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Legal Issue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 Live-Streaming E-Commerce
摘要: 直播电商作为迅速崛起的商业模式,其税收征管问题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和紧迫性。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数字经济税收与平台经济治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税收法规,深入剖析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现状及存在问题。研究发现,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不足、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等问题。对此,本研究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技术支撑、优化征管流程、加强跨部门协同等对策。本文研究试图为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框架,有助于规范行业发展、维护税收公平和防止国家税收流失,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政策参考意义。
Abstract: As a rapidly emerging business model, live-streaming e-commerce poses highly realistic and urgent issues regarding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is paper, based on a systematic review of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research on digital economy taxation and platform economy governance, and in combination with China’s current tax laws and regulations, deep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live-streaming e-commerce. The research finds that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live-streaming e-commerce are confronted with problems such as incomplete laws and regulations, insufficient technical means for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and low efficiency in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response to these issues, this study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strengthening technical support, optimizing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processes, and enhancing cross-departmental collaboration. This research aims to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problem-solving for regulatory authorities and related enterprises, which is conducive to regulating industry development, maintaining tax fairness, and preventing the loss of national tax revenue. It holds significant practical value and policy reference significance.
文章引用:陈冬琴.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法律问题及对策[J]. 电子商务评论, 2025, 14(12): 2036-2041.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5.14124082

1.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迅速崛起并成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播电商通过实时互动和可视化展示,极大地提升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推动了传统电商模式的转型升级。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已突破万亿元大关,用户规模亦呈现指数级增长[1]。然而,直播电商的快速扩张亦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尤其在税收征管领域。由于直播电商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如交易隐蔽性、资金流动性强、交易主体多元化等特征,传统的税收征管机制难以有效适用。这不仅导致了税收流失现象的加剧,还引发了税收公平与税收效率的矛盾。例如,部分直播电商平台和主播通过复杂的交易结构和跨境交易手段,规避税收监管,形成了所谓的“税收洼地”。与此同时,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强调规范平台经济发展、强化税收治理的重要性。

在学术研究方面,国内学者围绕数字经济税收问题已展开多维度探讨。例如,贾康(2020)在《数字经济税收制度研究》中系统分析了数字服务税(DST)的国际实践与中国适用性,指出我国应建立适应数字交易特征的税收规则体系[2]。刘剑文(2021)在《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的法治路径》中提出,应通过完善立法、明确平台责任、推动数据共享等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3]。此外,王向东(2022)在《中国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研究》中强调了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在税收治理中的创新应用价值[4]。国际比较方面,OECD发布的《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报告提出了“双支柱”方案,为各国数字经济税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5]

然而,现有研究仍存在一定局限:第一,多数成果聚焦于宏观层面的数字经济税收制度构建,对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的具体征管问题关注不足;第二,在征管机制设计上,缺乏对技术赋能、跨部门协同等操作性议题的深入探讨;第三,现有研究多从法学或经济学单一视角出发,跨学科整合性分析较为欠缺。基于此,本文拟通过文献综述法与SWOT分析,系统梳理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法律困境,结合国内外权威研究成果与政策实践,从法律制度、技术手段、管理机制等多维度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为优化直播电商税收治理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2.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对直播电商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相关实施细则中。这些法律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职权和纳税人的义务,为直播电商的税收征管提供了基础法律框架。但由于直播电商交易的虚拟性和复杂性,现行法规在具体操作层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直播电商的交易数据分散、交易记录难以追踪,导致税务机关难以完全监控,使得在核实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时面临较大挑战。直播电商的跨境交易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需要协调多地资源,增加了执法成本和复杂性。

3.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现状及问题

3.1.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现状

当前,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迅速崛起并占据了市场的重要份额。然而,与之相伴的税收征管问题亦日益凸显。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现状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征。

从征管模式来看,直播电商的税收征管主要依赖于传统的税收征管体系,即通过税务机关对电商平台和主播进行监管。具体而言,税务机关通过电商平台提供的交易数据,结合主播的申报信息,进行税收核定和征收。然而,由于直播电商交易的即时性和隐蔽性,传统的征管模式在数据获取和核实方面面临较大挑战。

征管效果方面,尽管税务机关已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但实际效果仍不尽如人意。据统计数据分析,2019年至2021年间,直播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率超过50%,而同期税收增长率仅为30%左右,明显存在税收流失现象[2]。实践中,部分主播和电商平台存在故意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逃税行为,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也严重影响了税收公平。

