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在带来可观成就的同时,也不断为乡村治理提出了难题。2023年1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强化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力量和治理体系的中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障[1]。20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对于乡村治理的提及中,提出要拓宽各类群体有效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在党的领导下,尽可能发挥多元主体作用成为了一个理想的村庄治理理念。近年来,社会对于第三次分配的关注度显著提升,部分省市也逐步将慈善纳入了当地的社会治理考量范围内。村庄相比其上级的政体资源的有限性更加明显,但村庄内人员的联系更加紧密,当把慈善的概念引入村社一级的政体中,互助慈善机构成了多元主体在村庄中共建共治共享现代化治理手段的一种全新补充。
村庄内的互助慈善机构一般以解决村庄内显著存在的问题为目的,在养老、扶贫等领域已经探索出了不少可行路径,互助慈善机构除了解决切实的社会问题,其在推动村庄有效治理上还具有着明显的政治功能。在调研与访谈中,我们发现了C村对于互助慈善机构推动村庄自治的肯定。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其演变发展经历了由村民自发管理到国家正式颁布法令的过程,这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村民基层自治制度有其遵循历史规律的社会内在性,也有以低成本做好社会治理的经济性,更有为国家民主创造主体条件的基础性[2]但在社会具体运转情形下,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对村政进行“控制”与“同化”,行政吸纳了村庄一级的自治那么,互助慈善是否有助于这种问题的改善?在诸多影响村庄自治有效实现的因素中,基层公益慈善组织改善了哪些因素,又依托于何种机制改善?本文拟通过案例研究来回答。
2. 文献回顾
治理理论的核心是多中心治理,即除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组织、民间企业、非营利组织以及社区团体等都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治理理论弥补国家和市场在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但在理论发展过程中,治理理论存在着国家中心论与社会中心论的争论,国家中心论强调国家的主导控制作用,国家需要想办法为社会与地方指引方向[3]而与国家中心论显著对立,社会中心论则强调社会网络具有自我调节和自我治理的功效,国家应该允许社会网络在可行的方面进行去国家化[4]。在学术讨论中,这两种论点都受到了许多争议,鲍勃·杰索普将治理理论的内在困境概括为四种两难选择。一是合作与竞争的矛盾,二是开放与封闭的矛盾,三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矛盾,四是责任与效率的矛盾[5]。目前对于治理的含义探讨正向着综合政府与社会力量的方向发展,正如詹姆斯·罗西朗所说,“治理是被多数人接受才能生效的规则体系,他既包括正式的、政府的机制,也包括非正式的、非政府的机制”[6]。本文参考这一概念,认为在乡村治理领域下要肯定国家引领作用的同时,充分引领多元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领域中去。
3. 研究方法
3.1. 方法定位
本文探讨的是基层公益慈善组织以何种机制推进乡村自治能力建设,关注的是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如何起作用,以及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在推进乡村自治能力建设所涉及的影响因素。考虑到探究一个组织的运行机制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案例研究对于协调案例间的证据、资料的类型、不同研究人员、以及在案例与文献间作出协调增加了创造性地重塑出新理论视角的可能,也有助于提高得出理论的实证有效性[7]。
