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优势、困境与策略——基于广西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调研结果
The Advantages, Dilemmas and Strategies of Social Work Intervention i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s in Communities—Based on the Investigation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in Communities in Guangxi
DOI: 10.12677/ae.2025.15122325,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黄燕春*:南宁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广西 南宁;唐婉贞:柳州市心动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西 柳州
关键词: 社会工作社区家庭教育指导Social Work Community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摘要: 研究者通过对广西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的调研分析,结果表明:当前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存在经费保障不足、服务供不应求、服务专业水平和认可度有待提高等困境。将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专业方法和人才资源引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具有多方面的优势和价值。由此提出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优化策略,即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或社会工作研究等方法进行介入。
Abstract: Through the research of the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s provided by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institutions in communities in Guangxi, the results show that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in communities faces difficulties, such as insufficient financial support, insufficient supply of services, and the professional level and recognition of the service need to be improved. There are multiple advantages and values by introducing the service concepts, professional methods and human resources of social work into the work of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 in communities. Therefore, this paper proposes optimization strategies for the intervention of social work i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s in communities. That is, based on the actual situation, methods such as case social work, group social work, community social work, social work administration, social work supervision or social work research can be selected for intervention.
文章引用:黄燕春, 唐婉贞.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优势、困境与策略——基于广西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调研结果[J]. 教育进展, 2025, 15(12): 634-643. https://doi.org/10.12677/ae.2025.15122325

1.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而根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家庭教育指导是指相关机构和人员为提高家长教育子女能力而提供的专业性支持服务和引导[1],是对包括父母、子女在内的全体家庭成员内在提升的一项指导服务[2]

近十年来,国家出台多项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2017年民政部等《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配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20年《民政部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则明确支持开展婚姻家庭社会工作服务,面向社区积极开展亲子教育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以及“依托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家庭教育支持服务”。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也明确支持社会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2021年《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大力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2022年我国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明确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鼓励社会工作者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2024年我国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可见,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具有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2.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优势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社会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具有资源链接、能力建设、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收养评估等专业优势。其他相关研究则指出,社会工作介入家庭教育指导的优势体现在服务的可操作性、介入形式的多样化、介入目的的明确性等方面[3]。此外,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还具有以下优势和价值。

2.1. 专业的服务理念和流程,可以保障指导的科学性

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服务理念,秉持接纳、尊重、个别化、自决权和知情同意、保密和非评判等专业价值观,按照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的流程为遭遇困境和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个别化、专业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这些专业的价值观、服务理念和服务流程,可以保障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2. 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本,保障介入目标有针对性

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时,可以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校老师、同学、社区工作人员、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当地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综合调查,以便更全面地了解社区家庭教育的现状和困境,科学分析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表达性需求、感觉性需求、规范性需求和比较性需求,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目标和计划,并开展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此保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效果的最大化。

2.3. 可介入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保障指导有一定成效

社会工作方法包括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等直接方法和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研究等间接方法。在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时,社会工作者可以结合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采取其中一种方法进行介入,或同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整合介入。当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求都比较简单时,可以单一方法进行介入指导;当较多服务对象同时面临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则需要通过整合多种方法进行介入指导。多样化的介入方法,可以保障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2.4. 介入效果的评估多元化,便于优化后续相关指导

为总结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验,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质量,社会工作者需要及时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成效进行评估,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实验研究和行动研究等多种方法对服务对象及其社会关系网络(如家人、朋辈群体、学校老师及社区人员等)进行综合评估,即可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需求是否得到满足、能力是否得到提升等等。通过多元化的评估主体和评估方式可以比较全面地了解介入的效果和不足,便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后续的相关指导服务。

3.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调研设计

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普遍设立,配备了专兼职兼备的人员队伍,也通过多种渠道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但实际效果有待提升[4]。虽然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具有诸多的优势和价值,但也存在一些困境。本研究基于广西的城乡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的样本调查,以小见大,分析我国中西部民族地区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和困境,并基于此提出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优化策略。

