下来。在《诗刊》特约编辑、“九叶派”女诗人陈敬容的热情鼓励下,李野光翻译了越来越多惠特曼的诗歌。译诗出版后,李野光再接再厉,继续对惠特曼进行整体的深入研究,一年后即出版了《惠特曼研究》(漓江出版社,1988年)、《惠特曼评传》(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等专著[5]。
2.4. 赵罗蕤与李野光译惠特曼《草叶集》的研究综述
赵、李译本译期(1980年代)正值中国翻译界活力迸发之时。彼时赵氏译本常被视为研究典范,李氏译本则多与其相关研究著作(《惠特曼研究》《惠特曼评传》等)一并讨论,其翻译策略多从表达效果而非逐字对等层面加以分析。学术界和主流评价倾向于推崇赵氏严谨直译,但部分读者群体则欣赏李氏译作的优美与灵动[6]。自“五四”以来,惠特曼的作品在中国接受经历了从零星译介到全译、从文学影响到学术研究的发展过程。赵、李两位译者参与其间的诗歌翻译实践,体现了当时中国翻译界既继承经典翻译规范,又向市场化、多元化方向发展的主流趋向。
3. 《大路之歌》译本赏析
《大路之歌》(Song of the Open Road)于1856年首次发表,后来进行了多次修改和扩展。这首诗歌表达了沃尔特·惠特曼对自由、探险和人生道路的热爱和赞美。它强调了个体的自由、开放的心灵和对未知世界的探索的重要性。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在翻译过程中两位译者是如何处理原文的。
例1:Done with indoor complaints, libraries, querulous criticisms,
赵罗蕤1译本:告别了关在屋里的埋怨,图书馆,满腹牢骚的指责,
李野光译本:消除了家中的嗔怨,放下了书本,停止了苛刻的非难。
此处原文选自诗歌第一小节,主要内容是讲“我”刚刚踏上大路,心中充满了激动与兴奋,并且是离开了某个地方,在那里“我”过得并不如意,因此宁愿出走以整个地球为家。对于“indoor”一词的处理,赵将其处理为“屋里”,而李将其处理为“家中”。而“屋里”不仅正好与“我”所处的户外相对,而且相较“家中”给了读者更多的空白空间去体验去思考,要更可取一些。
例2:None but are accepted, none but shall be dear to me.
赵译本:没有不被我接受的,没有不被我宠爱的。
李译本:这里一切都会接受,一切对我都是可爱的。
此处原文选自诗歌第二小节,“我”走在大路上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物,最后表达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看到赵明显选择了忠于原文的译法,而李则选择了反说正译的处理方式,二者都为读者留出了空白和未定性的部分供读者体验思考,“没有”的是什么?“一切”都包含什么?但鉴于原文这里明显是作者在抒发“我”的理想,相比赵,李的表达方式更符合中文行文习惯。
例3:You express me better than I can express myself,
赵译本:你比我自己更加善于表达我自己,
李译本:你表达我的心意,比我自己表达的彻底,
此处原文选自诗歌第四小节,文中的“你”指代的是大路,此时读者应该都已经明白此“大路”非我们平常走的那种路,而是人生之路,而且是在自由与束缚间的人生之路,赵依然选择了忠实的译法,李在这里处理得更加灵活,似乎留给读者的空白也少了,那是赵的译本更好吗?此处笔者要引入一个关于空白与非定性的新概念:一般而言,从其生成机制上看,空白或未定性大致分为消极性和积极性两大类。前者是由于语言本身的含混性和歧义性,或作者无法明确表达自己的创作意图而形成,后者则是作者为了给读者留下想象和再创造的空间,刻意选用的写作手法。根据接受理论,无论是消极性还是积极性空白与未定性,它们均是文本召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读者发挥能动作用的前提条件。然而,译者是否应填补空白,是否应使未定性具体化,归根结底还是以译本读者是否理解为前提。这与接受理论对于读者作用的重视是契合的。由于语言文化间的差异,译文读者往往不能理解源语文本的一些空白或未定性的内涵意义,也不能根据上下文推断出其隐含意义。这时,译者可以采用脚注、括注或直接译出其内涵等手段来填补空白,使未定性具体化[7]。这些手段的运用,虽然消解了源语文本“无言之言”的韵味,剥夺了译本读者想象的权利,但至少可以满足向译本读者传递源语文本意义潜势这一基本的翻译要求。与译文的可理解性相比,源语文本空白和未定性的保留显然是第二位的。本质上,空白和未定性的含蓄和模糊美是以译本读者的理解和接受为前提。如果源语文本空白和未定性超出译本读者的接受范围,译者只能以牺牲“无言”为代价去传递源语文本的“言”。此外,由于不同语言词汇和语义层面之间的差异,译者往往找不到合适的对应词或对应语句来再现这些空白和未定性。这时,译者只能将其内涵意义译出,源语文本的空白和未定性因而在翻译中不可避免地经历具体化过程。此处赵的处理方式显然可理解性是不如李的,即便是在接受理论视角下可理解性的重要性也是高于空白和未定性带给读者的体验的,因为赵的处理方式并不符合中文行文习惯,因此即使她留出了空白,也难以让人接受,这明显是消极性的空白,理应为可理解性让步,因此此处李的译本更可取些。
例4:Journeyers as with companions, namely their own diverse phases,
赵译本:结伙的旅行者,同伴就是他们自己的不同阶段,
李译本:旅行者,有着自己的不同的阶段,就像和他们一起旅行的同伴,
