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视域下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的比较研究——以中国女娲创造人类神话和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神话为例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ese and Western Myths of Human Origins from a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Taking the Chinese Myth of Nüwa Creating Humankind and the Hebrew Myth of God Creating Humankind as Examples
DOI: 10.12677/acpp.2025.1412625, PDF, HTML, XML,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刘云淼, 王雪怡, 马雯婷, 裴浩星*:吉林大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关键词: 女娲神话希伯来上帝神话跨文化比较文化互鉴Nüwa Myth Hebrew God Myth Cross-Cultural Comparison Mutual Cultural Learning
摘要: 本文以中国女娲创造人类与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神话为研究对象,采用跨文化视角和比较神话学的方法,从神祇形象、创造动机、创造材质三大维度剖析差异,系统解读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承载的文化价值观。研究通过揭示其背后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差异的根源,为当代跨文化交流提供神话层面的参考。研究成果不仅有助于拓展对人类起源神话的研究视角,也有助于不同文化间的理解与交流,探索不同文明互鉴的可能。
Abstract: This study examines the creation myths of Nüwa in Chinese mythology and the Hebrew God in Hebrew mythology, employing a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 and comparative mythological methodology. It analyzes differences across three dimensions—divine imagery, motives for creation, and the material used for creation—to systematically interpret the cultural values embedded within these Eastern and Western myths. By revealing their underlying different roots in agrarian and nomadic civilizations, the research provides mythological insights for contemporary 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 The findings not only broaden perspectives on the origins of humankind but also foster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dialogue between cultures, exploring avenues for cross-civilizational learning.
文章引用:刘云淼, 王雪怡, 马雯婷, 裴浩星. 跨文化视域下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的比较研究——以中国女娲创造人类神话和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神话为例[J]. 哲学进展, 2025, 14(12): 229-234.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5.1412625

1. 引言

神话是民族精神的早期载体,以潜意识方式影响着民众的文化思维与行为习惯,同时也体现了民族精神的核心特质。人类起源神话作为神话的重要分支,对研究人类早期文化观念、推动跨文明对话与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目前,中外学者已从文化动因、叙事逻辑等维度对人类起源神话展开研究,但现有研究多聚焦单一民族神话,缺少通过比较不同民族人类起源神话以探求文化传播交流路径的视角。

本文以中国女娲创造人类与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神话为案例,从神祇形象、创造动机、创造材质三个维度展开系统比较,结合神话产生的社会背景与文明类型,揭示中西文化内核差异的形成动因。通过分析两种神话叙事对各自文化价值体系形成的影响,阐明“求同存异”思想在文化传播交流中的重要性,为当代文明互鉴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2. 神祇形象:非人格神与人格神的对立

“人类如何诞生”是古今中外共同探索的命题——现代科学已经清晰解答,但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先民只能将此类无法解释的自然与生命现象寄托于神话想象。中国与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均赋予神创造人类的能力,但二者的神祇形象存在本质差异,具体表现为“非人格神”与“人格神”的鲜明对比。

女娲作为中国人类起源神话的核心,其形象具有明显的非人格化特征。《山海经·大荒西经》载:“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腹化为此神。”([1]: pp. 325-326)自有记载以来,女娲便以“人面蛇身”的形象著称。这一形象赋予女娲超脱于凡人的能力与情感,是自然力的象征。相反,希伯来上帝则具有鲜明的人格化特征。作为西方基督教的核心,上帝具有人类的情感、意志与行为方式,可怒、可悯、可决断,并能与人直接互动。《圣经》中:“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2]: 创世纪1:26)表明上帝与人之间存在形象与逻辑上的同构性与相似性。

神话是综合性的研究实体,可以反映一定的社会现象。中西方神祇形象的差异源自不同的社会与文化背景。中国女娲神话形成于母系氏族社会;以女性为主的先民将女性生育与自然繁衍关联,认为蛇具有脱皮重生的生殖力,是永恒生命的象征。因此,女娲与动物元素融合,形成部落身份的符号与集体精神的象征。而希伯来上帝形象定型于距今三千多年的游牧社会晚期。随着民族迁徙与政权整合,宗教与神权逐渐成为凝聚民族、巩固政权的工具;上帝的人格化实为统治意志的外衣,通过拟人化的神权建构社会秩序与伦理规范,实现统治社会的主观目的。概言之,中西方神祇形象的差异,正是不同文明在社会结构层面的缩影,并引向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在创造动机上的根本分野。