3.1. 调研对象

根据《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的社区家长学校是社区(村)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是指导社区(村)推进家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鉴于此,本研究的调研数据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2024年通过实地观察、听取汇报、集体访谈和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广西80多个三星级以上城乡社区家长学校(涵盖广西14个地市)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的调研,调研对象主要是家长学校的工作人员和各级妇联工作人员,部分地方还包括当地教育局和公安、检察、法院和司法行政等机关的相关人员。二是2025年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个别访谈的方式对广西N市、L市和C市的农村社区开展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调研,调研对象包括中小学留守儿童及监护人、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三是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对广西的几十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调研,调研对象包括机构负责人、督导、项目主管和一线社会工作者。

3.2. 调研方法

一是问卷调查,即采用自编的家庭教育问卷,通过随机抽样和滚雪球抽样,分别给民政和教育系统中登记在册的中小学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社会工作者填写调查问卷,回收后及时整理和剔除无效问卷,并对问卷数据进行频数和比例的统计分析。二是访谈法,即结合结构化访谈提纲,分别对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及其利益相关方进行访谈和记录,同时结合无结构式访谈对部分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三是观察法,即针对留守儿童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内容与互动模式,以及社区家长学校和社会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情况进行观察。

3.3. 调查内容

本研究的相关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留守儿童面临的困境及其家庭教育现状;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基本情况;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的成效与困境;优化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策及建议等(见表1)。

Table 1. The survey objects of this study and the corresponding survey methods, survey content and survey data

1.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及相应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和调查数据

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

调查内容

调查数据

留守儿童

(中小学生)

问卷法

访谈法

观察法

在外工作的父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情况

一起生活的看护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情况

留守儿童面临的问题/困扰情况

共收回问卷595份,其中有效问卷 531份。

留守儿童父母及看护人

问卷法

访谈法

观察法

父母/看护人所了解的留守儿童基本情况

父母/看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情况

父母/看护人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需求

共收回问卷495份,其中有效问卷 487份。

留守儿童所在社区工作人员

访谈法

观察法

社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情况

社区工作人员对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需求

社区工作人员对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社区工作人员结构式访谈记录6份。

社区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及利益相关方

访谈法

观察法

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情况

社区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对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需求

优化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策及建议

各市社区家长学校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共14份

社会工作者

问卷法

访谈法

观察法

社会工作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情况

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需求

社会工作者对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策与建议

共收回问卷115份,其中有效问卷 113份;访谈记录 10份。

4.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困境分析

4.1. 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情况差异大,且大部分社区的服务经费保障不足

大多数城市社区已建立家长学校,且依托当地妇女儿童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在不同程度上发动社区内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心理咨询师、医生、律师、“五老”或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人力资源协助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城市社区相比而言,农村社区可依托利用的场地资源和人力资源比较少,所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形式、内容与频率也比较少,参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家长和志愿者也比较少。且相当一部分农村社区尚未建立家长学校,或部分农村社区只是挂牌家长学校,但并未明确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因此该部分社区主要开展安全教育宣讲活动,较少开展其他形式和内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但不管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社区,目前普遍没有专项资金用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政府、民政或妇联等也很少通过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购买相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而且购买服务的总经费普遍比较少、时间比较短。目前已有提及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的多项法律和政策文件大都停留在“倡导”层面,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导致大多数社区(村)家长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站等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难以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以致整体而言社区的家庭教育氛围营造不足、服务活动的成效不显著。

4.2. 有稳定的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但专业化指导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是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开展的核心要素,也是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建设的难点。获评为三星级以上的城乡社区家长学校,管理人员主要由社区(村)党支部成员、社区(村)干部、妇联主席、儿童主任和家长代表等兼职,组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普遍相对稳定但规模不大,大部分主要由社区(村)网格员、党员、教师及热心家长组成,其中很多成员并非教育学、心理学、法学、家政学、社会工作等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的专业科班出身,平时也缺乏各级各类的家庭教育指导相关的培训机会,而其自学时间、能力和渠道也有限,导致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得到有效提升。且很多社区反映缺乏足够专业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因而难以应对社区复杂多样的家庭教育问题和不同类型家长多元化、专业化和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

