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on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摘要: 在新发展格局下,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中国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选择。然而,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跨境电商行业长期受限于融资约束、高交易成本、供应链脆弱及创新动能不足等核心困境。本文立足于经济学理论视角,构建了一个系统的分析框架,旨在深入阐释数字普惠金融如何通过技术赋能与模式创新,破解上述困境,驱动跨境电商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迁”的转型。文章首先界定了数字普惠金融与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继而从缓解融资约束、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构建韧性供应链、驱动技术创新与品牌升级五大核心机制展开理论剖析,揭示了其内在的经济学逻辑。进一步地,本文辩证地审视了实践过程中面临的数据孤岛、算法歧视、监管套利与数字鸿沟等现实挑战。最后,基于协同治理理论,从微观企业、中观生态与宏观政策三个维度,提出了助推其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以期为理论深化与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Abstract: Under the new development framework, promoting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has become a strategic choice for China to build a modern circulation system and enhanc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However, the cross-border e-commerce industry, predominantly composed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has long been constrained by core challenges such as financing limitations, high transaction costs, fragile supply chains, and insufficient innovation momentum. Based on an economic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this paper constructs a systematic analytical framework aimed at deeply elucidating how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can, through technological empowerment and model innovation, overcome these challenges and drive the transformation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from “scale expansion” to “quality leap”. The article first defines the connotations of 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 and th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t then conducts a theoretical analysis based on five core mechanisms: alleviating financing constraints, reducing transaction costs, optimizing resource allocation, building resilient supply chains, and driv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brand upgrading, revealing their inherent economic logic. Furthermore, this paper dialectically examines practical challenges such as data silos, algorithmic discrimination, regulatory arbitrage, and digital divides. Finally, based on the theory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t proposes pathways to promot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from three dimensions—micro enterprises, meso ecosystems, and macro policies—in order to provide theoretical support for further academic exploration and policy formulation.
文章引用:戴立三. 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1): 2490-2496.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13713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重要部署,将跨境电商定位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关键载体。作为深度融合新技术、顺应贸易新趋势、培育增长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已成为推动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有效助力外贸回稳与经济复苏。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重点拓展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等新兴领域。2024年6月,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对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等载体,畅通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推动跨境电商供应链实现降本增效。

在这一系列政策推动下,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实现了从“产品出海”向“品牌出海”、从“企业出海”向“平台出海”的跨越,全球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正在加速重构。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达2.38万亿元,位居全球首位1。面对跨境电商轻资产、线上化、高频次等特点,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跨境支付结算、汇率避险、跨境融资等产品与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随着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推进以及跨境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支持跨境电商出海对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内外需协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具有日益重要的战略意义[1]。在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下,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适配数字经济的数字金融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数字金融通过技术赋能重塑传统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模式,实现数字化投融资与结算,显著降低跨境电商的搜索成本、交易成本以及市场开拓与产品推广成本[2],有效提升跨境交易效率与质量[3]。然而,跨境电商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普遍存在资金实力有限、运营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等特点,使得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过程中仍面临数据孤岛、算法歧视、监管套利与数字鸿沟等现实挑战[4]。因此,如何在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的过程中进一步提升跨境交易便利性、有效防控跨境风险,已成为当前推动业态健康发展的关键议题[5]

本文将系统分析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的理论逻辑,结合跨境电商的现状,深入探讨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的问题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2. 跨境电商的发展中存在的危机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全球贸易的新引擎,中国跨境电商经历了近十年的爆发式增长,已成为稳外贸、促循环的关键力量。其去中间化、直面消费者的特性,赋予了无数中小微企业“微型跨国企业”的新身份,重塑了全球价值链的格局。然而,在亮眼的数据背后,行业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传统的粗放式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一场深刻的“范式危机”已然来临。

这种危机根植于以下四个维度的经济学困境。

其一:资本要素的错配:融资约束的“麦克米伦缺口”。跨境电商企业多为轻资产运营,缺乏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其核心资产——数据、品牌、流量——在传统信贷逻辑下难以定价。根据信息不对称与信贷配给理论,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考量,必然对这类企业实施信贷配给,导致其陷入经典的“麦克米伦缺口”。这使得企业在产品研发、品牌建设、海外仓布局等关乎长期竞争力的重资产投入上捉襟见肘,发展根基不稳。