3. 创造动机:生命繁衍导向与神权统治导向的差异

中国与希伯来神话对创造动机的解读不尽相同。中国女娲创造人类的核心目的是实现人类的延续与社会秩序的构建,体现“生命关怀”的导向;而希伯来神话中,上帝创造人类的本质为彰显神权权威、实现对万物的统治,凸显“权力控制”的逻辑。

中国神话中,女娲创造人类的动机始于对“孤独”与“荒芜”的破解,最终指向生命延续与社会秩序的建立。汉代《风俗通义》指出女娲因“开天辟地,未有人民”([3]: p. 483)而感到荒芜寂寞,于是抟土创造人类。这一行为不仅满足了女娲的情感需求,更为人类社会的延续奠定基础。此外,《风俗通义》明确记载了女娲建立婚姻制度的事迹:“祷神祇,置婚姻。”([3]: p. 483)女娲在创造人类后对生命的延续作了更深层次的思考,通过建立婚姻制度,让男女配合繁衍后代,使人类延绵永续。这一过程体现其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的品格,也反映中华民族重视血缘、家庭与集体延续的文化传统,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建立与传承。

反观希伯来《圣经》,上帝创造人类的动机始终围绕彰显权威与实现统治展开。上帝为统治万物而创造人类,人被赋予管理自然界的职责,但必须绝对服从神的旨意。因此,亚当夏娃在偷吃禁果后便受到“诅咒”,被驱逐出伊甸园,这表明人神关系的本质是从属与支配。上帝的创造动机体现权力控制的思想,折射出希伯来文化中神权至上的观念。

中国与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在创造动机方面的差异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的原因:社会权力来源和文化传统观念。首先,在社会权力来源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神话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中国人类起源神话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女性的生育能力是族群存续的核心;同时女性从事生产稳定性更高的采集和原始农业,掌握着族群的生命与资源。这种双重主导性,催生了与之相适应的重视人口繁衍的神话。而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定型于距今三千多年的游牧社会,当时社会权力直接源自神权,统治者(如祭司、国王)被视为神的代理人,其权力合法性需通过“神的授权”确认。《圣经》中,上帝以自我意识为载体,创造亚当和夏娃,构成了以神权为核心的社会秩序。

其次,在文化传统观念方面,中国与希伯来不同的背景孕育不同的哲学文化,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先民对人类起源的设想。中国“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思想强调人类与自然、神祇的同根,这一观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与神之间绝对的界限;同时先民认为神祇的权威建立在人民信仰之上,人供奉神灵获得庇佑,神因祭祀而存在。这种“礼尚往来”的逻辑消解了神对人的绝对支配,构建了“天人合一”的共生关系。在《淮南子》描写的“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4]: p. 81)生存困境下,女娲通过炼石补天保护人类,维护生态平衡,将人类生命嵌入自然的发展,彰显了人与自然同频共振的观念。相比之下,希伯来神话的发展与宗教是密不可分的。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指出:“只要一个组织不是建立在单个统治者的个人权力基础上,而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联合体,它就会需要一个自己的神。”([5]: p. 650)随着希伯来民族的发展,一神论逐渐从《圣经》的理念走向制度化的崇拜。公元前13世纪,摩西带领希伯来人摆脱埃及奴役的历程,是希伯来一神论从“理念”走向“制度化崇拜”的关键。迁徙途中,面对生存困境与人心涣散的双重挑战,摩西与上帝立约,将道德统治的需求与权威的上帝相结合,严格明确神与人之间的支配——从属界限,固化了人类的附属地位。这一实践不仅回应了巩固秩序、团结民众的现实诉求,更为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的“权力控制”动机奠定基础。定居迦南后,统治者将早期一神论经验上升为统治理论,强化人类起源神话中“人神分立”的秩序,上帝逐渐成为精神上主宰人类的神祇,其统治权威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石。这种“神权至上”的文化观念,决定了上帝创造人类的权力控制导向。

综上,中国女娲创造人类的动机源于生命延续需求,是母系社会权力结构与“天人合一”观念的产物;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的动机源于“神权统治”需求,是游牧社会神权统治与人神分立观念的映射。二者的差异为理解中西方文化观念,推动文化交流互鉴构建平台。

4. 创造材质:黄土与尘土象征的农耕与游牧文明的差异

中国古神话中“黄土”是生命的起源,体现了中华民族浓厚的“恋土情结”。而希伯来《创世纪》中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用尘土造成人形,把生气吹进其鼻孔里塑造了亚当,并取下离他心脏最近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两种创造材质的差异,本质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对土地的认知差异在神话中的映射。