在案例数量上,本文采用单案例研究,呈现C村的互助慈善实践将基层公益慈善组织融入乡村治理以提高村庄的自治能力的主要实现机制,彻重于揭示现象背后的行为规律。
3.2. 案例选择
本文以乡村治理中的互助慈善机构为研究对象,还试图发现乡贤群体在其中扮演角色,因此将地域范围规划在了老龄化,空心化问题严重的J县。J县是浙江省“山区26县”之一,户籍人口11.1万人,而常住人口只有6万余人,具备巨大的乡村治理压力。与此同时,J县于2022年在全县各村镇与街道乡村都成立了慈善工作站,全县对于慈善事业重视程度较高,互助慈善在J县有了一定的发育土壤。而在J县众多村级慈善工作站中,C村慈善工作站是其中活动开展最好,治理结果最好的。
C村慈善工作站自成立以后,在四个方面对村内大小事物进行了工作开展:第一方面,是扶老助困,C村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联系群众和困难家庭走访慰问的过程中,收集了村里困难家庭与常驻村内需要帮助的留守村民的信息,积极对接落实县慈善总会农业养殖补贴帮扶的助力共富项目,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家庭经济增收,走上共同富裕;第二方面,是与多方建立合作,以工作站成立为契机,联系乡内乡贤与创业人员参与工作站工作,并选取乡贤代表与企业代表加入工作站体系中,这是其他工作站所没有的行为;第三方面,是惠民与乡村振兴,把村务工作、党员爱心服务和村慈善工作站相关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推出“爱心卡积分奖罚制度”,把村民的日常行为与积分评定相挂钩,融合规范,村民到年终凭积分兑换相应的表彰奖励。将爱心积分卡和评分办法做到户户上墙,月月评分,以此提高村民共同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提升新农村建设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第四方面,是对多方积极性的调动,以微信群为纽带,每次活动均参考多方意见,征求村内多方人士意见。C村村慈善工作站获得了村内与村外乡贤的集体认可,在其建设村慈善工作站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与机制。实际上,在慈善工作站成立前的C村大量存在着滥砍滥伐,焚烧秸秆等问题,而如今的C村已经形成了村内矛盾提前上报村委,滥砍滥伐现象不再发生等可喜的村庄治理成果。不论是基于实际成果还是基于村内外人员评价,本文认为C村是探讨基层公益慈善组织推进乡村自治能力建设的合适案例。
为了全面捕捉C村实践的立体图景,本研究综合运用了半结构化访谈、参与式观察与文档分析等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访谈覆盖了共计16位关键信息人,旨在获取多元视角的平衡。这包括对C村党支部书记兼慈善工作站站长进行的深度访谈(2次,累计3小时),以及对3位工作站核心成员、5位常驻老年村民、4位在外乡贤代表(通过线上方式)和2位县慈善总会工作人员的访谈。访谈过程聚焦于工作站的成立背景、运作机制、资源动员策略及其对村庄权力结构和村民参与感带来的变化。所有这些一手数据均与获取的内部文档(如工作站年度报告、积分评定记录、会议纪要)和县级政策文件等二手资料相互印证,构成了三角互证的基础。
4. 案例分析与发现
J县作为浙江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与“山区二十六县”之一,在推进改革方面有着独特的政治优势,J县自2021年开始逐步加大对于慈善等第三次分配手段对于促进J县共同富裕作用的关注,于2023年初实现了慈善工作站在各村镇街道的全覆盖。在全县社会资源匮乏的情况下,J县的乡村具有明显的活力匮乏与治理混乱,居民对于乡村事务参与的积极性弱,村委会行政化官僚化程度较深,整体村庄自治水平在全省处于较为落后的水平。在“人不足”、“钱不够”的情形下,C村将基层公益慈善组织引入村庄治理中,为相似条件下的其他村庄探索建设村庄自治体系提供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4.1. 慈善工作站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表征
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农耕文明的大国,乡村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正进行着深刻的社会转型,而乡村治理能力的提高则是转型中重要的一环。早期学者认为乡村治理就是村民自治,但如今的乡村治理更多是经济、文化、公民素质、政治体制等全面架构的提升[8]。调查发现,C村慈善工作站对于本村乡村治理能力有着明显的提升,一共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说明这个事实。