其二:交易效率的壁垒:高昂的科斯交易成本。罗纳德·科斯所揭示的交易成本理论,在跨境场景下被急剧放大。搜寻海外客户与供应商、复杂的跨境支付与结算、多币种汇兑、处理跨境纠纷与法律合规等,构成了巨大的信息成本、谈判成本与执行成本。这些成本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使其陷入“忙而不赚”的效率陷阱。

其三:系统运行的脆弱:供应链的“牛鞭效应”与韧性缺失。供应链管理理论中的“牛鞭效应”在长链条、多节点的跨境供应链中尤为显著。中小企业信息获取能力弱,难以精准预测市场需求,导致库存积压与断货风险并存。地缘政治、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冲击更易使其供应链中断,暴露出极强的脆弱性。

其四:增长动力的锁定:创新与品牌的内生动力不足。依据内生增长理论,知识与技术创新是经济持续增长的源泉。然而,迫于现金流压力与生存竞争,大量企业被锁定在低水平同质化竞争的“红海”中,遵循“铺货”模式,无力对技术研发、设计创新与品牌塑造进行战略性投资,形成了“低质量均衡”的路径依赖。

显然,这些困境的本质是传统生产要素(资本、信息)在服务新业态时的“市场失灵”与“制度滞后”。而数字普惠金融的兴起,为系统性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范式与工具箱。数字普惠金融并非简单的“传统普惠金融 + 互联网”,而是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为驱动,对金融服务的触达方式、风控逻辑、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进行的一场深刻革命。它旨在实现金融服务的普惠性(覆盖长尾客户)、可负担性(降低成本)与商业可持续性的有机统一。因此,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在于:数字普惠金融是通过何种理论机制,修正市场失灵,赋能跨境电商突破发展瓶颈,并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本文试图构建一个完整的“理论机制–现实挑战–实现路径”分析框架,对这一命题进行系统性的经济学回应,以期丰富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并为中国从“跨境电商大国”迈向“跨境电商强国”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南。

3. 数字普惠金融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机制

机制一:基于“数据抵押”的融资约束缓解机制,理论溯源与困境本质:该机制的理论基石是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信贷配给理论[6]。在旧范式下,跨境电商企业的“软信息”无法被传统金融机构有效采集和验证,导致其成为信贷市场中的“柠檬”,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而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构建“数字信用”,实现了风控逻辑的范式转移。多维度数据融合与信用资本化:通过API接口等技术,合法获取企业在平台[7]的销售流水、用户评价、广告投入、退货率,以及关联的物流轨迹和支付记录。这些实时、动态的数据构成了企业的“数字镜像”。运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模型,可以精准评估其经营健康状况、成长潜力和信用风险,从而将无形的“数据资产”转化为可融资的“信用资本”。动态授信与风险定价个性化: 数字信贷关系是持续演化的。贷后,系统通过监控企业的核心经营指标(如GMV增长率、库存周转天数、现金流状况)进行动态风险定价。对经营稳健、成长性好的企业自动提升额度、降低利率,实现金融资源的自适应优化配置。此机制的核心经济学意义在于,它通过技术手段将外部性极强的“软信息”内部化,极大地降低了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修正了因信息失灵导致的资本要素错配。这为企业进行品牌注册、技术研发、海外仓建设等关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长期投资,注入了宝贵的“耐心资本”。

机制二:基于“流程再造”的交易成本削减机制,理论溯源与困境本质:交易成本理论[8]指出,交易成本是决定经济效率的关键。跨境电商活动因其跨国界、多主体、长链条的特性,蕴含着巨大的搜寻成本、议价成本、执行成本与监督成本。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制度技术”,直接对交易流程进行重构和优化。数字支付结算的效率革命: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通过构建全球多币种清算网络,整合本地支付方式,为企业提供近乎实时、费率远低于传统电汇的收款、换汇和付款服务。这直接大幅降低了资金转移成本和货币兑换成本,加速了资本周转速度。智能合约与自动化执行: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可在满足预设条件(如“货物送达并签收”)时自动触发支付,消除了中间环节的人工干预、对账和潜在的纠纷,显著降低了契约的执行与监督成本。数字普惠金融通过将外生的、高昂的市场交易成本,内化为一个标准化的、低成本的平台服务,实现了对交易流程的“科斯革命”。这使得企业能将有限的管理资源和注意力,从繁琐的交易执行中解放出来,更多地配置到产品创新、市场开拓等价值创造活动中,从而驱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