此处选自原文第十二小节,在诗中,作者着重描写旅行者及其同伴,但作者并未挑明同伴究竟只是不同时期的旅行者,还是不同的他人,而是写出了大量不同的人物形象和时代供读者去想象,很明显这是一种积极性的空白手法,在这里赵和李的处理也是完全不同,前者认为旅行者的同伴就是自己、后者则认为同伴另有其人,从通常角度考虑二人的译本都是合理的,但从读者角度看又不一样了。在接受理论看来,当读者阅读一篇原文时,读者根据自己对未来的期待,对过去的背离,不断评价和观察事件。意料之外的事件的发生,一定会引起我们根据这一事件矫正自己的期待,重新解释我们赋予已发生的事件的意义[8]。
读者在阅读文学时,如果发现文学中有他未曾接触过的异城文化因素,他会根据上下文或注释等手段去理解、接受这个事实并存入自己的知识结构,矫正并扩展自己的期待视野[9]。今后若遇到类似的文化背景,他便会调动自己的记忆储存,不自觉地与操原语的读者产生同样的联想。对他来说,文化差异不再构成理解文学的障碍。具有这种主观能动性的读者才是真正的接受者。读者的地位与作用在接受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译者必须考虑到接受者的期待视野,才能成功地传达文学中的文化差异。在文学翻译中,若将译文读者作为积极主动的接受者来考虑,在保证译文可理解性的前提下,应不遗余力地传达原文含义或意义潜势。赵的处理不仅突出了在各自不同时期结伴的旅行者,同时也表达出了每个旅行者在各个时期的自己也是同伴,一下子从时间和空间的角度表达出了原诗对个人主义和共同体的辩证探讨,李的处理相对平滑,但所表达的内涵即便经过思考还是不如赵译本。
例5:Camerado, I give you my hand!
I give you my love more precious than money,
I give you myself before preaching or law;
Will you give me yourself? Will you come travel with me?
Shall we stick by each other as long as we live?
赵译本:伙伴啊,我把手伸给你!
我给你的是比金钱宝贵得多的友爱,
我在说教和法律之前把我自己交给你;
你会把自己交给我吗?你愿意和我同行吗?
我们这一生能始终互相支持吗?
李译本:伙伴哟!我给你我的手!
我给你比黄金还宝贵的我的爱,
我在说教和解释法律以前给你我自己!
你也给我你自己么?你也来和我同行么?
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能忠实相依而不分离么?
此段选自原文第十五小节,这也是原诗最后一节,全诗进入了最后的高潮阶段,“我”终于找到了值得托付的伙伴,并向对方表示能否也将全身心交付于“我”,其中作者既没挑明伙伴的回应,也没有揭露这是一段什么关系,爱情?友情?亲情?而且读者对此理解各不相同,据笔者了解,电影“Love Story”(1970)中,男主角对女主角说的结婚誓词就出自此处,可见当时一大主流是爱情。赵译本中则将这段关系处理为友情,弱化了空白,但同时又跟原文一样有着极强的呼吁性,光是读来就能感觉到一波波激烈的情绪;李译本则将关系很好地留出了空白,但语气相比赵译本没那么符合原文风格,二者各有可取之处。
4. 结语
赵萝蕤与李野光虽然没有专门学过翻译理论,但凭借着对外国文学的热诚,加之精通汉英双语,他们的诗歌翻译可谓起点颇高,成绩斐然。诗歌翻译也是一项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其本质不仅仅是对文本意义的简单阐释,还包括将源语文本的艺术形象移植于译语文本中,这其中也包含着一个动态的再创造过程。在译介过程中,赵译本的翻译风格极大地保留了原作的形式与内容,同时留出了大量积极性空白与未定性供读者去思考与体会,但同时部分译文牺牲了可理解性;而李译本相较于赵则明显采用了意译,使读者能更轻松地理解文字内涵,但此处的内涵空白与未定性已经遭到了削弱,读者在品读过程中相较赵译本可能并不会体会到更多异域文化的色彩。但二者都表现出了惠特曼诗歌中的几大精神:自由与探险:诗歌中反复强调的主题之一是自由。惠特曼认为,自由是人生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人们应该拥有自由的权利,去探索世界、追求幸福,并与其他人分享自己的经历。他鼓励人们勇敢地走上开放的道路,迎接未知的挑战。人与自然的联系:惠特曼的诗歌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密切联系。他将自然视为灵感的源泉,认为与自然界的亲近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自己和世界。
在《大路之歌》中,自然界被描述为宇宙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共同存在于这个宇宙中。个体主义与共同体:尽管强调了个体的自由和探险,但惠特曼也表达了对共同体和人际关系的重视。他认为个体的自由与责任和关怀他人的义务相结合,人们应该共同努力建立更公正、和谐的社会[10]。而如何更好地在诗歌翻译的过程中,既保持译文在形式与内容上与原作高度统一,又坚持在意境与语言风格上保有诗歌的色彩与美感,这便需要我们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中不断地评鉴、探索。
NOTES
*第一作者。
#通讯作者。
1接下来在举例中将简称为赵译本和李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