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将智慧旅游确定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路径。学术界和产业界普遍认为智慧旅游不再只是提升运营效率的技术工具已经成为驱动地方旅游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它的潜力体现在通过数据驱动重构旅游产业价值链。智慧旅游理论层面的巨大潜力和实践中的效能释放存在明显差距各地在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很多它对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经常受到质疑。现有研究已从不同侧面揭示这一困境,部分定量研究虽证实智慧旅游建设有积极效应,但其影响的稳健性仍有待阐明[1];另一些质性研究则指出数据孤岛、技术与应用场景脱节,以及多方主体间利益协调机制缺失等深层治理难题[2] [3]。这些成果虽各自对特定环节的障碍进行剖析,但鲜有研究将影响机理、现实瓶颈与发展路径整合于统一分析框架内,从而系统性地解释智慧旅游在部分地区“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为弥合这一研究空白,本研究基于技术系统理论,强调技术、人和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为解析智慧旅游这一融合数字技术与旅游产业的复杂系统提供适配的分析视角,试图构建一个整合性分析框架,深入剖析智慧旅游主要是通过要素配置、产业关联与消费升级等内在机制作用于地方旅游经济;探讨制约上述机制发挥作用的关键瓶颈;然后针对不同区域发展阶段,并结合资源禀赋,设计差异化效能提升路径。通过对上述问题系统性解答,为推动智慧旅游从概念引领转向价值落地,并最终服务于区域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兼具理论解释力与实践指导性的对策参考。
2. 智慧旅游影响地方旅游经济的核心机制
社会技术系统理论认为,技术的应用效果并非单纯由技术本身决定,而是取决于技术与社会结构、制度环境、主体行为等要素的动态适配,因此智慧旅游通过技术创新、产业融合与治理效能影响着地方旅游经济。
2.1. 技术创新驱动机制
智慧旅游对于经济增长所起到的直接作用,主要是表现为一种由技术创新所驱动的机制。这一机制借助引入新一代的信息技术,一方面去改变旅游业当中生产要素的组合情况,另一方面还去创新服务的交付方式。其发挥作用的具体路径是通过构建智能化的基础设施来重新塑造成本结构,进而达成运营效率得以提升的目的。传统旅游管理往往依靠着较高的人力成本,并且还会受到那种较为被动的经验决策所产生的影响。智慧旅游通过部署像物联网感知设备以及智能交通系统这类设施,把物理世界的运行状态转化成数据化的形式呈现出来。就好比景区管理者可以凭借实时的客流数据来开展动态的资源调度工作,同时对旅游安全措施加以优化,从理论层面来讲,这就把管理模式从原本的事后补救转变成了事前预测,如此一来便能够降低因出现拥堵状况、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而产生的外部成本[4]。同理,在后台系统层面上,运用云计算等相关技术可实现计算资源的弹性伸缩,以此应对旅游在淡季和旺季时所呈现出的极端需求波动,相比于传统的固定资产投资模式而言,其对于网络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效果是比较显著的。
还借助数据分析来赋予服务创新以能量,推动游客消费体验不断升级。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算法所具有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能够降低信息方面的不对称情况。智慧平台会去分析游客的行为轨迹、个人偏好还有消费数据,进而构建起用户的画像,由此达成从“大众化供给”的状态向“个性化定制”模式的转变[5]。这样的模式不仅只是精准地去推荐酒店或者线路那么简单,它还能够催生出全新的互动体验产品,比如把地方文化IP赋能现实旅游产品。
2.2. 产业融合赋能机制