而根据问卷调查结果,89%的社会工作者表示愿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但85%的社会工作者表示仍需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的培训。社会工作者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知识不足(63%)、技能不足(62%)、经费不足(58%)和人力缺乏(41%)。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社会工作者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4.3. 有内容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但多元化的指导服务需求未得到满足

有研究指出,当前学校仍面临资源和途径尚无法满足家庭教育现实需求,关照家长需求尚不充分,队伍建设尚不完善,“孩子心理健康”有待进一步关注,资源整合能力有待加强等挑战[5]。社区与学校等其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渠道互为补充,理应能够满足不同家庭多元化、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但当前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普遍是面向学龄期的一般家庭群体开展法治知识科普、家风家教宣讲、优秀传统文化宣传和安全知识教育等内容的家庭教育服务活动,部分家长学校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绪管理、亲子沟通等方面的普适性教育,但较少有针对不同阶段(如0~3岁学龄前、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可能面临的问题、不同类型的孩子(如学业问题、不良行为习惯、沉迷电子产品、隔代教养等)以及特殊家庭(如单亲家庭儿童、重组家庭儿童)和特殊儿童(如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家庭教育问题和需求来提供精准化、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根据社会工作者的问卷调查结果,其当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既有面向普通婚姻家庭,也有面向单亲家庭、重组家庭、隔代养育家庭等特殊家庭和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见表2),其服务的内容主要是亲子沟通技巧(58%)、亲子关系调试(54%)、科学育儿理念(43%)、教养方式指导40%、行为习惯养成(38%)和情绪管理方法(33%),但50%的社会工作者表示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量仅占所有工作总量的1%~10%,且仅有27%的社会工作者表示其当前所负责的区域服务对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得到满足(34%表示不满足、39%表示不清楚)。而根据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问卷调查结果,72%的留守儿童表示在学业方面遇到一定的问题和困难,46%的留守儿童监护人表示其孩子沉迷电子产品,71%的留守儿童监护人表示需要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因此,整体而言当前社区未能充分、精准地满足社区的多元化家庭教育指导需求。

Table 2. The target group for social workers’ intervention in family education guidance services

2. 社会工作者介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

选项

小计

比例

A. 留守儿童家庭

88

78%

B. 流动儿童家庭

27

24%

C. 困境儿童家庭

78

69%

D. 普通婚姻家庭

27

24%

E. 单亲家庭

34

30%

F. 重组家庭

12

11%

G.多子女家庭

26

23%

H. 隔代养育家庭

36

32%

I. 其他(请列明)

10

9%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113

4.4.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有一定参与度,但服务认可度和覆盖面有待扩大

大多数社区家长学校每年都有开展较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部分社会工作服务站也有开展相关服务,但社区普遍只有10~50人经常参与其中,覆盖面不够大、参与度不够高。而且社区是0~3岁婴幼儿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最主要的来源,但目前城乡社区普遍缺乏对该群体开展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主要原因包括不知道社区家长学校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存在,或服务时间不合适,或对这些服务的匹配度和认可度不够高。此外,还因社区没有足够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人员帮助解决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难问题。但根据调研得知,类似主题和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若是由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组织,则大多数学生及其监护人都会参与其中,因为其对学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比较认可,而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认可度还有待加强。

此外,目前较多家长还没承担起自身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认为家庭主要负责孩子的生活保障、教育的责任则主要在于学校,因而“重养轻教”的情况依然存在。部分家长育儿观念陈旧、育儿方法单一,对于子女心理健康的关注及良好家风的营造意识不强,导致出现不重视、不参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情况。总体而言,社区需要进一步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队伍,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确保所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功能。