机制三:基于“四流合一”的供应链韧性构建机制,理论溯源与困境本质:资源基础观[9]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源于其独特的、难以模仿的资源和能力。在充满不确定性的全球贸易环境中,供应链韧性——即抵御冲击并快速恢复的能力——已成为跨境电商企业的核心战略资源。数字普惠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供应链可视化与风险穿透管理:通过整合数字支付数据、物联网传感器数据和海关数据,企业和管理者可以实现从工厂到消费者手中的全流程实时可视化监控。这种信息透明化极大地降低了因信息黑洞带来的不确定性,有效缓解了“牛鞭效应”。动产质押融资的数字化突破:传统上,在途货物和海外仓库存因其难以有效监管而无法成为合格抵押物。现在,通过区块链进行数字仓单确权,结合物联网进行实物监控,金融机构可以放心地接受这些动产作为质押物,提供“在途融资”和“海外仓存货融资”。这使得企业的流动资产得以盘活,能够更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波动,实现JIT (准时制)生产和敏捷供应链管理。

理论升华:此机制的关键在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了跨境供应链的“可信”问题。它将原先僵化、不透明的供应链节点,转化为一个个可融资、可调配的弹性资源模块。这不仅优化了资本在供应链上的配置,更从系统层面增强了企业的动态能力,使其能够从容应对VUCA时代的外部冲击。

机制四:基于“资本解锁”的技术创新与品牌培育机制,理论溯源与困境本质:内生增长理论[10]强调,知识、技术和人力资本是经济持续增长的内生变量。然而,融资约束将企业“锁定”在生存模式,无力对无形资产进行投资,陷入“低发展陷阱”。当机制一解除了企业的资本束缚后,其投资函数会发生结构性变化,从短期生存性投资转向长期发展性投资。支持技术采纳与研发投入:企业可以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先进的SaaS工具(如ERP、CRM、数据分析软件)、部署AI客服和营销自动化系统,甚至进行产品技术的微创新。这些技术进步直接提升了生产效率和用户体验。赋能人力资本积累与品牌资产构建:充裕的资本使企业有能力引进高素质的产品经理、数据科学家和品牌运营人才。同时,企业可以战略性投入品牌广告、内容营销和社交媒体运营,开始积累品牌资产这一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摆脱价格战的泥潭。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改变企业的预算约束线,激活了其进行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的内生动力。企业得以从依靠初级要素的“斯密型增长”(规模驱动),转向依靠知识与技术的“熊彼特型增长”(创新驱动),这正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源泉。

机制五:基于“生态协同”的资源配置优化机制,理论溯源与困境本质:此机制是前四个机制的综合与升华,其理论基础是生态系统理论与网络经济学。单个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协同、高效的产业生态系统。领先的数字普惠金融平台正在演变为跨境电商的数字生态组织者。平台化整合与范围经济:在这些平台上,企业不仅可以获得金融支持,还能一站式接入VAT税务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海外营销、人才培训等多元化服务。这产生了显著的范围经济效应,企业无需四处搜寻和协调,极大地降低了搜寻成本和协调成本。平台汇聚了海量的卖家、服务商和数据流,形成了强大的跨边网络效应。平台利用其大数据优势,可以进行精准的资源匹配(例如,为某时尚品类卖家推荐对口的网红营销服务商),实现生态系统内资源的帕累托改进。数字普惠金融在此扮演了“市场制造者”和“资源协调者”的角色。它通过构建一个数字化的商业生态系统,降低了整个产业链的协调摩擦和制度成本,使高级生产要素(人才、技术、数据、资本)能够在更广范围内、更高效率地流动与组合,从而在宏观层面提升了整个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集群竞争力。