智慧旅游具备产业融合赋能机制,这源自其作为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结合之处所呈现出的平台属性。它不仅能优化旅游业自身,还能像催化剂一样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展开跨界渗透,进而形成价值共创的局面。智慧技术推动‘文化 + 科技’实现深度融合,达成文化资源的价值转化。在传统文化遗产利用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保护与开发处于二元对立的状况。智慧监测系统借助部署传感器网络以及开展图像分析,可以针对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实施预防性保护,从而为更大范围的活化利用给予安全方面的保障[5]。在此基础之上,虚拟现实(VR)、数字孪生这类技术把静态的文化符号转变为沉浸式的体验产品,像是把古画、历史街区以数字化的形式重现出来。这样的方式既创造出新的文化消费场景,又延长了文化遗产生命周期,并且增加了经济价值。
智慧旅游通过平台化模式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催生多元化新业态。旅游传统六要素整合是全域旅游发展核心。智慧旅游平台通过整合信息流、资金流和客流,为本地生活服务、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关联产业的供应商提供直面消费者的低成本渠道。这在乡村地区尤为明显,数字平台打破地理空间限制,使得乡村住宿、民俗体验、土特产品得以进入更广阔市场,从而优化地方经济结构,促进收入来源多样化[6]。
2.3. 治理效能优化机制
治理效能优化机制充当着智慧旅游作用于地方经济的宏观层面的有力保障。该机制借助提高公共管理部门决策的科学合理性,给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出适宜的制度环境。它一方面促使旅游公共管理走向精细化,另一方面也推动其迈向现代化。依据多源数据融合打造而成的智慧旅游平台,可以达成对客流、交通以及酒店入住率等诸多关键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如此一来,政府管理职能便从以往传统的被动应对模式,转变成了依托数据所开展的预见性治理模式。就好比说,凭借对特定景区客流峰值的预测情况,提前去制定交通疏导方面的方案以及安保方面的方案,这样就能有效地对公共安全风险加以防范,同时还能提升游客的满意度,进而维护好目的地的整体声誉,塑造出良好的形象,从而具备长期的吸引力[7]。
它还给区域协调发展以及生态可持续性带来了技术方面的工具。当前已有的研究说明,智慧旅游建设所发挥出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在不同的区域是呈现出不一样的特性,它对于信息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相对来说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或许会产生更为强劲的边际效应,这其中就隐隐体现出它具备成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工具的潜在能力。再者说,借助去建立生态承载力监测模型又或者游客碳足迹追踪系统的方式,管理者便可以对旅游活动给环境造成的影响予以量化处理,并且依据此来制定出更加科学且环保的相关政策,或者是去引导游客形成绿色消费的行为习惯,进而实现在经济增长跟生态保护二者之间探寻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
3. 当前智慧旅游发展面临的主要瓶颈
社会技术系统在发展过程中,各资源要素会出现失配的现象。因此在数智技术与旅游经济融合发展进程中,主要存在数据要素市场失灵与技术应用表层化、多方主体协同失灵与价值分配非对称性和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数字鸿沟等问题。
3.1. 数据要素市场失灵与技术应用表层化
智慧旅游的效能根植于数据自由流动,已经在实践中深度应用,然而当前正面临双重结构性障碍。表现为数据要素市场发育不全导致普遍“数据孤岛”。这源于不同政府部门,如旅游、交通、文保之间因行政壁垒和数据标准不一,导致信息系统各自为政。同时,企业出于商业秘密考量,亦缺乏共享数据动力。这种数据产权界定不清、流通机制缺失现状,使得数据无法形成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制约其从单一场景智能到全域协同治理的升级。
技术应用普遍存在表层化倾向。许多智慧旅游项目仅仅停留在用数字技术替代传统人工环节,如线上票务或扫码入园,本质上是存量效率优化,而非增量价值创造。究其原因,在于深度应用,如个性化推荐算法、AR互动体验所需高昂研发成本、复杂场景融合以及对复合型人才依赖,对大部分旅游企业构成较高的进入壁垒[8]。结果是,技术投资边际回报递减,未能有效转化为游客体验的质变,同时不能深度挖掘消费潜力。
3.2. 多方主体协同失灵与价值分配非对称性