神话是上古时代生活和思想的产物,创造材质的选择必然与文明类型紧密相连。中国作为农耕文明的代表有着广阔的黄土地区。古人认为“土”乃“地之吐生物者也”,这片黄土地不仅是生存的基础,更是孕育万物的“母亲”。中国文化秉持“地载万物,天垂象”的观念,认为人类应“取材于地,取法于天”。基于这种认知,原始先民认为土地能够孕育万物,人类的起源也必定与土地紧密联系,形成“生命起源”与“土地”相绑定的观念,并衍生出浓厚的“恋土情结”。更重要的是,陶术的产生为人类从蒙昧时代向野蛮时代过渡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人类通过加工和烧制黄土创造各式各样的陶器,制陶过程让先民意识到泥土的可塑性,为泥土创造人类的神话提供了现实基础。此外,中华民族历来将自己称作炎黄子孙,用“黄”形容土,这不仅是大地母亲的颜色,更是我们民族与生俱来的肤色。中国女娲神话以黄土作为生命的起源足见百姓对土地眷恋与敬畏。

相比之下,起源于阿拉伯沙漠南部的希伯来人因长期生活在干旱与半干旱地区,形成了独特的游牧文明。沙漠中,尘土是影响生命存续的关键要素,它既是威胁生命的沙尘暴,也是覆盖绿洲、滋养牧草的根基。据希伯来《圣经》记载“神用地上的尘土”([2]: 创世纪2:7)创造了亚当,“尘土”在希伯来原文为“עָפָר”。在《圣经百科辞典》一书中,这一词被解释为“人生的归宿”,具有“四处飞扬”的特质([6]: p. 119),英译本用“dust”更恰当地传达出“尘土”易随风迁移流失的物理属性。可见在文学解读中,上帝创造亚当的物质材料本身具有一定的短暂性与流动性。这种对尘土的认知,在人类起源神话中被赋予双重象征意义:一方面,尘土是上帝创造人类的物质基础,蕴含着“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2]: 创世纪3:19)的生命观念;另一方面,尘土与“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2]: 创世纪3:14)的惩罚相呼应。由于希伯来民族逐水草而居的属性,他们无法像农耕民族一样固定于土地。对希伯来民族而言,土地不是孕育万物的根基,其价值随着自然条件而变化,以“尘土”作为人类起源更体现生命的流动与无常。同时,尘土也反映了游牧民族对土地的被动依赖——希伯来人无法固定于土地,只能通过神话将土地升华为“上帝的恩赐”。因此,相对于“安土重迁”的中华民族,希伯来人对土地的依附感较弱,土地不是固守的生存资源也并不具备繁衍万物的意义。用随风飘荡的“尘土”作为希伯来民族生命的起源,进一步强化了希伯来游牧民族流动的特性。

总之,在创造材质上,中国与希伯来神话体现出文明类型的深刻影响。中国的农耕文明强调“黄土”为生命起源,承载着民族情感;而希伯来的游牧文明对土地的依附较弱。通过剖析二者在创造材质上的差异,有助于透过神话表象,理解不同文明类型对文化塑造的独特作用,为文明间的理解与交流提供参考。

5. 从差异到互鉴: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的价值共鸣

中西方人类起源神话在神祇形象、创造动机、创造材质三个维度呈现出系统差异。这些差异并非只停留在表面,而是与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相关联,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中国人类起源神话奠定了集体主义的文化基础,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凸显了个体本位的价值观念。然而,二者在深层结构上仍存在跨越文明的共性,为当代文明互鉴搭建桥梁。

中国人类起源神话对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塑造,贯穿神祇形象、创造动机与创造材质三个维度。在神祇形象上,女娲、盘古等神灵展现了为集体牺牲自我的品质。盘古以骨骼为山,肌肉为土,血液为海,皮肤为林,开天辟地创造世界;女娲为挽救苍生,挺身而出补天受创。这些都将神祇价值与世界存续紧密关联,为“集体为先”的观念提供先例。在创造动机上,女娲抟土是为了“繁衍人类”,其出发点在于构建并维系一个和谐有序的世界。在创造材质上,使用普遍存在的“黄土”,体现人类本质上的同源与平等。集体为先的观念在继承中发展,后世文学在人类起源神话群体观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的胸怀与品质,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精神与品质。