4. 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商电竞的现实困境

尽管理论机制展现出强大的赋能潜力,但数字普惠金融在实践中的推广与应用仍面临一系列严峻的经济学挑战,这些挑战构成了从理想走向现实的壁垒。数据孤岛与隐私安全的悖论:理论上,数据融合能产生“1 + 1 > 2”的协同价值。但现实中,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被平台、金融机构、物流商等各方视为核心资产,形成了坚固的“数据垄断”和“数据孤岛”。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规在保护公民隐私和数据安全的同时,也为数据的合法合规流通与使用设置了清晰的边界。如何在数据要素化与隐私保护之间取得激励相容的平衡,是首要的制度性难题。算法歧视与模型风险的隐患:基于历史数据的算法模型可能隐含设计者的偏见,或放大历史数据中存在的结构性歧视(如对特定行业、地区或初创企业家的系统性低估),导致算法歧视。此外,模型的“黑箱”特性使其决策过程难以解释,可能引发公平性质疑。更重要的是,所有模型都基于“历史会重演”的假设,在面对全球性“黑天鹅”事件时,可能集体失灵,引发顺周期性风险,即在经济下行时加剧抽贷、断贷。跨境监管的复杂性与套利风险:跨境电商与数字金融均具有天然的跨境属性,面临中国与东道国在金融(外汇管制、反洗钱)、数据(如欧盟GDPR)、税务(VAT)等多重监管框架。数字金融创新的速度往往快于监管规则的更新,存在“监管真空”。一些市场主体可能利用各国监管差异进行“监管套利”,这不仅带来了合规风险,也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甚至引发系统性风险。数字鸿沟与企业家能力赤字:数字普惠金融的有效使用门槛,可能导致新的“使用排斥”。部分传统外贸企业家可能因数字素养不足,无法理解和有效利用复杂的数字金融产品与数据分析工具。这种数字鸿沟使得技术红利的分配出现不均,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可能加剧,违背了普惠金融的初衷。

5. 数字普惠金融赋能跨境电商的实施路径

5.1. 构建“监管沙盒”与数据信托,破解数据孤岛与隐私悖论

1) 推广“监管沙盒”与“数据特区”:在特定区域(如自贸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或特定领域,设立数据融合创新试点。在严格监管和用户授权的前提下,允许金融机构、科技平台等在沙盒内进行数据共享与融合应用的测试,探索既能释放数据价值又能保障安全与隐私的最佳实践。

2) 发展“数据信托”或“数据中介”模式:引入独立的、受严格监管的第三方数据信托机构。个人或企业可以将自身数据授权给信托机构管理,信托机构则代表数据主体的利益,与需求方(如金融机构)进行谈判和交易。这改变了个人与垄断平台之间不对称的权力关系,实现了“我的数据我做主”,并在授权和合规框架下促进数据流通。

3) 深化隐私增强技术的应用:大力推广和使用联邦学习(数据不动模型动)、差分隐私(在数据集中添加噪音,保护个体信息)、同态加密(对加密数据进行计算)等技术。这些技术可以在不暴露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完成数据分析和模型训练,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从技术根源上调和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的矛盾。

5.2. 推行“负责任的AI”与动态压力测试,防范算法歧视与模型风险

1) 建立算法审计与透明度机制:强制要求金融机构对关键信贷算法进行定期、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检测并纠正其中的歧视性规则。同时,推动“可解释的AI”(XAI)应用,向用户提供清晰、可理解的决策理由(例如,“您的贷款额度基于A、B、C因素”),而非一个简单的“黑箱”结果。2) 实施“逆周期”算法设计与动态压力测试:监管机构应要求金融机构的信贷模型内置逆周期调节因子。例如,在经济过热时自动提高风险权重,在经济下行时避免过度收紧信贷。定期对AI模型进行“黑天鹅”事件压力测试,模拟极端但可能发生的全球性危机场景,检验模型的稳健性,并制定人工干预和模型失效的应急预案,防止顺周期性风险的蔓延。3) 制定并推广AI伦理准则:由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共同发布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AI伦理准则,明确要求算法设计必须遵循公平、非歧视、可问责的原则,并将此纳入企业合规体系。

5.3. 加强国际监管协同与标准互认,应对跨境监管复杂性

1) 推动“监管科技”的跨境应用:鼓励开发和采用RegTech工具,利用API接口、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在反洗钱、税务、外汇管理等领域的监管数据自动报告与验证,降低企业的合规成本,提高监管效率。2)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寻求标准互认:中国应更积极地参与WTO电子商务谈判、FATF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组织的规则制定,推动在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身份认证、金融消费者保护等领域形成多边互认的监管标准,从源头上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3) 建立双边/多边监管对话与联席机制: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贸易伙伴建立数字金融监管定期对话机制,及时交流监管信息,共同处置风险,对跨境套利行为形成联合监管合力。

