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在数字经济与旅游业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在线旅游平台(OTA)已成为连接消费者、商家与旅游资源的核心枢纽。根据中国旅游研究院数据,2024年国内OTA市场规模突破1.5万亿元,占旅游总收入比重超过30%。然而,平台商家间的同质化竞争、价格战、用户争夺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营销策略陷入“囚徒困境”。例如,携程、飞猪等头部平台中,中小商家因缺乏差异化能力,被迫陷入低利润价格竞争,部分商家毛利率不足5%。演化博弈论通过动态视角分析多主体策略互动,能够揭示商家与平台、消费者之间的长期博弈规律,为优化平台规则、提升商家竞争力提供理论支持。本研究旨在构建多主体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商家营销策略的动态调整路径,为行业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演化博弈论的应用
现有研究多聚焦于供应链合作(如Stackelberg博弈)、政府监管等场景,但对OTA平台中商家动态博弈的量化分析仍显不足。例如,李卓等(2021)通过演化博弈分析了电商平台知识共创行为,但其模型在刻画价格竞争与消费者反馈的联动方面有待深化[1]。谢识予(2010)系统地阐述了演化博弈论的基本框架与演化稳定策略概念,为本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2]。
1.2.2. 商家营销策略
价格竞争与差异化服务是商家博弈的核心,但缺乏对UGC激励、流量分配等新兴策略的数学建模。例如,抖音通过“直播订房”实现内容种草,但其对商家收益的影响机制尚未量化。陈洁和陈德慧(2019)研究了在线评论对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影响机制,为理解UGC的商业价值提供了重要参考[3]。近年研究中,OTA平台双主体(平台–商家)博弈模型得以构建,虽涉及价格竞争,但未考虑商家规模差异导致的策略异质性;刘畅等(2024)基于调研数据验证UGC对OTA商家收益的正向影响,却未结合公开财报数据校准策略成本、佣金率等关键参数[4];王浩等(2025)探讨突发事件下OTA平台的应急治理措施,却未分析不同类型商家的策略响应差异[5]。
1.2.3. 研究空白
现有模型多假设参与者完全理性,忽视有限理性下的策略调整过程;且普遍采用同质化商家假设,未刻画大型连锁与中小单体商家在成本结构、抗风险能力上的差异,难以解释现实中“大型商家优先差异化、中小商家依赖低价”的现象;同时,参数设定多依赖理论假设,缺乏OTA财报、行业报告等公开数据支撑,降低模型实用性[6]。此外,监管政策对博弈均衡的影响研究较少,如贵州省2025年对OTA平台的约谈事件揭示了算法干预定价的治理难题。王永贵和李志兰(2021)对平台企业竞争策略的研究,为分析商家差异化路径提供了战略视角[7]。
2. 理论基础与模型构建
2.1. 演化博弈论框架
2.1.1. 核心假设
演化博弈论的核心是“有限理性”与“动态复制”,结合OTA行业特征,本研究提出三大基础假设:
1. 有限理性与策略模仿
异质性扩展——大型连锁商家(B1):拥有自有会员体系(降低平台依赖,佣金率实际承担水平比中小商家低30%~40%),差异化服务成本增量
万元(参考华住集团2024年报披露的定制服务投入),抗风险能力强,策略模仿学习率为0.8 (更快响应高收益策略);中小型单体商家(B2):依赖平台流量(流量来源占比超70%),差异化服务成本增量
万元(美团酒旅2024中小商家调研数据),倾向短期