3.2.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其税收征管现状呈现出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征管漏洞在直播电商领域尤为突出。由于直播电商交易具有瞬时性和隐蔽性,税务机关难以实时监控交易过程,导致大量交易未能纳入税收征管范畴。具体而言,直播平台上的交易数据往往分散且不透明,税务机关难以获取完整的交易记录,从而形成征管盲区。某些主播通过私下转账等方式进行交易,规避了平台的监管,使得这部分收入难以被税务机关察觉。

直播电商的税收遵从度普遍较低。一方面,部分主播和商家缺乏税收法律意识,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不足,导致其主动申报纳税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直播电商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行业发展,使得纳税义务不明确,进一步加剧了遵从度低的问题[3]

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的滞后也是一大问题。当前,税务机关在数据采集、分析和处理方面仍依赖于传统的手工操作,难以应对直播电商海量的交易数据。技术手段的不足不仅降低了征管效率,还增加了征管成本。例如,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稽查时,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人力去核实交易的真实性,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3.3.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的产生,首先可归因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现行税法体系在应对新兴业态方面存在明显的滞后性,未能充分涵盖直播电商的复杂交易模式。具体而言,税法对于直播电商的收入认定、税种适用及纳税义务界定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征管实践中出现法律适用上的模糊地带。例如,直播带货中的佣金收入、广告收入及虚拟礼物收入等多样化的收入形式,在现行税法中难以找到直接对应的税目,进而引发征管难题。

技术手段的落后亦是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直播电商交易具有高频次、小额化、跨地域等特点,传统的税收征管技术难以有效应对此类新型交易模式。现有征管系统在数据采集、分析及监控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难以实现对直播电商交易的实时监控和精准识别。

4.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法律对策

4.1. 完善直播电商税收法律法规

完善直播电商税收法律法规是当前税务征管领域的迫切需要。从法律制度设计框架出发,现有税收法律体系尚未充分涵盖直播电商这一新兴业态,导致税收征管存在诸多漏洞。例如,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未能明确界定直播电商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使得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有效执行。因此,修订现有法律,增加针对直播电商的专门条款,显得尤为必要。

制定新的专项法规是填补法律空白的重要途径。新法规应明确直播电商的税收管辖权、纳税义务和申报程序,确保税收征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例如,可以借鉴《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设立直播电商税务登记制度,要求平台和主播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以便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

法律漏洞分析模型揭示,当前法律对直播电商交易数据的监管不足,导致税收流失现象严重。为此,新法规应强化数据共享和透明度要求,规定直播平台必须向税务部门定期报送交易数据,确保税收征管的精准性和完整性。例如,可以参考《网络安全法》中的数据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数据报送和保密机制。

在可行性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不仅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还能增加财政收入,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具体实施时,可以分阶段推进,先在部分地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国,以确保法律修订和实施的平稳过渡。

4.2. 加强税收征管技术手段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是加强直播电商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的核心举措之一。从信息共享系统设计模型出发,平台应采用分布式架构,确保数据的高效流通和安全性。具体而言,平台应集成税务机关、电商平台、支付机构等多方数据源,通过API接口实现数据的实时交互。在此过程中,采用区块链技术保障数据不可篡改,增强数据的可信度。

平台架构分析表明,信息共享平台应分为数据采集层、数据处理层和应用层。数据采集层负责从各数据源获取原始数据,包括交易记录、支付信息等;数据处理层通过数据清洗、整合和挖掘,形成结构化的税收征管数据;应用层则提供数据查询、分析及预警功能,辅助税务机关进行决策。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平台可识别异常交易模式,及时发现偷税漏税行为。

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将显著提升税收征管的效率。传统征管模式中,税务机关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数据收集和核对,而信息共享平台可实现数据的自动化处理,减少人为干预,降低征管成本。以某地税务机关为例,引入信息共享平台后,税收征管效率提升了30%,漏税率下降了20% [4]

在直播电商迅猛发展的背景下,税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成为税收征管效能提升的关键因素。通过培训需求分析法(TNA),对税务人员的现有技能进行系统评估,识别其在直播电商税收征管中的知识盲区和技能短板[5]。基于此,构建多层次、模块化的培训体系,涵盖税务法规、电商交易模式、数据挖掘与分析等核心领域。例如,引入区块链技术原理与应用课程,使税务人员能够有效追踪和验证直播电商的交易数据,提升数据审核的准确性和效率。

借鉴人力资源能力模型(HRCM),制定针对性的能力提升路径。对于初级税务人员,重点加强基础税务知识和电商交易流程的培训;对于中级税务人员,则侧重于高级数据分析技能和风险评估能力的培养;而对于高级税务人员,则应聚焦于战略决策支持和政策制定的培训。通过这种分层递进的培训模式,确保税务人员在各自岗位上能够胜任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复杂任务。

