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作为19世纪的伟大理论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主要集中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析与批判。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撰写关于生态文明的书籍,但其著作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造成的环境破坏、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等问题的深刻揭示,充分体现出对生态环境的重视,并形成了独特的生态自然观,为后世生态自然观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从国外看,20世纪以来,工业化带来的过度资源开发导致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在此背景下,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深刻的社会理论,开始与生态学相结合。20世纪70年代,以马尔库塞为代表的法兰克福学派开始在马克思主义框架下探索生态问题,孕育出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早期思想,并在80、90年代得到发展。如今,生态马克思主义已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立学说。因此,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对于理解当今世界的生态问题依然至关重要。国内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境问题日益凸显。面对严峻的生态现实,我国必须得作出改变。生态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很快就引起了学术界对生态自然观的研究热潮,并促进了中国环境史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对生态环境的研究多处于分散探讨阶段,对传统生态自然观的研究也较为薄弱。因此,深入挖掘古代传统自然观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契合性为题,回归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自然观,并与中国古代传统自然观相比较,发现二者有很多相似之处。马克思、恩格斯毕生都在关注和思考人类的前途和命运,他们在批判继承了西方文化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思想的同时,对人、自然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生态自然观。中国传统自然观的核心思想是“天人合一”,表示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天人合一”自然观对于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仍具有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虽然与“天人合一”自然观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但二者在理解自然本质、人与自然关系和实践指导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它们对解决当今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问题具有同等的时代价值与作用。因此,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天人合一”自然观相结合,对于推进我国生态文明进程具有重大意义。
2.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倡导人与自然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人类必须依赖自然提供的物质和能量。但人对自然不是被动的服从,人可以通过社会实践能动改造自然。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明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一) 自然界是人类存在的基础
第一,人类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自然界不仅为人类提供空间和场所,同时还提供了食物、水和空气等基本生活要素,以及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这些资源不仅是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界,依靠自然界而生活。为了维持生命,人类必须与自然界保持一个持续不断的互动过程。
第二,人类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一个不断进化和发展的系统,人类是这个系统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高级阶段。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是自然规律作用的产物。恩格斯曾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可见,人类一直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始终与自然界共存,我们不能将人类置于自然界之外,更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
第三,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源泉和动力,人类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为了生存,人类必须依赖自然,尊重自然。作为自然界中的一员,人类与动植物一样,是受自然规律支配和约束的存在。一方面,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维持生命所必需的物质资源,如食物、水和空气等,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些自然赋予的条件。另一方面,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并非单向的依赖,而是一种相互依存和互动的关系。人类不仅依赖自然界提供的资源,同时也对自然界产生影响。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与自然界和谐共生。
(二) 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实践实现统一
第一,人类通过生产实践活动与自然界发生联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原始社会,人类的劳动资料都直接来源于自然界,自然环境对人们的生存起着决定作用,只有在合适的自然环境中,人才能生存下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开始大规模地改造和利用自然。通过生产实践,人类创造了一个不同于原始自然的“人化自然”,并不断推动自然界向这一状态转变。因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扮演着积极的角色,而自然则成为人类活动的对象。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人类与自然的基本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仍然依赖于自然资源,另一方面,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的支持[2]。
第二,人与自然在实践中相互作用,形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但这种统一是在对立的基础上形成的。一方面,人不仅能够通过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人类自身;另一方面,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人类所有的实践活动都要受到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制约。一旦人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超出了生态自然的承受能力,必然导致生态危机的产生,同时也会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三,尽管自然界是一个独立于人类意识的客观物质世界,但要真正理解自然,必须从人类的实践活动出发。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然界只有在与人类社会建立联系时,才能转化为对人类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的社会物质力量。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的关系实际上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实践关系,这种关系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从人对人的关系中映射出人对自然的态度[3]。
3. “天人合一”自然观主张人与自然和谐统一
“天人合一”不仅是一种自然观,还是一种思想,更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成果。第一次明确提出天与人“合而为一”的是汉代董仲舒,明确提出“天人合一”命题的,是北宋哲学家张载。作为一种自然观,“天人合一”讲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要求人与自然相统一、和谐共处、尊重客观规律[4]。
(一) 人与自然相互依存
第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古代哲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深刻地表达了人与自然的密切联系。《序卦》中记载:“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这时候古人逐渐认识到了天地与万物之间的联系。孔子则进一步强调了自然界规律的存在和变化:“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老子在《道德经》中提出了宇宙万物相互依存的观点:“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则将天地比作万物的父母,表达了对自然养育之恩的感激:“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这些都强调了人的身体与生死等都是自然赋予的,是自然的过程。