低价策略,学习率为0.5 (策略调整滞后)。平台根据行业竞争强度调整佣金率(如飞猪为应对携程的“佣金减免”,将酒店类佣金率从20%降至8%);消费者通过历史评价更新选择概率(如某酒店的UGC好评率超过90%时,消费者选择该酒店的概率提升30%)。
2. 动态策略空间
三主体的策略选择并非固定,而是随市场环境动态调整:平台的策略空间包括“佣金率(α)”“流量分配权重(θ)”“补贴系数(β)”,其中
(参考携程、飞猪的实际佣金范围),
(
表示将100%流量分配给高评分商家),
(
表示平台为UGC激励提供20%的成本补贴);商家的策略空间包括“低价竞争(L)”“差异化服务(D)”“UGC激励(U)”,其中L策略指以低于行业均价10%以上定价,D策略指提供专属服务(如免费升级房型、定制旅游攻略),U策略指通过“评价返现”“攻略大赛”激励用户生成内容(中国旅游研究院2025年《OTA用户行为报告》指出,该策略平均带来15%~22%的长期销量增量[8]);消费者的策略空间包括“选择平台(Y)”“分享评价(S)”,其中S策略指消费者在消费后生成图文或视频评价,分享概率受商家激励力度影响。
3. 多主体收益交互
三主体收益相互依赖:商家收益受平台佣金率(α越高净收益越低)和消费者分享行为(S策略提升曝光、增加销售额)影响;平台收益受商家策略(D策略提升用户留存率,U策略增加内容丰富度)和消费者选择(Y策略决定流量规模)影响;消费者收益(消费者剩余)受商家服务质量(D策略提升体验)和评价分享(S策略获返现或积分)影响。
2.1.2. 三主体博弈参与者与策略空间
参与者 |
策略空间 |
策略目标 |
在线旅游平台(P) |
1. 佣金率
(高
,低
); 2. 流量分配权重
(高
,低
); 3. 补贴系数
(高
,
|
最大化平台总收益(佣金收入 + 广告收入),平衡商家留存率与用户满意度 |
商家(B1/B2) |
1. 低价竞争(L):定价 ≤ 行业均价 × 0.9; 2. 差异化服务(D):B1投入成本
,B2投入成本
; 3. UGC激励(U):投入成本
; |
最大化净收益(销售额–佣金–策略成本),提升用户复购率与市场份额 |
消费者(C) |
1. 选择平台(Y):在目标OTA平台完成预订;2. 分享评价(S):消费后生成并分享评价,概率p受β影响 |
最大消费者剩余(体验价值–支付价格 + 分享收益),降低决策风险 |
2.2. 博弈收益矩阵设计
2.2.1. 商家–平台博弈收益矩阵
商家与平台的博弈核心是“佣金率–策略选择”的互动,假设商家的基础销售额为Q (单位:万元),差异化服务带来的销量增量为ΔQ (ΔQ > 0,D策略通过提升体验增加复购,进而扩大销量),平台对D策略的奖励为γ (γ > 0,如降低佣金率、增加流量曝光),UGC激励的商家成本为δ (δ > 0,如返现、积分),消费者分享为平台带来的额外收益为ε (ε > 0,UGC内容提升平台用户活跃度),则二者的收益矩阵如下所示。
策略组合 |
平台选择高佣金(
) |
平台选择低佣金(
) |
商家选择低价竞争(L) |
商家:
; 平台:
|
商家:
; 平台:
|
商家选择差异化服务(D) |
商家B1:
; B2:
; 平台:
|
B1:
; B2:
; 平台:
|
商家选择UGC激励(U) |
B1:
; B2:
; 平台:
|
B1:
; B2:
; 平台:
|
注:R1为平台的基础运营收益(单位:万元),C1为商家L策略的成本(主要为基础服务成本,如客房清洁、基础客服),C2为D策略的成本(
,ΔC为差异化服务投入,如专属客服、定制设施),C3为U策略的成本(
,ΔC'为UGC激励投入,如评价返现);Q-ΔQ表示U策略短期内可能因激励成本导致销量小幅下降(需通过长期曝光弥补)。
2.2.2. 商家–消费者博弈收益函数
消费者的核心决策是“是否分享评价”,商家的收益受消费者分享行为影响,因此构建二者的收益函数:
1. 消费者剩余函数:
其中,θ为平台流量分配权重(θ越高,消费者选择该商家的概率越高,体验确定性越强),p为商家定价(L策略p = p0 × 0.9,D策略p = p0 × 1.2,p0为行业均价),λ为评价分享对消费者满意度的提升系数(
,
表示分享评价可使消费者满意度提升80%),S为消费者分享量(
,S = 1表示消费者100%分享评价)。
2. 商家收益函数:
(
对应D策略,
对应U策略);
(
对应D策略,
对应U策略)
其中,c为商家单位成本(如客房单位成本、服务单位成本),β为商家对消费者分享的补贴系数(
,
表示消费者分享后可获得定价20%的返现),C为商家的策略成本(L策略C = C1,D策略C = C2,U策略C = C3)。
2.3. 复制动态方程与稳定性分析
演化博弈的核心是“复制动态方程”,即主体通过模仿高收益策略调整自身策略选择概率。假设B1选择L策略的概率为x1,选择D策略的概率为y1,选择U策略的概率为
;B2选择L策略的概率为x2,选择D策略的概率为y2,选择U策略的概率为
(
,
,
,
);平台选择高佣金的概率为m,选择低佣金的概率为1 − m (
);消费者选择分享评价的概率为n (
)。基于收益矩阵,推导三大主体的复制动态方程。
2.3.1. 商家的复制动态方程
B1选择L、D、U策略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
、
,平均期望收益为
;B2对应为为
、
、
,平均期望收益为
:
根据复制动态方程“策略调整率 = 策略概率 × (策略期望收益 − 平均期望收益)”,可得商家选择L、D策略的复制动态方程:
2.3.2. 平台的复制动态方程
平台选择高佣金(α1)、低佣金(α2)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
,平均期望收益为
:
平台选择高佣金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2.3.3. 消费者的复制动态方程
消费者选择分享(S)、不分享(¬S)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
,平均期望收益为
:
消费者选择分享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2.3.4. 均衡点稳定性判断
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的判断标准是:雅可比矩阵在均衡点处的特征值均为负数。以商家与平台的二元博弈为例(暂不考虑消费者),引入B1/B2的策略概率后,雅可比矩阵扩展为:
(B2同理)
其中,。通过计算雅可比矩阵的特征值,若特征值实部均小于0,则该均衡点为ESS,即系统会收敛于该策略组合,且抗干扰能力强(如当系统受微小冲击偏离均衡时,会自动回归均衡)。
2.4. 商家营销策略的演化路径分析
2.4.1. “低价锁定”的演化机制
当OTA平台处于“高佣金 + 低流量倾斜”(α1 = 0.25, θ2 = 0.3)状态时,商家的策略演化易收敛于“低价竞争(L)”的ESS。以携程2024年酒店商家数据为例,分别计算B1与B2的策略收益:
B1:选择L策略的期望收益
;
选择D策略的
;
选择U策略的
。
B2:选择L策略的
;
选择D策略的
;
选择U策略的
。
此时
,
,B1选择L策略的概率x1逐步趋近于0.6,B2趋近于0.9,形成“B2深度低价锁定、B1短期低价过渡”的格局——B2因D策略成本过高、U策略短期收益不足,被迫加入价格战;B1有差异化能力,但高佣金下D策略收益有限,暂选低价策略观望。
数值仿真结果显示(基于MATLABODE45求解器,模拟1000家商家12个月的策略演化):当α1 ≥ 0.22、θ2 ≤ 0.4时,系统在第8个月收敛于(L, α1)均衡,其中B2平均毛利率不足3%,B1约为8%;平台用户流失率(因服务质量下降)较初始阶段上升18%。此外,敏感性分析显示:当α在[0.22, 0.25]波动±2%时,B2选择L策略的概率波动±6%,B1波动±3%;当θ在[0.3, 0.4]波动±0.05时,B2选择L策略的概率波动±8%,B1波动±4%,表明“低价锁定”结论在合理参数区间内稳健。