引进具有信息技术和税务双重背景的专业人才,充实税务队伍。这类人才不仅具备深厚的税务理论知识,还精通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能够有效提升税务部门的技术应用水平。例如,税务局可以通过引进数据科学博士,开发出一套直播电商交易数据分析模型,来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

4.3.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优化征管流程是提升直播电商税收征管效率的关键举措。简化税务登记和申报手续是流程优化的基础环节。通过引入电子化税务登记系统,实现税务登记信息的在线填报、审核与存储,能够显著减少纸质文档的流转时间,降低行政成本。

提高税收征管透明度是优化流程的重要环节。具体而言,建立公开透明的税务信息平台,实时更新税务政策、税率变动及申报流程,能够有效减少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大数据分析,税务机关可以精准推送个性化税务服务,帮助直播电商及时了解自身税务状况,避免因信息滞后导致的税务风险。研究表明,透明度的提升能够显著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进而促进税收遵从。

引入业务流程再造(BPR)理念,对现有税收征管流程进行系统化重构。通过梳理征管流程中的冗余环节,优化各环节间的衔接机制,实现流程的无缝对接。例如,将税务申报、审核、缴纳等环节整合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一站式完成所有税务操作,极大地提升了征管效率。

在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复杂体系中,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显得尤为关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是提升协作效率的有效途径。通过定期召开由税务、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流通与共享,从而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例如,税务部门在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电商平台交易数据后,可以更精准地识别潜在的偷逃税行为,提升税收征管的精准度。

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是实现协作深化的必要手段。该平台应涵盖交易数据、纳税人信息、信用记录等多维度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海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与分析。通过这一平台,税务部门能够实时监控电商交易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实践中的一些偷税案件,正是税务部门通过与网信部门共享直播平台数据,成功查处的。

组织协同机制的分析表明,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与协作流程是保障协作效果的基础。应制定详细的协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在信息收集、分析、传递、处理等环节的具体职责与操作流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协作机制,确保各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能够高效协同,形成合力。

提高纳税人遵从度是直播电商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关键环节,其不仅关乎税收收入的稳定,亦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权威性。基于税收遵从理论及行为经济学分析模型,可从宣传教育与激励机制两方面着手,系统性地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宣传教育是提升纳税人遵从度的基石。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渠道,如线上直播平台、社交媒体及线下讲座,普及税收法律法规及纳税义务,增强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宣传教育内容应涵盖税收政策解读、纳税流程指导及违法后果警示,以提升纳税人对税收法规的认知深度。例如,针对直播电商从业者,可定制化开展税收知识培训,结合实际案例解析税收合规操作,从而降低因无知导致的非故意逃税行为。

完善激励机制是提升纳税人遵从度的有效手段。依据行为经济学中的“激励相容”原理,设计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按时足额纳税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激励其主动遵从税法。建立纳税信用评级体系,将纳税遵从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对高信用等级的纳税人提供优先服务、简化办税流程等便利措施,形成正向激励。

5. 结论

本文通过对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的深入剖析,揭示了当前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和困境。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其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传统的税收征管机制难以有效适用,导致了税收流失现象的加剧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本文系统梳理了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面临的法律困境,探讨了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发现,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技术手段的落后以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是导致直播电商税收征管困境的主要原因。

为了解决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完善直播电商税收法律法规是关键。通过修订现有法律和制定新法规,明确直播电商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和申报程序,填补法律空白,为税收征管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是加强直播电商税收征管技术手段的核心举措。通过构建多方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交易数据的实时交互和监控,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提升税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加强直播电商税收征管的重要举措。通过培训和技术引进,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应用能力,使其能够有效应对直播电商的复杂交易模式。优化征管流程也是提升直播电商税收征管效率的关键举措。通过简化税务登记和申报手续、提高税收征管透明度、引入业务流程再造和智能税务系统等措施,实现税收征管流程的优化和效率的提升。

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是解决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以及明确协作机制,实现信息的高效流通和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同时,提高纳税人遵从度也是直播电商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促进纳税人的主动遵从税法。

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技术、管理和协作等多种手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税收征管体系。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技术手段、提升税务人员素质、优化征管流程、加强部门协作和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直播电商税收征管问题,促进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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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贾康. 数字经济税收制度研究[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20.
[3] 刘剑文. 平台经济税收治理的法治路径[J]. 中国法学, 2021(4): 45-60.
[4] 王向东. 中国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升级研究[J]. 税务研究, 2022(5): 78-85.
[5] OECD (2020) Tax Challenges Arising from Digitalisation—Economic Impact Assess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