5.4. 实施“数字扫盲”与赋能计划,弥合数字鸿沟与能力赤字

1) 开展针对性的“数字普惠金融扫盲”行动:由政府牵头、行业协会和金融机构参与,面向中小微企业主,开发简单、直观、多语言的培训材料和工具。内容应侧重于实操,如如何看懂数据仪表盘、如何申请数字贷款、如何识别金融风险等,而非深奥的技术原理。2) 设计“轻量化”和“嵌入式”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应避免开发过于复杂的产品。而是将金融工具“无缝嵌入”到企业家熟悉的日常经营场景中。例如,在电商平台后台直接提供“一键融资”服务;基于物流公司的发货数据自动生成保险报价。让金融服务“润物细无声”地触达用户。3) 构建多方协力的赋能生态系统:整合政府、金融机构、科技平台、行业商会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力量,共同打造一个赋能生态。例如,商会可以组织培训,平台可以提供流量和场景支持,金融机构则提供定制化产品,形成“技术赋能 + 金融支持 + 生态孵化”的良性循环,真正让普惠金融惠及每一个有需要的市场主体。

6. 结论

本文系统论证了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场由技术驱动的金融范式革命,对于破解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困境所具有的深刻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数据要素化”这一主线,重塑了资本、信息与风险在跨境贸易领域的配置方式,并具体通过融资约束缓解、交易成本削减、供应链韧性构建、技术创新驱动和生态系统协同五大机制,形成了一套相互关联、彼此强化的赋能体系,系统地提升了行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本研究亦表明,这一赋能过程并非线性的坦途,而是一个伴随着新挑战的复杂适应性过程。数据权属、算法伦理、跨境监管与数字包容等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超越单纯的技术乐观主义,以协同治理的思维应对这些系统性挑战。展望未来,随着Web 3.0、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物联网等颠覆性技术的成熟,数字普惠金融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将迈向更高阶的形态。我们可以预见:AIGC将作为“超级助手”,深度参与产品设计、多语言营销和供应链决策;基于区块链的全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将使得交易、融资与治理更加透明、可信与自动化;一个更具韧性、智慧、包容和可持续的全球数字贸易新生态将逐步成形。在这一进程中,数字普惠金融将继续扮演关键角色,助力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不仅作为“中国制造”的出海通道,更作为“中国创造”和“中国品牌”的闪耀名片,在全球经济舞台上实现从追随者到引领者的历史性跨越,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NOTES

1中国网:http://photo.china.com.cn/2024-01/15/content_116940192.shtml。

参考文献

[1] Stiglitz, J.E. (2002) Information and the Change in the Paradigm in Economic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2, 460-501. [Google Scholar] [CrossRef
[2] 李兵, 李柔. 互联网与企业出口: 来自中国工业企业的微观经验证据[J]. 世界经济, 2017, 40(7): 102-125.
[3] 杜永善, 郭红玉, 李婷婷. 数字金融、融资约束与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关系研究——基于新三板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24(1): 151-157.
[4] 陈慧. 商业银行跨境支付业务: 发展现状、监管问题与治理策略[J]. 西南金融, 2021(11): 42-52.
[5] 张莉, 刘文燕. 金融服务跨境电商新趋势[J]. 中国金融, 2022(18): 45-47.
[6] 钞小静, 薛志欣, 孙艺鸣.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如何影响对外贸易升级——来自中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经验证据[J]. 经济科学, 2020(3): 46-59.
[7] 颜新秀. 银行跨境业务数字化发展路径[J]. 中国金融, 2024(4): 47-48.
[8] Lendle, A., Olarreaga, M., Schropp, S. and Vézina, P. (2016) There Goes Gravity: eBay and the Death of Distance. The Economic Journal, 126, 406-441. [Google Scholar] [CrossRef
[9] Akerlof, G.A. (1978) The Market for “Lemons”. 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arket Mechanism.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84, 488-500.
[10] Coase, R.H. (1937) 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a, 4, 386-405. [Google Scholar] [Cross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