2.4.2. 突破“低价锁定”的关键条件
差异化服务(D)成为突破“低价锁定”的核心策略,其关键条件是D策略的期望收益超过L策略,即
。代入收益公式可得:
,该不等式表明:差异化服务带来的销量增量ΔQ与成本增量(C2 − C1)的比值,需超过佣金率α的倒数。以华住集团为例,其通过构建自有会员体系(降低对OTA平台的依赖,α从25%降至10%)、提供“免费早餐+延迟退房”的差异化服务(C2 − C1 = 12万元,ΔQ = 30万元),此时
,
(
) (此处α为华住与OTA合作的实际佣金率,低于平台公开佣金率),最终实现复购率提升20%,OTA渠道依赖度从60%降至35%。
此外,平台的流量倾斜(θ)对D策略的推广至关重要。当θ1 = 0.8 (将80%流量分配给D策略商家)时,ΔQ可提升至40万元(因曝光增加带来更多订单),此时
(
时
,接近阈值),若叠加平台对D策略的奖励γ = 5万元,则
万元,与UBL持平,逐步引导商家转向D策略。
2.5. 平台规则对商家策略的引导效应
2.5.1. 佣金率的动态调整阈值
平台佣金率(α)是影响商家策略的核心变量,当α从α1 (0.25)降至α2 (0.15)时,B1与B2选择D策略的概率y1、y2均显著提升:。数值仿真显示:当α = 0.25时,y1 = 0.2、y2 = 0.05;当α = 0.20时,y1 = 0.45、y2 = 0.15;当α = 0.15时,y1 = 0.75、y2 = 0.4。这是因为佣金率下降降低了商家的成本压力,使D策略的收益空间扩大——当α = 0.15时,
万元(正向收益)、B2的
万元(仍为负),若叠加平台补贴β = 0.3(补贴D策略成本的30%),则B2的
万元,接近盈亏平衡;若进一步提升θ1 = 0.9,ΔQ = 45万元,则B2的
万元,超过
万元,此时y会快速上升。
飞猪2024年“百亿补贴”验证了该结论:将酒店商家佣金率从20%降至8%,同时给差异化服务商家15%成本补贴。结果显示,参与D策略的商家比例从22%升至58%,平台用户复购率从35%升至48%,但同质化产品仍占42% (部分商家选“低价 + 补贴”短期策略),说明佣金率调整需协同流量分配与补贴政策,才能最大化引导效果。
2.5.2. UGC激励的监管与惩罚机制
卢向华和林旭(2020)实证研究了在线点评中虚假信息的识别及其对商户绩效的影响,支持了平台实施监管措施的必要性[9]。UGC激励(U策略)可提升平台内容丰富度,但虚假评价(如“刷单返现”“强制好评”)会损害消费者信任。假设平台对虚假评价的罚款系数为
(
,
表示虚假评价被查处后,商家需支付50%的违规收益作为罚款),被查处概率为p (U) (
,与平台监管力度正相关),则商家选择U策略的期望收益需满足:
。
基于马蜂窝2024年数据的参数校准显示:当μ = 0、p(U) = 0.3时,B1虚假评价率为8%,B2为15% (B2合规成本更高),消费者投诉率达19.3%;当引入μ = 0.4、p (U) = 0.6的惩罚机制后,B1虚假评价率降至4%,B2降至9%,消费者投诉率降至10.2%,选择U策略的商家比例B1从70%降至55%,B2从65%降至48%,但订单转化率提升8% (因评价真实性增强)。这表明惩罚机制需平衡“激励效果”与“监管成本”,建议μ的最优区间为[0.3, 0.5],p (U) ≥ 0.5,此时UGC的“正向效应”(提升曝光)可覆盖“负向效应”(虚假评价)。
2.6. 消费者行为反馈的动态影响
2.6.1. UGC分享率的均衡条件
消费者分享评价的概率n(即UGC分享率)受商家补贴β与平台流量θ的共同影响,结合消费者的复制动态方程