智慧旅游是一个涉及政府、平台企业、本地商家和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的复杂生态系统,其健康发展依赖于有效的协同治理,但目前存在失灵现象。一方面,多元主体间缺乏有效协同信任机制。政府总体架构设计、企业商业逻辑和社区本土利益之间常存在冲突。尤其是在乡村等场景,大型科技企业与中小微企业、本地居民之间议价能力悬殊,容易导致平台利用其技术和市场优势,形成技术锁定和排他性合作,抑制市场公平竞争。另一方面,由此衍生出价值分配显著非对称性,甚至引发关于数字价值分配不公讨论。平台企业通过控制数据、算法和流量入口,攫取产业链中大部分附加值,而社区和居民作为核心旅游资源供给方,在分配格局中却处于弱势地位。当本地居民无法从智慧化转型中获得公平回报时,其参与和维护旅游生态内生动力便会受到侵蚀[6],这从根本上动摇智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3. 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数字鸿沟
智慧旅游如何普及与深化,最终取决于人的能力。当前,这一瓶颈呈现为供给侧与需求侧并存的“二元结构”困境。需求侧方面,主要表现为用户群体数字接入,以及如何使用的鸿沟。以老年游客为代表的部分群体,由于数字技能欠缺或对智能设备的排斥,无法充分享受智慧服务带来的便利,造成服务供给增加,体验未提升的尴尬局面,甚至可能加剧其在旅游过程中的边缘化。供给侧方面,则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结构性人才断层。智慧旅游产业需要既懂旅游业务逻辑,又掌握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与产品开发的复合型人才。然而,目前人才培养体系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导致高端技术人才,如算法工程师等供给不足,而传统旅游从业人员又普遍缺乏数字化转型技能[1]。这种人才短板直接制约技术深度应用、模式持续创新和服务迭代升级,是智慧旅游从建设走向运营的最大软肋。
4. 智慧旅游发展模式
4.1. 技术驱动型模式
这种模式适合经济基础好技术研发能力强的发达地区比如一线旅游城市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核心特点是依靠前沿数字技术打造全流程智能化旅游生态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孪生等高端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追求服务效率和体验创新的最大化。通过数字孪生系统实现景区全场景实时管控借助AI算法提供精准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定制服务。
4.2. 资源赋能型模式
主要适用于拥有丰富文化或自然资源,但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如中西部文化遗产地、生态旅游区。发展核心是利用智慧技术激活存量资源价值,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化、生态资源的监测与可持续利用[6]。例如运用VR/AR技术重现历史场景,借助物联网设备开展生态环境实时监测,以低成本技术应用实现资源价值转化。
4.3. 协同共享型模式
适合于县域旅游、乡村旅游等区域范围较小、主体关系紧密的场景。核心逻辑是构建政府、企业、社区、居民多方协同的治理体系,通过数据共享、利益共建实现智慧旅游普惠化发展[5]。重点在于搭建轻量化智慧旅游平台,整合本地住宿、餐饮、特产等资源,推动中小微旅游企业数字化转型,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并分享发展红利。
4.4. 跨境协助型模式
适用于边境旅游区、城市群旅游圈等跨区域旅游目的地。以构建跨区域数据互操作性框架为核心,通过签订协同治理协议,实现跨境客流管理、精准营销、应急联动等功能协同。同时,推动成熟智慧旅游解决方案的跨区域输出与共享,形成区域旅游发展合力。
5. 智慧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针对前述瓶颈,本研究着手构建起一个对策框架,此框架将技术体系优化、治理机制重构以及应用场景深化等方面予以整合,期望能推动智慧旅游达成高质量且具包容性的增长态势。
5.1. 构建分层耦合的技术支撑体系