第二,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以“天人合一”为核心的生态自然理念在先秦诸子百家的思想里体现得最为显著,特别是在儒道两家的思想体系中。儒学可以理解为“仁爱之学”,即把对人的爱延伸至对物、自然以及环境的爱[5]。孔子曰:“仁者乐山,知者乐水。”庄子则提出“无为而治”的理念,人类不能采取强制或过度干预的行动,要让万物自然发展。这些观点鲜明体现出古代思想家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高度认识。
(二) 人应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规律
第一,人要敬畏“天命”,尊重上天的“指示”。在人类还没进入青铜器时代前,生产力非常低下,大多数情况下是依靠自然界的直接资源(果实、根茎等)而生存,对自然或“天命”的敬畏与顺从是自然而然的反应。在先秦时期,他们认为,唯有肩负天德的人,按照天的规律行事的人,才能享有世间的福禄。因此,“上天”是呼应人的需要的,人与“天”之间存在某种互动关系。《尚书》中记载:“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论语》提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鲜明体现出人要敬畏上天的使命与安排。
第二,人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天人合一”中的“天”不仅指自然界,也包含道德化的伦理之天。也就是说,人要遵循道德原则,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能违背自然规律。
4.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内在契合
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儒家“天人合一”自然观的观点,可以发现二者有诸多契合之处,具体体现在两者在自然本质理解上的契合、两者在人与自然和社会关系认知上的契合、两者在实践指导意义上的契合。
(一) 两者在自然本质理解上的契合
第一,认为自然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属性。“天人合一”自然观认为,人是天地万物的一部分,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感通。《周易》记载:“天地设位,圣人成能。”即天地有其位,圣人能够顺应天地之道,实现天人合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强调自然界的物质性,认为它是独立于意识的客观存在,遵循自身发展规律。尽管出发点并不相同,但两种自然观都肯定了自然界的独特地位。
第二,意识到人类要遵循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天人合一”自然观强调人应遵循自然道德,约束欲望。例如,董仲舒认为天有意志,主宰人间,人应顺应天意,天人之间可以相互影响。与此不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强调物质决定意识,认为人在实践中居于主导地位,但人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要尊重自然。只有遵循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谋求自身发展。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还是“天人合一”自然观,都体现出对人类行为与自然规律协调一致的追求。
第三,认为人类是自然界发展的历史产物。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中国古代逐渐形成了以“天人合一”思想为核心的原始生态观。最初,由于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和无法抗拒,人类依赖自然界的原始力量来维持生活,逐渐产生了对自然界最朴素的敬畏与崇拜。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天人合一”思想逐渐形成并开始成为儒家、道家等学派争相推崇的重要理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一样,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这种意义上讲,二者都深刻地认识到人类是自然界发展的历史产物。
(二) 两者在人与自然和社会关系认知上的契合
第一,倡导自然与人道的结合。“天人合一”自然观并不认同人在自然面前是无能为力的存在,而是认为人类可以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追求自身的幸福与发展。孔子提倡“知其不可而为之”,即使面对困难和挑战,人也应该积极行动,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和理想。马克思主义主张要辩证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既强调自然对人类的根本影响,也认为人类能够反作用于自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劳动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过程,人类通过劳动调节和控制这种物质变换。这鲜明体现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共通之处。
第二,认为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天人合一”自然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顺应自然规律。孔子提出:“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体现了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和顺应。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他们指出,人类通过劳动与自然相互作用,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与自然界紧密相连。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6]。由此可见,就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而言,“天人合一”自然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是一致的。
第三,“天人合一”强调天道与人道的统一,认为人应顺应自然规律以实现和谐。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将自然视为与人分离的客体,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和平衡。由此而看,“天人合一”自然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主张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三) 两者在实践指导意义上的契合
第一,指引人们追求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性。“天人合一”理念,其核心思想是强调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人类若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前提必须是顺应自然规律。马克思和恩格斯立足于当时的资本主义发展情况,系统而具体地阐发了资本主义工业化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巨大危害,而这种不合理必然会产生严重的生态危机。他们认为,“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能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能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可见,二者在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须与自然和谐相处方面有相似观点。
第二,教导人们要以合理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荀子·王制》中明确表达了自然资源利用观,“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应爱护自然,过度追求物质享受会导致恶性消费和发展,进而破坏环境,最终损害人类自身。综上所述,二者都提倡以合理和可持续的方式利用自然资源。
第三,倡导对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天人合一”自然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虽源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却共同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天人合一”自然观强调人对自然的敬畏与尊重,以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背景下,过度生产对环境的破坏。并强调必须变革生产方式,采取行动保护环境。总之,“天人合一”自然观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虽然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它们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激励人们采取保护自然生态的行动方面是一致的。
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与“天人合一”自然观的契合为我们正确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宝贵的指引。我们在追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同时,绝不能忽视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只有深刻理解并践行这些自然观所蕴含的理念,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