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由,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从古至今,人类对于自由的探索和追求从未停止,从斯宾诺莎开始直到现在,一直都有人在不断地探寻自由是什么,如何去实现自由。当今中国进入了新时代,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伟大变革,现在西方一直宣扬所谓的“自由”、“民主”等普世价值观,企图在思想领域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为了消除西方“自由”思想对于我国人民的不良影响,坚定社会主义,坚定马克思主义,本文主要通过简要阐释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自由观,进一步探寻马克思自由观的现实价值意蕴,坚定理论自信。
2. 黑格尔的自由观
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者们认为,自由就是人们不受约束,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黑格尔的自由思想与他们完全不同,他认为这种自由只是有了自由的外部表象,并不具有自由的深刻内涵,他将绝对精神作为自由所产生的本体,他所提倡的自由是绝对自由、任性自由、社会自由的三重叠加[1]。
黑格尔的绝对自由是认为每一个人都是拥有着同样的自由,忘却人自身的特殊性和人自身经验的差异性,每一个人的自由都是平等的,这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在绝对自由中,没有任何的约束和限制,任何的约束和限制都是对于自身的不自由,对于自身的约束和束缚。在这之中,人是自己的主宰,人可以自己规定自己,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的想法意见是自由的、正确的,并且想要让自己的想法融入到国家政治之中去,让自己的思想成为国家的意志。每一个人都拥有着平等的自由,都想要将自己的思想融入到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去,这必然导致社会的混乱不堪,人们在追求自身自由的过程中无意识地摧毁了实现自由的道路,成为了自己的敌人,这看似是每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自由,但是这恰恰也表明它被各种规定所约束、束缚,也正是因为这一问题所在,它被第二个阶段任性自由所超越。
第二个阶段也是黑格尔自由思想的中间环节任性自由,强调没有其他人的约束和束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动。这是和第一阶段抽象的绝对自由全然不同的自由。在这个自由之中,特殊性被强调了,并且特殊性被普遍性所包含,特殊性与普遍性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人根据自身的独特性和自身欲望的差异性,去思考承担起普遍的责任和使命,但是这种自由发展到后面又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追求实现这种愿望的过程中又反过来被这个愿望所限制约束,因为在追求实现这个愿望的过程中,人必须要舍弃其他的愿望和可能性,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这个愿望,但是在这个选择放弃的过程中,人并不是自由的,人被自己想要实现的愿望所限制、约束了,由此黑格尔的自由发展到了第三个阶段。
黑格尔在经历绝对自由与任性自由两个阶段后,认为真正的自由既不是人主观意志中的随心所欲、肆意妄为,也不是在与各种客观的具体事务中,真正的自由是要在社会生活中实现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生活。也就是说社会自由认为人对于自身行为动作的把控,既受到外部环境的限制,也有人自身的因素,人们在社会中不断地思考外部环境对于自身发展的有效性,反思自身行为在什么意义上是无效的。并且黑格尔还站在了社会历史的角度去看待自由,他认为在每一个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自由的含义都不一样,人们对于自由的追求都不同,强调了只有处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之下,自由才能实现。
3. 马克思的自由观
实现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贯穿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主要内容,马克思的自由思想是在吸收借鉴黑格尔自由思想基础之上形成的。马克思的自由思想中闪烁着理性的光辉,他的自由思想逻辑严密,思考全面,对当时以及后来的哲学家们探讨自由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后来的哲学家继承发展。
马克思自由思想的现实目标是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自由思想的最初起点。这里所说的“现实的个人”是指处于社会关系中进行实践活动中的自由的主体[2]。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对于个人自由的实现有着一定的影响。社会关系的不同性质限制了个人自由可以实现的空间和框架,因为它们界定了人们的不同地位和他们在其中生活的条件。人与社会相互影响,人在实践中创造了社会,同样的社会中新形成的社会关系也在改变人,人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同时在实践活动中,人发挥自身的主体自觉性,发挥自身的自由本性,创造出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产资料。马克思认为当社会发展到最高阶段时,人最理想的生存状态就是人的自由个性的发挥,人的自由个性是现实的个人最终的归宿。到那时,人可以自由发挥自身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自己约束自己,自己发展自己,实现自身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而对于如何去实现这个现实目标,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只有真正的共同体中这个目标才能实现[3]。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这是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同时这句话也说明了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上存在本质区别。在这里马克思提出的自由人联合体是他自由思想中的关键内容,他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有资产者,资产阶级私有者才有自由,无产者和广大劳动群众没有自由,他们处于社会最底层,受到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要想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只有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相统一的真正共同体中才能实现。真正的共同体已经不再是压迫、束缚人类活动的桎梏,而是人类自由、自愿、自发地联合在一起共同创造和支配社会财富的未来形态。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解决了异化问题,劳动不再是使人身体和精神受到摧残的活动,而是变成了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劳动产品也不再是成为压迫自己本身的东西,而是变成了自己本质力量的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从之前的分离、对立向合作共赢转化,每一个人的发展都是在为他人的发展创造条件。真正的共同体实现了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统一,实现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统一,他使得人的本质力量复归于人,使人解放了自己,在共同体基础之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自由思想的最终目的。人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实现真正的自由。
4. 马克思自由观的现实价值意蕴
(一) 对新自由主义思潮进行批判,牢牢掌握理论阐释的主动权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推动思想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文化交流互鉴变得日益频繁文化多样性不断发展,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相互联系变得日益紧密,但同时也为西方价值观念提供了渗透的机会,尤其是在改革开放背景之下,我们积极融入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之中,这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一些潜在的隐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利用强大的文化产业体系,推行文化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打着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幌子,处处渗透资本主义价值观和“西式民主文化”,对于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产生严重威胁,撕裂价值观的共同基础[5]。这种依托文化经济优势进行的渗透,往往将自由简化为“国家干预最小化”的单一维度,忽视了个体自由实现的社会经济条件,从而对国民思想观念产生深层影响,形成理论上的话语竞争。