第一,慈善工作站提高了C村村委调配资源的能力。按照我国村庄集体经济制度,C村村庄的集体资产只能用于集体利益的使用,这本身是为了确保集体资产使用的合规性与正确性,但实际使用时对于什么是关乎村庄集体利益的事情并没有给出一个很明确的结论。通过访谈C村慈善工作站站长,亦为C村村书记得知,目前C村比较明确可以使用集体资产的地方只有乡村破败道路的重建、村庄集体产业的投入等极小一部分领域,对于村庄治理中出现的养老问题,贫困家庭问题经常是“有钱无力”。而慈善工作站的建立为C村缓解了这一难题,除了有明确意愿的捐款,其他捐款得来的资产均可由工作站人员(村委在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自由发挥,只要符合工作站章程,切实用于C村慈善事务即可,这给了C村村委不小的解决村庄治理难题的资源。
慈善工作站提高了整个C村的村庄风貌。J县是浙江省“山海共富”计划的重点帮扶对象之一,具有严重的“老龄化”与“空心化”问题,C村作为我们选择的典型村庄,其常住人口110余名中,106名是60岁以上的老人,农村的传统生活习惯与风俗根深蒂固,过去的C村存在着严重的滥砍滥伐、秸秆焚烧现象,给当地生态、环境与村庄风貌带来了长久的伤害。C村慈善工作站建立后,利用募集的资金开设了“慈善爱心积分卡”项目,将村民的日常行为进行评分,在年终可用积分兑换由工作站的捐赠金换取的年货物资。这种慈善奖励行为获得了很好的反响,整改村民不规范行为的任务成功转为了村民主动,都为了获得更高的积分主动放弃焚烧秸秆等不当行为,并争先进行村庄打扫、邻里矛盾调节等提高村庄整体风貌的行为,整个村庄的面貌焕然一新。
慈善工作站推动了C村的村民自治。村民自治一直以来都是乡村社会转型的重要着力点,村民委员会虽然是村民群众自治组织,所承担的任务却主要是政府工作,这导致了村委会行政化,也是长久以来村委会与村民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慈善工作站则是一个新的促进村民自治的途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为了配合“慈善爱心积分卡”的公平实施,慈善工作站利用村内党员监督积分的增减,形成了“党员金字塔”管理制度,将村内党员分为若干小组,小组每个党员分配监督若干户,形成这样一个金字塔类的结构,保证爱心积分卡的公平计分。而实际上,这样一个成体系的结构,并不仅仅只用于监督计分,如今分配到户的党员还负责收集自己负责户的意见,调节群众矛盾,传递村内消息,调动村民活动参与积极性等……在慈善工作站的促进下,C村村民已经渐渐更多地参与到了村庄的事务中去,村委会成员有了慈善工作站成员的新身份,也拉近了与村民之间的距离。
4.2. 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影响因素的改善
4.2.1. 利益
经济决定政治,村民自治作为村庄政治的主要形式,自然也受到利益相关的影响。地方自治兴起的源头往往是为了维护一个集体的共同利益。而在传统社会结构中,村庄居民的主要职业为农民,其核心利益自然是土地的产权利益。中国的产权制度为集体所有制,中国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公有制制度基础下同一土地产权中的农户有极强的利益相关性,这也促使同一产权下的农户为了保障集体所有的产权安全形成了一种自治组织,确保村庄内部的公共服务需求,卫生需求,土地灌溉等需求得到满足。
然而在各类新事物冲击下,村庄传统的经济基础逐步瓦解,农民在村庄中的职业占比越来越小,将土地产权作为维系村庄自治的核心利益显然不足,各地村民自治实现效果较好的村庄均有自己的对策弥补这点不足,而C村则通过基层公益慈善组织来建设村庄的自治能力。慈善工作站的运作形式是工作站的工作人员通过吸纳社会爱心人士或企业捐款,使用善款救助村庄的困难群体与解决村内的特殊问题。从逻辑上讲,这笔善款的产权并不属于慈善工作站,而是C村集体,集体所有制产权自然会带来集体的利益相关,这就引起了C村居民监督善款实施的热情。“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经济条件一直是影响村民参与自治意愿的重大因素,土地产权受益方是土地承包者,而慈善工作站的受益方则精准的指向了困难群众——也往往是自治参与热情较低的群体,这也有利于村庄自治能力的建设。两种类型的产权价值对比如表1所示。