5. 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策略

5.1. 用个案社会工作为困境儿童和特殊家庭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指导服务

有研究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满足家庭普遍性需求之上,应重点关注贫困、残障、监护不当等“困境儿童”家庭和近年来受关注的抑郁、多动症、社交退缩等“新困境儿童”家庭的特殊需求[6]。此外,还应向特殊家庭和特殊儿童倾斜,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单亲儿童等特殊家庭开展多元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7]。因此,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按照“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的流程,可以为有需要的困境儿童及特殊家庭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和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例如,广西L市的社会工作者运用个案社会工作方法为辍学在家一年且社交退缩的初三留守儿童(案主)及其家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半年后,案主从原来长期不去学校、在家经常闭门不出、长时间沉迷手机游戏、生活作息紊乱、对家人和上门劝导的多名社区工作人员均给予抗拒的状态,逐渐改变为与社会工作者及其家人正常沟通、生活作息回归正常、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顺利参加中考后正常就读当地职校。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该个案的过程中,以接纳、尊重、个别化、非评判等服务理念与案主进行多次沟通,建立平等信任的专业关系,并与案主及其家人、朋友、学校老师和社区工作人员交流,全面预估案主面临的困境和服务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制定介入的目标和计划,同时联动以上人员为案主构建起社会支持网络,引导他们平时多对案主给予正向的沟通、引导和支持,由此逐渐引发了案主非理性信念和行为的正向改变,最终经过评估后给予结案。

5.2. 运用小组社会工作为具有共同需求或近似问题的群体提供团体辅导服务

对于社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指导服务水平提升的需求和社会工作者对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的需求,可以运用小组社会工作方法为具有近似问题或共同需求的家庭教育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提供培训和指导。例如,广西Q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广西慈善总会的支持下,以流动儿童项目为依托,运用小组社会工作为各机构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正向教养家长讲师训练营”系统培训和具体指导,帮助其掌握正向教养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方法,并由其返岗后3个月内在社区内开展正向教养相关的服务,即有机会申请小额资助公益创投项目资格,以此激发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热情和潜能,并扩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辐射范围,缓解一部分社区服务经费不足的困境。

此外,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将具有近似育儿困境或共同需求的个人或家庭组成小组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例如,广西P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结合社区儿童和青少年的需求分别开展专注力提升小组、爱心作业辅导小组、情绪管理小组、行为习惯养成小组、职业体验小组等服务活动,为其监护人分别开展亲职教育小组、亲子沟通互动小组、智能手机学习小组等服务活动,以此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帮助缓解儿童青少年沉迷电子产品和学业方面的困境,帮助监护人掌握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构建起社区儿童青少年及其家庭之间的互助支持网络。

5.3. 运用社区社会工作的社区教育和发展资源等策略提升指导服务的认可度

针对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认可度和覆盖面有待扩大”、社区“多元化的指导服务需求未得到满足”等困境,社会工作者通过采用地区发展模式中的社区教育、社区参与、提供服务和发展资源等实施策略进行介入,于“国际社会工作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等特殊节日和寒暑假等人员聚集社区的时间,联动各方资源开展社会工作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正向教养主题培训等系列服务活动,由此扩大社会工作和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认可度和影响力。此外,通过活动发掘与培养本地家庭教育服务工作方面的社区领袖及志愿者,并通过定期提供社会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培训,帮助其逐步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能力,最终推动社区采取自助及互助的行动去解决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

例如,广西Q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M县妇联购买的《H社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项目》,在H社区开展了《什么是正向教养》《家庭教育中的情绪管理》《如何让陪伴更有价值》和增进亲子关系的游戏技巧等多期家长课堂,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掌握实用的家庭教育技巧。在社会工作者入户探访、需求调研、组织活动和培养社区志愿服务队伍时,妇联工作人员经常一起参与其中,并认同和习得了社会工作的相关理念和方法,最终有能力自行开展下一年度社区家长学校的相关服务。