当今世界格局深刻调整,西方新自由主义理论本质上服务于资本增殖逻辑,其理论建构常借用“消极自由”的绝对化阐释,即自由仅意味着排除外部障碍,而市场自发秩序被视为人权保障的最高形式。然而,这种将自由简化为“外部障碍之不存在”的观点,忽视了马克思所揭示的关键因素,自由的实现程度始终受物质生产条件与所有制结构制约。当自由仅限于形式上的权利宣告,而未能触及实质平等的社会基础时,“免于干预”的自由可能演变为强者的特权庇护所,导致社会成员发展机会的制度性失衡。更值得关注的是,新自由主义在批判社会主义制度时,往往片面援引赛亚·柏林对“积极自由”可能异化为强制与规训的警示,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曲解为个体自由的消解。然而,赛亚·柏林未能充分区分两种“自我”,也就是没能真正区分集体意志与外部强加的“更高自我”。社会主义自由观中的集体维度,恰恰是通过消灭阶级剥削、实现生产资料社会占有,为每个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前提条件。这种积极自由指向的是人的解放,而非思想规训。
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实现了对“两种自由”的辩证扬弃。它既承认消极自由所捍卫的权利边界之必要性,更强调只有变革生产关系、实现“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跃迁,才能使自由从形式走向实质。社会主义自由不是选择范围的简单扩大,而是使人摆脱“物的依赖性”,真正成为自身社会结合的主人[6]。这种自由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与共同生产能力成为社会财富基础之上,实现了个体自由与集体自由的真正统一。因此,我们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建设,构建具有阐释力的学术话语体系,在学术层面澄清自由的本质内涵,破除将特定历史形态的消极自由普世化的理论迷思,确立社会主义自由观的学理正当性与实践优越性。
(二)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美好生活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并且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展现出现实生活丰富多姿的样态,对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向性[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思想的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的建设,为实现人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提供丰富的物质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讲话强调中国共产党要始终继续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为人民争取更大的光荣。这一重要讲话指出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之中要充分发展自由个性,不断地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生活是当前中国人民对实现自身更高层次的发展的内在诉求,也是无数中国人民对实现自身更高程度自由的现实期待。要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愿望变成现实,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积极构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马克思自由思想的价值追求。在现阶段,自由的实现需要法治来保障。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社会成员所展现的团结协作与相互支持,不仅体现了共同担当,也反映了对法治精神的认同。人们逐渐认识到,个人自由的实现并非无边界,而是需要在法治框架内与社会责任相辅相成。法治既为自由划定边界,也为自由提供保障,使个体权利在有序环境中得以真正实现。在不同社会背景下,如何通过法治建设平衡个人自由与公共安全,始终是一项重要课题。当社会面临长期存在的安全挑战时,往往更加凸显健全法律制度和有效执法机制的必要性。法治不仅能够规范权利行使,也能明确相应义务,为不同诉求提供理性对话的平台。在现实治理中,完善的法治体系既防止权利的滥用,也避免公权力的越界,为公民自由的实现提供稳定预期和制度保障。历史经验表明,只有在法治基础上,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才能达成可持续的平衡,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共同追求才具有坚实的实现路径。自由的实现需要法治来保障,在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唯有在法治的范围内实现自由才是当代中国人民对实现自身更高层次发展、更高程度自由的内在追求和现实期待,故我们要在全社会营造自由民主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条件,积极构建美好生活。
(三) 彰显人类共通价值,携手共建全球共生家园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村,共同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成为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因为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以及极端气候等问题,这并不是一个国家所能解决的,也并不是一个国家所造成的,所有的国家对它都要负有责任,并且它也是危及全球的,这需要全球所有的国家积极参与治理。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推动构建人民共同体,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在2015年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已经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而自由与民主则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各国命运紧密相连,共同发展、共享繁荣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符合时代潮流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在这一进程中,弘扬被不同文化所共同珍视的价值理念,有助于增进国际理解,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某些重要理念,如对自由的追求、对民主的探索,反映了不同文明对美好生活的共同向往。这些理念之所以具有广泛感召力,在于其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倡导平等交流和互学互鉴。它们都关乎人类整体福祉,体现各国人民对公平正义、和平发展的共同期待。需要认识到,任何价值理念都需要与特定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现实发展阶段相适应。历史上,一些被称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理念,在实践中往往需要与各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如果忽视这种必要的调适过程,简单套用单一模式,反而可能影响这些理念积极作用的发挥。因此,我们主张以开放包容的心态看待不同文明的价值探索,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增进理解,通过交流互鉴共同进步,弘扬被广泛接受的价值理念,不是要取代多样性,而是要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在保持特色的前提下促进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推动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5. 结语
对于自由思想,既要适当回首看到过去,也要无限憧憬展望未来。我们在相关研究领域伟人的肩膀上不但要源源不断地汲取优秀研究成果,同时也要与时俱进,应当在结合当下时代背景的前提下,辩证地、具体地、历史地、客观地看待自由思想的发展,力争做到自由思想的“可持续性发展”,使自由思想的发展在当下时代中成为推动人类实践活动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