Table 1. Comparison of property rights value between land and charity workstations
表1. 土地与慈善工作站产权价值对比
类型 |
产权 |
提供价值 |
受益人 |
土地 |
公有 |
基本生存 |
承包者 |
慈善工作站 |
公有 |
基本生存+情感 |
困难群众 |
4.2.2. 自主性
良好的基层自治建设离不开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的良性互动,但政府强制性的管控造成了目前乡村存在着一种“强政府,弱农民”的模式[9]在一个村庄项目的运行过程中,从资源供给、人员选配到实施方案,整个流程均由政府把控,村民仅仅有民主监督的权利,而这项权利往往也得不到落实。村委会的日常工作也多半是进行着政府的工作而非村庄的事务,村庄中缺乏一个“中间结构”,既有国家实力的支持,也有农民与社会的行动力量,实现对于村民的动员,而基层公益慈善组织正好可以弥补这份空缺。
短短一年就在J县“遍地开花”的慈善工作站自然借助了国家力量的支持,村书记往往在慈善工作站中兼任要职,在国家信用背书的前提下,C村慈善工作站第一年就吸纳了捐赠金十余万元,而这笔捐赠金来源于社会且主要来源于C村乡贤群体,这就给予了C村这笔资金使用的一定自主权,且因为基层政府人员在工作站中往往兼任要职,也可以对资金使用进行一定监管,预防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公信力永远是慈善组织的生命线,提高服务水平,永远是慈善组织扩大捐赠的关键所在。”[10]慈善工作站的公益属性决定了村民对其具有监督的权利,村民在监督过程中彰显了其自身的话语权,也在这一进程中逐渐找回了自治。
4.2.3. 治理群体
地域联系是维系村庄自治的重要条件,村庄自治总是在一定场域下展开的,理想状态下一个村庄自治的场域下往往应该包含村庄企业家、新乡贤、道德长老等多元主体共治。然而实际上,以乡村精英能人为主的主要群体往往流动在外,不会参与村庄事务,地域联系的弱化自然带来了信任的弱化,这些精英能人想要进入村庄治理体系中具有较大的门槛。但乡村精英们往往比村内常住村民具备更多的资源与信息获取渠道,在缺乏多元主体融合协商的场域的情形下,各主体在出现矛盾时缺少共同的沟通合作空间,乡村精英等群体的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合作自治自然无法成立。
C村慈善工作站中,则把乡贤代表与企业代表也邀请进来身兼要职,C村慈善工作站成为了C村多元主体融合协商的平台。慈善工作与社会工作在多重体系下都具备着显著的互补特征[11],中国作为一个崇尚向善的国家,慈善行为往往是打破社会屏障的好方法[12]乡贤与企业代表在参与慈善工作站工作解决C村的社会难题逐步消解了已经弱化的信任,乡村精英群体可以通过慈善工作站将自身资金与信息优势合理发挥。
实际上,C村慈善工作站的很多活动的确兼具了慈善属性与村庄管理,成为了多元乡村治理群体进行融合协商的平台,一位返乡企业家在访谈中表示:“我们常年在外,但对家乡有感情。以前想捐钱也不知道怎么捐、谁监督。现在工作站有制度、有公示,我们捐得放心,也愿意持续参与。”(乡贤代表A,2023年7月)另一方面,普通村民也在慈善活动中重拾话语权。一位老年村民谈到:“以前村里事都是干部说了算,我们插不上话。现在积分怎么评、慈善款怎么用,党员都会上门问我们意见。我们也敢提想法了。”
4.3. 慈善工作站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实现机制
4.3.1. 议程设置
慈善活动与村庄制度成功链接是C村慈善工作站议程设置得以融入村庄治理的关键点,议程设置是指组织通过程式化的参与或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或者关注到特定的社会问题中去[13]。慈善工作站通过“慈善爱心积分卡”项目,成功地将村民的注意力引向了乡村净化和环保活动。这种议程设置不仅使村民关注到村庄的环境问题,还激发了他们积极参与其中的动力。村民们通过日常行为的积分评估,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反思,并主动参与到村庄整洁和环保活动中去。这表明,通过妥善的议程设置,村民不再是乡村治理的旁观者,而是成为了主动的参与者。
慈善工作站的议程设置不仅是对物质资源的分配,更是对村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塑造[14]。通过积分奖励机制,村民们被引导形成一种正向的、负责任的社会行为,如停止焚烧秸秆、积极参与村庄清洁等。这种行为的改变不仅提升了村庄的环境质量,也增强了社区成员间的和谐与互助。