而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则凸显了个体为先的观念。在神祇形象上,上帝以至高无上的“个体”形象出现,其创造人类源于自身独立的意志。在创造材质上,人类是上帝以两个个体的形式创造的,上帝用亚当的“肋骨”创造夏娃,更体现个体之间的关联并非完全建立在集体之上,而是以自我独立性为前提。此后,亚当和夏娃在个体观念的驱动下违背上帝指令偷食禁果,其后代亚伯拉罕以个体形式与上帝立约被立为万国之父,这实质将个体从集体中剥离,赋予个体精神主体性与自我责任感。《圣经》中明言:“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2]: 马太福音10:36)进而从宗教上强化了“自我依赖”的意识。神话中的个体本位观念,在当代西方文学作品中得到发展,无论是鲁滨逊自力更生在荒岛谋求生存还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中主人公通过个人的奋斗实现阶级的跨越,都是西方文化在个体本位驱动下的生存之道。

由此可见,神话的核心在于回应现实需求。马林诺夫斯基认为,“神话并不是象征的,而是题材底直接表现;不是要满足科学的趣意而有的解说,而是要满足深切的宗教欲望、道德的要求、社会的服从与介入,甚而实用的需求”([7]: p. 124)。两种价值观的差异,深植于中西方不同的文明类型与经济基础,是对神话产生背景的反映以及对人类出路的思考。中国早期的农耕文明催生了以家庭为单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社会结构。在此背景下,个人生存与价值实现必须建立在家庭、宗族和君主三位一体的认同上。神话倡导的“舍己为人”、“同呼吸共命运”观念,正是这种社会结构在意识形态的反映。希伯来民族以游牧为主,耕地资源较少,其社会生产以畜牧业和商业为主,形成了以个人为基本生产单位的模式。这种模式淡化了集体的作用,个人很难在群体中得到庇护。因而希伯来民族强调通过个人的努力奋斗实现人生的价值。神话作为文化传播形式也进一步宣传“人是万物尺度”的思想,将个体本位观念内化为希伯来民族的精神血脉。

中西人类起源神话反映了价值观念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非偶然,而是深植于中西方不同的文明类型与历史发展路径。在“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观念下,将焦点从“差异”转向“共性”,可以发现二者在深层结构上存在跨越文明的共鸣:“神”是创造人类的唯一主体;创造过程均历经从“个体”到“群体”的艰难转变;“泥土”同时具备物质象征性与神圣性。这些共性反映了中国与希伯来人类起源神话皆以探索生命本质为内核,通过神话传承实现社会整合与认同构建,为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搭建了互通的渠道。在当今全球化时代,相互理解、交流借鉴,才能让不同民族文化在碰撞中绽放新光彩,共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

6. 结语

本文以中国女娲创造人类与希伯来上帝创造人类为比较对象,从神祇形象、创造动机、创造材质三个维度系统分析了两者差异并揭示在跨文化视角下实现“求同存异”的内在逻辑。研究表明,中国神话中的女娲作为“非人格神”,其行为源于情感需求与生命延续的动机,以“黄土”为材料体现农耕文明对土地的依赖,最终强化了集体主义与社会共生的观念;而希伯来神话中的上帝则是典型的“人格神”,其行为以彰显权威、建立秩序为目的,以“尘土”为材料折射出游牧文明的流动性,进而塑造出以神权为核心、强调个体责任的西方文化。

在跨文化对话日益频繁的今天,理解中西人类起源神话背后的文化逻辑,不仅有助于我们把握中西文明的精神根源,也有利于我们在尊重差异的基础上推动文明互鉴。只有在认同自身文化传统的同时,包容并借鉴他者文化优长,才能真正实现文明之间的和谐共进。本研究也由此表明,神话作为文化记忆的载体,不仅是过去的回响,更是一座引导文化交流的桥梁,指引我们走向未来。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5年度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跨文化视域下中西方造人神话的比较研究——以中国女娲造人和希伯来上帝造人为例”(项目编号:X202510183030)的研究成果。

NOTES

*通讯作者。

参考文献

[1] 郭璞. 山海经图赞译注[M]. 王招明, 王暄, 译注. 长沙: 岳麓书社,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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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安. 淮南子[M]. 胡亚军, 译注. 南昌: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2018.
[5] 马克斯·韦伯. 经济与社会(第1卷) [M]. 阎克文, 译.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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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林诺夫斯基. 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M]. 李安宅, 译.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16.