要冲破技术应用“表层化”的困境,不妨构建一个分层耦合体系,该体系由基础设施层、平台应用层以及价值创新层构成。基础设施层着重于弹性与联通方面。旅游业原本就存在需求潮汐效应,再加上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所以应当大力推广弹性计算架构,以此来应对可能出现的高峰流量状况,进而降低固定资产投入所形成的沉没成本。此外,针对网络覆盖有所欠缺的偏远地区,可探索5G + 卫星通信等多元异构网络融合方案,以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这是达成服务公平性在技术层面的前提条件。
平台应用层着重于整合以及渗透方面。其关键点在于要冲破数据孤岛的限制,构建起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标准。在这样的基础之上,促使智慧化应用从单一景点逐步朝着县域、城市群等更为广阔的地域空间去渗透,达成全域旅游要素的数字化整合目标。对于文化遗产地等特殊的场景而言,应当鼓励去研发那种低侵入式的智慧设备,要在不对其原真性造成损害的前提之下,实现管理以及服务的智能化程度提升。
价值创新层面,其主要的导向在于融合以及实现增值这一方面。智慧技术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要创造出全新的价值,而怎样去促使技术逻辑和文化逻辑能够达成深度融合,这便成为了在实践路径当中极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就好比说,可以借助人工智能针对地方文化IP展开二次创作活动,进而去开发出具有互动体验性质的产品,或者是数字衍生品等。这样的模式会把技术从仅仅作为提高效率的一种工具的状态,转变成一座能够连接文化资源与市场需求的桥梁,由此来推动消费链条的价值得以增值[9]。
分层耦合的支撑体系面临着技术投入成本过高与回报周期过长,中小旅游企业难以承受;新技术应用可能存在技术漏洞,引发数据安全问题等风险。因此政府应设立技术创新补贴基金,对中小微旅游企业的智慧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建立技术应用评估机制,优先推广成熟度高、成本可控的技术方案;制定数据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智慧旅游平台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系统,定期开展安全检测与漏洞修复。
5.2. 重构多方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
智慧旅游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发展,关键在于政府、企业以及社区这三方能不能构建起一种权责对等且利益共享的协同治理架构。地方政府要从原先主导建设的状态转变为侧重于制度供给以及环境优化。政府作为核心角色,应当成为规则的制定者以及市场出现失灵情况时的修正者。需要着重在数据共享方面给予制度方面的供给,可通过建立起统一的数据标准并开放平台接口,以此来降低跨部门以及跨主体的交易成本。通过创新金融支持工具,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进入相关领域的壁垒,比如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提供担保等方式,以此来调动社会资本针对中小文旅企业的智慧化改造。并且,还需建立起动态的绩效评估机制,严格规范的监管体系,把服务质量、用户反馈以及社区效益都纳入到考核范围当中,以此来纠正那种重视建设而轻视运营的倾向。
企业在责任担当方面应当促使自身从单纯追求利润的导向转变为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导向。对于平台型企业来讲,需要突破仅仅着眼于短期盈利目标的局限,努力和产业链当中的各个方构建起一种共生的关系。就中小景区以及乡村而言,那些处于龙头地位的企业能够凭借建立行业合作平台这一方式,去输出经过标准化处理的技术解决方案,借助规模效应来使得技术采纳的单位成本得以降低。与此还应当积极且深入地去探索并构建起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育机制,通过与高校展开合作来进行定向的人才培养工作,以此来缓解行业当中存在的结构性人才短缺这样的矛盾状况。
社区需达成从被动参与转为主动赋能的利益保障状态。对本地社区长期利益加以保障,这既是防范数字价值分配不公的有效举措,又是激发内在驱动力的重要因素。其关键点在于产权层面展开制度方面的创新。可去探索资产入股以及股权量化的机制,把社区所拥有的自然、文化资源贡献核算成数字平台的股权,让其能够成为价值创造的直接受益对象[2]。与此务必要构建起治理监督的架构,给予社区代表在收益分配、运营决策等重大事项上知晓相关信息的权利,还有对各项事务的监督权利,以此来保证利益分配的公平性质。