慈善工作站慈善活动依赖于村民自治的支持,也在慈善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引领C村村庄自治议程的设置,通过慈善工作站的项目,村民不仅参与到村庄的日常管理中,还通过党员金字塔管理制度,参与到社区的决策和监督中去。C村慈善工作站把解决C村“一老一小”实际难题落实到具体的议题与活动中去,发挥了C村乡村治理中的多元主体作用。
4.3.2. 资源活用
资源活用则涉及慈善工作站如何合理分配和使用所募集来的资源(包括资金、物资、人力等)以解决乡村面临的具体问题。资源调配的关键在于确保资源能够高效、有效、透明地用于最需要帮助的地方。
C村的慈善工作站克服了传统村级组织资源使用较为固化、灵活度不足的难题,使其能够更灵活地使用捐赠资金。例如,通过募捐得来的资金,不仅能用于传统意义上村庄集体经济的范畴,还能用于改善老龄化和空心化问题等,在不违反集体资产使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更广泛的资源调配。这种调配方式扩展了集体资产的使用范围,赋予了村庄更多的主动权,提升了治理效率和有效性。同时,慈善工作站的明确的章程和制度设计,保证捐赠款项的透明使用,使资源调配得以得到捐助者和村民的信任与监督。
在资源调配方面,乡贤群体的捐赠行为又带有更大的灵活性。由于乡贤的捐款通常缺乏具体的使用条件限制,这为慈善工作站调动和使用资源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度。慈善工作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配捐款,用于村庄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养老帮扶、贫困救助等,从而使资源使用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总体来说,C村慈善工作站的议程设置与资源调配机制,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出了有效的路径。通过慈善项目和创新的资源使用方式,慈善工作站能在乡村治理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促进村庄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5.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基于治理理论的综合视角,通过对J县C村的个案剖析,揭示了在党政领导框架下,乡村互助慈善机构通过“议程设置”与“资源活用”两大核心机制,有效促进了乡贤群体与乡村治理体系的融合,进而提升了村庄的自治能力。C村的实践表明,慈善工作站作为一种柔性治理载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村级组织在资源使用上的刚性约束,并为村民参与公共事务、重建社区信任提供了新的平台。
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C村模式的产生与成效有其特定的情境依赖性。其一,该模式的成功紧密依托于当前国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与慈善事业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J县全域推广慈善工作站的行政推动力是不可忽视的初始动力。其二,C村拥有一批兼具乡土情怀与经济实力的乡贤群体,其捐赠意愿与参与程度构成了该模式运行的关键社会资本。因此,本研究结论更宜被视为在特定政策与社会条件下,乡村治理一种有益的路径探索,而非具有普适性的“标准答案”。对于乡贤资源匮乏或社会网络稀疏的村庄,其直接适用性可能受限。
基于本研究的发现与局限,未来的研究可在以下几个方向进行深化:首先,引入多案例比较研究,尤其是选取那些尝试建立慈善工作站但效果不彰的“失败案例”,通过对比分析,更清晰地揭示成功所需的关键变量与潜在风险。其次,开展对乡贤参与治理动机与可持续性的长期跟踪研究,探讨在脱离初始热情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维持其参与度。最后,探索乡村慈善与外部专业化资源(如基金会、社会工作组织)的对接机制,以突破单纯依赖本土资源的瓶颈,为实现更广大乡村地区的治理现代化提供更为多元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