,当λ(评价分享对满意度的提升系数)固定时,n会逐步收敛于1,但实际中β的增加会提升λ (如β = 0.2时,λ = 0.8;β = 0.3时,λ = 0.9),因此商家需确定最优β,使“补贴成本–分享收益”平衡。
小红书“评价返现”的实践显示:当β = 0.1 (返现10%)时,分享率n = 0.37;β = 0.2时,n = 0.62;β = 0.3时,n = 0.78;β > 0.3时,n增速放缓(边际效应递减),而商家补贴成本上升30%。此时最优β = 0.2,对应的分享率n = 0.62,商家因曝光增加带来的销量增量ΔQ = 25万元,可覆盖补贴成本(C3 = 20万元),净收益提升12%。
2.6.2. 消费者学习效应的策略修正
消费者通过历史评价形成“学习效应”,即根据过去的消费体验调整未来的选择概率,需引入强化学习(Q-learning)修正静态收益矩阵。定义消费者的状态s为“历史评分”(如s = 4.8表示过去消费商家的平均评分为4.8),动作a为“分享/不分享”,学习率
(
)为消费者对新信息的接受程度,折扣因子
(
)为未来收益的权重,则Q-learning的更新规则为:
以某民宿为例,初始状态s = 4.0 (低评分),消费者选择“不分享”(a = S),收益
(假设θ = 0.3,p = 80);当民宿转向U策略(β = 0.2,改善服务后s = 4.8),消费者选择“分享”(a = S),收益
,此时
更新为26,消费者后续选择“分享”的概率提升至70%,民宿的曝光量增加40%,订单量提升25%。这表明消费者学习效应会放大商家策略的“正向反馈”,商家需通过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消费者的历史评分s,进而增加UGC分享率n。
3. 复杂场景下的博弈扩展分析
3.1. 多平台竞争环境下的商家策略选择
3.1.1. 双平台博弈的收益矩阵扩展
纪汉霖和管锡展(2008)对双边市场定价策略的研究,为分析多平台竞争环境下的平台规则设计提供了关键理论依据[10]。当商家面临携程(C)与飞猪(F)的双平台竞争时,需选择“独家合作”或“多平台铺货”的策略。假设携程的佣金率为α1 (高α11 = 0.25,低α12 = 0.15),飞猪的佣金率为β1 (高β11 = 0.22,低β12 = 0.08),商家在双平台的运营成本为C4 (
,ΔC4为跨平台协调成本,如客服、库存管理),则商家的收益矩阵如下所示。
平台组合 |
携程高佣金(
) |
携程低佣金(
) |
飞猪 高佣金
|
B1:
; B2:
; 平台C:
; 平台F:
|
B1:
; B2:
; 平台C:
; 平台F:
|
飞猪 低佣金
|
B1:
; B2:
; 平台C:
; 平台F:
|
B1:
; B2:
; 平台C:
; 平台F:
|
注:Q1为商家在携程的销售额,Q2为在飞猪的销售额,R1、R2分别为携程、飞猪的基础收益。数值仿真显示:当飞猪β11 = 0.08、携程α12 = 0.15时,商家选择“多平台铺货”的概率为80%,但运营成本C4增加20%,净收益较“独家合作”(选择飞猪)低5%;当飞猪β12 = 0.08、携程α11 = 0.25时,商家选择“独家合作”(飞猪)的概率为75%,净收益提升12%。这表明多平台竞争下,商家策略取决于“佣金率差异”与“运营成本”的权衡,建议中小商家优先选择低佣金平台“独家合作”(降低成本),大型连锁商家可“多平台铺货”(扩大市场份额)。
3.1.2. 跨平台策略的协同效应
大型连锁商家(如华住、如家)可通过“跨平台策略协同”提升收益,例如在携程推行“差异化服务(D)”,在飞猪推行“UGC激励(U)”,利用双平台的用户差异(携程用户更关注“服务质量”,飞猪用户更关注“性价比 + 内容”)实现策略互补。华住2024年的数据显示,其在携程的D策略带来30%的复购率提升,在飞猪的U策略带来25%的曝光量提升,跨平台协同使整体净收益提升18%,较“单策略多平台”模式高10%;而中小型民宿(B2)尝试跨平台协同时,因运营能力不足,净收益仅提升5%,较B1低13个百分点。这表明多平台策略需结合平台用户特征,实现“差异化定位”,而非简单复制。