构建多方协同治理体系面临着多方主体利益诉求差异大,协同机制难以落地;股权量化等制度创新可能面临法律界定模糊、执行难度大等问题;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间的利益冲突可能加剧市场分化等风险。因此应建立多方主体协商议事机制,定期召开沟通会议,化解利益分歧;联合法律专家制定股权量化操作指引,明确产权归属与分配标准;政府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平台企业形成垄断,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公平竞争权。
5.3. 深化从空间覆盖到价值创造的应用场景
面对需求个性化的趋向,智慧旅游应当把重心从构建宏大的平台转向对特定空间展开深度的价值挖掘,着重于数字化文化转译以及场景活化。就工业遗产、历史街区这类存量文化资源而言,关键的途径在于运用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技术来开展非侵入式的数字化转译工作[10]。如此一来,在不破坏物理原真性的前提下,通过叠加数字信息层的操作,能够把静态的物理空间转变成动态的叙事场景。这样的做法不但可以激活文化内涵,营造出沉浸式的体验,而且要关注界面包容性方面的设计,务必要保证技术的进步不会让特定用户群体的数字鸿沟进一步拉大。
加强交互式的生态体验,达成价值共创这一目标,在生态较为敏感的区域当中,智慧技术所追求的是让保护以及体验能够实现统一,可以去部署那种基于人工智能所构建起来的物种识别系统,把传统的观光形式转变为带有趣味性并且充满知识性的探索学习方式。还可以尝试着去探索建立起针对亲环境行为的激励机制,比如说碳积分这类概念,借助游戏化的手段来引导游客参与到生态的保护工作当中,促使他们从单纯的生态消费者转变成为生态价值的共同创造者,进而去探寻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实现的全新路径。
推动数据驱动的跨境协作并达成模式拓展。在全球旅游市场里,智慧旅游能够充当区域合作的催化剂。其中关键之处在于构建跨区域的数据互操作性框架,并且签订协同治理协议。借助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共享平台,便能够实现跨境客流的协同管理、精准营销以及应急联动。在此基础之上,国内已经发展成熟的智慧旅游解决方案,像乡村旅游数字化运营模式等等,有希望作为服务贸易的一部分朝着外部输出,进而提高区域旅游在多层次上的深度合作[6]。
价值创造过程中可能存在沉浸式体验等场景创新可能过度商业化,破坏文化与生态原真性;跨境协作面临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监管与政策壁垒;数字技术应用可能加剧部分群体的数字鸿沟等风险。因此应制定场景创新的底线标准,明确文化与生态保护的核心要求,避免过度商业化;建立跨境数据安全合作机制,在符合各国数据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推进数据共享;针对老年群体、偏远地区居民等开展数字技能培训,优化智慧旅游服务界面的易用性设计,缩小数字鸿沟。
6. 结论与展望
智慧旅游对地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非一个简单技术赋能过程,而是一个由技术、产业和治理三大机制交织驱动的社会性建构过程[4]。智慧旅游经济效能的实际发挥要看治理机制能否应对技术应用和产业演化带来的结构性挑战,这说明智慧旅游发展中制度创新比技术更新更为根本。本研究成果与现有文献形成多层交流,突破早期研究常见的技术乐观主义看法,指出数据孤岛和利益失衡等现实问题,证明智慧旅游发展同样存在于复杂社会关系之中,为旅游领域社会技术系统理论提供了实际案例支持。本研究依据系统协同优化思路提出发展办法提升研究的理论深度和学术交流能力,指出智慧旅游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可能扩大数字差距和价值分配不平衡,为当前平台经济治理相关研究提供旅游产业的特殊视角。本研究存在局限,分析主要依靠定性归纳,缺少智慧旅游对地方经济增长影响的精确数据支撑,案例选择虽有代表性但不能完全涵盖中国智慧旅游发展的多种模式。基于这些情况未来研究可搭建空间计量模型实际验证智慧旅游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及其对区域经济差距的作用,可开展多案例比较研究,深入探讨不同区际关系和各地政策组合下,智慧旅游治理模式的形成过程和演化路径。
基金项目
天津市一流课程《旅游规划与开发》建设(25KCJS0203)阶段性成果。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