5.4. 通过社会工作行政将社会政策转化为具体服务,亦为完善政策提供建议

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行政方法可以将家庭教育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政策转化为具体的社会服务,同时也根据法律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和修订家庭教育相关政策建言献策。例如,向政府部门建议,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三年或五年周期的执法检查。即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人民法院、检察院等有关责任部门以及妇女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或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此外,为有效缓解“大部分社区的服务经费保障不足”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社会工作行政方法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条文和《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七部门印发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的落实,由地方政府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如一定的财政拨款、将有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以及加大购买第三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力度,并为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且专职的社会工作人员和家庭教育指导者[4]。同时,设法链接各方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对社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和捐款,以此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经费保障。

5.5. 为经验不足或者遇到困难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社会工作督导

有研究指出,为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社区应聘请具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认证资格的社区家教专业人员或具备相关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志愿服务队伍进行定期培训[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也提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掌握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因此,为解决社区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队伍专业化指导服务水平不高、社区多元化的指导服务需求未得到满足的困境,有必要对经验不足或遇到困难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及家庭教育志愿者提供教育性督导和支持性督导,帮助其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热情、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技能、解决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难题,为社区各类群体提供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成效和认可度。

例如,广西Q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过程中,分别对项目社工、儿童主任和志愿者提供督导。机构外部督导围绕困境儿童个案介入服务注意事项和末期项目报告等主题为项目社工解惑,内部督导则围绕个案介入的内容进行探讨,并以实际案例和相关理论带领和指导项目社工,为专业个案工作提供质的保障。而项目社工也以督导者角色为儿童主任和志愿者团队进行督导赋能,即通过各种培训、团建、“边学习边实践”等形式不断提升儿童主任和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并及时对其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从而不断提升其对家庭教育服务的认同感和价值感。

5.6. 运用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综合评估服务需求和成效,并总结相关典型经验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明确“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9]。而司法大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涉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中,被告人为留守儿童的案件占比22.94%、单亲家庭的案件占比6.95%,许多未成年被告人在犯罪前缺失家庭关爱和教育[10]。因此,社区很有必要对包括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在内的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缺失和家庭教育问题进行干预、研究和总结,以此为鉴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社会工作者在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时,根据服务目标、资源状况、服务对象需求和社会工作者特长等因素,选用问卷调查法、实验研究法、观察法、访问法、个案研究、非接触性研究、行动研究和项目评估等社会工作研究方法中的单一方法及其组合进行评估和研究[11]。如用小组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时,通过问卷调查法、观察法、访问法和实验研究法来综合评估组员的服务需求和服务成效。此外,通过个案研究和行动研究等方法来总结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推广、以研究报告的形式提供相关部门作为决策的参考,以学术论文的形式通过期刊进行发表,或在相关主题培训和学术会议上进行分享交流。因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社区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工作细则或暂行规定,导致社区在开展相关工作时缺乏政策指导和保障,显露出了非专业性、低实效性等问题[8]。因此,未来社会工作者还可以联动有关部门和单位一起研究制定《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指南》或《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典型案例》。如此既能为社会工作者和家庭教育志愿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借鉴,也能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与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6. 结语

本文通过对广西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调研,探讨了社会工作介入该领域的优势、当前面临的困境以及相应的优化策略。将社会工作的服务理念、专业方法和人才资源引入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或社会工作研究等方法进行介入,当前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但仍存在一定局限和不足。如大多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其中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项项目或其他项目所涉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标较少、资金较少且周期较短,导致可投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很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未来可以依托家庭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加强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多方协同,推动和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以便能够充分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和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需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幸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金项目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社会工作参与广西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研究”(2023KY0377);南宁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发展研究中心智库课题“‘五社三站’助推广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研究”(ZK2022022)。

NOTES

*通讯作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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