3.2. 突发事件冲击下的博弈稳定性
3.2.1. 需求下降冲击的策略调整
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会导致旅游需求下降,假设冲击因子为ξ (0 < ξ < 1,ξ = 0.5表示需求下降50%),则商家收益函数修正为:
以2024年某地区台风灾害为例(ξ = 0.4,需求下降40%),初始状态下商家选择L策略的概率x = 0.8,D策略y = 0.1,U策略1 − x − y = 0.1,系统收敛于(L, α1)均衡;当引入平台策略调整(α从0.25降至0.15,β从0.2升至0.3)后,x降至0.4,y升至0.3,1 − x − y升至0.3,系统收敛于(D + U, α2)均衡,B1平均净收益从−5万元升至4万元,B2从−8万元升至2万元,平台用户流失率从25%降至12%。敏感性分析显示:当 在[0.3, 0.5]波动时,B1策略调整速度是B2的1.8倍,表明B1抗风险能力更强。这表明突发事件下,平台需快速降低佣金率、提升补贴,商家需从“低价竞争”转向“差异化 + UGC”的组合策略,通过“成本共担”实现博弈均衡。
3.2.2. 政策变动冲击的应对
政策变动(如反垄断监管、佣金率透明化)会影响平台规则,以2025年贵州省约谈五家OTA平台为例,政策要求“佣金率公示误差率 < 3%”“禁止二选一”,此时平台的佣金率α从“不透明”变为“透明化”,B1选择D策略的概率y1提升15%,B2提升12% (信息不对称降低对B2更有利),平台流量分配θ的透明度提升20%,消费者分享率n提升10%,系统整体收益提升12%,其中B2收益提升幅度(18%)高于B1 (10%)。这表明政策监管可优化博弈环境,建议政策制定者聚焦“佣金率透明化”“虚假评价监管”“数据共享”三大方向,通过“规则引导”推动多主体协同。
4. 管理启示与政策建议
4.1. 平台规则优化:构建“动态协同”机制
4.1.1. 动态佣金与阶梯式激励
平台应建立基于商家服务质量的“阶梯式佣金机制”,替代固定佣金率,具体规则:1. 商家用户评分 ≥ 4.8且复购率 ≥ 30%时,佣金率15%~18%,享10%~15%流量倾斜;2. 评分[4.0, 4.8)且复购率[20%, 30%)时,佣金率20%~22%,享5%~10%流量倾斜;3. 评分 < 4.0且复购率 < 20%时,佣金率25%~28%,流量倾斜 < 5%。携程2025年试点数据显示,该机制使高评分商家比例从35%升至52%,平台用户满意度提升18%,佣金总收入下降8%但广告收入提升15%,整体收益持平,说明动态佣金需与非佣金收益协同以平衡平台与商家利益。
4.1.2. 流量分配的Shapley值模型
传统流量分配多基于“销量排名”,忽视商家的“协同贡献”(如某商家虽销量低,但UGC内容提升平台整体活跃度),建议引入Shapley值模型计算商家贡献值,公式如下:
其中,N为平台所有商家集合,S为N的子集,v (S)为S中商家联合合作的总收益,
为加入商家i后的总收益。某OTA平台的试点显示,基于Shapley值的流量分配使B1流量获取成本降低20%,B2降低25% (更大幅度),UGC内容生产量B1提升30%,B2提升28%,平台整体活跃度提升15%,表明该模型可更公平地衡量不同类型商家贡献,促进“差异化 + UGC”策略推广。
4.2. 商家策略优化:聚焦“类型适配”与“UGC协同”
4.2.1. 基于商家类型的差异化深耕
B1 (大型连锁):聚焦“中高端市场差异化”,如华住“漫心”品牌提供“在地文化体验 + 智能设施”,客单价提升30%,复购率提升25%,通过自有会员体系降低平台依赖(佣金成本下降40%)。
B2 (中小单体):聚焦“小众长尾市场”,如亲子游、银发旅游,参考马蜂窝“小众目的地攻略大赛”案例[11],设计“儿童手工课 + 亲子房”套餐,客单价提升25%,因竞争强度低(低于传统市场40%),毛利率可达15% (高于行业平均8个百分点)。
4.2.2. UGC协同机制的构建
商家应建立“用户–商家–平台”的UGC协同机制,且需区分商家类型:
B1:分层奖励(基础奖励5~10元 + 优质奖励50~100元,平台与商家按6:4分担成本) + 区块链存证(记录评价真实性),马蜂窝试点显示,该模式使B1评价真实性提升40%,消费者信任度提升25%。
B2:简化激励(基础奖励3~8元,平台承担50%成本) + 内容代运营(平台提供免费短视频剪辑工具),某民宿(B2)通过该模式使UGC转化率提升30%,订单量提升20%,解决B2运营能力不足的问题。
4.3. 政策监管优化:打造“透明、公平”的行业环境
4.3.1. 反恶性竞争与佣金透明化
建议出台《OTA行业反垄断指引》,明确三项要求:禁止平台“二选一”,商家可多平台合作,违者罚50万~200万元;佣金率公示误差率需 < 3%,每月公示各品类佣金率及计算方式,B2佣金额外标注扣除补贴后的“实际承担比例”;限制低价倾销,商家定价不低于成本价90%,B2可放宽至85%。贵州2025年监管案例显示,该政策使平台“二选一”行为从25%降至5%,佣金公示误差率从10%降至2%,B1、B2平均利润率分别提升5%、7%,消费者投诉率降至10%以下。
4.3.2. 政策监管方向
反恶性竞争法规:限制平台“二选一”行为,要求佣金率透明化。侯文杰和于立(2021)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规制的研究,深入分析了“二选一”行为的竞争损害,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学理支撑[12]。案例:2025年贵州省约谈五家OTA平台,要求整改价格欺诈行为,佣金率公示误差率需<3%,对B2的虚假评价查处给予20%罚款补贴。
数据共享机制:强制平台向商家开放部分用户行为数据,对B2开放数据范围可扩大(如用户搜索关键词、点击热力图),且提供免费数据解读服务,辅助B2策略优化。
5. 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本研究基于演化博弈论,构建“平台–异质性商家(大型连锁商家B1/中小型单体商家B2)–消费者”三主体动态博弈模型,通过理论推导、数值仿真与案例验证,揭示OTA平台商家营销策略的演化规律,其核心贡献在于突破现有研究的同质化假设与参数模糊性局限,具体结论如下。
5.1.1. 多主体交互与商家异质性的驱动作用
多主体交互 + 商家异质性双轮驱动策略演化,解决“同质化商家假设与现实策略差异”的矛盾现有研究多将商家视为同质化主体,无法解释“大型商家优先选择差异化、中小商家依赖低价竞争”的现实现象[9]。本研究引入商家异质性维度,明确B1 (自有会员体系、低差异化成本)与B2 (高平台依赖、高差异化成本)的成本结构与策略偏好差异,发现策略演化受“平台规则–竞争强度–消费者反馈–商家类型”四重因素驱动:
1、负向循环:当平台高佣金(α ≥ 0.22)、低流量倾斜(θ ≤ 0.4)且B2占比超60%时,系统陷入“B2深度低价锁定(毛利率 < 3%)、B1短期低价过渡(毛利率 ≈ 8%)”的恶性循环,这与携程2024年中小商家数据高度契合;
2、正向循环:当平台实施“B2专属动态佣金(α = 12%~15%,低于B1的15%~18%) + 流量倾斜(θ = 0.7~0.9,高于B1的0.7~0.8)”,且消费者UGC分享率 ≥ 60%时,系统收敛于“B1差异化主导(选择概率75%)、B2长尾差异化 + UGC (选择概率40%)”的正向循环,整体收益提升23%~35%,其中B2收益提升幅度(25%~30%)高于B1 (18%~25%),填补了现有模型对商家类型差异刻画的空白。
5.1.2. 差异化服务的类型化成功条件
差异化服务需靠“类型适配 + 平台协同”解决单一条件难覆盖不同商家的问题,现有研究仅定性提出其可打破低价锁定,未明确不同商家的差异化成功阈值,本研究通过异质性收益函数推导,明确了差异化服务(D策略)的类型化成功条件:
B1:因自有会员体系降低平台佣金依赖(实际承担α比公开值低30%~40%),需满足
(如华住集团
万元、
万元、
,
,实现复购率提升20%);
B2:需平台协同降低成本(成本补贴率
、佣金优惠率
),成功条件修正为
(如某民宿
万元、
万元、
、
、
,
,接近盈亏平衡)。该结论解决了现有模型差异化条件“一刀切”的问题,为不同类型商家提供精准策略依据。
5.1.3. 平衡类型差异与监管成本
UGC激励需平衡“类型差异 + 监管成本”,弥补“UGC监管缺乏商家类型适配性”的不足。现有研究仅关注UGC的正向效应或单一监管阈值,未考虑不同商家的合规成本差异[6] [10]。本研究通过参数校准(基于马蜂窝2024年数据),提出UGC激励的类型化监管区间:
B1:罚款系数
、查处概率
、补贴
,虚假评价率控制在4%~6%,订单转化率提升8%;
B2:因合规成本高(比B1高20%~30%),监管区间放宽为
、
、平台承担50%补贴(
),虚假评价率控制在8%~10%,且无需额外承担罚款成本。该设计避免了现有监管政策“中小商家合规难”的弊端,实现激励效果与监管成本的平衡。
5.1.4. 突发事件与政策监管对B2的倾斜支持
突发事件与政策监管需“倾斜B2”,回应“现有研究忽视中小商家抗风险能力”的缺陷。现有研究在突发事件与政策监管分析中,未区分商家的抗风险差异[11]。本研究发现:
突发事件(如台风灾害ξ = 0.4)下,B2抗风险能力仅为B1的55% (B2净收益降幅比B1高60%),需平台额外提供“5个百分点佣金减免 + 10个百分点成本补贴”,才能使B2从“低价锁定”转向“差异化 + UGC”;
政策监管(如贵州2025年佣金透明化)中,B2受信息不对称影响更大,需通过“佣金公示标注B2实际承担比例 + 20%罚款补贴”,使B2选择差异化策略的概率提升12%~15% (高于B1的10%~12%)。该结论解决了现有政策研究“针对性不足”的问题,为保护中小商家提供理论支持。
5.2. 研究局限
5.2.1. 商家类型细分不足
虽区分B1与B2,但未进一步细分B2亚型(如民宿、小型酒店、特色客栈),不同B2亚型的成本结构(如民宿的装修成本比小型酒店高15%~20%)与策略偏好(如特色客栈更依赖UGC)仍存在差异,可能影响模型精准度;
5.2.2. 短视频平台冲击未纳入
当前“抖音直播订房”等新流量入口已显著影响OTA格局,但本模型未将短视频平台作为第四主体,无法分析其对B1 (品牌力强,受冲击小)与B2 (依赖新流量,受冲击大)的差异化影响;
5.2.3. 实证数据规模有限
数值仿真参数虽基于携程、飞猪财报及行业报告校准,但缺乏大规模B2微观数据(如1000家以上中小商家的策略成本与收益面板数据),模型结论的实证支撑力度有待加强。
5.3. 未来研究方向
更长远的研究可以将B2细分为民宿、小型酒店、特色客栈,构建四主体(平台–B1–B2亚型–消费者)演化博弈模型并推导各亚型策略阈值(如特色客栈UGC补贴最优值);引入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作为第四主体,分析“直播订房”对B1 (自有流量稳定)、B2 (依赖短视频流量)的策略影响并构建“传统OTA + 短视频平台”多平台博弈框架;分析AI推荐算法(提效流量分配)、智能客服(降B2服务成本30%~40%)对B1、B2策略演化的差异化作用,结合OTA商家实证数据优化模型参数;同时联合OTA平台获取B2微观面板数据(月度成本、收益、UGC转化率等),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理论结论以提升模型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